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水電工程承包合同樣板篇一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月日
目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1.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合同談判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投標文件其他內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 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元)。
4. 承包人項目經理: 歐明華 。
5. 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6. 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7. 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8. 承包人承諾執行監理人開工通知,計劃工期為 天。
9. 本協議書一式 肆 份,合同雙方各執貳份。
10.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 承包人: 桂林市水電建筑工程公司
(蓋單位公章)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本合同引用水利水電工程相關規范的通用合同條款(本文略)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2 合同當事人和人員
1.1.2.2 發包人: 。
1.1.2.3 承包人: 桂林市水電建筑工程公司 。
1.1.2.5 分包人: 不允許分包 。
1.1.2.6 監理人: (簽訂合同前填寫)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保修期):雙方約定本項目的質量保修期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過完工驗收后一年。
1.2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進入合同的各項文件及其優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合同談判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投標文件其他內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3 合同簽訂
中標單位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到場簽訂合同和承諾書,承諾書須承諾按投標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過完工驗收;困施工單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關約定計處罰金。
1.4 聯絡
來往函件均應按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約定的期限送達 平樂縣農業農村局,最遲不得超過文件確定后的第3天 。
2 發包人義務
2.1 提供施工場地
2.1.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場地范圍為:發包人負責辦理工地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和移民等有關手續,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圍和期限在簽訂協議書時商定。
2.1.2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場地范圍為: 在簽訂合同時商定 。
2.2 其它義務
(一)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適用于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所有水利水電工程項目)
(1)按以下標準在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賬戶足額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工程項目中標價(合同價)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的,按2%計算;超過1000萬元部分,按1%計算。
(2)承諾一旦其出現拖欠工程款導致施工單位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時,可由勞動保障部門從工資保證金中先予墊支。
發包人應當根據上述作出的義務、持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銀行憑證到勞動保障部門報備。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備案證明后到建設部門辦理開工手續。
(二)其他未盡事宜待簽訂施工合同時雙方再協商。
3 監理人
3.1 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力
3.1.1監理人須根據發包人事先批準的權力范圍行使權力,發包人批準的權力范圍:按本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4.1.1 其他義務
(一)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承包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時,按照《建筑法》規定,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農民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鑒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種調動頻繁、用工流動性大等特點,投保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一旦該工程項目發生人員意外傷害,只要是在該工程發生的,都應該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負責賠付。
(二)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適用于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所有水利水電工程項目)。
工程項目中標價(合同價)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的,按2%計算;超過1000萬元部分,按1%計算。
(2) 承包人在投標時,必須在投標文件中作如下承諾:
① 如實說明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中工資支付的情況,特別注明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
②承諾中標后及時、足額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三)工程施工的義務和責任
(1)承包人應負責施工場地內部的水、電等施工管、線路的鋪、架設及其費用,并按供電部門規定向供電部門(或發包人)交納水、電費。發包人提供的接電點在簽訂合同時明確。另外,施工通訊及設施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
(2)除民房外、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負責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雜物、灌木、樹木、樹根、雜草等。
(3)承包人應充分理解有一些設施(如施工道路、橋梁)可能會有其它人和單位使用通行,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干擾時,應立即通知監理人并服從監理人的決定。
(4)承包人應為監理人、發包人現場代表對施工現場的檢查監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對這種配合對施工的影響應有充分的考慮。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現場直至監理人、發包人滿意為止。
(6)對上述(1)~(5)項工作,費用已包括在有關單價和總價中,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經過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車輛,必須按交警、城管、環保、環衛等部門規定執行。施工車輛的營運手續辦理、清洗等一切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于車輛超載、帶泥或灑漏造成的道路損壞、環境污染等,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8)承包人必須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責任事故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概由承包人承擔。
(9)按照發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傳、領導檢查宣傳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時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單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監理人提交當月工程進度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③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夜間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規定,如有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1.2 項目經理
4.1.2.1 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__________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__________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__________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不少于22個工作日。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更換項目經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項目經理每月在崗帶班時間不得少于當月施工時間的80%。未經發包人同意或正當理由,項目經理每月在崗帶班時間少于當月施工時間80%的,少在崗帶班一天,發包人有權處違約金1000元/日(人民幣)直至解除合同。
4.1.2.2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承包人若不能按投標書的承諾派駐項目經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若經發包人檢查發現人員不齊、不符合要求的,發包人發出整改通知書,承包人按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則扣款2萬元;若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換注冊建造師,每更換一次,扣款2萬元;直至實現承諾。
4.1.2.3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解除承包合同。
4.1.3承包人人員
4.1.3.1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按通用條款執行,無特殊約定。
4.1.3.2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解除承包合同。
4.1.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按通用條款執行,無特殊約定。
4.1.3.4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承包人若不能按投標書的承諾派駐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安全員,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若經發包人檢查發現人員不齊、不符合要求的,發包人有權處違約金1000元/日(人民幣),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原承包人無條件退出現場。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解除承包合同。
4.2 履約擔保
本工程履約擔保采取可以采用現金或者履約擔保形式,不計利息;發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證書頒布發后28天內將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
履約擔保金額:合同總價格的5 %,從承包人的基本賬戶匯入招標文件規定的賬戶。
4.3 分包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11 不利物質條件
4.11.1不利物質條件的范圍: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5 材料和工程設備
5.2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5.2.1 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約定是否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
6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6.1.1 承包人自行承擔修建臨時設施的費用,需要臨時占地的,由承包人辦理相關申請手續,發包人予以協助,發生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6.2 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1)發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設備: 無 。
(2)發包人提供的臨時設施:無 。
7交通運輸
7.1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
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的約定: 施工合同中約定 。
8 測量放線
8.1施工控制網
8.1.1施工控制網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測設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衛和環境保護
9.1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
9.1.1下列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其中應組織專家論證和審查的專項施工方案: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
9.2文明工地
9.2.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約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統文明建設工地評審管理辦法》創建文明建設工地。
10 開工和竣工(完工)
月 日前必須完成本工程主體工程的65%以上。工程的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0.2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0.2.1 本合同工程界定異常惡劣氣候條件的范圍為:
(1)日降雨量大于100 ㎜的雨日超過1天;
(2) 7 級以上的持續 1 日的大風(以氣象部門鑒定為準))
(3)日氣溫超過40℃的高溫大于3 天;
(4)日氣溫低于 -10 ℃的嚴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損壞的冰雹和大雪災害;
(6) 6 級以上的地震;
(7) 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異常惡劣氣候災害。
10.3 承包人工期延誤
(1)逾期完工違約金表(參考格式)
序號項目及其說明要求完工日期違約金(元/天)
1整個項目工程簽訂合同時確定500
(具體簽訂合同時填寫)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節點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違約金按 500元/天”計算。
(2)全部逾期完工違約金的總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5 %,發包人可從應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違約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違約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
10.4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資金約定: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發包人鼓勵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無提前工期獎金。
11 暫停施工
11.1 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承包人承擔暫停施工責任的其它情形: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商定 。
11.2 發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
發包人承擔暫停施工責任的其它情形: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商定。
12 工程質量
12.1質量評定
12.1.1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質量評定的約定: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商定。
12.1.2工程合格標準為:執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 176--20__)規定的合格或優良標準;達到優良的獎金為: 無 。
13 質量事故處理
13.1工程竣工驗收時,承包人和監理人分別 向竣工驗收委員會匯報并提交歷次質量缺陷處理的備案資料。
14. 試驗和檢驗
14.1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
14.1.1 水工金屬結構、啟閉機及機電產品進場后的交貨檢查和驗收中,承包人負責裝車、運輸、卸車及卸車后保管、轉運、倉儲管理安裝等工作。
14.1.2 本工程實行見證取樣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水泥、砂、碎(卵)石、鋼筋、混凝土及砂漿試塊。
15 變更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5.1.1增加或減少合同中關鍵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其項目工程總量的 25%,關鍵項目:混凝土墻、堤身土方填筑、網籠及漿砌石擋墻,單價調整方式:關鍵項目的工程量大于25%時,超出部分其單價下浮 5%,結算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不作調整。棄渣運距最長為7.5km,具體棄渣運距以實際運距為準,最遠棄渣運距不能超過7.5km。(棄渣場地由發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自行尋找。)
15.2 變更的估價原則
15.2.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按照以下原則確定:①有定額可套的,套用編制控制價所選定額計算,并乘以中標價下浮系數(中標價下浮系數為中標價與控制價的比值),其中材料價格有信息價的按當地同期信息價,無信息的由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市場詢價確定。②無定額可套的,由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市場詢價確定。
15.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5.3.1 承包人實現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為:無 。
16 價格調整
16.1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
1、調整方式:
(2) 主要補差材料名稱:僅對在市場上購買的水泥、鋼材、砂、碎石、塊石進行補差,其它材料價格一律不予調整。
(5) 主要材料補差款按季度結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個月結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補差款。
主要材料補差按以下公式進行補差:
△a=q*[a-a0*(1±15%)]其中:
△a——主要材料補差款;
a0——基準期主要補差材料價格;
2、支付方式
調差材料價款三個月結算一次,按實際調差總價格的 60%進行支付。
16.2合同工期延誤引起的調整
1、如因招標人引起的合同工期延誤,材料價格按以下規定調整:
主要補差材料名稱:僅對在市場上購買的水泥、鋼材、砂、碎石、塊石進行補差,其它材料價格一律不予調整。
(工程所在地)中發布的主要材料市場價為基準;
主要材料補差款按季度結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個月結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補差款。
△a=q*[a-a0*(1±15%)]其中:
△a——主要材料補差款;
a0——基準期主要補差材料價格;
2、如因承包人引起的合同工期延誤,材料價格按以下規定調整:
(1)所有施工所需的材料價格上漲不予調整。
(2)主要調整材料名稱:僅對在市場上購買的水泥、鋼材、砂、碎石、塊石進行補差,其它材料價格一律不予調整。
(3)所有施工所需的材料價格下跌,下跌幅度超過 15%時,下跌超過 15%的部分調整材料價差。材料價基準價以預算審核時采用的《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工程所在地)中發布的主要材料市場價為基準;調整以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工程所在地)中發布的主要補差材料信息價格。
主要材料補差按以下公式進行補差:
△a=q*[a-a0*(1±15%)]其中:
△a——主要材料補差款;
a0——基準期主要補差材料價格;
17 計量與支付
17.1 預付款
17.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前。
17.1.1 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責任依據,實際施工中發生的工程量增加或減少并不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責任,工程結算以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為準(總價包干除外)。
施工單位在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現與原設計圖紙有差異,必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共同商定并簽字確認。
17.1.2 除另有規定外,監理工程師應按照合同通過計量來核實確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價值,承包人應得到該價值扣除保留金后的價款。當監理工程師要對已完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時,應適時地通知承包人參加。
17.1.3 計量方法
工程的計量均以國家標準《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1-20__)計算的凈值為準,如有不明之處,應以監理工程師或造價管理部門指定的計量方法為準。
17.1.4 計量單位
除了合同另有規定外,所有計量單位均應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
17.2預付款
17.2.1預付款
(1)工程預付款的總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 20 %,分 兩 次支付給承包人。
各次預付款的支付額度和付款時間為:
1)第一次預付款金額為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的 40 %,付款時間應在合同協議書簽訂后,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了發包人認可的工程預付款擔保,并經監理人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批準后14天內予以支付。
2)第二次預付款金額為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的 60 %。付款時間需待承包人主要設備進入工地后,其估算價值已達到本次預付款金額時,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人核實后出具付款證書報送發包人批準后14天內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預付款的額度和預付辦法約定為: 本工程無材料預付款 。
17.2.2 預付款保函(擔保)
(2)工程材料預付款的擔保約定為: 無 。
17.2.3 預付款的扣回與還清
工程預付款在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格的 30 %時開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的 90 %時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進度付款中累計扣回的金額;
a——工程預付款總金額;
s——簽約合同價格;
c——合同累計完成金額;
f1——開始扣款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計完成金額均指價格調整前未扣質量保證金的金額。
(2)工程材料預付款的扣回與還清約定為: 無 。
17.2.4進度付款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的份數: 一式陸份 。
17.2.5進度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
(2)本款“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算的逾期付款金額的利息。
17.2.6 工程進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個付款周期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90% 支付工程進度款(含因設計變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造價同期支付),但余款不能少于關鍵工程未完工程量造價的2倍(此處應明確列出,一般是指施工難度大造價相對低的項目,如隧洞工程等);余款在工程完工結算經財政評審(或審計機構審計)確認后,扣除質量保證金后,在一個月內付清。
17.3 質量保證金
17.3.1每個付款周期扣除的質量保證金為工程進度付款的15%,扣留的質量保證金總額為簽約合同價的3%。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發包人在質保期滿一年后一個月內將質保金的全部返回給承包人。質量保證金的返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質量保修責任和應履行的質量保修義務。
17.3.2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該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17.3.3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7.4 竣工(完工)結算
17.4.1 竣工(完工)付款申請單
(1)承包人應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份數:一式陸份。
17.4.2除按通用合同條款所說的內容外,增加以下內容:最終結算以財政評審結果或審計結果為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財政或審計審定的結算價支付工程款到97%,余下3%作為質量保證金。
17.4.3工程結算后,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對結算審核的工程造價咨詢費由施工方承擔支付。
17.5 最終結清
最終結清申請單
(1)承包人應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份數:一式陸份。
17.6 竣工財務決算
承包人應為竣工財務決算編制提供的資料:一式陸份。
18 竣工驗收(驗收)
18.1 驗收工作分類
18.2 分部工程驗收
18.2.1本工程由發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為 :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其余由監理主持。
18.3 單位工程驗收
18.3.1 提前投入使用的單位工程包括: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18.4 階段驗收
18.4.1 本合同工程階段驗收類別包括: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18.5 專項驗收
18.5.1 本合同工程專項驗收類別包括: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明確。
18.6竣工驗收
20 保險
20.1 工程保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和(或)安裝工程一切險投保人: 承包人 ;
投保內容: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
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保險期限: 簽訂合同時填寫 。
20.2 第三者責任險
20.2.1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率: / ;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 / 。
20.3 其他保險
需要投保的其他內容: / ;
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保險期限: / ;
20.4 對各項保險的一般要求
20.4.1 保險憑證
承包人提交保險憑證的期限: 簽訂合同時填寫 ;
保險條件: 簽訂合同時填寫 。
20.4.2 保險金不足的補償
承包人負責補償的范圍與金額: / ;
發包人負責補償的范圍與金額: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確認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發包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本合同專用合同條款第11.4款的約定。
22. 爭議的解決
22.1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不愿提請爭議評審或不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約定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3.附加條款
23.1對承包人的要求
水電工程承包合同樣板篇二
甲方:(發包方)乙方:(承包方)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
元人民幣。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第三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2.由于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
關于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2. 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的穿墻、打孔、切割
4).開關面板安裝
5).小五金、馬桶、的安裝
6).后期燈具的安裝
3.工程結算方式:
按實結算: 總價結算:20元平米(套內面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約定:
1.雙方同意由
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進行協商工作。在未經
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確認情況下,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2.經過
第三方監理(廈門xx公司)確認,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3.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勞務費。
第十條 附則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返
水電工程承包合同樣板篇三
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1.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元人民幣。
第二條材料供應的約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數量。
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2.由于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關于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驗收合格后支付工錢的50%,水電完工后支付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2.乙方承包內容: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水電施工的穿墻、打孔、切割開關面板安裝小五金、馬桶、的安裝后期燈具的安裝3.工程結算方式:按實結算:總價結算:20元/平米(套內面積)第六條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違約金。
第七條糾紛處理方式: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10%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它約定:1.雙方同意由第三方監理(廈門全壘打裝修監理公司)進行協商工作。
在未經第三方監理(廈門全壘打裝修監理公司)確認情況下,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2.經過第三方監理(廈門全壘打裝修監理公司)確認,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3.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勞務費。
5.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和產品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
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十條附則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水電工程保修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電工程承包合同樣板篇四
施工單位: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一:二層裝修范圍:
1、地面鋪設地膠;
2、室內隔墻采用平板型夾心泡沫板(鍍鋅鋼管立柱);
3、隔墻門采用平板型夾心泡沫板材料(門框采用鍍鋅鋼管門框);
5、空調孔位鉆孔及用電線路鋪設;6、廁所用水改裝;
二:三層、四層裝修范圍:
2、廁所內隔斷(含門);
3、空調孔位鉆孔及用電線路鋪設;
5、廁所用水改裝 ;
三:五層層裝修范圍:
1、廚房灶臺制作安裝;
2、抽油煙機安裝(設備由甲方購買)
4、空調孔位鉆孔及用電線路鋪設;
5、廁所內隔斷(含門);
6、露臺增加木門一道,上邊采用木工板封閉。
7、衛生清理費____________。
8、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質量驗收標準及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
五、合同價款
本工程實行總價包干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包工包料。
六、工期要求
七、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6個月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安全施工
1、安全防護
承包人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本工程所涉及的安全防護均由承包人負責(不另行計費),由于安全保護措施不當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十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本工程中所有分項均包含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稅收,管理費、安全措施費、利潤,不在進行其他費用調整。
十一、工程量確認
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時間為7天 。
2、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發 包 人:__________(公章)承 包 人: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