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是培養學生的綜合素養和能力的重要途徑,我們每個人都曾在學校度過了難忘的時光。對比一下小編找到的學校總結范文,或許能幫助你更好地組織和表達自己的學校經歷。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一
為了保證實驗室的實驗安全,藥品試劑、儀器等的正常使用及安全,教師、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制定了相關實驗安全及藥品試劑管理規定。
1.學校鼓勵教師和學生進入學科教室利用藥品試劑進行實驗探究。
2.校內各種藥品試劑,包括學生研學、高端選修和奧賽實驗等所需非常規試劑,均由化學實驗教師統一采購。學生如有其他需求,可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由學校統一采購。
2.實驗用任何藥品試劑,必須貯藏在專用室和專用柜,由實驗教師負責藥品試劑的保管工作。
3.任課教師根據課程需求,提前7日向實驗室提交實驗申請單,實驗教師根據任課教師申請提前一日將實驗所需藥品試劑送到學科教室,鎖入指定試劑柜中,指定試劑柜的鑰匙由各學科教師保管。
4.任課教師在實驗課前將藥品試劑分發至學生的實驗盒中,擺放在實驗臺上。任課教師離開學科教室時(包括但不限于課間、午休、晚休時),要將未使用完的試劑鎖入指定試劑柜中。實驗結束后通知實驗教師收取存放回試劑室或準備室。
5.學生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實驗,非實驗課時不得隨意動用實驗藥品試劑,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翻動試劑柜中的藥品試劑,更不得將藥品試劑拿出學科教室。
6.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的實驗時,指導教師需認定其實驗方案的可行性、所需藥品試劑的安全性后,向實驗教師提交實驗單和實驗方案。并跟隨學生進行實驗探究,對學生的實驗進行指導。
7.高端實驗室的指導教師將藥品試劑按特性分類存放于試劑柜中。隨時關注試劑的用量,按需、按量取用相關藥品試劑,不得將藥品試劑隨意散落在桌面上。實驗過程中,指導教師需全程陪同進行指導。
8.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屬于嚴重違反《北京市十一學校學生處分條例》相關規定,學校將按如下標準進行懲戒:
(1)未經教師允許打開試劑柜翻動藥品試劑的,一經發現,將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2)未經教師允許擅自將藥品試劑拿出學科教室的,一經發現,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構成嚴重后果的將做勸退處理,初中學生勸其轉學。
(3)學生私自購買任何藥品試劑并帶到學校,一經發現,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將做勸退處理,初中學生勸其轉學。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二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一、實驗前,學生要做好預習準備。
二、在實驗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各種實驗的情況。作好記錄,認真填寫好實驗報告。要求自己清楚,數據、曲線、表格應該按規定格式填寫、描述。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三、實驗時應注意安全,使用玻璃儀器時,當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蝕性、有毒性試劑時,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嚴格操作步驟。防止以外事故的發生。
四、用過的藥品、試液應集中到在規定的桶內,不得亂倒亂拋,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
五、實驗完畢后,洗干凈所用過的實驗器材并整理好,擺放整齊。
六、室內要盡量做好防塵、防潮、防磁場等。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
(1)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
(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
(3)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
(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
(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
(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1、儀器室要有通風、遮光設施,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并保持合理的溫度和濕度。
2、各種儀器要在櫥內整潔科學存放,儀器表面要保持清潔、干燥、無塵。儀器、設備、動植物標本、原材料不能與化學藥品同放。要防止化學藥品潮解揮發。
3、加強精密儀器的質量管理,如驗收、實驗效果、故障、維修保養等均要做記錄。
4、根據說明書的要求,做儀器的定期保養
5、實驗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損壞,停止使用,能修則修,不能修由實驗員和學校領導處理。
6、教學儀器維修的原則是: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維修費不超過儀器原有價值的54%。
7、為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準備室應有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全套的維修工具。
8、實驗室應設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均有記錄,貴重儀器的維修記錄應存入儀器的技術檔案。
9、維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購買,由總務處負責,經校長批準后采購,費用記入消費品賬。
一、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三、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四、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化學學生探究分組實驗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禁學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二)欲鑒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三)如有藥液溢出,應立即用水洗凈。如遇酸類或其它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四)經如熱之玻璃儀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五)以試管加熱物質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熱可燃性或揮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八)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機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十二)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內。
(十四)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
實驗室儀器設備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為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兼顧科學研究活動,對損壞丟失儀器設備,要進行必要的賠償。
一、在使用儀器設備的過程中,預先已了解該儀器設備的原理及功能,明確熟悉操作過程,并有使用經驗或有對該儀器設備使用過的人在場指導下,發生儀器設備的故障(無法避免的情況下),無需賠償,但應及時匯報給主管教學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無使用該儀器設備的經驗又無對該儀器設備懂行的人在場指導而使用,發生儀器設備的故障或損壞,屬于責任事故,應對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賠償。
三、屬于專職保管的儀器設備因保管不善、疏于職守而發生儀器設備丟失者應予以配賠償。
四、對于借出的儀器設備發生丟失,應由所借人賠償。
五、學生實驗課時所用的儀器設備,應當在有經驗的實驗指導教師指導下使用,否則按此條款三規定應予賠償。
六、對所保管的儀器設備(指專職保管人員及借用儀器未還者)由于疏于維護而發生儀器設備損壞者亦應賠償。
七、賠償金額小視儀器價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體情況由實驗室主任報系主任研究后決定。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三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設備,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設備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盡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并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
lo、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志清”。并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后,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設備數量與完好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注銷手續,并注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設備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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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四
儀器設備保管使用制度、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安全防護及危險品管理制度、實驗教師(實驗員)考核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并嚴格執行。學生實驗守則應張貼在實驗室前方,其余規章制度分別張貼于實驗教師(實驗員)辦公室和準備室。
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記錄及時,準確。“總賬”一年填寫一次;學期中儀器數量增加或減少登入“分類賬”;玻璃儀器、藥品的增、減及時登入“低值易耗品賬”,并接受財務監督。做到定期盤點,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總賬、分類賬的賬、卡、物相符率達100%,低值易耗品的`賬、物相符率不低于90%。
1.學生實驗桌應排列整齊,并固定于地面,每張實驗桌均須編序號。
2.儀器櫥擺放時應注意采光、通風、美觀以及方便儀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舊儀器櫥要相對分開,高矮、式樣相近的儀器櫥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儀器櫥定位后要編號,一般用油漆編于儀器櫥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學生愛護實驗桌及水電設施,不在實驗桌上亂涂亂寫,不旋轉送水管道和整體水龍頭,不將抹布晾在水龍頭上,不拉松電源線,注意保護電源插座。實驗教師要經常檢查電路及有關設備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一)儀器驗收。
新購進儀器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及時將全套儀器(含零部件)存入相應儀器櫥內,說明書集中收存、歸類成冊。同時要及時填寫儀器驗收記錄,并將儀器記入《購置日記帳》和《儀器分類帳》。
(二)儀器分類與存放。
1.儀器按學科特點分放。
2.演示儀器和分組儀器相對分開。
3.儀器分類要通過文字在儀器櫥櫥門上標示出來。
(三)分組儀器編序號。
分組實驗儀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應有編號,字體不宜過大。各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序號編排方式。
(四)儀器維護與保養。
儀器維護保養工作的重點是做好“八防”,即防塵、防潮、防腐蝕、防霉變、防銹蝕、防變形、防蟲蛀、防震。
(五)儀器的借還。
教學用儀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寫《儀器借還記錄》,寫明借取日期、儀器名稱、歸還日期,借取人簽字。
實驗教學資料一般包括實驗教學計劃、實驗通知單、周實驗安排表、實驗教學心得、實驗教學總結及專業雜志等。實驗室建設資料應長期保存。實驗室記錄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一般以學年度為單位,按檔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少數仍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可適當延長保管年限。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五
一、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和搞其它活動的場所。
二、實驗室的'設施布局不得隨意變動。
三、電器儀表和排風系統控制臺的啟動須由教師操作。
四、實驗室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嚴禁在室內嬉戲打鬧。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五、學生實驗須固定座次,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后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并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聲明并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六、實驗前,學生要靜聽教師講解,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有關注意事宜。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儀器儀表,節約藥品,防止試劑交叉污染。嚴禁相互爭奪和盜用其它組器材,防止事故發生和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
七、要保持室內清潔,固形廢物要收集于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涂畫。
八、實驗完畢須將儀器、桌面擦洗干凈,藥品蓋嚴,器材排列整齊,經允許后方可離室。
九、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十、實驗完畢,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各組實驗臺的電器儀表、實驗臺面等設施是否完好無損,并填寫“實驗室使用報告單”。教師要安排實驗班清理實驗室并及時協助管理員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六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七
1、每學期末,實驗員應根據學校下達的學期教學,科研任務的要求,對實驗室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安排,編制好工作進程表。
2、凡計劃內的實驗、科研項目,實驗員應提前做好必要的準備,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實驗質量。凡計劃外的實驗、科研項目,須征得實驗員同意后,才可進行實驗。
3、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需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有校方人員陪同,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做實驗,需經教務科批準,到財務科支付實驗費用后,實驗員才可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納校外人員進實驗室做實驗。
4、學生進實驗室做實驗,必須聽從實驗員的統一安排,保持室內安靜,不準追逐吵鬧,不準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紙屑,不準動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及其他器材。在有凈化要求的實驗室做實驗,進室前,應換穿工作服、工作鞋等,離開實驗室不做實驗時,應將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回原處,任何人不得穿離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必須嚴格按《實驗指導書》所寫的實驗步驟進行,不準隨意更改。實驗儀器和設備要通電、開機,必須經實驗指導老師或實驗員檢查同意后再進行。
6、實驗過程中,若發生故障或事故,應立即停電、停機、切斷電源和實驗,并報告指導老師或實驗員,等候處理。
7、對不聽從安排,違反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影響實驗室工作或損壞儀器設備者,要視其情節輕重,認識錯誤態度,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
8、實驗完畢,學生應在實驗員帶領下,對實驗室物品進行整理,小型儀表和量具要人盒,大型儀器,設備要加蓋防塵罩,其余器材要擺放整齊。
9、實驗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實驗器材管理制度,愛護國家財產,管理好實驗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實驗室要經常保持清潔,不得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任何物資。
10、下班前,實驗員應認真檢查實驗室的門、窗、水、電、是否關好,經確認無誤后,才可離室。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八
一、實驗室(含儀器室、準備空)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的重要場所,要充分發揮其在實驗教學、課外科技活動、實驗教學研究與培訓諸方面的作用,在完成實驗教學任務的同時,應發揮其多功能作用,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二、教學儀器、藥品要按照國家統一的配備目錄編號(或教材章節)分科、分類、分室,科學、合理地存放。要張貼明顯的分類標簽、櫥目標簽,注明編號、名稱和數量,每件儀器(每瓶藥品)也應標明編號和名稱(微型儀器和玻璃器皿除外)。貴重儀器、危險藥品(易燃品、易爆品、氧化劑、腐蝕品和毒害品)應設專庫(柜)存放。形體特殊的儀器、標本應存放在專用櫥內或支架上。自制教具也應像教學儀器一樣科學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學科要根據儀器、藥品的特點,做好防塵、防腐、防潮、防曬、防震、防壓、防磁、防凍等養護工作。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室內及儀器表面無塵土,達5到干凈、整齊、美觀。
四、實驗室應有防火、防盜設施,并定期檢查設備是否完好、有效。室內無人時,要切斷火源、電源,并關好門窗。
五、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教學儀器、藥品帳目,設儀器設備總帳、分類帳、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和自制教具帳。嚴格帳目管理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完整,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新調撥和購進的教學儀器、藥品,要及時清點、驗收、入帳、上櫥。對不合格產品,要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調換或退貨,嚴把產品質量關。
六、裝備符合標準的工作臺和維修工具,加強對儀器的定期保養與維護工作,對損壞的教學儀器,應盡快維修,保證儀器的完好率在95%以上。應設立儀器維修與保養記錄冊,每次維修與保養都要記錄在案。對丟失、損壞的教學儀器要及時登記,按有關規定處理。對短缺的儀器設備和消耗品要及時補充,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
七、危險品庫(柜)要有專人負責,嚴格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危險品的取用要經主管主任批準、定量取用,登記在冊。對儲存的危險品,要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備,標志明顯。對于廢包裝和實驗中產生的廢液、廢渣等有毒物質,不得亂扔,要妥善處理,以防發生危險。
八、實驗室要建立儀器借還制度,設專門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編號、名稱、借還數量和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教師要登記、簽字。理科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可由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校內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外校借用儀器設備用于教學,須持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教學儀器外借必須按時歸還,否則由批準人負責追回。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借用人負責將其維修好后再歸還,不能修理的,查明原因,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后,再辦理歸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九、每學年要全面清理一次教學儀器和藥品,將結果上報學校領導。對于消耗的藥品、材料,應及時補充。對使用期已滿,使用功能基本喪失,無法修復或雖然修復但費用太太(超過價格50%)的儀器設備,應作報廢處理。對報廢的儀器設備,應由實驗室提出申請,經學校鑒定小組審查評議,主管校長在申請書上簽字批準生效,并要及時從有關帳目中注銷。上級主管部門有權對學校多余和長期閑置不用的儀器進行統一調配(有償或無償),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以提高儀器設備利用率和發揮投資效益。
十、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認真填寫實驗室日志、實驗室技術檔案、實驗室(課)事故記錄,收集、科學存放有關儀器設備的說明書、技術檔案、有關實驗室工作的文件、雜志及書籍。
十一、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創設良好的科學環境和氣氛。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格言、實驗掛圖和實驗陳列櫥窗,各學科實驗室應體現本學科特點。
十二、實驗教師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教學儀器和藥品的帳、物移交手續,經學校領導和交接雙方三人簽字后方可離崗。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九
1.制訂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規范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的方式及措施,以確保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以及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涉及實驗室擁有的所有儀器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的管理行為。
3.在發生本制度沒有明確,而涉及儀器、設備的所有行為時,解釋、執行權在實驗室。
4.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建檔建卡,做到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5.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方能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儀器設備實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儀器負責人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寫出事故報告,儀器設備的故障現象、維修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2.實驗開始前,檢查本組內儀器設備、器材是否齊全且完好無損、規格是否適用。
3.實驗時,小組內人員應有分工,并輪流擔任接線、記錄、觀察、操作等工作。
4.線路連接應正確、牢固、整齊、美觀。線路連接完畢檢查無誤后,方能接通電源進行實驗。改接線路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合閘通電后,不要撫摸帶電裸露部分,注意人身和設備的安全。測量數據和操作儀器設備時,要認真仔細,力求準確,以免過后因數據錯誤導致實驗失敗。
6.實驗過程中,若發現異常現象、異常氣味或其他危險跡象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勿驚慌失措。
7.實驗結束后,檢查、清理所用的儀器、儀表、元器件、設備和導線,如有損壞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修復,避免影響其他實驗。
8.人為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直到賠償。
9.工作結束后,廢物要放入紙簍或廢物箱內,保持工作臺整潔。
1.應熟悉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及特性,指導使用者正確使用儀器。
2.愛護儀器設備,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安排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
3.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4.保持實驗室的整齊和清潔,實驗室內不得任意堆放雜物,廢物要及時清除,臨時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齊。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儀器設備安全。
5.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建立分類賬,做到賬物相符。
1.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2.實驗前全面檢查安全,實驗中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4.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并及時報告上級和保衛部門,同時保護好現場。
5.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6.下班前,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確保儀器設備斷電,斷開電源開關,關好實驗室的門。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保管,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照配備標準和要求,即時申購儀器、設備、材料,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作曲憑單據及時入記帳,科學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存放。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四、儀器、設備、材料等實行微機自動化管理,定期調整,做到帳物相符。
五、經過批準報廢的各類儀器、設備,按借還制度執行。
六、經過批準報廢的各類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根據各類儀器、設備的特性,做好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八、按實驗通知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備,應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的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裝置、消防等安全設備。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一
一、學生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寫好預習報告。經教師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實驗。
二、遵守上課時間,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實驗教師請假。嚴格按照實驗分組表進行實驗,不得擅自調整分組。。
三、實驗前檢查、清理好所需的儀器、用具。實驗中要注意節約使用實驗材料,實驗室中任何儀器用具不得帶出實驗室。如有缺損,應立即向教師報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課堂紀律,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嚴禁吃東西、隨地吐痰、亂扔贓物、大聲喧嘩等不文明行為。
五、使用電源時,嚴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后才能接通電源;實驗后要切斷電源。
六、愛護儀器,嚴格按儀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用具發生故障、損壞或丟失等特別情況,應立即向教師報告。嚴禁擅自拆卸、搬弄儀器。有損壞儀器,應做出書面檢查,等候處理。公用工具用完后應立即歸還原處。
七、實驗中要注意安全,如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氣味、打火、冒煙、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或發生觸電等人身傷害,應保持鎮定并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并向教師報告。
八、做完實驗,學生應負責將儀器整理還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齊,經教師審查測量數據和儀器還原情況并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九、每次實驗后,教師應安排值日學生打掃衛生并協助收整儀器。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二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后生效。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三
1、實驗教學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2、對危險品的裝運必須小心謹慎,嚴防震動、撞擊、磨擦、重壓和傾倒。
3、危險品進出倉庫,應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做好單據交接及收發登記工作。
4、危險品保管員要嚴格檢查危險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簽是否脫落,如發現包裝不可靠,應立即設法維護或更換。
5、危險品必須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存放地點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6、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險品倉庫內,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品應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
7、領用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教師新筆在危險品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主管校長簽字批準,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后因保管不善而發生意外。
8、領用人對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
9、使用后剩余的危險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國家有關要求處理好。
學校實驗室制度與管理制度(實用14篇)篇十四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并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且相關儀器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托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設備可按照相關的自檢規范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淀后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周期對儀器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儀器設備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并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志,填好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保存,建立各種細致完備的臺帳,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數據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