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組織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以及成員的權益和利益。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需要全體成員的積極參與和合力配合,以下是一些建議和經驗分享。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一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__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__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__元重新算起。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二
為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特別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備注:(如中午、夜間遇有混凝土澆筑等加班的應隨施工班組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休息中棟號長記錄)。
二、員工上下班自覺遵守考勤制度,點名制員工以進入和離開工作崗位為準,由專人做好記錄指紋,刷卡制員工必須本人親自刷卡,上下班時間以指紋刷卡時間為準。
三、員工上班時間未準時到位(遲到)或未按下班時間離開(早退),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如遇急事需請假,必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五、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6天予以除名。
六、員工每月休息不超過2天,如超過按曠工處理,休息時段應提前說明,且主管人員應避開重要環節時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況除外)。
七、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電腦、手機,在施工現場工作應起到監管、指揮施工班組人員正常施工運作的作用,發現施工現場各施工段作業有不正常的情況,能處理安排就緒的應著手安排,遇有自身無法處理解決的應遂級上報情況。
八、員工進場后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
九、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十、所有員工都應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和工作安排,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工作布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棟號放樣上班時間由棟號長安排,管理人員服從安排。
十二、上班指紋考勤制度于20xx年5月8日實行。
*項目部。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三
一、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工作秩序,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理順考勤流程,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部門可在此基礎上制訂本部門內部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三、
職責。
1.綜合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及發布并監督實施情況;負責員工考勤并匯總審核各部門考勤工作。
2.其他各部門: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并及時通知綜合辦公室。
四、內容。
1.出勤:
1.1工作時間:由于公司行業的特殊性,工作時間的調整由綜合辦公室提前下發通知,生產部門可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上班時間并告知總經理及相關部門。
1.2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按時上、下班。員工上、下班時間應以本人考勤軟件時間或部門實際簽到(退)時間為準。
1.3所有員工應提前5分鐘到崗清理衛生,并在上班時間開始前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1.4員工打卡后必須立即進入相應的工作崗位,外出或請假需經部門級主管批準,不辦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工作時間有事外出,需持有公司出廠證明交給門衛(如不返回需提前通知部門負責人),方可離開崗位,無出廠證明門衛有權阻止外出。
1.6如遇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2.1遲到:未請假或未經批準,在規定的簽到時間未到崗者即為遲到。當月遲到5分鐘且次數三次(不含)以上罰款10元/次,遲到5-30分鐘的罰款30元,遲到30分鐘到2個小時的罰款50元,遲到2個小時以上的按曠工0.5天計算。
2.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提前離崗即為早退。內容同上。
2.3曠工:員工在規定的到崗時間無故不到崗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超過2個小時即為曠工,曠工半天扣除1天工資,曠工1天扣除2天工資。
2.3.1當月曠工時間累計超過2天(含),相關部門有權將其辭退至綜合辦公室。
2.4未打卡:因公事或不可抗力(如停電、考勤機儲存量滿等)、個人原因未打卡者,需當天補簽《未打卡證明》,當月因個人原因未打卡超過5次(不含)者,填寫《未打卡證明》后每次考核10元;無《未打卡證明》的均按缺勤計算。
2.5加班:公司提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非以下情況不得加班。
2.5.1遇有加班時,員工必須知會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申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30分鐘內無加班費;超過1.5小時(含30分鐘)加班費15元,以此類推,部門負責人做好記錄,次月1日交至綜合辦公室。
2.5.2加班人員加班期間必須認真按時完成工作,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宜,更不能利用公司辦公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2.6請假:除特殊崗位(如鐘點工等)外。
2.6.1公司規定半天為最小工作日,即請假不足半天視為半天,超過半天不足一天視為一天。
2.6.2工廠生產車間根據月初的排班或生產量按計劃休息,但根據實際情況,車間廠長有權調整員工休班;員工調休需經直接上級、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調休。
2.6.3員工請假審批流程:
2.6.3.2單次請假1日(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負責人、執行經理、總經理批準;
2.6.3.3單次請假1日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3.1員工考勤是員工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對員工進行考核的重要方面,各部門應在次。
月1號將本部門員工上月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初審,并經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后,將考勤記錄表送交綜合辦公室,其原始考勤記錄在綜合辦公室內存檔,考勤記錄存檔時間至少2年。
3.2員工考勤中出現的問題,各部門應在兩日內如實地報告綜合辦公室,對員工違反考勤制度或管理人員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甚至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3.3各部門須及時掌握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對無故缺勤人員,應在兩日內上報綜合辦公室,否則因報告不及時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附則。
1.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門負責解釋;
2.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門負責檢查及考核。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四
為了加強對公司辦公室員工的日常管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有章可循,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于公司辦公室人員。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工作日時間嚴格執行打卡制度:
2、周六、周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并按工作日時間實行打卡制度;前臺銷售周六、日值班由其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六、日或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補貼按30元/人/天發放。
3、公司組織活動需在辦公室以外的場所工作,參加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召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需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所在地錄入。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未簽到說明》,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上述情況考勤由公司辦公室主任進行管理。
1、所有員工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每周一早上八點上班,召開部門經理會議,所有員工統一穿制服。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召開。周六、日為休息日。
3、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遲到一次按20元/次/人扣罰,超過10次扣除當月考勤工資500元。無故曠工扣100元/天/人,超過10天(含10天)視為自動離職,停止發放薪金。
4、忘記打卡或考勤機無法識別指紋的員工,在忘記打卡或打不出指紋的一天內必須填寫情況說明,并經相關人員簽字后留辦公室備案生效。否則,未辦理或過期辦理無效;每月考勤統計中出現即無指紋考勤記錄,又無書面手續,辦公室將按缺勤外理。
5、未簽到說明必須在3天內補齊,并經分管領導簽字,超過時間不予承認。
1、嚴格請、銷假制度。
(3)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產育假、結育手術、3天以上病假(出示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4)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制度第四條扣罰;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5)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無考勤工資),請假超過一個月停止發放工資。
(6)職工生育給予150天假期,女職工流產給予7天假期,超過時間經公司同意后按事假處理,逾期未返回公司上班按曠工處理,超過時限按自動離職處理。
(8)請假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工作人員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礙工作時,公司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
(10)請病事假者扣除當天全部工資。
1、工作時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網購、打游戲、看電影、外出吃早餐、買菜、逛街等,如有違反者,發現一次全公司通報批評,并罰款50元/人/次。
2、每月組織一次員工培訓會議。
3、每月初的周二下午全體員工進行大掃除。
4、新聘員工入職,一年內懷孕視為自動離職。
5、員工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進行監督、檢查,考勤需秉公辦理,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制度的雙倍予以扣罰。
6、凡受到本制度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7、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執行,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總經理。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五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六
根據x物業公司有關規定,為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增強集體觀念,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七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八
1、工作時間:普通崗位為8小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3、員工每天均需先簽字方可外出辦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字的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上班時間5分鐘未到視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走的視為早退,30分鐘未到視曠工半天,半天未到簽字者視曠工一天。凡是遲到、早退者視情況罰款20元人民幣,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員工外出辦事前需要向部門主管報告外出的理由和時間,嚴禁員工上班期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處理。
6、公司辦公室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監督,統計當月遲到、早退、曠工后交財務部扣發工資。
1、加班是員工在非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非本職工作或本職工作額外工作量,屬于公司計劃外工作任務。
2、員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情況不得推諉,若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加班時,應提前告知。
3、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必須加班的,須嚴格控制并辦理申報手續,辦理加班手續后方可實施(如因突發情況可事后補辦手續)。
4、加班的審批,由部門主管負責,公司辦公室進行監督并報經理批準后交付財務。
5、員工加班后應安排補休,如確實無法補休,發放加班工資。
6、平時加班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假日是300%。
1、請、休假。
a)凡請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員工,必須提前3天填寫請假條。
b)將《請假單》交給所在的崗位的主管簽署意見。
c)由主管將請假單,轉交公司辦公室。
d)辦公室根據部門所簽署的意見和本人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e)公司經理審批后,由公司登記歸檔,作為考勤依據。
f)休病假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到辦公室辦理手續(2天以上者)。
g)員工請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兩天以上者需辦公室批準。
h)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經理批準。
i)請假者須辦完正式手續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請假方法。
a)主管可批準下屬人員兩天以內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后,方可休假。
1、為履行請假手續離崗,視作曠工。
2、請假未得到批準擅自離崗者,視作曠工。
3、一個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視曠工半天處理;累計5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4、遲到30分鐘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
5、曠工半天扣發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3天工資,連續曠工兩天扣發7天工資,記大過處分或自動離職;曠工3天者做自動離職處理。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九
根據x物業公司有關規定,為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增強集體觀念,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
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一
1、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準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4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10不得偽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12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13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后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二
第一項。
醫院行政后勤和臨床行政班人員上班時間為每周6天、每天7小時工作制,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實際情況,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國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時間原則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為8:00-15:00。
臨床各科室倒班人員,由科主任或護士長根據科室需要,參考其它同類醫院安排工作,確定上下班時間。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考勤機打指紋管理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考勤監督工作)。
第三項。
鼓勵員工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第四項。
員工調班、補休、請假、加班或因工出差,憑《調班、補休、請假、加班單》到院辦公室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第七項。
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辦公室;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1號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辦公室妥善保管各種調班、補休、請假、加班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考勤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第一項。
遲到、早退、無故離崗、串崗超過5分鐘每次扣工資20元;
影響病人就診的扣50元。
第二項。
遲到、早退、無故離崗、串崗超過30分鐘扣工資50元,影。
響病人就診的扣工資100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忘記打考勤指紋者,應寫出書面說明經科主任簽字后交院辦。
公室登記,每次扣罰50元。
第四項。
科主任隨時督查,院辦不定時抽查,員工上班期間未經批準。
離開醫院的每發現一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五項。
曠工一天,扣除當日基本工資,扣除當月獎勵工資;全年累。
計曠工1周開除。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各種假必須寫請假條審批(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
明書)。
第二項。
第三項。
第四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負責人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未滿前向本科室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科負責人批準?;卦汉螅⒓囱a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六項。
各種補休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安排(需經科負責人同意,累計補休一周以上經院長同意),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發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工作時間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超過1小時或下班離院后專程到醫院加班的如實計加班,因加班誤餐可免費在食堂就餐(具體詳見誤餐規定),下班休息期間因工作安排加班的報出租車費,夜間加班超過2小時以上計夜班1次。
第七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八項。
產假:員工政策內分娩,產假為90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30天產假。產假時間內單位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四條。
加班管理。
第一項。
加班種類。1、節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總值班);4、臨時加班。
第二項。
加班調休和工資的補貼。
1、因工作需要,凡需加班,由科負責人安排并如實填寫《調班、補休、請假、加班單》,每天報辦公室匯總,特殊情況及夜間加班次日報。調班、補休、請假等由科主任簽字后親自將審批單交院辦公室登記備查;(注:院行政工作人員加班需提前報告馬所長,經同意后方可加班)。
2、加班人員的補休原則上在當月休完,特殊情況需跨月調休的需經科室負責人、院長同意簽字生效,否則跨月做清零處理。
3、行政后勤工作人員原則上不予集假休息,特殊情況需需集假休息的經科室負責人、院長同意簽字生效。(注:補休必須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主任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發加班工資)。
本規定從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三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十二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四
為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學公正、準確公平,公司將采用指紋考勤機管理系統,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一)作息時間:公司為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日休息。工程部、品牌管理部、客服部可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情況安排每周串休一日。(工資總額中已包含加班費)。
(二)每日兩次指紋考勤,上班8:30前為簽到,下班17:00后為簽退??记跁r間不能作為加班依據。
(三)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情況不能按時出勤,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請(休)假申請單》《出差申請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予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如有在公休時間加班者,均正常進行指紋考勤。公司會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安排調休。
(五)所有員工原則上必須先到公司辦理簽到、簽退后方可外出,如有因公外出辦理事件不能按時考勤,則須在上班后補填《外出簽批單》,待部門負責人簽批后,每月25日前交至辦公室考勤員處,否則將一律曠工處理。
(六)上下班考勤時,如考勤機發生異常(不顯示等)情況,需及時與勤機管理員聯系,進行檢修,考勤將以手工考勤代替。
(七)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須及時填寫《考勤補簽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予辦公室留存,否則將一律按曠工處理。
請、休假共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員工請(休)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二十天,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
(一)病假。
1、病假是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休假治療的。
2、如因突發疾病需住院治療不能及時辦理病假手續的,需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七天以內的,需在病愈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七天的,需先將醫院證明寄回公司,經批準后繼續治療或休假,病愈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二)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時上班,經部門負責人與公司領導批準可請事假,如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連續無故曠工三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關系。
(三)婚嫁、產假、喪假、探親假原則上應提前辦理相關請(休)假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提前辦理,應在上班后二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一)凡請、休假員工均需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領導審批后由員工本人交至辦公室存檔,該請假方可生效,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部門負責人批準一天以內的.各類請、休假;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各類請、休假;三天以上的各類請、休假須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示后方可休假。
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人員,請休假均需副總經理簽批后方可休假。
(一)全勤。
如員工在當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各種請休假情況,則公司每人每月獎勵人民幣100元作為全勤獎,以茲鼓勵。此筆獎金將在年底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全勤獎自20xx年9月份開始實施。
(二)遲到、早退及曠工。
凡遲到、早退不超過半小時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累計三次遲到或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小時以上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警告通知,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三)如員工當月請(休)價累計三天以下(不含三天)者,休假期間按照日工資的80%發放;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者,休假期間按照日工資的70%發放。八天以上按日工資50%發放。
(四)員工如有遲到、早退而弄虛作假,填寫《考勤補簽單》《外出簽批單》等,一經發現,當事人、部門負責人每人每次罰款500元整。
注:本制度試行前兩個月,指紋考勤與手工記錄考勤同時進行。每月25號前,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簽字,并將紙制考勤統計報表在每月26日前交至辦公室考勤員處。
附件一:《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附件二:《外出簽批單》。
附件三:《請(休)假申請單》。
附件四:《考勤補簽單》。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五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xx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xx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xx元重新算起。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六
嚴格實行上下班簽到制,上班前10分鐘、下班后10分鐘為簽到時間,超出或提前均視為遲到和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處罰現金5元,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處罰10元,30分鐘以上或不到者按曠工一天進行處理。托人簽到、簽退或弄虛作假報考勤者,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50元罰款。
二、請銷假制度
1、上班期間有事需請假,除公休一天外,其余時間均視為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2、請假人必須寫請假條,得到主管領導批準后,親自將假條拿到辦公室備案,領導不予批準或未做請假而擅自離開或逾假不歸者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審批規定如下:
(1)各部門員工一日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批,一日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
(2)部門負責人一日以內由公司經理審批,一日以上由經理簽字后上報總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假滿上班時必須到審批領導處進行銷假報到。
5、負責主管考勤領導要嚴格考勤不徇情看面,秉公辦事。
一、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考勤工作,各部門經理落實考勤工作。
二、公司管理人員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時,下午13:30-17:30時?;鶎尤藛T按本部門工種特殊性質實行排班制,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如確因工作任務較多,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部門,向綜合管理部申請"臨時加班單",經執行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在月底由綜合管理部統計考勤及加班情況(詳見《加班管理規定》)。
三、員工每日上下班應按時打卡。綜合管理部將在每天的9:00、13:30檢查員工考勤,如無特殊說明,又無考勤記錄,視為遲到或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向綜合管理部說明,由綜合管理部登記并進行公布。普通員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應提前說明,并由部門經理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面部門經理則需執行總經理簽字,否則均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五、如因公出差,一律填寫"出差申請單",普通員工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級別經上員工(含部門副經理)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按正常出勤登記,否則,按缺勤處理。
六、員工請假一律填寫"假期申請表"。普通員工請假2天(含2天),報部門經理及批準、綜合管理部審核,普通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門副經理級別以上員工請假,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員工請病假者,原則上要有醫院出據的證明。
七、公司嚴禁員工在考勤管理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受嚴懲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可通報批評以至解除合同。無論何種原因,請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曠工二天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八、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1、遲到: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種內上班者視為遲到;超過15分鐘視為曠工;
2、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十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曠工:凡有下列行為者均屬曠工:
(1)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到崗者;
(2)超假不續或續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
(3)未經領導批準,私自調班的;
(4)不服從分配、調動而不按時到崗上班者。
九、處罰辦法
1、遲到一次,扣遲到者5元
2、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無故曠工三次以上者,公司視情節輕重,可以記過及到開除;
3、當月遲到累計遲到達三次(含三次),當月按曠工一天計;
4、早退一次,扣早退者日工資的1/2;
5、當月早退二次(含二次),按曠工一天計;
7、請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資和各項津貼(詳見《福利制度》);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物業考勤管理制度。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七
1.1為規范公司對員工的考勤管理,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性,并為公司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提供準確依據。
1.2明確各項考勤規定與程序,確保公司員工出勤有秩序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如實打考勤卡。
3.2公司值班保安人員負責監督員工按規定要求打考勤卡。
3.3有關請、休假審批責任人須按《員工請、休假管理制度》審批假期。
3.4各部門或車間指派專人(兼職)負責日??记谑聞眨ǜ黝愓埣俦淼膱笈鷪笏?、月度考勤統計、月度排班計劃維護及更新。
3.5人力資源部負責統籌考勤事務,包括刷卡數據管理、日??记跈z查、請假、調休、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及審核。
3.6人力資源部每月5日前將各部門上月考勤違紀情況匯總,并發送給所屬部門經理,此記錄將作為部門考核員工當月工作績效的內容之一。
4.上班工作制,本公司上班考勤分為兩種情況,即:。
4.1常白班,出勤時間為8:00—12:00;13:30—17:30。
4.2倒班(輪換的班次),出勤時間為8:00—16:00;16:00—24:00;0:00—8:00。
5.考勤定義:
5.1考勤,指考查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實際出勤情況。
5.2遲到:上班時間五分鐘至十五分鐘內才打卡上班者,為遲到。
5.3早退:下班時間前五分鐘內即行打卡,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者為早退。
5.4曠工:以下行為被視為曠工:
5.4.1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出勤的。
5.4.2因工作需要不服從崗位調整,經教育后仍不到崗的。
5.4.3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請、請/休假證明的。
5.4.4員工假期結束后,不能提供任何相關證明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
5.4.5遲到時間超過十五分鐘或早退超過五分鐘者視為曠工時間。
6.1考勤采用感應式電腦考勤為主,手工考勤為輔的方式。常白班員工正常每日考勤次數為四次(特殊工種經批準為兩次),倒班員工每日考勤兩次。
6.2考勤卡使用要求。
6.2.1員工在上下班刷卡時,考勤機將顯示本人姓名,同時發出提示音,則刷卡有效。否則無效,需重新刷卡。當考勤卡無法正常使用時,請立即前往食堂財務處進行無償更換。
6.2.2有效刷卡的時間間隔要求為10分鐘以上,短于10分鐘的多次刷卡視為同一次刷卡。
6.2.3正常刷卡時間為:上班卡必須在上班前1小時內刷為有效,下班卡在下班后1小時內刷為有效。
6.2.4常白班班次人員加班必須另刷加班卡;倒班班次及其它直落班次人員無需另刷加班卡,在最終下班時間刷卡即可。
6.2.5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在所屬部門考勤員處登記,在次日10時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未打卡記錄。
6.2.6員工忘記刷卡,應填寫《員工未打卡記錄》經直接主管確認,部門經理審核后于次日10時前報送人力資源部;一個月內只允許二次申請,否則按遲到處理。
6.3員工請假需按以下規定執行。
6.3.1各類假期應在當月內報批報送,員工應提前申請請假,考勤員保證當月假單當月送達人力資源部。
6.3.2病假與工傷休假應附上相應的有效醫院證明,各類請假申請必須經上級批準才生效。
6.3.3員工在填寫《請假申請表》時,必須明確各種假期休假的時間與正常休息日的時間(兩類休息時間分別填寫),以便人力資源部更改考勤信息,確保輪班人員的考勤記錄準確無誤。
6.4.1因工作需要,需調班的員工由所在部門填寫《調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修改記錄及備案。
6.4.2經常外出辦理業務或執行公務的員工,因其工作特殊性,不能在上班/下班時間到公司打卡的,需在《員工未打卡記錄表》中記錄好自己欠打卡的日期和原因,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于每月結束前送交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調整記錄,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記錄修改及備案。
6.4.3員工因公出差,填寫《出差申請單》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調整記錄,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記錄修改及備案。(經理級請假單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其它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
6.4.4各部門或車間考勤員應在當月25號前完成部門下個月的《排班計劃表》,并于當月結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6.4.5生產一、二部,設備管理部,供應部,銷售部的考勤系統權限將開通,部門自行維護排班計劃,及時更新數據;其他部門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系統操作。
6.5.1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每天記錄員工實際出勤情況,未出勤的員工按要求記錄休假類型,月底統計出全月出勤、休假、加班及倒班總天數,并填寫在《考勤表》匯總欄中。
6.5.2各部門《月考勤表》須經部門經理審批后,每月2號前將上月《公司考勤表》送交人力資源部。
6.6外出管理規定:
6.6.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開公司(經常性乘車外出辦事的員工和前往生活區維修的員工除外)應填寫《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并在出門時作為出門憑證交保安員。
6.6.2出車去市區辦事的司機在經過門衛時,應停車讓保安員進行檢查,確認離廠的員工是否有經過批準的《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
6.6.3外出人員已提交《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或《出差申請單》的,無須再審批《員工未打卡記錄表》。
6.7.1工作地點變動相對固定的員工,由所屬部門提交名單與明細,審批后將采用相應的考勤規則,以工作所在地的考勤時間為準。
6.7.2工作地點變動頻繁且無規律的員工,每月度填寫《員工未打卡記錄表》進行補簽卡,當月月底提交。
7.處罰規定。
7.1遲到或早退,每一次扣罰績效工資10元。
7.2對打卡后進入廠區,又無故離開廠區的員工,辦公室安保人員須詳細記錄該員工離開廠區具體時間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公司將視為曠工。
7.3員工忘記打卡并未提交《未打卡記錄表》的,當月給予一次補簽卡的機會;每欠打卡兩次按半天事假處理,如此類推。由人力資源部在計發工資時扣除。
7.4每代打卡一次,雙方當事人各記警告處分一次;并且每人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7.5以下三類行為,由公司值班保安員進行記錄,報送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部門。每違犯一次,記警告處分一次,并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7.5.1工作時間離廠未出示《員工工作時間出門申請表》徑直從大門出廠的。
7.5.2工作時間內提前到食堂就餐的。
7.5.3未經領導批準,工作時間帶親友、子女進入廠區和辦公地點的。
7.6曠工。
7.6.1曠工執行一罰三的事假工資政策。
7.6.2一年內累計曠工3次將被書面警告并通報,公司將考慮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7.6.3連續曠工15天被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并通報。
8.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簽批后實施;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相關規定條款同時失效。
9.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八
為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特別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備注:(如中午、夜間遇有混凝土澆筑等加班的應隨施工班組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休息中棟號長記錄)
二、員工上下班自覺遵守考勤制度,點名制員工以進入和離開工作崗位為準,由專人做好記錄指紋,刷卡制員工必須本人親自刷卡,上下班時間以指紋刷卡時間為準。
三、員工上班時間未準時到位(遲到)或未按下班時間離開(早退),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如遇急事需請假,必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五、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6天予以除名。
六、員工每月休息不超過2天,如超過按曠工處理,休息時段應提前說明,且主管人員應避開重要環節時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況除外)
七、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電腦、手機,在施工現場工作應起到監管、指揮施工班組人員正常施工運作的'作用,發現施工現場各施工段作業有不正常的情況,能處理安排就緒的應著手安排,遇有自身無法處理解決的應遂級上報情況。
八、員工進場后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
九、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十、所有員工都應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和工作安排,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工作布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棟號放樣上班時間由棟號長安排,管理人員服從安排。
十二、上班指紋考勤制度于20xx年5月8日實行。
十三、施工電梯開機人員上班時間:夏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8:30。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十九
1、出勤。
工作時間:以部門現行工作規定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一級主管批準后至人力資源部登記,方可實施。
打指紋: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紋(共計每日兩次)。
注:忘記打指紋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指紋的時間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予以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部門行政助理處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一級主管及總經理室批準,并至人力資源部登記。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一級主管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一級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50元,以考勤卡為準。(開會遲到兩次者,不參加滿勤考核)。
例:
行政人員上班9: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30以前下班或離開,視為早退。
遲到細則,處理如下:
a:遲到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遲到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遲到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遲到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注:如遇特殊情況,須于上班前一小時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一級主管請假,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早退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早退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早退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2、曠工。
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兩天內交“辭退處分報告”。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獎罰單應在完成流程后的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室審核后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
上級主管在批示員工請假單、休假單時,必須保證該部門營運工作的正常進行,若因人員請假或者補休影響部門營運工作,則追究上級主管責任。
每月調休次數兩次,包括自調和被調。
xx部門。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二十
為加強工程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并負責監督、指導事業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部員工考勤規則。
四、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部員工在執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假日影響。
二、項目部員工
(一)項目部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一安排休息的,以發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況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籌安排。
一、事業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域內,具體區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請假或請假、延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請早退或申請早退未被批準而強行下班的;
(三)一天內無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四)未經批準的.調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五)本細則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二)員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记趩T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一)無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二)員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三)項目部員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間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五)員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七)因工作性質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一、補休
(一)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放加班費。
(二)員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三)補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四)員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五)員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三)項目部員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六)項目部員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七)機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八)項目部員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執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二)原則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員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四、病假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二)請病假的員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違章引發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一、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二、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計表應發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調處理。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二十一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內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工作人員,市場營銷部、各項目部及駐工地代表,由分管副總經理安排,報董事長批準執行。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6時,每周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經董事長核準,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超過晚上十點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七條、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度。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簽到簽退,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到簽退,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均給予50元罰款處分。
第八條、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安排專人監督員工簽到簽退,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匯總。
第九條、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九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簽退者,應事先告知或及時通知行政部,經批準后補簽。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員工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董事長批準。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行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或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喪假、產育等假時,必須申請公司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全勤獎。凡公司員工在當月沒有遲到、早退、礦工、請假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全勤獎獎金100元,隨當月工資發放。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23篇)篇二十三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__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