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一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審查房地產發展商的經營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
3、協助簽訂認購書:
購房者作出購買決定后,律師幫助審查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并對合同的有關條款提出法律意見供購房者參考。
律師主要審查合同的以下條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況是否與簽署的認購書或購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條款,包括:定金性質、交房期限、友情鏈接、房屋質量爭議、房屋面積爭議、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房屋交付、開發商的擔保義務、公共配套設施以及花園綠地的權屬、物業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爭議的處理:合同的終止和解除、退房條款、違約責任、案件的管轄等;4)明確因開發商或購房者的責任造成購房者不能取得購房貸款的處理方式。
4、律師參與購房合同的談判及協助委托人簽訂《**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歸檔。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rmb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
該差旅費包括近郊區內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不包括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及其他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收取的費用。
上述差旅費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節超互不找補。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本合同約定的法律事務至委托人與售房方簽訂《**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為辦理終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二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了資金有效運作,獲取投資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的投資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為賬戶管理人,全權負責賬戶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賬戶為甲方在美爾雅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立的期貨交易賬戶,賬戶名為,賬號為。在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再另行委托他人為該賬戶的管理人。
第二條、乙方以自己名義在美爾雅期貨公司開立的期貨賬戶的起始資金不低于捌佰萬元,作為履行本委托管理協議的保證金,賬戶名,賬號。該賬戶資金不得再為第三人設為保證金。
第三條、甲方保留委托賬戶的資金密碼和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及乙方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甲方不得操作。乙方對委托賬戶有操作管理權,可決定買賣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和方向。乙方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努力實現甲方投資收益化,但乙方并不承諾或保證甲方賬戶的資金一定獲得收益。乙方每個月定期向甲方通報管理操作情況,甲方有隨時了解投資賬戶執行情況和乙方賬戶結算權益的權利。
第四條、甲方資金以不定期不定額投入,利潤分配按年度計算的方式與乙方合作,甲方可以自由出入金,但累計出金金額不能大于累計入金金額,入金后乙方須進行操作;甲方出金前,出金金額在伍佰萬元以內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伍佰萬元以上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出金前一日保證甲方賬戶權益高于出金金額,確保甲方在出金日能足額按時出金。否則須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乙方出金后帳戶金額不低于甲方帳戶的50%以上。
當t日甲方賬戶結算權益低于總凈入金金額的80%時,乙方須在t+1日交易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凈入金金額,否則須在t+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方賬戶全部平倉,并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當t日甲乙雙方賬戶結算權益之和低于甲方賬戶總凈入金金額的120%時,乙方須在t+1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凈入金金額,否則須在t+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乙雙方賬戶進行平倉,并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
第五條、對以上乙方補足給甲方賬戶的資金,在甲方賬戶盈利達到20%(含)時,甲方在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前將補充給甲方賬戶的資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可以自由出金,但出金須提前告知乙方,特殊情況須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管理費是在甲方賬戶有盈利時,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該費用為凈盈利的70%。
第八條、管理費的支付條件:
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甲方賬戶有盈利。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因本協議規定而不應取得管理費的情況外,甲方應在本協議到期日、終止日的3個交易日內,將乙方管理費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出金時,乙方可以要求分配贏利,甲方必須同意。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后,要對雙方的資金、賬號、密碼等有關資料保密,不得泄露賬戶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不得損害對方利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上述第五條、第七條要求向對方支付款項時,除應向對方支付外,還應從應付日起按每日2。1‰另行支付違約金。
2。甲方依約終止協議后乙方強行交易時,所有盈利全部歸甲方享有,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甲乙雙方將約定資金劃入約定的賬戶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為壹年,屆時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日期:日期: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議定:
四、乙方的權利: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的義務: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四)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基層法律工作者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四
一、 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五
委托人: (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辦本案或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查詢工商檔案等)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216號金城大廈8樓郵編:210002 電話: 傳真: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賬戶: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龍蟠中路支行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六
一、委托事項: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500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一、委托事項: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500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七
____律非訴字第號
委托方:____公司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李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2.元律師費中的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____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年月日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八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篇九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1.創設房地產項目公司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參與征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制作談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系;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系,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通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托拆遷單位,草擬、審核委托拆遷協議等文件;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文件,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設管
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為項目盡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意見;
②降低成本的建議;
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
⑤工程履約管理;
(4)起草、審核招投標文件,監督招標工作程序;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項目融資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審核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業管理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系。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準;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文件,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為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并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文件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代理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4.為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7.代理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
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
14.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六、乙方權利義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