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緊急情況時,應急預案是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的必備工具。這些應急預案能夠有效地組織和利用各方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一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業中超載、斜吊、拆卸安裝過程中鋼絲繩等連接件拉斷、地錨拉脫,靜置重大風貨軌基地形陷變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發生在傾倒過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當塔機遇鋼軌用卡軌鉗卡牢而嚴重超載時,由于塔機整體不能傾覆,載荷重力產生的彎矩大于塔身金屬結構的剛度,使塔身屈服變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機背桿主要是由于過卷楊或過傾角等運行失誤,導致起重暫被主卷揚機或變幅卷揚機拉起到垂直狀態,然后越過塔頂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嚴重彎扭變形甚至折斷,原因為背桿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質量,安裝不合標準如臂桿前端滑輪中心與塔身中心線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后偏移過大,吊載受力后偏扭折斷。
5.塔機重物墜落事故是塔機吊載自空中墜落,其原因較多,如鋼絲繩拉斷,過卷楊造成吊鉤撞翻,起重鋼絲繩接頭固定卡扣拉脫,卷樣機制動器突然失靈以及三相動力突然缺一相等電氣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墜落。
1.超載、斜吊、過卷陽、國慶郊、過行程是人為原因,是違章操作或操作失誤的直接結果,并且都以安全裝置的失效為前提條件。
2.機件過度磨損和隱傷,是操作者檢查保養不周所致。
3.自然環境影響大風刮跑屬意外因素。
1.施工管理人員包括行政領導人員的安全技術障礙。施工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要把塔機安全工作當做大事來抓,要迅速提高塔機安全技術知識,充分發揮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
2.塔吊司機的安全心理障礙,其實質是技術障礙在塔吊司機心理的反映,存在僥幸心理,過于自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3.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責方面的障礙,設備管理人員即要懂技術,又要有實踐經驗并保持穩定。
1.對于起重機拆裝的工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作業證。
2.在作業前要了解起重機的性能,嚴格按照說明書所規定的安裝及拆卸的程序進行作業,嚴禁對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拆裝程序做好任何改動。
3.熟知起重機拼裝活結體格拆裝部件相連接處所采用的連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件尺寸、規定及要求。
4.了解每個拆裝部件的重量和吊點位置。
5.在安裝或拆卸帶輕重閉合平衡臂的起重機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
6.在緊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工具,將螺栓準確地緊固到規定的預緊力值。
7.拆裝起重機的電氣國家規定的部門部分,必須按照國家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由持有國家規定的部門發給的電工操作證的正式電工或由他帶領的電氣徒工進行,嚴禁其他人拆裝。
8.起重機作業中,司機除了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并按使用說明規定的部位、周期和潤滑劑做好潤滑。
9.起重機發生故障后,必須及時排除與維修。
10.在安裝好的起重機的各部金屬結構上安裝或懸掛標語牌、廣告牌等擋風物件。
11.做好其它設備的地錨或牽繩等的固定裝置。
12.將起重機的和部分或電焊機地線相連。
13.將起重機的工作機構、金屬結構、電氣系統作為其他設備的附屬裝置等。
14.起重機上所使用的安全裝置及各種儀表按有關規定,定期標定、維修、報廢更新,不受起重機大修間隔時間的限制。
15.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需要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并做好監控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與上級部門。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二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就援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副組長:電話: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為,應追究其責任,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三
配電房是確保學校師生生活、學習、工作的重要部門,為了保證全校師生的安全用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幾點必要的'應急措施:
一、各配電房應按消防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以防萬一。
二、每位電工應嚴格按照供、配電的操作程序進行停、送電的工作。停電時,要先停負荷開關,再停隔離開關;送電時,應先合隔離開關,再送負荷開關。如有違反程序操作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當時操作的電工負責。
三、一旦配電房發生意外事故,當班電工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應當機立斷,根據有關操作規程,切斷電源,疏散閑雜人員,并應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領導匯報,必要時,應撥打“119”電話,請求消防部門協助處理事故,盡力把損失減到最低限度。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恢復供電,以確保學校的工作、學習用電。
四、每位電工應認真學習有關知識,提高自己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力爭不要發生事故,把一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凡有事故發生,應做到沉著、冷靜、及時、果斷地去處理事故,分析事故,恢復正常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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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四
對塔式起重機事故發生后進行緊急處理,最大限度的保護職工生命和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作業施工中,塔式起重機在施工中發生倒塌事故時。
3.1項目經理。
3.1.1應急救援總指揮、分工、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1.2有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以控制和減少事故擴大,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1.3授予相關人員相應的應急救援處理權。
3.2項目部主管生產副經理。
3.2.1應急救援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防護搶險工作。
3.2.2當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工作。
3.3項目主管技術副經理。
3.3.1組織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救援預案。配合應急救援小組對該預案進行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以使預案達到完善、實用。
3.3.2配合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3.3.3當項目經理、項目主管生產副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應急總指揮工作。
3.4技術部負責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質安部。
3.5.1協助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2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3.6工程部。
3.6.1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6.2組織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提出改進建議。
3.6.3發生事故時,組織搶險隊進行搶險、營救,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3.7器材部。
3.7.1協助技術部門進行應急救援的編制、修訂、評審工作。
3.7.2落實解決應急救援預案工作中的有關物資及所需設施。
3.8搶險機構。
3.8.1搶險組織機構。
3.8.2應急指揮中心設在項目經理辦公室。
5.1警戒隔離物資:警戒柱、警戒線等。
5.2物資存放地點:應急器材庫。
5.3人員急救設備:急救箱、急救藥品、擔架。
5.4物資存放地點:醫療藥品設備室。
5.5減損防護物資:鋼管、鋼絲繩、卡具、卸夾等。
5.6物資存放地點:現場倉庫。
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塔吊驗收記錄,應急預案及作業指導書。
應急救援搶險小組由項目部現場員工組成,平時進行搶險、救援方面的學習和培訓,當事故發生時,即可投入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8.1應急聯絡。
8.1.1險情發生后,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求救信號。求救信號的方式可以采用呼喊、口信、通訊工具等一切可能方式。
8.1.2應急指揮中心接到險情信息后,立即做出下述應急反映。
8.1.2.1迅速通知搶險救援小組,立即進行現場搶險工作。
8.1.2.2通過通訊工具,立即與外部機構聯絡,向相關部門、公安、醫院、消防、環保等部門聯絡,請求救援。
8.1.3應急聯絡單位、地址、電話:
8.2.1警戒隔離:搶險隊員在事故現場周圍用警戒樁、警戒帶等物資在現場設置警戒隔離區,非搶險隊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域,以防止發生連鎖事故,為更好的進行搶險救援創造條件。
8.2.2人員疏散:搶險隊員將事故現場被困受傷人員,及時組織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將現場非搶險隊人員轉移出事故現場。
8.2.3人員搶救:搶險隊員將受傷人員從事故現場解救出來,并進行現場急救處理。
8.2.4控制險情:搶險隊員使用預備的應急物資,對有進一步發展趨勢的險情進行加固或拆除等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8.2.5設置向導:在事故現場出入口通道邊安排引導人員,引導救險車輛人員物資等迅速準確地投入事故現場。
8.2.6記錄事故發生后,由質安部門有關人員對事故的發生、發展、以及搶險救護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為事后的調查、分析提供原始資料及依據。
現場搶險工作完成后,由項目部主管技術副經理組織項目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方面的情況調查形成相關的調查資料(記錄、存檔)。
10、相關文件:
10.1《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10.2《危險源辨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程序》。
10.3《應急預案與相應控制程序》。
10.4公司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
10.5塔吊作業指導書(措施、方案)。
本應急預案經預演,修訂后形成正式文件,經項目經理審閱、批準,上報公司總工批準備案,傳達到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學習、執行。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五
一、項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組長:
組員:
隊長:
隊員:
1目的。
化工廠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運轉設備眾多的生產區域,在生產過程中,機械傷害是化工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為避免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機械傷害事故的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廠區設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時,做出應急準備與響應。
3職責。
3.1機械傷害事故發生時,由車間主任負責指揮處理事故。
3.2應急救援隊、安全員等相關人員應在發生事故發生地,協同處理事故。
4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4.1教育培訓措施。對各類機械操作手加強機械常識、安全操作堆積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自我防護意識。教育培訓可采用培訓班、宣傳欄、知識競賽、安全會議、班前會等形式。
4.2對各類機械操作手,特別是特種作業操作手,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組織培訓,達到全部持證上崗的要求。
4.3加強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各級各使用單位、部門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完善各類安全部件,對國家強制要求檢測的設備經權威部門檢測,對外嚴格檢查檢測合格證,從本質上消除機械安全隱患。
4.4做好機械設備專項檢查,設備管理部門定期對所有機械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設備安全部件、檢測情況,設備完好狀況,清除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對查出設備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維修、整改、力求各類機械設備處于安全運行狀態。
4.5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各安全職能部門和現場安全員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使用的監督檢查,安全職能部門定期檢查,現場專職安全員應有專人日常巡查,發現設備事故隱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責確定整改時間,消除一切設備安全隱患。
4.6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毒藥品和急救用品,確保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時應急所需。
5.1.1立即關閉運轉機械,保護現場,向應急小組匯報。
5.1.2對傷者同時消毒、止血、包扎、止痛等臨時措施。
5.1.3盡快將傷者送醫院進行防感染和防破傷風處理,或根據醫囑作進一步檢查。
5.2.1立即關閉運轉機械,保護現場,及時向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及有關部門匯報,應急指揮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
5.2.2立即對傷者進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等臨時措施,防止傷情惡化。如有斷肢等情況,及時用干凈毛巾、手絹、布片包好,放在無裂紋的塑料袋或膠皮袋內,袋口扎緊,在口袋周圍放置冰塊、雪糕等降溫物品,不得在斷肢處涂酒精、碘酒及其他消毒液。
5.2.3迅速撥打120求救和送附近醫院急救,斷肢隨傷員一起運送。
5.2.4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
a)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涂上紅汞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b)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做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a)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涂上紅汞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
b)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做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c)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上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紗。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6電話報救須知。
6.1在就地搶救的同時,應立即打120電話,向醫療單位求救,并準備好車輛隨時運送傷員到就近的西麗醫院救治。
6.2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a:說明傷情和已經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準備;
b:講清楚傷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樣特征;
c: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和電話;
d: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得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7.1值班電話:
7.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
8事故后處理工作。
8.1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8.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8.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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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六
為了使員工能熟練掌握低壓配電室突然起火應急處理能力,將火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的縮短故障處理時間,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組織此次低壓配電柜著火演練,并對全過程進行評估。
全廠組織各班組配合,每年組織一次從事生產的員工學習配電系統著火應急處理,要求能夠較熟練地掌握,并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準確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組長:董詩星。
副組長:羅輝。
組員:王珍寶、徐丁香、周鈞、馬群、王有明、
董詩星組織各班組全部成員,演練地點:亞泰化工有限公司低壓配電室。
乙班:20xx年11月28日下午14點30分,生產正常運行中低壓配電室出線柜電器起火,造成部分設備停車。
1、中控室接到低壓配電室發生著火立即用對講機通知組長董詩星迅速通知組員佩戴好防毒口罩、應急照明器具、通訊器材并帶附近的滅火器趕往低壓配電室。對低壓配電室、各配電柜、電纜夾層進行檢查,是否有其它異常情況,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
2、組長立即將現場的情況通知調度及上一級主管領導,并及時趕到現場查看情況,找出具體故障點。并通知生產班組查看現場設備有無異常。
3、廠內高低壓配電房裝有氣體報警系統及氣體滅火裝置。
4、經檢查發現自動氣體報警系統并未報警及氣體滅火裝置并未啟動,為低壓配電柜8號柜按鈕部位起火、屬于初期火災,組長董詩星立即組織人員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佩戴好防毒口罩、應急照明器具、通訊器材并帶配電房配備的二氧化碳滅火器趕往低壓配電室內。通知組員立即趕往現場、并及時通知中控、各班組、各部門等用電單位是否影響生產及化工工藝安全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5、組長隨即通知組員:
(1)電工王珍寶立即將8號配電柜主電源刀閘拉開,斷開與著火部位電源。
(2)羅輝通知中控班組及時注意查看8號配電柜內所有的斷點部位及用電設備,是否影響生產化工工藝安全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及全廠各用電部門注意查看各部門用電設備,是否影響安全生產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3)機修工周鈞立即拿到配電室配電柜應急開門鑰匙配合儀表工王有明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對準著火點將火撲滅,滅火人員要注意身體各部位必須與帶電體保持充分的安全距離。
(4)機修工徐丁香立即打開低壓配電房所有對外窗戶,進行通風置換。
(5)電工馬群等待火源完全撲滅后將燒損的電氣元器件及電纜及時進行檢查隔斷8號柜與其他配電柜的絕緣,斷電、驗電、懸掛標示牌、裝設接地線等相關安全技術措施,保障其他設備的正常運行。
6、使用的滅火器要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燥沙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器(如水、泡沫滅火器等)撲救。
7、做好事故檢查、分析、處理記錄,及時消除類似故障隱患。
1、進入作業現場必須穿戴好電工防護用品。
2、配電室撲滅火源時絕不能用水、泡沫滅火器等撲救,必須用干沙子、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3、事故處理中必須做好斷電、驗電、懸掛標示牌、裝設接地線等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4、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和監護制度。
5、在進行配電柜搶修作業中,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檢查所使用電工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搶修所用的照明燈、臨時電源線、公用工器具隨時準備齊全。
演練結束后演練領導小組成員,以及參加演練電工,對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配電系統跳閘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總結評估。
1.目的。
為保障化工廠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突然失電事故時,能安全展開電器設備的檢查,正確判斷電器設備故障點,較快排除事故隱患,盡快恢復回路供電,縮短停電時間,減小生產損失,特作如下失電應急檢查程序。
2.全公司失電應急程序。
2.1.2.1檢查變壓器高壓隔離開關有無損壞;
2.1.2.2檢查變壓器高低壓端子有無損壞;
2.1.2.5檢查配電母線有無短路、拉弧等故障情況;
2.1.4值班電儀班長向車間值班長匯報檢查情況;
2.1.5根據車間值班長的安排恢復供電。
2.2.1檢查分廠電器繼電保護裝置是否有動作;
2.2.1.2如果保護有動作視為分廠單回路事故失電檢查(下面有要求);
3.分廠單回路事故失電應急程序。
3.2若是變壓器的過流、速斷、零序保護之一動作時;
3.2.1按2.1.2.1—2.1.2.6步驟進行檢查;
3.2.3按2.1.3—2.1.5的步驟恢復回路供電。
3.3若是變壓器的輕瓦斯或重瓦斯保護動作,檢查步驟如下:
3.3.2檢查瓦斯繼電器,打開繼電器排氣孔,觀察是否有大量的氣體排出,如果無氣體排出,瓦斯繼電器充滿變壓器油,變壓器無其它異常情況(如油溫、油位正常),瓦斯繼電器常開觸點動作閉合的可判斷為繼電器誤動作,繼電器不動作的為線路故障或電磁干擾故障,這種情況要對保護線路進行檢查,處理正常后可以恢復供電,若確實是變壓器故障跳閘(內部繞組絕緣故障等),產生大量氣體(吊芯后初次投運的變壓器除外)導致瓦斯繼電器動作的,可能變壓器已損壞,具體按檢查檢修按變壓器規程的相關規定進行檢查處理,已不在應急范疇之內。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七
一、目的:
為了對施工過程中突發的觸電事故及時采取有效控制和實施搶險,防止事故影響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將事故分為三級:
1.一級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觸電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3人的事故。(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
2.二級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觸電導致重傷1~2人的事故。(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
3.三級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觸電發生的一般工傷事故。(事故報告時間不準超過12小時)。
公司成立常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搶險小組。發生一、二級突發事故時,搶險小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調查研究情況并提出搶險方案。
公司突發事故搶險小組由公司宋世明經理和工會、安保部、人力資源中心、工程部、資產部、行政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程序:
1.項目經理部設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成員包括車輛管理人員、醫務人員、司機、工會人員、安保人員及施工員等,并每日設人員值班。
2.項目經理部應急預案小組應建立信息聯絡網,一旦發生事故,保證全體成員能及時到位。
3.項目經理部應隨時備有應急用車,有專人值班,遇到緊急事故能保證馬上行動,及時搶救傷員。
4.項目經理部要公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主要人員電話,便于聯系。5.項目經理部的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分三個系統即:a)報警與通訊系統——事故發生后迅速上報。
b)現場搶險系統——事故發生后立即營救人員、保護現場、工程排險、縮小事故范圍、降低事故損失。
c)救援保障系統——提供搶救器材,保障搶險工作順利開展。以上三個系統都要落實具體人員。
三、應急方法。
1.發生傷亡事故后,首先由現場作業人員對受傷害者進行搶救,并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應急預案值班人員,項目經理部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派車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治療。
2.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要迅速撤離與事故處理無關的人員及群眾,安全員要對現場進行隔離,保護。對現場進行勘察并畫出草圖,記錄事故經過。
3.項目經理在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向分公司經理報告。報告后也要與搶救人員聯系,掌握最新情況便于事故的處理。
4.分公司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安保部報告。并趕往事故現場進行調查了解。
5.公司安保部負責人接到傷亡事故報告后,首先向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公司總經理及公司法人報告并趕往事故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初步原因分析等事故概要向城建集團安保處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特大事故不準超過12小時)。
四、職責:
1.公司安保部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并接受、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
2.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公司成立由工會、安保部、資產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分析,查出事故原因及事故責任者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
3.由分公司經理組織分公司相關人員成立恢復生產領導小組,盡快恢復正常生產。4.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由劉憲生董事長任組長、吳秉軍總經理任副組長、組員由安保部、人力資源中心、工程部、資產部、行政部有關人員組成。
5.項目經理部的項目經理、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應急預案小組有關人員配合公司及市有關管理部門的調查處理。
6.項目經理部應急預案小組每半年應進行一次預練演習。
1.預防措施:
1.1起重設備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1.2起重設備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使用證。1.3進場設備必須經過驗收。
1.4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重要工具,要標明最大負荷量,以避免超載運行。1.5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控制器、聯鎖開關等)要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1.6起重機械的緊急開關、信號裝置等應工作正常。1.7起重機械外露部分應加防護罩,以防絞傷。
1.8起重機械的前輪擋板、軌道末端車擋立柱、緩沖器等應齊全、可靠。1.9起重機橋架、平臺上應設欄桿,防止人或物墜落。
1.10鋼絲繩(鏈條、麻繩)、吊鉤(吊環)等應符合安全技術規定。
1.11起重機的制動裝置應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無嚴重磨損。1.12起重機械的起重和牽引能力應符合出廠要求,不得任意改變。
1.13所有起重機械應經常進行檢查、按期即使進行保養,保持起重機械的良好工作狀態。
1.14隊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要進行崗位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1.15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無證上崗(無操作合格證)的人員上機操作。
1.16外租起重設備必須簽定租賃合同,合同書必須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1.17作業前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
1.18司吊、司索及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1.19大型設備、模板、支架拆裝要嚴格遵守《作業指導書》。1.20重點部位施工要設專職監控人員進行管理。2.急救措施:
2.1嚴重創傷出血傷員的現場救治。
創傷性出血現場急救是根據現場現實條件及時地、正確地采取暫時性地止血,清潔包扎,固定和運送等方面措施。
2.1.1止血。
(1)壓迫止血法:先抬高傷肢,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棉墊覆蓋在傷口表面,在現場可用清潔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織品代替,再用繃帶或布條加壓包扎止血。
(2)指壓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別采用指壓面動脈、頸總動脈、鎖骨下動脈、頹動脈、股動脈、腔前后動脈止血法。該方法簡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
(3)彈性止血帶止血法:當肢體動脈創傷出血時,一般的止血包扎達不到理想的止血效果而采用之。如當肪骨上1/3段或股骨中段嚴重創傷骨折時,常伴有動脈出血,傷情緊急,這時,就先抬高肢體,使靜脈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創傷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彈性止血帶,在止血帶與皮膚間墊上消毒紗布棉墊,以免扎緊止血帶時損傷局部皮膚。止血帶必須扎緊,要加壓扎緊到切實將該處動脈壓閉。同時記錄上止血帶的具體時間,爭取在上止血帶后2小時以內盡快將傷員轉送到醫院救治,若途中時間過長,則應暫時松開止血帶數分鐘,同時觀察傷口出血情況。若傷口出血己停止,可暫勿再扎止血帶;若傷口仍繼續出血,則再重新扎緊止血帶加壓止血,但要注意過長時間地使用止血帶,肢體會因嚴重缺血而壞死。
2.1.2包扎、固定。
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醫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扎,既可以保護創口預防感染,又可減少出血幫助止血。在肢體骨折時,又可借助繃帶包扎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二個關節,減少損傷,減少疼痛,預防休克。
2.2搬運。
經現場止血、包扎、固定后的傷員,應盡快正確地搬運轉送醫院搶救。不正確的搬運,可導致繼發性的創傷,加重病痛,甚至威脅生命。搬運傷員要點:2.2.1在肢體受傷后局部出現疼痛、腫脹、功能障礙,畸形變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運,防止骨折斷端可因搬運震動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繼發損傷附近的血管神經,使創傷加重。
2.2.2在搬運嚴重創傷伴有大出血或己休克的傷員時,要平臥運送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盡量避免震蕩。
2.2.3在搬運高處墜落傷員時,若疑有脊椎受傷可能的,一定要使傷員平臥在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傷員。因為這樣會使傷員的軀干過分屈曲或過分伸展,致使己受傷了的脊惟移位,甚至斷裂將造成截癱,導致死亡。
2.4創傷救護的注意事項。
2.4.1護送傷員的人員,應向醫生詳細介紹受傷經過。如受傷時間、地點,受傷時所受暴力的大小,現場場地情況。凡屬高處墜落致傷時還要介紹墜落高度,傷員最先著落地部位或間接擊傷的部位,墜落過程申是否有其他阻擋或轉折。
2.4.2高處墜落的傷員,在己確診有顱骨骨折時,即使當時神志清楚,但若伴有頭痛、頭暈、惡心、嘔吐等癥狀,仍應勸其留住醫院嚴密觀察。因為,從以往事故看,有相當一部分傷者往往忽視這些癥狀,有的傷者自我感覺較好,但不久就因搶救不及時導致死亡。
2.4.3胸部受損的傷員,實際損傷常較胸壁表面所顯示的更為嚴重,有時甚至完全表里分離。例如傷員胸壁皮膚完好無傷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還伴有外傷性氣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誤診,影響救治。在下胸部受傷時,要想到腹腔內臟受擊傷引起內出血的可能。例如左側常可招致脾臟破裂出血,右側又可能招致肝臟破裂出血,后背力量致傷可能引起腎臟損傷出血。
2.4.4人體創傷時,尤其在嚴重創傷時,常常是多種性質外傷復合存在。例如軟組織外傷出血時,可伴有神經、肌健或骨的損傷。肋骨骨折同時可伴有內臟損傷以致休克等,應提醒醫院全面考慮,綜合分析診斷。反之,往往會造成誤診、滑診而錯失搶救時機,斷送傷員生命,造成終生內疚和遺憾。如有的傷員因年輕力壯,耐受性強,即使遭受嚴重創傷休克時,也較安靜或低聲呻吟,并且能正確回答問題,甚至在血壓己降到零時,還一直神志清楚而被斷送生命。
2.4.5引起創傷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創傷后的劇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軟組織壞死后的分解產物被吸收而中毒。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盼左右,及時止血、包扎、固定傷肢以減少創傷疼痛,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2.5其它方面。
2.5.1立即停機斷電,綁扎傷害部位上方血管進行止血,并進行簡單包扎。
2.5.2通知應急處理小組,按照分工進行應急搶險工作。
2.6.3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并對事故情況并逐級上報。2.7.4維護好現場,外人不準進入。
2.7.5分析事故原因,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聯系電話:
批準:范明。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八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就援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 電話:
副 組 長: 電話:
報 警 電話:110
火 警 電話:119
急 救 電話:120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為,應追究其責任,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九
碼頭工程需要大型起重設備,現場作業人員密集,存在頻繁的交叉作業,如發生意外,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影響較大,起重作業安全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1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2.2.1搶救人員優先的基本原則;
2.2.2控制事故擴大優先的基本原則;
2.2組織機構及職責:見(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1起重機有省、市技術監督部門檢測證書,起重船有《船舶檢驗證書》,船員有《適任證書》,起重司機、起重指揮工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3.2船舶水上不下安裝作業前到海事局辦理《水上水下作業施工許可證》及《航行通告》。
3.3起吊作業鋼絲繩、卡環和繩套等配套設施須有質量合格證。
3.4起重作業“十不吊”須嚴格執行,“十不吊”內容有: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吊裝;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
3.5選用的繩具、卡環須與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氣瓶、壓力容器,爆破危險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吊運人(施工作業人員)。
3.6起重機械安全裝置(限位裝置、行程開關、超載保護、超力矩保護、信號、喇叭等)完好,作業過程中須開啟。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xxxxxxxx。
安監處:xxxxxxxxxx。
單位值班:xxxxxxxxxx。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一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xxxxxxxxx。
安監處:xxxxxxxxxx。
單位值班:xxxxxxxxxxx。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二
根據目前生產車間的特點,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有以下幾種:
1、起重設備作業中突然發生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撞擊護欄、抓斗掉落、與周圍墻壁相撞、碰壞雷達及破壞給料器,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2、起重設備操作失誤或失靈。
3、自然災害對起重設備、設施的嚴重損壞。
4、在安裝或者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應急救援組長:
應急救援副組長:
應急聯絡:
現場維護:
應急救援:
應急搶救:
職責: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觸電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及時將現場情況向領導報告,根據安排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
略
(一)應急響應。
在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第一目擊者立即呼救,現場人員不要害怕和慌亂,要保持冷靜。
(二)應急聯絡。
應急聯絡人員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999),內容如下:
1、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號碼;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耐心回答“120”救護人員的詢問;
5、隨時與急救中心人員保持聯系以及匯報情況;
應急聯絡人員將目前現場情況與應急救援組長詳細說明,同時由應急救援組長向車間領導進行匯報,內容如下:
1、匯報人姓名。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是否報警情況及目前人員情況;
5、聽從領導指示。
應急聯絡人員到路口準備迎候救護人員;
(三)現場維護。
現場維護人員根據現場周邊環境,利用錐形交通桶封閉現場。封閉現場時擺放錐形交通桶、拉好警戒帶、保護好現場。
(四)應急救援。
起重傷害事故發生后,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應急救援人員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緊急救護。
(五)應急搶救。
應該先看神智、呼吸、接著摸脈搏、聽心跳、檢查局部有無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扎、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如果傷者呼吸已經停止,搶救組立即對傷員實施人工呼吸。如果脈搏不存在,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1、當工作現場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急救人員應盡快趕往出事地點,并呼叫周圍同事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盡可能不要移動患者,盡量當場施救。如果處在不宜施工的場所時必須將患者搬運到能夠安全施救的地方,搬運時應盡量多找一些人來搬運,觀察患者呼吸和臉色的變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彎曲、扭動患者的頸部和身體,不要接觸患者的傷口,要使患者身體放松,盡量將患者放到擔架或平板上進行搬運。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三
各裝置屬于甲類火災危險性裝置,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都為具有可燃性質的液體,加工過程又多在高溫下進行,因此有發生重大火災的可能性。
2、火災的特點。
1)燃燒速度快。
2)火焰溫度高,輻射熱量大。
3)易發生爆炸,火勢極易蔓延。
4)燃燒爆炸伴隨有毒氣體的擴散,容易發生人員中毒。
5)油品火災燃燒猛烈階段,撲救比較困難。
3、發生火災時的處理原則。
1)發生火災事故后,首先要把著火具體位置和著火介質判斷準確,繼而采取針對性的生產處理措施和火災撲救措施。
2)發生一般性事故時,要努力控制影響范圍,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溫、不超壓、不爆炸。
3)單臺設備著火時,在甩掉和撲滅著火設備的同時,改用和保護備用設備,繼續維持生產。
4)在大面積著火時,要迅速切斷著火單元的進料、切斷與周圍單元生產管線的聯系、停機、停泵、拿凈塔器及管線存油,做好蒸汽掩護。
5)如果是高溫介質噴出后著火,則應首先切斷設備進料,安全地轉移設備內儲存的物料,然后采取進一步的生產處理措施。
6)如果是易燃介質泄漏后受熱著火,則應在切斷設備進料的同時,降低高溫物體表面的溫度,然后在采取進一步的生產處理措施。
7)著火后的撲救工作,要立足于崗位人員,立足于現場的便攜式、移動式消防器材,立足于在火災初起時及時撲救。
8)滅火劑、冷卻劑的選用要根據燃燒介質,著火設備的危險程度,保護設備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滅火效能,保護重要生產設備。
9)發生火災后,要在積極撲滅初起之火同時,迅速撥打火警電話“6119”(119、6119、7286119、6256119),向消防隊報告,以得到專業消防隊伍的支援,防止火勢進一步擴大和蔓延。
10)當發生重大火災時,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要迅速趕往火災現場,接受和執行搶險救災行動指令,自動履行工作職責。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四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
安監處:
單位值班: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2、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部門;
2、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發生地點;
4、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7、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1、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2、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3、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2、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4、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5、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6、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8、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1、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2、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4、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5、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1、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3、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1、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3、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4、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2、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部門;
2、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發生地點;
4、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7、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1、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2、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3、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2、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4、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5、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6、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8、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1、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2、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4、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5、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7、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1、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3、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1、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3、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4、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處置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全校范圍內涉及特種設備的安全事故。
第三條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整合資源”的原則,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事故,力爭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條本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及責任體系等以《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為準。
第五條預防措施。
(七)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加載和卸載要求緩慢平穩,運行期間要保持載荷相對平穩,壓力容器處于工作狀況時嚴禁拆卸壓緊螺栓。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爆管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第七條現場應急處置基本任務。
(一)事故部門立即組織開展現場緊急自救,防止事態發展;
(二)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施救與安全轉送傷員,以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危害。
(三)電梯運行途中進水時,應將電梯開到頂層,并告知維修人員;
(四)電梯運行途中發生火災時,應將電梯在就近安全樓層(一般著火層以下的樓層較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樓梯逃生。
(三)若發生人員受傷,應立即進行救助,并撥打120急救電話求助。
(一)鍋爐爆炸事故。
一旦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溫水、汽,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并將情況逐級上報。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二)鍋爐爆管事故。
(4)如幾臺鍋爐并列供汽,應將故障鍋爐的主蒸汽管與蒸汽母管隔斷。
(2)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將人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請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關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發變形、失穩等情況。應立即按工藝規程,操縱相應閥門和控制系統,立即降壓停車,并及時查明原因消除隱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到四周環境大氣中,則執行壓力管道泄漏處理方法。
第十三條場內機動車輛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車輛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一)立即向所在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五)必要時同時向所在地負責特種設備監督管理、消防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后期處理。
第十五條在事故和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盡快使教學、科研工作及環境恢復到正常狀態。
第十六條事故處置結束后要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必要時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條事故應急響應結束后,相關職能部門和事發部門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調查評估并形成完整的總結材料,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有關責任人根據《東華大學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各二級單位及下屬機構可以本預案為基礎制訂適合二級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七
1 以人為本,最大限度保證企業員工和當地群眾生命安全。
2 實行公司、車間、班組“立即報告、三級管理、按級啟動、分級負責”。 3 先搶救人員、控制險情,再消除污染、搶救設備。
4 反應快捷、措施果斷。
5 預防為主、加強教育。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對務工人員的教 育,提高其綜合素質,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穩定預警工作機制。
三 常見事故
2 起重機脫繩事故:脫繩事故是指重物從捆-綁的吊裝繩索中潰散發生的傷亡毀壞事故。
3 起重機脫鉤事故: 指重物或吊具從吊鉤鉤口脫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 4 起重機斷繩事故: 因超載起吊拉斷鋼絲繩;起升限位開關失靈造成過卷拉斷鋼絲繩;斜吊、斜拉造成亂繩擠傷切斷鋼絲繩;鋼絲繩因長期使用,又缺乏維護保養造成疲勞變形、磨損損傷等達到或超過報廢標準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斷事故。 5 起重機吊鉤破斷事故:吊鉤破斷事故是指吊鉤斷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 6 起重機擠傷事故:擠傷事故是指在起重作業中,作業人員被擠壓在二個物體之間,所造成的擠傷、壓傷、擊傷等人身事故。
7 起重機轎箱墜落事故:電梯轎箱在升降運轉中,起升鋼絲繩破斷,鋼絲繩固定端脫落、造成乘坐人員隨轎箱一起墜落,而發生使人員傷亡事故。
8 起重機觸電事故: 觸電事故是指從事起重操作和檢修人員,由于觸電遭到電擊所發生的群亡事故。
9 起重機機體毀壞事故:機體毀壞事故是指起重機因超載失穩等產生機體斷裂、傾翻造成機體嚴重損壞及人身傷亡事故。
四 危險性分析
1起重傷害指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起重作業是指在吊運坯
體、地板、小車生產中,采用相應的機械設備和設施來完成結構吊裝和設施安裝 其作業屬于危險性作業,作業環境復雜,技術難度大。
常見起重危害包括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鋼絲繩刮人、滑車碰人、起重設備在使用和安裝過程中的傾翻事故及提升設備過卷、蹲罐等事故。2常見起重傷害事故原因:包括使用應報廢的鋼絲繩;重物重量不明或超過額定起重量;無人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明、混亂;作業區內有人逗留;作業場所地面不平整、支撐不穩定、配重不平衡;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失靈。
五 預防措施
1對新進的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告知其作業崗位的危險性、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險。 2 對起重機械(重要零部件、安全控制裝置)由操作人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3 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起重吊裝方案進行作業。
4 按照《起重作業管理規定》實施作業。 5吊裝前組織有關人員研討吊裝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制訂有效防范措施。對吊裝過程中將要使用的設備、繩索進行全面檢查,絕不允許有不合格設備或繩索投入使用。
六 應急準備及處置
一 安全人員應做好一下工作
1 :立即向公司指揮部報告,請求并迅速傳達指令;
2 :迅速通知、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
3 :安全人員和相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1 內、外聯絡通訊設備 ,能迅速聯絡到相關人員和相關部門、單位。 2 交通工具 滿足運送救援物資,進行人員救援、疏散的交通工具。 3照明設備 在無電源的情況下,以滿足緊急救援、指揮工作的需要,選擇應急照明工具,應考慮其安全性能。 4 急救設備 專業救援必用的設備和設施,如:輸水裝置、應急照明、 醫用急救箱、千斤頂等。
二 應急處置方法
(1)起重傷害事故目擊者應高聲呼救,并立即向安全人員報告。各單位其他管理人員
也都有認真接受報告和向上級反映事故情況的責任。
(2)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當地救援機構、公安部門求援。
(3)安全人員應準確判斷事故影響范圍,協調各組之間的工作,派專人對影響區域進行檢查,確定搶救方案,保證事故現場相對安全和穩定時,搶救隊員才可以進入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4)安全人員與當地醫院立即取得聯系,利用現場救援車輛火速把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救治,但對傷勢嚴重者應注意搬運方法,不得由此加重傷者傷情;在急救醫療機構人員趕到前搶險救護組應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救助,根據傷情對傷者進行分類處理,處理的原則是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 。(5)安全人員做好應急狀態下現場所有設施和物資的安全,支援和保障現場搶救組的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并檢查事故現場有無其它安全隱患。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八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救援行動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導則》和《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生命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設施的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政府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1.5事故的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
(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3.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
(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
(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
(5)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6)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2.1救援組織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組成。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是xx市特種設備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構,負責在特種設備出現一般以上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參與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事故現場指導協調組由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由廣安質監局牽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相關技術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其他社會力量。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見下圖: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
援專家
市級配合部門
區市縣
xx市
市救援領導小組
現場指導協調組
特種設備事故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2.2.1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市政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質監工作的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聯系質監工作的副秘書長
廣安質監局局長
成員: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總工會、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單位負責人。
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由廣安質監局分管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2.2職責
2.2.2.1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全市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2.2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廣安質監局:負責接受事故報告,提出應急救援處置建議,按照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實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2)市政府應急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3)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參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及警戒,加強事故區域內的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6)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7)市財政局:負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經費的保障工作。
(8)市監察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及主要領導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況、工作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應急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療;指定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鑒定轉移。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11)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現場監測與環境危害監測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總工會:配合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13)廣安電業局:負責事故現場電力的供、斷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負責協調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救濟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2.2.2.3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建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聯絡協調機制;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建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庫。
(2)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掌握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隱患,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提出預警建議;建立并完善各種應急信息資源系統;指導和督促相關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3)負責協調落實救援領導小組的重大決定;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信息、損害情況;組織事故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辦理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指導協調組及職責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時啟動本預案,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赴事故現場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組組長和成員由救援領導小組確定。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應當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
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揮技術支持作用,提供發生事故設備的基礎數據;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家提出搶險救援方案的建議;提供專業救援機構和搶險器材物資資源信息,供現場救援領導小組調動。
2.4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及職責
事故發生后,廣安質監局成立xx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安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分析等工作。
3.1預警范圍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以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安全監控: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使用的特種設備;
(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
(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
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分級建立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并監督相關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
3.2預防措施
3.2.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屬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
(2)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保證特種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5)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7)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3.2.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對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3.3信息監測與報告
全市特種設備監測網絡及監測點分為三個層次:即各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企業)、各區市縣質監局、廣安質監局,各基層監測網點應定期逐級上報監控信息。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至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分析研究,提出監測意見,對可能引發一般以上事故的異常信息,立即上報市政府。
企業對其擁有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的信息、實施監控的技術手段、安全檢查和定期檢驗情況、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和應急預案準備情況及時報告各級質監局;對處于異常狀態的市級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特種設備,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網絡。以各級質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為主體,積極發揮專職執法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基層政府、大型企業和社會力量的作用,及時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信息化網絡。建立相關技術支持平臺,包括重大危險源辨識系統、事故隱患預警系統、安全狀況評價系統、舉報系統等,保證預警系統的信息傳遞準確、快捷、高效。
3.4預警行動
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
(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事故;
(2)地震;
(3)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停電、火災事故;
(4)其他可能引起特種設備事故的災害性事故。
各級質監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應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啟動本預案。
4.1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業主報告,情況緊急的可直報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獲知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和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超過1小時。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故報告電話:0826-2334803。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2)事故發生后,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盡快核實情況,并在2小時內報告本級和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市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上報。
(4)移動式特種設備異地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或業主應在1小時內向事發地質監部門報告,事發地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設備使用注冊登記地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規定逐級上報。
(5)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特種設備種類;事故發生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4.2分級響應程序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發生單位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開展自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當地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應當帶領職能部門人員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及時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參與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分級響應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發地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特種設備事故,市、縣政府兩級啟動相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成立現場指揮部,采集現場各類所需信息和有關資料,指揮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工作。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經報市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立即上報請求支援。
4.3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工作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特種設備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和有關企業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4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盡快對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提出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一步處置的方案。
2.在不影響應急救援的前提下,積極介入對事故現場特種設備及其相關設施的事故狀態的保護,嚴禁一切對事故現場的.變動。
3.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設備的類型和特性,提出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迅速對事故發生場所周圍的其他特種設備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盡快確定這些特種設備是否有發生進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時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有關資料,為事故調查做好準備:
(1)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證;
(2)事故發生企業的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包括管理人員);
(3)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監督檢驗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4)涉及事故特種設備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
(5)有關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校驗記錄和報告;
(6)事故發生企業的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與事故發生企業特種設備有關的所有安全監察指令書;
(9)涉及事故的特種設備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驗收資料。
4.4.2現場處置工作要求
1.對事故危害、事故范圍、事故危害擴展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初始評估。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設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4.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5.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
6.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毀壞。
4.5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事發地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事發地政府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8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各級質監部門牽頭,會同安監、監察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較大事故由省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廣安質監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9新聞發布
市救援領導小組是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負責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照省委辦公廳、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4.10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已恢復正常生活。
5.1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交通和通信保障
(1)廣安質監局建立與市政府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市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專家的通信聯絡數據庫。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物資、裝備儲備,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廣安質監局、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廣安電業局、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2)廣安質監局組織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動態監管系統,及時掌握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和事故預警情況。
(3)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組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等應急救援力量,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應急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建立地方安全監察網絡和信息化網絡。
5.2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5.3技術儲備與專家保障
(1)廣安質監局負責建立全市特種設備專家組,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保障。
(2)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根據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分布特點,建立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專家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對國內外近期發生的事故案例進行研究、分析。專家組應當積極開展與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有關的科學研究,參與起草或修訂完善本地區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方案,指導企業建立和制訂本企業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協助當地組織或者督促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救援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有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年進行一次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5監督檢查
廣安質監局、各區市縣質監局應當依照《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6.1善后處理
(1)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
(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3)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環保部門、規劃建設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4)事故救援結束后,當地政府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事故調查報告
(1)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內容主要有: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確定事故隱患是否消除、周圍環境污染、火災隱患是否基本消除,對疏散人員能否返回提出意見,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事故調查組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報市救援領導小組。
(2)需要對事故、受事故影響的設備和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必要的檢驗檢測、試驗及鑒定時,由事故調查組確定與事故各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負責。
(3)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出調查報告。
(4)市救援領導小組適時向社會公布特種設備一般以上事故的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6.3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7.1名詞術語、定義與說明
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設備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各區市縣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本區市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級預案應當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救援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救援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7.5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十九
在撫順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施工人員起重機械、索具傷害的情況下,為了能夠快速有序進行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傷員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把事故的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規定了起重機械、索具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
(1)發現人員起重機械、索具傷害后,最先發現的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發出急救信號通知現場應急搶險小組。
(2)現場應急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周圍員工保護好現場。
(3)現場應急搶險小組根據受傷情況采取必要的救護,同時作出決定采取那種應急急救措施。
(4)現場應急搶險小組立即聯系就近的醫院,通報傷者情況和發生時間,醫院做好急救準備及派遣救護車。
(5)現場應急搶險小組向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
(6)醫生和現場應急搶險小組成員隨車輛送傷者前往醫院急救,途中不得放棄救治。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搶險小組時刻保持聯系同時項目應急領導小組還要向高一級醫院聯系,以便在當地醫院無法處理時及時轉治。
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篇二十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起重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加強對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起重機械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機械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起重機械傾翻、火災、墜落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地址:
維護保養單位:聯系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困人解救、井道內作業、轎頂作業、底坑作業、廳層作業、機房作業、更換和割短鋼絲繩、扶梯桁架作業、施工用電常識、墜落保護、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起重機械發生事件后,采取起重機械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通過起重機械專業維修對于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八、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三、可能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并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序進行實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及時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匯報。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盡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七、應急救援聯絡電話。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調度室:xxxxxxxxxx。
安監處:xxxxxxxx。
單位值班:xxxxxxxx。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一、應急組織。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就援組長。
二、救援器材: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四、通信聯絡。
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副組長:電話: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五、事故報告。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為,應追究其責任,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