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一
委托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鑒于銀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同意向甲方辦理種類為的信貸業務,并同甲方簽訂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期限___個月。
甲方茲請求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向對方做出如下承諾:其具有訂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權利、授權并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礙或限制。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約定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復息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詢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用及差旅費等)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保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三條、甲方嚴格按照和貸款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如不按相關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中止對甲方辦理各類貸款業務。
第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雙方同意的保費計算方法為:借款擔保額度×擔保月數×______‰。
第六條、
1、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數),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歸還貸款人債務,由乙方代為清償后,乙方將按下列標準收取賠償金:代為賠償金額度×3‰×逾期擔保天數,直至全部歸還代為清償款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賠償金外,乙方還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償權:包括但不限于(一)、幫助甲方制定還款計劃,盡快回收債務;(二)、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三)、依法提起訴訟;(四)、依法追究反擔保人的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具備資質的反擔保保證,在《聯保合同》或《反擔保保證合同》(二種可同時或單獨使用)簽訂后,乙方才能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第八條、公司保證人與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必須是對乙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務保證全部清償(具體內容以《聯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九條、履行擔保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的;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為甲方辦理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的。
第十條、甲方承諾:
1、同意一次性繳納擔保費。
2、同意提供相應的動產和不動產作為質(抵)押物,具體配比見附件。
3、同意采用反擔保措施。
第十一條、在委托擔保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反擔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請委托擔保時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的;
2、甲方不按申請時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
3、甲方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約延遲交付擔保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擔保額度3 %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第十條承諾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借款擔保額度5 %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通知貸款人解除甲、乙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如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甲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權利,均不得被視為其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豁免和/或對該項條款的默然廢止和放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經前述協商雙方仍無法就爭議的解決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署日期為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二
致 (下稱貸款單位):
根據 (貸款單位)與 (借擔保人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是在 自愿、公平、合法 的情況下簽定本擔保書,任何改變擔保人本身性質、地
二、擔保人在收到貸款人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不管貸款人是否
三、如果借款單位解散、破產、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并不解除擔保人在此擔保書下的
四、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
五、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它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
擔保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貸款單位: 擔保簽定時間: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丙方:
銀行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鑒于:
一、甲方系_______市政府批準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從事再擔保業務的機構,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二、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為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三、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為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四、乙方、丙方在內的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同意甲方做為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業務管理人,委托其處理再擔保業務工作的具體事務。
為增進擔保機構信用,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平臺,引導產業集群健康發展,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丙方貸款提供的擔保由甲方提供再擔保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與釋義
本合同的下列詞語,如本合同文內無特指,則應采用下列釋義:
1、借款企業: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請再擔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擔保函明確納入再擔保體系的借款企業,具體企業名稱詳見附表。
2、貸款項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機構接受借款企業向其申請貸款,并同意貸款,并由乙方為借款企業擔保的貸款項目。
3、貸款方:指貸款給借款企業的丙方或其分支機構。
4、貸款合同:指貸款方與借款企業因貸款項目簽訂的貸款合同,含貸款方委托第三方與借款企業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編號詳見附表。
5、貸款本金:指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方向借款企業實際發放的貸款金額。
6、還款日:指借款企業與貸款方就貸款項目約定的本金還款日,貸款分期償還的,還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償還日期為準,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后,可宣布貸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之日至還款日的利息。
8、未還本息:指自還款日起計滿6個月,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業未向貸款方償還的全部或部分款項。
9、《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指由_______市財政局、乙方、丙方等組織共同簽署的《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及本合同簽訂之后該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擔保: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1、再擔保體系:指《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
12、市財政:指_______市財政委員會。
13、管委會:指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管理委員會。
14、監委會:指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監督委員會。
15、風險準備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6、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7、保證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8、分賬戶中保證金: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9、政府風險補償金分配系數: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理解。
20、代償:適用《_______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理解。
當發生代償時,未還本息中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由再擔保體系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數分擔,再擔保體系用各分賬戶的款項代償。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支付;不足時,再依次以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支付,前一賬戶款項夠支付的,不動用后一賬戶款項。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批準。動用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審核批準。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市財政局審核批準。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四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方就擔保抵押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大寫: 。
第二條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支付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以現金方式提供本合同項下資金。
第四條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代款利息為月息%,自本合同簽訂并履行之日起計息。付息方式為一次性付息。
第五條資金用途及還款方式:甲方借款用于個人經營,甲方保證借款用于正當經營,不從事非法經營及非法用途。甲方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并付清利息。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如發現甲方非正常使用借款并存在還款危機或利息支付日起逾期滿兩天仍拖延或拒付利息,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根據甲方確認的住所、通信地址、乙方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息,乙方有權實現在甲方財產上的抵押權以抵償借款本金及對連帶責任保證人丙方索償借款本息。
第六條各方應誠信并全面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的每日1%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滿十天。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乙方收回借款。甲方逾期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根據逾期時間按借款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賠償損失。
第七條擔保條款
1、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將其所有的物品作為本借款合同的質押擔保財產。該擔保財產:(主要寫明物品的名稱、型號標準、數量、質量、評估價值、現保管位置等)。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收到借款之前或當時將質押物品交由乙方保管,保管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2、擔保范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本合同約定的損失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聘請律師費用等全部正常支出)。
3、本合同由丙方提供連帶擔保,保證期間為還款之日起兩年。甲方違約由丙方承擔,丙方承擔后,本合同債權人權利由丙方承繼,由丙方向違約方行使債權人權利。甲方若不能履行還款付息義務,丙方應無條件代為償還,履行還款義務后,丙方承繼乙方合同約定的債權人權利,向甲方追償其承擔的違約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八條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由違約方承擔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此前簽訂的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五
質權人(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人:【負責人】
地址:【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公司電話】
出質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出質人(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鑒于:
【借款人】(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小額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詳見附件1),為保障甲方債權實現,乙方自愿以享有處分權的依法可出質的權利提供質押擔保。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擁有的并依法可以出質的 (質押權利名稱)設定質押,質押權利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如質押權利為共有財產的,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已得到全體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2、質押權利的價值,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雙方協商確認其價值為 萬元;
2)、經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評估,其評估價值為 萬元。
3、 質押期間,發生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情形的,乙方應在10日內恢復質押權利的價值,或者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財產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擔保,直至甲方認可為止。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質押權人實現債權產生的費用及借款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2、無論主合同項下是否還存在其他多項擔保(包括抵押、質押和保證擔保),只要發生借款人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時,甲方均可首先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3、乙方同意甲方與債務人就擔保債務履行期限進行一次展期(具體展期時間的長短,由甲方與借款人協商確定),并同意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本合同約定質押擔保對展期和利率調整后債務依然有效。
1、質押權與主債務同時存在,主債務清償完畢后,抵押權才消滅。
2、因質押登記部門要求,質押期限登記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如質押期限屆至,債務人未還清主債務的,則:
1)質押權人依法享有的質押權不變;
2)質押人應辦妥續質押登記手續。
3)抵押期限延長至主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權利標的的權屬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并用于出質登記。
乙方承諾,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交或者出示的各種權利憑證真實、完整、取得程序合法。
本合同約定權利質押擔保須經登記生效的,則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借款人共同負責辦理登記手續,承擔登記相關費用,并在甲方放款前將已辦理完畢登記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給甲方。
1、因乙方原因導致出質登記未成的,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三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物,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其他義務的,每發生一項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為確保乙方及時履行擔保責任,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擔保責任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約定的質押從合同關系獨立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主合同法律關系;從合同關系的法律效力不受主合同關系法律效力的影響,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余份用于質押登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辦公地點簽署。
甲方:重慶江北區聚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租賃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個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維修范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其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對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出 租 人:承 租 人:
年月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七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八
保證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債權人:
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擬與丙方簽訂了金額為________萬元整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應債務人申請并經丙方同意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共同為債務人該筆貸款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三方友好協商一致,在合法合規的條件下達成本協議內容。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乙方分別與丙方簽訂的《保證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及利息。
2、被保證的主債權數額甲方為:________萬元整;乙方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按份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人對《保證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證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各保證人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保證人對不同意轉讓的債務,各方均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或修改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各方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7、《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先請求對債務人對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8、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債權,致使無法實現權利,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30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債權人放棄對債務人權利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債權人有義務提供相應支持和幫助。
5、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的反擔保事項
1、債務人原抵押給乙方的;
2、涉及《保證合同》的;
第七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債權既有保證又有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通知、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確保傳遞到。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向守約各方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的違約金,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件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法》的原則并結合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件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九
合同編號____年___字第____號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的申請,甲方同意為乙、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作為乙方借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按照下列條款訂立合同。
第一條根據乙、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乙方向丙方借用本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利息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期間
甲方同意就上述:a、借款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b、借款本金,即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c、借款本息的百分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d、借款本息,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為乙方向丙方提供擔保。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如分期還款,需分別列明)。
第三條保證方式
一、a、甲方在其保證擔保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代為清償。b、甲方在其擔保的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未能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且無力清償,以至主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三、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清償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四、主合同規定的(各)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即還款期末后的逾期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有下述情況之一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乙方和丙方變更主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2.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或者丙方許可乙方轉讓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3.丙方允許乙方延長償還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4.以“借新還舊”方式發放的貸款(經甲、丙雙方協商同意的貸款除外);5.乙方和丙方采取欺詐行為,騙取甲方提供擔保的。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十
《擔保法》第2條規定:“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由此可見,擔保具有特定的法律涵義和特定的適用范圍,這種擔保的目的是保證交易中債權的實現,其適用范圍主要限于平等主體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而且這種債權債務具有相對的確定性。而我們這里討論的勞動擔保,其目的不是要實現用人單位的債權,而是要保證勞動者在工作中不要有違法行為,不損害單位利益,否則就對其行為給單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要對勞動者在行使職務過程中的一切經濟責任擔保,這與《擔保法》中所規定的擔保相去甚遠。而且,這種擔保也不具有一般民事擔保所要求的確定性,因為,被擔保的所謂“債權”處于一種不確定的狀態,既可以是正常履行職務產生的,也可以是因為違法犯罪行為而產生。這種擔保合同實際上是用人單位想將自己因怠于對本單位職工的管理所帶來的風險轉嫁給擔保人的一種不平等合同,確定其法律效力難有法律依據。
民事法律領域里一個重要原則就是意思自治,在訂立民事合同時應體現和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則和精神。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民事合同的主體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與另一方不存在隸屬關系,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雖然勞動法律關系從總體上看也屬于民事領域,但是,勞動法律關系和一般的民事法律關系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其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勞動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具有隸屬性,勞動者要受到用人單位的管理和約束。所以,民事法律所體現和倡導的意思自治原則并不能簡單地適用于勞動合同。同時,這種擔保雖然從形式上看似乎是自愿達成的,但實質上并不是出于勞動者的真實意愿,很多用人單位在選擇勞動者時要求提供保證人或其他形式的擔保,否則,就不能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勞動力供過于求的現實情況下,不得不接受用人單位提出的在勞動合同中設定的擔保條款的條件,以期得到就業機會。所以,不能僅僅因為勞動法律關系屬于民事領域,就簡單地套用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認為只要法律法規無明確具體的規范予以禁止,且當事人自愿,則擔保關系就應肯定。這一觀點和說法明顯忽略了勞動法律關系本身的特點。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和立法精神不同于一般的民法,帶有明顯的社會法的'色彩,它追求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目標,強調的是對勞動者的傾斜保護以及維護和保障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對勞動合同的擔保問題,勞動法雖然并沒有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明確規定,但是,勞動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則在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規章、通知等規范性文件中卻有明確的體現,這些文件明確禁止各用人單位以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作為訂立合同前提的行為。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4條重申:“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雖然沒有明文禁止以保證人的方式提供擔保,但是,這種做法本質上與強制勞動者交納保證金的行為并無二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同樣是對勞動者平等就業權所設立的障礙。因為,以物的方式擔保和以人的形式擔保都屬于擔保的范圍,目的都是保證勞動者如果因違法違紀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單位的利益有相應的保障。
因此,對于目前用人單位所采用的勞動擔保合同的效力認定,不能簡單地從意思自治的角度出發,而應站在勞動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則的高度,從我國勞動領域的現狀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角度考慮,將其認定為無效。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十一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第1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范圍是:_____
第2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_____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_____元。
第3條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_____
第4條依據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第5條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6條納稅擔保人是在注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第7條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后,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第8條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納稅擔保人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第9條本納稅擔保是持續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第10條若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或合并、分立等情況,并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并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第11條本納稅擔保非經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第12條本納稅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并經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后生效。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納稅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十二
債權人(全名):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實際履行,保證債權的實現,保證人愿意對債務人與債權人根據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擔保。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人所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幣種及金額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擔保范圍
擔保人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主合同項下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擔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
1.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2.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證金減免稅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為債權人提前付款之日起兩年。
3.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保證期為貼現票據到期日起兩年。
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延期協議的,保證人應當自延期協議中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保證兩年。
5.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人應當在保證期間內自獨立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保證兩年。
第五條擔保人承諾
1.提供真實的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數據和信息。
2.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擔保人自愿履行擔保責任。
3.擔保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債權人有權從擔保人在債權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應在事件發生后5個銀行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一)擔保人變更隸屬關系、變更高級人員、修改章程、調整組織結構。
(2)擔保人發生嚴重的生產經營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重大訴訟或仲裁事件,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三)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商業登記事項。
5.擔保人采取下列行為的,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債務人,并取得債權人的書面同意:
(1)擔保人變更資本結構或經營方式。
(2)擔保人為第三方的債務或其主要資產提供擔保,為其自身或第三方的債務設定抵押和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6.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擔保人仍對債務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擔保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端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擔保人已收到并閱讀擔保主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生效合同: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
第十一 條提示
債權人已要求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出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保證人的要求作出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有相同的理解。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十三
抵押權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聲明: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銀行 年簽訂的小額擔保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為丙方提供了擔保。經借款人要求,乙方愿意就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借款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
1、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乙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甲方,作為甲方為借款人向 (銀行)提供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額貸款的反擔保。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中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間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以抵押物的實際變現價值為限,對甲方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進行反擔保。
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反擔保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第五條 評估及抵押登記
1、甲方經 房地產經紀評估有限公司對以下資產進行評估: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
2、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地隨房抵或者房隨地抵,并辦理他項權證,抵押權人為 。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情況。
2、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3、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七條 財產保險
根據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損程度是否辦理財產保險。如需辦理財產保險將做到:
1、本合同簽訂后15天內,乙方應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金。
2、乙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甲方權益的條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甲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提前向甲方清償,或經甲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對抵押物進行折價用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2、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經甲方同意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抵押擔保物。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將所獲的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務。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發生合并、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并、分立、變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償了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2、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第一,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第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小額擔保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第一,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第二,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第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第四,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第五,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第六,乙方不按約定督促借款人按期還款或代為償還貸款,導致貸款逾期未歸還。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止。
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丙方:
個人指模: 個人指模: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十四
借出人: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身份證: (以下簡稱“丙方”)
證明人: 身份證: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項等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提出臨時性周轉借款,甲方經調查、審核,同意向乙方出借人民幣 元整,期限為 個月,并自甲方付款日起始算,上述款項付至乙方指定下列賬號:
開戶名:
開戶行:
開戶賬號:
二、乙方自愿提出在借款期限內,向甲方支付資金占用費,并按借款額的每月 %計算,每月支付¥ 元整。
三、乙方承諾按時歸還本金及支付資金占用費、專業審查費等,逾期按逾期額的每月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考慮到上述資金占用費、專業審查違約金的額度皆為乙方自愿提出,乙方承諾不在今后以任何理由提出上述費用等因偏高而調整。
四、乙方自愿將其名下的房產、股票、股權、汽車等資產作為按時歸還借款本金,支付資金占用費、專業審查費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等向甲方提供保證。
五、本合同壹式貳份。乙方執復印件壹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證明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篇十五
甲方: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方”或“深大通”)
法定代表人:高海波
地址:深圳市華僑城東部工業區
乙方:方正延中傳媒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盧旸
地址:上海市蓬萊路285弄4號
鑒于: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行政法規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碼為000038。
2、乙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系甲方第一大股東。
3、深大通擬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為支持甲方實施股改方案,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甲方共計28,867,380.24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貳仟捌佰捌拾陸萬柒仟叁佰捌拾圓零貳角捌肆分)債務的擔保及清償責任。
據此,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和自愿、誠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債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債務范圍、數額及清償
1.1甲乙雙方確認,本條款項下甲方共計28,867,380.24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貳仟捌佰捌拾陸萬柒仟叁佰捌拾圓零貳角捌肆分)的債務由乙方承擔連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帶責任擔保及清償責任,具體范圍及數額詳見附件《債務清單》。
1.2甲方確認其對上述債務項下的債權人負有清償責任。甲方同意,為配合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債務清償責任,本協議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在全國性公開發行報紙上發出債權登記通知公告,通知債權人在三個月內到甲方登記有效債權,并在債權人登記債權時就將債權轉讓給乙方事宜征得債權人同意。
1.3乙方同意,在有關債權人不同意甲方將債權轉讓乙方并向甲方主張的清償有關債權的要求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日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承擔清償責任。
第二條權利、義務及保證
2.1乙方保證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有權力和授權簽署、履行本協議并完成本協議所述的交易,具有承擔本協議項下有關債務清償的能力。
2.2甲乙雙方保證,各自簽署、履行本協議不會導致:(1)違反其組織文件的條款;(2)抵觸或違反、觸犯其為一方當事人、對其有拘束力或對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任何條款或規定,或者構成該等協議或文件項下的違約;或(3)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2.3甲乙雙方保證,截至本協議簽訂日,不存在限制或禁止雙方簽署、履行本協議并完成本次交易,或經合理預期可能對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完成本次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4除深大通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確定的乙方相關權利義務外,就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債務的清償責任,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對價;乙方清償本協議項下部分或全部債務后,甲乙雙方不會因此發生任何債權債務關系,乙方無權要求甲方向其償還任何相應款項。
2.5甲乙雙方保證盡力自行及配合對方獲得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核準、備案、登記、同意、許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2.6若深大通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后進行資產剝離,剝離資產應首先用于清償甲方所欠乙方指定的深大通債權人項下的債務。
2.7本協議自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深大通就相關債務享有的全部抗辯權(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時效等抗辯理由)乙方均可享有。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或其保證、陳述與承諾存在虛假、披露不真實、不充分,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對造成守約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原因造成無法履行的原因除外。
3.2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清償本協議項下甲方債務,則甲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權利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足額彌補甲方因遭受有關債權人追索而遭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爭議解決
4.1就本協議及其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本協議雙方應首先本著友好原則進行協商。
4.2如在爭議發生后內5日內仍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雙方對彼此之間提供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面向除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請的中介機構除外)提供對方保密信息或在甲乙雙方未同意公開披露本協議前向除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請的中介機構除外)提供本協議內容,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6.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協議一式四份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用于有關報備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方式確認,本協議不得變更和轉讓。(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方正延中傳媒之間《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之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方正延中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