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公司有關制度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經營(工作)需要,經考核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擔任職務,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表現調整乙方的崗位和職務。
二、甲方實行同工同酬、易崗易薪制,按乙方當前的工作崗位和職務月工資定為 元,其它項目工資按勞所得。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在非規定休息日休息的.均視為無薪休假,不計發工資,情節嚴重的,倒扣工資20xx美容院勞動合同范本20xx美容院勞動合同范本。
四、合同期內,乙方工作表現優秀,在續簽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將提供乙方外出學習進修機會,學習費用由乙方負擔。在學習期間不計發工資及補貼。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若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及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做任何補償。
1、合同期內,經過進一步考核,發現乙方不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即工作期間不服從安排的;
2;嚴重違反美容院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即在當班期間,使美容院產品丟失、損壞,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在下列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改簽長期正式勞動合同,同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申請,經甲方進一步認定乙方工作優秀的;
2、因甲方經營(工作)需要發生變化需延長乙方合同期限,并經乙方同意的。
七、乙方在上崗前需交納上崗風險抵押金元,若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離崗前應交回在崗期間公司發給的制服、資料等所有公司財物及有關證件。合同未到期離崗或提交書面離崗申請未滿30天而離崗的,甲方不予退還風險抵押金,并且按風險抵押金的 %賠償違約金。
八、合同期內乙方造成的所有欠款,應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負責追回,甲方亦可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離崗前欠款未追回的,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擔保人追回,乙方擔保人負有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反本聘用勞動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責任。
未盡事宜,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公司有關制度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經營(工作)需要,經考核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擔任職務,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表現調整乙方的崗位和職務。
二、甲方實行同工同酬、易崗易薪制,按乙方當前的工作崗位和職務月工資定為 元,其它項目工資按勞所得。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在非規定休息日休息的.均視為無薪休假,不計發工資,情節嚴重的,倒扣工資20xx美容院勞動合同范本20xx美容院勞動合同范本。
四、合同期內,乙方工作表現優秀,在續簽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將提供乙方外出學習進修機會,學習費用由乙方負擔。在學習期間不計發工資及補貼。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若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及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做任何補償。
1、合同期內,經過進一步考核,發現乙方不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即工作期間不服從安排的;
2;嚴重違反美容院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即在當班期間,使美容院產品丟失、損壞,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在下列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改簽長期正式勞動合同,同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申請,經甲方進一步認定乙方工作優秀的;
2、因甲方經營(工作)需要發生變化需延長乙方合同期限,并經乙方同意的。
七、乙方在上崗前需交納上崗風險抵押金元,若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離崗前應交回在崗期間公司發給的制服、資料等所有公司財物及有關證件。合同未到期離崗或提交書面離崗申請未滿30天而離崗的,甲方不予退還風險抵押金,并且按風險抵押金的 %賠償違約金。
八、合同期內乙方造成的所有欠款,應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負責追回,甲方亦可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離崗前欠款未追回的,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擔保人追回,乙方擔保人負有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反本聘用勞動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責任。
未盡事宜,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協商,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根據市場變化決定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等。
(3)勞動者方面的原因。如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4)客觀方面的原因。這種客觀原因的出現使得當事人原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這時應當允許當事人對勞動合同有關內容進行變更。
①由于不可抗力的發生,使得原來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義。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
②由于物價大幅度上升等客觀經濟情況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的履行會花費太大代價而失去經濟上的價值。這是民法的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運用。
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時候,勞動合同可以在雙方的協商后發生變更。但是各位必須明確是在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才能變更,這個是變更勞動合同的前提。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四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這不僅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一種保護,而且也是對用人單位長期利益的一種保護。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短期化,企業的短期化行為造成勞動者的短期化行為,使勞動者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缺乏信任,造成企業人才隊伍不穩定,有“培養一個,跳槽一個”的現象。
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留住人才,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增強員工的忠誠度,有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勞動合同法較《勞動法》給了企業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1)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2)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同時,勞動合同法放寬了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程序要求。《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都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勞動合同法》將《勞動法》以上規定內容調整為,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才應當按照以上規定的程序執行;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且占企業職工總數不足百分之十的,無須按照以上規定的程序執行。由以上可見,企業完全沒有必要的勞動合同法生效前突擊裁員,突擊裁員也不會減輕企業的負擔。
通過以上與小編一起了解了勞動合同續簽年限規定方面的內容,對于這方面的內容我們有一個簡單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勞動合同續簽年限規定方面的內容以及法律資料,可以咨詢,尋求律師的幫助,律師會在第一時間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實際提供幫助,幫助您解決您有關方面的法律問題,切實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雖然不同類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點,但該條規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則。
(一)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即全面履行原則,又稱之為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以適當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這項原則的意義在于指導和監督當事人保質、保量地、按時全面完成合同的義務,防止違約情況的發生,借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約全面履行原則是決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違約的法律標準,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違約責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約定全面履行原則包括三個方面的具體內容:一是履行主體適當。即當事人一般應當親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為履行,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是標的適當。即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勞動符合合同的約定或者交易慣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點適當。應按合同所約定的數量、質量、品種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則,即構成違約。
(二)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
當事人應當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之外的附隨義務。附隨義務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一項合同義務,雖然該義務當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沒有約定,但是,任何合同的當事人在履行時都必須遵守。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等,履行附隨于主合同的其他義務。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附隨義務包括:(1)通知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應當將有關重要的事項、情況告訴對方,例如,一方因客觀情況必須變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都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2)協助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對待自己的事務一樣對待對方的事務,不僅要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且要配合對方履行義務。(3)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對屬于對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對方當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項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以外,當事人還應當履行其他義務,如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防止損失擴大。(4)提供必要的條件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為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創造必要的方便條件,該項義務與協助義務緊密相連。當事人相互之間有協助履行的義務,就必須要為對方提供必要的條件。(5)防止損失擴大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某種原因致使當事人遭受損失,雙方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都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而不管這種損失的造成與自己是否有關。《合同法》第119條也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由此可見,合同管理對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項事務,那么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小編整理了合同管理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1.簽訂合同首先要明確的兩個基本原則:
(1)如果不是即時結清的合同,應當以書面方式訂立。簽訂書面合同有兩個基本目的:一是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二是作為證據,糾紛發生后,可向司法機關提供,用以證實自己主張的憑證。
(2)對合同的各個條款要做到明確、詳細。
2.簽訂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
依據不同的簽約人要著重審查如下材料:
(1)由對方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約的情況
①對方是否有營業執照,而且是否真實,營業執照上注明的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
②營業執照上記載的法定代表人是否與合同上的簽約人有出入;
③簽約人的身份證等有關身份材料的審查;
④對方營業場所以及是否正常經營等。
(2)由對方特定的業務員簽約的情況
①業務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②業務員與委托單位的關系;
③業務員與委托單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續;
④業務員是否得到委托單位的授權,特別要注意審查委托代理的權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別防范無權代理、越權代理;
⑤委托單位是否有企業營業執照,簽約時是否還存在。
總之在簽約之前務必要對對方當事人的情況進行具體認真的`核實。采用的方式可以是電話詢問、寫信、發函、上門考察,以及到有關部門查詢等。在經過一番調查的基礎上,較為具體地掌握對方的情況,這是簽訂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內容的審查。
一般來說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①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②標的;③數量;④質量;⑤價款或報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⑥履行期限、地點、方式;⑦違約責任(損失賠償、違約金計算方式);⑧解決爭議的方法;(法院、仲裁委員會)。
1.關于合同管理機構
根據公司的管理體制規定,合同管理機構有的在業務開發部門,有的在財務部門,有的在工程部門,有的在質量管理部門,但不管是由何部門管理,都要明確職責和權限。
2.關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與過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確合同簽訂過程如何控制,避免簽訂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合同簽訂前的評審:
首先涉及由哪個部門或哪幾個部門負責評審及評審的內容和范圍等要明晰。評審內容也要作明確的規定,一般應涉及對客戶資信評估,遞交項目建議書方面的項目報價,自我評審與控制,對客戶相關要求的評審,合同風險評估。
(2)合同起草與簽訂
誰負責合同起草與簽訂,誰負責審核與批準。
(3)合同的變更管理
應明確一般變更的評審人與重大變更的評審人。
(4)合同履行的跟蹤
要明確合同跟蹤合同履行的一個或幾個部門,定期對合同的整體實施情況進行監控。
(5)合同收尾階段管理
對已經完成的重點項目,應明確由哪個部門提供合同總體運行報告,對成本和風險控制作出有參考價值的總結。
3.關于合同管理責任
為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應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
4.關于合同信息管理與備案歸檔
明確合同文本管理部門及對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權限及程序。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那么如果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應該怎么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勞動合同的法律知識,請閱讀了解。
一、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如果想要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該公司上過班的任何證據,例如: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剛剛離職的,如果一個月之內離職的,還跟公司存在與你相同爭議問題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請仲裁。
二、如果員工不想在公司繼續干,可以申請來維護自己該得的權益,流程大致如下: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工商注冊信息,然后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么!
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了解勞動合同訂立的相關要求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到底有哪些呢?
勞動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1.要約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內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約的發出人和接受人均須特定,且要約的內容足以構成合同的主要條款,同時應作出締約的表示,否則不算有效要約。如果僅有訂約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內容作出表示,只能稱為要約邀請,不能產生要約的效力。要約僅在要約有效期內對要約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約期滿其效力自動解除。因而,用人單位如果僅在招工啟示或廣告或簡章中介紹自身情況,并發出招工信息,并未就合同主要內容給予說明,該行為只能算是要約邀請,不構成有效要約。而如果用人單位在招工簡章中對合同條件給予明確說明,則屬于要約,一旦應招者承諾,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應招者不同意所列條件,而提出新的條件,則屬于反要約,用人單位可以承諾,也可不予承諾而不成立合同。
2.承諾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完全五條件地接受要約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本人在有效期內作出,且應當完全接受要約條款,如果接受的意思與要約不一致而改變了要約的實質性內容,則只能視為反要約,不構成有效承諾。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一旦同意對方要約而作出承諾,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個勞動合同的成立,一般都要經過上述兩個階段,但具體可能要經過要約——反要約——再要約——承諾的復雜的反復協商,最后成立合同的過程,合同一經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要求
1.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以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意圖和違法行為,以達到不良企圖的目的。
2.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應是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雙方主體在簽約時,主體資格必須合法。
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如有的勞動合同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曠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屬于內容違法而無效的條款。對此,用人單位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規對勞動合同簽訂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并簽字蓋章外,還規定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進行鑒證,方能生效。
5.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對勞動合同訂立的理解有哪些誤區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但是在實際的勞動合同認識中,對勞動合同的訂立也存在著一些誤區,本文總結了對勞動合同訂立的一些誤區,僅作參考。
其實,“臨時工”是一個已經推出歷史舞臺的一個概念,是我國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前,與“固定工”相對應的概念。《勞動法》頒布實施后,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都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果與所謂的“臨時工”不簽定勞動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不但要賠償由此給勞動者帶來的損失,而且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在招聘新員工時,企業為了占據主動,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待試用期過后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跟據《勞動法》第16條第2 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期之前。
試用期過后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僅是違法的,而且也可能將自己“套牢”。實際上這種做法往往是弄巧成拙,最終是適得其反。因為,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系的作為事實勞動關系仍受法律保護,而作為事實勞動關系,企業要終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顯然,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或只簽試用期合同,企業本來是想防止被“套牢”,實際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種做法不可取,正確做法應是同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目前,有些企業以防偷、防跑、防犯規等等為由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 “保證金”等,如果沒有押金,就扣下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做抵押。收取押金的企業絕大多數是一些小企業。其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的,一旦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投訴,企業是得不償失。《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 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如果您對勞動合同的訂立還有什么法律疑問,歡迎免費咨詢我們專業律師,他們會及時給您回復。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五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作地點及工種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崗位(工種)的,應考慮調整崗位的合理性,原則上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具體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3.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3.3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待遇。
第四條工資標準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規定執行。
4.1雙方確認,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元。
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崗位(工種)的變化而改變。
4.2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的工資,并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將由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乙方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支付。
4.3依照法律規定,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將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繳稅款。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雙方應遵守的規范
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8.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3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5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條款第六點和第七點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8.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8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第九條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七點、第八點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十二條甲方所制規章管理制度的效力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權利主張。
第十四條通知與送達
14.1雙方明確以本協議所列之聯系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箱為送達地址,若一方上述地址、號碼、電子郵箱發生變動,應予3日內書面通知,在通知到達之前均以此前所列地址為準;
14.2雙方送達文件可通過掛號信函、特快專遞、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信函、文件或傳真發出之日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生效及其他
15.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
15.2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15.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4甲乙雙方確認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將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向乙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已對本協議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六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作地點及工種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崗位(工種)的,應考慮調整崗位的合理性,原則上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具體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3.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3.3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待遇。
第四條工資標準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規定執行。
4.1雙方確認,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元。
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崗位(工種)的變化而改變。
4.2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的工資,并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將由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乙方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支付。
4.3依照法律規定,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將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繳稅款。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雙方應遵守的規范
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8.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3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5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條款第六點和第七點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8.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8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第九條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七點、第八點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十二條甲方所制規章管理制度的效力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權利主張。
第十四條通知與送達
14.1雙方明確以本協議所列之聯系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箱為送達地址,若一方上述地址、號碼、電子郵箱發生變動,應予3日內書面通知,在通知到達之前均以此前所列地址為準;
14.2雙方送達文件可通過掛號信函、特快專遞、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信函、文件或傳真發出之日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生效及其他
15.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
15.2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15.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4甲乙雙方確認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將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向乙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已對本協議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七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誠信合作協議書。
歡迎你加入xx燙染連鎖店,加入x燙染連鎖店有以下合作原則:
加xx燙染連鎖店后必須服從xx燙染連鎖店的一切相關規定,做一個優秀的團隊精英目標者.
你可以為xx燙染連鎖店奮斗 年,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在你簽定奮斗目標時,中途不可以辭工,必須在奮斗目標完成情況下,方可向xx燙染連鎖店提出辭職;如有特殊的情況,需提前4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得到公司同意后,發放實際薪資,方可離職;如合作不滿三個月中途辭工,不享受底薪和保底工資.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定被公司解約發放30%的食宿費,70%薪資,剩余部分作為對沒有達成目標的處罰,協議書《誠信合作協議書》。(已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xx燙染連鎖店有以下工種,加入流行密碼燙染連鎖店需交納食宿費 元,若經濟困難都可申請從工資里扣除。每月10號發放薪資.(見工資提成表)
店長( ) 設計師( ) 收銀員( ) 燙染師( ) 洗護師( )
合同期滿辭工發放全部薪資和食宿費,如曠工達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不返還全部食宿費及所有未發完的工資!!
在工作期間希望大家可以更好的為自己的人生理想做一個基奠,為人生的`最終目標而邁出實質性的一步,為共同的目標而努力奮斗!!
祝大家合作愉快!!
注: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_________元。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五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 _________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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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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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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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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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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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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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九
1、適用范圍: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適用于用人單位的全體員工
3、適用程序:
(一)經過工會程序。
(二)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并送達解除決定。
1、適用范圍: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并非適用于所有員工,即排除以下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適用程序:
(一)經過工會程序。
(二)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并送達解除決定。
1、適用范圍: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并非適用于所有員工,a、即排除以下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b、即優先留用以下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c、必須符合的人數要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
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
3、適用程序:
(一)提前3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認真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三)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裁員方案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實施步驟、依據的法律法規規定、經濟補償辦法等;
(四)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用人單位基于以上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對相關的諸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事實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在對上述概念的解釋存在爭議時,用人單位切忌任意解釋,應當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公平合同的原則,作出合法解釋和適用。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
合同編號:123260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層號商鋪經營者甲方就乙方對商鋪進行裝修改造活動,根據《____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鳳翔商廈經營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裝修商鋪本合同裝修場地位于____區商業街2號樓鳳翔商廈內之層號商鋪。
第二條裝修期限裝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裝修押金乙方進入場地裝修前,需向商廈管理處繳納裝修抵押金元,裝修完成后,經商廈管理處確認無損壞、破壞商鋪環境、設施設備等條件后,一個月后無息退還裝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條裝修條例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的商鋪裝修改造方案進行審核,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批復后方可進行裝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要明確裝飾部位、范圍以及內容等詳盡信息。
3、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垃圾清運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裝修改造過程中對商廈及他人的設施、設備等造成損毀的由乙方負全責并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5、乙方所有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間內完成,否則每逾期____日應交納違約金(日租的'兩倍)元,租期不順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鋪(包括在場地內設置固定裝置),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未經書面同意改造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因此給商廈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如需對商鋪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設施等,須報經商廈管理處審核,并經書面回復后嚴格按照《____市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北京地區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將對乙方處以1000元罰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8、乙方對商鋪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空調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并不得影響甲方或
第三方的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并賠償因此給甲方和
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裝修改造所產生的垃圾、廢料等必須及時清掃干凈,不得影響商廈內的整體環境美觀,否則,將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鋪內的墻壁、地面鉆孔,不得在墻壁上直接安裝飾物或金屬掛件,如有違反,將處以200—500元罰款。11.乙方的裝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按規定的防火和環保要求。
第五條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負責人:負責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一
甲方(單位全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固定限期:本合同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乙方同意在 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3、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1、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乙方工資。
2、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薪酬分配辦法確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企業效益調整薪酬。
6、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1、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2、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4、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在離職前應書面申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二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系,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恒不變的關系,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系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系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于不確定狀態,不利于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這不僅是對勞 動者權益的一種保護,而且也是對用人單位長期利益的一種保護。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短期化,企業的短期化行為造成勞動者的短期化行為,使勞動者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缺乏信任,造成企業人才隊伍不穩定,有“培養一個,跳槽一個”的現象。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留住人才,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增強員工的忠誠度,有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勞動合同法較《勞動法》給了企業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
總之,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才能辭退。而員工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三
20xx年12月30日,黃某進入上海某投資公司工作,雙方簽訂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xx年10月27日,黃某以家庭原因和自己個人計劃為由,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20xx年11月3日,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已收到黃某的辭呈及公司上級主管的批準,并要求黃某按照公司規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并確認黃某最后工作日為20xx年11月27日。20xx年11月27日下午,黃某至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就診,經診斷為見淋巴細胞,未見腫瘤細胞,醫囑建議休息4天。當天中午,黃某向公司發出電子郵件,郵件內容為“今天是我的最后工作日,但公司與我的正式解聘日尚未確定。而我也因為工作太忙一直沒有時間去體檢。
在體檢結果出來后,我將討論并決定正式解聘日。“20xx年12月1日,黃某再次發電子郵件給公司,告知公司其病情,并要求有關勞動合同解除事項此后再談。20xx年12月10日,公司以公證方式送達黃某的退工單原件、勞動手冊原件以及催促歸還公司物品的通知。
20xx年1月15日,黃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雙方勞動關系,并按60000元/月標準支付20xx年11月27日至實際恢復勞動關系之日的工資。黃某未獲仲裁支持后,繼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后,能否再撤銷辭職申請?
黃某認為,其就診確認疾病時,正處于提前一個月辭職的通知期內,正式解聘日尚未確定,目前處于醫療期中,有權要求撤銷辭職申請,繼續履行原合同。
公司認為,勞動者的辭職行為系形成權,一經作出,不能撤銷。黃某辭職行為具有法定的約束力,單位亦因此而被約束,產生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黃某的撤銷行為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勞動者因個人原因提出勞動合同解除(辭職)不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醫療期限制解除的規定。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黃某于20xcx年10月27日以家庭原因和自己個人計劃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20xx年11月3日,公司同意其辭職,并確定最后工作日為20xx年11月27日,故本案系黃某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非被告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黃某以醫療期為由,要求恢復雙方勞動關系,并按60000元/月的標準支付其20xx年11月27日至勞動關系恢復之日工資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是一起勞動者反悔辭職引發的勞動爭議,法院依法判決確認了勞動者的辭職行為已經生效,不受醫療期的解除限制。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了勞動者的任意辭職權,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試用期滿后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的辭職行為是單方行為就能使權利發生法律效力的形成權,勞動者只要做出辭職的意思表示即可,無需用人單位批準或同意,通知期滿后勞動關系就解除。雖然勞動者享有任意辭職的形成權,但并不享有任意反悔撤銷辭職的權利。
法律為勞動者單方解除權設置三十日的預告期,其立法本意在于約束勞動者的辭職權,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時間以尋找替代的人力資源,保障用人單位的'正常用工秩序。勞動者單方解除權系形成權,一經到達即生效,無法撤銷。勞動者事后的撤銷行為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雙方勞動關系的解除狀態不被變更。用人單位如果因為勞動者的辭職而開始招聘新員工或對其他員工作出了新的工作安排,任意的辭職撤銷對于用人單位﹑其他員工以及應聘的流動人才都會造成損失。
勞動者因個人愿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不受醫療期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無過失性辭退、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勞動合同的解除既非由用人單位提出,亦非《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規定的情形,不符合本條的適用情形。
對于勞動者提出的撤銷請求,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是可以撤銷辭職的,但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則不能撤銷辭職。因此,勞動者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前應認真考慮清楚,用人單位在處理撤銷辭職申請事宜時應謹慎考慮處理方式。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勞動報酬:甲方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確定乙方月收入為_______元,考核轉正后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業績按正式職工待遇執行。
三、甲方的基本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2)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
四、乙方的基本權利
乙方享有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對試用狀況不滿意,有請求辭職的權利。
五、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5天、事假計超過5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六、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因工作能力或績效不佳、未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八、被辭退或自動辭職人員在離崗之前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結清本人與公司的業務和賬務,填清工作交接單,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或乙方經濟擔保人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是否批準乙方轉正的書面決定,若批準,則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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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 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證。
根據勞動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用人單位違反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 勞動合同法完整版篇十六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便于甲方投資經營的便利店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該店的xxx,根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1.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于甲方經營的便利店內從事營業工作。
2.如因工作需要,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調動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收銀員、營業員),店長為10小時,每月休假2天(根據各門店實際情況而定,由各門店店長批準自行調整),大夜班所有員工不得無故請假。
四、勞動報酬
1、工資由底薪和提成組成:底薪為每月xxx。每月基本銷售任務額為xxx如果未完成無提成;超出任務額的部分按公司薪資架構執行。
五、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店鋪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賠償甲方;
3、盤點少貨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賣價的8折賠償給甲方;
4、員工不得私自銷售與本店無關的任何商品,每發現一次罰處500元;
5、員工不得低于標價或高于標價銷售店內產品,每發現一次罰處500元;
6、員工須做好每次銷售記錄,做到日清日結,并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如乙方有賬目差錯,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與客戶結算時,注意查驗客戶錢幣真偽,一旦收到假幣,乙方須承擔100%的損失。
8、乙方必須加強防火防盜安全意識,杜絕一切安全隱患。不得使用電磁爐、電烤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切記做到人離電關,火熄氣關,保障自身及其客戶安全。
9、乙方保證店鋪必要的`經營、生活用電,杜絕浪費。
10、乙方須每日做好店鋪的清潔整理工作,保持展柜、櫥窗、貨物、衛生間的干凈衛生。
六、獎勵
1、乙方不享受補休假政策,但可享受按職位等級最低每月xxx元的全勤福利。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約雙方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電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