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案例篇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愿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遼寧省海城市荒嶺區a14號4單元4樓(層)室的房屋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于______年,房屋結構為框架結構,層高為4層,建筑層數地上6層,建筑面積76.25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__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幣小寫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貳拾四萬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時間:
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案例篇二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合同法》的原則。
一、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土地證號: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地面上蓋有的房產所有權轉讓給乙方所有。
二、雙方約定對上述宅基地及房屋轉讓價格: 元人民幣。(大寫: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方第一次性付 元人民幣給賣方后,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賣方在收到買方的款項后,應在一個星期內將房屋交給買方。
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進行抵押給另外的任何一方,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等各種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買賣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買賣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按甲方違約處理。
同時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都是乙方的,與甲方無關;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八、違約責任:
2、如乙方反悔,則以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為了保證合同的公正性,特別邀請了第三方來共同見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方證人執一份。
每份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第三方個人資料:
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市第一、第二中級法院;
各區、縣法院:
為研究、統一執法尺度,日前高級法院民一庭與審監庭、立案庭聯合召開了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合同效力認定及處理原則專題研討會,就農村私有房屋買賣中的若干疑難問題進行了研討,并形成了會議紀要。
特此印發,請各院在審判中參照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和情況,請按業務歸口與高級法院聯系。
附件:
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合同效力認定及
處理原則研討會會議紀要
近年來,我市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的合同糾紛案件,由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不夠明確,對合同效力認定認識存在差異,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此類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業務庭、不同審判人員之間裁判標準不統一的問題。
一、涉及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案件的主要情況
從標的物現狀來看,有的房屋已經過裝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為。
二、關于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合同效力的認定
與會人員多數意見認為,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主要理由是:
首先,房屋買賣必然涉及宅基地買賣,而宅基地買賣是我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國家土地管理局[1990]國土函字第97號《關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具體應用問題請示的答復》也明確規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經依法批準通過他人出資翻建房屋,給出資者使用,并從中牟利或獲取房屋產權,是屬“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特定的身份關系相聯系,不允許轉讓。
目前農村私房買賣中買房人名義上是買房,實際上是買地,在房地一體的格局下,處分房屋的同時也處分了宅基地,損害了集體經濟組織的權益,是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
第三,目前,農村房屋買賣無法辦理產權證書變更登記,故買賣雖完成,但買受人無法獲得所有權人的保護。
第四,認定買賣合同有效不利于保護出賣人的利益,在許多案件中,出賣人相對處于弱者的地位,其要求返還私有房屋的要求更關涉到其生存權益。
與會者同時認為,此類合同的效力以認定無效為原則,以認定有效為例外,如買賣雙方都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過了宅基地審批手續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三、涉及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案件的處理原則
與會者一致認為,處理此類案件應堅持以下原則:
第一,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
農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鄉人口流動加大、居住區域界限打破和城鄉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產生的,相關部門監管不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對渙散是造成這種現狀的制度誘因,而土地市場價格的持續上揚、房屋拆遷補償等利益驅動是引起此類案件的直接原因。
同時要認識到此類案件產生的復雜性,并妥善解決相關的利益沖突和矛盾。
第二,要注重判決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判決要以“有利于妥善解決現有糾紛、有利于規范當事人交易行為”為指導,起到制約農民審慎處分自己房屋的積極效果。
第三,要綜合權衡買賣雙方的利益。
再次,判決返還、騰退房屋同時應注意妥善安置房屋買受人,為其留出合理的騰退時間,避免單純判決騰退房屋給當事人帶來的消極影響。
特此紀要。
1、此類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在農村宅基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類合同無效的結論。
2、此類合同購買主體必須是本村村民,除此以外合同無效。
1999年5月6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持此觀點的`人認為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系在一起的。
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
如果非本村村民獲得該房屋,應主體資格的變動,就會改變宅基地使用權的性質,因而不具有可交易性。
3、由于合同標的不能而無效
所謂標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債權人的權利或債務人的義務在客觀上有成為現實的可能。
如果標的無法實現,則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當事人簽訂的宅基地上買賣合同,其標的是買受人交付價金、出賣人移轉房屋所有權。
但現實生活中,房產管理部門要么只辦理城市國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權屬證書,要么依據有關法律規章不予辦理,導致農村房屋無法辦理過戶。
4、未經村委會同意和政府審批而無效。
宅基地買賣是我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農村宅基地能否向城鎮居民轉讓的問題,目前國家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即禁止轉讓,沒有特例。
現在的司法實踐對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一概認定無效,雙方如果存在爭議,起訴到法院,法院按無效合同的處理辦法來處理這類糾紛,購買人將房屋交還,出賣人返還房款。
2004年,北京市高院專門下發了一個文件,即買賣農村宅基地一律認定無效。
制定這樣政策或法律規定的出發點是國家保護農民的利益及賴以生存的耕地。
第三,住房和宅基地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最后保障,如果允許轉讓,一旦農民進城打工無法在城市立足,就會造成農民流離失所,帶來社會問題。
正在審議的物權法草案也規定,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你們的宅基地買賣合同是無效的,法律不予保護。
一、農村房屋買賣應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并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
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二, 村民能否出賣其宅基地上房屋?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從上述規定來看,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是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尚沒有分到宅基地。
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
對上列第二種情況,村民如再申請第二處宅基地時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也不應得到批準。
至于第三種情況,則可依法申請建房用地。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的條件。
第三種情況應屬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故可以購買村民房屋。
2、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會出現兩種情況:
(1)城鎮居民。
根據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1999年《江蘇省政府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的通知》也強調:禁止農民將住宅向城鎮居民出售。
因此,城鎮居民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2)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
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也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三、關于執行農村買賣房屋合同時不過戶 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56條規定:買賣雙方自愿,并立有契約,買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買賣手續不完善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但應補辦房屋買賣手續。
《條例》實施后,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應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辦理。
由此看來,《意見》第56條不適用于農村房屋買賣,當然不能作為審理本案的依據。
而且,按照我國民法精神,不動產物權的取得、消滅和變更,經登記才產生法律效力,這也是為絕大多數國家的民法所接受的一條原則。
1.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
2.宅基地及房屋買賣合同
3.宅基地可買賣合同
4.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
5.房屋宅基地轉讓標準合同
6.如何寫宅基地買賣合同
7.標準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
8.房屋出售買賣合同
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案例篇三
轉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霍城縣清水河鎮1區育英路(鴻福嘉苑)7棟3單元5樓502室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房產證號霍房權證監字第0018993號。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28000整,大寫(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元整。房屋過戶稅費、轉讓費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先交定金萬元整,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等過戶后付清余款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周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房屋款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使:交付后的房屋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雙方在簽定本合同后不得違約,任何一方不得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房屋出售價的40%。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案例篇四
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一層房產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_________________東鄰:______________、西鄰:________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________、北鄰: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無償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有乙方負責承擔。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2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壹拾貳萬元整)。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權,單方違約金為120萬元整。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案例篇五
一、甲方將其所屬____縣__總面積公攤面積轉讓給乙方,共計轉讓價。
二、雙方協定變更宅基地面積平方米,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把該宅基地上的電線協商挪開,水電由甲方在修建房屋前負責安裝到該宅基地,修建房屋時,二樓以上前挑米,后挑公分,挑出部分不再另外計算費用。
四、付款方式:分兩次付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甲方,余款元于________年____月底付清。
五、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六、附加條款:
1、今后甲方及其家屬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提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生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后該宅基地如被國家征用或再次轉讓及他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以下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轉讓人:_____________
接管人:_____________
甲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
乙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案例篇六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
一、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地面上蓋有的房產所有權轉讓給乙方所有。
二、雙方約定對上述宅基地及房屋轉讓價格: 元人民幣。(大寫: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一次性付元整(大寫: ) 人民幣給賣方后,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賣方在收到買方的款項后,應在一個月內將房屋交給買方。
四、賣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在買賣之前純屬甲方個人所有,并且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進行抵押給另外的任何一方,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等各種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買賣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買賣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且按甲方違約處理。同時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五,甲方必須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八、違約責任:
2、如乙方反悔,則以付的定金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為了保證合同的公正性,特別邀請了第三方來共同見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方證人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第三方個人資料: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