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中的采購環節需要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獲取優質的產品和更優惠的價格。以下是一些購銷成功的案例,我們可以從中學到一些經驗和教訓。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一
甲方:
鑒于甲方擁有《陽光家庭365》的版權有效性及開發與推廣權利,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保證《陽光家庭365》版權的有效性;。
2、免費為乙方提供推廣產品所需的宣傳樣單;。
3、甲方在確定客戶將金額存入到指定帳戶后,一個工作日內發貨;。
4、甲方負責郵寄及相關費用,必須保質保量、按時發貨;。
5、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6、如發現vcd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為第三方調換;。
7、為乙方免費提供《陽光家庭365》講座系列樣品全套,不退。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獨立、積極進行《陽光家庭365》的推廣及銷售;。
2、在經營過程中,有義務如實向甲方反饋經營情況及市場銷售狀況;。
3、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形象之事;。
4、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訂的信息后,應立即與甲方溝通;。
5、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盜版行為,發現盜版現象,應及時通知甲方。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過自有渠道代理推廣銷售甲方《陽光家庭365》教育系列。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貨傳真單后兩個工作日內發貨,為客戶提供全額發票。
四、結算方式:
1、購買商通過甲方帳戶直接匯款。
2、《陽光家庭365》教育系列產品種類及價格:
3、在合同期內,乙方享受該價格的折優惠。
4、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將乙方應得稅后傭金匯入指定帳戶。
五、違約責任及終止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產品視為違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擅自加印、復制甲方產品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做出中止合作的決定。合作期限屆滿而雙方決定不再續簽。
3、任何一方宣布破產或進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二
合同解除的條件,因解除有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之分,而有法定解除的條件和約定解除的條件之別,法定解除又有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別法定解除的條件之分。
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條件大致有四大類型:一是協議解除的條件;二是約定解除的條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是違約行為。
其中,違約行為原則上是債 務人違反合同的主給付義務,違反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一般不得解除合同,但致使合同目 的落空時可以解除合同。
一、協議解除的條件
協議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是將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協商一致,也就是在雙方之間又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內容主要是把原來的合同廢棄,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在用合同形式把原訂的合同加以解除這點上,協議解除與約定解除相似,但二者更有不同:約定解除是以合同來規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有解除權,而協議解除是以一個新合同來解除原訂的合同,與解除權無關。
協議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當事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性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要采取適當的形式。
二、約定解除的條件
約定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或在其后另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權產生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任何會產生解除權的條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合同失去積極意義,失去價值,應予以消滅。但通過什么途徑消滅,各國立法并不一致。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將合同解除(第94 條第1項)。
四、遲延履行
遲延履行,又稱債務人遲延,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因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
(一)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不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債權人立即解除合同,而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他規定一個寬限期。
債務人在該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特別重要,債務人不于此期內履行,就達不到合同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未在履行期限內履行,債權人可以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
五、拒絕履行
拒絕履行,又稱毀約,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卻不法地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拒絕履行一般表現為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其債務,也有時以其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意思,如債務人將應交付的特定的買賣物又轉賣他人。拒絕履行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對于債務人拒絕履行,債權人可否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意見不一致。《合同法》第94條第2項不要求債權人為履行催告,可徑直解除合同。
六、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債務人雖然以適當履行的意思進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不完全履行可分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質的不完全履行。《合同法》第94條第4項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可解釋為是對不完全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作為解除條件的承認。
七、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自始不能履行為合同的無效原因。嗣后不能履行是合同解除的條件。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亦應如此。《合同法》第94條第4項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規定包含了這一解除條件。
《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條件大致有四大類型:一是協議解除的條件;二是約定解除的條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是違約行為。其中,違約行為原則上是債務人違反合同的主給付義務,違反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一般不得解除合同,但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時可以解除合同。
(一)協議解除的條件
協議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是將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協商一致,也就是在雙方之間又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內容主要是把原來的合同廢棄,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在用合同形式把原訂的合同加以解除這點上,協議解除與約定解除相似,但兩者更有不同:約定解除是以合同來規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有解除權,而協議解除是以一個新合同來解除原訂的合同,與解除權無關。
協議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如當事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性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要采取適當的'形式等。
(二)約定解除的條件
約定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或在其后另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權產生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任何會產生解除權的條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合同失去積極意義,失去價值,應予以消滅。但通過什么途徑消滅,各國立法并不一致。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將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4條第1項)。
由于有了解除程序,當事人雙方能夠互通情況,互相配合,積極采取救濟措施,因此具有優越性。
(四)違約行為
1、遲延履行
遲延履行,又稱債務人遲延,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因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
(1)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不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債權人立即解除合同,而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他規定一個寬限期。
債務人在該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條第3款)。
(2)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特別重要,債務人不于此期內履行,就達不到合同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未在履行期限內履行的,債權人可以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條第4款)。
2、拒絕履行
拒絕履行,又稱毀約,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卻不法地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拒絕履行一般表現為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其債務,有時也以其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意思,如債務人將應交付的特定的買賣物又轉賣他人。
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債務人拒絕履行,債權人可否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學者們的意見不一致。《合同法》第94條第2款不要求債權人為履行催告,可徑直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債務人雖然以適當履行的意思進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不完全履行可分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質的不完全履行。債務人以適當履行的意思提供標的物,而標的物的數量有所短缺的,屬于量的不完全履行。
它可以由債務人補充履行,使之符合合同目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債務人不進行補充履行,或者補充履行也不能達到合同目的,債權人就有權解除合同。
債務人以適當履行的意思提供標的物,但標的物在品種、規格、型號等質量方面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或者標的物有隱蔽缺陷;或者提供的勞務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水平等,都屬于質的不完全履行。
在此場合,應多給債務人一定的寬限期,使之消除缺陷或另行給付。如果在此期限內未能消除缺陷或另行給付,解除權產生,債權人可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條第4款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可解釋為是對不完全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作為解除條件的承認。
4、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自始不能履行為合同的無效原因,嗣后不能履行是合同解除的條件。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亦應如此。《合同法》第94條第4款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規定包含了這一解除條件。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了(以下簡稱“原合同”),因等原因,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解除原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三、甲乙雙方確認:因原合同的簽署及提前解除的相關事宜均在本協議中均以明確,甲方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費用和責任。
四、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四
甲方擬修建一條生產路,由乙方負責修建。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
1、工期要求:從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天。
2、尺寸要求:路面寬4米,厚度20公分,總長度2700米。
3、質量要求:石灰土基層應做到生石灰充分消解過篩,石灰與土的用量控制標準,路拌深度應達到表面平整密實、無坑洼。
4、工程量以路中線實測實量延長米為準。
1、監督檢查全過程、技術規格與質量。
2、提供一個土場。
3、對違規和影響質量的行為,采取果斷的處理手段。
1、負責備料,并組織施工設備。
2、自己提供料場、自己負責接通電源、水源。
3、路肩墊土砼實由乙方負責。
4、負責操作規程,把握質量標準。
5、負責安全施工(如有大小事故乙方自己負責)。
6、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和處置決定。
7、修路期間負責道路看護。
工程總款項________元,第一次付款方式在施工后_____天內,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_,第三次付款在道路建成并經甲方驗收后_______天內給付。
以上協議雙方共同協定,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no:_________的《_________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__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________元由甲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并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乙方。
(1)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計_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2)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計_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3)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后銀行所提供的收據。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注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行完畢后,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議解除該契約。自該契約解除后,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_________元之后,并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后,乙方應授權甲方至_____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注銷登記手續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注銷登記手續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后15日內辦理。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_________元到達乙方賬戶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試用期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在試用期內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給予兩次(含兩次)以上書面通報批評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 試用期期間因個人原因一個月內請病假或事假單次超過7天或累計超過10天的;
(八)試用期期間連續曠工2天(含2天)以上或累計曠工5天(含5天)以上的;
(九)試用期期間替他人考勤或他人替代考勤的;
(十)試用期期間與他人發生肢體沖突且先動手的;
(十一)試用期期間侵占公司財物的;
(十二)公司在其他規章制度中規定的事項。 我已閱讀并理解《試用期解除合同條件告知書》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有違反本規定,我愿意接受制度對我的處罰,并且不需要公司給予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閱讀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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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內容。
工程名稱:思源實驗學校實驗室、圖書室等功能室窗簾制作安裝,包工包料包稅,乙方免費提供窗簾運輸、安裝、調試、測量服務。
第二條:交貨時間。
簽訂合同后15日內安裝完畢,逾期未安裝完畢,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罰金。
第三條:面料型號。
按照甲方指定的面料型號。
第四條:工程造價。
學校需安裝窗簾總面積約為295米,每米價格為壹佰叁拾元。最后結算以實際發生數量為準。
第五條: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的標準施工規范,質量達到優良等級。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選定的材料、款項等方面的要求進行加工生產,在乙方進行安裝中,如果甲方發現材料與所指定的樣板不符,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自行承擔。
3、窗簾平整、控制器操作靈活。
4、安裝牢固,感觀效果好。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與乙方確定安裝位置及質量要求。
2、對承包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3、派人隨乙方負責開、關門,提供安裝條件,包括電等。
第七條:乙方責任。
1、遵守國家安全操作規程。
2、服從甲方關于施工進度,質量等方面的各項要求。
3、乙方有關人員除執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損壞原有裝修的物件。
第八條:驗收。
以國家或行業的施工驗收規范及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質量評定標準。
第九條:付款方式。
窗簾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付貨款總價的80%,余款扣除4000元的質量保證金外,在二個月內付給乙方。質量保證金在保質期滿后付給乙方。
第十條:保修。
1、除本合同已約定的.外,乙方應按國家關于質量保修的規定,對承包項目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本合同所指項目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因窗簾質量及窗簾安裝原因導致的返修,乙方應立即無條件的給予維修,甲方不再為此向乙方支付費用。
如因甲方人為損壞的情況下,甲方需自行購買其損壞配件。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八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系。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協議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采取適當的形式。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因解除,也可以是因為雙方約定的原因解除。但不管是通過哪種方式解除合同的都需要有依據,也就是說不能無緣無故的解除合同,否則的話無故解除合同的一方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你身邊的好幫手,有法律問題就找。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九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系。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協議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采取適當的形式。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一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物質財富的不斷增加,贈與活動以及贈與糾紛不斷增多。“給出去的東西就沒法往回要了”,這種觀點,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是生活中,有些受贈人的所作所為卻令贈與人痛心疾首,追悔莫及。根據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是可以撤銷的,不過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贈與合同的法律特征。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與受贈人所有,受贈人也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無償性。2單務性。3轉移贈與財產的所有權。4贈與是雙方的法律行為。5贈與為諾成合同。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二
《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條件大致有四大類型:一是協議解除的條件;二是約定解除的條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是違約行為。其中,違約行為原則上是債務人違反合同的主給付義務,違反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一般不得解除合同,但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時可以解除合同。
協議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是將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協商一致,也就是在雙方之間又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內容主要是把原來的合同廢棄,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在用合同形式把原訂的合同加以解除這點上,協議解除與約定解除相似,但兩者更有不同:約定解除是以合同來規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有解除權,而協議解除是以一個新合同來解除原訂的合同,與解除權無關。
協議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如當事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性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要采取適當的形式等。
約定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或在其后另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權產生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任何會產生解除權的條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合同失去積極意義,失去價值,應予以消滅。但通過什么途徑消滅,各國立法并不一致。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將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4條第1項)。
由于有了解除程序,當事人雙方能夠互通情況,互相配合,積極采取救濟措施,因此具有優越性。
(四)違約行為。
1、遲延履行。
遲延履行,又稱債務人遲延,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因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
(1)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不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債權人立即解除合同,而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他規定一個寬限期。
債務人在該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條第3款)。
(2)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特別重要,債務人不于此期內履行,就達不到合同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未在履行期限內履行的,債權人可以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條第4款)。
2、拒絕履行。
拒絕履行,又稱毀約,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卻不法地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拒絕履行一般表現為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其債務,有時也以其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意思,如債務人將應交付的特定的買賣物又轉賣他人。
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債務人拒絕履行,債權人可否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學者們的意見不一致。《合同法》第94條第2款不要求債權人為履行催告,可徑直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債務人雖然以適當履行的意思進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不完全履行可分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質的不完全履行。債務人以適當履行的意思提供標的物,而標的物的數量有所短缺的,屬于量的不完全履行。
它可以由債務人補充履行,使之符合合同目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債務人不進行補充履行,或者補充履行也不能達到合同目的,債權人就有權解除合同。
債務人以適當履行的意思提供標的物,但標的物在品種、規格、型號等質量方面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或者標的物有隱蔽缺陷;或者提供的勞務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水平等,都屬于質的不完全履行。
在此場合,應多給債務人一定的寬限期,使之消除缺陷或另行給付。如果在此期限內未能消除缺陷或另行給付,解除權產生,債權人可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條第4款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可解釋為是對不完全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作為解除條件的承認。
4、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自始不能履行為合同的無效原因,嗣后不能履行是合同解除的條件。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亦應如此。《合同法》第94條第4款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規定包含了這一解除條件。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高校與行業間的協作,促進高等教育與行業的共同發展,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邢臺學院貿易經濟系(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共同建立戰略合作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
1,加強高校與行業的協作,實現高校與行業共同成長,發展的雙贏。
2,探索高等教育與行業協同發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實現適應行業發展需求的人才培養,人力資源開發,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等全方位一體化鏈接。
二,合作領域。
1,就業實訓。從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可根據人才培養計劃,每年選派必須數量的學生,到乙方所屬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具體人數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定向培養。乙方根據行業實際需求,可委托甲方進行人才定向培養(含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實施針對性教育。
3,校企戰略合作。甲方為乙方行業的技術革新,項目開發,員工培訓,文化建設產業發展等帶給教育與科技服務;乙方為甲方在校大學生進行崗位實訓指導,創業教育和職業指導,為甲方畢業生帶給就業與就業實訓崗位。
三,甲乙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甲方。
1,根據人才培養計劃要求,擬定每次崗位實訓的詳細方案,并與乙方協商共同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
2,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帶給定向培養及畢業生生源信息。
3,邀請乙方代表來校參加有關活動,加強甲乙雙方的相互交流;邀請乙方對大學生開展職業指導。
4,根據乙方的具體需求,優先推薦綜合素質較高的畢業生,并為乙方來校招聘帶給便利條件。
5,根據乙方行業發展需求,為乙方行業的技術革新,項目開發,員工培訓,文化建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帶給教育和科技服務。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四
一、甲乙雙方合意自愿解除于年月日簽訂的酒水《購銷合同》,該酒水《購銷合同》中雙方未履行部分均不再履行。基于該酒水《購銷合同》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之間、甲乙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一切糾紛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方無關。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酒水《購銷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終止。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五
1、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盡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
2、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時間內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無法履行,致一方損失并繼續擴大損失。
3、因發現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這種情況是指法律上規定的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這種情形的產生,導致一方或雙方的損失,如不及時解除合同,損失將會繼續擴大。
5、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6、“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轉租、出借、抵押、拆解、轉讓。
二、解除租賃合同的模板。
__先生(女士):
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現依據《租賃合同》第十條第7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的約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賃合同。
望收函后10日內,遷出該房屋。
否則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上述租賃合同的約定,追究你的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閣下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出租人:
日期:
租賃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房客經房東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內因房東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房東應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即房屋剩下的裝飾裝修的價值。
2、租賃期內因房客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房東無需賠償房客裝飾裝修損失,當然,如果房客的裝飾裝修價值較大,且房東同意利用房客裝修的,應予以適當補償。
3、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4、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即地震、海嘯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
如果房客未經房東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房客負擔,房東有權請求房客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六
根據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項原因,決定自年月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二)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三)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六)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十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七
合同解除作為一項合同法律制度,是提前終止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原因或情形。根據合同解除的不同原因,合同解除條件可分為約定解除條件和法定的解除條件。
一、法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者,其解除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適用于所有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有的則僅以適用于特定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前者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稱為特別法定解除。中國法律普遍承認法定解除,不但有關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規定,而且有關于特別法定解除的規定。法定解除有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別法定解除之分。
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二、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形式,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解除權可以保留給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給當事人雙方。保留解除權,可以在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訂立保留解除權的合同。
簡單的說就是以下兩種情形可解除合同: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系。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協議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采取適當的形式。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員工工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八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只能由贈與人本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行使。贈與人當然享有獨立的撤銷權,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只有在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第一,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第二,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第三,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第四,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第一,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第二,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第三,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第一,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4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銷權一經行使即發生效力。因撤銷權為形成權,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贈與合同關系歸于消滅。所以,當贈與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的,贈與人自可以拒絕履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當贈與物已交付受贈人后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因失去取得贈與物的合法根據而應當返還受贈與的財產。受贈人拒絕返還的,贈與人有權請求其返還。
撤銷贈與合同能夠使贈與財產物歸原主,自然維護了贈與人的合法權益,筆者所要提醒大家的是,作出贈與行為之前,一定要慎重!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十九
合同解除的條件,因解除有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之分,而有法定解除的條件和約定解除的條件之別,法定解除又有一般法定解除和特別法定解除的條件之分。
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條件大致有四大類型:一是協議解除的條件;二是約定解除的條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是違約行為。
其中,違約行為原則上是債務人違反合同的主給付義務,違反從給付義務及附隨義務一般不得解除合同,但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時可以解除合同。
協議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是將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協商一致,也就是在雙方之間又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內容主要是把原來的合同廢棄,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在用合同形式把原訂的合同加以解除這點上,協議解除與約定解除相似,但二者更有不同:約定解除是以合同來規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有解除權,而協議解除是以一個新合同來解除原訂的合同,與解除權無關。
協議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當事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性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要采取適當的形式。
約定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或在其后另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權產生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任何會產生解除權的條件。
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合同失去積極意義,失去價值,應予以消滅。但通過什么途徑消滅,各國立法并不一致。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將合同解除(第94條第1項)。
四、遲延履行。
遲延履行,又稱債務人遲延,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卻未履行債務的現象。它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因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
(一)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不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債權人立即解除合同,而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他規定一個寬限期。
債務人在該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上特別重要,債務人不于此期內履行,就達不到合同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未在履行期限內履行,債權人可以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
五、拒絕履行。
拒絕履行,又稱毀約,是指債務人能夠履行卻不法地對債權人表示不履行。拒絕履行一般表現為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其債務,也有時以其行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意思,如債務人將應交付的特定的買賣物又轉賣他人。拒絕履行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三是有履行能力。
對于債務人拒絕履行,債權人可否不經催告而徑直解除合同,意見不一致。《合同法》第94條第2項不要求債權人為履行催告,可徑直解除合同。
六、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是指債務人雖然以適當履行的意思進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不完全履行可分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質的不完全履行。《合同法》第94條第4項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可解釋為是對不完全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作為解除條件的承認。
七、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自始不能履行為合同的.無效原因。嗣后不能履行是合同解除的條件。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為合同解除的條件,債務人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亦應如此。《合同法》第94條第4項關于“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規定包含了這一解除條件。
解除購銷合同的條件大全(20篇)篇二十
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
這種情況屬于承租人違約,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并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但鑒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的長期性,在此過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無法預料情勢變更,為體現公平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酌情有必要對其解除合同請求予以支持。
看過本文,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租房合同怎么辦?您心里一定有底了。不過律師提醒您,解除租賃合同每個人的情況不一而足,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必要時可以聘請法律專家幫您處理。
下面我們將通過范本的形式具體舉了說明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怎么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