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所做出的一系列規定和條例。希望通過學習和參考規章制度范文,大家能夠更好地理解和運用規章制度,提升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一、幼兒園要安排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食堂衛生的監督、監測與管理,積極爭取衛生防疫部門的技術指導。
二、管理人員要組織全體炊管人員認真學習和堅決執行《食品衛生法》,建立衛生崗位責任制度。要把幼兒園食堂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及炊管人員的個人衛生列入責任制的重要內容,使食堂衛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三、要利用各種形式,對幼兒進行防病教育,食品衛生教育,發動幼兒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
工具。
五、嚴禁采購以下食品。
(一)有毒、腐爛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和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食品衛生檢查合格證明的各類食品和肉、食、水產品、調料等副食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無生產日期的食品。
六、發現幼兒因食品衛生患病,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對患病幼兒要及時護理、診治、防止并發癥。對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認真取樣化驗,找出發病原因。
七、幼兒園每學期要對食堂內所有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在每學期開學前組織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食品加工人員必須在取得衛生健康許可證并經過食品衛生業務培訓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食品加工規程和衛生要求,工作中要衣帽整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消毒后再使用,并有專人負責并對消毒情況進行記錄。幼兒食堂不準制作和出售涼菜。
九、加強食品加工場所的安全。要加強對食品加工場所的管理,嚴禁非食堂人員入內,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煤氣灶、罐必須保持安全距離,食品加工場所要按有關規定配備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十、要加強對幼兒飲用水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純凈水要定期按時將水樣送有關部門檢查,確保飲水安全和衛生,要對飲水設備進行定期的檢驗和消毒。
十一、加強對幼兒食堂的管理,根據季節變化和市場供應情況,注意營養配餐,使幼兒吃到價廉物美、營養衛生的飯菜。
十二、幼兒園定期檢查食堂各種設備的衛生條件,不合格的要想辦法改進或更換。對xx、疏于管理,造成幼兒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1、為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幼兒園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要服從領導指揮,嚴格遵守紀律,準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間離崗,交接班時,要確保不空崗。
3、值班人員要對單位的重要部位進行巡邏看護,交接班前都對重要部位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并處理,作好記錄。
4、值班室要張貼值班制度和有關電話號碼,同時給值班人員配備必需器材。
5、設立值班記錄臺帳,詳細記錄來往人員和值班期間發生的各種事件。
6、幼兒園行政領導和安全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值班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7、實行值班責任制,對值班期間發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責任,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1. 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
4. 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 幼兒飲用水的溫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二、 用電的安全管理
1. 做好設備、網絡、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設備、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并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 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 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 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范,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 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 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溫度不超過25℃,并做好室內保溫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 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 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
10. 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并做好記錄;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為規范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門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岫巖縣學校(幼兒園)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制作的標志牌或名簽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并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衛人員對照學生名簽查驗登記后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后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后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衛人員打招呼,并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衛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衛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工負責,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4、稀飯、開水、豆漿、湯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熱適中后再給幼兒使用。
5、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8、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9、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10、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元。
11、下班后,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整理好物品。門衛或值班教師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
12、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后,由安全聯絡員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報當地的有關部門。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 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 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 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 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 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 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條 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制作煙花爆竹、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學校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三十六條 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護人安排治療、休養。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第四十條 學校應當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
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 學??筛鶕數貙嶋H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高等學校協商,選聘優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
兼職法制副校長或者法制輔導員應當協助學校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處理、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納入派出單位的工作考核內容。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五條 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條 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學校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章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聽取學校和社會各界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八條 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 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 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五十三條 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 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七章安全事故處理
第五十五條 在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教育等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 校園內發生火災、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發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災害時,學校應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十七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發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八章獎勵與責任
第六十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況聯合或者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十一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第六十三條 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引發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 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勞動的安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保障
1、防火
(1)、學校消防設施到位,并教會員工使用滅火器。對火著重地更要加強防范。
(2)、每月請專業人員檢查電路、開關等用電設施,保持完好無損。
(3)、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拔掉電線插頭,關閉各種電器。(包括蚊香、電蚊香)。班級有保育員負責檢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
(4)、工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范,廚房開火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灶臺,發現漏氣即時報修。
(5)、班級無明火,如要用必須有成人在場照看,加強對幼兒的用火安全教育,不玩火,不藏有危險的物品。(如打火機、火柴等)
2、防水、防滑
(1)、暢通下水道、污水道,及時排除積水。
(2)、雨天走道有水,及時鋪上防滑地毯,幼兒活動場所有水及時用干拖把拖干凈。
(3)? 衛生間地面有水及時用干拖把拖干凈,并及時鋪上防滑地毯。
(4)? 下雨天,值早班的教師要讓家長把雨具放樓下,并把樓梯及時用干拖把拖干凈。
(5)、下午拖地前先帶幼兒到活動室。
3、防走失
(1)、加強早晚護導工作,保證每個時間段幼兒都在教師監護下,下午要交代值班教師看護幼兒,方可下班。
(2)、加強門衛管理,門衛全天候不得離崗,定時上鎖,幼兒中途離園,必須到班主任處登記出具中途離園證明,門衛核準后方可離園。
(3)、閑人禁止入園(包括精神不正常、小商、小販等)。
(4)、家長接送幼兒高峰期,門衛必須站在門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兒獨自離園。
(5)、班內教師不得將幼兒交給幼兒親屬之外的人,有不認識的人接領需打電話給家長核實后方能放行。
(6)、外出活動變換地點先清點人數,防止幼兒走失。
4、防燙傷
(1)、廚房工作人員嚴格規范操作,開始點火操作時開小量煤氣,防止點火時沖氣沖火燙傷員工。
(2)、幼兒不得進廚房和開水間。
(3)、廚房夏天先燒湯,待涼后再發送到班上,發送到班上時應加蓋,裝幼兒食物食品的盆、桶放置高處。
(4)、各班保溫桶內裝滿溫開水,熱源不得進入班級,教師水杯放在壁櫥里。
(5)、保教人員為幼兒盛湯、盛面條、盛餛飩時應等到稍涼以后再由老師端給幼兒。
5、防跌傷、摔傷
(1)、加強幼兒日常生活、活動安全,午睡巡視等。
(2)、檢查園內、班內設施,尖銳棱角處、地面高低不平處及過滑之處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改造不適合幼兒的設施。
(3)、添置大型玩具、其他運動器械時要檢查論證是否適合幼兒使用,是否安全。使用過程中每周由專人定期檢查,發現螺釘松動,玩具脫落、破損,需立即報修。
(4)、園內盡量減少臺階,有尖銳棱角的臺階均實施軟包裝或進行改造。
(5)、幼兒上大型玩具時,教師要加強巡視,保證幼兒在保教人員的視線范圍之內。
(6)、教師帶班時不能離開幼兒,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不得聚集閑聊,注意調節幼兒活動量,防止因幼兒活動量失控而跌傷。
(7)、組織幼兒外出前教師應事先察看,熟悉線路和地形,確保一路無事故隱患后方可帶幼兒外出。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保證每個幼兒有座位,注意幼兒頭、手不能伸出窗外,防止車內設施傷著幼兒。帶幼兒走在馬路上時,教師走在靠馬路中間的一側,幼兒走在靠人行道的一側。在上下樓梯的時候,都應靠右走。
6、防戳傷
(1)、班內不置尖銳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棉簽之類的尖銳物品、教師用剪刀、包括自帶玩具等需放置高處,幼兒用剪刀需是圓頭剪刀。
(2)、周清潔玩具時剔除破損玩具,防止破損鋒利玩具戳傷幼兒。
(3)、園內班內在幼兒活動之處不得隨便牽拉繩子。
7、防食物中毒
(1)、不購買變質、腐爛的食品,不購買熟食葷菜,不做涼拌菜,幼兒不吃隔夜食品,豆漿要煮開。
(2)、嚴格保管幼兒食品,加強廚房和食品倉庫,非有關人員不得入內,廚房內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廚房上鎖。
(3) 、采購員把好食物“進口關”,所有材料必須嚴格檢查登記后方能存入庫房。每日按要求認真執行“嘗菜制”,做好當日記錄,并監督食堂工作人員落實食物“留樣制”,當日食物留存48小時,幼兒無異常情況后方能銷毀。
(4)、保育主任每周四對食堂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幼兒安全。
(5)、食品衛生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毀。
(6)、各班班長、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幼兒園辦公室。
8、防藥物事故
(1)、防藥品放置保健室,并由專人負責,內服藥、外用藥分開擺放,定期處理過期藥品,分發幼兒服用藥品時核對班級、核對姓名、核對劑量、核對用法。
(2)、滅蚊滅鼠時周密安排,確保幼兒不接觸滅蟲藥。不得在校園內散播滅鼠靈等,消毒液、消毒藥片等危險物品由專人保管,不得放入食用瓶中,并有明確標志,放置高處并加鎖。
檢查
抓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實,為了保證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如下:
2、班主任、保育員負責本班的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安全工作記錄,發現安全隱范及時處理,如不能自行處理的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3、保安負責全園的房屋(門窗、玻璃、天花板等設施的檢查)、大型玩具的檢查,并做好臺帳。
4、聘請專業人員對園內特種設備、電器、電路等作專項檢查,并做好記錄。
5、食堂人員做到每日一檢查,做好記錄。
6、安全工作檢查小組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馬上解決。
7、各負責人對自己所負責范圍的安全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并要開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8、檢查是為了更好的開展工作,各責任人不得弄虛作假,要如實匯報工作,接受領導的檢查及群眾的監督。
措施:
1、學校成立安全、消防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工作,有安全、消防應急預案。具體如下:組長:陳桂英? 副組長:鐘瓊芬 (校園環境、設施設備) 組員:陳小清(食品)、吳美玲(幼兒活動)
2、制度及有關安全、消防知識、制度宣傳教育到人,警示牌制度上墻。包括新入園的家長、新進人員。
3、安全責任落實到部門、人,層層負責。每年與部門及員工簽定安全、消防責任書。、
4、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會到人,自救方法教育到人。
5、保證安全、消防道道暢通,安全出口標志明顯,每學期進行一次安全、消防自救演習。
6、制度執行情況與獎懲掛鉤,檢查與反饋相結合,及時排除事故隱患。相關人員做好日、周、月安檢工作,做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反饋、處理。
附:崗位安全要求
門衛管理制度
幼兒園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幼兒園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我園的門衛由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身體強健的人員擔任,并且經過正規培訓的保安擔任門衛管理工作;門衛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幼兒園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幼兒園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門衛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幼兒園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幼兒園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保健老師責任
(1)、 把好幼兒晨檢關,觀察了解幼兒的健康狀況,檢查幼兒是否攜帶危險物品,
(2)、 幼兒所帶藥品家長應注明班級、姓名、服藥時間、服藥劑量,并請家長簽名,保健老師喂藥時做到“四核準”(班級、姓名、藥名、劑量),幼兒藥品有專用藥箱存放。
(3)、保健室常用藥品及器材應分類放置,做好相關藥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的登記工作,并及時做好清理,確保藥品的安全、有效。
(4)、做好季節性傳染病的預防、宣傳、教育工作。
(5)、嚴格落實全日觀察制度,及時和教師溝通情況。
(6)、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把好食品采購、加工、保存關。
(7)、加強體弱兒、特殊病例、生病幼兒的觀察與指導,做好個案跟蹤記錄。
教師責任
(1)、根據本班幼兒年齡特點,制定出適合本班的安全教育計劃、工作措施。
(2)、加強對幼兒的安全常規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通過講故事、做游戲,甚至借助電視新聞,教給孩子緊急狀況下的應變措施。
(3)、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防止碰傷、摔傷、抓傷、燙傷、撞傷、吞食異物或幼兒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事故發生。一切涉及安全的用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
(4)、加強班級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發生。
(5)、杜絕幼兒走失現象的發生,變換活動地點應清點幼兒數量,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6)、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教會孩子熟記各個緊急電話號碼,包括“110”、“119”等,以及父母辦公室聯絡電話,甚至記下附近可以提供援助的朋友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7)、接送幼兒必須固定接送家長,如臨時更換家長必須事先告之,寫好委托書。防止冒領、錯接的現象,以保證幼兒的接送安全。
(8)、開學前全面了解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加強體弱兒、特殊病例、生病幼兒的觀察與照顧。
保育員責任
(1)、保育員操作、清潔工具用品用后及時放置規定處,平時將操作間上鎖。
(2)、杜絕熱源進教室,電器設備應使用合理,隨開隨關,放學打掃完之后關閉所有開關、門。
(3)、幼兒的教玩具應該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嚴格按要求衛生消毒制度,及時對教玩具、活動室、衛生間進行清洗、消毒。
(4)、定期對班級設施進行安全工作檢查。班級的活動室、寢室、盥洗室等設備設施要經常進行安全例檢,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清除。
(5)、協助教師做好幼兒一日活動的安全工作,加強體弱兒、特殊病例、生病幼兒的觀察與照顧。
(6)、按要求做好離園前安全專項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食堂人員責任
(1)、嚴格按照《食品安全衛生法》進行食品加工操作,做到按時間節點、按操作要求進行食物的挑揀、清洗、加工、烹飪、儲藏等。
(2)灶臺、消毒機、開水機等做到專人負責,操作時不離人,及時按操作要求進行相關的清洗、關閉,做到一物一檔案,定期清潔、保養。
(3)、嚴格按《食堂人員崗位職責》執行。
(4)、按要求做好離園前安全專項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5)食堂重地禁止無關人員出入,及時上鎖。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1.全園教職工應高度負責,嚴守崗位,確保幼兒人身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2.園內安全要有專人負責,加強保教人員的責任心。為防止幼兒丟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兒,每日晨檢結束即關閉大門,下午到時在開門。
3.早晨來園和離園要有專人負責,早班教師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兒(因遲到或不在場引起的事故確認為責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為重大傷害事故),接班教師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動時,必須在幼兒園的統一安排下,選好安全場地,配足保教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教工要隨時清點人數。教育幼兒走路時不離隊,不掉隊,處處注意安全。
5.教職工要意識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經常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幼兒不要亂奔亂跑,進園進班后不得擅自離開,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到幼兒園,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檢時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7.帶班教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帶班時不得隨便離開幼兒(特殊情況要交代其他教師),做到人在心在,時時處處關心幼兒,注意幼兒安全。
8.門衛堅守崗位,對外來人員要進行詢問,不讓幼兒私自外出。有家長接領孩子時,要進行詢問。
9.物品擺放安全,教師每天對班級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空調等進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學對校園班級進行自查,并認真記錄。總務每周定期對環境、設施、設備的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0.園內煙熏、廚房火種,食堂人員要專門負責檢查。
11.帶班教師,每天離園前要進行檢查,如:教室、午睡室、廁所等,防止幼兒誤留在室內。
12.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幼兒,不歧視、辱罵幼兒,不給幼兒造成精神傷害。
13.教工在園內不使用幼兒物品,不叫幼兒為教職工傳遞物品、用具。
14.炊事員、保育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規范操作,不得自作主張。
15.滅火器要放在顯眼的地方,教會職工正確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能正確使用。
16.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園內出現各種事故,要進行分析,作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對于重大事故,要及時上報,不得延誤。
17.定期檢查園內設施,是否有油漆脫落,是否有帶釘、木刺、棱角、裂縫、拌腳的桌椅,地面是否過滑,臺階是否過高,大型玩具列界處有否松動等。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集體游戲中,幼兒以自我為中心,常常出現你推我擠的現象,幼兒重心不穩,在推擠的時候避免不了摔倒,碰、撞易發生意外,根據本班幼兒的特點設計的體育游戲“小兔拔蘿卜”。孩子們對于自己喜歡的事物,總是巴不得馬上去嘗試幼兒對游戲中設置的小橋、山洞興趣濃厚,想馬上一試,有的小朋友搶先一步來到排頭,可后面的小朋友也已經望眼欲穿,于是你拉我、我擠你就會自然的發生了。這正是教師進行情景教育的良好時機,首先讓孩子們看看自己是否順利的鉆過山洞和經過小橋,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那么這是怎么回事呢?為什么小兔寶寶就能順利的通過呢?是劉欣宇搶了;不對,他們拽我;我沒拽是后邊的推我——在一片告狀聲中,孩子們體會到推、擠是不會順利經過的,應當學會遵守規則。
在以后的游戲當中,還會發生這種爭搶推擠的情況,因為有些幼兒還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緒情感,在自己越心急的時候越易發生這些行為,就需要反復練習,逐步學會控制自己的情感與行為。經過反復的提示、練習、模仿,幼兒從游戲中懂得,快樂游戲的前提是要學會遵守規則。
我班小朋友在戶外游戲時,常會有摔倒的現象,為了避幼兒因摔倒而發生意外,我對幼兒進行了平衡能力的訓練。首先,我在觀察幼兒游戲時發現,易摔倒的幼兒在大肌肉動作上比較不協調,而且大多數幼兒不能在運動中或運動結束后保持身體的平衡,這樣摔倒的機率就會加大。那么對動作不協調的幼兒,我先指導他們在運動中如何掌握正確的姿勢,正確的姿勢是保證身體平衡的前提,例如:我班一名幼兒在跑步的時候,腿抬不高,腳擦著地跑,手臂在身體前扭動,這樣他跑兩步就會摔倒,我示范跑的動作,手臂彎曲夾在身體的兩側,做前后擺動,來協助身體運動,腿抬起向錢買,腳不能擦地,阻力小身體靈活了,摔倒的機率就減小了。
接下來,我對幼兒平衡能力進行練習,幼兒開始在劇烈運動后,由于重心轉移,常保持不住身體的平衡。因此,我在游戲時帶領幼兒學習控制身體,如:利用丹頂鶴的游戲,幫助幼兒單腳站立,學習重心轉移,雙手抬起以保持平衡,在必要時還可以用跳動來保證不摔倒。幼兒對游戲很感興趣,通過練習,大多數幼兒學會單腳跳等動作,幼兒在單腳站立時穩住重心,保持平衡。
下一步,我又帶領幼兒練習克服慣性,保持平衡的練習,如:大風和樹葉、小飛機轉轉飛等游戲,幼兒作圓周運動或旋轉運動后會頭暈,身體易摔倒,我教幼兒用蹲下的方法來克服慣性帶來的眩暈感,逐步再過渡到直立保持身體平衡,不摔倒。通過練習,幼兒能蹲下保證不摔倒,個別幼兒能夠直立保持平衡。
幼兒平衡能力要靠各種方式來幫助練習,隨著幼兒大肌肉動作的逐步協調,身體各器官與機能的發育與完善,幼兒會更加自如的保持身體平衡。
在戶外體育游戲時,小朋友們是最快樂的,他們像小馬一樣飛快的奔跑著,像小兔一樣快活的跳躍著,愉快的追逐嬉戲??墒墙洺>蜁袃蓚€小朋友互相撞到一起,為什么會常常發生相撞呢?為此我班在體育游戲中加強了對幼兒靈活躲閃能力的研究和練習。原來小班幼兒目測距離能力有限,肌體控制能力還未發育完全,大肌肉動作還不是分協調,因此小班幼就要加強兒靈活躲閃能力的培養。
在體育游戲中,幼兒越障礙物跑、跳進行的比較順利,年齡稍大一些的幼兒能連續跳,在跑的時候也不易踢倒障礙物。年齡稍小的幼兒也能斷斷續續的跳越障礙物,在跑的時候有些幼兒會踢倒障礙物。在繞障礙物跑時,幼兒比較有困難,因為越障礙物大多是直線行進,偶爾有彎度,也比較易達到,而繞障礙物時,幼兒要做曲線行進,同時還要根據障礙物的位置調整自己行進的方向,所以會有些困難。
有些幼兒,在繞障礙物跑時,常會繞過前幾個障礙物,到第四、五個以后就做直線跑了,這是因為幼兒在運動中不易調整運動方向,只能完成一個行進目標。有些幼兒在繞障礙物跑時還會發生象喝醉酒一樣的身形,這是因為年齡越小的幼兒調整自己的身形越困難,他們明白自己的身體要隨行進的方向作調整,但由于控制能力還達不到,不能隨心所欲的調整方向,于是就會出現象喝醉酒一樣的跑步姿勢來繞過障礙物。
但這些都是幼兒在初期練習時經常發生的情況,通過反復練習后,孩子們繞障礙物跑的能力明顯加強了,踢倒障礙物的情況減少了,身體調整方向協調了,繞障礙物跑的速度也加快了。通過一系列的聯系,我班幼兒在游戲中相互碰撞的現象減少了,同時也減少了幼兒在游戲中的危險性。
在戶外游戲當中,孩子們所使用的游戲材料實在是不少,有布尾巴、有紙球、有布包、有紙棍等等。他們在進行游戲時,我發現有些幼兒不能正確的利用玩具材料,因此常發生幼兒之間的糾紛。例如有一次,我班一位小朋友把布尾巴圍在脖子上,一手拿一端和另一位小朋友互相搶著玩,結果他的玩具掄到了對方的臉上,當時對面的小朋友就哭著來告狀;另一次,兩個小朋友追著玩,后面的用布尾巴一下套住前面小朋友的脖子,前面的人一下摔倒了,后面的人停不下來,壓在摔倒的小朋友身上。為什么孩子們在游戲中會發生這些糾紛呢?我認為主要是幼兒在游戲時使用的玩具的玩法不正確造成的。
例2:是因為后面的小朋友意識不到,突然之間阻止快速前進的小朋友會有哪些后果,所以在幼兒游戲之前,教師應當對幼兒講清游戲當中的注意事項及玩具的正確玩法。例如:孩子們在游戲時,如果選擇玩具材料游戲,要遠離小朋友的臉,如果傷到眼睛是很危險的,要學會躲閃別人;不能突然阻止快速運動著的人;互相合作游戲時,要注意保護自己的身體和臉部等。
總之,為幼兒提供的體育游戲材料要安全,幼兒在游戲之前教師要教給幼兒保障自身的方法,在游戲中要觀察幼兒,出現安全隱患要馬上制止,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幼兒選擇游戲后能安全、健康、愉快的游戲。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1、保證園內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內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4、幼兒廁所、盥洗處的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5、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6、放學后應有人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功放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7、不準私自帶幼兒去不安全的地方。
8、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辦公室等候接待。
9、對園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的處罰。
10、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1、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2、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并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有專人負責。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的思想,把做好預防事故工作,提到高度來認識。
5、保證園所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3、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在教育活動中去。
6、稀飯、菜湯、開水等要進行降溫才能給幼兒食用,且要放在安全地方。
7、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8、每天幼兒入園,值班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中午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不認識的人來接孩子,一律不允許把孩子放走,凡接孩子的,除了孩子的父母,必須是工作人員熟悉的孩子的直系親屬和同事,其它人員來接幼兒,工作人員有權拒絕。
9、滅火器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并學會使用,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0、嚴格現金管理,收費后及時送往銀行,保險柜里不得超過人民幣貳佰元,發薪日期要有兩人以上去領取現金。
11、進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拉電閘,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12、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出現情況及時匯報,不得延誤,并嚴格遵守幼兒接送制度。
13、園內出現各種事故,都要進行分析,做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1、門衛人員應認真對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進行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來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門衛查驗后請示園長或相關領導,批準后要求其填寫登記表,準其入園,但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采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墻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閑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衛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三、外來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門衛必須在園門口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師生和幼兒園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七、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的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嚴禁家長的車輛入園。
八、接送卡制度。
1、為確保幼兒的安全,每天由家長憑接送卡按時接送幼兒。
2、要正確使用接送卡,課前家長把幼兒送入教室教師把卡給家長,放學后家長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來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長應事先通知本班教師,代接人應帶好幼兒的接送卡,并在登記本里簽名。
4、請家長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丟失,萬一丟失,家長應在當天放學前到幼兒園(班級)掛失、補卡,以免出差錯。
5、要求各位家長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雙休日、防汛值班、上課期間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2、幼兒園安排教師值班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行政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并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一、報告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并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一、嚴禁醫療機構未取得相應資質非法開展產科診療活動。
二、嚴禁醫療機構使用未取得相應資質的人員非法從事產科診療服務。
三、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控制剖官產率。加強孕產期健康教育,促進自然分娩。規范孕產期保健服務,全面加強產科質量管理。
四、嚴禁違反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相關規定。健全醫院感染防控體系,提高醫院感染防控意識,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減少醫院感染。
五、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者、銷售者為推銷產品而給予的饋贈和贊助,嚴禁參與各種形武的母乳代用品推銷和宣傳。嚴格執行母乳喂養相關規定。
六、嚴禁危害新生兒人身安全的行為。醫療機構要建立新生兒身份識別、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兒交接時須由交接雙方的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新生兒檢查、治療需離開原病區的,必須有家屬陪同。醫療機構應當加強產科、新生兒科等關鍵區安全防范能力建設,并建立嚴格的24小時監控和管理。
七、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違反新生兒出生缺陷登記報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兒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聯系公安、民政等部門妥善處理。
八、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買賣或非法處置胎兒附屬物。胎兒附屬物歸產婦所有。產婦放棄或者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處置。如果胎盤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告知產婦,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消毒處理,并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置。臍帶血采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
九、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對死胎、死嬰,必須經產婦或家屬在醫療文書上簽字后,方可由其自行處理。委托醫療機構處理的,應當按照《殯葬管理條例》處理??赡艽嬖诟腥拘?、傳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處理,產婦或家屬知情同意并簽字后,由醫療機構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進行處理。
十、嚴禁任何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偽造、倒賣、轉讓、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醫學證明》。嚴禁倒賣和泄露產婦和新生兒相關信息。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1.暖水瓶、開水壺、熱飯、菜、湯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熱源進班。
2.不允許幼兒進營養室、保育員室(門隨手關)等危險地區。
3.幼兒尿濕衣褲,盥洗前,一定要試好水溫(用手背試水溫)。
4.幼兒進餐、飲水或喂藥時,溫度要適宜,手摸杯子不燙手為宜。
5.冬季取暖期間,保證熱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鎖,水溫適宜。
1.清除園內房屋、場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邊角要圓滑,墻面要軟處理。大型玩具每天檢查一次,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時修復。
2.教師組織戶外活動要隨時觀察每個孩子。活動范圍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師的視線內,避免過于疲勞或保護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小班戶外活動時間或地點要與中大幼兒班分開。
3.幼兒使用的設備要穩固。桌椅板凳沒有毛刺,飲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針等銳利物品要放在成人專用材料柜內(儲藏室、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5.通過游戲形式,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逐漸使他們過渡到自我保護階段。
1.給幼兒投入的玩具要較大,防止誤把玩具當食物吃進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戶外活動時注意幼兒是否撿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發現要及時清除,防止幼兒把異物塞進鼻、耳中。
3.如發生異物進入耳、鼻、氣管事故,教師不要隨意采取措施,弄清情況后,再進行排除。如保健老師解決不了,應及時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立即通知家長。
4.每天晨午檢時要詢問孩子是否帶有異物,必要時應由教師集中保管。
5.幼兒睡眠時,值班教師要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觀察幼兒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進入氣管。
6.幼兒要在情緒穩定愉快的狀態下安靜進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誤入氣管。
7.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攜帶各種飾物。
1.兒童活動室內不準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滌劑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動室內,要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專用物品柜內。
2.培養幼兒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進的食品,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防止不新鮮食品入園。
4.所有藥品必須妥善保管。每個孩子帶的藥要寫上幼兒姓名和服用劑量。服用前,保健教師要仔細核對,防止誤服、錯服。
5.做好服喂藥交接記錄工作。如幼兒有異常情況和服藥反應要有明確記載,及時采取措施。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時家長要與教師見面,把孩子送到教師手里。固定接送人員,家長如遇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時應與班上老師提前聯系或書面委托。
2.門衛要堅守崗位,發現沒有家長帶領的孩子,不得出幼兒園大門。
3.戶外活動回班及交接班時,教師要及時清點人數。
1.錄音機、手提電腦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2.洗衣機用后及時斷電。
3.電源插座(尤其接線板)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4.經常檢查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一、門衛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園產的安全。
二、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活動室、寢室及幼兒園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來(家長、教職工或其他辦事人員)人員到我園辦事,登記后,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么事,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驍y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四、平時要關鎖好大門,不得讓幼兒擅自離園或讓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兒的出入,防止幼兒走失,中途有幼兒的親人來接幼兒,門衛值班人員要仔細詢問事由并作登記,還要與被接幼兒的當班教師核實,嚴禁幼兒誤接和丟失。
五、門衛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各種車輛進入幼兒園大門外,要保證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發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著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門及各道大門鑰匙,嚴禁亂放及丟失。
七、每天做好幼兒園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記錄。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園工作,并與值班教師進行交接。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班、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當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六、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對重點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內容要建檔登記,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
3、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并建立檔案。
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改正的及時改正,一時難以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1)各種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實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2)安全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暢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4)體育教學設施、學校建筑、運動場地、供水用電設備、食品衛生、重大危險源等安全情況。
(5)安全責任人、主管人、安全員的工作情況。
(6)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二、值班巡邏制度
為確保幼兒園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1、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學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3、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并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
4、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食堂食品衛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1.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幼兒園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要求,園長作為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作為重點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學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及設施。
3.明確責任,強化考核。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保健醫生做好每天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4.廣泛宣傳,普及衛生知識。普及衛生知識,通過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宣傳教育工作,并定期召開防控工作會議,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證每周有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做好人員密集場所的防范。教室、會議室、圖書室、科學探究室、音體室、多功能廳等人群較集中的公共場所,落實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內通風換氣。
(2)每天確保幼兒生到室外2小時活動時間。
(3)按規定做好消毒工作。
6.發現疫情,及時處理。學生如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通知其家長帶孩子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發現可疑癥狀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應急預案》隔離、報告,協助醫療部門救治,同時上報。并跟蹤隨訪接觸者,劃定專門的隔離區,做好消毒隔離工作,保護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消防知識管理課堂。
2、建設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法律責任。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符合規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幼兒園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爆物品,劇毒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練。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
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進一步強化幼兒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幼兒園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了解交通規則。
二、 嚴格落實幼兒園大門口安全值勤制度。幼兒園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并嚴格執行幼兒園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幼兒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教師值勤,疏導交通,提醒幼兒與家長手牽手出校園,并做好值班記錄。
三、在幼兒園門口和幼兒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四、 幼兒園要加大對教職工、入園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
五、園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幼兒園辦理登記手續。
六、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幼兒園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幼兒交通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七、幼兒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并責任落實到人。
(1)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顒油旰螅妩c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安全保衛制度(2)
一、安全保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離崗,不干私活,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對陌生人員進出校門,要認真詢問,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未經允許,嚴禁外來人員進校。
三、學校后大門要按時開閉,學校財物帶出校門,要憑有關處室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扣押。
四、學校財務處、庫房、微機室、圖書館等重要部門都要安裝保險安全門、窗上加防盜網,值班保衛人員時常巡查。
五、校外車輛嚴禁進入校園,若查實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用電、交通、飲食衛生、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舉行演練;若遇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應按時離校。若需到校者,事先個人申請,并經所在系部批準后報保衛處備案。
八、節、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員,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未經值班人員允許,禁止外來人員及學生進入校園,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九、對故意侵犯學校公物,在校內滋擾,影響教學和生活秩序的人員,除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及時上報各級領導,做好處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十、對校內的各種活動器材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以防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經發生,要及時送醫院救治,并做好家長及其他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處室加強對校園超市和學生食堂的安全監管。
幼兒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3)
為確保我園師生在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
應對突發事件,根據教育系統領導小組要求,特制定安全工作應
急預案。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炳春
成員:王文友、王倩
具體措施:
一、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前進行一次相關的主題安全教育。在活動過程中服從指揮,及時提醒、教育學生活動注意事項,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能力。
生。帶隊老師迅速將自己負責學生轉移到安全地方,并協助搶救
工作,及時清點學生人數,馬上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上級領導。
三、切實做好善后工作。
應急電話:
醫療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消防:119
幼兒園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學校大門、圍墻、 廁所、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筑設施的住用安全。
一、安全排查
組織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對幼兒園校舍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
二、隱患治理
對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隱患,及時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全面排危排險,確保幼兒園校舍安全。如出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及時書面報告教管辦,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立即上報。
三、校舍維修
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校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維修計劃應經上級部門同意批準。
四、有關要求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扎實有效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對園內校舍安全檢查工作責任不落實,整治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校舍安全是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保障,我園歷來十分重視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樹立“安傘第一,防范第一”、“學校安全無小事”的思想,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堅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不斷提高認識,嚴格管理,嚴密防范。
幼兒園白天、夜間值班制度(5)
為了加強對學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值班工作由政教處具體負責。值班領導代表學校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開展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值班時間內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人員協調處理,并報告值班領導;對需要答復又把握不準的,請示領導后再予答復;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三、值班人員督促學生會值周學生干部做好學生課外期間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四、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帶班領導請假,并向門衛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對當天當班期間的情況要按照要求做好記錄。并在周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五、實行值班考勤制度。學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處負責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作為對個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接待客人、接聽電話、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范,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信息暢通。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于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并迅速向帶班領導匯報。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視、勤觀察,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
4、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和學校日志,整理好當日值班臺帳。向值班領導及時
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總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幼兒園門衛值班制度(6)
一、 門衛值班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
六、當班時不準酗酒,嚴禁睡崗。
七、確保責任區衛生整潔,做到清潔、衛生、有序。
八、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管理,對向外拿運物品及其它可疑現象要認真檢查。
九、負責傳送報刊、書信、會議室開水的供應及院內車輛的停放工作。
十、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對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損失的,除按規定進行賠償、罰款外,對責任人員予以辭退。
十二、節日、雙休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準時交接-班,不得隨便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可事先在本科室人員內部調劑解決,并通知辦公室,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7)
組 長:趙華松
副組長:李炳春
成 員:劉淑欣 王 倩 王文友 李梅春 李金明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8)
一、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10元/次,曠工者60元/次。
二、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三、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500元/次。
四、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六、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七、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有事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準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九、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十、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認真備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
十二、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學期結束,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的,獎勵教師100元。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及地方防火安全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結合酒店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八、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入店防火安全培訓和考核,上崗員工必須掌握一般的防火、滅火知識及輕便器材的使用。
幼兒園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為保證幼兒園正?;顒又刃?,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7、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并安裝視頻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