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是演講者根據幾條原則性的提綱進行演講,比較靈活,便于臨場發揮,真實感強,又具有照讀式演講和背誦式演講的長處。我們如何才能寫得一篇優質的演講稿呢?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演講稿模板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一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二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三
親愛的同學們、敬愛的老師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們要談的是如何嚴于律己,做一名遵紀守法的中學生。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那么,遵紀守法是什么呢?我特地查了詞典。現代漢語規范詞典上的釋義是這樣的:遵守紀律和法律、法令。聽起來很遙遠?不,遵紀守法離我們很近。每一天,我們可能都面臨著是非選擇,今天作業有一道題不會,我是直接抄同學的,還是認真復習,自己解決?經過十字路口,是停下腳步、遵守交通信號燈,還是快步搶行闖紅燈?看到地上有紙屑,是抬腿跨過,還是低頭拾起?看到別人有困難,是熱心相助,還是冷漠不理?……事實上,舉手之間,有善惡美丑,點滴之中,見是非榮辱。對于我們中學生來說,就是要嚴于律己,從一點一滴做起,從每件小事做起,現在你身上的校服,是嚴于律己,考場上的安靜,是嚴于律己,課堂上同學們對老師的尊重,遵守課堂紀律,也是嚴于律己。我們的身邊,也從來都不缺乏學習的榜樣:我們的老師早早到校,從不遲到早到,即使生病了也堅守崗位;我們的同學按時上學,認真聽講,遵守課堂紀律。
那么怎樣才能嚴于律己、做一名遵紀守法的中學生呢?非常簡單也非常容易,作為一名xx人,遵守《學生守則》,遵守校規校紀,上課好好聽講、作業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每一件事情都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及時完成。所以說嚴于律己、遵紀守法其實很簡單,并不需要自己做出多大的犧牲,認真按要求做好每一件事情就可以了。當然啦,還要遵守校外的規矩,遵守社會的道德和國家的法律。
也有同學認為要追求個性化,認為嚴于律己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嚴于律己。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游,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么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學校如果沒有校紀校規,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校不可無紀。同學們,讓我們以遵紀守法為榮。我相信,只要對生活做一點小改變,認真做好每一件事,嚴于律己,就可以成為一名遵紀守法的xx中學生!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四
隨著祖國的日益發展,社會上那些不良行為也時時發生。作為為21世紀的小學生,我們要懂得"遵紀守法"。所謂的"遵紀守法"也就是遵守紀律和法律制度。作為新世紀的人才,就應該人人爭作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小學生是祖國的希望與未來,我們應該處處重視學校、社區、社會、國家的紀律和法律,不可視而不見,要有一種嚴于律已,決不違反的態度。把違反紀律當做一種可恥的行為。
除了遵紀,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會受到別人的欺負,或是走上不軌之路。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些和我們現實生活密切聯系的法律知識,掌握一些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條文,并用法律緩解糾紛、矛盾。
在生活中有許多不遵紀守法的事情。例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破壞公共財產、打架罵人、欺負弱小......假如這些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決不能袖手旁觀,要及時的加以勸阻,承擔起一個小學生應盡的責任。
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有一個初二的中學生,他小學時成績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戀上了網吧,不能自拔,成績直線下降,還學會了打人、罵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監獄。當人們問他時,他后悔地說:"當初我沉迷于網絡,就感到殺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殺一個人就能拿到一些錢......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網絡啊!"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上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掉一個人啊!
還有一次,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見一些人違反交通規則。比如有些人為了方便,不管紅燈還是綠燈,也一樣沖過去。"紅燈停、綠燈行",這些交通規矩,沒有人不知道。我想:這跟一個人的素質高低有著密切的聯系啊!這些闖紅燈的人,他們小的時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學校的規章制度的。
像這樣的事在當今社會上隨處可見,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這些只是沒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觸犯法律條文的才算是違法亂紀。知榮明恥,既是維護道德的防線,也是一種精神動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們應該要引以為戒。
不能光憑紙上談兵,要從日常生活做起。比如:關心體貼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時候,能主動熱情地給予幫助和照顧,急人之急,幫人之苦,憂人之憂,救人之危,以幫助別人為快樂;當你走過衛生角,隨手撿起掉在地上的紙屑;當你經過講臺,隨手將零亂的講臺整理好;當你穿過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的成長,為了我們的美好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已,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小學生吧!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五
各位領導,同道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由于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于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夸大“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
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遵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盡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六
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做一名遵紀守法的中學生》。
這幾個星期以來,學校周邊出現了一些不安定的因素:主要表現在個別學生騎自行車搭載同學,有極少數同學與社會或外校不良青少年接觸、交往,更為嚴重的是同學之間因小矛盾引發嚴重的打架事件等等。這些不良因素的出現,對學校安全敲響了警鐘,甚至直接危及到學校師生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針對學校周邊出現的治安安全隱患,德育處及時出臺了一些應急的措施,并對校園周邊路段實施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成立了應急小分隊和整治行動值周小組。學校領導和各年級長以及部分老師在放學時間參與巡查。由于措施得力和行動迅速,及時遏制了校園周邊不良現象的再度發生。
為了確保學校周邊的安全,保障師生人身及財產的平平安安,學校重申:校園周邊一旦出現不良人員,公安機關將出動警力予以打擊,如學校發現有我校學生同這些不良人員私自接觸、交往,學校將對這些違紀的同學做出勸退或轉學處理。同時學校也希望同學們如發現周邊有違反紀律的學生應及時報告給老師和保安人員,學校將對這些舉報的同學大力表彰和獎勵。
同學們:今天你們能夠成為深圳特區的一名中學生,能夠成為深圳市松泉中學的一名學子,能夠在漂亮的校園內讀書和同學們愉快的交往,應該珍惜并引以自豪和驕傲。更應該以“在校做一名好學生,走出校門做一個好公民、到家做一個好孩子”的新三好要求,從嚴要求自己。同時還要做到:
1、善交益友、不交損友。
要與正直、誠實守信、能夠幫助自己上進的人交朋友,不要對自己道德品行產生不良影響的人交朋友。
2、注重儀表、自尊自愛。
保持個人整潔、講究衛生、舉止文明按規定穿著校服,這樣才能符合一名中學生的身份。
3、禮貌待人、誠實守信。
平等待人,與人為善;同學之間互相尊重、團結互助,理解寬容;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負同學,不戲弄他人。遇見老師主動行禮、問好。
同學們:今天你們以松泉為榮,明天松泉以你們為榮。我充分相信:在松泉的三年,只要大家認真學習,按成人、成才、成功的方向努力,你們一定會創造出燦爛而美好的未來。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七
各位老師、同學:
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嚴以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無論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于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個國家,小到一個集體,一個個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都必須在法律的范圍里進行。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
曾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世紀的小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善于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當然,對于同學們來說,現在更為重要的是遵守校規、校紀。作家柳青曾說,“人生的道路很漫長,但緊要處往往只有幾步,特別是在人年輕的時候。”同學們正處在中小學時期,正是各種良好行為習慣形成的關鍵時期。如果堅持按照《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嚴格要求自己,天天堅持,時時提醒,日積月累,就會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而良好的行為習慣可以轉化為一個人內在的性格、情操,將會使我們成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這會影響我們一生的發展。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因此,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改變不良習慣,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好學生!
“播種行為,收獲習慣;播種習慣,收獲性格;播種性格,收獲品德;播種品德,收獲命運。”愿同學們每個人都能嚴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收獲堅毅的性格,收獲高尚的品德,最終在未來激烈的競爭中把握自己的命運!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八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九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早上好!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談起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起,都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們的生命和財產才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應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律同行?有同學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可以說:不是的!法律離我們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現象有呈上升勢頭,而且犯罪的一般是18歲以下的在校學生。根據來自中國青少年違法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內,青少年違法犯罪總數已經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由于犯罪,給他們以后的人生帶來了極大地危害。比如:案件一:某中學兩名高一學生,在班級打掃衛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將另一位的毛衣撕開一個小口,兩名學生互相推拉爭執。老師將他們帶回辦公室進行勸導,兩人均表示和解。誰知放學后,在其他三名同學慫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學再次追上對方要求賠償,對方不答應,兩人扭打在一起。廝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學手握借來的小刀揮動捅插,被插的同學頸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案件二:某市一中專學校經常發生偷盜案件,后被警方破獲,抓獲的14名案犯中有10名是在校學生,為首的兩個也是該校之前已經開除的學生。
作為中學生的我們,我們的任務是學習,想好好的學習,前提必須要遵紀守法,而遵紀是基礎。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從小都是嬌生慣養,爭強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響,“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為“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違法就行”,那就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后悔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個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后,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學們,要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就要從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學法。通過學習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我們廣大的青
少年只有學習了法制知識,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夠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規是神圣的。我們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護下自由飛翔。
違法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廣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邊緣線。
三、用法。法制法規無處不在。它像我們身旁的騎士,時刻保護我們。我
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制知識來保護未成年的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運用我們手中的法制法規,保障我們和我們身邊的人。
同學們,在21世紀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中,我們不僅要重視科學文化素質,更要培養高尚的道德修養。有了法律,我們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們攀登的腳步會更加堅實。
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與法律同行!我的講話完畢,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十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 “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遵紀守法演講稿800字篇十一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 “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