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一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___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市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周轉資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每季結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五、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愿按《貸款辦法》第6條的規定,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11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它事項,按照《貸款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簽章各方各執1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萬元。
供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二
本合同作為年月日借款人與貸款人所簽借款合同的附加條款(后附原借款合同)。本合同簽訂完成后,原借款合同作廢。
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債權人):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急需向貸款人借一筆資金。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年月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元(大寫:)。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大寫),即(大寫:)。
第四條:按月結息(在簽訂本附加合同之前,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欠款人從未向貸款人支付過利息。此期間利息共計大寫:。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歸還此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15號,于年月日之前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十五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年月日)。
第七條:借款人將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交于貸款人作為抵押,并接受貸款人對借款用途的監督。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財產的抵押權。如抵押物不足以償還貸款人的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抵押其他財務,借款人應全力配合貸款人,直到抵押財務償清貸款人的全部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止。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3、貸款人在于借款人簽訂第一份借款協議時(此協議后附)已將全部借款(共計:大寫:)足額交付于借款人。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貸款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
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 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 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
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 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 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____(公章)
1.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 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 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 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并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 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 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 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四
借款合同書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五
典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當事人簽訂金錢借貸典權設定契約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貸主____________(甲方)以下列條件借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數收到。
第二條 本件借款還債期訂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不得請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條 本件借款償還地以甲方當時所居地為主。
第五條 乙方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將其所有下列不動產辦理典權設定登記予甲方。
記: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物門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構造: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地面層 _________平方米;二層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不動產所附帶的______、______、______等皆保持現狀。
第六條 甲方可按原狀使用前條不動產,從而獲取利益,然需負擔前條不動產的管理費用及一切稅賦。
第七條 本件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契約書正本兩份,經簽名蓋章后各執一份為憑。
注:不動產典權存續期限不超過三十年
典權人(簽字):_______ 出典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六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份。(略)
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相關拓展:動產質押合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借款合同電子版篇七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xx)滬二中民四(商)初字第51號
原告王某某。
委托代理人趙某,上海運籌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陳某,上海彤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江蘇華景投資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某某。
委托代理人竇世春,上海貝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王晨,上海市千方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星寶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某某。
被告池某某。
原告王某某訴被告江蘇華景投資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景公司”)、星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寶公司”)、池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10月1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審理期間,本院于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2月21日組織了證據交換,并于20xx年2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王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趙某、陳某、被告華景公司委托代理人竇世春、王晨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王某某訴稱:華景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向王某某借款合計人民幣34,950,480元,星寶公司和池某某作為擔保方對華景公司所借款項進行擔保,后王某某與被告華景公司就退還已購房屋和購房款一事達成調解協議,依據江蘇省灌云縣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被告華景公司應歸還王某某購房款人民幣70,731,384元,王某某、華景公司在隨后簽訂的確認書中約定仍繼續按照20xx年3月31日簽訂的《借款協議》來履行還款義務,即雙方同意將購房款轉為借款繼續履行權利義務,后王某某與華景公司、星寶公司、池某某(以下統稱“三被告”)在20xx年3月30日簽訂了《補充協議二》中明確約定華景公
司應于20xx年10月7日前將所欠王某某借款歸還給王某某,但約定日期到后經王某某催告華景公司無還款行為,因三被告均不履行還款義務,構成嚴重違約,為此,王某某將三被告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判令:一、三被告償還所欠王某某借款本金34,950,480元;二、三被告支付王某某投資補償費6,696,677元(上述數額為暫時計算得出,其中本金分為兩部分,6,200,480元從20xx年10月1日起算投資補償費,按照20xx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計算;2,875萬元從20xx年3月31日起算投資補償費,按照20xx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上述利率均應算至借款償付完畢之日止)。三、本案訴訟費用由三被告負擔。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釋明,為計算方便,王某某同意放棄部分訴訟請求,即對于借款本金6,200,480元的投資補償費僅要求從20xx年1月1日起算。
原告王某某為證明自己的主張,提供了下列證據:1、20xx年3月31日《借款協議》,以證明華景公司向王某某借款的事實。2、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法院出具的149份調解書,以證明華景公司應返還王某某購房款項的事實。3、《確認書》,以證明原告與華景公司雙方將調解書中的購房款轉為借款的事實。4、20xx年10月7日《補充協議》,以證明三被告應當歸還借款的數額。5、20xx年3月30日《補充協議二》,以證明三被告應當歸還借款的數額。
被告華景公司針對上述證據發表了如下質證意見:對證據1、2、3、4真實性均無異議。但《確認書》中已經明確,調解書僅作解除合同之用,不做他用,故王某某以此證明借款來源沒有事實依據。《確認書》中并無調解書載明的款項轉化為借款的約定,充其量只是華景公司再一次確認了借款。無論被告華景公司確認多少次,王某某方仍需要證明自己的借款資金來源,否則就是高額利息的貸款。王某某至今無法提供除1,149.9萬余元之外任何的借款資金來源。對證據5,華景公司認為該證據上加蓋的華景公司公章并不真實,而且在該證據上作為華景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池某某,在20xx年3月30日簽字時實際上已經不是法定代表人,當時的法定代表人為董某某。該證據上使用的張某某印鑒亦非華景公司預留的印鑒。
被告華景公司辯稱:1、本案不是“民間借貸”糾紛,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王某某、華景公司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應受法律保護。20xx年9月11日,王某某、華景公司自愿訂立《溫州商貿城預留房協議書》。約定:王某某預約購買華景公司座落江蘇灌云縣城溫州商貿城五號樓一、二層房間,面積5,892.34平方米,約定需要由王某某交納預約金1,065萬元。20xx年11月30日,王某某、華景公司補充協議將預留房由5號樓改為7號樓約15,000平方米。王某某先后于20xx年7月12號,9月11號,9月2l號
和08年5月15日匯款人民幣11,499,234元。至今王某某所購房屋還在。王某某、華景公司商品房買賣關系成立,王某某不能單方要求償還欠款,本案不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
2、王某某的訴請不能成立。(1)王某某、華景公司訂立商品房買賣協議,房子還在,若王某某毀約,也不應以欠款名義主張權利。(2)雙方協議約定若王某某放棄購房,按預約金33.2%支付投資回報和20%支付賠償金,按最高法院司法解釋違約金不超過損失30%的規定,王某某訴求除本金外只能主張30%的投資回報及賠償金。(3)王某某、華景公司在預留房協議之后五份補充協議中所約定王某某增加借款金額均未實際履行,答辯人也未收到約定的增加借款,補充協議不能作為權利憑據。(4)20xx年3月30日《補充協議二》上使用作廢法人印鑒,其真實性,合法性均不成立。綜上,請求法庭駁回王某某的不當訴求。
被告華景公司為證明自己的主張,提供了下列證據:l、20xx年9月11日王某某、華景公司簽訂的《溫州商貿城預留房協議書》,以證明王某某購買華景公司房地產。2、20xx年10月30日王某某、華景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以證明購買房由5號樓改為7號樓。3、20xx年9月至20xx年5月王某某四次匯給華景公司購房款計11,499,234元。4-7、補充協議及借款協議多份,以證明增加借款協議書,但未收到增加借款。8、華景公司在銀行的變更印鑒卡,以證明《補充協議二》使用的是變更前作廢印鑒,該證據真實性不成立。庭審過程中華景公司還提供了證據9即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法院調解筆錄一份,以證明在調解時王某某與華景公司并沒有約定具體的數額。
原告王某某針對上述證據發表了如下質證意見:對所有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證據3載明的數額有異議,實際上王某某支付的款項遠遠超過11,499,234元。一部分系上海迪昆天極化工有限公司轉來的,另一部分是王某某從其他公司取來的票據直接交給華景公司。由于時間久遠,并非保存所有的單據,另外,由于經過法院調解書確認,足以證明借款數額。調解筆錄沒有記載數字是正常的,因為使用于多個案件,實際上雙方的收據與買賣合同可以證明具體數字。
被告星寶公司、池某某經本院合法傳喚后,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發表任何書面意見。另案外人星寶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為池某某)委托代理人王新華(該公司員工)向本院陳述稱,據稱池某某被有關機關控制,無法聯系。目前去向不明。 經質證后,本院對于雙方均認可的協議與相關事實,本院認可其真實性。對于《補充協議二》,華景公司提到的印鑒更換,并不涉及《補充協議二》所涉及的公章。對于《補充協議二》所使用的華景公司公章真實性,盡管華景公司否認,但亦未提出鑒定申
請,而且華景公司在答辯時亦將該份協議作為自己的證據材料提供,并在庭審中援引該協議的條款來支持自己的觀點。據此本院認定《補充協議二》的真實性。
綜上,本院經審理查明以下事實:
1、20xx年9月11日,王某某、華景公司簽訂《溫州商貿城預留房協議書》。約定:王某某預約購買華景公司座落江蘇灌云縣城溫州商貿城五號樓一、二層房間,面積
5,892.34平方米,預留房總價為16,894,983元,預約金為10,650,000元。雙方還約定了交房前王某某可選擇獲得房屋或者放棄購房,并且約定了不同情況下的具體補償條款。20xx年11月30日,王某某、華景公司達成協議將預留房由5號樓1、2層改為7號樓約15,000平方米。
2、20xx年3月31日,王某某、華景公司簽訂《借款協議》,由王某某出借給華景公司款項,經借款、補款、結算后,華景公司欠王某某34,950,480元,對此雙方約定分兩期還款,其中20xx年9月30日歸還6,200,480元,20xx年3月30日歸還28,750,000元。如未歸還,則華景公司應按未償還數額以每日千分之1.5支付投資補償費。雙方另約定,該協議生效后,華景公司抵押給王某某的溫州商貿城部分商業用房11,847.96平方米退還給華景公司以投入市場銷售。此外,星寶公司、池某某對本協議的執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該協議由王某某簽字,華景公司、星寶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 3、20xx年,華景公司在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法院起訴王某某及其配偶蔡仲璋,理由是王某某、蔡仲璋未能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構成違約,要求解除合同。各方當事人于20xx年4月達成調解協議,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法院出具了149份民事調解書(案號為20xx灌板商初字第101-250號),內容為確認當事人之間簽訂的相應的149份合同解除,并由華景公司返還王某某、蔡仲璋相應的購房款共計70,789,207元。
4、20xx年5月4日,王某某與華景公司達成《確認書》一份,載明由于《借款協議》及調解書的履行,現雙方進一步確認,雙方《借款協議》中約定的借款數額及還款計劃不變,調解書僅作解除雙方合同的依據,不做他用。任何一方不得以調解書所確認的內容再向對方提出債權債務主張。
5、20xx年10月7日,王某某、華景公司簽訂《補充協議》一份,載明由于華景公司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協議》的款項,經王某某進一步補充現金后,雙方再次確定如下還款內容:1、華景公司應于20xx年4月7日歸還7,205,423元。2、原《借款協議》中第二筆即20xx年3月30日歸還28,750,000元不變。除此之外,原《借款協議》其他條款及擔保責任不變。擔保方星寶公司及池某某亦對此簽字確認。
6、20xx年3月30日,王某某、華景公司簽訂《補充協議二》一份,載明由于華景公司未能按時歸還《借款協議》的.款項,經王某某進一步補充現金后,雙方再次確定如下還款內容:1、華景公司應于20xx年10月7日歸還8,286,236元。2、華景公司應于20xx年9月30日歸還33,062,500元。除此之外,原《借款協議》其他條款及擔保責任不變。擔保方星寶公司及池某某亦對此簽字確認。
本院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以及雙方辯訴意見,庭審中華景公司亦認可本案系民間借貸糾紛而非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故本案爭議焦點可歸納為以下幾點,逐一分析如下:
1、本案《借款協議》所對應的借款本金是多少?
華景公司認為,本案借款的本金僅為1,149萬余元,王某某無法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資金流轉證據。而王某某認為,經過多次協議確認以及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借款金額已經明確,故借款金額應以《借款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確認金額為準,無需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本院認為,首先,本案的借款行為有一個歷史變化過程,王某某與華景公司之間從20xx年的房屋預約購買行為最終變更為借款行為。在這一過程中,王某某與華景公司簽訂了《借款協議》確認欠款金額與日期,明確載明了“經借款、補款、結算后”,另外,雙方當事人還簽訂了多份補充協議,并有法院調解書為證,華景公司現欲推翻,不符合誠信原則。其次,房屋預約購買行為以及資金流轉發生在20xx年,距今已經有5年,王某某未必能保留全部資金流轉憑證,故本院不能苛求王某某提供當時所有的憑證。再次,雙方當事人并非單純借款,原先的房屋預約購買行為實際上是一種投資,投資會有風險及收益。因此,還要適當結合20xx年至今的房屋價格變化因素來考慮借款本金的認定。雙方當事人從投資轉為借款時,結合雙方當事人關于“經借款、補款、結算后”的表述,即便本案中借款本金并非完全對應王某某所主張的34,950,480元,也不能推翻當事人在《借款協議》中的意思表示,即王某某的投資回報有可能轉化為了借款本金。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本院采信王某某的觀點,認定雙方在《借款協議》中確定的借款本金合法有效。
2、本案借款合同是否為企業借貸而無效。
華景公司認為王某某支付的大部分款項是通過上海迪昆天極化工有限公司轉來的,故構成企業之間借貸,應認定無效。王某某則認為,要根據合同相對性而不是款項流轉過程來認定借款的當事人。本院認為,款項的流轉僅僅是合同的履行行為,還要根據當事人之間締結合同的主體、內容來認定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從《借款協議》表述來看,借款系發生在華景公司與王某某之間,而未涉及上海迪昆天極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