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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一
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監督權,責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對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財產及財物被爆炸、毀壞、聚眾哄搶一案立案偵查,并找出真兇,將之繩之于法。
事實和理由:
20xx年,馮治強、馮治力、馮志剛共同出資成立了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鄉溫村。占地51畝,建筑面積達2265.96平方米,內有價值逾百萬元的變電室、160k瓦變壓器、磅房、磚、砂、鋼材、水泥(標號425)、石子、辦公桌椅、檔案柜、保險柜、帳冊、公司印章等財產。20xx年2月18日下午3時許,一伙人在4臺裝載機的的配合下,炸毀、損毀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設施,哄搶了我公司的價值超百萬元的動產。馮治強、馮治力聞訊后立即報案,但張劍副所長、強指導、燕小強等警官到場后,眼睜睜地看著我們的財產被毀、被搶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發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強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毀滅。我們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搶劫、霸占真兇并繩之于法,得到的卻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復(介公不立字[20xx]2號、介公復字[20xx]1號)。
我們認為:
1、我們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報的案,20xx年7月7日我們沒有報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所述報案時間與實際不符。
2、在報案材料中,我們要求追究相關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并未指明是三佳鄉溫村村委推倒廠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沒有履行偵查的.職責。
3、20xx年2月18日,毀損我公司財產的人員使用炸藥炸毀我公司的固定資產,行為人涉嫌爆炸罪。損毀、哄搶我公司財產的組織者、參與者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聚眾哄搶罪。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毀壞財產哄搶財物的犯罪行為,介休市公安局卻輕描淡寫地認為不構成犯罪。為此,特向貴單位反映,敬請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二
報案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電話: 工作單位: 住址:
【律師提示:報案人個信息中,尚需明確報案人與本案的關系】
申請事項:請求對 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律師提示:重點陳述被控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
報案人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認為本案不屬于刑事案件,請在法定時間內向報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詳細闡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此致
報案人: 年 月 日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三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______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______,女,漢族,現住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午后,_____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______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_________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泄之后______離開。但是______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余元的一對金耳環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______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___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_________、_________和申請人所在的_________看見了案發情況,及時制止了___的犯罪行為。然后_________責令_________將被搶的耳環還給申請人,_________將耳環交給___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______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___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______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_年___月___日。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四
被害人:___,男,漢族,____年12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生前住廣西__市__區__路三區__號,系申請人的父親。
____年1月5日晚上7時15分,姚__在北流海螺廠區路段,被同向行駛的粵____日產小客車以每小時108公里的時速從后面相撞,造成姚__顱腦受傷到北流市人民醫院住院,于____年7月20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
經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廣西公明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作出的桂公明司鑒痕字[____]第031號《痕跡司法檢驗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
“依據計算分析結果,認為____年1月5日19時15分在北流市203縣道海螺水泥廠路段粵____號小轎車與姚__發生碰撞接觸時的行駛速度約為108公里/小時。
依現有資料分析結果,認為____年1月5日19時15分在北流市203縣道海螺水泥廠路段粵____號小轎車高速從姚__后方與其發生碰撞接觸,導致姚__的身體多部位損傷。”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四十四條交通警察應當在事故現場撤除后二十四小時內,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當事人進行詢問,及時對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當事人、證人提交自行書寫的陳述材料時,交通警察應當查驗是否確由本人書寫,由他人代筆的,應當注明。”的規定,交警部門在許海釗交通肇事后,沒有讓肇事者及時到交警部門問話,而是在____年1月16日才到交警中隊對肇事者和同車證人進行問話,而且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程序嚴重違法!
申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在法定期限內向玉林交警支隊申請了復核,由于肇事方提起訴訟而中止了復核程序,根據桂公明司鑒痕字____第31號《痕跡司法鑒定報告書》的鑒定意見,被告在廠區路段的行車速度達108公里/小時,幾乎超過額定行車速度的3倍。
而且,許海釗在交警大隊時供認姚__從正前方由“從我行駛方向右邊往左邊跑過來”而交警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卻認定“遇行人姚__由其行駛方向的左邊向右邊橫過道路”同時,許海釗在____年1月5日在醫院向醫生描述事故發生經過時說,受害者是在“行路時”被其撞上,而10天后到交警中隊后又說受害者橫過公路,顯然也前后矛盾,交警認定的事實從肇事司機供述互相矛盾,在沒有其他證人證實,又沒有其他有效證據情況下,北流交警大隊僅從受害者跌在公路中間便認定受害者沒有確保安全橫過公路,雙方負同等責任,顯然是錯誤的!
由于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程序嚴重違法,且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作為本案責任認定的依據!
申請人認為,許海釗超速170%飚車行為對發生本次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起決定性作用,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和因果關系全部是由于許海釗超速170%引起的,是發生本次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是其超速170%才引發的這一悲劇,所以,申請人認為本案肇事司機許海釗應該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申請人認為,許海釗在廠區路段以108公里的速度飚車,嚴重違法,具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危害公共安全罪(至少也是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故意,致申請人的父親姚__死亡,社會危害極大,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依法應該追究許海釗的刑事責任,為此,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申請公安部門依法對這起交通事故進行立案偵查,追究許海釗的刑事責任。
此致
北流市公安局。
附: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北流市人民醫院疾病證明書復印件一份。
3、《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一份。
4、《痕跡司法檢驗鑒定意見書》復印件一份。
申請人:
____年12月13日。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五
報案人:
【律師提示:報案人個信息中,尚需明確報案人與本案的關系】 申請事項:請求對 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律師提示:重點陳述被控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 報案人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認為本案不屬于刑事案件,請在法定時間內向報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詳細闡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此致
報案人: 年 月 日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六
____交警隊:
于____年____月___日___時___分,在____________發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現請求貴隊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請求事項。
1......................................................
2......................................................
3.......................................................
年___月___日___。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七
濟南市公安局警官先生:
你們好;今年6月2日我到科院路派出所就十幾張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名人字畫丟失的事實報案,接警的警官做了筆錄后告訴我這屬于“家庭糾紛”--對此,我們有不同看法如下:
首先我們來回憶一下許多人都看過的;中央電視臺d主持的一期《xx節目》中的一些內容:
d:各位好,這里是《xx節目》,歡迎您進入我們今天的節目。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洪教授。洪教授,盜竊罪就是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別人的財物拿來占為己有了,就這么簡單。但是有一些情況可能比較復雜,比如說偷偷拿的是自己家的東西,在一個大家庭里面從大家庭的其他成員那塊兒拿東西,這樣的行為算不算盜竊。我們今天的案子就與此有關,來看一下記者調查。
場景:2003年7月的一天,毛毛(化名)在南京女子監獄看到了近兩年沒有見面媽媽。毛毛的媽媽d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d因盜竊入獄的消息傳出后,認識d的人都感到不能理解,大家都說d平時為人正值,經濟收入也不錯,不可能和一個盜竊犯畫等號。
洪道德:有。高法、高檢有(司法)解釋,像發生在家庭內部的這種相互占有的行為,一般不以盜竊論,像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主要是考慮到,比如說夫妻之間《婚姻法》規定,家庭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妻子拿丈夫的、丈夫拿妻子的,等于是拿自己的財產,除非雙方事先有約定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有證據證明有約定的,這個構成是屬于個人財產了,正常情況下屬于共同財產。所以不能把這種行為當成一種盜竊犯罪來對待。
從以上《xx節目》的案情和專家點評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便是夫妻關系,偷拿了屬于對方“共同財產”以外的財產也屬于盜竊行為!按照這個法理,如下偷拿了不屬于“共同財產”的行為更應該是一種盜竊行為:。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八
申請人:
對被申請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職務侵占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份,我與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冊的“石家莊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潤滑油生意,協議簽訂每人出資三萬元,收益和虧損三方共有。簽訂協議后,三人開始合伙經營,在經營當中杜志峰投資1.5萬元外其余兩人均已投夠上述金額。
合伙期間經營一直處于贏利狀態,但由于合伙經營由段新利牽頭,且段新利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獨攬企業財務大權,其私欲不斷膨脹,存在大量損害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對合伙財產進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對小部分合伙財產核算確認,且拒絕我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及查看財務賬薄。經初步估計,我們合伙經營期間的石家莊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凈資產,若核算后應當退還我財產份額。
我認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隱瞞公司的財務狀況及提供虛假的財務資料,已對我造成八萬余元的嚴重經濟損失,應以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編造公司虧損的事實,背著我將公司庫存及公司固定資產私自賣掉,并將所賣公司財產的所得非法占為己有,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條和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請予以立案查處。
申請人:
日期: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九
應經濟偵查大隊趙隊的要求本人后附說明(2頁)本人申請與民事法庭無關和申請的證據提交法院的望調查。
xxx區趙隊的要求現提供如下證據:
一、證明本案的申請與民事法庭的`案件沒有關系。
a、民事訴訟狀中xxx以本人拿貨款10萬余元將我本人告上法庭,(可到裕華區人民法院調取,現附件一民事訴訟狀復印件一份共計2頁)。
對被申請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職務侵占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第二項:形成事實部分顧提出此申請。
1、公司本已盈利而被申請人以賬本丟失為由,故作虧損隱瞞了事實之真相附件有公司提供的書面材料為證可到裕華區人民法院進行調取。證據來源公司兌賬時提供的憑證有本人照相后,經本人核算仍有7噸多貨價值7萬多元沒有上賬。被上訴人均認可在法庭上。(裕華區法院調取)。
2、被申請人在法庭中均已承認已將庫存賣掉在中院承認賣掉金額為1萬元事實。(中級人民法院可掉取。)。
3、a、錄音心證據中本人曾提出要求出示資產負債表均未實現遭到了辱罵和威脅,已提交裕華區法院證據中133頁錄音稿中趙建斌(會計)的對話。(裕華區人民法院可調?。?。
b、已盤庫拒不出示書面材料及數據有錄音為證。已提交裕華區人民法院法院。(裕華區法院可掉去錄音可證實)。
c、xxx的證明拒不出示審計報告(裕華區人民法院可調取證明)中級人民法院可調取錄音稿,庭審筆錄中也已承認。
4、掩蓋事實真相,修改證據使真相扭曲將我告上法庭:在錄音中和在裕華區法院都證實了憑證進行了修改,見到了原件。可到裕華區人民法院(裕華區法院可調?。?。
5、這些條的來源在法庭中已經證實有xxx證明為證,提交裕華區人民法院(裕華區法院可調?。?。
6、有實際銷售情況拒不上賬和局部承認的本人已提交中級人民法院(可調?。?。
綜合上訴顧本人提出申請立案請求。本人自第一次申請立案以來這是第五次用時將近5個月,望貴單位視情況而定!
xxx。
20xx.x.x。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十
申請人:陳解中,男,漢族,19xx年1月14日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鄉金塘村三組057號,身份證編號:432502197401146515。電話:13713xxx0或8106xxxx。
被申請人:李夢華,男,原系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工業區深航公司汛達表業廠倉庫管理員,故意傷害申請人陳解中致右手殘廢。
被申請人:林小姐(不清楚全名),女,系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工業區深航公司汛達表業廠老板。不同意報案,并故意放走被申請人李夢華。
請求事項:
1、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被申請人李夢華實施立案偵查;。
2、以涉嫌包庇罪對被申請人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3、將立案偵查的有關材料復制一份供申請人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元月31日就職于汛達表業廠,擔任六樓表帶部生產與品質管理員。20xx年3月27日下午14點40分左右,申請人因要求更換生產工具遭到倉庫管理員即被申請人李夢華拒絕。申請人再三說明更換生產工具的原因,但仍然遭到李夢華拒絕。
在嚴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申請人只好到寫字樓給香港老板即被申請人林小姐打傳呼匯報情況。林小姐通知二樓廠長譚風英速處理。
未等譚風英上六樓,李夢華即從4米遠的距離跑過來,一邊罵申請人是小人不該告他狀,一邊拿起臺上的鏟皮刀用力扔向申請人。鏟皮刀落在臺面上又反彈到地下。當申請人彎腰撿起鏟皮刀正待廠長來處理時,李夢華即用雙拳猛打申請人臉、胸部等部位,申請人只好用雙手擋住臉部。誰知李夢華竟打到鏟皮刀背部,致使刀刃重傷申請人右手。
同在六樓的鄧美芝(女)與李維典(男)聞聲迅速跑進寫字樓勸阻,方避免更嚴重后果發生。李維典見申請人右手流血,即扶申請人到二樓,由廠部梁啟余(男)和黃天生(男)送申請人到西鄉人民醫院治療。
20xx年3月9日下午,被申請人林小姐與廠長一同到醫院向申請人問事發經過?;貜S后,林小姐即通知李夢華離廠。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申請人、申請人的老婆及妻弟再三要求向公安機關報案,可林小姐非但不報案,而且還有意放走了李夢華。
在20xx年3月27日下午——20xx年3月29日下午這段長達兩整天的時間里,廠方無論是報案還是派保安扭送李夢華歸案,均是易如反掌之事。在林小姐通知李夢華走之前,李夢華仍在上班,如林小姐不有意放走李夢華,則李夢華不致跑掉。
為了打擊犯罪,伸張正義,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第31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4條之規定,請求公安機關對被申請人李夢華、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申請人:
20xx年5月日。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十一
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涉嫌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女,漢族,現住四川省。
xx年xx月1號午后,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就用對申請人進行毆x,發泄之后離開。但是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x,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余元的一對金耳環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和申請人所在的看見了案發情況,及時制止了犯罪行為。然后責令將被搶的耳環還給申請人,將耳環交給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十二
申請人:汪某,男,漢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縣x鎮x村民委員會海子組13號?,F實際居住地:x市x鎮(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因貴院立案庭口頭答復汪某與離婚案不屬于貴院管轄,代理人認為該答復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一百零八條、一百一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特此申請。。
請求事項。
貴院依法糾正,并予以受理。
事實與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貴院郵件了汪某與周離婚案的起訴材料,xx年7月2日,貴院口頭告知:該案被告系xx省x市x縣x鎮x村人,根據原告就被告原則,受訴法院應為x省x市x縣法院,故貴院無管轄權,口頭答復不予受理。代理人認為貴院該口頭答復有以下不當之處:本案被告確為x省x市x縣x鎮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過家,郵寄的起訴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鎮x村委會對此開具的證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貴院所在地x打工,并辦理暫住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的'規定。故貴院依法有管轄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和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貴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貴院依法糾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申請人:
xx年7月2日。
申請公安局立案的申請書(模板13篇)篇十三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______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______,女,漢族,現住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午后,_____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______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_________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泄之后______離開。但是______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余元的一對金耳環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______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___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_________、_________和申請人所在的_________看見了案發情況,及時制止了___的犯罪行為。然后_________責令_________將被搶的耳環還給申請人,_________將耳環交給___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______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___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______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______公安局
申請人:
___年___月___日
立案公函范文
不予立案上訴狀范本
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行賄罪的立案標準
2017盜竊罪立案標準
立案庭實習生簡歷模板
立案登記表申訴書范文
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標準
不予立案的行政上訴狀范文
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