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合伙協議書合同合伙協議書二人篇一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伙開設 ,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總投資約為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為準,包含裝修、租金、設備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為出資。
合伙期間甲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人工商戶,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 合伙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余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后 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為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 入伙、退伙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合伙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采購;
3、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 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 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十條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
合伙協議書合同合伙協議書二人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二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各方身份狀況
合伙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合伙人出資方式、金額和繳付日期
單位:人民幣元
合伙人姓名
出資方式
出資比例
出資金額
繳付日期
第六條 合伙企業出資資本總額:
第七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2.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八條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某項事務的合伙人,如果不按照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有權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九條 合伙企業財務:獨立核算,聘請獨立財務人員進行財務核算
第十條 合伙企業財產
2.清算前:任何一方不得請求分割公司的財產
第十一條 入伙、退伙
1、入伙
2、退伙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或: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也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伙;
(1)合伙人終止、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
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債務時,退伙人應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合伙企業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后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后,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企業債務;
4、返還合伙人出資;
5、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解散清算后,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合伙企業經營資格終止。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約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合伙人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被視作違約
② 任何一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出資
③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責任使企業無法經營
第十四條 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如協商和調解無效,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準。若無異議視為合同之具體細節,隸屬于該合約。故如有違反,則視為違反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五年,從起至止,合伙期滿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各方簽章為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合伙人各執一份,另有一份由合伙企業財務部存檔。
全體合伙人簽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月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
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
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四)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五)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六)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經出資。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伙企業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伙企業應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
人,共 名;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業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
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合伙人退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
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
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
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
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1.合伙協議書合同范本
2.合伙經營合同范本
3.合伙合作合同范本
4.合伙創業合同范本
5.合伙租房合同范本
6.個人合伙合同范本
7.網吧合伙合同范本
8.普通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協議書合同合伙協議書二人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創辦合伙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名稱: 英文名稱: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開辦資金xx萬元,合伙人出資方式及比例:
xxx x 萬元 x%;
xxx x 萬元 x%;
xxx x 萬元 x%;
第四條 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所主任或者管理機構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6.依合伙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六條 本所設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會議選舉產生。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七條 本所設立行政主任一名。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決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選;
(三)決定本所分所、內部機構的設立和負責人;
(七)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
(八)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九)決定合伙人人會議認為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伙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十日內。經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議,可召開合伙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主任應當在已定合伙人會議日期三日前向全體合伙人送達書面會議通知,并注明會議內容。合伙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伙人應當對議定事項的記錄上簽字,指定合伙人負責保管,以備其他合伙人查閱。
第十一條 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三)第八條所列(六)、(九)項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 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主任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
第十三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沖突審查、年度總結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債務承擔方式、虧損承擔
第十四條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第十五條 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本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該項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并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后,積余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伙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余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伙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七條 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伙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攤,分攤后的合伙人對有過錯合伙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四章 合伙人變更
第十九條 入伙。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伙人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并履行“合伙協議書”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伙資本。
符合上述條件并申請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會議討論決定,并與新合伙人簽訂書面協議,報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須提前三個月向合伙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并報原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伙人退伙時應對合伙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占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并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原則和規定處理合伙財產: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5.合伙人退伙,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余利潤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對。
第二十一條 對合伙人的處理。
(一)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伙直到除名的處理。
上述處理并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經3名以上合伙人提議、過半數合伙人附議,合伙人會議應當對該合伙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伙人以外的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決權確定不信任該合伙人時,合伙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伙的決議,合伙人會議無須對該合伙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伙人申辯。
(三)當合伙人會議作出“勸其退伙”決議時,該合伙人應在15天內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按退伙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書面申請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合伙人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合伙人會議應當將其除名。
1.按除名時合伙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人民幣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應留置其可領取財產的20%,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如其行為可能對本所千萬財產損失的,合伙人會議有權增加該留置的比例和時間及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當時支付確有困難,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終止與清算。
第二十二條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二)本所的資產已不足10萬元,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三)合伙協議中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的;
(四)合伙人會議決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條 本所解散時,應當在15內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在機構成立起10日內通知未辦結委托事項的委托人和債權人。
第二十四條 清算機構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清理本所的財產,編制財務清算報表和財產清單,處理未了結的事務,清理債權債務,處置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等事宜。對剩余財產,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進行分配。當本所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對剩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算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合伙人會議及有關機關通過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所在清算期間,合伙人不得執業。本所的執業許可證及合伙人、聘用律師的執業證,應當上交原登記機關。未辦結的法律事務,由本所與委托人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合伙所清算結束后,清算機構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后,由本所主任簽名并蓋章,在15日內上報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同時將財務賬簿、業務檔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登記機關批準注銷后,原管理合伙人應當及時辦理稅務注銷手續。
第六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對合伙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本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并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伙人商定,具體條款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自本所批準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合同合伙協議書二人篇四
合作人:甲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原甲方經營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合股經營宗旨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責任。甲乙雙方應積極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系。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另一方所有;若則雙方都愿意繼續經營此店,則雙方無條件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并續簽協議或延長期限。
二、店實際總投資為人民幣元整。甲方出資人民幣元整,占股權%;乙方出資人民幣元整,占股權%。雙方出資期間:簽訂協議后3天內50%到位,裝修過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權負責店的前期裝修、啟動、正常營業等日常經營管理,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店鋪正常營業的總投資預算方案、結算清單。
四、甲、乙雙方都不得違反雙方認可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共同研究制定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任何一方違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應賠償對方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分紅方法:雙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個人承擔的稅金由個人自己申報交納。
六、違約處理: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并賠償產生的一切損失。
七、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均須根據投資比例承擔虧損額,及時把虧損補上。若任何一方出現連續3個月不把虧損額補上,則不補償虧損額的一方的股權作自動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同時必須承擔相應股權比例的債務。若連續虧損3個月以上,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乙方有權享有與甲方同等權力參與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九、甲、乙雙方對店鋪財務共同協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財務監督權。雙方共同協商決定店鋪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業務經營方式,利潤分配等。
十、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美容院的店面,貨物及流動資金。
甲方:乙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合伙協議書合同合伙協議書二人篇五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