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運輸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 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_______份。由買受方在_______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 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 簽約后支付總價________%的定金;
4.2 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________%的貨款;
4.3 驗收保留款為總價________%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_______月內支付。
第5條 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進行。
第6條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 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 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三
車輛銷售方: (簡稱甲方)
買車借款人: (簡稱乙方)
買車擔保人: (簡稱丙方)
鑒于乙方因買方銷售的車輛向甲方申請借款,丙方同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并被甲方所接受,為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輛(單價 元) 輛合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該車發動機號碼 架 號 合 格 證 附加稅憑證號碼 營運證號碼 行 駛 證 號 車 牌 號 碼
第二條:乙方因資金短缺,需向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
第三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首先向甲方交付 元,風險抵押金剩余款項、分期從工程運輸款中扣清,并按現行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付息。
第四條:在借款人未償還清款前,必須按甲方認為需要辦理各類險種,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手續。
第五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所需要的各種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乙方在車款未付清前必須執行甲方所提出的要求(如工程需要等),如不執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車款及利息,車輛可折舊頂款,價格高低由甲方定價,乙方無權爭議。折舊費率按原車款×月份×15%折舊,車輛外出運輸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外出運輸,運費由甲方支配年底統一結算。
第七條: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所買車輛發生機動車保險責任范圍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毀壞滅失,保險公司賠償應保證首先償還甲方車款及利息的部分,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輛遭受毀壞或者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在未償還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車輛作為抵押已抵押給甲方,甲方享有優先受償權,乙方車款還清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向甲方每年應繳納相應的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在甲乙雙方簽訂購買合同之日起,甲方再不承擔此車以前所遺留下來的任何費用問題,(備注: 是 否 同意)以后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丙方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丙方有義務向甲方隨時、隨地提供乙方的車況交通、運輸、事故、自然災害等信息,在乙方遭受重大災害,無法償還甲方款項時,丙方有義務承擔乙方債務(以丙方車輛承擔即可)。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簽訂后,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一份,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解釋權歸屬于甲方。
甲方已提清乙方、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作全面準確理解。簽約的各方面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無異議。
甲 方(蓋章)
負責人(簽章)
乙 方(蓋章)
乙方配偶(簽字簽章)
丙方(簽字簽章)
年月日: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四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花園名稱:_________,承租人租賃該花園的`地下停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基本情況
該車位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層,該車位編號為_________(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三條租金
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該車位租金總額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條逾期付款責任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5日內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后,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還。承租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條件
(一)出租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該車位。
(二)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項所列條件:
1、該車位所在樓棟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回執;
2、該車位位置已劃線;
第七條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車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車位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承租人有權退車位。承租人退車位的,出租人應當自退車位通知送達日起5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手續
驗收交接時,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第九條使用承諾
承租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租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物業管理
出租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該企業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停車管理服務備案手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五
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74條、第175條的規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
甲方(需方):____
地 址:___郵碼:____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
乙方(供方):___
地 址:___ 郵碼:___電話: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___
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茶葉訂購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數量如下:
品名 名茶鮮葉
春毛茶 夏、秋毛茶 細茶小計 合計(粗、細茶)
數量(斤)
參考價格(元)
合計金額(元)
第二條 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兌現。
第三條 交售地點: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政策: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布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第五條 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必須表里如一。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 乙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六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區××路155弄25號。
因被答辯人(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訴答辯人(被告)××××建設有限公司(20xx)×民二(商)初字第1645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的名稱已于20xx年5月日由××××建設有限公司變更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有限公司的企業已經不復存在。眾所周知,訴訟主體應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被答辯人以變更前的名稱起訴,顯屬主體錯誤。附: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載于: m 書 業 網:)(均為復印件)各一份。
二、經20xx年10月12日對帳(《混凝土結算清單》被答辯人已提供)后,本公司于月日和月日先后兩次支付了貨款30萬元,至今已共支付了85萬元。顯然,被答辯人在不間斷地供貨,答辯人在不間斷地向被答辯人支付貨款,并沒有較長時間拖欠貨款的事實。
三、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一請求稱“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貨款人民幣444359.25元”沒有事實依據。經查: 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購銷合同》的未約定貨到付款,而是按照合同約定定期付款。根據雙方于20xx年3月20日簽訂的《上海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載明,建設工程“結構封頂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砼款總額的50%”。現本工程結構尚未封頂,被答辯人亦未提供其供貨工程結構已經封頂的相關證據。按照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結算清單》記載,貨款總數為143.6208萬元,已付85萬元,占59.2%。已超過約定付款期限內應付款的數量。
四、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二訴訟請求稱,判令被告償付逾期付款違金75941元更沒有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首先,不存在逾期付款,豈用償付逾期付款違金?其次,即便逾期付款,其期限也只能從貨款結算后應付款日起計算。被答辯人提供的經雙方簽名蓋章和《混凝土貨款結算清單》上明確記載,貨款結算日為20xx年10月12日,那么貨款結算前就不存在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了。且20xx年3月20日的購銷合同上有“20xx年所欠未款不計違約金”記載。
綜上所述,本案原告不但起訴所指被告主體錯誤,且對自己提出的主張缺乏證明以上事實存在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據此,答辯人請求貴院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或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謝謝!
呈××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oo七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附:1、營業執照付本復印件1份;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份;2、付款憑證2份;3、答辯狀副本1份。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七
李艷某【擔保合同糾紛案】答辯狀
答 辯 狀
答辯人:李艷某,男,漢族,1965年10月2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容城縣張鎮---朝陽路4號
被答辯人:秦皇島市博-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江西道3---號辦公樓四層 法定代表人:石德某,職務:董事長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李艷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師就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因《煤炭買賣合同》一案,出庭擔任代理人,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依法依約均不承擔連帶償還被答辯人貨款的責任。
一、答辯人在被答辯人與本案第一被告之間的《煤炭買賣合同》中所承擔的抵押擔保條款依法沒有生效,答辯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依據本案被答辯人與第一被告包頭市云通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通公司)之間簽訂《煤炭買賣合同》第九條5款“答辯人以個人名下房產作為買方預付款的擔保,監督買賣雙方的合同執行”之約定,答辯人在該買賣合同中承擔的是抵押擔保義務,并且是以其個人名下的房產進行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房屋進行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本案中煤炭買賣雙方及答辯人并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在抵押合同中,抵押登記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具備生效
要件的合同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因此,本案中答辯人依法不應承擔擔保責任。
二、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承擔連帶償還貨款的責任沒有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
買賣雙方《煤炭買賣合同》第九條5款的原文是:由第三方李艷某(即答辯人)個人名下房產作為買方預付款的擔保,監督買賣合同的執行。從該條款的意思表示可知,本案買賣合同中關于抵押擔保條款約定的義務是答辯人為買方向賣方提供擔保,即被答辯人不能支付預付款的情況下,答辯人以個人名下房產作為預付款的擔保。現在既然被答辯人已經支付了合同約定的預付款,答辯人即使在抵押條款生效情況下,答辯人也不應承擔向買方償還貨款的義務。否則,只能有另外一種解釋,即該抵押擔保條款約定不明確,約定不明確的條款就等于沒有約定,是不能作為主張權利的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務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6條的規定,“抵押合同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抵押財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根據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補正或者無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本案中答辯人不應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此外,我們從上述條款中還可以看出,答辯人所起的主要作用應是監督買賣合同的執行,而不是抵押擔保的義務,這一點從條款中可以明確得知,也是進一步說明為什么三方沒有進行抵押登記的有力理由。
三、本案中被答辯人與第一被告云通公司已于20xx年2月16日對原三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進行了變更,即買賣雙方實際上已達成
了終止合同協議,并實際履行了終止合同的相關義務,因此,答辯人無論是否承擔抵押擔保或保證責任,均隨著主合同的終止而消失。
1、云通公司與被答辯人被答辯人向法庭提交的《關于秦皇島市博-貿易有限公司煤炭買賣合同貨款使用情況的說明》(見證據10)和《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電子回單》(見證據不11)兩份證據充分證明買賣雙方已達成了一致,不再履行雙方之間的合同,云通公司并于20xx年2月17日、3月12日和6月26日三次退還了貨款總計人民幣179萬元,雙方對終止合同達成共識后,云通公司履行了退還貨款的行為,至今被答辯人并未提出異議,并在本案《民事起訴狀》中再次確認該終止合同退還貨款的行為,至此雙方已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在履行解除合同的義務,完全脫離了當初三方簽訂煤炭買賣合同的真實目的,而答辯人根據原買賣合同所承擔的擔保義務,即使有效的情況下,也因被答辯人與云通公司之間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消滅。
2、被答辯人與云通公司之間終止合同,并履行退還貨款的行為沒有及時通知到答辯人,答辯人依法不應承擔抵押擔保或保證的責任。 答辯人在原合同抵押條款的義務是為買方支付預付款提供擔保(且不管該條款是否生效),并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現買賣雙方在未通知答辯人的情況下,擅自終止主合同,應由買賣雙方按雙方達成的協議履行后續義務,答辯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被答辯人提交證據9,即李艷某出具的《情況說明》不能作為本案認定答辯人承擔保證擔保責任的依據。
1、該《情況說明》落款買方蓋章處的單位是北京市博恩兆生環境工
程有限責任公司,而不是本案的被答辯人,即不是原告秦皇島市博恩貿易有限公司,二者不具有關聯性,二者為各自獨立的主體,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使用。
2、為說明相關事實,我們做以下幾個假設: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并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我們理解此份說明是一份保證責任,是向買方保證賣方應在20xx年12月15日履行交付煤炭的義務,就此一點已與《煤炭買賣合同》向賣方保證買方支付預付款的抵押擔保義務相矛盾,包括兩方面的矛盾,即抵押與保證的矛盾,向買方保證與原合同向賣方抵押擔保的矛盾,由此可知,此情況說明是不能證明任何目的的。
3、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并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根據此份說明,答辯人也已過了保證期間,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本案中被答辯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主張答辯人履行保證責任,答辯人依法應免除保證責任。
4、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并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答辯人李艷某無論是依據《煤炭買賣合同》,或是依據這份所謂的《情況說明》,答辯人的擔保義務是相對于合同履行而進行的擔保,而不是就買賣雙方終止履行合同承擔任何擔保義務。
以上幾點均是為了充分說明和論證本案中關于答辯人的保證責任問題而進行的假設。事實是上述《情況說明》與本案沒有關系,買方也不是本案的被答辯人,即不是本案的原告,而真實的情況是被答辯人
與云通公司已于20xx年2月16日達成了終止協議,并且沒有通知答辯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那么,據此答辯人無論是否負有抵押或保證的義務,也因被答辯人買賣雙方合同的終止而消滅,答辯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案中被答辯人與云通公司之間的煤炭買賣過程中,由于被答辯人履行合同過程中以煤炭質量為理由少付貨款,導致第一被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買賣合同的過錯方在于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應對其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綜上,就抵押而言,答辯人在本案中抵押擔保責任由于沒有進行抵押登記,并且擔保責任約定不明確,依法不應承擔責任;從保證的角度論證,買賣合同的雙方已終止履行合同,并達成一致,且沒有通知答辯人,也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要求答辯人履行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依法不承擔擔保責任。懇請合議庭查明事實,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代理人: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劉超律師
20xx年9月23日
買賣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出賣人
買受人
鑒(公)證意見:
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