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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一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 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址:
2。3 建設單位:
2。4 結構形式:
2。5 建筑面積:
2。6 總 高 度:
2。7 運 距:
第三條 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 商品混凝土單價:
3。2 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 合同總數量暫定為 m3;
3。2。2 合同總價款暫定為 元。
3。3 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 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 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托書》為依據。
4。4 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托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鑒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于42。5,初凝時間不小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于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范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復試報告。
5。6 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采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 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3 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后實施。
第七條 質量檢驗
7。3 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5 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范做試塊并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并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為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為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簽收
8。2 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筑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5 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鑒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并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2 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 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層封頂,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后56日內結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 結算:
9。3。1 主體封頂后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 主體封頂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后,14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 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2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5 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并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3 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筑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標gb/t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一事,特訂立本合同。
1、建設單位: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
4、供貨地點:乙方澆筑施工現場
5、運輸方式:由甲方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至乙方施工現場
6、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
7、泵送方式:根據乙方需要提供
8、原材料供應:甲方自購
由乙方提供混凝土生產通知單,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產通知單所注明的技術要求安排生產任務。
1、商品混凝土的價格
2、機械使用費
3、本合同各種混凝土數量合_________m3,混凝土價款約_________萬元。(最終以實際發生量計算)
4、上述混凝土數量及價款以乙方或其指派的出具的收條、發貨單或對賬單為準。
5、如遇市場發生變化需對價格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價款結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gb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gb50204-_________《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的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簽字確認驗收并作為結算依據。
2、甲方混凝土出廠前,需方可以派人至甲方逐車監磅確認數量,每車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時,乙方可以指定專人簽字驗收。
3、混凝土實際結算數量以乙方監磅人員或施工現場專人簽收的單據為準。以甲方混凝土配比設計容重計算混凝土方量。
4、甲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如出現數量與交付驗收混凝土發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乙方必須在48小時內通知甲方核實確認,并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的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有效依據。
5、甲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經乙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核實后,可做退貨處理。
6、乙方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時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雙方組織并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的責任,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乙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出廠產品質量責任原因的,其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乙方必須保證90分鐘內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因乙方的原因,超時(每超30分鐘加50元超時費依此類推)或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的混凝土坍落度損失或產品質量失效報廢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供貨前根據乙方要求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的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2)甲方運輸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責任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乙方,提供優質服務。
(3)嚴格按照乙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混凝土。
(4)乙方對現場的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有異議時,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采取措施。
(5)澆筑混凝土后,向乙方提供批次相應的歸檔資料。
(6)混凝土澆筑后如產生混凝土異常及質量等問題,應由雙方共同調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如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延遲澆筑、澆筑方法不合理、養護不到位等施工因素致使混凝土產生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如因混凝土質量問題,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產或整頓,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應急措施。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施工工程的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通知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合同技術質量要求等,以保證甲方有足夠的供貨時間、計劃準備。
(2)應保證現場場地的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甲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負責免費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環境及因泵送使用的動力電。
(4)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的運輸、攪拌、泵送、澆筑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的問題,有乙方負責解決。
(5)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運輸發貨單所列項目進行驗收簽認。
(6)按照國家及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問題有乙方負責。
(7)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所造成的損失。
(8)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的養護負責。
(9)負責泵管的安裝、清洗、拆除及泵管的堵塞處理,負責泵送機具的保管。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合同法》的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拖欠款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本合同以下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由甲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1、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付款或甲方推薦貨款逾期,甲方有權留置乙方使用甲方混凝土完成的建筑物。
2、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付款,經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甲方可以選擇向與乙方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主張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產通知單及發貨單位為合同有效組合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漯河市區外,交通、運管等路面運輸問題由乙方負責協調,交通個人違章、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三
需求方:_____(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_____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2;s8抗滲加15元/m2;s10抗滲加18元/m?防凍劑加10元/m2;早強劑加10元/m2;細石砼加10元/m2;膨脹劑加10元/m2;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2。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圖紙含量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五、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2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20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_____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_____%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備案存檔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四
買方:重慶渝橋建筑構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賣方:重慶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充分平等友好協商,現就商品混凝土供應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1.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等。
1.1上述單價包括產品送達供貨地點含入模在內的所有費用,包括產品成本(含利潤、稅金)、運雜費(含裝卸費)、保險費、協調費及所有其它費用。若需要天泵進行泵送,則泵送費按20元/方計算,不足100方,按100方計算。
1.2此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內不可以調整。
1.3上述數量為暫定量,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數量增減。甲方減少數量的,不屬于違約;甲方增加數量的,乙方應按合同其他條款執行。結算以本合同第6.2條為準。
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該期限為暫定期限,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單方調整合同履行期限,但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
3.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3.1甲方于當月的26號前向乙方提供下月使用計劃,每次提前2天預報使用混凝土標號、用量、地點及時間至乙方,澆注前提前2小時正式通知乙方開盤時間。
3.2交貨地點:重慶市南川區南平鎮興湖村三組。
3.3交貨方式: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輸。甲方在商品混凝土入模前,一切風險及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4.質量標準及相關要求。
4.2混凝土有關性能指標要求: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所供混凝土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終凝時間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進行檢驗合格。
4.3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應滿足如下要求:gb/t14902-20xx。原材料由乙方負責檢驗并對其質量負責,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材料,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及監理隨時可對其進行檢查、監督。
4.4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甲方有權派試驗員進行監控,但甲方試驗員的監控不能減輕或免除乙方的產品和技術責任。
5.計量方式。
5.1按甲乙雙方共同簽認的憑證計算。
5.2每批次澆筑完,雙方對完成混凝土方量進行核算簽認。6.結算與付款6.1本合同無預付款。
6.2每月的25日為當月結算截止日期,甲乙雙方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共同簽認的憑證計算當月混凝土實際收貨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為結算、支付依據。
6.3貨款按月支付。結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并在混凝土28天強度強度符合要求后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如發生合同糾紛,則延后至合同糾紛最終解決后30天內付清。
6.4貨款支付方式:銀行轉帳或銀行承兌匯票。
在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時,乙方充分理解甲方上級單位對金融資源管理的要求,同意接受由中鐵八局集團有限公司開具的六個月銀行承兌匯票,乙方收到此銀行承兌匯票后視同甲方已完成支付責任。乙方指定聯系人周兵,聯系方式。乙方指定收款單位名稱:重慶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開戶行:重慶市農村商業銀行南川支行。賬號:2609010120xx0002442。
6.5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3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為甲方違約,且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項目貨物的供應。
7.1為乙方提供施工區域內商品混凝土運輸便道以及電、混凝土運輸車沖洗條件。7.2泵送施工時,指定泵送施工方案,組織人員,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進行。7.3甲方有權在乙方混凝土生產場地或灌注場地隨時取樣并檢驗,取樣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對混凝土的質量責任。
7.4運到澆注地點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時,甲方要求按照退貨處理的,乙方不得將此批混凝土重新處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
7.5及時辦理結算和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按照合同約定的供貨時間按時發貨,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筑混凝土的需要,并對所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質量負全責。
8.2乙方保證各種原材料的儲備充足,并嚴格按照現行有關規范標準進行原材料檢驗,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同時應無條件地配合甲方對原材料質量不定期的抽檢。
8.3按混凝土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按批量隨機取樣,檢驗其相應的性能并在混凝土澆筑后28日內向甲方報告相關資料。
8.4保證攪拌設備具備微機控制、原材料自動投料、自動計量功能,并保管相應生產的原始數據;設置汽車磅等計量器具,保證供貨數量。
8.5同一強度級別的混凝土應采取同一產地、同一顏色的集料,混凝土拌合用水必須純凈且達到規范要求,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8.6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道路交通的法規,在生產、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應由乙方承擔。
8.7乙方必須做好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環境保護,遵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因違反規定而受到任何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在貨物交付過程中,對道路、環境、人身、財產等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8乙方必須滿足甲方業主的有關要求。9.違約責任。
9.1寬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9.2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或未按甲方確定的供貨時間供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貨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向第三方采購或部分采購物資,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累計逾期時間超過3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使用要求,未將原材料復試報告和產品合格證給甲方查驗,甲方有權拒絕驗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乙方應無條件承擔退貨等費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的違約金,并由此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貨,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其它供應商,乙方應承擔斷貨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6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須在48小時內撤走自己所有的機械設備及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9.7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和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有關貨物無權屬上的瑕疵、無知識產權爭議,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0.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11.人員和組織。
11.1甲方指定1名生產調度與乙方聯系。甲方聯系人為廖宇,聯系方式:;11.2乙方應有專人負責混凝土生產、前后臺聯系、試驗和計量工作。乙方聯系人為周兵,聯系方式:。
12.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于擔保。12.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12.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執4份,乙方執2份。以下無合同正文附件:
1.物資采購廉政協議。
買方全稱:重慶渝橋建筑構件有限公司賣方全稱:重慶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南川區南平鎮興湖村三組郵編:
開戶銀行名稱:銀行賬號:聯系人: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重慶市南川區西城街道辦事處長遠居委5、8社郵編:
開戶銀行名稱:銀行賬號:聯系人: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28日簽訂地點:成都市青白江區。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五
買受人:合同編號:.出賣人:肥____市富xx公司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xxxxxx《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3時,以每月的____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____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xxxx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5008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
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xxxx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六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1.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工程概況。
2.工程名稱:
2.2工程地址:
2.3建設單位:
2.4結構形式:
2.5建筑面積:
2.6總高度:
2.7運距:
第三條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2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合同總數量暫定為m3;。
3.2.2合同總價款暫定為元。
3.3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4902-xx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約人:
單位地址:電話:開戶行: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七
需方:_____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2.3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
2.4結構形式:_____________
2.5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2.6總高度:_____________
2.7運距:_____________
3.2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合同總數量暫定為_____________;
3.2.2合同總價款暫定為_____________元。
3.3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4.1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14902-、《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1304-。
4.2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107。
4.3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托書》為依據。
4.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托____市質檢站進行鑒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5.4粉煤灰應符合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
5.6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采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1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3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后實施。
7.2乙方負責按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7.3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5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范做試塊并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____市質監站進行試壓并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為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為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筑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5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鑒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并加蓋乙方印章。
9.2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后____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后____日內結清余款;
9.2.5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結算:
9.3.1主體封頂后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9.3.2主體封頂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9.3.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后,____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10.1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2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4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5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并承擔費用。
11.3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筑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爭議的解決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3.1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八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_____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_____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
項目。
計劃數量(立方米)。
澆筑方式。
供貨時間。
技術質量要求。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元/m3)。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制定。
_________年一月。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了明確責任協做配合,在原合同基礎上補充協議如下:
1、
2、所有砼的用量均按施工圖用量結算;在施工中,乙方接到工地通知,未能及時供應或供應期間由于乙方原因,供應中斷,給現場造成損失的(損失數額以甲方現場施工記錄為準)。乙方應對損失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全額賠償。
3、在混凝土現場施工中,乙方必須設專人在現場值班,做好協調服務工作,沒發現一次值班人員不到位,罰款1000元/次(在本次結算中扣除)。
4、施工中需要潤泵砂漿由乙方供應,價款乙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之內。
5、因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有權直接向建設單位申請支付。
本協議所簽訂的混凝土價格為一次性包死價格。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
xx年9月1日,申請執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于當日立案。
該案與(xx)西鐵執字第32號案系同一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系同一人,訴訟標的為同一標的,由于(xx)西鐵民初字第39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分了兩個階段,所以申請人分了兩次向我院申請執行。承辦人將兩案合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根據我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xx)西鐵民初字第39號民事調解書,于次日前往被執行人處向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傳票。該公司負責人馬均利來后,其強調外面拖欠他們公司有3200余萬元的債務,拖的公司現在經營困難,本來用于還債的錢由于沒到位,所以無法履行債務。承辦人對其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被執行人答應一旦有貨款到賬就履行。但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了20萬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執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債務,承辦人對其銀行賬戶進行了查詢并凍結了其銀行存款,并將44萬元存款劃至法院賬戶。共計到賬66萬元。將32號案件的執行款567495.80元發還申請執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至此,(xx)西鐵執字第32號案強制執行終結。
對于(xx)西鐵執字第35號案的500000元執行標的,承辦人多次到被執行人處執行未果。被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債權人民幣40萬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達了履行債務通知書。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對40萬元到期債務沒有提出異議,而又不按通知履行義務。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決定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強制執行,次日向第三人送達了強制執行的民事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經過對第三人的法制宣傳教育,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了到期債務40萬元。承辦人隨后從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將剩余執行款及遲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計502000元。已將執行款502000元發還申請執行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執行第三人債務執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點是被執行人用自己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欠債務時,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在執行這類案件時,應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通知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到期債務。如果第三人提出異議,法院則應進行審查,審查中異議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沒有提出異議的,法院可以對其進行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百條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該第三人對債務沒有異議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通過對以上法條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行主要有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本案中申請執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請執行后,我院依法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沒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中發現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筆到期債權。此案具備了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首要條件。
其次,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行必須是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申請方可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動通知第三人履行債務。本案被執行人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至此,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兩個重要條件已經達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發出了執行通知書。
第三,法律規定十五日內第三人不提出異議,也不履行債務的,法院有權裁定強制執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后,其在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但又不履行其債務,故法院裁定對其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反映其與被執行人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暫緩執行。本院合議認為法院在強制執行前已經書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時間向法院提出異議,因為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不受理審查案件的實體問題,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內提出了異議,則該代位執行程序終結。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間向法院提出異議,因此本院應繼續強制執行,對異議不做審查。
代位執行制度是民法理論中為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一種制度,由于這一制度具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執行的情況下,擴大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的范圍,在判決書所確定的執行對象以外,依據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執行案外第三人的財產,從而不僅有利于債權人實現債權,也有利于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外加劑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外加劑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粉/液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
(噸/元)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總計(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百十元角分
1.國家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地方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附加技術要求(見附件)。
1.交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應提前______小時以(書面/電話)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貨需求;交貨完畢雙方應簽字確認。
1.甲方應在貨到48小時內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2.經驗收不合格的外加劑,甲方有權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1.價款的結算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磅單或簽字蓋章的對賬單。
2.價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價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貨過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乙方可中止供貨,但應提前5日通知甲方。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承擔。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
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二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三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標gb/t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一事,特訂立本合同。
1、建設單位: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
4、供貨地點:乙方澆筑施工現場。
5、運輸方式:由甲方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至乙方施工現場。
6、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
7、泵送方式:根據乙方需要提供。
8、原材料供應:甲方自購。
由乙方提供混凝土生產通知單,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產通知單所注明的技術要求安排生產任務。
2、機械使用費。
3、本合同各種混凝土數量合_________m3,混凝土價款約_________萬元。(最終以實際發生量計算)。
4、上述混凝土數量及價款以乙方或其指派的出具的收條、發貨單或對賬單為準。
5、如遇市場發生變化需對價格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價款結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gb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gb50204-_________《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的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簽字確認驗收并作為結算依據。
2、甲方混凝土出廠前,需方可以派人至甲方逐車監磅確認數量,每車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時,乙方可以指定專人簽字驗收。
3、混凝土實際結算數量以乙方監磅人員或施工現場專人簽收的單據為準。以甲方混凝土配比設計容重計算混凝土方量。
4、甲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如出現數量與交付驗收混凝土發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乙方必須在48小時內通知甲方核實確認,并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的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有效依據。
5、甲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經乙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核實后,可做退貨處理。
6、乙方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時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雙方組織并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的責任,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乙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出廠產品質量責任原因的,其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乙方必須保證90分鐘內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因乙方的原因,超時(每超30分鐘加50元超時費依此類推)或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的混凝土坍落度損失或產品質量失效報廢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供貨前根據乙方要求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的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2)甲方運輸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責任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乙方,提供優質服務。
(3)嚴格按照乙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混凝土。
(4)乙方對現場的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有異議時,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采取措施。
(5)澆筑混凝土后,向乙方提供批次相應的歸檔資料。
(6)混凝土澆筑后如產生混凝土異常及質量等問題,應由雙方共同調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如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延遲澆筑、澆筑方法不合理、養護不到位等施工因素致使混凝土產生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如因混凝土質量問題,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產或整頓,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應急措施。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施工工程的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通知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合同技術質量要求等,以保證甲方有足夠的供貨時間、計劃準備。
(2)應保證現場場地的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甲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負責免費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環境及因泵送使用的動力電。
(4)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的運輸、攪拌、泵送、澆筑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的問題,有乙方負責解決。
(5)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運輸發貨單所列項目進行驗收簽認。
(6)按照國家及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問題有乙方負責。
(7)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所造成的損失。
(8)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的養護負責。
(9)負責泵管的安裝、清洗、拆除及泵管的堵塞處理,負責泵送機具的保管。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合同法》的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拖欠款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本合同以下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由甲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1、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付款或甲方推薦貨款逾期,甲方有權留置乙方使用甲方混凝土完成的建筑物。
2、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付款,經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甲方可以選擇向與乙方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主張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產通知單及發貨單位為合同有效組合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漯河市區外,交通、運管等路面運輸問題由乙方負責協調,交通個人違章、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四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 買賣雙方共同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及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的產品、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驗收,并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 出賣人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買受人首先檢測混凝土質量,如合格,保證自貨物送達施工現場起1小時內卸貨完畢,并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有質量異常現象,買受人應即時通知出賣人確認核實后,買受人有權拒收并作退貨處理,所退貨物的貨款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買受人已收貨,但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貨單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超過2個小時,則視同買受人對此部分的數量以及質量沒有任何何異議,預拌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若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超過1個小時,無論是否卸貨完畢,買受人均須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并對所簽收的混凝土的質量負責,出賣人有權處置本車混凝土。
3. 買受人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出賣人,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買受人首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經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驗機構確認,屬于買受人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屬于出賣人出廠產品質量的原因,其造成買受人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4. 買受人如認為出賣人供貨到現場澆筑的預拌混凝土的數量出現與交付驗收混凝土送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應當在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并根據《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貨款于10日內付清。買受人未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應視為買受人對送貨數量無異議。
5. 非因出賣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現場位置而導致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環保,環衛以及相領關系等事宜致使供貨受阻,買受人應負責安排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 買賣雙方約定,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買受人現場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貨款結算。
2.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出賣人原因中途停工,導致買受人停止使用出賣人的預拌混凝土時,買受人應自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貨款。
3.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出賣人可在書面通知買受人5日后,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
第三條 合同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買受人:
1. 根據施工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賣人提供所需預拌混凝土的標記、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就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出賣人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供貨。上述計劃給買賣雙方確認后,如買受人不能按時接收貨物,應提前12小時通知出賣人,并再次書面確認接收時間。
2.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出賣人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協調解決。
同甘共苦之前及時將驗收人員的名單,驗收人員的簽字以及驗收專用章的印模書面通知出賣人。驗收人員有變更的、買受人應提前7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若買受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出賣人,則預拌混凝土送貨單簽收人即為買受人指派的合同貨物簽收人。
5. 按照國家及天津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
6. 對預拌混凝土澆筑后及時采取養護措施,混凝土澆筑后達到一定強度,方可拆模,拆模應在混凝土上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溫過程應根據強度發展情況據實確定,底模拆除應根據結構類型、跨度和同條件試塊強度,嚴格按規范執行。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出賣人:
2. 供貨前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預拌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3. 出賣人運送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買受人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買受人,提供優質服務。
4. 嚴格按照經買賣雙方確認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預拌混凝土。如因設備臨時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時、按量供貨,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與買受人重新確定供貨時間。
5. 接到買受人提出的應預拌混凝土數量及表現質量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至第三款解決。
6. 澆筑混凝土后,向買受人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四條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項目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 出賣人負責合同標的物的運輸,運輸終止地為買受人施工現場地面,以上運輸不包括將標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運送。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出賣人行使抗辨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買受人行使抗辯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其限給付貨款,視為違約,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按照延期付款總額,以日0.01%的比例來計算,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 由于國家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買賣雙方之外原因導致預拌混凝土停止供應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內用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另一方不同意變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復的視為未變更、解除,但依據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權的除外。
2. 買賣雙方連續發生多筆買賣業務的,除買受人向出賣人以書面方式明確指示并得到出賣人的同意外,買受人所支付的貨款均按照先結舊帳再結新帳的原則結算。
3. 有關本合同的傳真,函件、已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及其對賬單均為本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五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工程概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址:
2。3建設單位:
2。4結構形式:
2。5建筑面積:
2。6總高度:
2。7運距:
第三條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商品混凝土單價:
3。2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合同總數量暫定為m3;
3。2。2合同總價款暫定為元。
3。3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托書》為依據。
4。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托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鑒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原材料控制
5。1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于42。5,初凝時間不小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于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范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復試報告。
5。6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采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3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后實施。
第七條質量檢驗
7。3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5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范做試塊并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并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為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為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交貨及簽收
8。2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筑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5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鑒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并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2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后56日內結清余款;
9。2。5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結算:
9。3。1主體封頂后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主體封頂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后,14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2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4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5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并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3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筑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3。1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六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一、材料名稱、商標、型號、數量、供貨時間等。
三、交貨方式及費用: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指定()攪拌站。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罐裝運輸,乙方提供給甲方6立方塑料桶,價值________元,如丟失或損壞按原價賠償。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不計損耗。
七、資料:隨貨附送出廠檢測報告、合格證。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經濟責任:按《經濟民法典》執行。
十、合同解除條件:甲方退回乙方塑料桶,所供材料貨款結清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如雙方不能協商一致,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甲方應按用量提前1天通知乙方,每次供貨不得低于8噸,低于8噸時,甲方應承擔部分運輸費用。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結算單價:見單價附表(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許變動)。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2瀝青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2.1原材料。
集料:瀝青混凝土骨料選用質地堅硬、質量較好的石灰巖加工碎石,壓碎值不大于30;礦粉由石灰巖加工;各項技術指標滿足jtgf40-20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對瀝青面層用粗集料、礦粉的質量技術要求。
2.2瀝青混合料技術要求。
外觀:拌合均勻,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瀝青結合料為度,無花白料、結團和離析現象。
乙方出具出場檢測報告。
3、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3.1乙方供應甲方的`瀝青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約定。
3.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瀝青混合料外觀質量、數量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瀝青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3.3如經外觀檢驗質量明顯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現場甲方對瀝青混合料質量及溫度進行檢驗。
4、供貨方式:交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購量及供貨時間,準時、連續的供貨。
5、價款結算及支付。
5.1預付款:
5.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中所使用的瀝青混凝土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數量為準確數量辦理價款結算。乙方提供發票。
5.3價款支付期限:施工完成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15日內支付貨款的50%,剩余款項在主線恢復交通后,未出現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
6、雙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
(1)按合同及時辦理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2)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拱混凝土使用申請單,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瀝青混凝土的依據。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過程及過磅進行監督。
乙方:
(1)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需求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瀝青混凝土。
(2)瀝青混凝土出場過磅,接受甲方監督,按雙方認可的數量,填寫發貨數量。
(3)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證混凝土質量并提供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4)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具有公路乙級資質試驗室出具的瀝青混合料配合比組成設計報告,瀝青及水泥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技術資料。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
7.2經國家授權和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解決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買方(蓋章)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結算單價:見單價附表(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許變動)。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2瀝青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2.1原材料。
集料:瀝青混凝土骨料選用質地堅硬、質量較好的石灰巖加工碎石,壓碎值不大于30;礦粉由石灰巖加工;各項技術指標滿足jtgf40-20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對瀝青面層用粗集料、礦粉的質量技術要求。
2.2瀝青混合料技術要求。
外觀:拌合均勻,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瀝青結合料為度,無花白料、結團和離析現象。
乙方出具出場檢測報告。
3、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3.1乙方供應甲方的瀝青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約定。
3.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瀝青混合料外觀質量、數量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瀝青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3.3如經外觀檢驗質量明顯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現場甲方對瀝青混合料質量及溫度進行檢驗。
4、供貨方式:交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購量及供貨時間,準時、連續的供貨。
5、價款結算及支付。
5.1預付款:
5.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中所使用的瀝青混凝土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數量為準確數量辦理價款結算。乙方提供發票。
5.3價款支付期限:施工完成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15日內支付貨款的50%,剩余款項在主線恢復交通后,未出現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
6、雙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
(1)按合同及時辦理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2)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拱混凝土使用申請單,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瀝青混凝土的依據。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過程及過磅進行監督。
乙方:
(1)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需求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瀝青混凝土。
(2)瀝青混凝土出場過磅,接受甲方監督,按雙方認可的數量,填寫發貨數量。
(3)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證混凝土質量并提供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4)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具有公路乙級資質試驗室出具的瀝青混合料配合比組成設計報告,瀝青及水泥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技術資料。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
7.2經國家授權和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解決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買方(蓋章)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十九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
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
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二十
需求方:_____(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_____。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_____。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2;s8抗滲加15元/m2;s10抗滲加18元/m?防凍劑加10元/m2;早強劑加10元/m2;細石砼加10元/m2;膨脹劑加10元/m2;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2。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圖紙含量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2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20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_____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_____%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備案存檔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混凝土買賣合同(優秀21篇)篇二十一
買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混凝土拌和站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如下條款:
三、交貨時間和地點。
買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運費、運輸中貨物的風險、
賣方組織汽車(火車)運輸,并承擔所有運費以及貨物運輸過程中至卸車前的風險。
五、交貨卸貨及驗收。
1、貨物運輸至買方指定場地,由賣方組織卸車,并承擔有關費用;
2、出賣人托運的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級運輸后的'完好程度,由買受人在收貨時按隨貨清單清點驗收,并在反饋單中簽字,若有異議,在驗收反饋單中填寫清楚,與標的物的運輸方雙方簽字,并協商處理,在十日內將結果反饋到賣方。
六、結算方式。
1、賣方產品生產完畢后,發貨前買方支付元;
2、產品到場安裝調試完畢,正常運轉后,買方支付元;
3、余款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產品正常運轉后九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4、賣方為買方提供正規發票。
七、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2、買方承擔賣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費用;
3、買賣雙方簽訂安全安裝調試協議書,凡在安裝過程中由于賣方工作人員指導錯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賣方承擔所有責任。
八、產品保修期。
本設備自調試完成能正常運轉之日起六個月。在保修期內設備運行問題由賣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賣方對產品終身服務,收費須合理。
九、雙方責任。
(一)買方責任。
1、買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給賣方;
2、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驗收。若買方驗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買方。
要求,則有權拒收貨物,并視為賣方違約,由此買方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二)賣方責任。
1、簽訂本合同時,賣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供買方確認,并將此材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賣方自行承擔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貨物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對第三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和損失的,所有責任由賣方自行承擔,買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連帶責任。
4、賣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損失,賣方負責無償提供能夠滿足買方需要的設備。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單方廢止或變更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的按法律規定。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石家莊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產品保修期結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兩份,賣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賣方:
簽約人:簽約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