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組織內部行為,維護秩序和促進工作高效進行而制定的一套規范和準則,它對于組織的正常運轉和員工的行為表現起到關鍵的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一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范校車運營行為,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校車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中小學和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國務院617號令《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安部20xx年123號令、124號令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實際,制訂本制度。
1、學校使用和配備的師生接送車輛必須是縣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門、縣交通管理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簽批備案的專用校車,駕駛人必須具有校車準駕資質,即要具備20xx年國務院令第617號《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安部20xx年123號令124號令規定的校車使用標準和駕駛人資質。
2、使用專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
3、學校要科學嚴密地制訂本校(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和駕駛員在校車運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簽訂責任書,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人。
4、學校每月要召開一次校車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師生接送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有具體詳實的文字記錄。
5、要根據校車法定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認真填寫具體的車次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校車接送師生線路及停靠點需經縣交管部門審批,禁止在批復以外的線路和站點運行及停靠。
6、學校校車應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交足保險并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后不及時補辦的`,校車必須停止營運。
7、學校應對班主任、跟車護送老師、駕駛員每學期組織進行不少于二次校車安全培訓教育,教育培訓應有圖文資料記載。
8、校車出行前必須對車輛性能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校車必須停運并及時將信息告知學生家長,同時,作好學生護送工作,確保學生上(放)學安全。嚴禁校車帶病運行。
9、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0、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校車車況安全檢查、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1、學校應設有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安全穩靠的校車專用停放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校車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2、學校一旦發現外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摩托車、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3、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接送學生校車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降低事故損害,保持社會穩定。
14、突遇惡劣天氣,學校應采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等措施,確保安全,并告知學生家長,校車停運。
15、嚴禁租用、租借校車。嚴禁將校車用作其他用途。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校車要停運保養,禁止將校車用于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車一檔”要求健全校車檔案,并按時整理更新上報鄉鎮中心學校、縣教育局和縣交警部門備案。
17、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檢查指導,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18、學校每期末將校車安全運行總結情況上報轄區中心學校備案。
19、嚴把駕駛員資質關。校車駕駛員需證、照齊全有效、凡有酗酒、嗜賭和吸毒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以及影響安全駕駛的生理疾病患者,不得擔任校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校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立即停運,并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20、校車駕駛人實行一正一副制,校車駕駛人須具有校車準駕資質,實行人車綁定,保持人、車的相對穩定。學校(幼兒園)聘用、更換校車駕駛人,要報交警大隊和教育局審核確認備案,同時,對不再從事原校車駕駛的駕駛人應報交警部門注銷其本校車駕駛資質。
21、中心校要定期對轄區校車單位負責人和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學校,幼兒園應每月對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駕駛人有交通違規現象的要進行強化教育培訓,并責令改正。對不服從安全管理的駕駛人,要堅決辭退。
22、校車單位負責人和校車駕駛人要積極認真的參加相關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23、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及三防工具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車輛整潔。
24、校車單位應每月對校車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維護,使校車隨時保持良好狀態,確保行駛安全。檢查資料完備。
25、除正常的定期檢查外,校車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天校車出行前必須對車況進行安全檢查,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
26、校車檢查要有完整的記錄資料,并存入本單位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檔案。
27、全縣所有校車必須統一規范安裝“校車運行軌跡監控系統(北斗導航系統)”,并確保全天24小時接受適時監控。
28、學校應當向縣交通管理部門書面報告校車行駛的路線和停靠站點,經審批后執行。校車必須嚴格按照審批路線、停靠站點運行。
29、校車接送學生、幼兒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定核載人數載人,嚴禁超載。
30、除駕駛人員外,學校、幼兒園還應安排人員隨車護送,隨車護送人員負責維持車內紀律、人數的清點、學生的交接、處理突發事件、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31、嚴禁將校車交給無駕駛資質人員駕駛,嚴禁交給非本車專職司機駕駛。
32、學校校(園)長為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即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中心學校負責對轄區學校校車進行督查監管,中心校校長是轄區學校校車安全督管第一責任人。
33、中心校學年初要與轄區校車學校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校(園)長在每學年初開學第一周內,完成與具體管理人、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校車車主、駕駛員、乘車學生家長等簽訂校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
34、教育局與各縣直學校鄉鎮中心學校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學校、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校車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35、教育局或相關職能部門對學校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情況進行檢查,對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違規操作的,責令整改并予法規處理,對嚴重違規的民辦學校將予以吊銷辦學許可。
36、對校車發生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7、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本局原校車管理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工作。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
一要熱情相迎;
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三
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后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活動時間。
4?、車輛載物出門,一律憑處室、部門負責人出門證明放行。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6?、學生集會或校園大型活動時禁止車輛在校園中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3?、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教職工的私家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學生活動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教職工電動車、自行車停放自行車棚指定區域,杜絕亂停亂放,杜絕停入室內。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學生自行車停放在自行車棚,要鎖好。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值日師生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和人員的出入。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保衛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后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本規定自?2015?年?4?月?7?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一、?非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1?、騎非機動車輛者在校門外?3?米處下車,推行進入學校。把車停放在學校統一指定的位置。在校小學生不得騎車來校。
2?、停放非機動車輛做到?“?前輪向左斜,后輪一條線。?”?停放好的車輛應當鎖好,以避免遺失。
3?、對亂停放非機動車輛者,給予批評教育,態度惡劣不聽勸阻的學校將對其做進一步處理。
4?、任何人不得在校園里騎行非機動車輛。
5?、若有故意損壞他人車輛,放氣等行為的,將做嚴重違反校紀處理。
二、?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1?、教師私家車輛上下班,?7?:?30?前進入學校,下午?5?:?30?后離校。
2?、教師私人車輛都統一停放在規定車位,不得在校園里隨意停放。
4?、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5?、外來公務車輛在學生上學與放學的時間段內不得進入校園。其余時間進入校園后按照規定停放在指定車位。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四
為了加強學校校園內教師摩托車、自行車的管理,維護校園內的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以下制度:
1、教職員工在校園內駕駛車輛要遵守規則,把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嚴禁酒后駕駛。
2、教職員工車輛或外單位來校車輛在校園內掉頭,跟車人員要在車后面指揮。
3、教師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要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教師停放的摩托車要上大腳架,自行車要鎖上防盜鎖。
4、鑒于學校的場地條件有限,教師私家車輛不允許停放進校園。
5、騎自行車和電動車的教職員工在進出校園時,要推車慢行,不允許快速通過校門。
6、上、下午放學時,門衛和駐校治安隊員在學校門口指揮交通,值日教師管理學生紀律。如駐校治安隊員有特殊任務時,安排一位值日教師和門衛負責指揮學校門口交通。
7、家長接送車嚴禁進入校園,只能停放在學校門口兩邊指定的車位內。
8、來校辦公務的'外來機動車輛,經與門衛人員聯系,獲得同意并備案后,可以進入校園。車輛要慢速行駛,按指定地方停放。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五
(一)學校加強校舍管理和監控,全校安裝報警器,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學校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嚴格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凡未經質檢部門驗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學校定期進行校舍勘驗檢查,發現險情(危房、危樓、危墻、危廁等)立即報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對校舍的輔助設施,如室內外給排水系統、照明系統、避雷針等經常進行維修保養。
(三)學校依加強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須按安全指引進行正確使用,學校電工加強電源、電器及散熱器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
(四)各處室的設施設備均由專人負責,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措施健全,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五)學校加強對貴重物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嚴格領用審批制。
(六)學校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加強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在校園內散播。
(七)嚴禁學生進入學校施工工地,施工地點必須有“嚴禁入內”的警示標志。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六
一、校內樹立明顯禁騎警示牌,門衛人員有責任做好校內禁騎工作,時刻提醒違規學生,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扣車處理并報告政教處。
二、校內師生自行車、摩托車要按規定位置停放,門衛、值日人員共同負責做好早上師生進校時的。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工作。對不按規定亂停放的作扣車處理。
三、教師的汽車應按規定地點停放,遇特殊情況應主動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內交通不便。
四、師生的車一律停放在規定的地點,校園內禁止騎車。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七
為創建和諧安全文明校園,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學校利用教師大會、年級會、班會和宣傳欄對師生做好校園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自覺成為學校安全管理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讓教職員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門口嚴禁一切車輛停放。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到校探望學生。
三、安全值班教師在學生上、放學時嚴格按照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
四、未經允許的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門衛請示學校有關負責人,經學校允許進入的車輛,門衛必須按照門衛制度對外來車輛及人員實行登記查驗制度。要查驗有效證件,嚴格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進出車輛及人員、物資的情況。進入校園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有效的證件。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除特殊情況外,晚間23:00后不容許車輛進出校園。
五、經批準進入校門的車輛,均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確需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均須按規定的時間、速度行駛,不準在非停車區隨意停放。進入校園的.車輛,行車、轉彎、后車要注意學生的動向。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喇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定校內行車的速度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時,按規定的速度行駛。車輛必須停放在教職工車位或停車場,不得搶占學校校車車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學車試車。需要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車輛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或活動時間進入校園。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遇到有學生在道路上要停車避讓或慢速行進。
八、不能組織學生在有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體育課和開展其他集體活動。
九、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須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領導、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保衛人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和交通管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尤其是門衛必須對車輛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十一、各部門、各老師嚴守進出,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實行層級責任追究制。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八
為了加強學校教師小汽車和摩托車以及外來車輛的管理,維護校園內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以下制度:
1、教師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駛,嚴禁酒后駕駛。
2、車輛在校園內掉頭時,跟車人員要在車輛后面指揮。
3、教師私人用車要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教師停放的摩托車要上大腳架,并鎖上防盜鎖。
4、各種車輛在校園內要限速慢駛,車速不能超過10公里/小時。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校園內不準超車,不準鳴號。
5、上學、放學時,門衛管理人員在學校門口指揮交通,值日領導管理學生秩序和紀律。
6、教師私人用車在進出校門口時,要堅持行人優先的原則。
7、家長接送車嚴禁進入校園,只能停放在學校社區門口的車位內。
8、來校辦公務的外來機動車輛,經與門衛人員聯系,獲得同意并備案后,可以進入校園。車輛要慢速行駛,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學校運輸需要的各種車輛、以及外來送水、送書等貨物運輸的大型車輛,應在確保校門口無學生進出時方可進入校園,并要安排跟車人員下車步行,指揮車輛到達指定停車點。
10、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準,登記備案,并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學。
xx年xx月xx日。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創建和諧安全文明校園,保障幼兒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我園師生安全。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除本園在職教職工車輛外,外來車輛,未經幼兒園安全辦公室允許,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二、上級有關單位來訪機動車輛、給幼兒園送貨、接送幼兒等車輛確需進入校園的,需幼兒園安全辦公室允許、門衛登記查驗后方可放行。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
三、凡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按幼兒園門衛保安人員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濫放。車主停放期間,自行保管車內貴重物品、財物。安裝有防盜報警裝置的車輛,在校園停放期間應將報警器置于靜音狀態。
四、任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禁止鳴笛、超車和并行;非機動車需下車推行進。遇到師生應主動停車避讓,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車輛在校內行駛。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門衛保安人員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六、由幼兒園組織的有園外人員參加的活動,如果參加活動的車輛較多或者情況特殊,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門衛保安人員,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知,協助門衛保安人員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七、探訪本園教職員工、幼兒的來訪者,請將機動車輛停放在校門外。由門衛保安人員告知被探訪者。
八、所有在園內停放的車輛安全問題,一律由車主自己負責。幼兒園負責教育學生愛護車輛,但對車輛在校園內的損傷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有違反《邛崍市羊安鎮平平幼兒園車輛管理制度》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要立即報警并報幼兒園安全辦公室,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師生的安全。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
為了加強學校教師小汽車和摩托車以及外來車輛的管理,維護校園內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以下制度:
1、教師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駛,嚴禁酒后駕駛。
2、車輛在校園內掉頭時,跟車人員要在車輛后面指揮。
3、教師私人用車要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教師停放的摩托車要上大腳架,并鎖上防盜鎖。
4、各種車輛在校園內要限速慢駛,車速不能超過10公里/小時。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校園內不準超車,不準鳴號。
5、上學、放學時,門衛管理人員在學校門口指揮交通,值日領導管理學生秩序和紀律。
6、教師私人用車在進出校門口時,要堅持行人優先的原則。
7、家長接送車嚴禁進入校園,只能停放在學校社區門口的.車位內。
8、來校辦公務的外來機動車輛,經與門衛人員聯系,獲得同意并備案后,可以進入校園。車輛要慢速行駛,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學校運輸需要的各種車輛、以及外來送水、送書等貨物運輸的大型車輛,應在確保校門口無學生進出時方可進入校園,并要安排跟車人員下車步行,指揮車輛到達指定停車點。
10、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準,登記備案,并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一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董事長、總經理及各位副總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特殊情況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二、車輛必須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干部職工工作用車按下列程序辦理:在市區內由辦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長批準。
四、用車(號),原則上由專人駕駛。主要用于通勤、調研、視察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情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市內或市外州境內必須經董事長批準。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后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范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必須加強對車隊的管理,堅持并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里程及油料核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情況,切實履行車隊管理職責。
七、所有車輛必須保持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必須先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在確定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最后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范圍的維修,必須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并按程序得到審批后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情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采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必須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準后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必須附有清單,換件的必須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必須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下的辦公室分管人員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審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研究決定;金額在10000元以董事長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辦公室統一給車輛充卡加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必須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必須保證里程表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必須定時對里程表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責任的,按理賠責任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并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后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并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責任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后,余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范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二
一、全校師生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二、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出校門須隨車備帶“通南中專校園車輛通行證”并減速緩行;非機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三、非校內機動車輛(公務車輛、工程專用車輛除外)禁止入校,值勤人員、保安引導相關人員將車輛有序停放在學校西大門外。
四、外來公務、工程專用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入校,須事先電話聯系相關人員待保安確認后,再憑車輛行駛證換取臨時進校通行證,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五、教師車輛停放在規定區域。學校有重大活動時,教師應按要求將車輛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六、學校召開家長會或開展其它大型活動時,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停在事先安排的區域內,并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入停。
七、學校開展校園文體活動或其他集會時,人群密集區域禁止車輛通行。
八、為學校膳食中心運送貨物的機動車、板車及膳食中心工作人員機動車一律從學校東北門進出。
xxx專業學校黨政辦
20xx年xx月xx日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三
(一)所有車輛由綜合處統一調派管理,各用車部門需提出用車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用車。
(三)各兼職駕駛人員服從部門及綜合處的雙重管理,所有駕駛人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支隊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并作好行車記錄,于每月底報綜合處。
(四)駕駛人員對車輛的隨車物品、清潔衛生負責,加強定期維護保養和行車安全工作,防止人為機械故障及交通事故的發生。
(五)駕駛人員維修、保養車輛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綜合處審核同意后,方可進機關事務管理局定點修理廠修理,更換材料要把好質量關,大修車或單件材料500元以上要先造預算。如因長途在外,應電話報告,回來后要及時復查并補齊手續。
(六)未經綜合處批準,駕駛人員不得私自用車,更不得私自把車輛交與他人駕駛,凡上班時間能完成的出車任務,車輛須開回支隊指定地點停放。
(七)支隊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指無固定收入者)患病住院或因其他特殊困難可申請用車,酌情使用。
(八)駕駛人員在節假日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如遇緊急出車任務,在接到通知30分鐘之內趕到支隊立即出車,當班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綜合處作為車輛管理職能部門,將依據交通管理有關法規及總隊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抽查,如發現有飲酒、違規駕車等行為,將對當事人及用車部門按違反安全規定處理。
車輛費用包括車輛的購買、入籍、保險、路橋、養路費、月檢、年審、燃油、維修、行駛等。將本著降低費用,減少浪費為目的進行管理。
(一)支隊所有車輛的購買及保險、路橋、養路費、燃油等均由綜合處統一辦理。
(二)因工作需要到主城區外的長途用車,須經支隊領導同意后,費用按規定報銷。
(三)車輛費用按總隊核算標準執行。如因特殊情況超標,須單獨造預算,經綜合處同意后增加行車費用。對無故超支的費用,綜合處將按有關規定不予報銷。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加強我項目工程施工車輛安全管理,減少和預防施工車輛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車輛安全、文明運行水平,根據《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項目工程施工實際狀況,現制定項目施工機械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車輛的安全文明行駛,直接關系到我項目施工道路交通環境的安全暢通及文明有序。項目部主管部門及各施工隊伍要充分認識加強施工車輛管理的重要性,將施工車輛管理作為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不斷加強對運輸車輛和機駕作業人員管理,切實改善車輛車況,提高駕駛人員安全文明行車意識,著力防范施工車輛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維護我公司安全、文明、衛生的道路環境和施工形象。
為防止因管理責任不明造成交叉影響和現場失管,明確以下責任:項目經理為施工車輛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物設部為施工車輛管理的主管部門,項目安質部承擔監督檢查責任。
1、項目物設部及各施工隊伍要切實加強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應項目物設部應定期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排查,建立臺帳,掌握安全動態,通報交通安全情況。每半年對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測,切實抓好施工車輛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管理。項目安質部要對各施工隊伍單位要明確安全管理要求,并適時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同時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布置滿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標志。
2、加強項目部自有運輸車輛管理。
要建立健全運輸車輛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各級各崗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車輛登記和使用臺帳,做好運輸計劃編訂以及車輛維修保養、定期檢驗檢測等工作,保障車輛安全運輸性能,改善車況、車貌。要定期召開駕駛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行車意識,防范疲勞駕駛、違章駕駛和野蠻駕駛。
要嚴格執行項目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外包運輸隊伍的資格管理,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要認真簽訂建筑工程運輸車輛安全文明行車責任書,落實雙方的管理責任。對運輸單位派出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等基本信息,要實行登記和備案管理,查驗車輛的安全運行性能和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嚴禁無證、無牌的施工車輛和駕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運輸作業。
4、制定場內有組織車輛行駛和停靠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調度,合理安排車位和行駛線路,避免車輛互相影響或影響正常的施工作業行為,避免車輛靠近施工作業人員密集作業、深基坑邊坡、電線電纜敷設架設以及高壓線等危險部位造成安全隱患。車輛駕駛人員及隨車人員要進行施工作業的,現場管理人員還應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現場危險源及安全防范要點,督促人員配備并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
1、凡未經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者,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服從交警指揮,中速行駛,安全禮讓。
2、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制動、燈光、喇叭、轉向、儀表、輪胎等各部機件中是否安全可靠,嚴禁帶故障行車。
3、駕駛員行車中,不準打手機,不準赤背、穿拖鞋、不準嬉笑打鬧。嚴禁酒后駕駛。
4、行車中,駕駛室兩側嚴禁站人,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擋板上,車未停穩乘車人嚴禁上下車。
5、車輛裝載不準超高、超寬、超長、超載,駕駛室不得超員。特殊情況裝卸大件時,應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執行。
6、車輛應定期維修保養,車架必須支撐牢固,方可進入車底工作。
7、氣制動的汽車,嚴禁在氣壓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于415公斤/cm2時,不得發動。
8、氣溫在0℃以下時,應加防凍液,下班后應放凈冷卻水,放水時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傷人,每天放凈貯氣筒積水,以免剎車失靈。
9、駕駛員應切實做好在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后的例行保養工作。
10、全體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上述規程外,還必須嚴格執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從指揮,謹慎駕駛,禮貌行車,確保交通安全。
13、鏟車操作前,駕駛員應認真觀察地形地貌及周圍情況,鏟運過程中應注意現場情況及來往行人;向車上卸土應待車停穩后進行,向溝槽或坑內填土應聽從指揮,在槽內、坑內無人的情況下卸土;行駛中,駕駛室外及鏟斗內不得載人。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將依據集團公司事故處罰辦法及我項目的安全生產獎罰條:例,對事故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相關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堅決執行“一不進,三不出”的管理規定。“一不進”是指證照不全的車輛或駕駛員堅決不準進入建筑工地;“三不準出”是指超載、車況不良、駕駛員身體狀況不佳(疲勞駕駛)的車輛堅決不準駛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車輛指:廈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范圍內所涉及的所有機動車輛,包括砼運輸車、材料物資設備運輸車、砼泵車、裝載機、土方車輛、汽車吊、項目部及各隊伍管理人員乘坐車輛、其他駛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車輛。
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
廈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20xx年6月。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五
為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后,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為原始憑證并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并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為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系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后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六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占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后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并設置警告標志,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七
1、按時辦理各項行車手續:
(1)投保,(2)定期年檢、保養,(3)其他。
2、對車輛各項手續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或被盜,發生問題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積極補辦,否則,因此出現罰款事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不可避免的處罰除外)。
3、建立車輛檔案,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行車各項手續的復印件;。
(2)車輛使用說明書,購車發票復印件;。
(3)車輛的運行、維修、保養情況記載;。
(4)駕駛員工作情況記載;。
(5)駕駛員變更情況與交接手續記載。
4、公司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享有用車權,但必須口頭請示總經理。除聯系工作外,一般不安排用車,辦理私事自行解決交通工具。借用公車,承擔油費、過卡費用。
5、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在工作范圍內,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
6、看房車原則上用于銷售部,其他工作如需要用車一律填寫派車單,經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7、駕駛員變更,發生車輛交接時,接車員要認真檢查車的狀況、性能,詳細作好記錄,辦理車輛交接手續;車輛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損壞,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8、駕駛員應作好行車記錄,派車單上應填寫用車去向和時間,報銷油料時連同派車單一并交回,否則不予報銷油料。
9、違章行駛,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銷。
10、因駕駛員責任造成機械事故,發生經濟損失由駕駛員酌情賠償。由各種原因造成的交通部門裁決的罰款,發生經濟損失由責任人酌情賠償。
1、車輛按保修、養護規定,定期更換機油及濾清器芯,按期進行底盤保養和輪軸檢查。遵守養護規定,定期進行三保或大修。
2、行車發生事故應及時上報,寫出書面材料,對損壞部位、程度及修理費用要詳細記錄。
3、車上所需物品及各種易損機件的購買,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4、行車前應仔細檢查車輛運行狀況,發現故障及時修理,禁止病車上路。
5、需維修的車輛,駕駛員應提前申報維修計劃,經審批后,在指定地點修理。
6、油料和物料消耗,需憑正式發票,先登記后,報公司領導審批,據實報銷。
7、駕駛員人為的操作不當及例檢不及時,造成機器損壞,原則上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修理費用,金額較大酌情處理。
8、除特殊情況下,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地點檢修、保養。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八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用車安全,節約油費及維修開支,保證工作用車,特規定如下:
1.按照分級管理、統一監管的原則,局人秘股負責對全局的車輛使用情況和駕駛員進行監管,局機關車輛由人秘股直接管理。
2.班子成員對應的車輛要盡量保證分管股室和項目部的工作用車。
3.因公急用,經請示局主要領導,人秘股長可調派局任何車輛。
4.領導外出不帶車時,車輛應入庫停放,其他人員和駕駛員不得擅自使用。
5.公車不準用于婚喪嫁娶,車子出市區司機一定要向人秘股長報告,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6.車輛保險由人秘股統一辦理,駕駛員應按交通部門規定做好年檢工作。
7.車輛加油實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秘股統一辦理油卡,計財股按時向卡內充值。越野車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車輛每月充值1200元,節余留下月使用,不足部分由車輛使用人向人秘股提出書面申請,經局長批準后,計財股根據批準的金額補充油費。
8.車輛維修本著“合理支出,節約費用”的原則,全局車輛統一在定點廠維修。維修前,駕駛員應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辦公室審批,300元以內由人秘股長批準,300元以上由局長決定。
9.車輛修理完畢,由駕駛員檢查、車輛管理人員審核后一并簽字,未經審定或不在定點修理廠進行維修的(經局長同意,市外、長途應急修理除外),一切費用概不報銷。
10.堅持車輛管理統計制度。人秘股對行駛里程、耗油數量、維修費用進行每月統計、半年小結、全年核算,并及時呈班子成員審閱。
1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嚴禁酒后駕車,人為造成違章罰款不予報銷;要經常檢查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上班時間應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隨叫隨到。
12.駕駛人員在行車中發生事故,不論責任如何,必須立即向人秘股和局長報告,24小時內提交書面事故報告;隱瞞不報的,一切后果自負,并追究相關責任。
13.全年行車安全,沒出現事故、車輛保養好的,年底發放交通安全獎300元。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十九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十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景用車,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景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走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職責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景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景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景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職責人相關職責。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職責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十一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5)發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校園車輛管理制度(專業22篇)篇二十二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制定本規定。
本公司用于送貨之貨車。
3.1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并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3.2用車部門負責填寫《用車申請書》并經部門部長簽名后交總經理或行政部部長審批。
4.1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4.2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4.3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申請書》,經部門部長簽字后交行政部部長審批后交司機。
4.4用車應設《用車記錄薄》記錄出差地點、時間、用車人等,并應要求用車人在記錄薄上簽名,每月30日前上交財會統計結算。
4.5公司用車送貨物原則(以本公司鋁殼箱為標準)低于2件的不出車。
4.6如節假日或業余時間用車的應提前一天向總經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用車申請書》,經審批后方可使用。該用車時間內所有責任由用車人負責(包括事后得知該時段發生的電子違章記錄罰款。
4.7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4.9營銷人員用車各項費用自理,包括油費、路費、違章罰款,司機出差補貼等。
5.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5.3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5.4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