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組織能夠更好地管理人員行為,保護員工的權益,同時也確保了公平和公正的實施。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可以增強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提升整體的競爭力。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一
每個公司都需要一份考勤管理制度,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車間員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07:30----12:0013:00----16:00。
晚班:19:00----23:0024:00----03:30(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周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00----17:00。
辦公室員工周六實行長短周制,長周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五)當月兩次簽卡機會用完后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說明表》,確認工時后,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準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于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獲準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后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二
一、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周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1、指紋考勤機采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簽《考勤打卡補簽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簽沒有通過者,視為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于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并報工資核算員。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并自行解除勞動關系。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后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權限: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三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元旦:1天,1月1日;
l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8)計算。
第十八條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加班比例*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四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考勤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企業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3 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 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 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 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 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 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 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 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 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 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 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 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 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 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 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 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 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 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 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 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 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 他
8.1 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 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系、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三、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于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后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后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準并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后每次扣除當月績效***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四、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愿放棄;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愿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4)女員工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喂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并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2)員工沒有剩余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準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后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并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六、違紀處理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后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一、時間工作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 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 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 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五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戶端軟件,按操作提示注冊申請賬號(請實名注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注冊成功后-“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__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____x"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戶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后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后不能低于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6.1.4.1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說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6.1.4.2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后,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于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說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后,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范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范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后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范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歷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并說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于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余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6.5.3.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6.5.3.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范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6.3.2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6.6.3.3關于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范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范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六
2011年夏季版范本參考。
說明:2011年夏季來臨,員工晚睡、晚起、遲到等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現象嚴重,為加強公司員工工作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加強規范公司內外部管理體制,特針對2011年夏季特殊情況制定《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011年夏季版》。考勤管理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根據有關規定,除部分公司領導、總經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必須考勤打卡。每天打卡4次,沒有打卡視為曠工。
一、為加強2011年度夏季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有關規定,除部分公司領導、總經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4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10分鐘(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三天,每天六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二~星期四。
工作時間安排: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公司各車間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各工作組安排為準。
四、各種假期類別介紹及考勤工資核算管理。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因公出差。
(1)因單位技術問題、業務事由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本單位出資的相應的和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相關等;
(3)經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具體放假安排按國家勞動部頒布的規定執行。
(1)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即可申請年假。
(2)滿一年可申請7天帶薪年假,以后每滿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滿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將以當年工資水平的.3倍以現金形式給予申請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員工沒有申請使用,次年第1次發工資時將以2倍工資返還給員工。
(1)員工患病及非因公負傷。持有二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病假證明書,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間工資照發,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級別補助300元至800元調養費。
(3)經領導同意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超過6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2)根據公司領導關于員工考勤管理的指導意見,事假將只發80%的工資,特殊情況經副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同意可發全額工資。
五、請假審批權限。
本單位所有員工請假的均須向總經理辦公室按照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規定提出請假申請,由辦公室呈送總經理批閱。未經批準而私自休假的則按曠工論處。
1.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執行部門,各部門車間為負責部門。公司各車間辦公室值班保安及前臺人員負責監督執行員工考勤打卡,對不遵守員工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員工考勤日志記錄,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抽查員工出勤狀況。
2.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情況登記表”上注明未打卡的事由、地點,由其主管領導審核,其“考勤情況登記表”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核準,于每月月末報送總經理審批。
3.每月遲到累計達12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6次,不予以扣款。
4.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須帶頭遵守執行員工考勤制度,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5.公司將于每月10日在各車間辦公司公示欄處張貼本部門的員工考勤情況。
注:本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只適合2011年度夏季執行,夏季過后會有新的制度發布。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七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八
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自覺維護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紀律。部門經理/負責人要加強檢查和監督,以確保本規定有效實施。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3)員工每個月有2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做處罰;超過三次者執行遲到處罰條例。
(4)各崗位人員,簽到后均不允許外出,包含吃早餐、換裝、交電話費等。如發現中途離崗者均按脫崗處理,10至20分鐘之內一次扣20元;30分鐘以內扣50元;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01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02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03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在內。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放。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放。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05產假及相關生育假期。
1.女職工產假為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持有醫院開具的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產假。
4.女職工生育嬰兒后至嬰兒一周歲內為哺乳期,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哺乳嬰兒滿一周歲后,一般不得延長哺乳期。
5.產假天數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數。
6.孕檢假:
懷孕女職工,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公假計算。
7.計劃生育假:
(1)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齡男女職工,自愿做絕育手術的,憑醫院證明其檢查時間和休假算公假。
8.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
(1)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計入個人賬戶。產假期間停發各項工資補貼獎金,生育津貼低于本人月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
(2)不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下列處理:
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公司不予發放產假期間工資或其它補償。
非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如公司未繳納生育保險),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公司按本人月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3)其它未作說明的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4)如公司正常給職工發放產假工資,之后又申領了生育津貼的,公司有權從生育津貼中扣除公司已經發放的工資。
(5)上述規定中的“本人月工資”標準,按本人月工資中的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績效獎金與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貼。
06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累計工作年限為1年以上,不滿10年者,假期為5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不滿20年者,假期為10天。
(3)工作年限滿20年者,假期為15天。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現上述情形的,則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員工入職本公司后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開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發出休假通知,而職工自愿上班的,視為公司已經相應安排年休假。
6.員工未申請當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請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視為員工自動放棄該年休假。
7.公司給員工的年休假超過法定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員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補償。
員工所休年假,首先應視為法定年假。
8.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1.員工請假,均應在辦公平臺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本制度其它條款對請假有特殊規定的,優先執行特殊規定;沒有特殊規定的,按此一般規定處理。
7.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辦理請假手續的;
(2)以欺騙方式,或以不真實的請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請假未獲得批準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1.在規定時間未打卡或未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開者,視為早退;早退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有正當理由且經核實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員工在一個自然月里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
4.考勤與績效獎金。
有下列情形時,不再享受年度績效獎金:
(1)當年度曠工超過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后的內容執行。
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后生效。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九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xx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依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平安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準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依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狀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狀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判。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狀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狀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別狀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需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覺,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肯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支配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討論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峻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懲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判就地開除,下崗待崗;一般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峻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懲罰。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內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工作人員,市場營銷部、各項目部及駐工地代表,由分管副總經理安排,報董事長批準執行。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6時,每周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經董事長核準,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超過晚上十點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七條、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度。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簽到簽退,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到簽退,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均給予50元罰款處分。
第八條、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安排專人監督員工簽到簽退,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匯總。
第九條、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九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簽退者,應事先告知或及時通知行政部,經批準后補簽。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員工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董事長批準。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行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或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喪假、產育等假時,必須申請公司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全勤獎。凡公司員工在當月沒有遲到、早退、礦工、請假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全勤獎獎金100元,隨當月工資發放。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二
為加強工程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并負責監督、指導事業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部員工考勤規則。
四、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部員工在執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假日影響。
二、項目部員工
(一)項目部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一安排休息的,以發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況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籌安排。
一、事業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域內,具體區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請假或請假、延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請早退或申請早退未被批準而強行下班的;
(三)一天內無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四)未經批準的.調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五)本細則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二)員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一)無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二)員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三)項目部員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間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五)員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七)因工作性質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一、補休
(一)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放加班費。
(二)員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三)補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四)員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五)員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三)項目部員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六)項目部員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七)機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八)項目部員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執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二)原則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員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四、病假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二)請病假的員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違章引發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一、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二、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計表應發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調處理。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三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十二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四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__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__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__元重新算起。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五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六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匯總后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準。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準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后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參照執行。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30分 至 6時30 分,每周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10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企業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條則(通用18篇)篇十八
1、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準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4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10不得偽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12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13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后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