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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一
(二)工程投資主體,參加各方根本情況及工作關系。
1、建設單位全稱及根本情況,投資根本情況。
2、總承包單位全稱及根本(情況),承包工程(工程)根本情況。
3、分包單位全稱及分包工程(工程)根本情況。
4、監理公司(全稱)及根本情況,監理工程(工程)根本情況。
5、建設工程(工程)政府專項監管部主管部門及對工程(工程)審批監管根本情況。
6、工程投資主體與參建各方關系示意圖。
(一)事故經過。
(二)施救情況。
(三)人員傷亡情況。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工作單位。
家庭住址。
工種。
傷害程度。
(一)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三)事故性質。
(一)主要責任單位全稱。
違法事實及主要責任認定的表述。
1、責任人姓名違法事實表述,處分或處理意見。
2、責任人姓名違法事實表述,處分或處理意見。
(二)次要責任單位全稱違法事實及次要責任表述。
1、責任人姓名,違法事實表述,處分或處理意見。
2、責任人姓名,違法事故表述,處分或處理意見。
工作單位。
職務。
調查組。
職務。
調查組。
成員簽字。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二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在新陽工業區王氏明發打火機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廈門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工人在施工時,有一個小工不慎墜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時左右,海滄區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到報案后,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責令事故單位停止施工,徹底查找隱患,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并馬上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檢查、筆錄、調閱相關資料工作。
一、事故單位概況。
廈門思明區建筑二程總公司注冊地址在曾唐安龍虎南二里20號,企業注冊號為:3502031070431,屬集體企業,經營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等,康輝陽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造價為550萬元,建筑面稱約為5221平方米,為框架6層結構,該工程項目經理為吳培紅,事故發生時該工程主體已封頂,外架拆除至2層半。建設單位為廈門王氏明發打火機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該項目總監為楊海平。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承建的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組小工陳良英(女,38歲,江西興國人,身份證號碼為:362xx3670505334)在二樓從事攪拌室內墻面貼磚使用的砂漿等工作時,沒有佩帶安全帽就到了二樓井字架卸料平臺,二樓卸料平臺安全門為自制簡易安全門,陳良英從二樓卸料平臺(高度約4,5米)墜落到井字架底,并伴有“砰”的一聲墜地聲,此時井字架吊藍己升到三層位置,目擊工人急忙喊“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機。項目經理吳培紅聞訊后趕快撥打”120”,由于工地位置比較偏僻,吳培紅怕耽誤事,直接叫甲方王氏明發打火機廠派車,安排死者丈夫曾憲才、馮文彪及其妻子等幾人把陳良英送到海滄醫院,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l)工人陳良英本人安全意識不強,沒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從二樓卸料平臺安全門處摔至地面井架基礎時,直接造成頭部著地傷勢過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臺安全門設置不符合要求,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墜落的直接原因。
(3)施工機械操作不規范,不能正確使用物料提升機的聯絡信號。
2;間接原因。
(1)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對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沒有其正得到落實,是造成此事故發生問接原因。
(2)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經理吳培紅及泥水班班組長馮文彪沒有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現場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違章作業現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致,對施工現場違反作業操作規程的行為沒有及時制止。
四;事故性質的認定。
該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單位沒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護意識薄弱,而引起墜落一人死亡四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五、相關單位的責任情況及處理建議。
1、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小工陳良英,安全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該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鑒于陳良英木人在該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2、泥水班班組長馮大彪對施工現場三機工何春梅明顯違反作業規程的舉動不能及時發現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建議公司給予處分。
3、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比較薄弱,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監督施工人員按操作規程作業,且事故發生后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報告。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在海滄區暫停承攬業務半年,并交罰金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4、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呂阿民,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致,沒有及時發現工人的違章作業,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5、公司項目經理吳培紅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制止未經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訓的工人進場作業,沒有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關于工人要進行三級教育的要求,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6、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沒有落實到位,對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作業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井監督落實,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理責任。建議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教訓和總結。
為了認真吸取達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如下整改建議:。
1、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認真吸取這起重大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從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切實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嚴格執行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健全和完善備項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努力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
3·加大施工現場的安全投入,使“以人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設。
4、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推行省、市推薦使用的提升設備和自動安全門在工地的使用。
附:1、事故筆錄。
2、所調閱的有關資料。
4、調查組成員會議簽到單。
5、思明區建筑工程總公司提供的.的該次事故的補充筆錄。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三
xx年至20全縣共發生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萬噸死亡率達8.86%,直接經濟損失138.45萬元。
二、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事故類別分析,3年中共發生頂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別占3年事故總數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縣官溝煤礦發生瓦斯爆炸,12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
頂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發生,說明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沒有抓到位,預防頂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沒有到位。
2、從事故的性質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責任事故,事故的發生都是由于企業人員“三違”造成的,說明我縣煤礦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滯后,安全素質普遍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自覺性不強。
3、從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頂板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客觀上由于全縣煤礦基礎條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夠。
主觀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護不到位、或者是支護不及時造成的;有的是處理危巖時,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護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
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瓦檢員配備不足,責任心不強,檢查不及時,沒有及時跟班作業,井下電器有失爆現象;煤礦樹枝狀開采還未根本杜絕,通風狀況還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產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發生。
從分析來看,事故歸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或者是企業沒有制定切合實際的、詳細的、科學的操作規程,致使從業人員有章不循或無章不循,企業的管理人員又嚴重不負責,加之本身基礎條件差,致使事故多發。
4、從事故發生的時間分析,25起事故當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發生的僅有3起,而10:30以后發生的占22起,也就是說在企業現場管理人員要下班、或者已經下班、或者現場管理人員沒有跟班作業致使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說明了企業的現場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督不到位,工人乘機違章操作。
這也是我們總結、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視的。
5、從事故發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
xx年發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礦行業效益明顯、搶生產、爭利益的時候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說明了企業老板仍然存在著重生產、輕安全的老問題。
三、對策措施。
1、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礦安全生產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
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
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基本要求。
全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克服厭戰、麻痹、僥幸心理,從全面貫徹落實“xxxx”重要思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從全面貫徹落實縣的黨的十一次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全力推進。
特別是各煤礦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從安全生產的投入、教育培訓、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真正做到生產安全,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堅決貫徹國家安監局5號令,努力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
國家安監局5號令對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做了明確的規定。
我縣煤礦由于大多開采的是極薄的煤層,井巷布局多數不合理,提升運輸、開采、通風設備設施較為落后,雖通過去年停產整頓,但企業改變不大。
為此,縣煤炭、安監部門和產煤鄉鎮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促進煤礦企業按照國家安監局5號令要求,進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業的軟、硬件設施,特別是在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設備設施等方面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同時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關停,從而努力改變企業安全生產的條件。
3、狠抓安全培訓,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當前從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來看,主要表現為企業的。
管理人員安全知識潰乏,在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失誤較多,不能夠根據煤礦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安排部署,而從業人員自身素質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三違”現象嚴重,為此做好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顯得尤為重要。
一是縣煤礦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規程的宣傳教育,使取得資格和實際管理水平形成統一,真正提高煤礦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礦企業自身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特別是要針對各自煤礦的實際情況按照操作規程逐條逐款培訓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開拓布局情況,又真正能夠做到遵章守紀,不違規操作,確保生產安全。
從而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4、嚴格各項制度的落實,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必須做到嚴格管理。
我們既要認真總結近年來煤礦安全生產上取得成功經驗,更要看到我們薄弱環節,特別是在制度的落實上還存在著差距,為此要抓好(1)企業要進一步針對煤礦的實際制定和完善煤礦采掘作業規程,并且按照規程要求切實加強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真正按照規程操作。
(2)每一個生產企業都要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監測、周報告、月分析”,即“日監測”:每天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對每一個生產環節、每一時段生產過程都要做到監測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章行為,同時保證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員不下班。
改變以前管理人員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業的問題。
同時對每天的工作情況都要做到有書面記載,并報告有關礦領導。
“周報告”: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要將每一周的工作情況及時梳理、總結,并報告給礦長以及有關的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
“月分析”:就是企業礦長每月要召集有關的人員對當月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的意見,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產胸中有數。
(3)建立嚴格安全檢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隱患。
一方面企業自身要重視安全生產,不僅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硬件設備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產的檢查,特別是對井下采掘磧頭、盲巷、廢巷的通風瓦斯管理,對井下運輸大巷、工作面的支護管理危巖的處理對水災的預兆等都要嚴格的進行檢查,制定好嚴密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另一方面縣級有關部門,特別是煤炭局片區負責人和產煤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煤礦的日常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企業的采掘作業規程是否合理、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善、井下現場管理人員是否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是否配齊配足、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是否制定、井下的開采布局是否合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重大隱患制定專人負責的預案,確保隱患整改及時,從而促進煤礦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一)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項目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建設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首先應聽取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的匯報和分析。
由于各參建單位的相互制約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
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全面的調查取證。
這種調查決不應就事論事,而要從全局整體出發,逐項調查。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四,其他方面: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了解情況之后,才能發現問題。
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
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
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
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類型、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四
20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毀。
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五
20xx年7月11日,xx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景報告如下:
事故發生單位是xx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20xx年7月11日午時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1、事故發生后,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并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并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后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周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并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職責事故。
1、事故直接職責人——...及其配合工友。
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職責。
2、事故主要職責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職責。
該事故發生后,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六
1、事故基本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明確到分鐘,事故發生的地點要明確車間崗位,事故類型要具體描述,造成人員傷亡具體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數。
2、調查組組成情況:哪一級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以及成立的依據、日期,調查組誰任組長、副組長,調查組有那些成員單位組成,是否下設小組、幾個?是否聘請專家獨立參加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調查、取證和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1、事故發生單位。
(1)名稱以及名稱變更說明。
(2)成立的時間。
(3)法人代表以及注冊資本。
(4)經營范圍、生產能力、隸屬關系、生產工藝、從業人員數量。銷售額、利稅情況。
(5)事故發生車間基本情況:人員、設備、工藝等。
2、相關單位情況:外包、外協、施工隊伍等情況。
1、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生產過程;
狀態。
(2)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事故狀態。
(4)事故場所機械、設備、狀況等。
2、應急救援情況。
(1)救援過程。
(2)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1、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2、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
(3)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a)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范措施等。
b)事故性質。
1、是否為責任事故:概括描述該起事故是由于什么原因而引發什么等級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1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事故傷亡人員名單;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事故現場示意圖)、照片;
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人員簽字,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2、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七
3.事故類別:
4.事故級別:
5.事故詳細經過:(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中央花城4#樓18層料臺處,由于工人在料臺拉磚時,陽臺與吊料臺連接處,一塊模板沒有固定好,工人在拉磚時,不小心墜落到16層。一塊鋪在通道口模板落下,砸傷一個本班組,支廚房衛生間反梁模板工人,后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7.事故原因分析(以專家分析為準)。
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樓層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樓層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制表人簽名:
制表日期:
河南紅旗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金壁貫融項目部(ii)。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八
xxxx商住小區
浙江xxx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xxx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毀。
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九
浙江中侖建設有限公司。
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毀。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十
20xx年7月13日下午17時40分左右,在xx大廈施工現場,施工基礎樁混凝土澆灌時,由于中xxxxx罐車司機xx在未明確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擅自倒車,在倒車時輕微擦傷xxx總公司所屬的工地工人xx頭部,雙方發生爭執,經現場監理人員及甲方工程師及時制止,控制了事態進一步擴大。由于我們沒有意識到此次安全事故的嚴重性,沒有第一時間向貴局上報。事故發生后司機報交警處理,因事發現場在建筑工地,交警通過110轉報市安監局。貴局接報后高度重視,x局長親赴現場了解情況及指導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并親自到醫院看望傷者,傷者經xx醫院進行ct檢查及醫生診斷為輕微傷,傷者xx于當晚8點回到工地辦公室,并與司機xx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當事人經友好協商,已簽定和解《協議書》。
20xx年7月16日(周一)上午9時30分,貴局x局長助理就上述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我們相關單位負責人及當事者于指揮部辦公室召開現場會議。從這次安全生產事故中,也反應出我們對安全生產沒有高度重視,工作中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且本次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經貴局,施工現場用電亂接亂拉,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現場存在著安全隱患,我們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訓,加強管理,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責任到每一個崗位,并堅決按貴局下發的《強制性決定書》暫時停工整頓。
雖然司機xx麻痹大意是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但這次事故發生不是偶然的,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
1、現場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專職安全員未采取嚴格控制車輛作業;。
2、現場作業環境差,機械設備及臨時電線架設零亂;。
3、現場文明施工差,臨時道路混亂;。
4、現場管理人員對處理突發事件缺乏應急能力,重視不足。
1、工地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畢并自檢合格后再申請復工;。
2、責成事故責任人(司機xx)承擔傷者醫療費用;(已落實,附雙方和解《協議書》。
3、召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會議,舉一反三,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已形成《會議紀要》。
4、對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及監理單位負責人進行警告處分;。
5、要求施工單位補充調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進行必要的演練。
1、當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及時上報,并帶當事人到現場辦公室處理,如果發生爭執及時制止,控制事態擴大,不因小事故而引發大問題。
2、發生事故后,各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指揮搶救傷員,并視事故嚴重程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事發現場無法控制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打電話向有關部門求助,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3、事故平息后,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對應急預案的整個過程進行評審、分析和總結,找出預案中存在的不足,并進行評審及修訂,使以后的應急預案更加完善,遇到緊急情況能處理及時。
4、在今后的工作中,項目部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靠性,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
5、當新員工進場時,項目部應及時組織進行以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企業安全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6、對于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工地,要求門衛進行檢查登記,由項目部統一指揮管理。
7、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安監局及住建部對工地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和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對違反者要有完善的處罰措施。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十一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
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xx(現場指揮)、馬xx、王xx(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xx、孟xx(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xx、馬振海、王xx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并開始起吊。王xx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xx穩著物件。
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后,王xx(站在王xx的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
王xx將高端往下壓,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后,王xx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xx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并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后,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xx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xx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xx同馬振海協助王xx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xx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后,王xx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后趙xx、xx、于x、郝x坤到現場了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xx所寫經過一樣,王xx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xx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xx這端低,王xx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xx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么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xx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于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xx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xx、生產部經理尚xx、技術部經理于xx、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xx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
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后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后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必須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十二
xxxxxxxxxxx一公司xxxxx項目部grc專業分包。
20xx年3月8日上午,在我項目工地4#樓外墻grc班組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施焊作業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中間層外架,將外架隔離密目網引燃,造成兩張安全網報廢。
2.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3.事故整改措施沒有得到落實不放過;
4.相關的人員沒有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相應處理。同時監理單位也針對性下發了監理通知單,要求總包單位對grc班組進行處罰,無證焊工進行清退,并進行全員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識。我公司項目工程部在周監理例會中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了嚴肅批評,要求總包加大安全文明各項拋入,加大重視力度并引以為戒,杜絕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否則將按“失職追責”原則對關聯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花為直接原因。施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grc班組給予經濟處罰1000元人民幣,對施焊作業人員進行了更換。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4、施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應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
1、連續兩次事故的發生,xxxxxxx一公司項目部雖對grc施工班組員工進行過進場的安全生產教育,但當天缺乏有效的操作規程指導和安全檢查力度未跟上并及時發現處置,加之施焊作業人員防火保護意識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總包單位在安全管理自身也存在缺陷,公司當天沒有對施工現場配備專人和專職焊接技術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操作監督和管理。
2、總包安全部對施工隊組人員沒有很好的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跟班作業不到,落實不到,對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以及巡查管理工作不到位;沒有理解和傳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發展理念,作為質檢部門沒有認真把“安全發展,預防第一”當首要任務來抓,沒有履行好作為一個質檢安全員的工作態度及責任才導致事故的發生。
3、項目部:在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對平時工作細節疏忽大意,對班組員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平時跟蹤落實工作力度不夠,沒有認真把平時預見發生的事情,苗頭處理在萌發狀態,根據施工現場的環境特點,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班組長:作為施工隊班組長,缺乏安全生產教育,現場管理不到位,監督班組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力度不夠,安全意識淡薄,對一線員工安全管理教育落實不到位。
1、通過以上兩起同性質事故連續的發生,暴露了管理者在工作中存在著安全生產思想麻痹,安全意識差,要求今后工作中,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2、加強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知識意識,必須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力度,同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排除。
3、質檢部門必須經常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學習,對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聯保互保自我防范意識要講深講透,必須跟蹤管理。
4、各個項目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當工作點分散,監護有困難時,每個工作點要增設專責監護人。
5、堅持以人為本,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尤其是加強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安全事故報告和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熱門13篇)篇十三
20xx年7月11日,xxx建筑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事故發生單位是xxx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1、事故發生后,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并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并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后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周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并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該事故發生后,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