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職過程中,個人簡歷是一份能夠突出個人優勢和經歷的關鍵文件,它就像是一面鏡子,向雇主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價值。在這里,我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個人簡歷的寫作要點和注意事項,希望能對大家的簡歷撰寫有所幫助。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一
作為一名學法律的學生和熱愛犯罪偵查的愛好者,我一直對刑事偵查心懷敬畏。在學習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刑事偵查對于一個國家和社會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確了作為一名未來律師或公檢法工作者在此方面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下面,我將分享我在學習刑事偵查過程中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方法。
學習刑事偵查最有效的方法是結合案例學習。通過閱讀真實的犯罪案件,我們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警方的辦案思路和偵查方法,掌握各種偵查手段和取證方法的使用方式。同時也可以學習到不同犯罪案件的具體情況、法律適用和審判經驗,讓我們更加全面地認識刑事偵查的全貌。
第三段:經驗。
在學習刑事偵查的過程中,我也體會到了偵查實踐的復雜和艱難。在處理案件時,偵查員需要考慮各種變數和不確定性,同時也要保證偵查手段的合法性和證據的充分性。因此,偵查員需要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果斷的執行力,才能在案件偵查中取得勝利。
第四段:感悟。
學習刑事偵查的過程中,我也逐漸認識到刑事偵查對于社會和國家的意義和價值。一方面,刑事偵查能夠保護人民群眾的安全和財產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法律權威;另一方面,刑事偵查還能夠促進司法公正和健康發展,保障法治社會的實現。因此,我們作為一個法律從業者或公民,都應該對刑事偵查抱有敬畏和尊重。
第五段:總結。
總的來說,學習刑事偵查對于從業者和公民的意義重大。我們應該秉持著合法、公正、客觀、準確、勇敢和堅定的偵查理念和行為準則,以偵查取證、定罪量刑和司法公正為宗旨,切實維護國家法律權威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保持謙虛、學習、探索的心態,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和偵查技能,不斷創新和完善刑事偵查的理論和實踐。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二
20**年的暑假,我們**級偵查系的大部分同學由學校的安排,在大一的暑假和大二上學期里在深圳市交通警察局進行為期四個月的實習。
我所在的單位是深圳市同樂交-警大隊。大隊位于南山區廣深高速西麗入口處,隔壁是駐港部隊基地,環繞在大隊四周的是高速公路和鐵路。大隊內綠化程度非常高,各種設施非常完備,整齊威嚴的巡邏車隊,完善統一的體育設施,高度集中的監控設備。大隊主管廣深和南光兩條高速公路。同樂交-警大隊有民警50多名,分為兩個中隊,分別是一中隊和二中隊,二中隊負責事故和內勤,一中隊主管路面日常工作。我們被分在一中隊,一中隊現有民警40多名,我們的三大任務主要是巡邏 查車 警衛。
實習是將自己在大學所學的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的一個轉換過程,一年來的大學是否學有所長,是否能學以致用,通過三個月的實習能夠達到很好的檢驗效果。“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痹谶@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傄詾樽约簩W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對于我剩下的學崖也有著非常大的導示作用。
路面巡邏是我們高速民警的最基本的業務范疇,巡邏的主要任務是預防未發生的'事故,處理已發生的事故,保證高速的暢通無阻。一般白天巡邏不會發生什么特殊重大的事故,但晚上事故發生率就大大增加了,同時由于深圳南臨南海,是經常遭受臺風侵襲的城市,因此,事故發生率最高的日子還是有臺風的夜晚。
歷史檔案:翻開我的日記本,時間定格在九月二十三號。那天我的班是通宵班,帶班民警是倪宏偉警官,我們負責廣深高速的晚上九點到第二天凌晨八點的巡邏,那天是政委值班,我們開的是大隊新型的吉普車。大概九點半我們從大隊出發,先在全路段巡邏了一番,路面一切正常,巡邏完畢大概已到十一點。那時在車里已感覺到外面刮著好大的風,倪警官問我是不是有臺風過境,我當時也不太清楚。當我們把車開到虎背山休息處時,外面已下起了大雨,大雨在大風的伴隨下,甚是猛烈。我們當時一直在虎背山待命,記得經驗豐富的倪警官當時就嘆息道:“看來這臺風果然是來勢迅猛,今天晚上夠我們‘喝一壺’的了”。大概凌晨1點來鐘,對講機果然響了:“132,100叫?!蹦呔儆袟l不紊的拿起對講機:“我是132,有什么事,請講?”“北行沙井出口……”??赡苁桥_風的原因,對講機那邊傳過來的聲音幾乎模糊的聽不清了。倪警官只有拿起手機和指揮室聯系,原來是北行沙井出口處不遠發生三車連環相撞事故,有人員受傷,具體傷勢不明,指揮室派過來的拖車已在趕往事故現場的途中。我們立即回到車中,拉響了警笛,以最快的速度向事故現場進發著。外面的能見度非常的低,不會超過五米。盡管是在高速上,但難免有坑坑洼洼的路面,車輛經過,卷起一陣陣水花,撒落在擋風玻璃上,更是降低了我們的能見度。當我們到達沙井出口處時,可以隱隱約約的看見不遠處閃著警示燈。再靠近發現我們前面不遠出放著一些雪高桶,我們繞過雪高桶,看見一輛別克停在左邊,車頭朝北。別克前面是輛豐田吉普,豐田吉普橫在馬路中間。再往遠出看去,一輛大貨車停在北行道的右邊。由于當時雨越下越大,雪高桶已起不了很大的作用了,為了保證別克的安全,我們只有把車停在雪高桶和別克中間,同時把警笛拉的更響了,但倪警官還是不停的嘆息道:“真是太危險了?!笔前?!我們的好戰友陳志良因為處理交通事故而發生二次事故致使其肋骨斷裂,現在還在醫院呢。醉酒司機可不認警車和非警車的,只要你在其“攻擊”范圍內,照撞不誤。豐田吉普和貨車司機看到我們來了,都趕過來向我們反映情況。我們先讓他們出示了駕駛證行使證之類的證件,然后向他們了解情況。
原來是開別克的司機喝醉了酒,首先其車撞向了豐田吉普, 豐田吉普當時前右車輪被撞掉,滾落在北行道的右側, 豐田吉普車已不能移動,橫隔在路中間,我透過車窗望外看去,確實發現豐田吉普身邊不遠處確實有一個車輪滾落在路面上。但往后面一看,看到了另外一個更大的車輪,原來別克撞向豐田吉普后,又撞在了貨車左后輪上,致使貨車左后輪也脫落。事故經過大概就是這樣。
我們在了解情況的同時,拖車已趕來,他們布置了更完善的預防二次事故的措施,這下我們的安全系數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事故再次發生的概率仍然不小,最安全的辦法就是立即撤離現場。當時倪警官當機立斷,他負責記錄現場,我負責把別克司機帶到車上,拖車負責把車拖回車場。我那天沒料到會下那么大的雨,也就沒帶雨衣,沒辦法,只有淋了。我先站在路肩尋找著別克司機的身影,沒找到。我想:醉酒人肯定是不太清醒的,該不會是還待在車中吧。我只有去車里看看了,當時我走進車旁,才發現車的前蓋已被掀掉,掉在路邊,車的前面部分已凸進去了,發動機之類的零件已完全暴露在我的視力范圍。我試著打開車門,發現確實有一人背靠在車椅上,閉著眼睛,頭朝上,臉上手上有一些血跡。我說:“你是司機吧?!敝挥浀卯敃r他口齒不清的說著寫廣東方言。當時車停在那已是相當危險的了,而我身上包括鞋里全是水,我得立刻把他帶走,順便看下是否能了解一些情況??赡芩敃r也不是特別醉,還一個勁的問我要帶他到那里去。帶他到警車上時,倪警官已拍好了照,拖車司機也在外面忙碌著。我們問了他幾個問題?,答非所問。鑒于別克司機身體傷勢不明,我們必須將他立即送往醫院。我們收下了這三個司機的證件和聯系方式,并和豐田吉普貨車司機約好了第二天處理事故的時間和地點,他們倆和拖車司機走了。終于路段上這一關是闖過來了。接著我們則是火速趕往寶安人民醫院,我們先是給司機抽了些血,同時其家屬也趕到了,同樣我們說好了聯系方式時間地點。抽出有些濕的手機,已是三點多了。再整整自己有些亂的衣冠,原來衣服也差不多都干了。外面的車輛已經很少了,陪伴我們的只有淅瀝瀝的小雨了。
經驗總結:
第一,接警 出警迅速,力爭以最快的速度趕往事故現場,因為速度往往與損失成反比的。堅決做到防范二次事故的發生。
第二,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千萬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因為自己是為人民服務的主體,假如自己都受到傷害,何談為人民服務。因此一定要按高速的有關章程,放好防控設備,保持好車距。特別是個人在高速上行走時,盡量往路肩走,時刻的注意經過的車輛。
第三,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要注意調查取證要精煉。這是對我們交-警的業務要求,是交通事故處理十分關鍵的一步。同時很多投訴案件的復查中,很重視對事故證據的調查。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三
作為一名從業多年的刑事偵查員,我深知刑事偵查的困難和復雜性。在實踐中,我總結了一些心得和體會,我相信這些經驗和觀點能夠在刑事偵查中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第二段:加強思維邏輯性。
在刑事偵查中,邏輯思考能力至關重要。偵查員必須扎實的法律知識、嚴密的思維邏輯以及高超的偵查技巧來指導偵查工作。在實踐中,我會經常與同事和法醫專家進行討論和交流,以強化我的思維邏輯能力和不斷提高自己的偵查技能。
第三段:善于利用技術手段。
在當今信息時代,利用技術手段對案件進行偵查至關重要。技術手段不僅能夠協助我們收集證據,還能夠幫助我們追蹤嫌疑人的行蹤,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能夠提供關鍵的證據。在實際案件中,我始終堅持了解并善于使用各種技術手段。
第四段:精通案情梳理。
案情梳理是刑事偵查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處理案件之前,偵查員必須對案情進行梳理和分析。我通常會分析案情中的細節和矛盾之處,從而找到破案的關鍵點。在實際工作中,我們要認真做好案情梳理和分析,以免遺漏重要的證據和線索。
第五段:培養相應的心態。
刑事偵查工作是一項嚴謹和復雜的工作,偵查員必須保持冷靜、理性和能夠堅持不懈的精神。在工作中,我堅持不斷學習和提高自己的個人素質和心理素質。同時,我也會注意避免情緒失控、個人情感以及其他因素干擾到刑事偵查的正常進行。
結語:
以上是我多年的從業經驗和體會,這些實戰經驗將會指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效果。希望這些體會也能幫助到刑事偵查領域的其他從業者。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四
作為一名警察,刑事偵查是我們必須掌握的技能之一。而在學習刑事偵查的過程中,除了理論知識的掌握外,更需要的是實際操作經驗的積累,只有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的刑事偵查能力。
第二段:重視現場勘查。
在刑事偵查的初期階段,重視現場勘查是最為關鍵的一步。現場勘查不僅能夠為案件提供直接的線索,還能夠為我們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作案動機以及逃逸路線等等,對于案件的偵破至關重要。因此,我們要在學習刑事偵查的時候,注重加強現場勘查的技巧和方法,熟練掌握現場勘查中各項操作的技能。
第三段:靈活運用調查工具。
在刑事偵查的過程中,調查工具是我們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這些調查工具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運用。我們要通過不斷地學習和實踐,了解各種調查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它們的優點和缺點,能夠在正確的時間和正確的情況下使用恰當的工具,更好的幫助我們破案。
第四段:加強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
在刑事偵查的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需要具備敏銳的觀察能力和深入的思考能力,要善于發掘案件中的一些細節和閃光點,并用心分析這些信息背后的意義,從而為我們破案提供更為有效的線索。
第五段:注重團隊合作和溝通。
刑事偵查不是一項單打獨斗的工作,而是需要團隊的合作和協作。在現實工作中,我們要始終銘記團隊合作的重要性,注重與同事的溝通和協調,在各個環節上達成共識,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任務。
結論。
學習刑事偵查需要在理論的基礎上,結合實踐經驗,在現場勘查、調查工具使用、信息收集和分析、團隊合作的各個方面多下功夫,不斷總結學習的經驗,選擇合適的方法與手段,在實踐中掌握刑事偵查技能,為犯罪打擊和社會治安的維護做出我們的貢獻。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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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表達能力強、熱情、善于琢磨消費者心理、銷售經驗豐富。
個人自傳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六
首段:
刑事偵查是參與犯罪案件調查的關鍵環節,對于培養警察的綜合素質和提高偵查能力有著重要意義。通過這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我深深感受到了刑事偵查的重要性和復雜性。下面將就個人對刑事偵查的心得體會進行探討。
第二段:
在刑事偵查中,首先要具備的是廣博的知識儲備和綜合分析能力。在接受案件后,我會通過大量的資料和法律法規的學習來擴充自己的知識面。掌握相關領域的知識,能夠更好地指導偵查實踐,并能夠準確判斷犯罪嫌疑人可能的動機和作案手法。在現場勘查中,我還學會了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如指紋檢驗、DNA鑒定等,以提高證據的有效性和科學性。
第三段:
此外,刑事偵查還需要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精神。不論案件大小,我始終保持著高度的警惕和敬業精神,深入工作,認真勘查,細致詢問嫌疑人和證人,力求獲取更多有價值的線索。同時,我也要保持冷靜,不受情緒干擾,通過聚焦案件事實,避免主觀臆斷,以確保偵查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第四段:
刑事偵查是一個復雜細致且充滿挑戰的過程,需要團隊合作的精神和良好的溝通能力。作為偵查人員,我和同事之間的溝通聯系至關重要。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能夠提高偵查效率,減少重復工作和成本。此外,與被害人和證人之間的緊密配合也非常重要,他們提供的關鍵信息對案件的偵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第五段:
在過去的經驗中,我深刻認識到刑事偵查需要不斷的學習和實踐。只有不斷地更新知識,不斷改進技巧,才能更好地應對各種挑戰和案件變化。同時,刑事偵查也需要尊重法律和人權,并且要注意個人素質的修養,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責和作用。
結尾:
通過這段時間的刑事偵查工作,我深刻認識到這是一項極具責任和光榮的職業。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將繼續學習和磨礪自己,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偵查能力,為社會的安寧和公正貢獻自己的力量。刑事偵查的心得體會對于個人的成長和職業發展具有重要的價值。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七
學習刑事偵查是每個法律專業學生必須面對的課程之一。這門課程不僅僅是為了讓我們了解刑事偵查的基本知識,更是為了訓練我們的思維能力和調查技能。在學習這門課程的過程中,我從中獲得了很多經驗和收獲,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學習刑事偵查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學習方法及經驗。
在刑事偵查中,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學習常用的調查方法和技巧。這些方法和技巧不僅適用于刑事偵查,還適用于其他任何類型的調查。學習這些方法和技巧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向受害者和嫌疑人提問,從而得到更多的信息。另外,我還發現,在進行調查過程中,不僅要準備好計劃,還要靈活地應對突發事件。平時也要保持一定的溝通能力,以及對細節的關注度,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完成調查工作。
第三段:實踐經驗。
除了學習方法和技巧之外,我認為實踐經驗也是刑事偵查的關鍵之一。在課堂上,我們學習了各種理論知識和案例討論,但是真正到了現實情況中,我們可能會遇到遠遠不同于理論和案例的問題。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必須了解現場實際情況,收集更多的證據,然后結合課堂學習,找出正確的指導方向,成為真正能破案的學生。
第四段:團隊合作。
在刑事偵查中,團隊合作也是非常關鍵的。我們需要與受害者、嫌疑人以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溝通,收集更多的信息和證據。通過團隊合作,我們可以更加高效地分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最終破案。
第五段:總結。
總之,學習刑事偵查是一個很有趣的且富有挑戰的過程,需要我們不斷努力和探索。課程教給我們不僅僅是破案技巧,更是對人類社會的深刻了解和人生價值的思考。在學習刑事偵查的過程中,我們應該不斷積累實踐經驗,增強團隊合作的意識,加強專業技能的培養,不斷奮斗提升自己,成為具有實力和才華的法律人才。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八
我是一名高中生,雖然還沒有接觸過刑事偵查工作,但是我從新聞媒體和法律課程中了解到了相關知識。在中國這樣一個追求穩定和公正的國家,刑事偵查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在此,我想談談我的感悟和心得體會。
首先,在偵查過程中,我們應該關注證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證據是判定一個案件是否應該立案,是否有罪的依據。因此,證據應該具有充分性和可信度。但是在實際情況中,有些人會使用非法手段套取證據,這是不可取的。我們需要依法偵查,保護人權,保護證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其次,在偵查過程中,我們應該關注辦案人員的專業化程度和職業道德。警方應該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才能更好地進行刑事偵查工作。同時,警方還應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保持中立和公正,不被外界因素干擾,更好地保護人民的人權和社會的公正。
最后,在偵查過程中,我們也應該要注重人性化關懷。刑事偵查工作涉及到的是罪犯的自由和人權,所以在偵查過程中,我們應該注重被偵查者的人權保護,同時,也要照顧到罪犯的生活和健康。偵查過程不應該讓被偵查者感到被剝奪人格和尊嚴,我們需要在盡職盡責的同時,盡量在人性化的方面做到周到和善良。
總之,刑事偵查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和公正的必要手段。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證據真實性和合法性,警方專業化和職業道德,以及人性化關懷。我們應該始終保持中立和公正,遵從法律法規的規定,更好地保護人民的權利和社會的正義。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九
職業定義:
掌握刑事偵查基本理論與技術,從事獄內刑事偵查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獄內偵查。
職業概況:
報考刑事偵查工程師系列,最對口的專業是刑事偵查技術。其核心課程,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心理學、偵查學原理、偵查策略、監獄法、獄內偵查學、偵查心理學、物證技術、現場勘查、文件檢驗、痕跡檢驗、模擬犯罪現場勘查、模擬訊問、偵查方案設計與應用、偵查文書制作、警用武器使用等。就業領域,是監獄、勞教所及其管理部門的技術與服務崗位。
職業資格: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刑事偵查工程師、刑事偵查工程師、高級刑事偵查工程師。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1、已通過助理刑事偵查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發證機構:
經職業技能鑒定、認證考試合格者,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jypc)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注冊職業資格證書》。權威證書,全國通用。政府認可,企業歡迎。網上查詢,就業首選。
考試時間:
每年統考四次,時間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體考試日期、地點、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
收費標準:
助理刑事偵查工程師:報名費10元、認證費130元、考試費200元,培訓費1280元。合計1620元。
刑事偵查工程師:報名費10元、認證費160元、考試費240元、論文評審費200元,培訓費1580元。合計2190元。
高級刑事偵查工程師:報名費10元、認證費260元、考試費400元、論文指導與答辯費700元,培訓費1980元。合計3350元。
前幾項費用,各地不得擅自變更。培訓費用,各地可做適當調整。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
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代表國家證明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文書真實性、合法性的一種證明活動。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公證行為實質是一種司法證明活動,是國家公信力的反映,公證機關是實施國家公證權的法定機關,然而,當公證當事人或相關人員認為公證機構或公證人員因行使公證職權不當,給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采取什么手段救濟自己的權利呢?在目前司法實踐中,關于公證機關的公證行為的法律救濟問題,主要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當事人對公證行為不服提起訴訟,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首先,公證處是國家行政機關,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公證機關作出的公證文書對當事人的權益有實質性影響力,公證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公證機關應當為其作出的`違法證明承擔法律責任。其次,司法部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已將公證行為納入行政復議的范圍。司法部1990年12月12日發布的《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55條規定,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的決定由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決定之日內,向公證處的本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第58條規定,復議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公證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公證行為不是行政行為,故不能對公證處提起行政訴訟。公證機關履行職責行使的是司法證明權,并不履行行政權力,不具有相應的行政主體資格。且公證行為只有少數賦予追償債款、財物的文書含強制執行要素(這還要受當事人執行意思的左右),一般均不含強制執行的要素。如當事人或相關人認為公證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問題,而不應該提起行政訴訟。應該說,上述兩種觀點,都有一定的法律和理論依據,但是,又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原因是因為我國公證制度恢復重建時間不長,公證制度建設、公證法制建設乃至公證理論研究都相當薄弱,而公證法律責任和公證賠償制度又是近幾年新遇到的問題,即缺乏實踐經驗,又缺乏理論論證,現行公證體制遠遠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公證體制也處在轉折的十字路口。根據公證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公證處將由國家機關逐步轉為國家授權的事業單位,成為負有限責任的非營利性事業法人。從而,在公證法律責任和公證賠償制度方面又提出了許多亟待解決的新問題。
一、我國現行公證救濟制度存在的問題。
公證立法不完善,關于公證的法律救濟方面,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公證法律制度,現有的法規規定過于原則,缺少可操作性。關于公證救濟制度方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里,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證機關既然作為國家機關,那么,在公證賠償的問題上,就應該適用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而我國的國家賠償并不包括上述公證賠償。導致公證賠償的無法可依。
[1][2][3]。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一
戶口所在:廣州國籍:中國。
婚姻狀況:未婚民族:漢族。
誠信徽章:未申請身高:172cm。
人才測評:未測評體重:65kg。
人才類型:不限。
應聘職位:銷售。
工作年限:1職稱:
求職類型:兼職可到職日期:隨時
月薪要求:--3500希望工作地區:廣州,花都區,天河區。
工作經歷。
穩定的工作起止年月:-06~-06。
公司性質:所屬行業:
擔任職位:
畢業院校:山東政法學院。
起始年月終止年月學校(機構)所學專業獲得證書證書編號。
語言能力。
外語:英語良好粵語水平:良好。
其它外語能力:
國語水平: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專長。
語言表達能力強、熱情、善于琢磨消費者心理、銷售經驗豐富。
個人自傳。
首先,本人畢業之前一直跟著父母做各種生意,在十幾年的童年、青少年時代按時間先后順序賣過水果、年畫對聯、燈籠、鞭炮、學生用品、家電?;径际菐透改父苫睿詻]什么業績證明,就簡單的說下有印象的'銷售成果吧。
1、賣鞭炮期間,和爸媽分開的獨立門頭,在此期間不但銷售很好還結識很多單位買年貨的人員,自己因為要升學下一年不能再繼續隨父母賣鞭炮,那些人員一年后再次購買時還在市場上到處找我,心中很自豪。
2、生高中后,敏銳覺察到高一學生對英漢字典和現代漢語詞典的剛性需求,迅速通過方法結識各班班長,通過哥們感情和小返利使他們幫我銷售,賣出大量字典。
3、大學期間,因為父母開書店,每學期開學放假都在學校附近擺攤賣各種學生熱賣書籍、用品(提前打聽好)。
4、大二暑假利用一個月到超市做九陽豆漿機的銷售員(九陽豆漿機和各種電磁爐等電器),當月我所在銷售點銷售業績提高30%。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二
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1款規定: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照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偵查是刑事訴訟的一個基本的、獨立的訴訟階段,是公訴案件的必經程序。公訴案件只有經過偵查,才能決定是否進行起訴和審判。因此,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偵查的目的是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偵查也是一種調查,但它既不同于行政調查和一般的社會調查,也不同于其他訴訟調查,如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的調查等。它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由偵查機關進行的旨在查明案情、查獲犯罪嫌疑人并收集各種證據,確定對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訴的準備活動。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三
“效益”!本是一個經濟學術語:人們給它的基本含義是以最少的資源、(包括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消耗取得同樣多的效果,或用同樣的資源消耗取得較大的效果。隨著社會的發展,“效益”—詞逐漸同法律相結合,特別是法律經濟學的產生和發展,使人們開始關注和研究如何提高法律的適用性和經濟效益。法律經濟學的效益分析法給我們提供了嶄新的視角,正如張文顯教授指出:“經濟分析法學家的效益分析方法,確實提供了理解法律的新框架?!?/p>
偵查行為作為社會的特殊活動,有其明確的目的性和目覺性,與人類其它活動一樣,也必須有“投入”或“消耗”,并按照特定的價值取向實現自身的價值目標。正因如此,偵查效益已逐漸引起偵查機關和人員及法學家的高度重視。特別是鑒于我國目前處于社會轉型期,刑事案件大量增加而偵查資源有限的現狀,偵查效益的研究無疑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
刑事偵查效益是指偵查收益除去偵查成本所得的凈收益,即偵查收益與偵查成本之差,也即刑事偵查在現實生活作用中合乎刑事偵查目的的有效部分,它突出地體現為偵查的應然價值與偵查的實然價值的重合和差異,用公式表示就是:偵查效益=偵查收益—偵查成本。將效益價值導入刑事偵查領域,從法律角度闡述刑事偵查效益.就是從刑事偵查收益與偵查成本廠的關系出發,以最佳的最小的刑事偵查成本投入,獲得最佳的最大的刑事偵查收益。
為準確把握刑事偵查效益的概念,有必要對偵查效益相關的概念及其關系做出分析:
從成本收益角度講,偵查效率可以表示為刑事偵查所獲得的偵查收益與該偵查行為所花費的成本之間的比率。用公式表示就是:偵查效率=偵查收益/偵查成本,它反映的是偵查投入的成本量與其帶來的收益量之間的對比關系(技術性的投入產出關系)。盡管我們說偵查效率和偵查效益在節約偵查成本,增加偵查收益方面是一致的,并且偵查效率的大小會影響偵查效益的高低,偵查效率的提高也會引起偵查效益的提高,但實踐中,偵查效益更側重刑事偵查對社會主體及行為帶來的利弊得失,常用來評價具體偵查行為的社會效果的優劣;而偵查效率則側重于對偵查本身的投入產出進行衡量,并突出地表現為單位偵查成本所產生的收益量,更關注刑事偵查的技術改進。
“效用”是經濟學上的術語,是指商品或勞務滿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靶в谩币辉~被導人到刑事偵查領域,在理論研究過程中,突出地體現了功利主義法學思想,強調法律的效用至上。功利主義法學是把功利主義倫理原則運用到法學研究領域中而產生的法學理論,功利思想是他的核心,也是法律的出發點和歸宿。邊沁是功利主義法學的創始人.他認為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為絕大多數人謀求最大量的幸福,并根據“避苦求樂”的功利原則主張更多’地注重法律的社會作用。偵查效用反映偵查行為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滿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它與刑事偵查運作的實際效果中的偵查效益有很大不同,偵查效益屬于物質范疇,而偵查效用屬主觀評價范疇。但在目前理論研究中,偵查效益和偵查效用經常被混同有的學者認為偵查效益中的“投入”是指國家在追查犯罪過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而“產出”是指人們在偵查領域感到的滿意程度,這里明顯混淆了偵查效益和偵查效用的內含。所以有必要對二者進行正確的區分。
(三)偵查的效益與偵查的價值。
刑事偵查的價值是指刑事偵查程序及其實施對價值主體國家、社會及其一般成員的意義以及人們對其所希望達到并積極追求的一種目標或者理想境界。它源自偵查程序的內在屬性和國家、社會及其一般的成員對偵查‘程序的需要。刑事偵查的價值本身是一種多元化的體系,它是偵查的主觀性和客觀性、相對性和絕對性的統一,主要包括公平與效率、正義與效益、秩序和自由等內容,它的本質及其意義都內在地表征了效益的目標。正如英國學者斯坦和香德所言:“法律中聽存在著的價值,并不僅限于秩序、公平和個人自由這三種,許多法律規范首先是以實用性,以獲得最大效益為基礎的?!?/p>
同時,偵查的價值作為統攝偵查的追求目標,是相對確定的,帶有很大應然性;而偵查的.效益則主要是尋求偵查在其實施過程中取得社會效果,具有十分突出的實然性,并因偵查實施的客觀條件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在現實生活中,由于社會復雜多變,人的動機、行為及社會發展的某些不可控性,特別是受偵查的主體、偵查的蓉體及在偵查運作過程中諸多因素的影響等,使得偵查在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作用較之其總體目的往往發生某種偏離甚至否定,表現為偵查的效益與偵查的價值的不相吻合。
(四)偵查效益與法律效益。
偵查效益和法律效益是針對法律活動過程中的對象而言的,偵查效益主要是針對刑事偵查本身,而法律效益是針對法律活動的諸環節,它不僅包括立法,還包括執法、守法、法律監督等內容。因此,偵查效益是法律效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偵查效益與法律效益都注重法律活動中各種資源的優化配置。偵查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實取得是法律效益取得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法律效率的高低不一定與偵查效率成正比例關系,從法律資源的在法律活動不同環節中的合理配置以的取得也在某種程度上仰賴于法律活動中其他環節效率的實現。
(五)偵查效益與偵查效率價值觀。
偵查效益與偵查效益價值觀的,同點在于都承認偵查的社會有效性.并把優化偵查資源配置.以增加效益作為價值目標;但刑事偵查效益是物質范疇.而刑事偵查效益價值觀是觀念范疇.二者又有所不同。偵查效益價值觀為創造和實現偵查效益最大化提供思想意識和理方法的指導.提供正確的價值取向;同時.偵查效益又為偵查效益價值觀提供現實基礎和實證材料。雖然潛在的偵查效益十分巨大.并且現實生活也十分需要,但由于系統的刑事偵查效益價值觀尚未確立.從而使本可以在邏輯和實踐中分離出來的偵查效益難以取得。
(六)偵查效益與公平。
應當指出的是.我們在追求偵查效益的同時,也不能忽觀公平。效益與公平的矛盾長期困擾著人們,如何正確地對二者關系進行界定和協調,是價值問題的重大難題之一。在理論界,學者眾說紛紜;偵查實踐中,以往的偵查程序往往是注重打擊犯罪的效率和效益,而很少注意偵查程序本身的公正公平問題。所以我們有必要對二者的關系重新進行界定。
大大降低重復偵查率,使偵查資源得到最大節約。同時偵查效益高能及時準確地結束偵查程序,送交審查起訴、審判,使當事人得到公平公正對待,此結果也會得到社會的認同??傊?,我們應該正視公平和效益在刑事偵查過程中的沖突,恰當地選擇、協調刑事偵查價值沖突。
本文對刑事偵查效益相關概念及其相互關系作了論述,進一步分析了刑事偵查在偵查效益、效用、價值等方面面臨的弊端和困境,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案,以期更好地指導刑事偵查實踐。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四
畢業前,我有幸實習在當地公安局的刑偵部門,親身感受到了刑偵工作的實際情況,也深刻認識到了刑偵干警的不易。以下是我的感悟體會。
首先,對于一個刑偵干警來說,最需要具有的品質是責任心。因為一件案子對于被害人、嫌疑人以及廣大的社會群眾都有著深遠的影響。一個細節的疏忽或一個錯誤的判斷,都有可能讓案件陷入僵局,讓正義無法得到伸張。因此,刑偵干警需要對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仔細勘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不斷調整調查思路,刨根問底。
其次,對于刑偵工作,技術手段的運用至關重要。刑偵干警在調查案件的時候,需要運用各種現代技術手段來獲得證據和信息。比如在取證方面,一個指紋或者一個腳印,都可能成為案情重要線索,刑偵干警需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進行提取和分析。在信息搜集方面,也需要通過各個渠道來獲取重要的案情信息。
還有,刑偵干警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需要始終保持冷靜和理智。案件在破案的過程中,常常需要進行突破口的創新,此時刑偵干警需要保持平常心,善于思考和分析。對于一件案子,需要進行全方位的考慮,刑偵干警在獲取證據和信息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坑洼和難點,千方百計尋找反證。
除此之外,刑偵干警還需要在工作中保持團結和信任。因為破案需要的不僅僅是個別人的智慧和勇氣,而是團隊協作和默契配合。在辦案過程中,每個人需要承擔各自的責任,又需要共同探討和協調,以確保案件能夠得到圓滿解決。
最后,作為年輕人,我認為刑偵干警的工作需要更多的人參與和支持。正如一句名言所說:“安全是國家大事,參與社會安全管理人人有責?!蔽覀兠總€人都有義務關注和支持刑偵工作的進展,有機會時也可以加入志愿隊伍,為維護社會安全貢獻一份力量。
感悟體會,雖然簡短,但是每一項經歷和體驗都是讓人終生受益的。如今已經步入大學校園,雖然不再身在一線,但是我相信那段經歷一直在我心中,在為我注入一份勇氣和毅力。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五
【正文】:
1990年1月1日,我國《行政訴訟法》正式施行,開啟了“民告官”的通道,成為我國確立司法審查制度、積極走向行政法治的起跑線。十五年來,隨著我國現代化法治進程,對行政訴訟法的科學研究不斷深入,對實踐中大量而具爭議的行政事實行為是否具可訴性,會否因立法缺陷或司法障礙而造成權利救濟真空,成為亟待明晰的重點問題,筆者謹就此試作探討。
一、當前行政事實行為爭議案件遭遇的問題。
本文所論證的“行政事實行為可訴性問題”,特指行政事實行為是否列入我國法院受理。
行政訴訟案件范圍(或稱”受案范圍“、“可訴性范圍”等)。這一問題的提出,主要是基于當前我國司法界對行政事實行為爭議案件處理中存在著認識、理據等方面的較大差異,因而各地在作出是否可訴的結論迥異,筆者作為專職律師,在實踐辦案中深感這一問題相當突出。
據筆者淺見,當前主要呈現兩大問題——。
(一)在理論上,就基礎性問題未達成共識。
在行政訴訟法學界,學者們從“無法律就無行政”、“有權力就有救濟”的行政法治宏。
觀角度,對行政事實行為應納入行政訴訟范圍的總體目標是基本認同的,然而,在對具體到行政事實行為的內核,就其概念、內涵、價值、分類、救濟等基礎問題還缺乏系統而同一的共識。
行政事實行為概念源自上世紀德國學者耶律奈克(walterjellinek),但據悉,現在德國,關于行政事實行為的概念沒有統一定義,當代德國行政法學主流教科書認為:“行政事實行為是指只直接產生事實效果,在一定條件下,也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注1)。
在我國,法學前輩王岷燦先生(王老在退休后,主持創辦廣州大學法學系,筆者有幸從學)主編我國第一本行政法統編教材《行政法概要》,書中提出:行政事實行為是指不直接產生法律后果的行政行為。(注2)這是我國關于行政事實行為的最早概述。而二十多年來,學界就行政事實行為的系列基礎性問題多有探討,未成定論。
筆者認為,基礎性理論是確定機制的切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基石,是指導實踐、付諸實現的原動力,是決定事物能否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依托,具體到法學基礎性問題尤為關鍵,否則,在學習領會和具體司法實務中就容易產生困惑、理解各異甚至難以溝通的基礎性缺失問題。
(二)在法律依據適用上,亟待統一。
由于理論上就行政事實行為基礎性問題未達成共識,在1990年施行的《行政訴訟法》中,法定的行政訴訟范圍主要為“具體行政行為”,而隨著理論探索和實踐總結,對“具體行政行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為,同樣需要納入司法監督中,在1995年施行的《國家賠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就將“具體行政行為”和“非具體行政行為”均予納入,而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則更清晰地確定以包括行政事實行為等在內“行政行為”概念作為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基準,至此,應當說行政事實行為的可訴性問題已獲得立法確認;然而,由于在許多理論和實踐問題還未達成同一性認識時,在現實中,在處理具體案件時,各地甚至各人對個案定性的判斷依據、相應法律適用上都還存在著重大差異,亟待統一。
案例(一)。
《法制日報》9月9日報道,四川省成都市楊帆小學,是一所專門招收打工子弟的民辦學校,為解決二千多孩子的校舍問題,未經報建等手續,投資130萬元,于租賃某企業閑置的土地蓋成教學樓等設施,206月9日,成都市成華區執法局就此發出《關于限期拆除違法建設的通告》,6月20日,強制x除了該教學樓和附屬設施。楊帆小學認為沒辦手續就蓋樓是已之過錯,但可通過依法被罰款、警告、改正違法行為、補辦手續等處罰方式而不致于被拆除,現執法局不容補救、未經行政復議而直接強拆,該校無法接受,特起訴執法局,請求行政賠償。
成華區法院認為,該執法局作出通告前,未給校方提供陳述、申辯的機會;通告上未載明訴權及訴期,執法局作出的通告違反了法定程序。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判決確認執法局通告違法,但對楊帆小學的賠償要求未予支持,理由是行政賠償針對的是合法權益,而被強拆的教學樓屬違法建筑和違法利益。
楊帆小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都中院認為,楊帆小學的行政賠償請求是基于執法局的通告提起的,并未針對強拆教學樓這一事實行為?!岸ǜ姹旧砼c其所稱被侵害的財產權益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故上訴人就通告而一并提起的行政賠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該院答記者問說,“其實我們還沒有就實體部分進行審理,至于執法局該不該賠償損失,需要楊帆小學就事實部分提起訴訟,再行審理。”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六
刑事技術是我國公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以發現、揭露和證實各類犯罪活動為目標的'專業?,F代刑事科學技術有著較為完整的組成體系,按刑事技術的專業類別劃分為:照相錄像技術、痕跡檢驗技術、文書(含筆跡)檢驗技術、刑事理化檢驗技術、法醫鑒定、dna檢驗、聲紋鑒別技術、氣味鑒別技術、心理測定(測謊)技術、人體外貌識別技術、偵查通訊技術、刑事模擬畫像等。刑事偵查技術培養掌握刑事偵查基本理論與技術,從事獄內刑事偵查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要求學生掌握獄內偵查技能。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七
公安刑事偵查行為(以下簡稱偵查行為)的內涵是指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采取的強制措施。根據法律規定,公安偵查行為的種類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鑒定,通緝,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等等。同時,因扣押派生出來的查封、凍結、追繳行為,因拘傳派生出來的傳喚行為,因監視居住派生出來的暫扣證件行為等,也屬法律規定的偵查行為。此外還應包括在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經常采取的竊聽、通訊監聽、郵檢等不由刑事訴訟法規范的秘密偵查措施。偵查機關不僅擁有如此多的偵查權,且在行使這些權力時擁有相當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權。而相對來說,我國對偵查行為的監督和控制就顯得很薄弱。筆者認為只有對偵查行為進行司法監督,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公安機關依法辦案、保護被偵查人的合法權益。下面筆者就偵查權的性質、將偵查行為列入人民法院司法審查范圍的必要性談談自己的一孔之見。偵查行為具有行政屬性不具有司法屬性對于偵查權的性質,我國傳統上是將其與檢察權、審判權并稱為“司法權力”,與此相對應,我國《刑法》第94條將負責偵查的人員確立為“司法工作人員”。近年來,由于一系列現實問題的出現,促使學界對這一傳統觀點的合理性提出質疑,筆者也認為將偵查權歸結為司法屬性不恰當,將其歸結為行政屬性更適宜。所謂司法,是由特定主體通過適用和宣布法律對具體的爭訟進行裁決的國家行為。一般來說司法具有以下四個特點:第一,具有被動性。眾所周知,司法活動實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則,它是由適格主體依法啟動程序,司法機關不能主動進行。而對犯罪的偵查,是公安機關對于懷疑已經發生或正在發生的犯罪事實依職權積極主動地進行的調查或采取的強制措施。第二,具有中立性。司法活動簡而言之就是司法主體居中裁判,而偵查活動中偵查人員直接與犯罪嫌疑人周旋、較量,不具有中立者的地位。第三,具有獨立性。在司法過程中,司法權的主體居于獨立的地位他們只忠實于事實,忠實于法律,不受制于系統內外任何來源的權力。偵查機關則不具有這種特性,他們在追究事實真相的過程中是組織嚴密的集體,必須遵從一體化的上命下從的模式。第四,具有終結性。是指相對于行政而言,法治國家中一切因適用法律而引起的糾紛以司法為最終解決途徑。偵查機關顯然不具有這種終結性的權力,偵查活動在整個案件處理過程中屬于前期準備階段,對于公民的法律責任并不能裁決。而偵查行為是以查明犯罪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為目的的行為,其從主體、目的、結構、手段上都具有行政特征。(1)從主體上說,我國實施偵查行為的公安機關(擁有刑事偵查權的不止是公安機關,本文僅就公安機關而言)屬于行政機關,這是毫無疑問的,并不因為其承擔偵查任務而染上司法的色彩。(2)偵查的目的,簡單地說就是揭露犯罪、證實犯罪,這一目的必然決定的在偵查中適宜作用行政權。偵查的本義就是警察利用國家權力詰問事實真相,查明犯罪嫌疑人,為刑罰權的正確運用打好基礎,偵查過程實際上體現了行政權的運用。(3)從結構上說,偵查行為不存在司法所要求的雙方主體,即不存民主相對抗,利益相矛盾的`雙方以及從中立者的地位對糾紛事實作出處理的裁判者,卻與其他種類的行政行為的結構沒有區別:偵查的主體是警察,偵查的意圖是查清犯罪事實,偵查的客觀表現是實施了某些行為或采取了某些措施,偵查產生的法律效果是使被偵查人的權利、義務受到影響。(4)從手段上說,偵查強調效率而體現行政的風格。效率原則是貫穿于行政過程始終的,可以說,行政不講效率,也就失去了其作用。司法雖然也講效率,但更多的卻是遵循嚴格而健全的程序,包括提起訴訟、審理、判決和執行等,并對各個環節規定了具體的保障制度,因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時間的投入。如果在偵查中賦予太多的司法因素,如將聽證規定為必經程序、甚至規定可以裁判等,那必然會影響速度,還會導致國家機關職權的混亂。因此在偵查過程中為了查清犯罪事實,為整個刑事程序打好基礎,必須采取體現效率的行政模式,才能適應與紛繁復雜的刑事犯罪作斗爭的需要。縱上所述,偵查行為具有行政性,不具有司法屬性,也就是說其具備了人民法院對其進行司法審查的前提條件。對公安偵查行為進行司法審查的必要性對偵查行為的監督在我國主要表現為檢察機關的監督、來自公安系統內部的監督以及律師參與偵查活動進行監督這三種方式。因基于“偵查要屬于刑事司法權力”這樣一種傳統觀點,國家立法把刑事偵查活動排除于行政訴訟范圍之外。檢察機關是我國的法律監督機關,其對偵查活動的監督一般采取事后審查的方式:審查公安機關該立案的有無立案、審查公安機關提請批捕和起訴的證據是否充分、審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無違法情況及審查已經偵查終結的案件等等。對于偵查機關采取的強制措施,除了逮捕以外的大量涉及到公民人身、財產或者隱私的專門調查工作或強制性偵查措施的實施,都不需要經過檢察機關的批準,偵查機關具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權。立法對偵查行為規定的公安內部存在的制約機制,就是偵查人員在實施強制措施之前,必須取得偵查機構負責人的授權或者批準,并由后者簽發有關的許可令狀,同時,偵查機構采取的其他強制性措施,如搜查人身、住所,扣押文件、物品或郵件,進行電話或其他方式的監聽,查詢和凍結,以及對公民進行通緝等,也須由偵查機構負責人經審查后予以授權并發布令狀。律師參與偵查活動,通過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從一定意義上說對偵查權的行使起到了監督作用。在這里筆者不想強調,檢察院的監督范圍太窄,且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因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而監督不力,也不想強調公安機關的內部制約效果不甚令人滿意,而是想說,這種所謂的“法律監督”和“內部制約”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因為作為偵查機構,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往往是作為一個整體開展偵查活動的。檢察機關盡管名義上屬于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卻事實上擔負著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的職責,在訴訟目標和訴訟角色方面與偵查機構總體是一致的。偵查機構負責人無論是公安局長還是檢察院檢察長,都屬于偵查活動的領導者和指揮者,與案件偵查活動及其結果存在直接利害關系,因此檢察機關的監督不足以發揮根本上的作用。司法實踐中屢禁不止的刑訊逼供、非法羈押、超期羈押、非法搜查、任意扣押和竊聽等現象,很多都是在偵查機構負責人授權同意下出現的,也很多都是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下發生的。這顯然表明,只靠檢察機關進行的法律監督或者偵查機構的內部制約,偵查活動將很難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而對律師來說,他們對偵查活動的參與范圍極為有限,只是在偵查階段對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定的法律幫助而已,其參與偵查活動的范圍受到法律、司法解釋以及各種不成文慣例的嚴格限制,故律師對偵查機構權力的制約更是極其微弱。因此筆者認為由不負有偵查職責的具有超然、中立地位的司法機構對偵查行為進行司法監督,才會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也就是說有必要將偵查行為列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圍,規定對于偵查過程中國家行政權力對個人造成的一切損害,公民均可以尋求司法救濟,真正實現司法權的最后屏障功能。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實踐來看,如不賦予偵查行為可訴性,很可能失掉司法權對行政權的普遍約束,使整個社會面對失控的警察權力而束手無策。也許有人認為,即使偵查行為具有行政屬性,也沒必要通過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對其進行監督。因為如果偵查行為侵害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害人可以要求國家賠償。但是我國國家賠償法規定了行政先行的原則,賠償程序復雜、冗長,加之對賠償義務機關的信任不夠,很少有人選擇這樣的救濟渠道。況且,從一定意義上說,沒有訴訟就沒有“權利”,一切行政“權力”都應接受司法監督。因此,只有將偵查活動列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圍,才能使受害人權益真正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濟。如此,公安機關不會以其違法行為系“刑事偵查行為”為由而逃避法院對其進行司法審查,司法實踐中也不會因公安機關的違法行為是“刑事偵查行為還是具體行政行為”而爭論不休。當然也許又有人認為這樣會存在法院干涉公安機關偵查活動之嫌,影響公安機關對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這個擔心也是多余的。法院受理偵查行為相對人的起訴后,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訴訟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的原則,偵查行為可不要求停止。法院通過答辯、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程序的審理后,確認偵查行為程序合法,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即判決維持該具體行政行為;如確認偵查行為程序違法、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濫用職權或超越職權等,法院要么依法判決撤銷該行為、要么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如行為對原告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還可判決公安機關作出相應賠償。這樣既保護了被偵查人的合法權益,又保障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偵查活動,維護了警察權威。縱觀西方各國,均建立了“司法授權”機制。即負責偵查的警察盡管有權實施具體的偵查行為,但對那些涉及限制或者剝奪公民個人自由、財產、隱私等權益的強制性偵查措施,不具有最終的決定權,要向法官提出申請,須取得法官的審查和授權,由法官依法發布許可令狀方采取。同時還規定被偵查人對羈押這種最嚴厲強制措施的合法性,可隨時提請法院進行事后的司法救濟??梢娢鞣絿一旧隙紥仐壛四欠N將偵查行為視為國家對公民個人進行單方面追訴的觀念,大體上都能夠按照“訴訟”的形態構建偵查程序,將國家追究公民刑事責任的活動納入“訴訟”的運行軌道。因此我國將偵查行為列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勢在必行,此種監督方式,在我國對偵查行為監督初期采取,符合我國的國情。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法律意識的進一步增強,法官素質的進一步提高,我國借鑒西方國家的做法,同時建立“司法授權”機制也未償不可,這對偵查行為相對人權益的保護更合理、更全面。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八
在高中的三年里,我接觸了很多不同的知識和事物,其中涉及到的刑事偵查工作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為一個普通的學生,我雖然沒有親身經歷過偵查工作,但是從媒體報道、影視作品、網絡信息等方面了解到的必定是有限而片面的。但憑借蒙古包之家、央視新聞等多媒體渠道的文字圖片和視頻資料,我依然可以從中看到刑事偵查工作的種種困難和挑戰。
刑事偵查工作不僅需要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還要有超常的思維邏輯和勇氣氣質。特別是在查案過程中,偵查員需要做到明辨是非、冷靜分析,帶著正義之心去追蹤罪犯的證據鏈條,確定其罪行的確鑿性和重要性。不論面對任何困難和危險,偵查員都應該有堅定的決心和頑強的毅力,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處。
此外,我也從中學到了一些有關法律知識和公正價值觀。在現代社會中,法律不僅是對社會行為的規制和制約,更是保護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無論是誰都不能違背法律的根本原則,即依法行政、維護公正與平等、遵循人權自由。在刑事偵查工作中,法律知識和公正價值觀的貫穿貫穿于偵查員的思想和行動中,保證了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最后,我認為刑事偵查工作的核心在于價值理念。雖然這很抽象和宏大,但是可以通過理解偵查員的心理狀態和體驗來表達。刑事偵查員日常工作繁瑣卻危險,做一次調查至少需要數日至數月,從頭到腳都需要保持注意力,不放過任何一絲細節。同時,偵查員也需要時刻保持著清醒的頭腦和良好的心態,避免被外界誘惑和干擾。總之,刑事偵查工作需要價值觀和心態的穩健,才能更好地處理復雜的案件和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在我看來,刑事偵查工作不僅是一項重要的職業,更是一種生活態度和價值追求。偵查員的勇敢和果敢,道德和忠誠,責任和擔當,給我們這些正在成長的青少年帶來了很多啟示和感觸。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秉承著偵查員的理念和態度,注重自身的精神修養,努力完善自己的道德觀念和人生經驗。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在未來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踐行公正,信仰法治,守護社會和諧與發展。
刑事偵查學個人簡歷(專業19篇)篇十九
司法會計是一門新興的技術。它是指運用有關的司法會計原理和方法,對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財物進行勘驗、檢查,收集會計證據,或對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判定,從而查明案件事實的一種技術手段。目前,司法會計技術被檢察機關廣泛應用于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起訴之中。實際上,在公安機關的刑事偵查中,司法會計技術也有廣泛的應用。
第一,司法會計技術可以用來查實、審核犯罪線索和舉報材料,為確定立案偵查提供依據。公安機關擔負著繁重的偵查任務,尤其是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大部分是由公安機關來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與普通的(或傳統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明顯的不同,它在受理立案時,往往無明顯的犯罪現場可供勘查、檢驗。因此,是否需要立案偵查往往難以確定。而經濟犯罪行為,大多會涉及到財務會計業務,財務會計業務和財務會計行為一般均會被記錄在有關的財務會計資料中。因此,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對于受理的線索和舉報材料,可以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工作,運用司法會計技術對有關的財務會計資料或帳目進行檢查,便可查實是否存在犯罪事實,是否需要立案偵查。如在偷稅案件的立案審查中,可運用司法會計技術檢驗有關納稅申報資料和相關的帳目,核實經營情況、利潤情況,便可查明是否存在偷稅行為,是否需要立案偵查。
第二、司法會計技術可以為公安機關發現、揭露和證實犯罪提供線索和證據。刑事偵查原理說明,任何犯罪都必留痕跡。由于會計技術的廣泛應用,經濟犯罪行為必然會在有關的財務會計資料中留下犯罪痕跡,犯罪痕跡中蘊含著大量的犯罪信息,因此,偵查人員通過查帳、查物,便可從財務會計資料中發現有關的犯罪線索和犯罪事實,并可提取記錄著犯罪行為的財務會計資料作為證據,以證實和揭露犯罪行為。如在職務侵占犯罪案件或挪用資金的犯罪案件中,偵查人員通過對財務會計資料進行檢查、驗證,便可證明嫌疑資金的運動軌跡和真實運用情況,以便查明犯罪行為人侵占和挪用的犯罪事實。
第三、司法會計技術可以為公安機關鑒別、固定證據,為訴訟提供科學的結論。在刑事偵查實踐中,對于案件中的有關事實,公安機關必須收集、審查與案件有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在通過查帳所收集到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中,有些財務會計資料可以直觀地反映有關的案件事實,如收付款的單據可以直觀地反映貨幣的收付情況。而有一些財務會計資料卻往往不能直觀地反映出案件事實,如對財務會計行為和財務會計業務的會計處理,則往往涉及到技術性問題,這就需要通過司法會計鑒定來鑒別和確認,以揭示其具體的財務會計含義,以便證實有關案件事實。如對單位走私案件,往往需要通過司法會計鑒定對走私物品的金額和走私牟利收入進行鑒別確認,從而為及時、正確地處理案件提供科學可靠的證據。
第四,對有關證據進行審查,為案件的正確處理提供幫助。司法會計技術因其科學性、專業性而常被作為審查其他證據的`技術手段。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的偵查中,會遇到有關的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經濟合同以及有關的票據、卡證等,對這些涉及財務會計業務或財務會計行為的證據資料進行審查判斷,則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所以,可以通過運用司法會計技術對其進行審查,以查明這些資料是否科學、客觀、真實,能否作為證據使用,以便給案件的及時正確處理提供幫助。
由于司法會計技術是隨著我國檢察機關反貪偵查工作的開展而發展起來的,雖然已運用到案件的偵查、審判之中,但由于多種原因,到目前為止,還未引起公安機關和法院應有的、足夠的重視,其在訴訟中其他技術手段所無法替代的作用還未充分發揮出來。因此,公安機關應充分重視司法會計技術在案件偵查中的作用,逐步地培養和配備司法會計技術人員,以適應偵查實踐和公安工作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