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xié)議,簽訂簽訂協(xié)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一
乙方(受贈人):張忻,男,現(xiàn)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qū)號,身份證號為1401xxxxx734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甲方贈送乙方別克商務轎車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別克商務轎車壹輛贈送給乙方;車輛的車牌號為晉dxxx444,車輛顏色為灰色,發(fā)動機號為71xxx193,車架號為lsgdxxxxe008863。
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起進行車輛交割手續(xù),合同生效以前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以后車輛的債權債務及違法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中贈予的別克商務轎車自雙方簽字時在太原迎澤區(qū)交割,并在20xx年5月1日辦理完過戶手續(xù)。
三、合同生效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并于20xx年5月1日前辦理完畢,過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 渠繼峰
甲方: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二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
父親: _________ 兒子: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親: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父母與兒子關系。甲方自愿出資為乙方購買房產贈與乙方,并將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出資給乙方用于購買的房產并贈與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該購房款及房產。
該房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位于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產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產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參考詳細圖紙。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為出讓 。
該房產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一并贈與乙方一人。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并贈與乙方一人。
第二條:此房產所有房款和稅費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與開發(fā)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辦理此房產相關手續(xù)并取得該房產所有權證。
第三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及出售。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婚。根據甲方的意愿,甲方實際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的該套商鋪是甲方對乙方的一人贈與,并不贈與乙方的妻子。
第五條:甲方保留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出售該商鋪,甲方有權索要乙方出售該商鋪時的所有房款。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購房繳費單據(復印件有效)
2、房屋買賣合同書(復印件有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三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簽訂時間:
受贈人(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房屋概況
一、坐落位置:
二、面積與房間數(shù)量:
三、價值:
第二條贈與目的:
第三條本贈與合同(是/否)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所附隨義務是:乙方需保障甲方在該房屋的永久居住權,直至甲方去世或甲方自行放棄居住權。
第四條贈與房屋(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贈與物的:該房屋有銀行抵押。
第五條贈與房屋的交付時間、地點、方式:贈與房屋約定于年月日之前完成交付,雙方在該房屋內完成鑰匙、煤氣、電表等交付,并簽署交付清單。房屋實際交付后,雙方約定于年月日之前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本。本合同所涉贈與除雙方另行約定外,為(可/不可)撤銷贈與行為。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雙方應該在簽署本協(xié)議后,于年月日之前辦理合同公證事宜。
贈與人(簽章):受贈人(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四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汽車(應寫明該汽車的具體信息、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購買該汽車時的發(fā)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xù)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xù)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五
贈與者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贈與圖書事宜簽訂本契約,其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后記的圖書贈與乙方。
第二條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后記圖書交付與乙方。
第三條乙方將受贈的圖書陳設于乙方協(xié)會的閱覽室,并委任管理員。提供會員閱覽,保管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義務時,甲方可撤銷契約。
第五條乙方如欲解散協(xié)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理須遵照甲方的指示。
圖書標示:
全套____卷____冊____出版社發(fā)行
全套____卷____冊____書店發(fā)行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六
贈與人: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
贈與人根據自己的意愿,在沒有任何外界干擾的情況下,決定將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贈與人下列人員:
1.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大街_________號平房五間,房產權證號為:no:_________。
2.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街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樓公寓房一套。房產權證號:sh-no:_________。
3.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贈與人珍藏的圖書、字畫、古董共_________冊(幅、件)。清單附后。
4._________(受贈人姓名):贈與其贈與人所創(chuàng)辦的_________企業(yè)股份。贈與人擁有該企業(yè)的股份共_________股,占該企業(yè)全部股份的_________%。這些股份全部歸其所得。贈與人所擔任的董事長一職,由其擔任至屆滿。屆滿之后是否繼續(xù)擔任,由董事會決定。
以上條款,在贈與人正式簽字并公證之后生效。在本合同生效之后,由受贈人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xù)。贈與人給予應有的協(xié)助。登記費用由受贈人自負。
贈與人(簽字):_________受贈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贈與合同如何書寫篇七
所謂附義務贈與,是指受贈人負一定給付義務的贈與。史尚寬先生指出,附義務贈與,謂以受贈人對于贈與人或第三人負有為一定給付債務為附款之贈與①。因此,附義務贈與合同與一般的贈與合同最大的不同就是受贈人負有一定給付義務。這一“給付義務”在我國民法學界均稱之為“負擔”,我國《合同法》第190條明確規(guī)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在實踐的生活中因為贈與關系的復雜性,對于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存在著許多的爭議。
(一)相關概念的辨析
1.附義務贈與與附條件贈與。雖然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概念是明確的,但因為在實際運用過程中的混亂,以至于附條件贈與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附條件贈與指的是條件在贈與人一方的附條件贈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附義務贈與和廣義上的附條件贈與構成了種屬關系,而與狹義上的附條件贈與是一種并列關系。有學者這樣區(qū)分:“附條件贈與合同所附條件不成就時,贈與合同不生效,而在附義務贈與合同中所附義務的履行與否并不影響贈與合同的生效。②”可見這里的附條件贈與僅僅是指狹義的附條件贈與。
2.附義務贈與與目的性贈與。附義務贈與與目的性贈區(qū)別在于:第一,由于附義務贈與,在于使受贈人負有為一定給付之義務,因此如果其不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訴請履行或撤銷贈與;反之,目的性贈與,受贈人之行為并非義務,因此如果受贈人不為符合該目的之行為,贈與人無法訴請履行,只能主張雙方之締約目的無法達成,構成締約基礎喪失,而依不當?shù)美埱笫苜浫朔颠€贈與物。第二,義務是從贈與之財產中所為之給付,因此其給付通常是有財產價值之給付。反之,目的性贈與,受贈人所為之行為通常未必是財產上之給付。是以如果受贈人所應給付者與財產上之給付無關,而是勞務,則應屬非義務,而是目的性贈與③。
(二)附義務贈與合同的特征
贈與合同的義務并非雙務合同中雙方均須履行的義務,大多數(shù)情況下只是對受贈人使用贈與物的一種限制,但受贈人的履行行為不包括或不應是向贈與人支付某種利益。
1.義務是贈與合同的內容。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是贈與合同約定的受贈人應負的義務,是贈與合同的一部分,而非另外一個附隨于贈與合同的從合同。但贈與合同所附義務,并非贈與財產的對價,兩者之間不存在條件關系。
2.贈與所附義務是贈與履行后之義務。原則上贈與人履行其義務后,受贈人始有履行其負擔的義務。但當事人約定先由受贈人履行其義務的,是否為贈與,則主要看該義務是否與贈與財產形成對價,如果形成對價,則不為贈與合同。
3.受贈人的義務,可以是對贈與人本人的義務,也可以是對第三人的義務。如果不履行其義務的,不管是對贈與人的義務,還是對第三人的義務,贈與人有權要求其履行。
4.贈與所附義務,應當為有法律意義的義務。該種義務可以是作為的也可以是不作為的。
(一)義務性質的辨析
上述敘述已經說明了附義務的贈與合同的特征,但是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給予的無償性”和“合同的單務性”是贈與合同的本質特征。那么附義務贈與究竟是否因為其附加了一定的義務是否與其本質的特征相互違背呢?在此有必要闡釋附義務贈與合同中的“義務”。
對此問題學界存在著諸多的爭議,有學者主張“附義務贈與仍為單務無償合同”,認為“負擔不是贈與的對價,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不履行負擔為抗辯。原則上贈與人履行給付義務后,受贈人才發(fā)生履行其負擔的義務④”,因此其單務無償性質沒有改變。史尚寬先生認為“無償即不受任何對價,是否為無償,應視主觀決定之。縱令使相對人負擔多少之義務,如其負擔較其所取得之利益為微小,當事人不以為有對價之意義的,仍為贈與⑤”。
從學者的觀點中,筆者認為學者們對于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是贈與合同中的一種是作出肯定的回答的,其無償性的特征也得到了學者的肯定。但是參照國外先進立法,筆者卻發(fā)現(xiàn)了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那就是各國在司法實踐中卻按照合同的雙務性來解決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德國和日本即是如此。雖然如此,筆者仍贊同學者們的`觀點,即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具有無償單務性的特點,它是贈與合同中的一種形式。合同以當事人是否有對價關系之債務為標準,可以區(qū)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各當事人互負對價關系的合同⑥。更確切地說,雙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對于他方,互有債權債務而彼此給付為對價關系的法律行為⑦。也就是說,成立雙務合同,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當事人雙方互有債權、債務;二是雙方的債務必須成立對價關系。二者缺一不可,否則就是單務合同。盡管各國立法在制度的設計上突出了它的雙務性特征,但筆者認為這是為了實踐中操作的便利性,與理論中形成的觀點沒有直接的矛盾和沖突。更深入的研究我們發(fā)現(xiàn),在各國立法中,附義務的贈與合同的所謂的“雙務性”與真正的雙務合同存在著本質的區(qū)別:附義務贈與人沒有同時履行抗辯權,而僅僅能在自己履行后以受贈人不履行約定義務為由撤銷贈與。
筆者認為,這種的義務的主要作用與雙務合同的義務其所起到的法律意義是不一致的,此處“義務”是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贈與人任意撤銷權的行使,加重了贈與人對贈與財產的瑕疵擔保責任,從而實現(xiàn)了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利益的公平。
(二)“義務”的效力排除
義務內容是贈與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它的效力將直接影響附義務贈與合同本身的效力。所以并不是所有附加的義務都能夠成為贈與合同附加的內容。
第一,義務不應當是法定義務。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之間是并列的關系,當贈與人將法定的義務作為贈與合同中的義務加以約定時,筆者認為,這種義務的約定等于沒有約定。筆者認為此時贈與合同的其余部分繼續(xù)有效,即贈與合同為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或者變更其義務的內容。.com
第二,義務內容應當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違背公序良俗。雖然贈與合同中的附加義務與其他合同中的義務有所區(qū)別,但是義務的內容本身應當與其他義務一樣,遵循法律適當?shù)囊?guī)制。如果義務的內容損害到社會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有違公序良俗,則義務的內容應當是無效的。那么此時如何判定贈與合同的效力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贈與合同所附之義務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足以導致整個合同亦有違法之嫌者,無論其所附義務在性質上屬于停止條件抑或解除條件,贈與合同自始無效。如果違反公序良俗之義務尚未足以至整個贈與合同違法時,依《德國民法通說》“于附停止條件之情形,由于停止條件系合同不可分離之部分,故該不法義務將使整個合同不生效力。而于解除條件之情形,因解除條件具有不同功能”,故“合同雖部分無效,但是除去該部分亦可處理者,其他部分有效”之規(guī)定得以適用⑧。
第三,義務應當在合同形成之時可以履行。當贈與合同生效之后,發(fā)生義務不能履行之時則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的過程中就發(fā)生了義務不能履行的情節(jié)呢?筆者認為,此時合同無效。
附義務贈與合同相比較其他贈與合同,具有其獨特的復雜性。筆者參照學者們的研究成果,發(fā)現(xiàn)在附贈與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受贈人如何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二是受贈人的利益在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時如何得到保護?
(一)受贈人應當如何履行所附義務
從附義務贈與合同的特征中,可以得出受贈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并不構成合同的對價。一般而言,贈與合同中義務較之本身的財產價值是很微小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受贈人履行義務當然以贈與的財產價值為限。一旦所附的義務超過了贈與財產本身,其贈與合同的性質已經發(fā)生了變化,也就不再是贈與合同了。所以當超過財產價值限度時,受贈人可以拒絕履行超過部分的義務,當義務不可分時,受贈人可以拒絕履行,此時的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受贈人的利益在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時如何得到保護
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要求贈與人返還財產。這是贈與人依法保障自己權利的方式。但是如果受贈人依約履行了義務,而贈與人卻拒絕履行給付義務時,受贈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呢?學者們認為,贈與應當先履行贈與,然后受贈人才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性。但是在實踐中情形千變萬化,贈與合同作為無償合同,其本身具有著諸多的道德因素在內,如果強調必須先給付財產再履行義務,對贈與人而言,非常容易影響其積極性。
筆者認為英美法系國家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英美法系“允諾禁反言”成功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允諾禁反言是指:“于適當之個案或者情況下,使贈與人允諾或無償之允諾生拘束力,而得加以強制執(zhí)行之原則”。⑨該規(guī)則是基于信賴而產生的,成為非正式合同得到強制履行的基礎。由此,在附義務贈與契合同的情況下,受贈人因此信賴而履行了約定義務。盡管這樣的義務似乎不構成對價,但贈與人仍然要求履行其財產給付義務。這樣就把問題解決的方式提高到了法律精神的層面,不但在解決這個問題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解決其他法律問題時,方法本身也具有借鑒意義。
當受贈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之后,贈與人不履行約定的贈與義務時,此時就可將此單獨作為一個問題解決。筆者認為贈與人此時可以行使其法定撤銷權,但是受贈人可以就因為相信允諾人的允諾而產生的信賴利益遭受的損失要求贈與人賠償,尤其是受贈人為此蒙受了較大的損失而贈與人卻因此獲利的情形。
①史尚寬.債法各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138.
②費安玲.委托、贈與、行紀、居間合同實務指南.北京:知識產權出版.20xx.178.
③黃立.民法債編各論(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180.
④郭明瑞,王軼.合同法新論·分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65.
⑤史尚寬.債法各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5.
⑥黃立.民法債編各論(上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179.
⑦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3冊).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136.
⑧趙守東,徐旭.附負擔贈與合同性質辨析.邊疆經濟與文化.20xx(4).35.
⑨楊楨.英美契約法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x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