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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一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前門項目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 “項目”是指位于「 」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 “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于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 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筑面積”。
(3) “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1.2 甲方作為商鋪的產權人,有權自行指定或委托商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統稱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承擔義務,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或承擔義務,視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為,乙方對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條 租賃標的
2.1 承租商鋪位于該項目「」地塊「」層「 」號商鋪,為避免疑義,該商鋪當前的正式地址和編號是「 」號(郵編:「」)。商鋪的具體位置及范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甲方指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實測數據為準。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 乙方對與商鋪相關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以及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及使用約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異議。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2.5 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所述的商鋪編號為甲方暫定編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編排或變更項目或項目內任何部分的名稱。對此乙方不持異議,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實際履行。
第3條 租賃用途
3.1 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于商業經營活動。乙方應在 地塊房號為「 」名稱/商號對外進行直營店經營,并用于從事「 」經營項目,從事經營項目的品牌為「 」。
3.2 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經雙方確定的商號/名稱.經營項目或品牌。
3.3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 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并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第4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從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4.3 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乙方的優惠。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優惠,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標準向甲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金。
4.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商鋪。在乙方于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擬續租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至少「6」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前九十天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其租金由雙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續租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將于租賃期限屆滿時終止。
第5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租金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乙方如使用外匯支付的,應自行兌換為等額人民幣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匯兌換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3 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后,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 號: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筆租金后,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第6條 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 物業管理費
(1) 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 」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裝修期屆滿后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2)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后各期物業管理費應于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 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執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 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 乙方應于免租期屆滿后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于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 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并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 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 租賃保證金
7.1 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于乙方承租商鋪「 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 」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于 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后,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 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 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沖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沖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沖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后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余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 商鋪的交付
8.1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 承租商鋪交付日前「 」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交付日前來辦理該承租商鋪的交接手續的,則應視為承租商鋪自交接日起已經交接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交付日起承擔該承租商鋪的相應費用,免租期也不予順延。
8.3 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于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 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 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后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范并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 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后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 商鋪的裝修
9.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 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裝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點進行,但應符合項目統一的風格。乙方進入商鋪開始裝修施工之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文件供甲方審查,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4 如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或違反經甲方認可的裝修設計文件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承租商鋪.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復商鋪原狀,對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對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5 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添加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設備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 商鋪的開業
10.1 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 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后,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準后,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 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 如乙方經營的行業.產品.商品.商號.服飾標志或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特殊行業/專項批準.代理權.海關以及政府批準手續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則乙方應保證其獲得相關的批準.代理權或經營銷售許可,并在租賃期間持續合法有效。甲方不對乙方就該承租商鋪可利用作乙方所進行的經營行為獲得所需的經營許可或批準作出任何承諾及保證。
11.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晚上「 」點「 」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 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 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志.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 商鋪的照管
12.1 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檢查.養護承租商鋪內的消防.空調等設施設備。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且不需賠償此等緊急事態給乙方造成的損壞,但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及時向乙方進行通報。
12.2 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并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 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墻,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 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 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招牌和廣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并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后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 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 對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關的墻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 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 甲方應當對項目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的適租狀態。
14.4 租賃期間內,如乙方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品牌代理權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終止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有關商品或服務時,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續經營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4.5 為更好開展經營活動,甲方可舉辦各種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各種媒體的廣告宣傳.展覽.表演.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項目內的公共區域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實施。
14.6 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注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7 甲方可依據運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現行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于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 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 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占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宣稱或令顧客誤認為其與甲方關系屬合作.合營.合伙.聯營或關聯企業關系。
15.7 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外產生的債權債務.因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因侵權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及政府處罰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擔。
第16條 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并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 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銷。
16.3 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 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系轉移手續。
第17條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 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 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 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 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 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 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準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 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 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該商鋪的;
(3) 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 本合同的終止
(1)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 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 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 承租商鋪的返還
(1)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后「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 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并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 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并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 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 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 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 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 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 由于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 由于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蕩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 保險
20.1乙方應當于其開業(含試營業)后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并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復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 通知與送達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采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第23條 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 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準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 附則
24.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 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 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后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 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座落、間數、面積、商鋪質量、商鋪內設備與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出租商鋪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商鋪,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商鋪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修繕商鋪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商鋪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商鋪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商鋪,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商鋪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商鋪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鋪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范本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和《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位置
所租賃房屋位于 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 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賠損失: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或擅自調換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兩個月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過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可請公證機關協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財產,將該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 :使用性質:
經營性使用
第四條 :租金及交納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元,另外,水、電、暖氣費自理。
2、承租人于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______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______分之______交滯納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自然損壞或其他屬于出租方修繕范圍的,出租人應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在規定時間內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修復賠償。
2、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3、租賃房屋大修或改造時,承租人應當配合,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賃關系不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終止協議,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應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協議到期或因承租方違約導致提前解除協議,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裝修添附不予補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年。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四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從第________年起,租金每年比上________年度增加元(即第________年為元,第________年為元,第________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或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五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____日交付商鋪,如甲方延期交付商鋪,則租期也相應的順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合同租金為含稅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____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商鋪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內補足。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造成租賃物內與商鋪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商鋪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內補足。
4、乙方如在租賃商鋪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商鋪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鋪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商鋪的產權證、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商鋪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商鋪,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商鋪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遷時,所有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對于經營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補償、安置補償、搬遷補償、營業損失等)的補償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標準(計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3、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具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4、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六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于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原甲、丙雙方所簽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后,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一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現甲方剩余租期為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給甲方。門面轉讓乙方后,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后歸乙方所有。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后,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
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交接。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墻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后,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并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
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__________元/天;超過30天甲方
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_____元/天。丙方保證該轉讓門面為其合法所有,享有門面的出租權。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出租方(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甲方自愿將淄博義烏小商品城一期二樓童裝西區達成共識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賃期限:合同及房屋租憑期限均為自至年月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經簽定立即生效,期滿后自動解除。
2、訂后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賃保證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壹仟元整¥1000.00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房屋設施、物業、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賃期滿,如無意外情況發生,甲方將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
4、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該合同商鋪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同時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市場內外的各項管理制度。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應遵循市場統一規劃部署,不得從事違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責任,如發生問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性質及轉租,如有變動或轉租意向,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賠償甲方違約損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將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期將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房,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交納延期房租。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八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電話:
甲方委托乙方居間中介寫字樓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內容:出租
1、物業名稱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個月,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托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間中介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托協議支付傭金給乙方。
3、乙方介紹客戶后,應將租賃客戶給予乙方的>提供給甲方蓋章確認后備案,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戶不得再承認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內仍不能促進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該條款隨即失去對甲方的約束力。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陪同客戶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的向甲方提供反饋信息,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并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戶在乙方居間中介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托書支付傭金。
四、報酬支付
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傭金。支付時間為委托方收到租賃客戶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證金)且正式入駐后一周內。報酬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發票。
五、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萬 仟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第四年為 元,………)。
3.(或) 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十
出租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成都市北順西巷2號
承租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住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大科甲巷8號。
本合同雙方鑒于:
(一)根據雙方2006年12月15日簽訂的《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第二十一條之約定;
(二)甲方已根據《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約定的租用房屋技術設計要求、建造工程進度要求完成租用房屋建設,達到《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約定竣工交付驗收條件;
(三)
;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涵義
本合同用詞用語除文本另有明確的文字說明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本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簽署的本《房屋租賃合同》。行文中如果稱:本合同第幾條,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條文編號;
(二)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為確定租賃物的物業管理事項簽署的《物業管理合同》;
(三)甲方:本合同的出租方。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號、名稱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發生變更,只要能夠證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營業執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組織,仍是本合同甲方。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授權機構、代理人、物業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為甲方;
(四)乙方:本合同的承租方。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號、名稱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發生變更,只要能夠證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營業執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組織,仍是本合同乙方。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的授權機構、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為乙方;
(五)合作協議:是指甲乙雙方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國成都市簽署的關于建筑物建造與租賃的《建造租賃合作協議書》(見附件3);
(六)商業廣場:即成都萬達商業廣場,是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在成都市二環路東五段( )號建造的全部建筑物群。即使該樓房因行政區劃調整發生街道名稱變更,或者甲方改變樓宇(群)名稱,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規劃文件所確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稱商業廣場。
(七)百貨超市:是指在下述經營范圍的商業銷售、服務行為:日用百貨;服裝鞋帽;服飾系列配套商品;紡織品;針織品及原料;化妝品及衛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鐘表、眼鏡、箱包、燈具);工藝美術品;家用電器(含小家電);五金交電;文教用品;廚房設備;衛生潔具;日用雜貨;中西餐飲;食品;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水產品;蔬菜;水果;煙;酒;代客服務(除專項規定外),常用藥品;計劃生育藥具等。
(八)本出租樓:是指商業廣場百貨樓地下二層至地上四層部分;
(九)租賃物: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設施及關聯權益,即本合同租賃標的物;
(十)租用房屋:承租方獨立占用控制,用于營業、加工、儲存、辦公、生活福利等經營活動的用房,以及由承租方獨立使用的電梯、自動扶梯等設施占用部分的房屋。承租人在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由和不受對方出租人、其它承租人和第三人干涉地使用該房屋及其設施。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一)技術條件:即經雙方簽署確認的《萬達項目iy設計要件及注意事項》(附件
4),《萬達項目iy裝修、設備標準及工程劃分要求》(附件5),包括在設計、施工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商定修改后的這些技術條件要求(文件、圖表);
(十二)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物的時間;
(十三)起租日:本合同關于租賃期限的起算、租金開始計算的時間;
(十四)準備期:乙方在進入租用房屋后,為開店準備的期間;
(十五)租金: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經雙方約定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賃物的價款; (十六)物管費: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以商業經營的手段管理物業,為業主和包括乙方在內的承租人提供高效、優質和經濟的服務,乙方為此支付的價款;
(十七)費用:在合同約定的租金、物管費之外,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由合同一方或雙方負擔的開支;
(十八)轉租:承租人將租賃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賃物以出租人的名義租賃給第三人使用,獲取利益的行為;
(十九)保證金:一方向對方支付的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濟擔保;
(二十)翻修:協議雙方按照約定,對房屋及附屬物、設施進行的全面綜合性修繕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裝修、結構調整、改造。
(二十一)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甲乙方責任的爆炸、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其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房屋租賃合同》;
2、《物業管理合同》;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租賃物交接的書面文件和圖紙;
5、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6、當上述文件出現含糊不清的情況,而合作協議或者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的其他合同文件(協議、紀要等)能夠解釋,這些文件可以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依據。
(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釋順序仍出現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依照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條款處理。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運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和日文譯本,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但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中國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國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部門規章和行業規章,四川及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第二章 租賃物
第四條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租賃物
本合同租賃物是甲方商業廣場約定區域的房屋、設施及相關權利,租賃物包括以下內容:
(一)用于計收租金的租賃物包括以下內容:
(1)租用房屋:(地下二層建筑面積約1,648.74平方米;地下一層建筑面積約9223平方米;一層建筑面積約8604.57平方米;二層建筑面積約8922.79平方米;三層建筑面積約8922.79平方米;四層建筑面積約9094.58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積約129平方米;公用面積約274.71平方米;以上面積合計46820.18平方米)。包括租用房屋緊急疏散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占用面積(如圖所示:附件6《萬達項目iy占用面積分布表》表一)。
(2)專用卸貨場,共計1277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層乙方租用房屋(貨場)進出口處(如圖所示:附件6《萬達項目iy占用面積分布表》表二)。
(3)員工專用自行車停車場,實際面積約1500平方米,(包含一個約500平方米的夾層,按250平方米計算租金)位于地下一層(如圖所示:附件6《萬達項目iy占用面積分布表》表三),最終按照1250平方米計算租金。
最終以實測面積為甲方計收租金的.面積依據,但無論任何測算方式,租用房屋二、三樓中部留空的天庭不計入面積,不收租金。在實測建筑面積測出之前,依據上述原則以圖測建筑面積為依據計收租金。
2、不用于計收租金的租賃物包括以下內容:
(1)本出租樓外墻四個外立面各一個乙方店招位及外墻四個外立面廣告位總面積三分之一的廣告位(附件7《萬達項目iy廣告分布及面積示意圖》)。
店招具體位置及大小(在乙方提供的店招尺寸的基礎上)以政府主管部門最終批復的結果為準(附件8《萬達項目iy店招設計示意圖》)
(2)租用房屋乙方一樓商場出入口專用促銷活動場地,面積分別為a:50平方米,b:50平方米(如圖所示,附件9《萬達項目iy專用促銷活動場地分布圖》)。
乙方專用促銷活動場地的面積是指乙方舉辦促銷活動時,搭建舞臺、陳列商品等乙方實際占用面積,不包含顧客、流動人員的占用面積。
(3)甲方將在商業廣場內為乙方設置形象標志(鴿子塔);(具體尺寸、位置、布局見附件11《萬達項目iy鴿子塔設計圖》)。
(4)本出租樓外墻四個外立面分別布置、安裝的乙方鴿子標志形象廣告小燈箱(具體分布位置、布局、大小尺寸見附件12《萬達項目iy鴿子燈箱分布圖》《萬達項目iy鴿子
設計圖》)。
(5)本出租樓乙方專用設施,租用房屋內部所有設施、墻面、空間,租用房屋外部門框、門眉、門房通道。
第五條,為保證乙方正當行使租賃權,乙方享有與承租權有關的下列物用權
(一)本出租樓設施的使用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出租樓的排污、排水、供水、供電、燃氣、通訊、空調、計算機線路、設施、設備。
(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商業廣場室外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自行車停車場地(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通道及設施等)以及它們和甲方專用貨場與本出租樓外出入的通道、空地。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對本出租樓的屋面、樓梯井、墻面及其空間的使用權。
(四)在不妨礙商業廣場內的其它商家對商業廣場公共部分按照該設施本身的設計功能或用途正當使用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優惠利用本出租樓及商業廣場的空地、空間和設施進行商品促銷、商業宣傳或者廣告活動的權利。
(五)其他設施及權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賃權而應當享有的本出租樓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用地,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風、通行;租用房屋水電、空調、通訊線路設施的維護保養的通行、用道權利。
第三章 交接、進入、驗收、租賃期限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條件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物應當具有下列條件:
(1)本出租樓的建造工程已經按照技術條件要求(除本條第(二)項規定應當在起租日前完成或交付的事項外)施工完畢,乙方可以合法并安全的進入租用房屋,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建造承包商的主要施工人員已經撤離現場;
(2)租賃物及其相關聯部分的內外裝修與各種設施設備的性能、規格及其他一切約定條件均達到技術要求規定的標準,能夠承受正常使用;
(3)除甲方、本出租樓的建筑商必要的監管和個別收尾工程需要外,乙方沒有任何法律上和事實上的限制與妨礙可以自由進入本出租樓。
(4)甲方在商業廣場與乙方租賃物相鄰物的建設活動,不存在影響乙方進駐、裝修與經營的事實與行為。
(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項:
(1)完成所有收尾工程施工事項,甲方及施工單位工程建設人員全部離開,所有因建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十一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租賃情況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街(巷、里)_____號_____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__________下同)出租給乙方作_____使用,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于契約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規定要求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至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月租金為( 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租金按_____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的第___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___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并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托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表或無分電表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表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墻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到有
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回遷協議
回遷協議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墻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回遷協議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 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占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占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后l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后作為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____日交付商鋪,如甲方延期交付商鋪,則租期也相應的順延。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______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合同租金為含稅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_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商鋪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內補足。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造成租賃物內與商鋪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每逾期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___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商鋪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如在租賃商鋪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商鋪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鋪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商鋪的產權證、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商鋪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商鋪,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商鋪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遷時,所有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對于經營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補償、安置補償、搬遷補償、營業損失等)的補償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___的標準(計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具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期為_______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__________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_度,__________取暖費的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本合同共_______頁,1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 商鋪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史集好又多大門南側 門面房一間,共三層總面積 210平米左右,用于___藥品零售___。
二、租期_ 5 _年(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日)。每年租金為人民幣38000.00元 ,大寫:叁萬捌仟元整 。 乙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并于后一年開始前5日內交至出租方。
三、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四、合同期內若甲方惡意收回房屋、轉租他人、單方面變更合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除外)。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二、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