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作或學習進行到一定階段或告一段落時,需要回過頭來對所做的工作認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績,找出問題,歸納出經驗教訓,提高認識,明確方向,以便進一步做好工作,并把這些用文字表述出來,就叫做總結。怎樣寫總結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總結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總結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司法局工作總結與心得 司法局年度工作總結篇一
1.抓基層,強化了村級調委會建設。我們充分把握鄉村合并改革、市組織部統一建設村部的機會,把村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納入全市村級功能用房建設,開展了村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活動,普遍推行了“八有六統一”建設。全市合并后的114個村、33個居委會調委會中,新建村部功能房的有80個,原基礎條件好的有38家,已有80%以上的村達到了領導、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制度、考核、獎懲“八有”和標牌、印章、標識、程序、制度、文書“六統一”的基本標準,有118個村(居)調委會達到了規范化標準。同時,我們按照《湖南省人民調解案件“以獎代補”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制訂了《臨湘市人民調解“以獎代補”實施細則》,將人民調解案件獎勵經費列入了市財政預算,以案定補領取調解補助,將經費的管理、發放列入了我局的“三定”方案,明確授權,由我局審核、管理和發放。
2.抓拓展,加強了行業、專業調委會建設。全市發文成立了27個專業、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其中婚姻家庭、醫療糾紛、交通事故、環境保護、山林權屬、土地流轉、工業園區、8個專業、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量大,糾紛矛盾多,專門選配了專職人民調解員12人,其辦公場地在所屬行業的辦公樓,辦公經費由設立單位負擔,人民調解員的工資報酬由設立單位發放。同時,還制訂了專業、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各項制度和程序,健康有序地開展了工作。到目前為止,全市已有8個專業、行業調解委員會達到了“四有”要求,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97起。
3.抓排查,落實了調防工作責任制。按照預警在先、控制在先、調處在先的原則,村調委會落實了旬排查制度,鎮調委會落實了月排查制度,鄉(鎮)村級調委會分別建立了《重大復雜矛盾糾紛工作臺帳》、《糾紛矛盾排查工作臺帳》、《糾紛矛盾調處責任臺帳》等工作臺帳,對排查出來的糾紛,實行造冊登記、交辦到人。逐月落實了矛盾糾紛積案登記、督辦、銷號制度,實現了月碰頭、季講評、年考核。今年來,全市共組織集中排查4次,其中,開展醫療、土地、山林、拆遷、環保、交通和特殊對象、特殊時期等專項排查2次。
4.抓調處,化解了大量的糾紛矛盾。按照責任管理原則,我們大力防控民轉刑案件,全市人民調解組織今年共排查矛盾糾紛6131起,調處矛盾糾紛6131起,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6011起,調處成功率達到98%,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108件。防止群體性械斗98起,防止群體性上訪119起,防止因糾紛矛盾引起的非正常死亡31起,防止民轉刑案件128起,全市沒有發生一起民轉刑案件。
5.抓活動,攻克了復雜疑難積案。根據上級的部署,我們在全市調解組織內開展了“三調聯動解糾紛,防控風險促發展”活動。成立了領導機構,制訂了活動方案,召開了專門會議,下發了工作文件,組織了專項活動,落實了考核評比。在公安、法院、檢察院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在法庭和派出所也分別設立了人民調解室。特別聚焦醫患、民間借貸等重點領域的敏感糾紛。到目前止,全市共有86起疑難積案得到妥善處理。
6.抓協作,加大了“三調聯動”工作的力度。全市市鄉兩級分別成立了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和“三調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和制訂了“三調聯動”工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將“三調聯動”工作的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給予保障,大力開展了公安與司法的聯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的聯動、人民調解與企業調解的聯動、鎮村人民調解與跨鄉鎮人民調解的聯動,完善“三調聯動”的組織體系、力量體系、運行體系和創新體系,及時穩妥地處置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糾紛。今年來,全市通過“三調聯動”調解,共處置非正常死亡糾紛108起。
7.抓隊伍,配備了專職人民調解專干。多年來,我市人民調解組織調解處理的矛盾糾紛,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但是,由于司法所的力量有限,司法干警超負荷工作,疲于應對。為了改變這一狀況,今年來,在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的同時,我局向市委、市政府寫出了專門報告,出臺了政府購買服務文件,爭取市政府采取政府購買的形式(與協警一樣,每人每年3萬元),為我局13個司法所,分別配備了一名調解專干,加強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專業化管理。
8.抓整合,實現了邊界聯防聯調。我市是湖南的北大門,與湖北的通城、赤壁、洪湖以及我省的岳陽、云溪等縣市區交界,跨區矛盾糾紛較多。針對這一實際情況,我們主動出擊,與接界縣、市區的“三調聯動”單位了簽訂聯調聯防協議,建立了聯防聯調制度,開通了熱線電話,建立了預警平臺。采取“三通融”、“四聯通”的辦法調防糾紛,兩地聯合調處跨界糾紛26起,我們的工作得到上級的肯定。
9.抓布局,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上臺階。我們主要做了四件事。其一,規范了司法所的收編工作。將司法所的人員檔案、編制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了管理,收回了被占用的編制,按照鄉鎮合并改革的要求,調整了司法所長崗位。將司法所的公用經費按人平5000元的標準列入了財政預算,下拔到所。其二,加強了收編后的工作管理。我們制訂和下發了司法所目標管理考核細則,采取千分制的辦法,量化明確了考核指標,完善了嚴格的考核制度。加強了司法部信息平臺的管理,及時準確地上報了各項報表。其三,啟動了規范化司法所的創建工作。我們把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列入工作的重點,長遠安排量力而行,201x年,在完成羊樓司所、坦渡所、桃礦所爭創模范化建設的基礎上,今年,我們又投入30多萬元,對聶市和黃蓋兩個所,進行了規范化司法所建設,已經投入使用。同時,我們還將五里司法所列入了國家發改委的籠子,啟動了建設。還有長塘司法所的整體搬遷建設也在有條不紊地進行,目前已完成征地和基礎工作。我們打算每年規范化建設兩個所,積小勝為大勝,力爭在五年內,使全市13所全部達到規范所標準,50%達到模范所標準。
10.抓管理,基層法律服務走上快車道。我們把基層法律服務作為聯系群眾的窗口,大力推進規范化建設。一是嚴格注冊審核,憑證執業。二是全面完成了法律服務信息管理系統終端安裝和信息采集工作。25名注冊執業法律工作者榜上有名。三是將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執業管理與律師一樣納入局執法股的統一管理,設立了投訴查處中心,及時處理投訴事件6起,誡勉談話6人。四是積極招募公共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全市共招募法律服務志愿者230人。先后組織開展了“法潤三湘”公共法律服務志愿者活動4次,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司法局工作總結與心得 司法局年度工作總結篇二
1.落實了聯席會議制度。今年來,我們爭取市委、政府的重視,發文充實加強了臨湘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流程,先后3次召開了聯席會議,研究全市的社區矯正工作,形成了會議紀要,今年7月,我們把握鄉村合并改革的有利時機,主動向市委、市政府專題報告,起草專項文件,通過政府購買的形式,為我市13個所每所配備了一名社區矯正專干,將經費按每人3萬元列入了市財政保障。
2.落實了基本保障。我們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管理中心的力量,定編3人,我們實際安排了5人。社區矯正工作的經費按在矯對象數以人平1300元的標準列入了市財政預算。同時,各鄉鎮成立了社區矯正工作站,分別明確了鄉村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將工作經費列入了同級財政保障,確保了正常運轉。
3.落實了規范化建設要求。根據上級的要求,我們制訂了社區矯正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在全市開展了規范化創建活動。到目前為止,全市共投入120萬元,加強了辦公陣地和辦公設施的添置和更新。市社區矯正管理中心完善了多間功能用房,規范了標志、標識,配套了服務便民設施。添置了全套現代化的辦公設施,落實了社區矯正信息化建設工作,定位監控系統齊全,臺帳清楚,實現了“五統一”標準。同時我局還將全市矯正人員的檔案按規范化要求進行了統一印制,發放到了各所。
4.落實了服刑人員的交接制度。按照《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到10月底,全市共接收社區矯正人員1092人,解矯817人,現在矯275人,其中緩刑245人,假釋23人,暫予監外執行7人。對于這些對象,我們嚴格審查了各類文書,統一填寫了管理工作檔案,如期進行了各項考核管理,按程序要求履行了交接、宣告、管理、解除社區矯正工作的管理職責,每月與檢察院進行清查比對,全市無漏管現象發生。
5.落實了調查評估工作。今年來,我們將調查評估工作列入局黨組把關的內容,每星期二專門研究,全市共接受法院委托,進行社區矯正對象調查評估164人。我們按照調查人員負責,調查走訪到位,調查評估客觀,檔案整理規范的要求,認真做好每一次、每一人的調查評估工作,全年已作出慎用6例,不適用社區矯正6例,為法院公正審判提供了依據,全年未發生一起違規事件。
6.落實了矯正幫教小組制度。按“三幫一”的模式,我們推行了由司法所干警、村調解主任、村民小組長為幫教人員的矯正幫教小組制度,全市275名在矯對象,全部落實了“三幫一”矯正幫教措施,通過教育和管理,對象的轉變率達80%以上,無一人脫管,無一人漏管,無一人再犯罪。
7.落實了教育管理的各項措施。根據分級管理、考核獎勵、矯正方案、教育幫扶、集中學習和社區服務活動的管理要求,我們實行一人一檔,一月一考核,堅持每月召開社區矯正監管安全分析會,認真落實報到、請銷假、考核、獎懲、分級管理制度,對7名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人員進行了病情復查、診斷,同時,我們還開展了68次不定期的集中點名整訓,實行了軍事化整訓、規范化著裝、常態化教育。共警告57人次,收監1人。到目前為止,全市275名在矯對象,全部實行了分級管理,制訂了規范和個性化的矯正方案,司法所制訂了教育計劃,對矯正對象實行了月走訪的談話教育,按月組織開展了集中學習活動,矯正對象的參加率達到了98%以上,同時,各司法所還組織矯正對象每月開展了8小時以上的社區公益勞動,參加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