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也需要不斷進行評估和調整,以適應實際情況和變化的需要。下面是一些實施方案的實例,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實施方案。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一
隨著2021年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進入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經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從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20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20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節前)。地方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督辦、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各地區要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省級政府要負總責、市縣級政府要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各地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增強底線意識,提高應急處突能力。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沖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市、縣,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派員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請各地區于2021年1月5日前報告本地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行動階段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各地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二
20xx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突出解決好政府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督促落實部門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切實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形勢明顯好轉,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1、組織開展《條例》普法宣傳。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通過張貼宣傳畫、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手冊、上門服務等形式面向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廣泛開展《條例》和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積極組織參與區政府組織開展的《條例》普法宣傳周活動,通過“送法進企業、送法進工地、送法進學校”等多種方式,提高《條例》知曉率,為《條例》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2、組織開展《條例》的學習培訓。采取線上與線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有關負責人進行系統學習培訓。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二)全面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3、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落實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西秀區在建工程項目“8個100%”的硬性規定,即:在建工程項目實施農民工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00%、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達100%、設立勞動維權告示牌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4、依托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配合區人社局建立完善轄區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數據庫、工資支付監控信息系統及各成員單位數據共享機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5、依據《條例》要求,督促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規定,加強賬戶監管,規范工資卡管理,優化賬戶開設服務。推進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等制度的整合。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
6、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繼續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力度。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7、配合協助區相關部門對新開工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監管,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著力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8、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配合協助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問題。配合協助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情況進行監督。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9、加強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國有企業加強農民工用工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帶頭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0、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清償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四)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1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專項檢查、夏季、冬季專項行動。圍繞《條例》的貫徹落實,對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摸清轄區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底數,建立健全欠薪臺賬,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化解欠薪存量。同時,通過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配合協助查處農民工勞動權益違法案件,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12、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配合協助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區市場監管局北街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3、配合區直相關部門和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將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本行業、本領域的信用評價體系,依法依規采取懲戒措施。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科宣中心、黨政辦、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4、加強日常執法。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指導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綜合運用日常巡查、專項行動、聯合執法、暗訪調查等方式,加大對轄區日常監督檢查力度。配合區人社局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5、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區法院、區公安局依法懲戒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綜治辦、司法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6、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依法開展工會法律監督。繼續深入推進“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活動,做好“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的咨詢服務。繼續深入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組織律師志愿者幫助農民工解決工資拖欠爭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司法所、工會、派出所、綜治辦。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六)落實屬地政府責任。
17、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工作。認真做好自查總結、考核印證資料收集匯總,充分做好迎檢準備,確保通過省、市、區人民政府考核驗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18、對北街辦事處發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納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臺賬”“農民工工資問題信訪臺賬”,實行管理全覆蓋,按月對農民工工資月支付情況進行檢查排查。對于排查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必須對項目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拖欠工資明細表核實認定后,通過填寫“兩個臺賬”上報;對于清欠的農民工工資,要收集歸檔工資支付憑證,做好抽查備查準備,及時更新清欠數據上報。確保數據前后一致、邏輯相符。杜絕漏報、瞞報,拖欠、清欠情況虛報、謊報的情況發生。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財政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七)加大案件辦理,加強輿論宣傳。
19、強化根治欠薪宣傳,加強對省內外欠薪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及聯合懲戒情況的宣傳,對欠薪違法行為形成有力的輿論震懾。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接受對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高度重視網絡討薪輿情,切實抓好輿情信訪件的核實辦理回復工作。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一)加強組織領導。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相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文件規定,落實好工作職責,切實把本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部門協作。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力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整體合力,推動工作按照計劃有效實施。
(三)加強責任落實。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大工作調度力度,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對工作滯后的,紀委辦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對發現工作人員在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程序上報依法依規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三
2016。
〕
1
2016。
〕
46。
號)精神,有效預防和治理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報酬,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為構建和諧勞資關系提供保障。
按照。
2020。
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1.
明確責任主體。
各類用人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主體責任,要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
加強勞動用工管理。
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企業要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花名冊并向同級人社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并于
30。
2017。
年底前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記錄、工資支付等用工管理臺賬,規范勞動用工、工資發放資料存檔等工作,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憑證資料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3.
全面實行銀行“一卡通”代發工資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勞務費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全市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于
2017。
年底前實現銀行“一卡通”代發工資全覆蓋。總承包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簡稱“一卡通”),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以“一卡通”的方式將工資發放給農民工。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社部門和建設、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人社部門和建設、交通、水利、礦山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建設部門要加大建筑領域監管力度,在項目開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監督做好建筑領域“一卡通”發放工作。人社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及時糾正并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對未實施“一卡通”發放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安監局、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
1.
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礦山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安監局、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
2.
落實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
要嚴格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通知》(甘政辦發〔
2013。
〕
188。
號)精神,于。
2016。
年底前全面建立和啟動應急周轉金制度。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提高應急周轉金標準,動用應急周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后要及時補足,確保應急周轉金足額儲備。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應急周轉金管理使用辦法,明確使用條件,規范運行程序,落實追回責任,在充分發揮應急周轉金支付兜底作用的同時,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建設局)。
3.
落實清償欠薪責任制。
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是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直接責任主體。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建設部門負責核實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存在工程款糾紛,致使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責令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4.
建立企業工資支付預警防范制度。
按照《蘭州市企業欠薪預警報告和監管辦法》,做好企業預警防范。加快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依托基層勞動保障“兩網化”管理平臺的工作人員和勞動保障協管員,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重點約談。企業確因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事先向當地人社部門、工會組織報告。各縣區、高新區、經濟區要進一步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由水電供應、工商、國稅、銀行等單位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工作。所屬轄區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連續
2
個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資的;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連續。
3
個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資的。(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經濟區、市水務局、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市國稅局、人民銀行蘭州支行)。
1.
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
按照《甘肅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年)》要求,各縣區、高新區、經濟區要加快建設全市勞動用工領域信用體系,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人社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同時,要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逐步建立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經濟區、市建設局、市工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蘭州支行)。
2.
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各縣區、高新區、經濟區要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定期公布企業信用信息。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經濟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國資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人民銀行蘭州支行)
1.
加強勞動監察執法能力建設。
人社部門要根據省上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改革,按照“執法重心下移”的原則,明確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管轄范圍,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形成監管合力。各縣區、高新區、經濟區要根據監管職責和管轄區域內用人單位戶數、勞動者數量及勞動保障監察違法案件數量等主要指標,以及轄區面積、交通和通信條件等情況,合理配備勞動保障監察員。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推動“兩網化”(勞動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工作向鄉鎮(街道)延伸,提高運行質量,大力推行網上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提高案件辦理效能。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平臺建設,逐步實現拖欠工資案件“一地投訴、網上處理”。(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經濟區)
2.
建立拖欠工資行為聯合治理機制。
人社部門要會同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范圍,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市級聯動處理機制,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做到“快立案、快查處、快結案”,使案件受理率和查處率達到
100%。
結案率達到。
95%。
以上。各縣區、高新區、經濟區要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建立健全地區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之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發生責任人失聯或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公安部門要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案件通報及早介入,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財產轉移等行為。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各級人社部門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和震懾惡意欠薪逃匿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經濟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委、市水務局)。
3.
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調處效能。
要進一步加大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力度,著力提高勞動爭議調解能力,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辦理拖欠工資案件要開辟“綠色通道”,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能夠協調處理的,盡量采取庭前調解結案的辦法,協調企業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資;對符合終局裁決條件的要一裁終局;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的裁決先予執行,并移送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市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要建立重大案件督辦制度,對重大集體欠薪或涉案金額較大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
4.
及時有效處置欠薪突發事件。
各縣區、高新區、經濟區要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運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經濟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
1.
加強對項目和資金的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采用經濟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工程款拖欠。自
2016。
年
6
月開始,新開工建設項目必須辦理工程款支付擔保,并向建設部門備案。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市、縣(區)需要本級財政支出的建設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不予辦理項目批復手續;對申請中央及省級預算內投資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嚴格把好項目建設資金來源落實關,資金未落實到位的,不予開工建設許可。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規范招投標行為,招標投標前所有參與招投標的企業須持有市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出具的“無欠薪”證明方可參與招投標,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
嚴禁非法轉包違法分包。
建設部門要加強工程管理,綜合采取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加大對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及時曝光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轉包、分包企業要給予終止合同履行、停業整頓等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取消或限制其參加建設工程的投標和承攬資格,性質惡劣的要降低其建設資質,并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定期向社會公開。(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
3.
加強對工程款支付和結算的監管。
建設部門要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要求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并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委、市水務局)
4.
鼓勵引導工程建設單位轉變用工方式。
加快培育建筑領域農民工城市化、組織化進程,鼓勵施工企業將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農民工招用為自有工人,不斷擴大自有工人隊伍,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各級人社部門要逐步將長期在城鎮務工的農民工納入城鎮就業服務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參保范圍。(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總工會)
5.
加大維權信息公開力度。
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張貼《農民工權益告知牌》,
2016。
年底前實現所有施工場所全覆蓋。告知牌內容要進一步完善,主要包括:業主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電話等信息。(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成立蘭州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人社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委、市政府國資委、市水務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總工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國稅局、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分管負責人等單位為成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安排部署、協調督促、重大事項決定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長兼任,負責協調日常具體工作。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要堅持
2017。
年開始,縣區政府將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轄區及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健全問責制度,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要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
積極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依法公布典型案件,引導企業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對重點行業企業,定期開展送法上門宣講、組織法律培訓等活動,將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作為農民工培訓重要內容。堅持正面引導,充分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等現代傳媒手段,創新宣傳方式,增強宣傳效果,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對媒體反映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有關部門要主動介入,依法調查處理,客觀公正地發布有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總結,及時將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提煉上升為制度規范,著力健全治理欠薪問題的長效機制。要積極探索推動建立工資支付保障的地方性法規,為維護農民工工資勞動報酬權益提供法治保障。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四
一、投拆渠道要暢通,完善舉報投訴工作機制。投訴舉報是農民工討薪的主要手段,為了讓更多的農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勞動監察部門和工會要暢通投訴渠道,積極為民工的投訴打開方便之門,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同時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對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不能立即補發的,要制定清欠計劃,限期補發,對惡意拖欠和克扣工資的企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企業在依法破產、清償債務時,要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把拖欠的民工工資納入第一清償順序。
二、進一步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強化法律法規宣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重視勞動用工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的用人單位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反之,對單位或個人給予曝光。同時,深入用人單位面向勞資雙方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通過廣泛宣傳,不斷提高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增強用人單位守法經營、依法用工的觀念,努力實現事前預防和控制的目的。
三、部門形成聯動機制,架設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綠色通道”。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涉及面較廣,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各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超概算審查,對未經批準超概算的,一律不予安排資金;各級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欺詐、非法侵占農民工工資的,及時立案偵查;對攜帶農民工工資款逃逸的,要加大追逃、打擊力度;對組織、煽動聚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各級工商部門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企業評授“誠信企業”稱號、評定誠信等級和受理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申請時,要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管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良行為記錄的,不得授予“誠信企業”稱號和評升誠信等級,已授予或評升的,取消稱號或降低信用等級,不予批準其設立分支機構,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防止其采用易地注冊新企業等方式逃避還款責任。各級司法部門要確定法律援助機構,為施工企業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導公證機關做好拖欠工程款還款協議,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四、建立施工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約束和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目前由于受國家調控影響,房地產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屢屢發生,為有力防止企業主欠薪,施工企業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納職工工資保障金,工資保障金在工程合同價款中列支,專款專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時將工資保障金存入指定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房地產企業在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從工資保障金中劃支,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建筑施工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動用工資保障金,監察部門要做好督查工作,關鍵是建立起良好的聯動協調機制。
五、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用于救濟農民工臨時生活問題。其主要由政府財政出一部分資金,組成欠薪保障應急基金,專門用于應付突發性、群體性的欠薪糾紛。目前,象浙江省嘉興、溫州等地已經建立這一制度。其主要針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抗市場風險能力比較弱,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存在時間成本和程序復雜難以讓農民工接受的情況下,有效地保證農民工群體臨時性的生活救濟。
六、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制度,敦促企業守法遵法。對存在拖欠農民工資問題的房地產和建筑業企業,主管部門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清欠不力,沒有及時完成清欠任務的房地產和建筑業企業,將向社會公布進行曝光,敦促企業主誠信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七、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強化勞務合同的權威性。勞動保障部門要督促用工單位在聘用農民工時與農民工簽訂統一的書面勞務合同,并把勞務合同的執行情況作為評價用人單位資質、誠信度的重要依據。要制定相關法規,督促企業用工時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書,企業必須按勞動合同要求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如果工程款不能如期到位,也必須每月向農民工預支部分工資,數額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并且至少每一季度結清農民工三個月來的工資。
八、建立欠薪企業排查機制,加強清欠工作力度。加強勞動保障日常巡查和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督促企業依法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發生過拖欠的企業和勞動派遣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排查力度,對曾發生過拖欠工資行為和存在工資支付隱患的企業實施動態監控。對發現的拖欠工資行為,限期整改,妥善解決。
九、建立健全快速協調處理機制。各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開辟維權“綠色通道”,切實把勞動爭議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小額、簡單以及人數較多的案件,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平穩解決。對申請仲裁的拖欠工資爭議,及時受理,及時裁決,及時申請人民法院優先執行。
十、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建設、水利、交通、財政、工會、公安、司法等單位組成,各單位根據職責職能,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五
隨著2021年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進入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經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從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20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20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節前)。地方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督辦、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各地區要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省級政府要負總責、市縣級政府要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各地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增強底線意識,提高應急處突能力。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沖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市、縣,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派員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六
民工與工程施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對本企業的經濟效益及深遠的社會效益息息相關,所以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三農政策和民工工資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基本措施:
1、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全面監控和重點監控相結合,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的,要定期向查看工資支付情況。
2、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繳納一定數額的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被拖欠。
3、全面實施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防止一些企業以計件工資名義壓低和克扣農民工工資。
4、推行勞動保障誠信制度,規范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行動計劃,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權利義務明確、規范的勞動關系。
5、項目部對支付農民工費用做到專款專用,農民考勤及時、準確,到月開資。
6、項目部與民工聯隊簽定承包合同時,把發放農民工工資是否及時足額,做為是否按時支付進度款的一個重要指標。
7、對本合同段的雇用勞務、運輸、供料等委托單位首先簽訂“合同協議書”,依法履行各自的權力和義務。
為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從抓好各項管理工作入手,建立本項目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根據管理處《關于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的規定》,為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保護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防止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1、我項目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部負責。
人為成員的工資發放領導小組。
組長:徐連臣。
副組長:吳海濤。
組員:
負責做好項目部內部與解決支付農民工工資工作有關的各項工作,對所使用的勞務隊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規范勞務隊伍工程款的結算和農民工工資的支付方式。
2、與所使用的農民隊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報監理辦備案,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工資標準、支付形式、支付時間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事項。
3、加強對農民工工資的'管理,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姓名、支付明細、支付金額及扣除明細金額等情況,同時將工資領取人簽字的工資支付表掃描件上傳至管理處工程管理平臺,工資支付表原件保存至工程完工后兩年以上備查。
4、項目部直接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通過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代發。項目部按時通過銀行將農民工工資直接存入農民工個人名下。
5、項目部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工資結算情況,公示投訴舉報部門及電話。
6、俗話說,一份辛勞一份收獲,各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保證農民工工資及時發放、讓農民工勞有所得。
7、我項目部為農民工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項目部找相關單位,并且為其大力解決難題。
8、項目部及早與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保證農民工及時拿到自己的辛苦錢,也保證了建設的順利進展。
9、我公司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建立專用帳戶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時候能夠保證農民工工資。
10、保證按月發放工資,每月5日準時發放農民工工資。
11、我公司采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企業、民工聯隊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就視為欠薪,解決了農民工討薪時“舉證難”的問題。在目前農民工討薪難的大環境下,不失為一種方便農民工的行政舉措。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我項目部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杜絕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在多年的市場經營中,始終堅持“保質守約、薄利重義”的宗旨。為認真貫徹落實各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資問題的要求,我公司承諾:“決不拖欠民工工資”。
1、與所有農民工、單位臨時雇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開設專門帳戶,由公司財務派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
3、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制訂出農民工工資支付計劃表。
4、將農民工工資的支付情況納入項目經理部的各項考核指標中進行統一考核。
5、嚴格按有關規定,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如果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現象,無條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處罰。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七
在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對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全面開展欠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對每一個工程項目進行再梳理、再排查。通過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轄區內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重點掌握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和欠薪隱患,建立用人單位工作臺賬及問題清單。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落實專人實施動態監控,堅持抓小、抓細、抓實,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欠薪風險隱患問題,對可能發生重大欠薪或欠薪逃匿的重點隱患,及早采取應對措施予以處置。實現欠薪問題有訴必接、有案必查、及時清零,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欠薪做到動態清零。樂平市、浮梁縣、高新區、昌南新區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同步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
(一)在建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審批監管、資金落實和工程款按期結算情況。
(三)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傷保險繳納情況、維權信息告示牌設立情況。
(四)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五)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六)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30日前)。
1、開展《條例》集中宣傳。各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條例》“六進”活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工地、進家庭),宣傳重點以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勞動者為主,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的法律責任與義務,尤其是“分包欠薪、總包代償”責任,促進企業規范用工和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努力營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法治氛圍。督促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在醒目位置懸掛兩條根治欠薪宣傳橫幅。
2、欠薪隱患排查。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工程建設領域按照執法區域劃分對欠薪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水利、交通、公路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隱患進行排查,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于12月8日前報市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二)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
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四個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各檢查組具體任務分工另行下文。聯合執法檢查組對樂平市、浮梁縣、高新區、昌南新區所有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預警監測,及時發現和化解欠薪隱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歷史存量欠薪問題,堅決防止發生新欠。重點實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清零攻堅行動,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審計。
市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欠薪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梳理,分類處置。一是針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群訪的,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要求在12月15日前結案,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二是針對社會投資項目欠薪問題,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督促開發建設和施工單位限期在12月15日前協調解決。三是市人社部門對違反《條例》行為依法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和《黑名單告知書》,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對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行為依法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1—20xx年2月10日)。
1、開展源頭治理。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建設項目資金不到位的不得開工建設,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未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和設立專用賬戶、預存首月農民工工資、繳納工傷保險的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2、落實相關政策。凡連續三年未發生欠薪的企業(已實行銀行保函和商業履約保證金的項目除外),兌現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半繳存政策;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要執行提高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比例的政策。
3、執行“黑名單”制度。對于違反《條例》規定的項目,落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勞動者工資“黑名單”和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等政策規定,對違法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使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針對本轄區、本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扎實細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動計劃,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層層傳導工作壓力,整體推進,認真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強對根治欠薪行動的專項督查,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確保根治欠薪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我市已經把“根治欠薪”納入全市年度綜治和市直機關績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夯實責任,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員單位要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根治欠薪隱患排查整治取得預期成效。市人社局依據《條例》規定督促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切實加大違法懲戒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市公安機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偵辦工作,對可能引發群體、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討薪糾紛警情,要迅速通報人社部門;市住建、交通、公路、農業農村和水利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督辦因此引發的欠薪案件,按規定將其列入本行業領域“黑名單”。國資委要對國有企業建設項目及施工單位的建設項目進行梳理、形成臺賬,根據企業經營相關指標變化,定期研判,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對發現的欠薪問題逐一督促解決,發改委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財政要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其他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督促企業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適時向社會通報情況,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人社部公布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布。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五)做好普法宣傳,營造社會氛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做好本次根治欠薪行動及《條例》宣傳工作,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宣傳責任,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要讓欠薪可恥、惡意欠薪有罪的理念成為社會共識。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八
下面,我將xx區社會救助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做一簡要匯報:
20xx年11月29日,全市社會救助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后,我區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組織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成立巡查隊,開展社會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檢查全、督促到位、物資準備充足,截至目前,全區未發現任何流浪乞討人員凍死、凍傷及社區福利救助機構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會議后,區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王玲區長親自任組長,責成區人社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密切配合,在全區范圍內深入排查農民工欠薪問題。隨后,區政府組織信訪、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檢察、工商、工會及各街道辦事處召開了專題會議,對全區農民工欠薪情況進行了通報,并轉發了《關于在全市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x社﹝20xx﹞298號),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承擔的相應職責,對全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剛才,區政府又召開常務會議,專題傳達學習昨天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安排布置有關社會救助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這都充分顯示和說明了區委、區政府對這兩項工作的高度重視。
(一)社會救助工作
1、關注弱勢群體,全力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養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養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來,共為672戶城市低保對象,490戶農村低保對象,11戶五保對象,共計為2372人發放保障金1326.62萬元。另外,對因病因災造成的87戶困難戶及時給予了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例如:xx辦事處xx災給予救助)
2、加強社會管理,深入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排查救助工作。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積極配合,重點對商貿繁華街、城鄉結合部、立交橋下、涵洞等處實行地毯式排查登記,進行引導救助。12月5日晚與市救助站聯合行動,將流浪在輪胎廠十字口、群英橋涵洞下、太行路蜀灃苑飯店、工業路與塔南路交叉口橋頭、xx大學門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員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過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資,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區民政局還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資儲備工作,隨時準備對尋親不遇、務工不著、離家出走、智障人員及老、弱、病、殘等困難人員實行保護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員87名,無凍死、凍傷現象。
3、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孤兒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對我區11家養老院的生活、安全、衛生等基礎設施及管理制度進行了深入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器材配備不足、餐廳衛生條件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對我區孤兒收養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目前,我區3名孤兒每人每月發放補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親屬撫養,沒有私人收養現象。
(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開展情況
目前,xx區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施工單位15家,涉及農民工1400余人,金額近20xx萬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管理權限規定,其中河南省金廈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為市管范圍,涉及人員1000余人,金額978萬元,已報送市監察支隊。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屬于我區管理,目前已下達詢問通知書。
20xx年,我區共查處案件142起,對13戶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對3戶單位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其中行政處罰2戶,經協調解決138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已支付工資580.35萬元,涉及務工人員1256人。此外,我區還向社會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在信訪局設立了投訴舉報接待窗口,派駐1名人員專職負責接訪,確保一旦發生因拖欠工資而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各相關職能部門能夠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及時解決問題。
1、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個別流浪乞討人員有抵觸情緒,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個別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離開。(例如:居住在塔南路與工業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個別開發商資金鏈斷裂,不能及時發放拖欠工資。(例如:街道辦事處恩村一街南水北調安置小區開發商拖欠工程款1100萬元。目前,我區正協調開發商通過自籌、貸款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快發放農民工工資。)
1、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鼓勵街頭流浪人員自覺進站享受生活,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二是加強巡查力度,動員社區志愿者和熱心群眾積極參與流浪乞討救助,并實行“零報告”制度。三是加大對流浪人員、社會福利機構和農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強化暗訪回查機制,持續開展寒冬送溫暖、節日送溫暖活動,全力避免凍死凍傷,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2、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勞動監察職能,建立長期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二是加強務工就業宣傳教育,增強農民工就業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提高勞動合同的簽約率,增強勞動爭議處理效率。三是加強執法力度,嚴肅處理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對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9家建筑企業,如不能在規定的時限內解決拖欠問題,我們將按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理和處罰,及時遞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匯報完畢,不當之處敬請xx市長和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九
為妥善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社區中心領導高度重視,調整完善社區中心預防和處置企業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社區中心黨工委負責人趙士春擔任組長;社區中心黨工委副書記、行政中心負責人陳文梅,黨工委副書記高勇,黨工委委員、社區中心副主任高翔,黨工委委員張玉紅,社區中心副主任王曉春任副組長及包片負責人,同時配備相應工作小組協助開展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分別來自中心各部門。(預防和處置企業欠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詳見附表1)。
根據《蚌埠市關于做好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的緊急通知》(蚌政辦[20xx]121號)、《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和處置企業欠薪工作的實施意見》(蚌政秘[20xx]74號)及區管委會專題會議精神,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工資清欠職責,分解具體工作。
(一)社區中心包片小組負責動態掌握了解片區內企業欠薪糾紛發生和處理情況,督促指導片區內村、居及時處理欠薪案件并定期跟蹤通報,轉辦上級部門批轉的欠薪案件,負責牽頭本片區預防和處置欠薪工作。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
(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居是本轄區工資清欠的責任主體。各村、居應及時排查摸底轄區內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尤其是建筑業企業的工資支付情況,做到防范于未然。對于欠薪案件,各村、居及時跟進調解和督促企業特別是建筑業企業支付工資。同時發揮基層調解組織的調解作用,加大案件調解處置力度,將案件調解情況及時輸入,力爭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使問題得以有效處理。
(三)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社區中心各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范圍內工資清欠工作。
各村、居要成立清欠工作小組,負責本轄區內的清欠工作,社區中心成立監察中隊,社區中心副主任王曉春擔任中隊長,落實網格化管理,做好與片區工作小組的協調對接工作,認真履職盡責,扎實開展工作。對于各片區所反應出的欠薪隱患,由各片區工作小組聯系相關責任部門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對較為復雜案件,由包片區領導協調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個案難以處理的,經社區中心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確定解決辦法。社區中心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掌握了解轄區范圍內欠薪案件處置情況,對工作開展不利的,予以通報。
兩節期間,各村、居要認真落實值班制度,明確專人值班,專人處置轄區內案件,確保人員在崗在位,不得脫崗和離崗,確保24小時手機暢通。兩節清欠工作結束后,各相關單位要總結工作經驗,建立健全相關清欠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從源頭上控制新的拖欠現象發生。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
為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文件精神,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60天的清理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認真落實文件精神,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鎮轄區所有實施項目。
(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是否有扣押農民工本人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情況。
用人單位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一)用人單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或項目經理持有資質證書;
(四)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
(五)用人單位無扣押農民工任何證件、錢物情況,無使用童工現象。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上成立了以鎮長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分管領導、派出所長為成員的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明確目標和任務,加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協調處理拖欠案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二)加大執法整治力度。鎮綜治、信訪、勞保、派出所及各村負責人,負責對轄區內進行清理整頓,分片包干嚴密排查,實行責任制,誰清欠、誰簽字、誰負責,堅決做到不漏一家,不跑一戶。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鎮上公開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電話和接訪詳細地址,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各類,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化解一起。
(四)明確工作責任。在專項行動中,具體職責是:政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勞保部門做為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清欠專項整治,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調查。村委及項目建設施工單位負責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作。鎮綜治信訪辦負責農民工上訪案件的登記受理和協調解決,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做好案件的轉辦、交辦工作。鎮派出所做好轄區安全穩定工作。
(五)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對拖欠工程數額較大的企業單位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并及時上報主管單位列入“黑名單”。
(六)建立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在專項行動期間,鎮綜治信訪辦對全鎮拖欠工資投訴典型定期通報,并及時匯報給鎮主要領導。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一
2020年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是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重點,聚焦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進一步把功夫下在平時,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體系、監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懲處有力的執法機制,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形式明顯好轉,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政策宣傳落到實處。開展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月活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省、白城市學習宣傳貫徹工作部署,我市印發《大安市關于學習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方案》(大治欠辦發[2020]2號),結合“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專項行動,第一時間在大安人社微信公眾號、大安就業微信公眾號、大安公安公眾號,全市各類企業、火車站、汽車站、大型超市等人員密集的場所開展《條例》宣傳活動,同時我局面向全市農民工發出了《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提醒農民工要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做好資料留存;務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保存好書面資料;提醒工程建設領域的農民工要確保已被納入實名制管理系統,配合企業將本人信息錄入大安市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做好工資清單核算確認;掌握合法維權途徑和方式,依法理性維護個人權益。另外,還發出了《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倡導用人單位在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同時,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誠信守法、規范用工,不斷增強農民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過走訪企業送法上門、網上新媒體宣傳、深入工地張貼、發放宣傳材料等途徑,確保《條例》宣傳貫徹到位。深入建筑工地、各類企業設立咨詢臺接受農民工現場咨詢300人次,發放宣傳手冊800余冊、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彩頁1500余份;張貼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形象宣傳海報300余張,懸掛宣傳條幅20幅。
(二)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落實落地,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我市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市印發《關于大安市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大治欠[2020]3號),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用金融保險公司提供的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保險單替代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充分發揮保證保險作用,減輕企業流動資金壓力。上半年共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594.4萬元,其中銀行現金繳存194.4萬元,保險公司保證保險單替代繳存400萬元,向建筑市場釋放等量資金,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我市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推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我市開發了《大安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專戶信息管理平臺》。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全面推行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農民工工資總承包銀行代發等項制度。依法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發放,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市場秩序。
(四)舉報投訴妥善處理。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農民工。
舉報投訴12起,涉及農民工55人,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54.4724萬元。處置因欠薪引發的突發事件2起,欠薪和突發事件數量較往年同期呈現穩步下降的趨勢。
(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份制定印發了《大安市2019年度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大人社聯發[2019]3號),自2020年5月11日至6月12日,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成立聯合執法檢查組開展執法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12家,涉及用工人數224人,依法規范當前形勢下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為促進勞動者就業和企業復工復產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我局建立健全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對于嚴重拖欠農名工工資的,依法納入“黑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將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黑名單”納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信用白城”網站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我市沒有符合條件構成“黑名單”的企業。
我局聯合相關部門將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嚴厲打擊欠薪違法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仍不改正的,從嚴從重給予處罰,對欠薪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行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進行限制,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開展多部門聯合懲戒和社會信用體系評價,使欠薪失信單位“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一)聚焦《條例》執行,實現依法治理。將《條例》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擺到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實,全面確保《條例》落地生效。持續開展《條例》宣傳,不斷擴大《條例》知曉度和影響力,營造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深入抓好《條例》學習培訓,統一執法標準和流程,增強執法責任和能力,充分發揮《條例》攻堅利器作用。
(二)認真履職盡責,抓好源頭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必須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各類工程建設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扎實開展建設領域欠薪問題專項整治,切實消除欠薪隱患,監督抓好農民工實名制、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按月足額支付、工資保證金等“五項制度”落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三)強化監督檢查,構建聯合懲戒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以人社部門牽頭抓總,其它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工作機制。強化欠薪失信行為監管、構建聯合執法機制,發揮辦案威懾作用、精心組織開展清欠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二
工資薪金是指雇主或法定雇主根據法律、行業法規或與雇員的協議,以貨幣形式向雇員支付的工作報酬。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根據市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2018年度呂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呂農工辦字[2019]25號)要求,針對2018年度我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通報中存在問題,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我縣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要求,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等行業欠薪問題,全面掌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采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縣“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政辦函﹝2018﹞7號)文件,并先后進行多次專項檢查,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做到底數清楚、層層負責、包干解決,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楚、欠薪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除在項目工地。
2018年以來,我縣先后制定了《文水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文治欠聯發﹝2018﹞1號)、《文水縣政府關于建立農民工工資無欠薪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文政發﹝2018﹞5號)、《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水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辦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018﹞2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機制和源頭上杜絕欠薪行為的發生。一是及時調整和加強縣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對全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安排,統籌協調領導;二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擔責”的原則,限期整改到位、監管到位;三是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筑牢治欠保支長效機制。
按照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層層理清責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項目”的辦法,縣鄉兩級層層落實責任,勞動監察網格責任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與工程項目一一對應,按項目要求逐個落實按月支付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保證金、維權公示牌等長效機制,加大對違法分包、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打通制度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確保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在所有項目上實現全覆蓋,嚴格按照“三個清零”要求限時辦結,確保區域內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舉,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我縣及時召開縣協調小組領導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組織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監等部門對全縣境內所有在建工程,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進行摸底排查。共檢查用人單位70余戶,審查規章制度100余條。未發現拐騙農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行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全縣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圍。
(四)加快推進勞動保障信用建設。
以勞動保障信用建設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全縣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用好用足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動用政府應急周轉金清償欠薪,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向社會公布,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以及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從根本上加大違法企業的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社會管理氛圍。近期,我縣將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單”。
(五)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進一步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我縣加大督查督辦和問責力度,由縣委督查室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重視、欠薪問題處置不力、失信聯合懲戒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底數不清、日常監管不嚴,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事件或越級上訪事件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下一步,我縣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級有關工作安排部署,認真做好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將確保廣大農民工勞有所得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對于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響應,科學處置。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進行深入核查,層層厘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現違紀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履責、攻堅克難,狠抓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工資支付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問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堅決打贏治欠保支攻堅戰。
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涉及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是一項系統治理工程,既需要法治“利器”作堅強后盾,又需要部門、單位協同發力、密切協作。筆者在審計中發現,由于工程建設領域管理不規范、行政主管部門履職不到位等因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一些地方依然多發易發,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加強綜合治理。
存在的問題。
法制基礎薄弱。審計發現,一些地方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方面存在制度缺失或空白,沒有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訪、建設等部門單位的職責權限,沒有納入對政府和部門單位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導致缺少應對和解決欠薪問題的運轉機制、暢通渠道和有力約束,極易釀成信訪事件。法制體系不完善,致使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對惡意欠薪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偏弱,難以形成法律震懾。有的地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等制度缺乏剛性約束,制度執行率低甚至成為一紙空文。
治理水平不高。除了自身權利意識不高的因素,農民工欠薪問題更多是由工程建設領域管理不規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善、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不強、農民工維權體系不健全等原因引發的,歸根在于社會治理和服務體系存在短板不足。比如,建筑行業的違法分包、層層轉包等亂象,讓處在資金鏈最末端的農民工承受了最大風險。雖然一些地方采取督查通報、黑名單制度、法律援助、提起公訴等措施,對解決欠薪問題起到推動作用,但是社會治理整體性、協同性不強導致農民工欠薪問題依然屢禁不絕。
履職盡責不到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牽扯面廣,既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有直接關系,又與建設、公安、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單位有密切關系,任何一個環節的履職不到位、協同不順暢,都會成為解決欠薪問題的阻礙。有的部門手段不足,無法形成有效監管鏈條和網絡。有的對欠薪標準認定、證據搜集、調查辦理、移送等繁瑣事項持抵觸心理,故意提高立案標準或者不予立案、久拖不辦。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協作機制不健全,導致無法整合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以及工會、婦女聯合會等組織的合力。
建議與對策。
加快法治進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已經國務院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提供了制度支撐和法律保障。各級各部門應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加強領導,履行職責,根據工作實際和職責范疇,研究推出務實管用的配套措施,著眼解決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加強系統性治理,從勞動用工管理、職業健康保護、法律援助、人文關懷、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維護農民工權益保障。
加強協作配合。細化部門監管職責,重點是強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職責,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公安機關受理偵辦涉及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域刑事案件的職責,構建聯動機制,實現多方共治。加強風險核查、監控預警、信息共享、隱患防范等工作,保障經費投入,加大責任追究,壓實整改責任,標本兼治,推動從源頭上預防風險,從制度上彌補漏洞。
強化監督檢查。各級政府針對重點工作、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進行督察,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財政部門、審計機關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情況進行監督。有關部門單位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做好銜接配合,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紀檢監察、司法等機關對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給予處分、追究責任。
根據你辦轉發的《州促進就業和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落實省對州2020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同就治辦發〔2021〕9號)要求,現將我局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個別在建項目存在未落實工程款擔保制度”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當中。我局嚴格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規定,由各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對全局項目是否落實工程擔保制度進行全面核查,不斷推進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
(二)“個別在建項目存在建筑工人未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管理”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由縣工程質量監督站牽頭,抽調各項目負責人,結合近期全州開展的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全力配合縣勞動監察大隊對全縣在建項目施工單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登記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對我局實施的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截止目前,我局在建項目均已實現實名制登記管理,覆蓋率100%。
(三)“存在部分在建項目未實行農民工實名制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由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管理公司對我局在建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和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全面保障了我局在建項目農民工權益。截至目前,我局在建項目已實現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和勞動合同簽訂全覆蓋,覆蓋率100%。
(四)“建筑工人實名制項目數據更新率未達到90%以上”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當中。由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管理公司負責對我局在建項目施工單位及時更新和上傳實名制管理數據工作進行了核查。截止目前,我局在建項目共計12項,實現建筑工人實名制考勤管理的施工單位7個,數據更新率58.33%。
(五)“個別在建項目存在施工合同未約定工資支付和撥付周期”的問題。
整改情況:正在整改當中。由項目管理公司牽頭,各項目負責人配合,對我局所有在建項目合同進行了核查。經核查,我局在建項目所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均未約定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下一步,我局將盡快擬定“人工費用撥付周期”相關補充協議,并積極與各項目施工單位溝通簽訂補充協議。
(六)“個別在建工程項目存在施工總承包單位未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同時,建設單位未及時足額向總承包單位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人員工資,總承包單位未通過專用賬戶委托銀行直接向農民工發放工資”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由項目管理公司牽頭,各項目負責人配合,對我局所有在建項目是否落實農民工工資專戶制度進行了全面核查。經核查,我局在建項目均已落實農民工工資專戶制度,所有在建項目工資專用賬戶開設率達到100%。
(七)“個別在建項目存在農民工工資表未經本人簽字和代簽情況”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成。由項目管理公司牽頭,各項目負責人配合,對我局所有在建項目農民工工資表是否由本人簽字確認、是否存在代簽情況進行了核查。經核查,我局所有在建項目工資支付確認程序均規范執行,未發現代簽情況。
2020年以來,雖然我局堅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確保了全縣在建項目無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發生。但在實際監管和監督檢查當中,仍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工程款擔保制度推進難度大。二是建筑工人實名制項目數據更新率未達到90%以上。三是建設施工合同中,未約定人工費用撥付周期。四是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州、縣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安排部署,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全面抓好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一)突出問題導向,加大整治力度。進一步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同日常監管同推進,深入排查欠薪問題和欠薪隱患,指導協調施工企業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專戶、按月足額發放等制度。
(二)加強日常監管,促進社會穩定。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結合全年內開展的各類監督檢查,加大對全縣建筑工程領域問題排查,嚴格落實工程依法分包、工程款支付擔保、全過程結算等制度,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同時大力推進農民工工資實名制管理制度,引導全縣在建建筑工程企業啟用實名制管理制度,全面確保農民工權益。
(三)深入開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繼續深入開展《保障農民工工作支付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通過深入建筑工地宣傳、參加各類宣傳活動、發放宣傳單、微短信平臺等方式,全面深入宣傳,努力提高用人單位的誠信守法自覺性,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和能力。
依據市政府農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夫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20xx年度呂梁市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狀況的通報》(呂農工辦字25號)要求,針對20xx年度我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通報中存在問題,現將有關整改狀況匯報如下:
我縣嚴格根據省、市相關要求,將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x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拖欠農夫工工資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等行業欠薪問題,全面把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殊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夫工工資狀況,采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拖欠農夫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縣“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拖欠農夫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政辦函﹝20xx﹞7號)文件,并先后進行多次專項檢查,對全部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夫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狀況,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做究竟數清晰、層層負責、包干解決,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晰、欠薪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退在項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農夫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20xx年以來,我縣先后制定了《x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聯發﹝20xx﹞1號)、《x縣政府關于建立農夫工工資無欠薪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文政發﹝20xx﹞5號)、《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0xx﹞2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農夫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嚴格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機制和源頭上杜絕欠薪行為的發生。一是準時調整和加強縣全面治理拖欠農夫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對全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支配,統籌協調領導;二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擔責”的原則,限期整改到位、監管到位;三是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問題。
(二)強化責任落實,筑牢治欠保支長效機制。
根據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層層理清責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項目”的方法,縣鄉兩級層層落實責任,勞動監察網格責任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與工程項目一一對應,按項目要求逐個落實按月支付工資、農夫工實名制管理、農夫工工資專戶、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保證金、維權公示牌等長效機制,加大對違法分包、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打通制度落實的“最終一公里”,確保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在全部項目上實現全掩蓋,嚴格根據“三個清零”要求限時辦結,確保區域內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舉,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我縣準時召開縣協調小組領導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組織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監等部門對全縣境內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資工程進行摸底排查。共檢查用人單位70余戶,審查規章制度100余條。未發覺拐騙農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行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全縣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圍。
(四)加快推進勞動保障信用建設。
以勞動保障信用建設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全縣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用好用足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夫工工資“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動用政府應急周轉金清償欠薪,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向社會公布,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農夫工工資“黑名單”管理,以及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準時移送司法機關,從根本上加大違法企業的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到處受限”的社會管理氛圍。近期,我縣將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單”。
(五)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進一步加大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我縣加大督查督辦和問責力度,由縣委督查室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重視、欠薪問題處置不力、失信聯合懲戒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底數不清、日常監管不嚴,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事件或越級上訪事件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下一步,我縣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級有關工作支配部署,專心做好農夫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將確保廣闊農夫工勞有所得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對于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準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快速響應,科學處置。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進行深入核查,層層厘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覺違紀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專心履責、攻堅克難,狠抓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工資支付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問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堅決打贏治欠保支攻堅戰。
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三門峽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了實地考核。8月2日,三門峽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對2020年度三門峽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地考核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三治欠辦〔2021〕13號),通報了我縣工作中存在的10個問題。
整改時間:2021年8月2日至8月30日。
整改重點:一是建立和加強政府問責機制,以問責機制為起點,全面推進拖欠工資治理工作邁上新臺階;二是督促在建項目完善落實工資保證金、工程付款擔保、施工過程結算、實名制管理、維權信息公示、農民工工資專戶制度;三是開展信用信息公示,實施聯合處罰,加強住房、建設、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對拖欠工資案件的監督和檢查。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七條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履行行業監督職責,監督違法承包、分包、分包、關聯、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發展改革等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集方式,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違反農民工工資的聯合處罰對象。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單位與總承包商依法簽訂書面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方式和勞動力費用分配周期,并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的要求約定勞動力費用。勞動力成本的分配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分包合同,應當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應當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具備條件的行業應當通過相應的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管理。未與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
為貫徹落實省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精神,根據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工作任務要求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甘肅省2017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8〕110號)精神,結合我市自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發揮治欠保支工作合力,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做到抓實抓細抓具體,確保完成治欠保支年度目標任務。
(一)全面徹查存在的問題。要根據甘肅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問題整改方案,及時梳理考核反饋的問題,認真查擺我市在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中存在的問題,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環節,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和風險點,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全面徹底整改。
(二)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把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作為治理欠薪問題的治本之策,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建設資金監管,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職能作用,依法規范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從源頭加大防范和治理力度,有效化解存量,堅決遏制增量。
(三)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堅持市政府負總責,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成員,要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層層部署,依法處置,真正形成上下聯動,覆蓋全面的責任體系。各部門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職盡責。對涉及到本單位的各項工作進行全面自查,為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提供有力保障。
1.我市治欠保支工作存在短板,拖欠工資問題仍比較突出。
整改措施:加大排查檢查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嚴肅查處舉報投訴案件,快速高效為廣大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確保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結案率達到96%以上,農民工工資清欠率達到92%以上。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清欠主體責任,將欠薪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及時掌握情況,及時研判形勢,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工資違法行為,和以討薪為名,采取過激行為造成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嚴格執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并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報請市政府將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問責辦法。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年底前完成。
3.對治欠保支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行業主管部門作用還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和一些重要管理制度的落實還不夠,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整改措施:根據市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治理欠薪的工作合力。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意見》和我省實施意見以及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逐項對標,進一步完善我市治欠保支制度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7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4.工程建設領域保障工資支付的制度、措施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在建工程項目按月足額支付比重還未達標,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仍需完善。
整改措施:抓緊制定完善工程項目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制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等四項制度。確保政府投資工程項目100%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5%以上。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人民銀行嘉峪關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完成。
5.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需改進。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沒有得到很好落實,一些工程項目層層分包、違法轉包、墊資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還沒有得到有效治理,打擊力度明顯不足。
整改措施:按照《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規定,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管理,綜合采取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遏制工程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加大對違法分包等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分包企業要給予終止合同履行、停業整頓等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取消或限制其參加建設工程的招投標資格,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督促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期撥付工程款,及時進行工程驗收、決算,防止因竣工驗收不及時,導致工程工期延長,使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案件發生。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6.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按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整改措施:我市將按照《甘肅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規定,每季度公布1次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按照《甘肅省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實施辦法》規定,每年開展一次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并向社會發布,按規定報送拖欠工資失信企業“黑名單”。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市聯席會議定期召開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治欠保支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成員單位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聯動配合,對履行部門職責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嚴肅問責。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7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8.未制定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
整改措施:根據省人社廳文件規定,建立完善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沒有發生工資拖欠案件的企業實行降低繳費比例,發生多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企業適當提高繳費比例。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9.企業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不完善。還未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和欠薪預警系統,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力度不夠,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未有效實行重點監控,未做到及時全面掌握企業拖欠工資有關信息。
整改措施:建立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并有效運行。按照黃、橙、紅三級預警制定標準,發生1起因欠薪引發1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為黃色預警,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報告市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并迅速處理;發生1起因欠薪引發2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為橙色預警,市聯席會議總召集人要約談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發生1起因欠薪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為紅色預警,市聯席會議要及時報告省聯席會議總召集人。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
完成時限:2018年7月上旬前并長期堅持。
10.未制定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的要求,制定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實施辦法,明確管理對象、管理職責、管理要求、監督檢查等內容,推動我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的落實。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30日前。
11.需進一步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建設單位先交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核發施工許可證的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甘肅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07〕86號)要求,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在建工程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前,通知并監督建設單位向施工所在地人社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核發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的規定。沒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就核發施工許可證的,發現一起,通報一起、處理一起,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覆蓋問題。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2.未全面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工程建設領域落實總承包企業負責向農民工發放工資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建立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委托總承包企業直接向農民工代發工資制度。督促施工企業通過在銀行建立的工資專戶,由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由總承包企業負責支付農民工工資。各責任部門隨時隨機進行檢查,掌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嘉峪關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13.未建立農民工工資專戶儲存,分賬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制定并實行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制度的管理辦法。建設單位在撥付工程款時,按工程款30%-40%的比例將人工工資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嘉峪關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并長期堅持。
14.未建立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整改措施:按照《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規定,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市法院、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并簽署欠薪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法院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訴訟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判、優先執行。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欠薪被執行人,法院將其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定期發布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黑名單”,將欠薪失信主體信息納入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甘肅企業和金融信用信息數據庫,通過信用中國(甘肅)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向社會公開,向各有關部門推送。各有關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限制高消費及類似消費,在政府項目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不動產交易、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將欠薪失信主體信息納入本部門業務流程,對欠薪失信主體自動識別、自動攔截、自動懲戒。市政府將各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的情況列入督查工作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
配合單位:法院及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5.對被欠薪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我市在對被欠薪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已制定了相關的制度,但按照部際聯席會議《2017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要求,我市應對被欠薪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并為農民工追討欠薪提供更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更好的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完成時限:2018年7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16.對因被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提供救助的辦法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部際聯席會議《2017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完善對因被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提供救助的具體辦法,對因被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予以適當救助。
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完成時限:2018年年底前并長期堅持。
17.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信息溝通不夠。
整改措施:建立信息聯審專報制度。凡涉及農民工群體性上訪事件,公安、信訪等相關部門在按職能處置的同時,及時將情況反饋人社部門,人社部門盡快到場核實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信息需經分管領導簽字后由人社部門統一歸口負責向相關部門報送。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一)提高思想認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領導同志對治欠保支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對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統籌安排,確保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嚴密、細致、扎實,確保到2020年,全市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強化組織領導。整改工作在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統一領導下進行,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進度安排和督查落實。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指導本行業部門開展整改工作。配合單位主動做好協調聯系,根據職責分工,積極整改落實。切實把管理責任落實到位,把督查問責機制落實到位,用“釘釘子”精神抓好清欠工作。
(三)靠實工作責任。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依據本方案及問題責任清單抓好整改。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抓好整改任務的落實見效。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三
9月17日,湖北省出臺《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6〕74號),規定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予核發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川省、山東省、湖南省紛紛出臺《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
對這些文件進行梳理,總結了業主、總包、分包三大主體的權責內容,如下:
1、建設單位將人工費單獨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2、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3、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4、違法發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5、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的,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
6、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6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
1、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2、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
3、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工資發放給“包工頭”。
4、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5、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計算的監督管理,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不得以包代管。
6、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1、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
2、分包企業負責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工資支付銀行卡。
3、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
4、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
5、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1、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
2、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國土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3、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
4、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招投標、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四
20xx年9月12日下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率國家第三督查組來鹽開展專項督查,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召開專項督查匯報會。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楊紅山,深圳市副市長艾學峰,鹽田區區委書記杜玲,區長吳德林,區委常委、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董秀,副區長王守睿等參加了活動。
會上,吳德林匯報了鹽田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情況和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情況。鹽田區歷來高度重視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全力推進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創建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取得了一定成效。自勞動合同法頒布以來,鹽田區做到了春節放假返鄉前不拖欠一個農民工工資,20xx年成為勞動糾紛總量最少的一年,特別是30人以上勞動糾紛宗數和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6%和56%。今年1到8月份,30人以上勞資糾紛宗數同比下降71.4%。
鹽田區突出聯創共建,探索構建多層次全方位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新格局,深入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探索建立了“城區+社區(園區)+企業”的“三級聯創共建”模式。城區創建以資源整合為重點,推動形成了黨政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各方參與的工作格局。社區創建以發揮社區在勞動關系管理服務中的基礎性作用為核心,探索建立“五個一”(一家和諧勞動關系服務站、一名和諧使者、一名信息采集員、一名法律顧問、一所職工學堂)基層勞動關系管理服務新模式,促進就業環境整體提升。在工程建設領域,今年1到8月,鹽田區工程建設領域僅發生勞資糾紛事件5起,同比減少85%,近三年,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
市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匯報深圳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情況。據介紹,深圳市高度重視欠薪治理,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著力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目前,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各項相關工作進展順利,并取得積極成效。20xx年上半年,全市辦結支付工資和最低工資標準類勞動違法案件214件,同比下降58.6%,為17636名勞動者追回工資及待遇8503萬元。
在聽取了深圳市、鹽田區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情況,以及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情況后,邱小平對鹽田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及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給予高度肯定。他表示,鹽田區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上,采取源頭規范、風險防范、誠信建設等措施,加大力度、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夯實基礎,形成合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邱小平指出,要落實屬地簽約管理責任,夯實責任,做到“誰主辦,誰負責”,保障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要抓緊治理拖欠工資政策的落地,從源頭上減少和防范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實現“三個明顯減少”,即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明顯減少,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的人數明顯減少,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資糾紛明顯減少。邱小平還指出,要從深層問題的角度,治理和規范市場監管秩序,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遏制。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五
20xx年,我們財務部要在公司的正確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指導、支持、配合下,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再接再厲,繼續發揮整個財務群體的整體作用,不斷學習新的業務知識,克服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困難,使公司的整體財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1、繼續做好日常的會計憑證審核、報銷工作,每月的工資發放工作,按時進行會計憑證的裝訂、歸檔工作及相關的會計核算、監督工作,爭取做到工作認真、仔細,無差錯。按時完成有關會計核算和相關會計管理報表的編報工作,及時提交給相關的部門和有關領導,確保準確無誤。
2、加強資金管理,做好資金調撥工作。要根據公司生產經營與日常開支需要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執行,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工作能正常開展。
3、做好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工作,及時提出為實現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的財務控制可行性措施或建議。配合公司進行收入、成本、費用的專項檢查,加強非生產費用和可控費用的控制、執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絕不超支。
4、繼續與財政、物價、稅務等部門溝通、聯系,處理好與公司相關的財政、物價、稅務事宜。繼續與銀行等金融部門溝通,爭取在全國銀行資金相對較緊的情況下,爭取銀行對公司的資金支持有新的再投入,為公司的發展和生產經營工作籌措需要的資金,確保公司發展與建設資金的需求。
5、繼續進行學習型組織的創建工作,做好會計人員隊伍的建設,在充分保障日常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知識、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學習,特別是對會計電算化的學習,并結合會計人員考評辦法,逐步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職業判斷能力,以便更好的適應公司發展的要求,全力做好公司的財務、核算等相關工作。
6、繼續制定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清理、完善公司的財務核算,財務管理制度,使財務工作做到照章辦事。
20xx年,我們財務部在公司的領導下,認真努力工作,雖然在政治思想和業務知識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務,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與公司領導的要求相比,還是存在一些不足與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進。今后,我們財務部要繼續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圍繞公司生產經營的工作目標任務,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以創新發展的工作思路,奮發努力,攻堅破難,把各項財務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的努力與貢獻。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六
(一)強化組織領導,深入動員部署。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下發《民樂縣司法局關于20xx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要點》。局機關召開專門會議,統一部署,多措并舉,全力以赴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行動,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權益。在此基礎上,局領導多次研判清欠形勢,梳理“兩節”拖欠工資重點隱患,落實重點欠薪隱患的清欠責任,為做好“兩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點隱患。為摸清底數,實時掌握清欠形勢,自10月份開始,各司法所根據各自職能在本轄區內開展了欠薪線索專項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民工在春節前按時足額領到工資。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農民工工資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來經濟下行、企業經營不善等因素,導致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形勢依然嚴峻。
一是“年終集中結算支付”方式導致拖欠。這種結算支付方式較為普遍,農民工當月領取生活費,除幾個傳統節日結算部分工資外,年底結清。據我們多年來了解,年終結算的工資總額要占農民工工資總額的60%以上。盡管平日拖欠工資時有發生,但大多數農民工不愿投訴舉報,導致日常監管困難,甚至出現“盲區”。
二是工程項目因質量和合同糾紛導致拖欠。合同、價格、質量、決算等各種糾紛以及承包人工程虧損,都將直接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我們在清欠工作中,協調處理各類糾紛約占70%。
四是部分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導致拖欠。施工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違規分包、轉包、以包代管現象較多,有的層層轉包,導致資金層層克扣,導致農民工工資不能按時發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強法治宣傳,全面提升農民工維權意識。依法加大典型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導企業經營者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充分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等現代傳媒手段,不斷創新宣傳方式,增強宣傳效果,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社會和媒體的監督作用。
(二)強化日常監管。進一步完善農民工維權工作長效機制,將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由“突擊性工作”變為“常年性工作”,把農民工維權工作常態化,做到相關責任部門時時講,施工企業天天抓,各相關部門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加強源頭防控,做到防微杜漸,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盡職盡責。
(三)建立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精神,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有效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方案(熱門17篇)篇十七
為貫徹落實省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精神,根據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工作任務要求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甘肅省2017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8〕110號)精神,結合我市自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發揮治欠保支工作合力,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做到抓實抓細抓具體,確保完成治欠保支年度目標任務。
(一)全面徹查存在的問題。要根據甘肅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問題整改方案,及時梳理考核反饋的問題,認真查擺我市在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中存在的問題,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環節,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和風險點,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全面徹底整改。
(二)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把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作為治理欠薪問題的治本之策,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建設資金監管,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職能作用,依法規范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從源頭加大防范和治理力度,有效化解存量,堅決遏制增量。
(三)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堅持市政府負總責,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成員,要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層層部署,依法處置,真正形成上下聯動,覆蓋全面的責任體系。各部門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職盡責。對涉及到本單位的各項工作進行全面自查,為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提供有力保障。
1.我市治欠保支工作存在短板,拖欠工資問題仍比較突出。
整改措施:加大排查檢查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嚴肅查處舉報投訴案件,快速高效為廣大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確保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結案率達到96%以上,農民工工資清欠率達到92%以上。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清欠主體責任,將欠薪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及時掌握情況,及時研判形勢,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工資違法行為,和以討薪為名,采取過激行為造成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嚴格執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并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報請市政府將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問責辦法。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年底前完成。
3.對治欠保支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行業主管部門作用還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和一些重要管理制度的落實還不夠,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整改措施:根據市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治理欠薪的工作合力。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意見》和我省實施意見以及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逐項對標,進一步完善我市治欠保支制度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7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4.工程建設領域保障工資支付的制度、措施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在建工程項目按月足額支付比重還未達標,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仍需完善。
整改措施:抓緊制定完善工程項目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制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等四項制度。確保政府投資工程項目100%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5%以上。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人民銀行嘉峪關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完成。
5.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需改進。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沒有得到很好落實,一些工程項目層層分包、違法轉包、墊資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還沒有得到有效治理,打擊力度明顯不足。
整改措施:按照《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規定,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管理,綜合采取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堅決遏制工程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加大對違法分包等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分包企業要給予終止合同履行、停業整頓等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取消或限制其參加建設工程的招投標資格,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督促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按期撥付工程款,及時進行工程驗收、決算,防止因竣工驗收不及時,導致工程工期延長,使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案件發生。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6.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按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整改措施:我市將按照《甘肅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規定,每季度公布1次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按照《甘肅省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實施辦法》規定,每年開展一次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并向社會發布,按規定報送拖欠工資失信企業“黑名單”。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市聯席會議定期召開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治欠保支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成員單位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聯動配合,對履行部門職責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嚴肅問責。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8年7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8.未制定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
整改措施:根據省人社廳文件規定,建立完善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沒有發生工資拖欠案件的企業實行降低繳費比例,發生多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企業適當提高繳費比例。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9.企業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不完善。還未構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網絡和欠薪預警系統,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力度不夠,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未有效實行重點監控,未做到及時全面掌握企業拖欠工資有關信息。
整改措施:建立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并有效運行。按照黃、橙、紅三級預警制定標準,發生1起因欠薪引發1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為黃色預警,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報告市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并迅速處理;發生1起因欠薪引發2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為橙色預警,市聯席會議總召集人要約談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發生1起因欠薪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為紅色預警,市聯席會議要及時報告省聯席會議總召集人。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
完成時限:2018年7月上旬前并長期堅持。
10.未制定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的要求,制定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實施辦法,明確管理對象、管理職責、管理要求、監督檢查等內容,推動我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的落實。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
完成時限:2018年11月30日前。
11.需進一步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建設單位先交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核發施工許可證的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甘肅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07〕86號)要求,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在建工程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前,通知并監督建設單位向施工所在地人社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核發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的規定。沒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就核發施工許可證的,發現一起,通報一起、處理一起,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覆蓋問題。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2.未全面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工程建設領域落實總承包企業負責向農民工發放工資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建立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委托總承包企業直接向農民工代發工資制度。督促施工企業通過在銀行建立的工資專戶,由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由總承包企業負責支付農民工工資。各責任部門隨時隨機進行檢查,掌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嘉峪關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8年10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13.未建立農民工工資專戶儲存,分賬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制定并實行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制度的管理辦法。建設單位在撥付工程款時,按工程款30%-40%的比例將人工工資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嘉峪關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8年底前并長期堅持。
14.未建立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整改措施:按照《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規定,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市法院、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并簽署欠薪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法院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訴訟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判、優先執行。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欠薪被執行人,法院將其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定期發布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黑名單”,將欠薪失信主體信息納入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甘肅企業和金融信用信息數據庫,通過信用中國(甘肅)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向社會公開,向各有關部門推送。各有關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限制高消費及類似消費,在政府項目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不動產交易、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將欠薪失信主體信息納入本部門業務流程,對欠薪失信主體自動識別、自動攔截、自動懲戒。市政府將各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的情況列入督查工作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
配合單位:法院及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5.對被欠薪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我市在對被欠薪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已制定了相關的制度,但按照部際聯席會議《2017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要求,我市應對被欠薪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并為農民工追討欠薪提供更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更好的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完成時限:2018年7月31日前并長期堅持。
16.對因被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提供救助的辦法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部際聯席會議《2017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完善對因被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提供救助的具體辦法,對因被欠薪導致生活困難的農民工予以適當救助。
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完成時限:2018年年底前并長期堅持。
17.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信息溝通不夠。
整改措施:建立信息聯審專報制度。凡涉及農民工群體性上訪事件,公安、信訪等相關部門在按職能處置的同時,及時將情況反饋人社部門,人社部門盡快到場核實是否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信息需經分管領導簽字后由人社部門統一歸口負責向相關部門報送。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信訪局。
配合單位: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一)提高思想認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領導同志對治欠保支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對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統籌安排,確保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嚴密、細致、扎實,確保到2020年,全市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強化組織領導。整改工作在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統一領導下進行,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進度安排和督查落實。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指導本行業部門開展整改工作。配合單位主動做好協調聯系,根據職責分工,積極整改落實。切實把管理責任落實到位,把督查問責機制落實到位,用“釘釘子”精神抓好清欠工作。
(三)靠實工作責任。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依據本方案及問題責任清單抓好整改。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抓好整改任務的落實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