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目的是確保每個成員了解和遵守組織的運作準則。規章制度的范例是組織制定規章制度的重要參考,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規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參考。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一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期間,公司內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九條: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一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00元。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二
工會勞動紀律制度為嚴肅勞動紀律,增強工作實效性,特制訂此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必須按礦上制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更夫要做到手把手交接班。
2、請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向工會主席請假,半天以內向主席或分管主席請假,主席或分管主席視工作情況給假。
3、因工作原因臨時性外出,須向主席或副主席打招呼。
4、嚴禁在班中喝酒,打撲克、打麻將、下象棋及進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工作期間脫崗到工會周邊或其它地方打麻將、玩撲克,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工作。
5、無事不得亂竄辦公室及在走廊內大聲喧嘩。
6、值班值宿人員要嚴守崗位,對脫崗人員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7、成立勞動紀律檢查小組組長:王成員:劉翟職責:負責勞動紀律檢查。對于違反以上規定的,根據平時掌握情況,將直接與工會的各種獎勵及年末礦下發的各種獎勵直接掛鉤進行獎懲。
年九月十三日。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三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勞動紀律,認真辦公,因事或因病需請假的,必須事先辦理好請假手續,并由教務處調代好課務。教職工請假一律向分管行政請假;請假一天以上的分管行政必須向校長請示。請假人同時必須報教務員,由教務員按規定調代好課務,并做好請假記載。因未報教務員處而未登記到的,均按曠課曠職論處。有關人員平均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遲到、早退及中途外出由門衛負責記載(遲到是指比規定的上班時間晚30分鐘以內,早退同樣是指比規定時間早30分鐘以內,超出這個時間規定且沒有請假的按曠工論處,中途外出以一小時以內為一次不足半小時的按半次記)。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調課調職,一經查實,雙方均按曠課曠職論處。
四、后勤職工享受規定假期的一半,公辦職工享受規定假期的3/4,有些教師擔任一定后勤工作的按比例扣除部分假期。
五、為鼓勵教職工嚴守上述規定,特制定如下處罰規定:
1、在不影響工作量的前提下,事假每天扣獎金100元,病假每天扣獎金50元;因私事缺席各種會議、學習、教研活動等每次扣除獎金50元。當月因病工作不滿10個工作日的(含長病假人員),崗位津貼按以下標準發放:工作年限(不含學齡,下同)不滿10年的發放70%;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發80%;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發90%。當月因事假工作不滿10個工作日的,崗位津貼減半發放;連續事假達到一個月的人員,停發當月的崗位津貼。
2、全學期遲到、早退在五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扣獎金20元,重大活動遲到每次扣100-200元;全學期中途外出在10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每次扣獎金20元。
3、曠課、曠職的,每曠課一節(半天),扣除獎金100元;曠工一天,扣除獎金200元。并視情節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上班時做到文明辦公,不亂串辦公室、不做私事、不在規定的時間外活動。每發現一次扣30元。
5、辦公室嚴禁玩電腦游戲、上網炒股等,每發現一次扣100元。
6、上班時間接送小孩,按中途外出對待。
六、補充說明,下列情形不扣獎金:
1、有關文件規定的如。
(1)婚假3天晚婚的10天;
(2)產假90天(晚育的120天),難產的再增加15天;
(3)直系親屬死亡給予喪假3天(以上假期均包括中途的節假日在內)。
2、哺乳期女教工在產假后上班6個月內可每天照顧1小時。
七、勞動紀律檢查情況每月公布一次。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四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后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及全部獎金,并處留廠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 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8、 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 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 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 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 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 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 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 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6、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8、 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10、 上班時間私自回宿舍這單人次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并處罰款100元:
1、 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 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7、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8、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9、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10、 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1、 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 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 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 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8、 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內容
一 、 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4、不酒后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7、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四、 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
六、 處分條件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 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級別參加的會議討論通過或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審批。
八、 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通過或宣布。
十、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說服教育,熱情幫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一、 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 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 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公傷假、年休假共7種,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部門(車間、科室為部門)最多有三天之內請假批準權限。
(2)超過三天(不含三天),10天以內者,需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天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
3、婚假:本人結婚按規定享有婚假10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其配偶喪亡者,可請假5天,外祖父母或者其配偶之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假3天喪假喪。
5、產假:
(1)女職工生育假期為3個月,。
(2)女職工為生育難產的,延長產假15天,多胎生育者,延長產假15天,最多延長15天。
(3)妊娠流產者給予產假15天。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情況決定。
7、年休假:公司外聘特殊工種人員可申請年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5天。
二、 請假
1、請假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院證明屬實者,可視病況補辦手續,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者經領導批準可以補辦手續,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
法迅速報告。
節 假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節(除夕、農歷正月初一、初二)3天
3、勞動節(5月1日)1天
4、國慶節(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3天
5、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
員工聘用、崗位管理與離職
一、 新員工招聘管理
1、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2、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招聘;公司辦公室將在收到簡歷后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辦公室將安排相關部門進行復試,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 復試合格者公司辦公室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 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后,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 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并辦理入職手續。
7、 部門負責人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 崗位管理
1、 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簽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公司辦公室進行推薦。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字后由公司辦公室填寫《崗位調動單》并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 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 1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 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a、 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c、涂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f、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g、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h、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i、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k、參加非法組織者;
m、違反公司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 2 )、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a.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b.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c.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d.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e.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說明的;
f.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 3 )、員工辭職
a.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b 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周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公司辦公室備案。
c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并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d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 解聘程序。
1. 解聘試用人員
a) 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聘;
c) 離職當月工資于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 解聘正式員工
b) 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
3、員工辭職
a) 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交公司辦公室備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后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 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準許有任何請假。
c) 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五
為了有效加強班組的勞動紀律,規范班組成員的行為,保證班組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曠工一天罰款100元,1個月內曠工3天,第4天起視為自動離職;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無故拒絕;
4、請假需提前與班組長溝通,寫請假條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或早退需事先電話請示班組長。
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著工裝,不佩戴工作牌;
2、上班時擅離職守,睡覺,看雜志,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服從領導安排;
4、工作時間酗酒、賭博;
5、公司領導打電話不接,并在半小時內未回復;
6、謊報實情者;
7、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者。
以上制度從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等,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否則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見此崗位的“職位說明書”。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該崗位全部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工時制(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日。
第六條:職員帶薪年休假的具體天數按照公司《管理規定》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七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的情況下,甲方按照《勞動法》規定同等時間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乙方在無甲方的安排下隨意加班時,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進行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與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勞動報酬、保險、福利:
第九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工資水平在崗位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十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須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4)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按此規定執行,甲方可以不予以發放乙方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本合同終止。
六、特別約定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地域為。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支付方式為。
若乙方違反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七、勞動成果的歸屬:
第二十一條: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文字、圖形等作品其著作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給予乙方適當獎勵。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勞動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當雙方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五條:如不服仲裁裁決,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編輯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七
1、按時上、下班,不曠工、不擅離職守。
2、不準請霸王假,非特殊情況,不準電話請假。
3、請任何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不準串崗。
5、穿正式工裝上班上崗,不準穿工裝在酒樓周圍及其他地方閑逛。
6、后廚人員嚴禁穿工裝進入大廳和包間。
7、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蔥、生蒜等食品,上班時不準抽煙、吃零食、口香糖,不得剔牙齒、扣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哈欠,不準對食物和鮮榨果汁咳嗽、打噴嚏。
8、不隨時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扣腳趾。
9、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澡、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外出買東西。
10、不得帶親友到酒樓公共場合、餐廳、廚房玩耍、聊天。
11、不準開放收音機、電視機,不準哼歌曲、小調。
12、前臺人員要站立服務,面帶微笑,做到“請”字當頭,“謝”不離口。
13、愛護高檔的財產,愛護一切工作用具,注意節約原材料、節約用電、用水、用油,注意設備的維修、保養,不私拿公家得物品。
14、如不為正常損壞的物品,應照價賠償所用物品。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八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岳西中學勞動紀律制度.
一、出勤。
1、學校教職員工一律按學校作息時間表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上課教師一律按鈴聲上下課,不得無故遲到、提前下課、拖延下課。
3、學校、部門、年級組召開的各種會議,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4、學校、教研組、備課組舉行的各種教研活動,必須積極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5、學校、年級組舉辦的各類活動,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不得無故推諉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6、學校、部門年級組、班級負有值班任務的行政人員、班主任、教師。在值班時間內須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離崗、缺崗。
二、坐班。
1、教職員工的正常坐班時間為上午一、二、三節,下午一、二節。在此時間內教職員工一律在辦公室坐班,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在規定的坐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
三、請假。
學校教職員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方可請假離崗。
1、請假手續。
需要請假的教師一律到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將請假條交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再將請假條交教務處歸檔后方可準假離崗。
2、批假手續。
半天以內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主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教育局審批,未經請假作曠工處理。
四、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
2、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曠課一節扣崗位津貼30元。
3、曠工一天扣除月崗位津貼50元。
4、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曠會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5、參加教研活動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6、不按時完成學校臨時性任務的教師每次視情節輕重扣除月崗位津貼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崗位津貼15元,請假滿一個月的教職員工當月的月崗位津貼全部扣除。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九
1.假借、濫用權力營私舞弊或者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行為的。
4.擅自在外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財、物為兼職工作提供便利的。
5.泄漏公司機密或泄露本崗位規定應當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或者其他直接導致公司在新聞媒體出現負面報道的。
7.偽造公司印鑒、管理人員簽字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8.故意為自己或他人設置工作障礙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9.與客戶直接接觸的崗位工作人員對待客戶態度惡劣,辱罵客戶或與客戶發生肢體沖突的。
10.嚴重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多次(兩次以上含兩次)嚴重瀆職的。
11.月份內遲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13.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三個月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或六個月曠工累計達8個工作日者。
14.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又拒絕公司培訓或崗位調整的。
15.嚴重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或多次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的。
16.嚴重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當又拒絕上級主管的批評的。
17.設計人員“做私單”,或相關監督、管理類人員發現設計人員“做私單”隱瞞不報的。
18.其他在相應崗位合同或崗位責任說明中列明屬于嚴重違紀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1.管理人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較大損者。
3.故意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聲譽者。
6.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7.六個月內曠工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休假累計3個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聽與本職崗位職權無關公司機密的行為的。
9.監督、管理人員對所監督、管理的對象違紀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隱瞞不報的。
10.客戶服務人員因工作態度問題被客戶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
作文。
件等出現重大差錯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疏忽過失致使公物損壞造成較大損失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進入公司辦公場所參觀者。
3.月份內遲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曠工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差錯的。
1.遇突發事件,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及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為者。
4.辦公時間,私自外出不超過30分鐘者。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制度。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學校教育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岳西中學勞動紀律制度.
一、出勤。
1、學校教職員工一律按學校作息時間表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上課教師一律按鈴聲上下課,不得無故遲到、提前下課、拖延下課。
3、學校、部門、年級組召開的各種會議,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4、學校、教研組、備課組舉行的各種教研活動,必須積極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5、學校、年級組舉辦的各類活動,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不得無故推諉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6、學校、部門年級組、班級負有值班任務的行政人員、班主任、教師。在值班時間內須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離崗、缺崗。
二、坐班。
1、教職員工的正常坐班時間為上午一、二、三節,下午一、二節。在此時間內教職員工一律在辦公室坐班,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在規定的坐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
三、請假。
學校教職員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方可請假離崗。
1、請假手續。
需要請假的教師一律到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將請假條交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再將請假條交教務處歸檔后方可準假離崗。
2、批假手續。
半天以內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主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教育局審批,未經請假作曠工處理。
四、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
2、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曠課一節扣崗位津貼30元。
3、曠工一天扣除月崗位津貼50元。
4、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曠會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5、參加教研活動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6、不按時完成學校臨時性任務的教師每次視情節輕重扣除月崗位津貼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崗位津貼15元,請假滿一個月的教職員工當月的月崗位津貼全部扣除。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岳西中學勞動紀律制度。
一、出勤。
1、學校教職員工一律按學校作息時間表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上課教師一律按鈴聲上下課,不得無故遲到、提前下課、拖延下課。
3、學校、部門、年級組召開的各種會議,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4、學校、教研組、備課組舉行的各種教研活動,必須積極參與,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5、學校、年級組舉辦的各類活動,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不得無故推諉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6、學校、部門年級組、班級負有值班任務的行政人員、班主任、教師。在值班時間內須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離崗、缺崗。
二、坐班。
1、教職員工的正常坐班時間為上午一、二、三節,下午一、二節。在此時間內教職員工一律在辦公室坐班,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在規定的坐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
三、請假。
學校教職員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方可請假離崗。
1、請假手續。
需要請假的教師一律到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將請假條交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再將請假條交教務處歸檔后方可準假離崗。
2、批假手續。
半天以內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主管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教育局審批,未經請假作曠工處理。
四、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
2、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曠課一節扣崗位津貼30元。
3、曠工一天扣除月崗位津貼50元。
4、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曠會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5、參加教研活動遲到、早退每次扣月崗位津貼5元,缺席每次扣月崗位津貼10元。
6、不按時完成學校臨時性任務的教師每次視情節輕重扣除月崗位津貼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崗位津貼15元,請假滿一個月的教職員工當月的月崗位津貼全部扣除。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制度。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三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護衛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調度或主管批準,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責任人批準,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脫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統一發放。
7、每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游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準。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準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達到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達到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達到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后,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于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員必須停置于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職工利用職權接受賄賂,致使集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并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責任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并經崗位部門試用通過后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反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后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及考核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系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8、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29、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況:
29、1活動范圍只限于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范圍超出武漢市并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準。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30、對個人和部門重復違反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反相關制度承擔責任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可以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四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后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罰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以財物做賭博比輸贏的活動,都是賭博行為。公司規定每晚12點后禁止一切聚眾娛樂活動。
14、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參與賭博,違者將給于經濟處罰500元,圍觀者罰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動他人賭博,不得為他人提供賭博場所,賭博道具。
和賭博資金,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向礦領導匯報。對于煽動他人賭博,提供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的人員給予1000元的處罰。對舉報賭博人員,一經證實給予1000元獎勵。
16、領導干部參與賭博給予加倍處罰。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產品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礦,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礦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并處罰款100元:。
1、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7、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8、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9、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10、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的行為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進行表彰和獎勵。;。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進行表彰和獎勵。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7、非本職工作的員工,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8、員工在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及時得以消除隱患,進行表彰和獎勵。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的一致好評;給予表彰和獎勵。
10、在搶險救災中做出重大成績的領導和員工應于重獎。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4、不酒后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7、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對員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應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為依據,符合條款后,方可進行。應報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經主管領導批準。
八、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通過或宣布。
十、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說服教育,熱情幫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一、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公傷假、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醫院休假證明為準,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請假一天由部門領導批準,2至3天由分管領導批準,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2)不服從工作分配或組織調動,延期不報到者是,視為曠工。
3、無論何種原因請假:假期已滿沒有按時上班者,應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延期不上班,視為曠工。
4、無故曠工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和礦區的員工,發生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5、員工因休假日或請假時間發生點意外傷害或意外事故,造成點一切后果自負。
6、其它因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者,經領導批評后,仍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證明假期為準。
7、法定節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數為準。
二、請假。
1、請假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院證明屬實者,可視病況補辦手續,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者經領導批準可以補辦手續,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法迅速報告。
一、新員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工作和業務需要,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各手續,經審查后,把合格人員提供給部門和單位考察。
4、錄用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通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新進員工通過審核、考試及體檢合格后,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試用期滿后,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正式錄用并簽定勞動合同,成為正式員工。
二、崗位管理。
1、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必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簽訂勞動合同。首簽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公司主管領導進行推薦。經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后并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以勞動合同法和公司規章制度不相違背為前提。
2、提前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自行離職。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3、涂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4、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斗毆者;。
6、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7、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8、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9、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11、參加非法組織者;。
13、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2)、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1、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2、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3、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4、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5、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說明的;。
6、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3)、員工辭職和自動離職。
1、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公司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批準后生效。
2,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周向本部門領導提交辭職報告,并公司辦公室備案。
3,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并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試用人員。
c)離職當月工資于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解聘正式員工。
b)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并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a)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交公司辦公室備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后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準許有任何請假。
c)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員工自動離職;沒有請假和辦理相關手續,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五
1、病假:病假兩周以內,可委托安排調課,病愈后自己補上調節器出去的課,不扣課時津貼費。兩周以上,由代課教師領取,病愈后復課,繼續享受課時津貼。長期病假沒有上班,既不享受課時津貼也不享受學校三勤費(只享受節假日、慰問費)。
2、事假:事收無論長短一律自己調課補上,報教導處審批,假條交學校存檔,一學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課時津貼;特殊大事不能補課,其事假期間的課時由代課教師領取。
公假:(含在職培訓)一月以內自己調課補上,享受課時津貼,一月以上無法補課,由學校安排課程,公假期間享受70%的課時津貼,代課教師按增加課時計加課時津貼。
3、婚、喪、產假:一律按文件規定的天數,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4、曠工:曠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同時扣缺勤費40元,并扣除當天課時津貼,扣操行分10分。曠工半天按曠工一天的一半處理。曠課一律扣20元(上課鈴響5分鐘以后稱曠課)扣除一課時的課時津貼。由行政值周開出扣款金額,教導處簽意見,事務處扣款。
七、輔導區會、周例會、政治學習,老師必須按時到會自始至終,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會,沒具備手續按曠工罰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過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時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并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務必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務必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并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準,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并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5、在工作中,員工務必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聚眾閑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務必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后,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務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11、工作中嚴禁打架斗毆,凡違犯者,職責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并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并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狀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務必每一天打掃,并持續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職責落實的直接罰職責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5、員工務必經常洗澡、洗頭、理發、剪指甲持續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發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務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務必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務必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務必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六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以事假論處;。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
(5)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煙。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13)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艷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七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班組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設置兼職的考勤員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考勤員應予每月1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匯總到勞資員。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
第三條公司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第四條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置考勤時間,其方案在報企管部備案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第五條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考勤員逐日登記的員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為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第六條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第七條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八條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第九條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第十條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當日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2)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4)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中的遲到、曠工行為,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事后查證,確認員工有見義勇為、替工廠挽回損失之有利行為者,其記錄的遲到、早退不予撤銷,其曠工記錄可更改為公假。其相應的處罰不變,但可根據公司有關的獎勵條款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有關考勤管理的獎懲規定:
(1)遲到早退一次,扣除薪點數5點;當月超過三次后,每次扣除10點;。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小時的,記做曠工一日。
(4)曠工半日,扣除薪點數40點;曠工一日,扣除薪點數80點;。
(5)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記警告處分一次。
(6)當月曠工累計5日,全年曠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8)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當月超過4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9)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10)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請假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規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條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十五條。
病假系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后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第十六條長期病假根據員工在職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長短,給付的標準如下:
實際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長不超過。
5年。
10年5年。
19-。
15-。
20年6個月。
病假期超過上述規定的,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因工傷導致的病假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病假的批準權限為:
(1)病假1日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備案;。
(2)病假3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3)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病假累計超過30日,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八條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條事假的批準權限為:
(1)事假1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2)事假3日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事假少于5日,由總經理批準;。
(4)原則上,當年事假不超過7日。否則,應予以停職。
第二十條有下列緣由之一的,可申請公假:
(1)行使選舉權;。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假每次不超過3日,全年不超過5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福利假的享有標準見《員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條除上述規定外的請假批準權限,一律由隔級上級批準;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超過3日的,需報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四條除公休假、法定節假日、急診請假外,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進行。
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五條員工請假后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六條請假單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人員存查,請假人所在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須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注明銷假。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準,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勞動合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八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