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規章制度,工作過程中的權責關系更加清晰,減少了決策的隨意性和誤解的可能性。了解和學習其他組織的規章制度經驗,可以為自己的組織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提供參考。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管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辦理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質量管理方針、方法、標準和工作流程。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以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是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文件完整齊備,有相應的概預算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時,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
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
鋼筋工程、懸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2)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4)將工程轉包。
(5)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
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同樣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
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二
在編制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時應結合單位設備狀況,在制度中做出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在購置防護設備設施時,對設備設施的'選購要滿足職業病防護技術要求。產品應當具備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應當確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人員。
3、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
4、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三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發電機使用的管理,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定本管理指引,供參照執行。
一、本指引主要適用于施工現場未開通臨時用電或業主提供電源容量不足,需使用發電機供電的。
二、工程部應派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發電機的管理:發電機進退場管理臺帳的建立、發電機進場驗收、發電機使用記錄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三、發電機使用的申請、批復管理。
1、工程現場使用發電機前,應由使用單位提出使用申請及用電方案。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四
為了規范公司內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通知的變更管理,消除和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事故。
1、工藝、技術的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原料介質變更;
(3)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5)操作規程的變更;
(6)工藝參數的變更;
(7)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的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的變更等。
1、項目負責單位管理范圍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2、車間負責現有生產設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等的變更管理。
3、生產部負責現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與安全管理有關等的變更管理。
1、變更申請。在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單位)應填寫《變更申請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2、變更審批。《變更申請表》填好后,由公司領導審批,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的需要確定是否進行變更。
3、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五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籌規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
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籌規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
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控人員,確定監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應連續監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六
1、現場臨建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合理布置。
2、臨建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體現企業文化內涵。
3、現場作業區、生活區、辦公區應分開設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現場圍檔采用硬質材料,做到穩固、美觀。
5、現場搭設輕鋼結構的活動用房應符合《江蘇省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輕鋼結構活動板房技術規程》,并組織驗收。
6、食堂應遠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做到通風、衛生、地面排水良好。
7、臨建設施嚴禁采用水泥預制板式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傳欄、報欄等設施做到穩固、美觀、防雨。
9、配電房應符合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
10、安全檢查時也對臨建設施的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七
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管理。
2.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核實施工人員的身份證明,對施工人員逐個造冊(附帶身份證明復印件)報學校備案。
3.施工單位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識。
4.施工場地要有防護欄隔離,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警示語言,施工車輛進出校園要減速行駛。
5.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監管。
6.施工人員出入學校需憑學校辦理的出入證,并服從門衛管理。
7.施工單位要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文明教育,杜絕施工人員的不文明現象在校園出現。
8. 學校要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禁止學生靠近施工場地。
9.學校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10.施工方合理調整施工時間,盡量減少施工噪音。
頗具影響、工程規模相對較大的教學樓及學生公寓樓已開始動工。車輛載料穿梭運行,居住校內民工人數增多。為確保師生人身、財物安全,保證教學秩序運作良好,經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望全體師生嚴格遵照執行:
一、全體師生應高度注意人身安全,對自己的財物妥善保存,出行上班必鎖門,衣物涼曬托一監管人,否則損失自負。
二、教職工要教育家屬和子女(包括在校住宿的親屬和子女),嚴禁在施工場地周圍觀看,對來校的'親朋好友實行安全監管和負責制。
三、總務處是校建安全的第一責任機構,及時督促施工方加固和維修建筑安全防護設施,掛牌警示,履行值班職責。總務處要制定安全值班制度,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保衛科要對校內閑雜人員進行勸導,嚴防校外大人、小孩來校內玩耍,絕對不允許與學校毫無關系的老弱病殘人員進入學校,堅決不允許校外精神病患者和有劣跡的人員進入學校大門。
四、教導處、政教處督促各年級組積極加強防范,高度注意外來人員與學生無規則接觸,確保學生人身不受侵犯,嚴防對學生不文明行為的滋擾。
五、各班主任是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內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年級組安排的課間學生監管義務和職責,教育學生,修建場地不圍觀,路過不入警戒線。更要有高度的政治警覺力,嚴防學生與外來人員的無序接觸,妥善處理和有效解決具有隱蔽性的事端。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否則,若出現一例影響學校聲譽,形成嚴重后果事件者,學校將特事特辦,嚴查重處。
六、全體教職工要以大局為重,積極維護學校的形象,堅決不準與外來的施工人員吵架、打麻將和酗酒。若發現一次,學校將每人罰款50—200元。
七、教職工必須遵循與民工保持一定距離條件下的“相互尊重、和睦相處”的原則,體現出荊中人良好的處事為人風范。
商州區大荊中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日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八
為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
3.1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2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其防治污染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3.4煉鋼廠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前邀請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
3.5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煉鋼廠做好相關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此期間,必須將環保設施管理納入生產系統管理中,對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自查及監測。
3.7凡建設項目為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環保設施和技術。
3.8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3.9由于不執行本制度而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須追究責任,對主要責任者,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1.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
4.1.3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4.1.4建設項目“三同時”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時”對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工傷事故,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三同時”是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一項根本性的基礎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設項目中危險、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三同時”作為“事前預防”的途徑,將不斷深化并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內容。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的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設單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擔單位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論證,并將其作為專門章節編人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將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所需投資納人投資計劃。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實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并委托本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1)大中型或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4)大量生產或使用i級、i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應采用先進、合理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分析建設項目中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確的預防措施,并寫入預評價報告。預評價單位在完成預評價工作后,由建設單位將預評價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并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批。
2.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是說明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指標、總圖運輸、工藝、建筑、采暖通風、給排水、供電、儀表、設備、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衛生、投資概算等設計意圖的技術文件(含圖紙),我國對初步設計的深度有詳細規定。
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并應依據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完善初步設計。
《勞動安全衛生專篇》的主要內容包括: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筑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勞動安全衛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專用投資概算;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主要結論;預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會審前,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及圖紙資料.初步設計方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審查并批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3.施工。
建設單位對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并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
施工單位應對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確實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并確保工程質量。
4.試生產。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進行調試和考核,對其效果做出評價;組織、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制定完整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項目預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委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分級和有關設備的安全衛生檢測、檢驗,并將試運行中勞動安全衛生設備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寫人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5.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階段進行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編制完成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后,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對建設項目竣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初步設計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人使用的情況。
(2)建設項目中特種設備已經由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合格證書)的情況。
(3)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經測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4)建設項目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經現場檢查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標準情況。
(5)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設立情況,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配備情況,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情況,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情況,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考核情況,取得安全操作證的情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制定情況。
凡符合需要進行預評價條件的建設項目,在正式驗收前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或專項審查驗收。對預驗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驗收通過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5相關/支持文件。
5.1《勞動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條規定。
5.2《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5.3《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5.4《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原勞動部第3號令)。
5.5《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原勞動部第10號令)。
5.6《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原勞動部第11號令)。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九
為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
3.1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2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其防治污染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3.4煉鋼廠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前邀請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
3.5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煉鋼廠做好相關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此期間,必須將環保設施管理納入生產系統管理中,對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自查及監測。
3.7凡建設項目為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環保設施和技術。
3.8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3.9由于不執行本制度而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須追究責任,對主要責任者,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1.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
4.1.3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4.1.4建設項目“三同時”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時”對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工傷事故,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三同時”是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一項根本性的基礎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設項目中危險、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三同時”作為“事前預防”的途徑,將不斷深化并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內容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
1.為規范管理辦公設施與物資,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1對講機的管理由行政部歸口管理,使用由各部門控制。
2.2對講機使用須知:。
2.2.1用語盡量簡潔、明確。
2.2.2使用文明用語,注意禮節,長話短說。
2.2.3使用人應經常檢查對講機的工作狀況,保持清潔,使之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2.2.4使用人應保證工作時間內對講機為開機狀態。
2.2.5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得在對講機上交談公司機密。
2.2.6對講機如發生丟失或損壞,使用人應照價賠償。
3.辦公物資管理辦法。
3.1辦公物資的分類。
根據價值及使用年限不同,辦公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與固定資產兩類。
3.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2.1低值易耗品范圍。
3.2.1.1本辦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圍為公司辦公用品、印刷品等;。
3.2.1.2其他物品根據具體情況可列入本辦法管理范圍;。
3.2.2.日常管理。
3.2.2.1低值易耗品的采購、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核算監督由財務部負責;。
3.2.2.2行政部設物品入出庫單、物品明細帳和庫存統計表進行管理。
3.2.3低值易耗品的::申購流程。
3.2.4.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管理。
3.2.4.1在庫物品由行政部負責指定專人管理。
3.2.4.2在庫物品,按月盤點,在每月25日前填寫該月庫存統計表,注明盈虧值,說明原因,報財務檢核。
3.2.4.3領用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料單。公司對員工領用費用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并與成本效益綜合評價。
3.2.4.4貴重辦公用品(如計算器)等,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領用。
3.2.4.5貴重用品報廢時應由使用部門填寫情況說明,交行政管理、財務部門審核注銷;員工調離,須與行政部進行物品交接,否則按規定折價賠償。
3.2.4.6行政部應定期統計物品采購、庫存、發放、使用情況。在滿足保證辦公效率情況下,使庫存資金最小化,壓縮行政費用。
4.名片管理辦法。
4.1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
4.2名片印制程序。
4.2.1公司行政部統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
4.2.2名片印制主要審查名片的職務、職稱是否相符,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比實際較高的職務頭銜,但須報行政部批準。
4.2.3名片英文使用須符合國際慣例和規范要求。
4.2.4名片增印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4.3名片使用。
4.3.1掌握名片遞送禮儀和交換規則。
4.3.2公務、客戶名片須在公司共同使用,不得占為己有。
5.員工工作牌管理辦法。
5.1工作牌由行政部統一制作,并登記發放。
5.2員工離職或離任應將工作牌繳回行政部。
5.3行政部負責處理報廢工作牌。
5.4工作牌一律佩戴于上衣左上方,不得以外衣遮蓋,違者以未佩工作牌處理。
5.5上班時間,員工應于辦公場所佩戴工作牌。
5.6工作牌有遺失或損壞,應通知行政部補發,每枚扣繳費用20元;因公損壞時經部門負責人證明后,由行政部補發。
5.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懲。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一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制度。
1.1消防器材的配備:。
1.1.5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3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歸口管理。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三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四
學校園區特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對設備及時檢修保養做好記錄。
2、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辦公室、維修部報修,告知問題,配合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在得到專業人員許可后,方可啟用設備。
3、在物業管轄區內,要注明重點設施設備的安裝地點、責任人。
4、對有質量安全監察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做好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工作。
5、特種設備發生突發事故時,要及時聯系相關部門、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控制事態的發展,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6、對使用特種設備的人員,要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培養其安全正確的操作設備,杜絕麻痹思想,嚴格管理。
7、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五
保持值班室、崗亭的清潔,為上崗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抹布、膠桶(裝水)、玻璃刮、雞毛撣、掃把、拖把等工具,以及洗潔精。
2.按從上往下,由里到外的程序進行清潔。
3.用雞毛撣子掃去墻上的灰塵和蜘蛛網,再掃去桌椅上的灰塵。
4.用掃把打掃地面,用濕抹布擦抹值班桌椅,洗干凈抹布,再抹門、窗及崗亭外墻。
5.用干凈抹布重抹一次桌椅和門、窗、玻璃。
6.用洗干凈的拖把拖抹地面及過道。
7.值班室如有其他辦公設備時同時清潔。
8.清潔崗亭后用抹布擦抹道閘。
9.有污漬時,倒少許洗潔精用抹布擦洗。
10.目視無灰塵、無污漬、無煙頭、無雜物,門窗玻璃透明,無污漬。
11.每天清潔一次。
12.清潔道閘時應注意行駛車輛,防止撞人。
保持自行車房(棚)的整潔,車輛擺放整齊。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掃把、膠桶、抹布等工具。
2.用掃把清掃自行車房(棚)內的果皮、紙屑、灰塵、垃圾等。
3.用干凈掃把將房(棚)頂上、墻上的蜘蛛網、灰塵清除。
4.用濕抹布擦抹棚架、自行車房拉門及窗網。
5.將自行車棚內的自行車按順序排列整齊。
6.對沒有使用、積塵明顯的自行車,每周用雞毛撣打掃自行車上的灰塵一次;長期停放超出規定時限且又影響觀瞻的車輛按車輛管理規定處理。
7.每天打掃兩次,目視無果皮、紙屑、蜘蛛網,墻面無灰塵。
8.自行車擺放整齊,無積塵。
9.棚架每月抹一次,拉門、窗每周抹一次,棚須每周清掃一次。
保持游樂場所及設施整潔。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抹布、膠桶、掃把等工具以及清潔劑。
2.用抹布抹干凈秋千、蹺蹺板上的灰塵。
3.倒少許清洗劑在污漬處,用抹布擦抹,然后用水清洗干凈。
4.利用掃把將沙坑外的沙掃入坑內,同時清掃游樂場內及周圍的紙屑、果皮等垃圾。5.滑梯每半月清洗一次,其他設施每周抹一次,清潔后保持無灰塵、污漬。
6.每天將場地掃三遍,每小時循環保潔一次,目視游樂場周圍整潔干凈,無果皮、紙屑等垃圾。
7.發現游樂設施損壞,及時報告。
8.發現游樂的人特別是小孩未按規定使用游樂設施時,應予以制止、糾正。
保持機動車停車場的整潔。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備膠水管、掃把、膠刷、垃圾斗等工具和清潔劑。
2.用長柄竹掃把將垃圾掃成若干堆,用垃圾斗將垃圾鏟入垃圾車中,發現有雜物,一起清運上垃圾車。
3.用膠管接通水源,全面沖洗地面,發現油漬和污漬時,倒少量清潔劑在污漬處,用膠刷擦洗,然后再用水沖洗。
4.清潔周圍排水和下水口,保證排水暢通。
5.目視地面無垃圾、果皮、紙屑,無積水,無污漬和雜物。
6.每天清掃兩次,每周用水沖洗地面一次。
7.發現機動車輛漏油,應通知車主并及時用干抹布抹去燃油后,用洗潔精洗油污,以免發生火災。
8.清潔時應小心細致,垃圾車和工具不要碰壞客戶車輛。
9.停車場管理員在交接班前20min做完停車場衛生。
確保游泳池水的清潔,防止各類有害細菌的.繁殖,保證泳客的身體健康。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泳池消毒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方可上崗。
2.每天在開放前應先吸塵:。
b.將吸塵器排水管放入排水渠內,打開電源開關進行吸塵;。
c.操作吸塵器動作要穩,要按一個方向順序運作,速度要均勻以免揚起池底雜質;。
d.吸塵完畢后,應將真空管及電線纏繞整齊,并將工具搬回工具房。
3.室外泳池應每天吸塵一次,室內泳池可3天吸塵一次。
4.池水定期凈化消毒每周進行一次:。
a.吸塵后對水質進行測試和加藥;。
b.加藥時應根據測試結果確定加藥量;。
c.片劑藥物可直接投放,粉劑藥物應用藥桶兌水稀釋后再投放(投放藥量和兌水量參照藥物說明)。
5.池水凈化消毒主要藥物有:次氯酸鈉、聚合氯化鋁、燒堿、硫酸銅。
6.水質測試,含氯量應保持在0.3~0.5mg/l,ph值保持在6.5~8.5之間。
7.浸腳池水應每天在開放前更換、清洗,進水后按規定投放消毒藥物,保持池內含氯量在0.6mg/l。
8.使用水底吸塵器時應先檢查電源線有否裸露、破裂,岸上推動吸塵器時應防止真空管摩擦地面。
9.游泳場所用藥品具有較強的腐蝕性和刺激性,應存放在藥品專用保管室內,并根據藥品的性質進行標識、隔離、分類存放。
10.消毒藥品投放時應避開正在游泳的客人。
11.如遇游泳高峰期消毒次數應視情況增加。
12.每次測試、加藥應認真做好記錄。
水池、水箱及與之相連的管道的清洗消毒,保證供水清潔衛生,符合標準。作業程序、標準和注意事項如下:。
1.地下水池、屋頂水箱、中間水箱1年至少清洗兩次,若遇特殊需要可增加清洗數。
2.一般情況下,清洗程序按規定進行,特殊情況下則應擬定水箱清洗方案,經領導批準后執行。
3.清洗前一天應出通告通知用戶停水時間,以便用戶做好貯水準備。
4.清洗前應做好所需機電工具、檢測器具、清潔工具及消毒藥物的準備工作。
5.對于屋6.清洗程序:。
c.用燃著的蠟燭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滅,以確保水池、水箱中的空氣新鮮;。
d.安裝一盞36w燈,供水池、水箱內照明用;。
e.清洗和檢修人員進入池內工作;。
g.清洗完畢后排盡水池中的污水,清除污漬,然后向水池壁及底部噴灑消毒水;。
h.檢查各種設施正常后,注入水,取水樣到市衛生防疫檢測站化驗取證。
a.使用安全電壓燈,導線絕緣良好,并安裝漏電開關;。
b.人員上、下水池應小心,傳送工具等物品就用繩子傳吊;。
c.未經試驗證明水池中有無氧氣前,不得進入水池;。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六
1、要設總帳、明細帳、臺帳,分別由財務、教務處、各室管理人員記載,并采用計算管理。
2、自購或調撥的教學儀器設備到校后,一周內核準品種、數量,進行質量檢查登記上帳。
3、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標簽、實物三統一,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儀器設備要分科分類存放,標簽齊全清楚,排列有序。
5、儀器設備、設施要按使用說明書做好防潮、防塵、防震、防壓、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柜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
7、存放貴重儀器的房聞或專柜應有可靠的安全防盜措施。
8、實驗前需提前做好儀器和藥品的準備工作,實驗課后要及時歸還儀器。
9、借用或非教學使用儀器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歸還時要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不論何種儀器設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10、實驗課中,非正常使用儀器造成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當事人賠償,非教學損壞、丟失儀器照價賠償。
11、教學儀器設備不能修復需做報損處理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報損單,履行好相關手續。
12、藥品的管理:只準實驗教學和科技活動用藥。領用藥品需先填寫“消耗憑證”人員和任課教師共同簽字,有毒藥品還需教務主任簽字,劇毒藥品必須由校領導簽宇。
13、管理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做到帳物清楚,帳帳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