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賃合同中,雙方可以約定租金支付方式和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范文僅供參考,具體的合同內容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一
租賃合同是指使用權的一方出租給另一方,合同的作用是為了保證雙方的利益,以下這份【養雞棚租賃合同】是文書幫提供參考。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廠房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甲方出租的雞場坐落地址:
位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并保證該雞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雞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雞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雞場的,則應在租賃期滿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 甲、乙雙方約定,該雞場每年租金總計為
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整)。
2. 乙方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整)。直至合同結束為止。
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幣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1. 甲方將雞場交給乙方后,自愿將雞場內原有設備免費供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損壞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2. 甲方將雞場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舊豬舍。
4. 租賃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理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設備。
1. 水電費: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由甲方繳納)
2. 若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1.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中可能遇到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2. 乙方盡可能協助甲方享有相關的政策優惠。
3. 若上述問題不能得到及時根本的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1.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不得將雞場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在合同結束后,若甲方將雞場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雞場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 租賃期間,若雞場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間,若雞場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雞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杭州( 農用地、 商住地、工業地)仲裁委員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共貳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印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印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土地及雞舍租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達成本合同協議。
甲方將位于:共計畝(含雞舍)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養殖和綜合使用。
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公歷為準)。
1、租賃土地和雞舍所有權屬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水源、電源及交通,水、電按農業規定價格收費。
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4、合同期間,租賃土地及雞舍甲方不得擅自回收,否則要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5、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適時對雞舍維修。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租金,交納的時間:月日,租金為每年共計(大寫:元整)。
2、租賃期間內,乙方有轉租權,但若轉租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要嚴格遵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簽字:年月日
證明人:年月日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經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征收營業稅,不征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稅;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營業稅。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第四條關于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因此,對融資租賃業務如何繳納印花稅,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對經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其實質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依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稅,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一。
3、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四
乙方(承包方):
為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租用范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
東至;南至;西至;北至,總面積為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為準)。
第二條租用年限。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群眾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4、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照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五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土地及雞舍租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達成本合同協議。
甲方將位于:共計畝(含雞舍)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養殖和綜合使用。
租賃期限為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公歷為準)。
1、租賃土地和雞舍所有權屬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水源、電源及交通,水、電按農業規定價格收費。
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4、合同期間,租賃土地及雞舍甲方不得擅自回收,否則要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5、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適時對雞舍維修。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租金,交納的時間: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為每年共計(大寫:______元整)。
2、租賃期間內,乙方有轉租權,但若轉租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要嚴格遵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證明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六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范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為__50___年,即從__20xx__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xx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計___50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表):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七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于景區建設和景觀,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月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并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補償方案參考)。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或授權代表):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的土地,面積畝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七、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九、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一、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九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妥善保管租賃物也是承租人的主要義務之一。保管的義務源自于承租人對租賃物享有的是占有和使用權,租賃物的所有權并不是承租人的,是他人的財產在承租人手中,才產生了保管的義務。承租人在使用完畢后,最終要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返還時的租賃物應當符合租賃物在使用前的狀態或者是性能,承租人就一定要妥善保管租賃物,妥善保管也有利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充分使用。何為妥善保管,在國外的法律中叫做“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意大利民法典叫做“奉行善良家父般的勤謹注意”。通俗地說,就是要把該租賃物當成自己的財產加以保管。承租人的保管義務應包括幾個內容:
1、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所要求的方法保管租賃物
如租的是機器設備,就應將其放置在廠房里,而不應露天擺放。租賃物是電腦的,在使用后關掉電源開關等等。
2、按照租賃物的使用狀況進行正常的維護
3、通知和協助
當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時,應及時通知出租人,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壞的蔓延或損失的擴大。有時租賃物發生故障來不及要求出租人維修,如果承租人有能力,也有可能先行對其進行維修,承租人應當先行維修,維修的費用由承租人先墊付,之后可向出租人追償或者在租金里扣除。絕不能因為維修義務是出租人的,就對租賃物坐視不管,這樣就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
承租人如果違反該項義務,沒有對租賃物妥善保管,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于其他允許使用租賃物的人的行為造成的租賃物的損壞的,承租人也應承擔責任,因為第三人使用租賃物是經承租人許可的。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條文義解釋:本條是關于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賃物的義務的規定。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占有租賃物的,有妥善保管租賃物的義務。此種義務是基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產生的。從表面上看,承租人并不是租賃物的所權人,沒有必要維持租賃物良好狀態的義務,但是為了維護真正的所有權人的利益,必須規定承租人的保管義務。承租人在使用完畢后,最終要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返還時的租賃物應當符合租賃物在使用前的狀態或者是性能,承租人就一定要妥善保管租賃物,妥善保管也有利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充分使用。
本條中的“妥善保管”應該理解為“善良管理人的義務”。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去保管租賃物。所謂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就是要像保管自己的財物一樣保管出租人的租賃物。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應當保持其收益能力。
承租人的保管義務除了包括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所要求的方法保管租賃物之外,還有以下的從屬義務:
1、通知義務。當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時,應及時通知出租人,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壞的蔓延或損失的擴大。承租人的通知義務的構成要件包括:
(1)必須出現了應為通知的事項。例如,租賃物出現了需要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第三人就租賃物主張權利等。
(2)出租人不知道該事項。如果出租人事實上已經知道該事項則出租人沒有必要維持該事項。
有時租賃物發生故障來不及要求出租人維修,如果承租人有能力,也有可能先行對其進行維修,承租人應當先行維修,維修的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之后可向出租人追償或者在租金里扣除。絕不能因為維修義務是出租人的,就對租賃物坐視不管,這樣就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
租人進行賠償。
使用租賃物的人包括共用人和次承租人。
第二百一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釋義】本條是關于出租人交付租賃物的義務和對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2、出租人對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買賣合同中的一個重要的法定責任,它是指出賣人就出賣的標的物的瑕疵應承擔的責任。包括物的瑕疵擔保和權利的瑕疵擔保。租賃合同同買賣合同一樣都是一種有償合同,其合同標的都是特定的物,有一定的共性。因此,在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要求也同樣適用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的瑕疵擔保責任。由于租賃合同轉移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權,而承租人租賃財產是為了使用和收益,因此,在租賃合同中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主要是物的效用的瑕疵擔保,即出租人應保證租賃物具備應有的使用價值。例如,電腦能夠正常地設定程序、進行文字編輯和處理以及上網使用;電冰箱能夠正常地制冷起到儲藏作用等等。一般來講,承租人訂立合同時,知道租賃物有瑕疵的,出租人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承租人無權要求出租人進行維修,減少租金或解除合同。但在特殊情況下,即使承租人知道租賃物有瑕疵,出租人也要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即本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本條規定出租人對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在合同履行的兩個階段都有要求:
一是在租賃物交付時保證交付的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具有品質完整的使用價值,使承租人能夠正常使用。
二是在租賃期間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在租賃期間如果租賃物本身出現問題,承租人請求出租人進行維修時,出租人應對其進行及時地維修,以保證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出租人如不能及時予以維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的費用應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時,承租人有權請求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釋義】本條是關于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承租人的請求權的規定。
本條規定的是在承租人已盡了善良管理人的義務的情況下,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租賃物的毀損、滅失的,承租人享有何種權利。
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有下列幾種情況: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
不可抗力的條件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如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由于發生洪水,大水沖進房屋,使屋內的墻皮脫落,這種損壞是承租人難以克服的。按照本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免責的事由,因此,在出現不可抗力時,租賃物毀損、滅失了,承租人不承擔責任。
2、因意外事件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
例如承租人租用汽車在路上正常行駛,被一違反交通規則的汽車撞壞,經過認定承租人本人無過錯,汽車的損害是由于第三人的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造成的。
3、因出租人不履行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
例如承租人租賃的房屋,由于雨季下雨太多出現屋頂漏雨,承租人要求出租人進行維修,但出租人遲遲不予維修,最后導致房屋倒塌。倒塌的原因就是出租人沒有對房屋進行及時的維修。上述前兩種情況,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是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無過錯,既不可歸責于承租人,也不可歸責于出租人,而出現了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維護哪一方當事人的利益,是法律所要解決的問題。按照民法上的一般原則,對物的風險責任是以誰享有所有權為標準的,即所有權人承擔對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本法在買賣合同中規定了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責任交付后轉移至買受人的一般原則。在租賃合同中,多數情況下,出租人是租賃物的所有人至少是可以支配租賃物的人,當發生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的情況,租賃物毀損、滅失了,這個風險責任應當由出租人來承擔。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四條法本法分則或者其他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十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
協議書。
)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_____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十一
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合同簽訂時間在前的承租人主張后租賃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租賃合同之一已實際履行,其他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主張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向當事人予以釋明,允許其變更訴訟請求,向出租人主張除合同實際履行之外的違約責任。
2、租賃合同未經登記,是否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就合同登記與效力之間的關系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三條雖然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該條款并沒有不辦理登記租賃合同即為無效的規定,故該條規定不能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但是,考慮到租賃合同具有承租人在租賃物出賣時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以及買賣不破租賃等較強效力,如果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就具有這么強的效力,對于不知情的第三人會造成很大的損害,對交易安全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從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們傾向于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作為租賃標的物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無效。如被行政部門確定為違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沒有合法審批手續的等。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十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十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調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方則有權停機,租金照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超出_____天,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機械,乙方需無條件配合,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滿,甲方負責收回租賃機械。
第三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的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如甲方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情況。
2、租賃期間,甲方的技術人員食宿問題甲方自行解決,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丟失零配件和人為損失的,按價賠償給甲方。
第四條:進、退場費用方式及費用。
1、進場費用:其中包括:設備吊裝費、運輸費、卸車費由甲方支付。
2、退場費用:其中包括:設備吊裝費、運輸費、卸車費由甲方支付。
第五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設備的維修、保養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在進場時必須保證機械的完好,滿足乙方的使用要求,甲方操作員在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機械,安全操作,否則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操作員應無條件按照乙方的施工要求進行施工。不能影響甲方的工程進度,如因機械設備問題或操作員誤操作嚴重影響乙方工程質量或進度時,甲方負完全責任。
4、甲乙雙方要保證每月最低25天正常施工,因甲乙雙方人為因素(如乙方工人、材料不到位、甲方機械問題、燃油不夠等)造成工程停工,甲方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責任乙方負責,特殊情況下,如天氣、上級政策變更等問題造成施工停頓,不作為計算租賃時間和拖延工期的依據。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采購機械設備進場或其他政策變動,甲方施工時間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財政分局、紀工委留存壹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從合同簽訂,雙方負責人簽字認可,至雙方將所有費用結清,支付完畢,設備拆除退場至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
相關養雞租賃合同大全(14篇)篇十四
一、《合同法》(1999年版)。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二、《物權法》(20xx年版)。
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xx]44號】。
第六十五條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第六十六條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四、《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20xx年版)第十五條房屋租賃合同及其變更合同由租賃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備案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五、《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處理房屋租賃糾紛若干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三)》。
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當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化時,承租人不能以“買賣不破租賃為由”向新的房屋權利人要求租賃合同繼續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證據證明新的房屋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租賃事實的除外。
在保護承租人權利的同時,也應當考慮保護房屋買受人的權利,兩者的權利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德國由于二戰后居住房屋緊張,為保護居住人的利益而創設了“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規定,以后一些國家也將“買賣不破租賃”作為自己的法律,我國就是如此。應該說,租賃合同由于其準物權的特性,“買賣不破租賃”有其一定的法理基礎。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初的立法理由已經日漸弱化,特別是大量商業租賃的存在與當初保護居民居住權的立法意圖不相一致。在保護承租人利益的同時,如何保護買受人的利益成為值得思考的問題。我們認為,《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備案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的規定,使我們得以將兩者利益予以平衡。當租賃合同未予登記,或者買受人不知道系爭房屋租賃事實的,相應的法律后果不能由買受人承擔。承租人也不能以“買賣不破租賃”為由,對抗買受人對房屋處分的權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同時,出賣人未向買受人告知租賃事實,導致承租人不能主張“買賣不破租賃”而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應當認定出租人違約。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張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