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伞O旅媸俏医o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一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標的、數量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人民幣 ( )
二、質量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gb/t9846.3-88執行及其相關規范標準執行。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按照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規定執行,法律及規范沒有規定的,按產品質量證明書的質量保證期限為準。 四、隨貨必備的技術資料:甲方應提供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范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產品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蓋公章。
五、標的物所有權和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轉移:送達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簡稱“乙方工程”)現場驗收合格時轉移。
六、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實際合格數量驗收。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甲方送貨至乙方工程施工現場,運輸費用及上下車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指定收貨人為 ,結算票據以其簽字為結算依據。
八、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現場5日內檢驗完畢,標準按合同第二條執行;乙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有權將產品送國家相關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有關檢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驗不合格,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九、結算方式、時間及付款
9.1 若所購貨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能夠在簽訂本合同時確定詳細數量和金額的,自貨物按本合同約定交驗給乙方后,每月20日甲乙雙方進行對賬,對賬結束后10日內支付上月貨款的 %,余款在用磚結束后兩個月內付清。
9.2.1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及材料保管人員辦理上述材料結算單,并由甲方簽字,甲方每次供材料達到 10 萬元(大寫:壹拾萬元整)時支付材料款的70%,尾款到本項目外墻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之后1個月之內結清剩余款項。甲方提供稅務發票后,10日內乙方支付款項。
9.2.2雙方其他約定: 檢測送檢費用由甲方自理。
9.3甲乙雙方的材料結算書須加蓋乙方或乙方授權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業主拖欠工程款導致乙方不能按約支付甲方貨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追索業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發現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和供貨時間等不符合合同規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單方解除權,并可繼續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反合同、報價表或投標書約定提供產品,或提供不合格產品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有權要求退貨并收回已支付的貨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時應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和請求付款的書面申請,否則,乙方有權暫緩支付貨款并且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1.3甲、乙雙方每一次結算后,雙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后在6個月內未按時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后支付貨款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擔未按約付款額度每年4%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15.1甲方保證對其所供應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權、他物權和知識產權的追索,擁有合法的經銷權或特許經銷權,否則甲方將承擔因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15.2甲方聲明: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已經知悉本批貨物將用于乙方承建的 ,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給該乙方工程項目造成的損失、乙方對建設單位承擔的賠償金、因涉及訴訟或仲裁而支付的訴訟或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15.3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電 話: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二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物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如下標準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物的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國家/行業標準對標的物包裝方法沒有規定的,出賣人應采取通用的、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第六條
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使用保養說明、技術指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等)、配件、工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及包裝方式:。 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為出賣人送貨,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包括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等),并經買受人檢驗合格的,方為正式交付。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點:。
第七條 第八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正式交付時轉移;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正式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標的物交付時,買受人按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在檢驗中發現標的物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等事項不符合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提出異議和處理方法。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異議后3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方法。 出賣人和買受人對標的物檢驗時間、方式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第十條
標的物為需要安裝和調試的成套設備的,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要求的時間、地點完成標的物的安裝、調試。 標的物的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買受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第十二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內,買受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標的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出賣人應及時予以維修、更換,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及時維修、更換標的物的,買受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逾期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出賣人違約;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是買受人違約。
2. 因出賣人違約導致買受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全部經濟損失。
3. 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收該部分貨物或拒付該部分貨款;出賣人應負責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買受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三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標的、數量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人民幣 ( )
二、質量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gb/t9846.3-88執行及其相關規范標準執行。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按照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規定執行,法律及規范沒有規定的,按產品質量證明書的質量保證期限為準。 四、隨貨必備的技術資料:甲方應提供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范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產品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蓋公章。
五、標的物所有權和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轉移:送達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簡稱“乙方工程”)現場驗收合格時轉移。
六、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實際合格數量驗收。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甲方送貨至乙方工程施工現場,運輸費用及上下車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指定收貨人為 ,結算票據以其簽字為結算依據。
八、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現場5日內檢驗完畢,標準按合同第二條執行;乙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有權將產品送國家相關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有關檢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驗不合格,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九、結算方式、時間及付款
9.1 若所購貨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能夠在簽訂本合同時確定詳細數量和金額的.,自貨物按本合同約定交驗給乙方后,每月20日甲乙雙方進行對賬,對賬結束后10日內支付上月貨款的 %,余款在用磚結束后兩個月內付清。
9.2.1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及材料保管人員辦理上述材料結算單,并由甲方簽字,甲方每次供材料達到 10 萬元(大寫:壹拾萬元整)時支付材料款的70%,尾款到本項目外墻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之后1個月之內結清剩余款項。甲方提供稅務發票后,10日內乙方支付款項。
9.2.2雙方其他約定: 檢測送檢費用由甲方自理。
9.3甲乙雙方的材料結算書須加蓋乙方或乙方授權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業主拖欠工程款導致乙方不能按約支付甲方貨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追索業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發現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和供貨時間等不符合合同規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單方解除權,并可繼續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反合同、報價表或投標書約定提供產品,或提供不合格產品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有權要求退貨并收回已支付的貨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時應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和請求付款的書面申請,否則,乙方有權暫緩支付貨款并且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1.3甲、乙雙方每一次結算后,雙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后在6個月內未按時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后支付貨款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擔未按約付款額度每年4%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15.1甲方保證對其所供應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權、他物權和知識產權的追索,擁有合法的經銷權或特許經銷權,否則甲方將承擔因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15.2甲方聲明: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已經知悉本批貨物將用于乙方承建的 ,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給該乙方工程項目造成的損失、乙方對建設單位承擔的賠償金、因涉及訴訟或仲裁而支付的訴訟或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15.3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電 話: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四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就甲方購買乙方建筑周轉材料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一、采購內容:寶晨租賃站現有所有建筑周轉材料(詳見附件清單),堆碼廠房、辦公場所使用權3年。
⑴、⑵總價合計: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以轉帳方式支付乙方首期款 萬元(大寫: ),余款 萬元,(大寫: )乙方同意甲方無息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四、采購前企業的虧損和債權債務的處理: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不得毀壞堆碼場地、辦公場所的建筑物原貌和使用性質 ;
(二)乙方:
六、違約處理: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違約不能提供承包方承包建筑周轉材料和場地堆碼、辦公廠房使用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所造成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金給甲方,并全額退還甲方已付首期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雙倍賠償金給乙方。
七、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提請仲裁裁決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五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建筑材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級替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陽信水落坡文化創意中心
2、2陽信縣水落坡鄉辛馬村
第二條、乙方工程建筑所需的水泥、沙子、石子、粘土磚全部從甲方購買,如甲方無法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型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乙方根據工程進度,所需的建筑材料分期分批向甲方購買。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的建筑材料,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2日內將乙方所需材料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乙方指定專人對甲方材料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第四條、以上所需建筑材料價格如下:
第五條、質量標準:乙方使用的建筑材料應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區級質量管理部門檢測并出具檢驗報告,承擔其費用,經檢驗合格則可使用,乙方在收貨后三日內未將貨物送檢或將貨物投入使用的,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
第六條、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沙子墊資300方一次性付清,石子墊資300方一次性付清,水泥墊資200頓一次性付清,粘土磚墊資20萬片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建筑材料款,則乙方應賠償所欠款的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并追要貨款,未到的其債務視為到期,乙方應立即支付全部的貨款。
第七條、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供貨方(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貨方(公章): 需貨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六
2010年10月份,福建省寧化縣的被告張權向江西省石城縣的原告孔明購買了一批碎石,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履行中,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原告經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江西省石城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償付貨款。案件受理后,被告張權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原、被告簽訂的買賣合同雖然沒有約定履行地,但實際交貨地點是福建省寧化縣,根據《民訴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該案應由被告住所地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管轄。
【分歧】
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裁定移送被告住所地的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審理。原、被告之間沒有書面合同,沒有約定合同履行地,對交貨地點也各執一詞,根據《民訴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管轄司法解釋規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應駁回被告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由江西省石城縣人民法院審理。根據《民訴法》第24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管轄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但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3項“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的規定,接受貨幣一方是原告孔明,其住所地在江西省石城縣境內,故石城縣人民法院對本案也有管轄權。原告起訴屬于選擇管轄,應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審理。因而應當駁回異議。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一、從買賣合同案件管轄權法律規范的發展來看。最早,《民訴法》第24條“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規定過于原則和粗淺,司法實踐中,法官在確定合同履行地時難以操作。其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關于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意見,對買賣合同案件管轄權作出了較細的規定,但仍然不能解決司法實踐中亂爭管轄權和法院之間互不管轄的現象,到了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法發[1996]28號司法解釋,對買賣合同(當時稱為購銷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為人民法院審理管轄權爭議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上述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從來沒有將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這個法理上的合同履行地作為確定管轄權的依據的履行地。但《合同法》頒布后,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通說認為,貨物買賣合同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義務的地點,應該包括“交貨地點”和“付款地點”兩個方面。合同法是以實體法規范對付款履行地作出了明確規定,因而,其條文中有關履行地點的規定應當作為確定管轄權的依據。
二、從實體法與程序法規范的內容來看?!逗贤ā冯m然主要是規定實體權利義務,法學分類中有實體法和程序法之分,但縱觀我國立法機關制定的民商事法律的相關內容,并非上述簡單的分類。事實上,我國的民商事法律,不能簡單地把某個部門法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沒有絕對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在程序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實體法規定起到對程序法“法律真空”、“法律漏洞”的補充。民商事訴訟是實體法和程序法共同作用的結果。所以有關貨物買賣合同訴訟案件管轄問題,如果離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無法談買賣合同案件的訴訟管轄。本案中,當事人對買賣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有關程序法也沒有作出規定,《合同法》以明文形式加以規定,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的履行地,為人民法院確定管轄權爭議提供了法定依據。
三、從法律適用的效力來看。《合同法》規定的效力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履行地方面的有關解釋,要優先適用。因為本案是口頭買賣合同,因其本身特點,決定其不可能約定合同履行地(主要是難以證明履行地和交貨地點)。而最高人民法院[1996]28號的解釋規定,口頭合同不以履行地確定管轄權。所以,因口頭合同而引起的拖欠貨款糾紛,更應該適用《合同法》第62條第3項的規定,確定合同的管轄權。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七
第一條質量標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標的物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如下標準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標的物的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國家/行業標準對標的物包裝方法沒有規定的,出賣人應采取通用的、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第四條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使用保養說明、技術指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等)、配件、工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及包裝方式:。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為出賣人送貨,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出賣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包括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等),并經買受人檢驗合格的,方為正式交付。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點:。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正式交付時轉移;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正式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八條標的物交付時,買受人按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在檢驗中發現標的物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等事項不符合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提出異議和處理方法。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異議后3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方法。出賣人和買受人對標的物檢驗時間、方式的其他約定:____。
第九條標的物為需要安裝和調試的成套設備的,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要求的時間、地點完成標的物的安裝、調試。
第十條標的物的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買受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內,買受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標的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出賣人應及時予以維修、更換,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及時維修、更換標的物的,買受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出賣人逾期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出賣人違約;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是買受人違約。
2.因出賣人違約導致買受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全部經濟損失。
3.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收該部分貨物或拒付該部分貨款;出賣人應負責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買受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的管轄篇八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1、買賣合同履行地問題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 同履行地;僅 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2)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承攬合同履行地為承攬方所在地;
3、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