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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篇一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范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篇二
身份證號: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債權人):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地址/住所:______電話:______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篇三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借款利息為月息 ,并計算至全額還清之日。
二、本合同簽訂之同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付款方式為以下第 種:
1、現金支付;
2、銀行匯款或轉賬支付,乙方賬號為:
三、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還款責任:乙方應按時還款,如到期未還,乙方除按月息 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 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罰息,直至全部還清為止,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提供的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后兩年內。丙方自愿與乙方連帶償還借款本息、違約責任、一切追償損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為追嘗而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律師費為借款總額的5%)。
六、如三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約定由 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篇四
借款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 、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rmb: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 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 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 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據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篇五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后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范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周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后第14日,以后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后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愿和擔保人擔保意愿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于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發放后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后,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周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周數,貸款利率為雙周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凈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周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周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周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選擇雙周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周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后一期還款日將剩余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后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期還款日。
雙周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周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后一期還款金額為剩余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并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后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后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一萬元,提前還款后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后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并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并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于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于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并將該帳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并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并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后,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于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并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范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