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需要我們具備較強的溝通能力,能夠與其他部門合作,共同完成企業的財務目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會計認證考試的備考資料和經驗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大家順利通過考試。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各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隆縣匯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單位。
第三條各單位財務部門及各單位檔案室共同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損毀、散失和泄密。
第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軟件數據資料、程序資料及存儲于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等。
第五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會計檔案可暫由各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保管期限為1年。期滿之后,應當由各單位財務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檔案室統一保管。移交檔案室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第六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條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九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各單位檔案室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各單位檔案室、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銷。
4、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一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各單位,在年底時要保存電算化檔案一式三份(電腦、移動硬盤、光盤均可)。
第十二條單位因撤銷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檔案室保管。
第十三條各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
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同時負責監交。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簽章。
第十四條各單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需要貫徹到各單位財務處相關人員。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附件三:會計檔案移交流程圖
附件四:會計檔案銷毀流程圖
附件五: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計劃及制度培訓計劃表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建龍鋼鐵控股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會計檔案查閱流程圖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二
1、公司的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含備查帳簿)、財務報表、財務計劃、財務分析等會計核算專業的文字、圖表和電腦軟盤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
2、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由主辦會計組織有關人員,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定期收集,審查核對,分類裝訂成冊或整理成卷、編制目錄及序號進行登記,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年度的會計資料歸檔時間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會計檔案由主辦會計負責保管,做到不丟失、不缺損、不爛、不被蟲蛀等,財務部定期不定期檢查會計檔案保管情況,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中存在的問題。
4、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歸檔的會計資料,按年、季、月順序立卷登記存放。
5、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必須向檔案管理人員打招呼,閱后近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6、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7、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經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部負責人指定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要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事由。
8、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公司領導或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外借或復印,并辦理有關手續,外借期間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冊,要限期歸還。
9、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和使用價值,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分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
10、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由公司領導、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共同簽定,嚴格審查,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上級方管部門批準后執行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毀,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名或蓋章。應保存的資料,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1、由于單位人員的變動,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由移交人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12、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13、公司分設新單位時,由老單位根據帳面數編制財務移交表,雙方簽字作為新建單位建立新帳冊的依據,原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必須留在老單位。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三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
二、財務科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科長指定專人負責整理,裝訂成冊,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檔案室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存放要做到有專櫥,科學管理查找方便。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保管的期限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種,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會計檔案的保管要嚴格保守經濟秘密,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財務科負責人批準,并限期歸還。
六、嚴格執行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對不超過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對超過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規定報批后,方可銷毀。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保證資料完整,使會計檔案基礎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集團檔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計檔案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它既是本單位檔案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全部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很重要的基礎工作,各級領導應高度重視,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各級機關的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對所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第五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和電算軟盤資料),應由財務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定成冊。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第七條會計賬簿。會計賬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第八條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會計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一)文書部分:
1、各種經濟合同、協議、擔保書契約及其附件;
3、各種財務分析資料(包括資金分析、經濟活動分析、成本情況分析);
4、各種調查報告和典型經驗;
5、資信證明;
6、重點工程決算資料;
7、各種投標保函;
8、城建制劃轉、撤銷、合并單位的全部交接資料。
(二)表單部分:年度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報表(包括統計、質量、勞動工資、安全生產、設備情況、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財務檢查報告;國庫券和其他債券分配和統計報表;會計人員統計表、會計人員考試情況統計表;會計人員考核資料;會計證登記表;職稱評定審批表;會計達標升級申報、驗收、審批表;先進會計審批表;報廢后的固定資產卡片;各種臺賬、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三)電算化部分: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一并管理。
第十條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一類憑證、二類賬簿、三類報表、四類其他會計檔案)、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第十一條。
會計檔案編號級次:2/2/2/4,即大類/年度/類別/流水號。
第十二條。
大類是指會計內容的大類:01憑證、02賬簿、03報表、04其他檔案……。
第十三條。
年度是指會計內容發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其它檔案類別分為:99其它。
第十六條。
流水號是指按會計內容的發生時序,連續編制號碼。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憑證,應編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應編為0408xxxx0。
第十七條。
會計憑證的裝訂。每月裝訂一次,須在次月10日前裝訂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復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用“三角兩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兩個針眼,實行兩眼一線并在憑證上方和左側面各走兩次線后再到背面打結,結扣應是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記賬憑證裝訂完成后,要根據三角裝訂的大小進行完全包角,由裝訂人在記賬憑證側面注明年、月、憑證種類和起始號碼,并在包角處的裝訂線封簽處簽名或者蓋章。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2-2.5厘米,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第十八條。
會計賬簿的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二)活頁賬簿裝訂要求: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質好的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三)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在本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由會計主管人員和經辦人簽章。
(四)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會計賬簿的封口要嚴密,封口處要加蓋有關印章。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第十九條。
會計報表的裝訂。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后,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謹防丟失。第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第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各種會計報表、會計報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第四章財務信息化檔案。
第二十條數據資料管理與保密。計算機內數據文件及其備份和作為會計檔案資料打印輸出的各種憑證、賬冊、報表,應按有關財會制度使用、保管。
(一)現金記賬憑證及日記賬的輸出及保管。現金收付業務要做到當日業務當日清。現金記賬憑證一律由專職會計人員將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按分錄當日輸入計算機并打印出現金日記賬頁,審核后交現金出納人員核對現金庫存,相符后出納員及主管負責人在賬頁上蓋章,按月編頁碼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年終將各月現金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妥為保管。
(二)銀行記賬憑證、賬冊的輸出與保管。有關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把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并打印銀行日記賬,以保證銀行出納當日業務當日清。銀行賬頁經出納審核無誤后,出納和主管會計簽字蓋章,按日裝訂成冊,年終將各月銀行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封印,妥為保管。現金、銀行記賬憑證可采取匯總的方式,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三)轉賬憑證的輸入、輸出與保管。有關會計人員應及時將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并打印輸出,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四)科目匯總表、賬簿打印時間。現金、銀行日記賬每天打印。銀行余額調整表每月打印一次。總分類賬和各種明細分類賬每月打印一次。現金、銀行存款、轉賬記賬憑證的科目匯總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該本記賬憑證一起裝訂。會計報表、計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時間打印輸出,經有關財會人員審核無誤后簽字生效。
(五)其他。由機器打印輸出的會計檔案發生缺損時,必須補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員在打印輸出的賬頁上簽字蓋章,財務主管簽字蓋章認可。
第二十一條數據備份管理。會計核算數據必須經常進行備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準備三套軟盤循環使用,隔日進行備份,以避免意外和人為錯誤造成對工作的干擾。需要做備份的包括系統設置文件、科目代碼文件、期初余額文件、本月賬務文件、報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統的數據文件。機內憑證及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報表,應視同會計資料按月做兩套軟盤備份,交會計檔案保管員分別放置在不同地方妥為保管。
第二十二條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存檔手續: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必須有會計主管的簽章才能存檔保管。為保證備份數據的安全,備份軟盤必須貼上寫保護標簽,裝入盤套,放進硬盒,存放在安全、潔凈、防熱、防潮、防磁的場所。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等書面形式的會計檔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辦法管理。隨計算機配置的操作系統、各類應用程序軟件、購買的商品化會計核算系統軟件,軟件的備份磁盤,作為會計檔案保管。各類會計檔案的出借,必須經過會計主管審批同意并簽章,如果對備份磁盤的操作可能危及該備份磁盤的完整性,應制作該備份磁盤的復制件,使用復制件進行操作。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備份磁盤等的行為,將受到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如果保管人員有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后才能離開。交接時移交人與接替人應按會計檔案目錄逐一點交。如發現會計檔案有短缺,應由移交人負責找齊,如有丟失,移交人應查明原因,承擔責任。點交清楚后應由雙方在移交表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經上級審計和財務部門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交上級檔案或財務部門保管。
第二十五條被合并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合并單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并入單位。雙方經辦人按移交清冊進行點交后,雙方經辦人和負責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上級檔案和財務部門派員監交。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條公司級以上機關應設會計檔案室。沒有條件設立會計檔案室的單位,應設會計檔案專柜,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移交檔案部門保管。年度終了時填制的會計檔案目錄送檔案部門一份備查。其他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條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收集歸檔。存檔前,經辦人要整理裝訂,分類填制會計檔案目錄,寫明案卷號,一切手續完備后,保管人員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的存放應該做到:防火、防潮、防蟲、防鼠、防霉變質。不允許隨便堆放,保證會計檔案完整無損。
第二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保管年限表執行。保管年限期滿后方能銷毀。會計部門保管的其他會計檔案,各種契約、重點工程決算資料,會議記錄本永久保存;其他檔案按其使用價值各單位自定保管年限:
三、會計報表類9主要財務指標快報10月、季度會計報表11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第三十條公司財務部門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會計檔案存在檔案部門檔案庫的,到檔案庫借閱,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其他部門借閱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要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方能借閱;會計檔案存在檔案庫的,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方能借閱。
第三十二條外單位人員查閱會計檔案。要持單位介紹信,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第三十三條借閱會計檔案應在財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的檔案庫(室)內查閱。須拿出檔案庫(室)時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必須攜帶出單位的要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第三十四條需要借出財務部門或檔案庫的會計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在“會計檔案借閱登記簿”上進行登記,歸還時還應注明歸還時間。
第三十五條公司級單位會計檔案的銷毀。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共同對應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總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批準并派人監銷時,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毀。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對應銷毀的會計檔案共同進行鑒定,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市檔案局、財政局和建設銀行市分行批準并派人監銷。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毀。
第三十七條會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會計部門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檔案、審計部門鑒定、審批和監銷。
第三十八條基層單位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財會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查后,報經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查批準,并派人監銷,方能銷毀。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應銷毀時,其中有的原始憑證還有使用價值的,例如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業務的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確無使用價值時再銷毀。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相關賬表。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縣會計結算中以下簡稱“中心檔案管理,確保各統管單位會計檔案完整、安全,更好地為統管單位服務,根據國家《檔案法》及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會計集中核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檔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關的檔案以及與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相關的檔案,即在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憑證、賬冊、報表等不同形式或載體的歷史記錄,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第三條中心成立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檔案管理及檔案管理達標升級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成立檔案鑒定小組,負責確定檔案管理的范圍和檔案質量鑒定。
第四條中心設立綜合檔案室,對所有檔案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由事務部具體負責,各統管會計為兼職檔案管理員,負責對統管單位的會計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第五條分管領導的職切實貫徹執行《檔案法》,以法治檔,依法把綜合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計劃加強對本中心的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領導工作,并把檔案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加強對綜合檔案室機構網絡人員的組織領導,并幫助做好經費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綜合檔案室主任職負責綜合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工作,定期召開檔案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檔案工作計劃領導檔案工作人員實行檔案業務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工作,不定期地對檔案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配合專職檔案員對兼職檔案人員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組織鑒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決定檔案存毀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檔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員的檔案意識。
第七條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對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級領導部門對檔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努力提高本中心檔案工作水平,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八條加強檔案的科學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檔案室的檔案進行科學分類、排列、編號,庫房達到“八防”、“三無”要求。
第九條做好日常的檔案收集、整理、鑒定、統計、利用工作,及時收集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第十條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編寫本單位組織沿革、大事記和其它可作參考的資料,積極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條及時準確地掌握檔案資料的利用效果,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做好檔案信息的反饋工作和交辦的其他檔案資料工作。
第十二條認真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檔案專業水平。
第十三條堅持貫徹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努力完成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
第十四條負責制定本中心檔案工作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指導、監督、檢查和負責本中心各部門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集中統一管理本中心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編制必要的檢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十七條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下,對本部室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第十八條嚴格執行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宣傳檔案工作的重要意義,努力為領導當好參謀。
第十九條負責對本中心檔案材料的鑒定工作,按規定做好已過期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的銷毀工作。
第二十條凡在中心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類文件材料,由各統管會計立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檔案室移交。文件承辦人辦理完畢的文件材料,應及時送交事務部歸檔立卷。
第二十一條中心檔案室接收的檔案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檔案制成材料和書寫材料應符合標準。檔案要分類清楚,組卷合理,排列正確科學,裝訂結實美觀,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條交接雙方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后,簽名蓋章,辦妥交接手續(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條檔案室應建立檔案收進、移出、利用、鑒定、查閱、保管數量登記簿和統計簿,做到家底清楚、賬實相符、定期核對。
第二十四條日常工作中,根據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部門要求,及時上報各項統計數據,統計數據應經領導審核簽章和填報人蓋章,方能上報。
第二十五條庫房內應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盜、防溫、防濕、防光、防塵、防蟲、防霉。
第二十六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禁止在庫房吸煙,并定期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雜物,定期打掃衛生,保持庫房整潔。
第二十八條適時做好通風、除濕、密閉工作,溫度盡量控制14℃—24℃相對濕度控制45%—60%范圍內,每天做好記錄。
第二十九條非本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檔案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
第三十條定期進行庫房檔案資料檢查。對新收入庫的檔案事先均需嚴格檢查,安放除蟲劑,防止檔案蟲蛀和霉變,同時進行檔案進出登記。
第三十一條庫房鑰匙由專人保管,庫房門窗必須緊閉,下班前認真檢查,管理好電源,做到人離燈熄、電源切斷,確保庫房安全。
第三十二條庫房內檔案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并編上號碼。
第三十三條檔案保管人員應定期檢查、清點檔案,發現缺少或破損,立即進行查錄或修復,確保保存的檔案賬實相符,無失少,無破損。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檔案法》、《保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的方針,確保檔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條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第三十六條查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在指定地點查閱。
第三十七條加強有密級檔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閱、復制、銷毀等制度。查閱秘密檔案必須履行請示、審核、登記手續,并將復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復制件的密級。
第三十八條銷毀過期檔案或材料,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查閱檔案者,需說明利用目的,辦理借閱手續,必須先登記后查閱或復制。第四十條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財務經辦員查閱檔案的,須按規定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或登記后向檔案室調閱(復制)檔案。
第四十一條審計、稅務、公檢法等執法部門以及其他外部單位查閱檔案的,須憑相應文件或介紹信,填寫《檔案調閱(復制)登記表》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后調閱(復制)檔案。第四十二條查閱秘密檔案資料時,需由查閱者提出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第四十三條非中心工作人員查閱少量檔案時,一般應在中心工作人員陪同下并在檔案調閱室內查閱。
第四十四條單位需借閱會計檔案并帶離本中心使用的,應當按規定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會計檔案借閱單》,執法部門借調其他單位檔案的,應附有相關文件依據或介紹信。《會計檔案借閱單》應加蓋借閱單位公章,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借閱。
第四十五條平時查借閱檔案應于當日歸還,遇同級審計,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閱應辦理延期手續。逾期不還的,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收回的檔案應認真檢查有否缺損等情況。借閱者不得將檔案轉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給其他單位。
第四十六條查(借)閱檔案必須嚴守秘密,不得翻閱和抄錄查(借)閱范圍以外的檔案內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四十七條查(借)閱檔案必須保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得損毀檔案,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檔案通過利用,不論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時填寫《檔案利用效果反饋表》,工作人員應協助利用者辦好利用登記手續,同時認真做好檔案利用效益反饋信息的收集、積累分析、匯總工作。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六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七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或登記賬薄的原始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包括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其他會計憑證是指以上憑證之外的憑證。
2、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它是編制會計報表的重要依據。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3、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注。
4、其他類會計檔案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指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重要資料。
1、會計檔案的分類和編號。會計檔案可分為四類:會計憑證類、會計帳簿類、會計報表類和其它類,根據四類檔案進行分級編號管理。
2、財務部門按照上述歸類和編號負責整理立卷。會計檔案均應采用硬紙卷盒(或卷皮)進行包裝。
3、會計檔案的移交。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以備隨時查閱,滿一年后,有單獨檔案部門的,同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對所保管的會計檔案應建立“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由會計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5、會計檔案的存放。應按照上述分類和卷盒編號分類順序存放。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防鼠。
6、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本公司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主管會計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并經會計主管或企業領導人批準;會計檔案原件不得外借。
2、調閱會計檔案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復印的要經本企業領導同意并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涂、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1、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照規定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抽出另立卷,保管到確無保存價值時再進行銷毀。
2、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領導審查,報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銷毀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檔案、財會、上級主管單位保留。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八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九
1.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門,也是學校的重要檔案之一,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史料的證據,學校必須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2.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3.學校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會計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
5.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也可請主管部門參與監銷。
6.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簽處簽名或蓋章。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匯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毀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毀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毀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鑒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毀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一
為適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事務所”)發展的要求,規范事務所的內部治理和財務行為,保護股東、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指南》、《會計師事務所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印發財會[2010]14號文),結合本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事務所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明確會計主管人員和配備專職會計人員。
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會計制度,努力維護財經紀律,廉潔奉公,忠于職守。
三、會計人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頒發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本制度的具體規定,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四、事務所行政負責人,應保證會計人員正確行使職權,支持會計人員的工作。
五、事務所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一、事務所設置完整的會計賬簿、所有收入與支出,都必須入賬核算,一切會計核算業務,均須有合法、真實、正確的會計憑證。
二、事務所的收入與費用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對于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對于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三、事務所的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的編報按照公歷年度確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事務所的會計記賬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元以下至角分。
五、事務所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
六、事務所的會計業務處理方法、會計報表各項目的編報方法,前后期應當一致,如需變更,應當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時變更,并在變更年度的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四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一、事務所對于發生的經濟業務,應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包括以下幾類:
(一)各種支出款項的憑證。
(二)各種收入款項的憑證。
(三)與銀行及其他往來單位的結算憑證。
(四)其他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單據、票證、表冊等。各種原始憑證應當具備合法性、真實性、正確性。
二、事務所原始憑證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憑證的名稱和填制日期;
(二)填制憑證的單位或填制人、單位公章;
(三)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四)經濟業務的內容、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
(五)本單位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性、真實性應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應拒絕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更正、補充。
四、事務所通用一種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填制日期、編號;
(二)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三)會計科目名稱及金額;
(四)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五)填制憑證人員、記賬、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簽章。收付款的記賬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章。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編制各種記賬憑證,期末業務結轉和錯賬的更正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五、會計人員在編制記賬憑證時,必須做到:
(一)每一會計分錄,都要記借方和貸方會計科目,借貸方科目應保持正確、清晰的對應關系,所記金額應平衡。
(二)記賬憑證根據每項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對當天發生的同類會計事項可以適當歸并后編制。
(三)記賬憑證每月或第季編順序號,連同所附原始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六、事務所設置總賬、明細賬和日記賬三種主要賬簿和各種必要的備查賬簿,并根據會計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及時進行登記。
七、總賬和各種明細賬都必須按月結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按日結賬,并經常與庫存現金、銀行對賬單核對,做到賬款、賬賬相符。
八、啟用賬簿時,必須在賬簿封面上寫明事務所名稱、賬簿名稱和所屬會計年度,在賬簿扉頁上寫明啟用日期、賬戶目錄、賬簿頁數,并由會計主管人員、記賬人員簽章。記賬人員調動工作時,應注明交接日期,并同交接和監交人員簽章。
九、新年度開始時,除固定資產明細賬可在年終結賬后連續使用舊賬外,其他各賬必須另建新賬。建立新賬時,應根據上年各有關賬戶的余額直接轉入新賬的有關賬戶。
第五章會計交接和會計檔案。
一、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按照規定要求辦理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事務所負責人監交;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對于已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必須填制完畢,尚未登記賬目的,必須登記完畢。記賬人員應在賬冊所記最末一筆數字處蓋章,同時在所經管賬冊的“經管人員一覽表”注明移交日期并簽章。對于尚未辦完的事項和文件,如不可能在移交前完成,必須把經辦過程向接替人交代清楚,由接替人繼續辦理。
(三)辦理交接時,應移交和交代的事項有:有關印鑒;庫存現金、支票簿、有價證券;會計憑證、賬簿和其他會計檔案資料;有關的文件規定、規章制度;各種應經辦的未了事項及其他應交代的工作。
(四)編造移交清冊一式3份,由移交人、接替人各執1份,一份報領導審閱后歸檔。
二、事務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建立會計檔案,妥善保管,并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制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嚴格執行。
第六章會計科目及核算。
一、事務所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納稅,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二、事務所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其他流動資產等。事務所的存貨包括物料用品和庫存賬冊等。存貨按實際成本核算;物料用品在領用后,一次計入業務支出。
非流動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遞延資產等。
事務所按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目錄,折舊方法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折舊率參照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固定資產的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事務所按照規定提取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業務支出。事務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業務支出。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事務所應當于年終決算前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清查,發生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凈值計入當期損益。
三、事務所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未交稅金、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等。事務所按時償還各項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轉作其他收入處理。
四、事務所的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五、事務所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本所接受委托對外提供審計、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各類審計業務收入、驗資收入、咨詢服務收入、培訓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本所投資凈收益、固定資產盤盈收入、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及其他收益。
本所取得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賬,嚴禁收款不入賬。本所的各項收入應于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或者取得收取款項的憑證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跨年度的項目可根據完成進度合理確認收入。
六、事務所的支出包括業務支出和其他支出。
業務支出是指事務所開展業務所必須的各種費用開支。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辦公費、差旅費、修理費、租賃費、折舊費、物料用品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營業稅及附加、其他稅金、存貨盤虧等。
1、工資是指專職人員和聘用人員的工資、獎金、各種補貼和津貼。
2、福利費用于專職人員和長期聘用人員的醫藥費、因工負傷和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3、工會經費是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4、辦公費是指用于辦公文具、印刷、郵電、水電等費用。
5、差旅費是指事務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費用。
6、修理費是指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費和大修理費用。
7、租賃費是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不包括融資租賃費)。
8、折舊費是指按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9、物料用品費是指因消耗使用各種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而計入業務支出的費用。
10、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事務所為職工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后續教育而支付的費用。
11、業務招待費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往來的需要而支付的費用,節約使用,據實列支。
12、營業稅及附加是指事務所按規定應繳納的營業稅及教育費附加,城鄉維護建設稅。
13、其他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等。
14、職工待業保險費是指按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金。
15、勞動保險費是指按國家規定繳納的職工退休統籌金,支付退休人員的醫療費,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退職金、喪葬費、撫恤金等。
16、存貨盤虧處理是指事務所存貨發生正常盤虧損失的處理。盤盈沖減業務支出,除以上開支項目以外的業務費用,如開辦費攤銷、財產保險費等作為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支出是指業務支出以外的開支,包括財務費用、壞賬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固定資產盤虧和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非常損失等。
七、事務所會計年度的收入減去支出后的凈額,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八、事務所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為凈利潤,可以按規定依照程序進行分配。
第七章財務報表。
一、事務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各種會計報表,做到編報及時,手續齊備,內容完整、數字準確、說明清楚。不得借故任意做計數字、弄虛作假、篡改數字。
二、會計報表的報送時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月報:應在月份終了6天內報出;
季報:應在年度終了12天內報出;
年報應在年度終了30天內報出。
三、事務所應按規定向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事務所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表補充資料、利潤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四、會計報表應按表號順序裝訂,加具封面、加蓋公章。
五、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要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
第八章附則。
本制度(修訂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二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存入檔案并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毀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三
c.財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規定如下:
會計憑證類。
——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永久保存。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
會計帳薄類。
會計報表類。
——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月、季度會報表:15年,年度會計報表:永久保存。
其它類。
f.財務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時,必須詳細登記查閱人的姓名、工作部門(或單位)、查閱日期、財務檔案名稱、查閱理由以及批準手續。財務檔案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復制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四
第一條會計檔案管理根據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實際,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組卷、歸檔工作。平時逐月做好記帳憑證、報表的裝訂工作并加蓋有關人員的印章。按照檔案標準要求,年度終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報表、帳簿的立卷、裝訂工作,按報表、帳簿、憑證順序排列,編好案卷號,抄寫案卷目錄一式三份,一份會計部門保存,一份存入檔案箱,一份隨同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由財務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移交時,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明確責任。
第四條會計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好移接交手續后才能離職。
第五條會計檔案應做到科學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條非財務人員查閱檔案,須經財務部及檔案管理人員同意;財務部人員查閱,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外單位查閱應憑該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應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可提供復印件。
第七條會計檔案保管到期,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審查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將需永久保存的有關憑證抽出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條銷毀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檔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參加,參加人員應對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經理。銷毀清冊列入會計檔案作永久保存。
三、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時間進行保管。
四、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
五、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簽認。
六、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毀意見及需銷毀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審核,呈報總經辦批準后執行。銷毀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五
二、要常常對檔案進行打掃整理,保證文件柜和物品擺放整齊、干凈。
三、外部人員查閱會計檔案,必需經財務經營部部長及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對會計檔案記載事項應保守隱秘,不得泄露企業內部機密。
四、會計檔案保管應按有關文件保管期限規定進行管理。
五、要維護檔案乾凈,以防蟲蛀腐朽、杜絕火災、鼠咬事情發生,每年年度更換時,依規定清理一次,已屋保管期限,預銷毀,銷毀前造冊呈財務經營部部長、分管副總核準,報經董事會備案。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六
對于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后整理裝訂入庫;對于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后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于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于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后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閱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4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七
會計事務所11.總則22.圍本會議管理制度適用公司主辦的各種行政辦公會議、各種聯誼會、座談會等。
33.會議分類及組織3.1全公司會議歸納為三類:
3.1.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擴大)會,中層干部會、全公司員工大會及各種專業研討會,應分別報請董事會、辦公室及相關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專題會議:系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召開的技術、業務綜合會由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1.344.例會執行與安排4.1公司原則上每兩周召開工作例會一次,工作例會是各部門溝通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公司管理決策和實施工作指導的重要形式。為增強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發展管理人員的交流、溝通能力,每兩周工作例會實行“輪值主席制”,即每次工作例會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輪流出任會議主席,負責會議召集和主持。
4.2會議主席制要求輪值主席在會前作好充分的準備,了解本次會議各部門需要匯報或討論的重要問題,形成書面的主持提綱。
4.3由會議主席做會議。
總結。
對各部門提出的問題進行歸納并提出解決設想與參會者討論。
55.各級會議的籌備細項。
會議級別會議類型簡要描述需準備事項a有政府官員、媒體、業主或合作單位等參加的重要會議1、2、3、4、5、6、7、8、10、11;如會議安排在外地,尚需準備12、13,第9項視具體情況而定b重典會議、員工大會、聯歡會等1、2、3、5、6、7、8、9、11如安排在外地,尚需準備12、13c有實業及兄弟公司人員參加的會議;顧問團會議等1、5、6、7、8、10;第2、9項視具體情況而定d公司部會議5、14需準備事項明細:
1)會議總體方案2)邀請函3)紀念品4)酬費5)會場預定6)會場布置(主席臺、有公司標識的會標、燈光、音響、座位、應急疏散方案等)7)茶水飲料8)攝影或攝像9)宴會10)會議資料發放11)新聞稿件的發放12)住宿安排13)交通工具14)參會通知66.會議室的管理6.1會議室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6.2各部門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辦公室提出使用申請。使用情況沖突時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使用人。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八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3.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需。
需要復制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制。
會計事務所檔案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九
1.會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