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一種合同。如果您需要了解勞動合同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可以參考以下相關法律法規。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自起受聘于甲方崗位。
由于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特此甲方研究決定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與乙方解除該勞動合同。
至此,乙方與甲方結清工資等薪資事項以及社會保險等福利事項,乙方離職后將不再因此款項與甲方另有不同異議。
同時乙方鄭重承諾:離職后將按原《勞動合同》的規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從事對甲方不利的活動或發表不利的言論,否則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二
(格式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鑒證人:(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一份。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三
xxx同志,性別,身份證號xxxxxxx,系我單位聘用職工,該同志與我單位協商一致,已正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50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b、協商一致解除(由勞動者提出);
c、勞動者單方解除;
d、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e、用人單位裁員;
用人單位(蓋章)。
有關說明: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在七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等資料報送就業管理服務機構。
2、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戶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等材料,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單位、員工、存入員工檔案、就業備案各一份。
員工簽收: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四
我單位于年月日與(身份證號:)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訂立的合同編號為,合同期限為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年月日
用人單位(章)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年月日簽收時間:年月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五
本單位與???????同志,性別???????,身份證號????????????簽訂的勞動合同,任職??????????,自??????年??????月??????日入職本單位,依據????????????????????????????,于??????年??????月??????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本單位與???????同志,性別???????,身份證號????????????簽訂的勞動合同,任職??????????,自??????年??????月??????日入職本單位,依據????????????????????????????,于??????年??????月??????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此聯存入員工檔案)?。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六
填報日期:
填報人:
聯系電話:
辦理須知。
一、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經辦機構留存(復印加蓋公章有效);
二、用人單位需提供:(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字確認的協議書等)及有關材料。
三、本表欄中:(1)非本市戶籍人員“戶籍所在地”僅需填至其戶籍所在城市;(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條款”按照《勞動合同法》寫明(如依據合同法三十九條第二款,可簡化填寫為39.2或39-2等);依據三十六條的,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單位提出或個人提出。
四、用人單位辦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后,十五日內將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檔案轉移至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可憑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及本人市民卡到戶籍所在區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認定手續;非本市戶籍人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選擇在寧領取的,在“暫住證”所在區經辦機構辦理;選擇回戶籍所在地領取的,需填寫《非本市戶籍人員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在市經辦機構辦理。
五、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失業人員檔案及時轉移至就業服務機構或其他檔案管理機構。
六、本表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七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后,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因出現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情形,一方單方通知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解除一定會涉及到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的意思表示,要么是單方的意思表示的結果,要么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并可以因此將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分為用人單位的單方解除和勞動者的單方解除。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對方,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解除生效。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消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下面分別進行分析:
1、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條件即成就。
2、勞動者30日提前通知解除:為了保障勞動者全面自由發展的權利,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規定了勞動者的辭職權,即勞動者單方無條件提出辭職的權利,但為了達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規定,此種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只有在勞動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序(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后才能成就。
3、勞動者單方被迫隨時通知解除:此種勞動合同解除是在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或著勞動者的人身受到威脅、迫害的情形下,勞動者有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而且在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用人單位單方隨時通知解除:此種勞動解除的解除主要是指在勞動者存在嚴重違法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存在其他嚴重損害用人單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此種勞動合同解除,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主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提前30通知勞動者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此外,用人單位在出現經營困難等情形,需要裁減人員,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全體勞動者或工會。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并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八
(單位留存)。
編號:_____________。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建立工作關系)。現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工作關系)。
離職人員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給職工本人)。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建立工作關系),現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本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工作關系)。
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九
單位: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時間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簽訂起止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本單位。
工作年限在本單位從事工作崗位、工種。
支付經濟補償金(元)經辦人簽字。
解除(終止)。
勞動合同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幾條第幾款由用人單位(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合同證明書。
其他需要。
說明的情況。
單位意見。
及蓋章年月日勞動者簽名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經辦機構各一份。
名性別身份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縣區街號。
現住址區市縣街號。
本單位工作起止時間。
本單位工作年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作崗位。
所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無固定期限年月日起。
完成工作任務期限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終止勞動合同原因()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支付經濟補償情況個月,每月標準:元,合計:元。
國有企業支付生活補助費情況個月,每月標準:元,合計:元。
繳納失業保險費編號單位個人。
用人單位。
(公章)。
經辦人:
注:1、此證明由用人單位出具,一式三份,證明書《終止合同證明書》。一份交給勞動者本人,一份裝入勞動者本人檔案,一份由用人單位留存。
2、用人單位在15日內將勞動者檔案移交其戶籍所在市或區、市自百分網,請保留此標記、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方按以下原因決定終止與________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乙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員工培訓費賠償等事項,按以下第條達成協議:
1、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向乙方索賠員工培訓費。
四、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乙方須予配合。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_____份。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五、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六、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___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封存或轉出)。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三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自(乙方工資、加班費等結算至年月日。)原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失效,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均不再為對方承擔或履行任何責任與義務。
2、乙方需在離職時,需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和歸還公司所有物品等離職手續,甲方在乙方辦完離職手續十天內付清其所有款項,(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3、甲方為乙方繳納保險社會保險至。
4、乙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離職時,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可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
5、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6、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7、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內容,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8、簽約地點: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四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____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____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于____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____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乙方:(蓋章)__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
代表人:(蓋章)__代表人:(蓋章)__鑒證人:(蓋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和城區供電所(20xx)第08號文件精神,經乙方本人申請,自愿與甲方有償解除勞動用工合同關系,接受企業一次性經濟補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的'計算。
乙方同意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時,按公司改制企業職工一次性安置標準938元/年計算經濟補償金:醫療費一次性補貼按每年40元計算。
二、工齡計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齡計算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5月1日止,共計7年零8個月。
甲乙雙方自20xx年5月1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
四、協議事項:
1、甲方與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甲方依照上述計算方式對乙方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費和醫療補償金15322.00元。
2、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雙方原有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即行終止。甲方給乙方支付一次性經濟補償費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補償費用。
五、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和組織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六
單位名稱(蓋章):勞動保障證號:
2、本表一式一份,由用人單位填寫;
3、本表可登錄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辦理須知。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應先到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于職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及檔案轉移手續,并及時向失業人員出具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待遇審核意見。
1、用人單位在辦理終解備案時,需提供《南京市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備案及失業保險待遇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系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及有關材料。
2、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應在辦理終解備案前申報經濟性裁員。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1、用人單位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報,需提供經終解備案審核的《申報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以及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戶口簿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及勞動保障部門認為應提供的相關材料。
2、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均應到戶籍所在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在辦理該手續前,須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的暫時中止。
3、非本市戶籍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的,還應提供有效的暫住證及復印件;選擇回戶籍所在地享受的,還應提供享受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賬號、賬戶名稱、開戶行;選擇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則不再享受在領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實用17篇)篇十七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方按以下原因決定終止與________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乙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員工培訓費賠償等事項,按以下第條達成協議:
1、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向乙方索賠員工培訓費。
四、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乙方須予配合。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