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讓學生們收獲成長和進步的地方,每一個人在這里都能夠找到自己的定位。以下是一些關于學校生活的總結經驗,希望對大家的學習和生活有所幫助。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一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采購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二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分管后勤校長總務科專項負責人采購員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10元(含101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1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采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采購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1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1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1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1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1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四
4、對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發貨,按計劃定期申購。
1、供貨商的尋找原則上由采購主管負責,辦公室經理、財務會計協助;。
2、供貨商進場首先與辦公室經理接洽,辦公室經理在財務會計的協助下(財務會計全程參與),談妥相關合同細節(以酒店合同范本為標準合同格式),經總經理審查批準后,由總經理出面代表酒店與供貨商簽定合作協議。
3、辦公室經理以書面形式通知財務會計、庫管及相關使用部門負責人,并將已簽定的合同(協議)送交財務部一份備檔,另一份留存備查。
2、辦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辦公室經理作出處罰決定,開出罰單;。
3、辦公室所開罰單交總經理審批;。
4、辦公室將對供貨商的罰單交財務部執行,財務部在結算供貨商款項時按罰單標準予以扣除。
(一)原材料市場價格調查。
1、酒店每月組織供貨市場調查不得少于兩次,且應填寫市場價格調查表,寫明市調時間及地點,各參加人員在市調表上簽字。財務會負責調價表格打印、價格記錄工作并負責調價表保管。
2、市場調查由辦公室經理、行政總廚、財務會計組成,具體由財務會計召集。
3、市場調查時間定于每月日、日,如恰逢周末,應作適當順延。
(二)定價程序。
1、每次市場價格調查后,應及時制定當期的供貨商品執行價格,先由辦公室經理、行政總廚、財務會計、采購主管初定,再交總經理審定后,最后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審批后將執行價格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執行。
2、原材料采購定價標準處在批發價和零售價之間(即高于批發價低于零售價)。
3、價格調整:。
因市場變化情況特殊,供貨商提出價格調整要求,首先由供貨商報辦公室經理,辦公室經理了解相關市場情況后與財務會計商量定出調價草案,再報總經理審批。
(三)供貨商的更換與續用。
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現供貨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為,且經溝通后無效,由辦公室經理、財務會計組成審查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更換、續用,然后報總經理最后裁奪。
3、對方因特殊原因,未及時付款的供貨商,由財務部會計負責進行協調,必要時由辦公室經理協助。如經財務會計、辦公室經理協調未果報總經理處理。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五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 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 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一支付。
一、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且相對固定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索證(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報告書),保證食品質量。
二、食堂采購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沾、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購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不得采購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無標注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的定型包裝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庫、出庫必須進行驗收,并定期檢查,倉管人員發現有腐-敗變質、過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必須及時處理,不得入庫或出庫,驗收檢查情況必須有記錄。
四、食品貯存應有相對獨立的存放間,并有防鼠、防蠅、防塵等設施,做到通光、通風。
五、食品存放必須置于貨架上,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設備里的食品,必須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貯存場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六
為仔細貫徹上級物資選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選購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結合我校詳細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堅持公開、公正、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省有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方案預算、統籌支配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選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依據需要仔細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選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納招投標方式。
4、選購人員依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選購。
5、教學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選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選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選購部門選購辦理。
1、物資選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選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選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依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選購人員進行選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選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選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加選購。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七
1、選購食品時必需索取銷售單位或市場出具的發票或收據等有效購貨憑證。
2、初次選購的供貨商必需供應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每次選購時應索取該生產批次產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并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選購冷、鮮、肉、禽時,應索取定點屠宰證明和檢疫合格證明,證明食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從固定單位選購食品的,簽訂食品選購供貨合同。
3、入庫前或使用前設專人驗收、查驗產品包裝、標識、有效憑證及一般衛生狀況是否符合索證規定和其他相關要求。
4、設立食品原料選購臺賬,登記每次交易使用狀況。登記內容:
(1)進貨時間;
(2)供應商名稱;
(3)進貨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名、廠址、規格;
(4)進貨商品的'生產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狀況;
(6)進貨商品的數量;
(7)登記人簽名;
(8)其他狀況;
(9)將有關復印件和憑證要設專用檔案保管。
5、食品選購臺賬和憑證檔案盒按月裝訂,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八
一、學校成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采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采購金額低于人民幣500元的采購項目),到總務處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采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準。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規定的設備、物品,進行政府集中采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領導批準,報教育局采購中心進行采購。
四、凡通過招標定點供應的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采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于性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入帳。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九
一、凡屬政府選購名目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需進行政府集中選購。屬選購名目以外的商品,單項選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批量選購超過5萬元的.也應納入政府選購。
二、學校應在每年初依據自己的資金來源和學校實際需要,經行政會議討論制定出當年的選購項目方案。選購方案經中學校校同意后報教育局,教育局對各校選購狀況進行匯總后報政府選購中心備案。未制定選購項目方案的學校或不在選購方案中的項目,除遇突發大事和上級要求需選購外,年內不辦理政府選購手續。
三、學校進行物品選購時,在向教育局報《選購申請表》同時要寫出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等,選購報告必需經鄉鎮教育辦公室審核。
四、在政府選購中心未進行招標前,任何人不得與供貨商確定所購物品的價格和作出任何承諾,更不得向供貨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現金。
五、學校選購的物品一經政府選購中心招標確定后,學校應準時與供貨商簽訂《政府選購合同》,并嚴格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
六、學校必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選購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規避政府選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選購的,按規定將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批判,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理。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1.1000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
2.采購物資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統籌和規范學校的采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采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采購項目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項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咨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第四條、學校采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采購項目應當嚴格按規章制度審批和執行。
第六條、為了組織好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是采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籌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采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采購辦負責執行國家采購法規,制訂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確定采購類型和采購方式,下達采購任務,審核采購經費支出,受理采購投訴,建立并管理評審專家庫,確定每次采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場監督,負責辦理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采購中心是學校采購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國家和學校各項采購法規和制度,制訂采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采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采購辦下達的采購任務,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按規定發布采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采購活動,負責公告采購項目的中標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助采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采購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議供貨采購,負責做好全校采購統計和信息工作。
第九條、學校采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助采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并組織驗收,負責采購結束后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察處要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受理對采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確保采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采購工作“統一交易平臺、統一信息發布、統一開評標管理、統一設立專家庫、統一接受監督”的運行機制。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采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購規定執行。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編制采購預算,并向省財政廳采監處報送采購項目建議書,以省財政廳采監處預算執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組織采購,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采購執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報告,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采購中心提出采購申請,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為組長、不少于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采購小組,集體采購完成后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采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采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采購項目,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經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以續簽一年,但續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采購中心進行的采購活動,省財政廳采監處已明確采購方式的項目從其規定,其他項目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采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項目及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采用其它采購方式采購。
第十八條、采購文件的制作。采購文件由采購中心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采購需求,并在編制完成的采購文件上簽字確認。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性強、技術復雜的項目,必要時采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完善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文件。
民生項目、敏感項目、技術復雜的項目或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的項目,在采購文件公開發布前,原則上應先咨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于3天。重大項目(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的采購文件還須經過聯審,聯審工作由采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審的成員為: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采購中心、采購辦、監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采購文件的發布。采購文件由學校采購中心負責發布。學校采購中心要按規定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或采購中心網站公開發布(國家另有規定須保密的除外)采購文件。
第二十條、采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察處的監督下,由采購辦按相關規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采購項目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采購項目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項目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采購中心主持;項目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后,評審專家組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場的監督工作由學校監察處協調,采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管。
第二十二條、采購結果的確定。學校采購中心要按上級文件規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和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學校采購中心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書面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采購檔案的歸檔。整個采購項目實施完成后,項目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做好采購項目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二
1、每日進貨的鮮、活貨類,由餐飲部于進貨前一天將填寫好的請購單送交采購部主管人員審批后交食品采購組辦理(特殊情況或特殊品種可由倉管部作適當庫存)。
2、季節性食品請購須由使用部門向采購部填交請購單,由中、西餐行政主廚簽名批準后,交倉管部和采購部及時辦理,結束時應由行政主廚下達停止采購單給倉管部,由倉管部通知采購部停止采購。
3、計劃外的急購申請,須由使用部門向采購部門填制請購單,由中、西餐行政正、副主廚簽名批準同意后,交采購部及時辦理。
4、非采購部人員對客戶下達的采購命令,一律無效。
5、屬于倉管部正常庫存的.貨物采購,采購員須將三份以上的報價報采購部經理審定后,方予辦理采購。
6、同客戶每天送貨的鮮、活貨類(包括鮮活海鮮),實行定期定價。各客戶于定價前兩天報價給采購部經理,然后由采購部經理召集食品采購員共同定價,定價表一式影印若干份,交由有關部門和人員作計算成本和核查價格之用。
7、干貨、海味、糖、油、米、面及其制品等,則每月為一期限,方法同上。
8、采購部食品采購組根據餐飲部填制的各類品種、數量請購單進行購買。
9、食品采購人員落實采購計劃后,須將供貨客戶,供貨時間、品種、數量、單價等情況通知倉管部,以便倉管驗收。
10、驗收手續按倉管部的管理細則辦理,倉管部應及時將驗收情況通知采購部,以便及時處理,保證供應。
11、財務部成本核算組每月報表定于次月5日前一式兩份送餐飲部經理一份,財務總監一份。
12、倉管部人員須根據倉管部驗收細則嚴格驗收進倉物料,如發現規格、質量、數量等問題,應拒絕收貨。
13、如需退換貨的,由倉管人員填寫“商品到貨驗收報告”,經該部經理或主管簽名同意后交采購部辦理退換貨手續。鮮活貨物如發現問題,就盡量在當天內,提出輸退換貨手續,愈期由倉庫負責處理。
14、所有物料驗收合格并辦妥進倉手續后,所發生的質、數量、規格等問題,由倉管部負責處理。
15、食品采購原則上須要求貨主送貨上門,特殊品種或特殊情況,須到市內各車站、碼頭、機場提貨的,均由倉管部負責。
16、提貨具體要求是采購負責有關的提貨單、發貨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等資料一并交倉管部儲運組簽收,并辦理提貨手續。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三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和(國辦發[20xx]20號)文件,我校在原管理制度基本上重新擬定食品安全、采購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禁使用各類非法添加劑,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二、蔬菜在粗加工時應徹底浸泡,減少農藥對人體危害。烹飪時應燒熟燒透,確保食品安全。
三、每周對食品油、鹽、蔬菜等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對不合格食品禁止使用。
四、健全食品索證、驗證和臺帳制度。
五、食品粗加工、烹飪、備菜等應嚴格按照各環節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六、落實餐具、工用具、容器等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烹飪間、點心間、備菜間等重點部位,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八、按規定做好食堂留樣工作。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四
1、各科教師凡要采購教學用品、教學設備等,均應填寫物品采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后,并及時補填物品采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采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1、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采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采購申請表采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設備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采購,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3、采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采購用品的質量,采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采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保管員必須嚴格審核物品采購申請表、發票與采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驗收簽名,并登記造冊。
采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簽批,同時要把物品采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后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準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五
為了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學校學生校服采購制定如下規定:
(一)學校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學校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
(二)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并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
(三)校服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并按照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四)我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五)我校采取將校服抽樣送檢制度,檢驗合格后,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六)學校關注質量技監部門向社會公布的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的“黑名單”,決不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七)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并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六
1、設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由校長,書記,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財務人員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總務副主任、流動小組成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全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由總務主任負責。
1、學校物資(包括教育教學、勞動衛生、師生生活及辦公物品等)的采購要按照計劃進行。采購計劃分為學期采購計劃和臨時采購計劃。每學期開學初,必須由學校各部門報學期預采購計劃,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由學校各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報經學校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后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最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采購。
2、臨時采購計劃作為學期采購計劃的補充,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填寫物品請購單,書寫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報經學校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后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采購。日常招待用品的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成員購買。
3、采購學校設備時(包括電腦、打印機、窗簾、辦公桌椅大批學生課桌椅等)必須由申請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總務主任報經學校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會議決定通過后,會計按預算校準后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后,校長報紅星四場分管學校領導批準后由總務處報經場發該科,由發該科安排場招標小組集中采購。
1、學校日常辦公用品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經過詢價對比確定為期一年的固定采購點,對指定采購點的商品價格按不定期與市場價格進行比對,并簽訂定點采購協議。
2、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施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節約的原則,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3、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正常工作。
4、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采購物美價廉經久耐用物品。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采購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1、物資采購發票必須有物資采購人員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再由總務處負責人簽字,后報校長審批簽字,最后交學校財務報銷。
2、凡未經校長統一私自采購的物資,學校不予審批報銷。
1、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七
組長:
聯絡員:
成員: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咨詢。要充分發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采購項目,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八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十九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1、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一支付。
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優質20篇)篇二十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咨詢。要充分發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采購項目,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