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高效的應急預案應該具備靈活性和操作性,以便在不同的緊急情況下靈活調整應對策略。借鑒這些范文可以提高我們的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使我們能夠更加從容地應對突發事件。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一
1.船長發布火警警報。
2.全體船員攜帶規定裝備集合于指定地點。現場指揮點名后向船長報告:人員到齊,請指示。
3.船長指令現場指揮,查詢船員消防職責,并檢查船員個人裝備,攜帶的消防器材和急救器材是否齊全。
4.現場指揮在完成查詢和檢查后向船長報告:查詢職責完畢,請指示。
5.船長指令現場指揮:關閉火災區域的有關門窗,通風口通道,清除火場周圍的可燃物,切斷有關油路、電路電源。并指令現場指揮使用消防水及可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6.現場指揮風油電切斷后,想船長報告:通風口通道門窗已關閉,油路、電路以、已切斷,并已開始滅火。
7.現場指揮報告船長,由于煙霧彌漫滅火人員無法深入火場,滅火效果極差。
8.船長指令現場指揮,用兩條水龍水冷卻火場周圍,并組織探火,查明火源。
9.現場指揮在指揮探火人員正確穿戴消防員裝備后向船長報告:探火員準備完畢,已進入火場。
10.現場指揮向船長報告:探火員已安全返回,已探明火源,報告起火原因及火勢。
11.船長指令現場指揮:人員撤離,準備釋放固定co2滅火。
12.現場指揮重新清點人數后向船長報告:人員全部撤離,并指令三副準備釋放co2.
13.在三副準備釋放co2完畢報告后,現場指揮報告船長:準備釋放co2完畢。
14.船長指令現場指揮:釋放co2.
15.現場指揮指令三副釋放co2,三副模擬釋放co2,完成后報告現場指揮。
16.現場指揮向船長報告:釋放co2完畢,火源已撲滅,無復燃現象,請指示。
17.船長指令現場指揮:集合講評。
18.現場指揮在完成講評后向船長報告:講評完畢,請指示。
19.船長指令現場指揮:演習結束,將所有使用器材歸位。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二
5.1準備階段
5.2工藝控制
5.2.1 當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時開啟全部水泵運行。
5.3緊急情況
5.4防汛防洪后期
5.4.2修復暴雨、洪水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確保各設備正常運行;
依照有關緊急應急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應急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原位。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三
1.機艙發生火災,無論火災大小,無論航行/錨泊/靠泊裝卸貨物,值班人員應首先擊發火井裝置并報告輪機長、駕駛臺或船長。
2.機艙火井報警發出后,全船人員迅速按照船舶應變部署表到達各自崗位。輪機長在船長領導下行使機艙應急消防現場指揮職責,并保證與船長的通信聯絡。
3.輪機長迅速作出判斷報告船長采取果斷措施。
4.船長迅速報告公司指定人員及船運業務部,并視情況報告港口主管機關或水上搜救中心。
5.啟動消防泵(必要時啟動應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龍帶、水槍待命。
6.對火勢、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現場的兩名探火員,身著消防員裝備,攜帶必要的消防員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勢和火的性質,報告現場指揮、報告船長。
7.如探明為初起小火,應立即組織消防隊進行現場撲救。如小面積油類火,用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撲救,或用水霧水槍利用水霧窒息法滅火;如電器火,應立即切斷有關部位電源,切斷通風,然后施救。
8.清查有無人員被困,搶救被困人員。滅火人員注意自身安全保護,防止煙霧窒息或燙傷。
9.立即關閉機艙各區域的防火門,將火勢控制在局部區域,以防波及駕駛臺、電臺、船員生活區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發生火災,應注意操縱使火區處于下風,如在港池發生火災,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報告港口當局,按國際信號規則顯示號燈、號型。
11.組織主要力量撲滅火頭,控制火勢發展。并按排人員搬移臨近火場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勢蔓延引發爆炸,并對著火部位周圍壁板進行水冷卻。如火災或搶救措施危及主機安全運轉,應立即報告船長。
12.施救過程中,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內/外部)。
13.如火災無法用小型滅火器和水撲滅,應立即撤離人員,果斷封艙,操縱速閉裝置,關掉油艙柜速閉閥和滑油柜速閉閥。現場指揮清點人數、確認人員全部撤離機艙,機艙封閉并報告船長。
14.船長命令駕駛員釋放大型co2系統滅火(或其他大型滅火系統),釋放量一次放足。
15.檢查機艙封閉情況,保證滅火效果。封艙至少24小時,不得擅自開啟,并及時檢查co2滅火效果。
16.開艙前必須派探火員進行探火(二次探火須從逃生孔進入),確認火滅方可開艙,以保安全。
17.用水滅火時,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適當的穩性。
18.視情備妥救生艇,一旦滅火失效進入棄船程序。
19.火災撲滅后注意死灰復燃。施救前、施救過程中、火災撲滅后的照片、錄象帶等有效證據(如有)注意保存。
20.發現起火的時間、施救過程、滅火時間分別記入航行日志、輪機日志。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四
根據物業集團公司下發通知與要求,為扎實做好公司及各項目汛期預防工作,保障公司和業主財產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項目排水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保證排水系統完好有效;加強各項目的巡視檢查,及時查找漏點,避免因漏雨導致的。電路短路、設備損壞問題的發生,特別是各項目的高配間,必須保證正常供電;負責各項目避雷設施設備的檢修工作,負責儲備必要的防汛、救災物資;一旦發生洪澇災害,按照本防汛救災預案組織維護和搶險工作。
(二)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成立四個工作組
1、成立防汛搶險組
組長: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組的指揮下進行防汛搶險工作,各項目經理組織搶險對各管理區域進行全面檢查,確定積水區域事故發生原因,制定局部應急措施,組織進行處理。
2、成立設備保障組
組長: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組的指揮下進行防汛搶險(用水泵進行排水)工作。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組織利用排水泵等設備對積水嚴重區域進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區域正常。
3、后勤保障組組長: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搶險通訊、統計、后勤保障工作。在發生汛情時,做好公司內部信息的傳遞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統計匯總由于汛情造成的損失情況。
4、應急救援組組長: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汛情援助工作。當某項目發生重大險情時,及時抽調進行救援。
二、防汛物資:雨鞋、雨衣、鐵锨、編織袋、手電筒、鐵絲、排水泵、托線盤等,并設專人負責,確保防汛物資24小時可領用。
三、各項目經理為各區域防汛責任人;加強防汛意識培訓,對重點部位要檢查到位,發現險情及時上報部門或公司領導,并采取積極措施,避免險情擴大。
四、防汛期間所有防汛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時,項目經理必須在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時,實行全員全崗值班制度。
六、當辦公室值班接防汛通知后,應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及全體防汛。
七、各項目值班接到業主求助信息后,應及時通知當值領導和項目,防汛主要成員迅速到現場查看情況,及時處置;當遇到管理區域內出現大面積積水時,應迅速組織趕赴現場,調集水泵等相關設備進行疏通、排水,同時上報公司領導。
八、平時,辦公室內勤和各項目客服應密切注意天氣變化,并及時通知相關天氣異常情況,同時做好防汛期間值班簽名,及重大汛情記錄。
九、防汛物資應加強管理,汛期結束后交倉庫保管,以備后期續用。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五
防御惡劣天氣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制訂防御惡劣天氣預案是該項工作的關鍵。為了切實保障我校在風雹期的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思想認識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將風雹到來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聯系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雷電、大風、龍卷風、冰雹等各種異常天氣。
認真落實區教育局提出的防御惡劣天氣措施和要求,高度重視防御風雹災害工作。確保師生人員安全為第一目標,重視做好教學樓及其它房屋門窗、停車棚、體育設施等重點危險設施的防御工作,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和工作措施上做好防御惡劣天氣的各項準備。
根據氣象預報,在預測到影響我區的合風、冰雹到來之前,結合上級未雨先繆,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確保人員安全為第一目標,把風雹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學校建立防御惡劣天氣領導小組。
組長: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校長。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朱照靜,副校長、紀委書記。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含主持工作部門負責人)。
具體分工:學生處、各院部負責學生安撫、教育;后勤處負責協調后勤保障;醫務處負責協調醫療救助。
2、下設搶險隊。
隊長:保衛處處長。
組員:全體教職工。
(一)前期檢查工作。
1、要定期組織人員將所有房屋的門窗等進行嚴格細致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上級聯系、修復。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輔導員應及時了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及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系,提高防災意識。
2、學校電話線路應進行檢查、修復,確保通訊暢通;全面檢查學校用電設施及線路數設,確保用電安全;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房屋結構、校舍周邊地質、建筑物上的懸掛物等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匯報;對全校下水道、明暗溝及平頂屋面污泥雜物進行磕通清擔,保證排水通暢。
3、對自然災吉的防范、避險及預警佰號,撤離路線。安置地點等內容進行全面系統演練,確保一旦出現險情,學生可有組織地迅速撤往安全地帶。定期在全體師生中開展防御惡劣天氣教育,增強大家的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4、在風雹等來臨之前,學校組建防御惡劣天氣救災搶險隊,隨時待命,聽候調遣,準備處理突發事件。
(二)值班報告制度。
強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電話(手機),風雹到來之時必須保證每天二十四小時值班人員在崗-學校領導,值班人員要確保通訊暢通,通訊工具保持開通狀態。災情發生時,學校領導和值班人員麗及時學掌握災情,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部門反映洋細情況,并把受災損失的一切情況如實匯報。
(三)醫療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在風雹來臨之前,做好各類急救藥品的儲備工作。備用生姜、紅糖,雨具、電筒等急需物品,提供后勤保障支持。組成醫療救援小組,并與醫療衛生機構確立聯系契約,確保救援及時。
1、在風雹來臨前,學校開始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密切注意臺風、冰雹動向。落實防臺抗臺措施,對學校內的各樓門窗、停車棚、體育設施、電線電器設備、學校在建工地等危險地段設施進行檢查,排除險情,對可能發生事故的設施,要加固的加固、該拆除的拆除。
2、風雹一經來臨,立即停止學校一切室外活動。
3、在風雹來臨時,組織處于危險環境中的學生的緊急轉移,并注意安全,將教室外的物品移進教室內,并關好學校的所有門窗,防止電線刮斷,造成短路引起火災或電傷室內的人員,同時還要防止被宙電襲擊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發生。
4、風雹登陸后,學校內一切人員不得外出,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風雹過后,應及時搶救傷員,學校全力投入抗災自救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災情。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應對臺風等惡劣天氣是一項全面性艱巨性的工作任務,各相關人員必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對職責范圍工作進行一次檢查,隨時聽候學校防御惡劣天氣領導小組的調遣,隨叫隨到,共同努力,通力協作,切實做好救災工作。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六
安全工作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是施工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根據集團公司冬季三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為做好20xx年冬季三防工作,及早規劃部署冬季防寒、防凍、防火工作,超前謀劃并采取了切實舉措,為做好冬季三防工作打下了基礎。特制定“三防”工作應急預案。
1、要周密部署,充分考慮降大雪和嚴重冰凍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立足抗大雪抗大災,堅決消除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
2、高度重視施工安全,每天對施工場所進行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3、實行項目值班制度,搞好值班巡邏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妥善處理。
1、應急處理工作實行一把手責任制,項目部成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項目部“三防”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魏忠洲。
副組長:賈高遠。
組員:技術質量部、生產安全部、材料設備部、經營核算部。
2、分工職責:
(1)施工場所、加工場所防凍及應急保障:xxxx。
(2)項目部安全及防滑應急保障:xxxx。
(3)用電安全及防火應急保障:xxxx。
1、對架空線路,需認真計算其強度,合理選型導線截面,防止凍斷線。
2、加強對供水管路的防凍措施,采取包扎管路,防止管路凍結,對供水管路理行全面檢查維護。
3、對設備進行日常檢修,加強設備管理,保障設備不因檢修不到位而發生故障。
4、設備部組織人員對供水配件的檢查,包括法蘭盤、閘閥、水籠頭等,有損壞的要立即進行更換。
5、對供水管路進行維護檢修,防止熱水管線漏水。
6、對洗浴室的沐水器等進行檢修。
7、對辦公室加強供電線路的檢修工作,保障辦公室取暖設施正常使用。
8、加強對現場道路的防滑措施,防止路面因冰凍路滑而傷人。
9、加強職工“冬防三防”的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不當班人員減少外出的機會,盡量因天氣惡劣帶來傷害。
10、車輛防凍問題,由綜合辦公室安排對車輛進行一次徹底檢修,保障全礦車輛在凝凍期間車況完好,備足油料。加強車輛因低溫天氣造成打不起火,發動不了的防范措施。
11、制定并貫徹落實操作規程。
12、對轉動或移動部件采用安全防護。
13、對大型設備安裝、搬運、檢查制定專門安全措施。
14、地面火災由“三防”辦公室統一安排組織檢查,辦公樓、綜合樓、宿舍加強用電檢查,特別是因火取暖而可能造成的火災。
符合事故預警條件,現場人員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立即用電話向調度室值班人員匯報,同時并立即組織受威脅區域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同時看護好現場,等待命令。調度室接到匯報后,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值班領導,立即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預防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及傷人事故發生,并及時匯報分管公司領導。安全部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在查明原因、認定性質、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2、嚴格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事故,有關領導和當事人,在及時處置險情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項目部有關領導,因不及時上報,延誤搶救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早安排、早準備、早落實,針對冬季三防工作突發性、多變性和艱巨性等特點,抓住管理重點,找準現場難點,克服松懈麻痹和僥幸心理,從嚴落實冬季三防各項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冬季三防工作,確保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冬季三防工作組織保障體系,項目部要求生產班組要時刻保持對責任區域的防寒、防凍、防滅火和防中毒薄弱環節的清醒認識,抓好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準備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逐級落實冬季三防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明確行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制、分管負責人分工負責制,具體人員現場負責制,確保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積極做好天氣突然降溫、大風寒冷天氣信息登記及巡查工作,采取加強冬季車輛維修檢查、職工上下班、貨物運輸、救護和消防等交通運輸和急救、消防執勤工作相應措施。
3、加強職工崗位培訓和消防知識培訓。加強職工知識培訓,將員工的敬業精神、業務素質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作為培訓重點,為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和突發火災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重點防火區域的崗位員工進行了防火知識再培訓。
4、狠抓薄弱環節的治理,全面提升抗災綜合能力。各工地根據自己的施工情況制定具體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實防滑、防墜、防火等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理預案,力保冬季施工工地安全。
5、加強消防宣傳和消防設施現場管理。在《消防法》頒布十一周年和第十八個“119”消防活動日即將來臨之際,為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防火意識和能力,項目部認真抓好了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加強了消防工作宣傳力度,加大了對易引發火災區域配備設施的管理,確保做到消防設施配置類型與消防對象相匹配,消防器材數量配備充足。
6、建立健全冬季三防臺帳,做好信息反饋管理工作。建立冬季三防重點工程信息管理臺帳。保證了三防工作目標到人,責任到人,措施到人。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七
沿海地帶是臺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臺措施:
1、在接到臺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臺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臺通知,使職工了解臺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1、由項目部防臺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性能和外架與建筑物的剛性連接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置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臺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臺通知后,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臺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臺風過后,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送電。
7、臺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由項目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便于應急時相互聯絡。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3、臺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成立防臺應急小組,便于及時處理防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地鐵大廈項目經理部。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八
詩林廊橋苑二期(2、3、5棟住宅、架空層、地下室)工程位于惠州市大亞灣區澳頭媽廟虎爪,場地地勢平坦、開闊較低洼,與大亞灣海邊幾乎相近,基于海水漲落潮的因素,受臺風影響較大,因此,在汛期和臺風到來之前,務必做好預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為了確保工地的安全,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考慮到臺風、雨期間工程施工受地表水影響較大,項目部特制定本預案。
項目部成立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李柏安擔任,副組長由陳華彬擔任,組員由鐘文燕、陳小彬、黃秀梅、羅健生、胡惠祥、林穗津、羅玉婷、游裕光等組成。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項目部。
1、應急組織機構。
1)現場總指揮由李柏安擔任;
2)傷員營救組由林穗津擔任組長,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泥水班組抽調2人,屋面班組抽調2人,油漆班組、水電班組各抽調1人。
3)物資搶救組由黃秀梅負責,各施工班組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泥工班組抽調2人,屋面班組抽調1人,油漆班組、水電班組各抽調1人。
4)安全巡查組由陳華彬負責,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泥工班組抽調2人,防水班組抽調1人,油漆班組、水電班組各抽調1人。
5)保衛疏導組由羅健生負責,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6)后勤供給組由頓玉彬負責,辦公室人員組成;
7)現場臨時醫療組由游裕光負責,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能和職責。
1)應急救援現場副組長的職能和職責:
a、所有事故現場操作的指揮和協調;
b、現場事故評估;
c、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行動的執行;
d、控制緊急情況;
e、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反應操作副總指揮的協調;
f、作好應急救援處理現場指揮權轉化后的移交和應急救援處理協助工作;
g、做好與防臺風暴雨、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聯系工作。
2)傷員營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a、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b、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a、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b、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
4)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b、疏散場區外的居民撤出危險地帶。
5)搶險物資供應組的職能和職責:
a、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b、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配備;
c、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6)后勤供給組的職能和職責:
a、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
b、及時輸送后勤供給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7)現場臨時醫療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受傷人員作簡易的搶救和包扎工作;
b、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療機構就醫。
項目部成立相應的各種突發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在臺風暴雨發生期間,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負責氣象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與總公司及抗臺風指揮部的聯系,做好當班紀錄。
項目部安排有關人員晝夜值班,及時發現暴雨事故及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搶險。
在險情發生第一時間及時上報到集團公司領導。
1.各施工班組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制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
2.項目部負責做好天氣預報信息的收集、跟蹤和傳遞工作,督促落實臺風雨期的值班人員,并做好記錄。
3.接到市氣象臺發布的有關緊急警報通知后,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并組織班組作好抗災準備工作,督促做好各項應急措施,項目經理部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備好搶險器材和物資。
4.項目經理部按防臺風、暴雨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停電并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5.危險品存放應有明顯的位置標明、防止洪水將其攪亂、混雜、流失。
文檔為doc格式。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九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船舶火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1.1編制目的
履行我國締結和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政策,建立寧波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確保當發生水域污染事故時,能迅速作出有效的應急反應,盡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減少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體健康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寧波社會、經濟和交通運輸業的協調發展。
1.2編制依據
1.2.1國內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國際公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1992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防應結合。
(2)政府領導,依法規范。
(3)統一指揮,分級管理。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5)群專結合,形成合力。
(6)科學決策,快速高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行政管轄水域(簡稱寧波水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反應工作。
臨近水域發生船舶污染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寧波水域污染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陸域污染源造成水域污染事故的,參照本預案執行。
2.1領導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是寧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由寧波海事局等31家單位組成。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結合船舶污染應急反應行動實際需要,履行相應職責,承擔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反應、支持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2運行管理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在寧波海事局設立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寧波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工作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管理。
2.3咨詢機構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建立包括海事、環保、油污清除、化學品防護救助、航運、救撈、海洋、氣象、法律、水產、生態、保險、通信、計算機等方面的應急專家庫。根據事故處置需要,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可臨時邀請其他相關咨詢機構的.專家參加。咨詢機構具體負責提供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行動的技術咨詢;參與相關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提供船舶污染應急地方法規制定、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咨詢。
2.4指揮體系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體系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有關領導和成員組成的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構成。
總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預案,對船舶污染事故迅速做出評估、報告和通報,采取應急行動等。總指揮部設信息處理組、評估咨詢組、新聞發布組、后勤保障組和善后處理組。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指揮和現場副指揮。貫徹執行總指揮部指令;負責污染應急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現場指揮部一般設信息處理小組、污染圍控清除小組、警戒監視小組、消防小組、事故調查小組、醫療救護小組、后勤保障小組等,具體視應急處置需要設置。
2.5應急反應力量
由政府撥款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組建的船舶污染應急防治專業隊伍,港口、碼頭、設施單位組建的兼職應急防治隊伍以及×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應急力量組成。
事故預防預警就是及時收集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3.1預防預警信息
寧波海事局負責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氣象、海洋等部門負責提供即時的水上有關預報預警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各有關單位、船舶要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事先針對不同船舶污染風險制定預案,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負責及時向船舶發布安全信息,防止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發生,減少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的有關規定,結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點、污染事故對人命安全和海洋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應急力量和應急設備的規模,將船舶污染事故等級分為特別重大污染事故(i級)、重大污染事故(ii級)、較大污染事故(iii級)、一般污染事故(iv級)四級。
5.1事故報告、核實
5.1.1事故報告
任何船舶、單位和個人發現(發生)船舶污染事故應立即通過“12395”海上報警專用電話或其他通訊手段向寧波海事局報告。事故責任方應同時啟動本單位(船舶)應急預案(計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1.2事故核實
寧波海事局值班人員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報警后,應如實詳細做好記錄;并進一步了解和核實事故信息。
5.2分級響應與預案啟動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啟動本預案,成立總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組建各工作組和行動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
5.3信息報送與處置
寧波水域發生船舶污染事故時,發生事故船舶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寧波海事局報告。寧波海事局應按照有關信息報告制度上報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
應急反應行動各階段的信息應逐級上報下達,重要信息應優先報送傳達。
在本地區應急力量難以應對的情況下,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請求周邊力量予以支持或啟動上級相關預案進行援助。
5.4評估與決策
針對船舶污染事故不同時段和應急反應階段,及時組織專家或利用相應的輔助決策系統,對污染事故的危害、應急反應措施和投入的應急反應力量以及應急反應行動效果進行評估。
5.5應急力量的調動
根據污染事故等級、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圍,及時調動相應的應急反應力量,參與應急反應行動。
5.6事故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
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應急行動情況,需實施水上警戒和交通管制的,及時發布航行通(警)告,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維護水上交通秩序。
5.7監測與監視
按照制定的應急監視監測方案和國家環境監測規范和標準,對污染的水域、大氣等資源等進行監測,并及時將監測監視結果上報。
5.8防火防爆
根據需要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火防爆工作。
5.9污染物圍控、回收與清除
根據事故污染物種類、數量和氣象、海況等因素,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力量、應急設施設備和船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盡可能回收海面污染物;正確使用消油劑處理無法回收的海面污染物,消除(減輕)污染損害。
5.10敏感資源的防護
當污染危及環境敏感區,特別是飲用和工業水源地、自然(生態)保護區、旅游區、水產資源保護區時,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根據資源敏感程度、現有應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被污染后清理的難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因素,組織專家進行評估,確定優先保護的次序,制定行之有效的保護方案。
5.11人員救治與疏散
當污染造成人員傷害時,應立即開展救治和處置工作。
當污染危及周邊地區較大范圍人員安全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制定實施群體性人員緊急疏散的方案,明確疏散的范圍、時間和方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指令,及時、有序、全面、安全地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妥善解決疏散人員的臨時生活保障等問題。
5.12事故調查
在應急反應行動開展的同時展開事故調查,查明事故的原因。
5.13污染損害索賠取證
在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行動中,必須重視污染損害索賠證據收集環節。各有關單位應指定專人對污染損害情況和污染事故的控制、監視及清除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資源等進行詳細的記錄;利用拍照、攝像、污染物提取等有效手段做好原始證據的收集和保全工作。
5.14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廢棄物的處理
回收的污染物和污染廢棄物應按有關環保法規和規定的要求進行妥善處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15應急行動結束
經綜合評估,認為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回收或清除達到預期目的,或繼續清污作業已無效或繼續清污代價與收效相比極不合算時,應急行動結束。
6.1應急通訊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根據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
6.2應急隊伍與應急設備保障
根據寧波水域實際情況和“重點防護、優化配置、資源共享”的原則,由國家、政府、企業共同出資建設船舶污染應急專業隊伍和建立防污應急設備庫,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
6.3應急技術保障
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應在市政府的統一協調下,做好水域環境功能區劃,繪制敏感資源圖;建立污染物擴散預測模型和船舶污染風險預評價方法;研發船舶污染事故應急信息系統;完善污染物監視監測技術系統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物應急反應技術支持系統。
6.4資金保障
寧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和反應工作所需資金列入年度市級財政資金預算,并由政府部門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
6.5社會動員保障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動員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參加應急反應行動。
6.6其他保障
各有關部門還應做好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氣象信息、治安等其他保障工作。
7.1污染損害索賠
應急反應結束后,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索賠證據的收集、匯總、整理,做好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和索賠工作。
7.2環境恢復
環保部門應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污染損害場所的恢復計劃(方案),并進行跟蹤監測。
7.3總結評估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具體負責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寧波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制訂,報市政府批準。
當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經演習、實戰檢驗發現重大缺陷、應急力量發生較大變化或應急技術更新時,均應及時進行修訂。
8.2區域協作
為共同抵御船舶污染風險,應加強與相鄰水域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或其他機構的合作,制定區域合作協議,明確協議的內容和提供援助的程序。
8.3宣傳、培訓與演習
應急組織機構應有計劃地向公眾廣泛開展船舶污染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應急反應培訓,并對各類應急反應人員進行考核。
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每年組織一次不同規模的船舶污染應急反應演習,以保證本預案的有效實施及完善,提高應急反應的實戰能力。
各專業應急力量應不定期地組織演練以提高人員的實戰技能,并將演習情況報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備案。
8.4監督檢查與獎懲
8.4.1監督檢查
市船舶污染應急指揮中心會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本預案的實施過程和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對日常人員培訓、設備養護、演習等內容進行檢查。
8.4.2獎懲
對在船舶污染應急行動中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或對應急反應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船舶污染應急反應指揮,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
為做好我鎮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經中心小學班子、黨總支委會研究決定,成立鎮中心小學防汛防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工作職責:指揮、組織全鎮小學(幼兒園)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下設駐片工作組。
全鎮小學(幼兒園)劃分為
駐中片工作小組:
工作職責:駐片工作小組深入到各自所駐的片區學校組織、檢查、指導該片所在學校領導、教師做好防御臺風、暴雨、山洪等的各項工作,及時向鎮中心小學匯報,如遇險情應立即上報。
如遇險情,鎮中心小學三防工作領導小組再調配人力,在應急機動和后勤保障,所有駐片人員聽從指揮。
1、縣三防指揮部啟動三級應急預案時,本預案同時啟動。
2、召開鎮中心小學三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會議、文件、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
3、駐片工作人員當啟動三級響應時,立即到中心小學集中待命。
4、各駐片工作小組組長要迅速召集各組成員深入到各片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工作。隨時接受各駐片工作小組組長調配。
5、本預案開始啟動后,駐片工作人員要集中待命,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向黃鑫強校長請假。
7、本預案發至各小學、幼兒園,各單位要相應制訂應急預案。
8、本預案同樣適應于其他應急事故。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保障運輸船舶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船舶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民用鋼質運輸船舶(以下簡稱船舶)以及與船舶消防有關的個人和單位。
運輸船舶,是指從事客、貨運輸的機動船、駁船和拖帶駁船的推、拖輪。
第四條本規定由船舶及航運單位貫徹實施,交通港航公安機關和港務監督部門負責監督。
第五條船舶設計、建造要符合有關國際公約和我國船舶建造規范的消防規定,并經船舶檢驗部門審核、檢驗。
船舶建造部門必須按批準的消防設計施工。凡需變更設計的,須經審核部門同意。
第六條船舶探火、報警及固定滅火系統必須保證完好適用。
船舶的消防器材要在指定位置存放,確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
第七條船舶機艙操作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定,供油系統必須完好,高溫管系不得裸露,及時清除可燃雜物。
第八條船舶自用的危險物品要集中存放于專門的物料間。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存放,保持安全距離。
第九條船舶載運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和交通部門關于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有關規定。
船舶裝卸《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的爆炸品(第1類)、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氣體(第2類)、閃點低于61℃的易燃液體(第3類)、易燃固體(第4·1類)、易自燃物質(第4·2類)、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第4·3類)、氧化物質(第5·1類)、有機過氧化物(第5·2類),須接受港口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消防監護。
第十條油船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符合以下規定:
(一)要有防止靜電產生、積聚和放電的措施;
(二)避雷裝置完好,接地電阻要在規定的范圍內;
(三)貨油艙呼吸閥、阻火器要保持正常技術完好狀態;
(四)惰性氣體裝置要保護完好。
第十一條客船防火要符合以下規定:
(一)要制定發生火災時疏散旅客的應急方案,并定期演練;
(三)嚴禁旅客攜帶和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四)要實行防火值班巡視制度,并加強對旅客的防火宣傳教育;
(五)旅客用過的臥具經檢查后,確認無火種方可放入臥具間。
第十二條客滾船防火要執行客船防火的有關規定,并要符合以下規定:
(一)嚴禁上船車輛在燃油箱外夾帶燃料;
(二)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毒害品的車輛上船;
(三)上船車輛要保護良好車況,燃油箱不滲漏,制動有效;
(四)車輛上船后要采取綁、扎等固定措施;
(五)航行中汽車艙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艙內禁止吸煙。
第十三條船舶裝運易自燃貨物,在航行途中要定時檢測艙內溫度,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不得裝運已發生自燃的貨物。
第十四條船舶進廠修理必須執行交通部、公安部、中船總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船舶嚴禁隨意使用電熱器具。必須使用的`,需經消防監督機構或船舶所屬單位批準,并在指定處所、有專人看管的情況下使用。
船舶不得隨意接拉電源線。
第十六條船舶明火作業要執行國家標準《海洋營運船舶明火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并符合以下規定:
(一)船舶明火作業實行審批制度。
船舶在港口停泊時明火作業由港務監督部門審批,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
(二)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船方不得擅自擴大明火作業范圍,超過作業時限;
(四)明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要清理檢查現場,不得留有火種。
第十七條船舶應在貨(油)艙、機艙等禁煙處所設立明顯禁煙標志,并制定火源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船員必須經過消防業務知識和基本技能培訓并取得港務監督部門頒發的《船舶消防》培訓證書。
第十九條船舶所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政府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法令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對船員職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負責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五)領導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六)組織制定重點船舶、重點部位的滅火方案,督促檢查演練情況;
第二十條船長為船舶防火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各其消防管理規定;
(二)落實船舶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認真執行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對船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五)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六)領導專、兼職防火員;
(七)制定船舶滅火應急方案,定期組織演練并認真作好記載;
(八)帶領船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二十一條大型油船、旅游船、客滾船、航行國際航線客船等船舶,應設立一至三名專職或兼職防火員。防火員在船舶防火負責人領導下做好本船防火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條預防船舶火災是船員和乘船旅客應盡的義務。船員和旅客應負責所在崗位和艙室的防火安全。對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和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任何人發現船舶火情,必須立即報警,并迅速進行撲救。
第二十五條船舶在航行中發生火災,船長負責組織全體船員施救,并及時向就近的港務監督部門和上級部門報告,保持通訊暢通。
第二十六條船員在火災警報發出后,應按應急部署在二分鐘內到達指定位置;機艙應確保警報發出后五分鐘內啟動消防泵。
第二十七條船長在組織指揮撲救火災中要采取正確、有效的施救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亡。在火情不明時,不得盲目打開起火處所的門、窗或艙蓋。
第二十八條客船發生火災,應首先疏散旅客,保證旅客生命安全。
第二十九條船舶在港口靠泊或錨泊時發生火災,要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或港務監督部門報警。在消防隊未到達前應積極自救。
船舶火災由港務監督部門負責總體指揮,公安消防隊負責滅火指揮。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后,船方應提供船舶及火場情況,并積極協助滅火。
第三十條船舶要配合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保護火災現場,反映真實情況。
第三十一條在船舶消防工作中,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船舶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
(二)能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四)在撲救火災中,能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顯著的;
(五)能及時提供和反映情況,對查明起火原因有貢獻的;
(六)在消防安全設施、技術裝備上有重大革新和發明創造,成效顯著的。
第三十二條消防獎勵經費從安全獎勵基金中開支。
第三十三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船舶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和港務監督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本單位或上級部門要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二)故意隱匿災情或提供假情況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亂接亂拉電線、電插頭及插座的;
(四)在禁煙場所違章吸煙的;違章進行明火作業的;明火作業審批不當的;
(七)擅自改動船舶消防設施或有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八)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日常防火管理不嚴,不按要求進行消防演習的;
(九)重大火險隱患,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逾期仍不加整改的;
(十)未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允許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的。
第三十五條航運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二
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我區沿海有關街道、社區、各部門處置漁港和漁業船舶安全突發事件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保證防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漁區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福建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福建省漁業防臺風應急預案》、《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關于漁業海事突發事件處置流程的暫行規定》、《豐澤區漁業防臺風工作應急預案》等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期間我區漁業船舶突發安全事件的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成立豐澤區漁港、天然避風港灣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局長、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決定預案的啟動;督促沿海街道將潯埔漁港防臺風工作納入防汛工作預案;協調做好漁港安全事故的處置和善后工作;漁港安全事故發生后,統一協調區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漁區救助力量,積極參與救援行動;建立應急值班制度,保證通訊網絡的暢通;決定預案的調整和終止。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1.豐澤區漁港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在區漁港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及時啟動漁港防臺風工作預案,制定漁港防臺風具體工作方案,負責收集、核實漁船進港避風情況,及時向區漁港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海洋與漁業局報告。組織對漁港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2.各有關部門職責
沿海街道、區有關部門在區漁港、天然避風港灣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聯合開展拉網式大檢查,做好漁船就近進港避風和船上人員安全轉移工作。
(1)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加強與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街道辦事處的聯系,密切注意風情、雨情、水情、潮情,及時向沿海、沿江街道辦事處及有關社區通報臺風警報最新信息,將區防汛指揮部防抗臺風工作部署、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迅速通報至漁區相關單位,并按時間順序作好記錄,了解漁船回港避風及人員撤離情況,同時派出人員到漁港協助指揮漁船進港避風停泊。
(2)沿海街道辦事處:派出人員到轄區漁港、天然避風港灣現場指揮協調,禁止所有漁船出海,通知所有漁船一律就近進港避風,選擇背風方向加錨、加纜。漁船進入避風港后盡可能按大小、鋼木分類停泊,并做好停泊漁船數量的統計。小型漁船人員應離船上岸避風,同時做好危急情況下的疏導和防撞、防火等安全工作。
(3)公安邊防部門:派出人員配合指揮漁船進港避風停泊,必要時采取相應應急措施,確保漁船停泊有序、安全避風。
(4)區應急局:協助災區街道做好救災安置工作,調運救災物資,安排好災民生活,積極幫助災民重建家園。
(5)豐澤海事處:配合防臺工作,督促客貨船等航運船在避風錨泊時不得阻礙漁港漁船的進港航道,避免影響漁船進入漁港及天然避風港灣進行應急避風。
(6)區財政局:負責漁港、天然避風港灣防臺風工作經費保障。
1、根據氣象預報,預計風力等級到達8級之前6小時,區政府下達撤離命令,在漁港內避風的60馬力以下漁船應撤離所有人員,60馬力以上漁船除留守1至2人值班外,船上其他人員應全部撤離上岸。風力在到達10級之前3小時,所有漁船人員應全部撤離上岸。
2、船舶進入漁港避風,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規定,服從指揮調度,應按以下順序進行避讓:進港船避讓出港船;小型船避讓大型船;機動船避讓非機動船;在航船避讓拋錨船;外來就近避風漁船必須絕對服從指揮;指揮防臺的公務船舶在本港內有優先通行權。
3、根據轄區內漁港的抗風等級,若預計臺風來臨時將超過該漁港的抗風能力,應及時通過街道、社區通知本港漁船立即轉移到能抵御本次臺風的安全漁港。由于強風期間漁港的漁船因停泊數量較多可能出現局部擁擠,轉港漁船應服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指揮。街道、社區應及時通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了解擬往避風漁港的漁船停泊狀況,及時向本港漁船發布各漁港尚可容納停泊漁船容量信息,避免漁船擠往同一漁港。同時做好在危急情況下的疏導和防撞、防火等安全工作。
4、山美水庫、金雞攔河閘如急需泄洪,區防汛辦應提前通知東海街道、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泄洪時間及洪峰到達漁港時間,及時組織做好漁船錨固、加纜,防止漁船傾斜、互碰和沖走沖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三
當得到臺風或暴雨的氣象預報或有關信息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工程部:。
1、工程部通知各部門,因臺風和暴雨要求注意關閉門窗,并將可能吹落的花盆等物品全部移入室內。
2、工程人員對物管區域內外、樓頂的避雷針、旗桿等露天設施的抗強風能力進行檢查,加固所有易松脫的部件。
3、工程人員檢查物業內的配電系統,確保緊急情況下的二路供電正常。檢查排水潛水泵運轉情況,保證緊急狀態下的正常排澇能力。
4、清潔人員和工程人員對物管區域內下水道、陰溝、井窖等排水設施進行檢查疏通、清除雜物、泥沙,確保排水暢通。
5、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沙包、繩索、吸水器、應急照明燈等)成立夜間搶險小組,確保及時進行防汛救災。
6、保安及工程的值班人員對可能出現的險情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安處理程序實施救災。
7、注意檢查巡視地下室、電梯口、配電間、車庫、排水潛水泵等重要節點。
8、定期檢查相關防汛設備和物資,保證隨時待用狀態。
(二)客房部。
1、臺風到來之前。
(1)客房服務中心應了解臺風的風力和運動方向及登陸時間;。
(2)協助前廳部將臺風通知單送入客房,以提醒客人;。
(3)通知樓層領班安排客房服務員檢查客房窗戶是否關緊;。
(4)如臺風十分猛烈,則由部門經理決定是否關閉所有客房的后窗簾;。
(5)夜間,組織抗災隊入住在公寓,及時處理客房中突發世間。
2、臺風到來時。
(1)客房服務中心應時時掌握此時風力和風向;。
(2)客房服務中心做好客人詢問的解釋;。
(3)各區域人員不斷巡視所管轄的區域;。
(4)遇停電,按“臨時停電”程序處理。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四
一、防汛工作總目標:
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指揮到位、人員到位、物資到位、措施到位、搶險及時,確保酒店人員和財產安全,酒店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二、工作原則。
酒店防汛搶險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部署、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分級實施”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長:
職責:負責防汛搶險全面工作,負責發布酒店防汛預案啟動的指令。
副組長:
職責:負責酒店預案的實施,負責酒店防汛組織協調指揮工作。
成員:
職責:配合副組長負責各部門的防汛搶險工作。
下設救災搶險隊、物資供應隊:
救災搶險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2、酒店防洪電話實行二十四小值班制度:
值班電話:
值班人員工作:按當月經理值班表排序執行。
四、酒店地下室救災搶險人員疏散預案。
(1)汛期期間,各單位加強值班巡邏,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保持二十四小時通訊暢通,出現大雨以上天氣,地下室進水等險情,必須立即上報至酒店防汛搶險指揮部,并組織救災搶險隊救援搶險。
(2)救災搶險隊必須隨時準備參加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3)地下室出現漏水情況,并有擴大勢頭時,必須立即進行員工宿舍人員疏散,疏散通道由員工餐廳門口樓梯直通灑店二、三樓,疏散通道鑰匙由員餐徐主任和值班經理分別持有,啟動酒店人員疏散預案時,應在第一時間內由值班經理打開疏散通道口,保證員工安全撤離災區。
(4)值班經理必須做好安全疏散通道鑰匙嚴格管理以及認真交接。
(5)疏散員工時,應本著女士優先的原則,值班經理確保安全疏散有秩序進行,不得出現混亂狀況;男員工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隨時準備義務協助搶險。
(6)酒店應組織不少于一次防汛演習。
五、其他應注意的問題。
(1)確保職工的生活住房不漏水,不進水。
(2)尤其注意環境衛生,堅持每日滅蠅消毒工作。
(3)做好防暑降溫的藥品發放,合理安排作自時間,確保無疫情、食物中毒、中暑現象發生。
(4)酒店防汛應急預案根據上級要求及時補充修訂。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五
(1)船員發現火災應立即發出消防警報,就近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2)全體船員聽到警報后,應立即到達指定集合地點,并按船舶《應變部署表》的分工進行滅火。
(3)探火人員應在大副或輪機長的指揮下,迅速探明火源,掌握燃燒物名稱、特性、火燒面積、火勢蔓延方向等,并迅速報告船長。
(4)如有人在火場受威脅,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如確定火場無人應關閉通風口和其它開口,停止通風并切斷電源,然后控制火勢。
(5)在港外或航行時,應注意減速操縱船舶并使火區處于下風方向,并按《信號規則》和《內河避碰規則》的要求顯示號燈、號型,在港內發生火災,要立即向公司生產經營部和就近海事部門報告。
(6)船長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滅火方案,并對是否可能引起爆炸作出判斷;消防人員應根據船舶《應變部署表》的分工和船長的指示全力撲救。
(7)如火勢嚴重,當外援幫助救火時,船長應詳細介紹火場情況,并予以配合。
(8)如采用封閉窒息方法滅火后,必須經過相當長時間,并組織足夠的消防力量做好各種撲滅再燃的準備,才能逐步打開封閉設施,再根據情況予以通風。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六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區漁業防抗臺風應急響應機制,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各有關部門開展防臺風的各項工作,保障防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泉州市漁業防臺風應急預案》(泉海漁〔2020〕25號),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修訂本預案。
(一)成立區漁業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局長、區海防大隊大隊長、泉州海警局豐澤工作站站長,東海、城東及泉秀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成員: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大隊長、教導員,后渚、烏嶼邊防派出所分管領導及各沿海社區主任。
主要職責:根據臺風發展情況,部署和指導全區海洋與漁業系統防臺風工作,組織相關人員深入漁村、漁港等防臺風一線指導工作和赴重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
(二)區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下設“一室兩組”,即辦公室、搶險救災突擊組、災后技術服務組,組成人員和主要工作職責分別是:
1.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漁業防臺風日常管理工作,參加臺風期間的輪流值班;在臺風期間及時傳達省、市和本局防臺風工作部署,了解掌握臺風動態和漁船回港、養殖人員撤離上岸情況并及時向區防汛辦和市海洋與漁業局報告。臺風登陸后,及時了解掌握全區海洋與漁業行業在臺風中的受災情況,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根據防臺風工作需要,隨時準備深入防臺風一線指導工作(辦公室辦公地點: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電話:)。
2.搶險救災突擊組。組長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大隊長兼任,成員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海防大隊、海警工作站、相關街道、社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臺風期間及時處理重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災后技術服務隊。組長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教導員兼任,成員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相關街道、社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深入災區第一線開展技術咨詢服務,指導災后漁船恢復性維修,做好技術檢修和質量把關;做好災后水產養殖生物病害趨勢測報,養殖區水質監測,為災區政府做好災后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服務。
(三)街道、社區主要職責
沿海街道要把海上漁船、養殖防臺風工作納入本單位防汛防臺工作之中,落實包戶、包片掛鉤責任制。組織指導社區干部和漁民做好防臺風工作,及時報告漁業防臺風工作情況和災情。
相關社區要將海上漁船、養殖防臺風工作納入社區防汛預案,詳細編制海上漁船、養殖人員撤離路線圖,建立包組、包片、包船人員與漁民群眾之間掛鉤聯系制度。做好海上漁船、養殖情況的調查摸底,建立通訊錄,指導漁民群眾錨固漁船、加固養殖設施等防臺措施,及時組織漁民安全撤離,組織社區群眾參與搶險救災,隨時掌握災情動態,及時上報有關資料。
(一)臺風生成階段
當臺風編號后或南海出現熱帶低壓時:
1.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值班人員接到臺風預測時,應與氣象、防汛部門保持聯系,密切監視和接收臺風形成的位置、強度、移動方向、速度和未來發展趨勢等信息,并將信息隨時上報本局領導。
2.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領導接報后,應對臺風或熱帶低壓影響范圍迅速作出推測判斷,對本區漁船作業區范圍有影響的,應立即布置防避臺風工作,要求作業漁船就近或返港避風。
(二)臺風消息階段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消息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對已正式編號并可能影響我區的臺風,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區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組織部署有關人員進入防臺風工作崗位,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相關領導輪流值班帶班。
2.區漁業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領導小組部署,安排防臺風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在防臺風辦公室值守,及時、準確向街道、社區、船管站、重點養殖企業傳達市、區防臺風工作部署,通知沿海街道、社區做好漁船回港避風、養殖設施加固和養殖人員撤離上岸的準備工作,了解掌握全區開展漁業防臺風工作情況,并向區領導和市海洋與漁業局報告。
3.社區要利用廣播、電話、信息臺等方式向群眾傳達臺風消息,立即啟動包組、包片、包船掛鉤聯系制度,及時將臺風消息通知到海上漁船和養殖人員。
街道、社區要勘察確定船只和人員的安全撤離路線以及避風人員安置地點,為下階段的緊急撤離做好準備。
4.搶險救災突擊組進入防臺風工作待命狀態。
5.通知區海洋與漁業系統人員開啟各種通信設備,保持信息、網絡、通訊暢通。
(三)臺風警報階段
當省氣象部門發布臺風警報后,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根據區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對全區漁業防臺風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指導全區漁業防臺風工作。
2.加強值班力量,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領導輪流24小時值班帶班,防臺風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分組輪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及時傳達市、區領導或有關部門對防臺風工作的重要指示,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通知在海上作業的漁業船舶全部返港,就近進港避風;并及時掌握全區漁船回港避風和養殖人員撤離上岸情況,并將情況及時向市海洋與漁業局、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3.沿海街道、社區按上級部署協助漁民做好漁業防臺風工作,街道要加強值班,立即啟動包戶、包片掛鉤聯系制度,督促重點社區進一步落實防臺措施;社區進一步落實包組、包片、包船聯系制度,確保通知到位,不留死角;指定專人了解、掌握本地漁船回港避風和養殖人員撤離上岸情況,按照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統一制作表格(見附件)填報,經分管領導或帶班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傳真報區漁業防臺風辦公室。
4.搶險救災突擊組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四)臺風緊急警報(含臺風登陸)階段
當臺風正面襲擊或將在我市沿海登陸,外圍風力已經影響我區,氣象部門發布臺風緊急警報后,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漁業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指定指揮員進駐崗位指揮全區漁業防臺風工作。
2.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根據出現險情或安全隱患,組織搶險救災突擊組投入搶險救助工作,并立即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同時視情況商請海警、海防、海事等部門支援搶險救助工作。
3.值班人員繼續了解、掌握未回港避風漁船和養殖人員未撤離上岸情況,并及時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請求通知相關街道采取措施。
4.撤離漁民群眾。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要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按照區政府下達的撤離命令,協助街道、社區做好可能受臺風影響區域的海上漁業船舶返港或就近進港避風、漁排和進港漁業船舶人員的撤離及漁排加固、漁業船舶錨固等工作:
(3)在12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主機功率110.3千瓦(150馬力)以下漁業船舶上所有人員撤離上岸。除停泊在抗風等級12級以上風力的港口、錨地,且主機功率110.3千瓦以上漁業船舶留守3-4人值班外,其他所有的船上人員應全部撤離。
(4)在14級以上風力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漁船上人員撤離。
5.沿海街道、社區繼續做好海上漁船、養殖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全面掌握海上養殖人員撤離及船只進港避風情況,落實停港船只防撞防火措施。對拒不上岸的滯留人員,商請公安、海防等部門依法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轉移,妥善安置和監管,并采取重點監控和集中監管措施嚴禁他們返回漁船,及時統計報告人員船只撤離情況和災害損失情況。
6.災后技術服務隊進入待命狀態。
(五)臺風警報解除階段
根據氣象部門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解除臺風警報的信息和指示,及時向沿海街道、社區及漁業信息岸臺轉發布解除海上臺風警報消息,宣告漁業防臺風工作結束。
(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
1.根據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的部署,災后技術服務隊分組赴漁區、漁港、水產養殖區指導災后漁船恢復性維修,開展病害趨勢測報、養殖區水質監測和技術咨詢服務等工作,根據災區需要,及時協助養殖戶采購水產種苗、漁藥、飼料等漁用物資,做好漁業生產的恢復重建工作。
2.各街道、社區要全力幫助受災群眾做好災后自救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并將受災情況在臺風過境3小時內上報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辦公室。
3.漁業防臺風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了解掌握全區漁業受災情況,匯總上報市海洋與漁業局、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本預案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本預案所稱臺風,為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超強臺風等各類熱帶氣旋的通稱。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船舶防風應急預案(實用17篇)篇十七
通過建立本應急預案,確保春、秋季風沙天氣來臨之前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并在大風、沙塵暴來臨之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以保證物業設施安全和環境衛生整潔。
適用于春、秋季風沙天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理。
3.1保潔主管負責風沙天氣應急準備工作的計劃和落實情況檢查;。
3.2設備主管負責安排工程人員進行室外設施、裝置的檢查和加固;。
3.3保潔領班負責應急人員的組織和監督應急措施落實;。
3.4保潔員負責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措施的具體實施。
4.1應急準備。
4.1.4管理處可將大風預報提前張貼于公告欄,提醒業戶注意關閉門窗,防止風沙侵襲造成損失。
4.2大風、沙塵暴來臨應急措施。
4.2.2各出入口玻璃門、卷簾門下鋪放擋風布袋;。
4.2.4外圍設施如大堂外門禁設施、停車場計費機等進行適當遮蓋以防沙塵侵入;。
4.2.5室外擺放綠植盡可能移入室內;。
4.2.6提示業戶檢查、關閉外門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處的物品等。
4.2.7大風來臨之際,大堂玻璃門向內開啟,避免風大刮碎玻璃;。
4.2.8隨時檢查外圍燈箱、標識牌及高大綠植,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4.2.9大堂及室內公共區域隨時保潔,清除積塵;。
4.2.10在樓宇周邊作業注意高空墜物。
4.3大風、沙塵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內外積塵;。
4.3.2外圍保潔員注意清掃窩風地段落葉、雜物等;。
4.3.3已轉移或放倒的標牌等重新豎立或恢復原位;。
4.3.4撤除室外設施遮蓋物;。
4.3.5室外擺放綠植恢復原位;。
4.3.6固定標識、標牌及其他室外設施要進行擦洗除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