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僅僅是商品的交換,還承載著人們的需求和價值觀念。以下是一些買賣過程中的關鍵要點和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和指導。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經出售人與買房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售人所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出售人房屋位于雙流縣勝利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社,其房屋面積_________。配有房屋前的壩子、水井、自來水、電源及線路、光纖、圍墻機圍墻內的所有配套設施。
第二: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一并出售起房屋的所以配套設施,以房屋滴水和圍墻基礎為界。
第三條:買賣房屋及配套設施的價格及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其總價為1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
第四條:如遇政府征地、房屋拆遷安置的情況下,買房人同意將所買房屋中的150m用于出售房屋方安置抵扣面積或買房人用其他方式確保安置能夠實現,在拆遷補償時出售方享受本社人均附著物、林園補。
第五條:在買房人一次性支付買房款后,房屋及配套設施歸買房人所有,買房人享有改造、永久使用、出讓的權力。
第六條:交接:出售人在收到買房人全部付款壹拾捌萬元以后,當面辦理交接手續,出售人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在本社法人代表(社長)的見證下交接證件。并將房屋交給買房人。今后出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等。
第七條:關于產權登記:如果有條件變更房產證時,在確保合同內出售人利益的前提下,出售人負責協調辦理村社手續并配合買房人變更房屋產權證書。
第八條: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買房人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如不確保出售人合同內的利益,無條件退還房屋及證書;賣房人在今后如不按合同內容執行,按照改造后房屋及設施總價價值的三倍賠償買房人的經濟損失,及其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買房人、見證人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二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三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房屋買賣協議,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具體事宜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路邊臨街四間磚石結構舊房賣給乙方,房基四至為:東至公路邊界,北至郭耀忠住宅,南至道路,西至廢地。占地面積叁佰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壹佰伍拾柒平方米。門窗齊全,有水井。
二、房屋商定作價為貳萬貳仟元整,房款由乙方一次付清給甲方,甲方將兩證交給乙方。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證號:__),《建筑用地使用證》(證號:__號),地號是(__)。此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三、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證人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四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該房屋用途為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并經乙方確認。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 銀行貸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 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 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大米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自20____年8月29日起至20____年8月28日止;
品種和數量、單價、規格、型號
1、產品名稱:大米(秈米);
2、品種:九龍山大米
3、單價:暫定4.25元/kg,以后每季度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
4、規格型號:5kg/袋/、10kg/袋、25kg/袋
5、產品數量:依據實際數量
甲方提供小樣品兩份,每袋5kg,雙方認可后簽字封存,雙方各持一份樣品,乙方憑樣品收貨。
甲方貨物經乙方管理人員驗收、安全質量合格、數量金額無誤后,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以轉賬或現金方式付款。
編織袋,5kg/袋、10kg/袋、25kg/袋七、交貨地點:開縣黃桷樹超市
雙方約定時間送貨;
甲方用專用安全衛生運輸車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____年__月__日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六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愿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長嶺鄉雙頂村九社。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結構為**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賃關系自動轉為乙方,由乙方負責收租。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簽章):
乙方簽名(簽章):
中間人簽名(簽章):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七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xxxx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需求編號: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房屋在合同簽訂后的狀況和看房時狀況一致。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出證日期: 房型:
建筑/計租面積: 樓層: 總層數: 使用性質: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在權屬過戶時所產生的營業稅由 承擔。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向丙方的交款約定:
售房人:
購房人: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八
賣方:
甲方
身份證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
買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xx(大寫)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建筑結構總層數建筑面積(平方)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xx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xx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體約定為:
1、于xx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于xx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于xx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和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如有產權共有人的已征得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xx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不能按期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壹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xx方承擔,營業稅(包括帶征稅收)由xx方承擔,印花稅由xx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xx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xx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如是受產權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必須保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對此買賣行為負有連帶責任。甲方如隱瞞事實,未經產權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讓該房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和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甲乙雙方約定成交價已包含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九
通常認為,在法制史上存在著兩種不同類型的物權制度,即羅馬法的物權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權制度,代表了兩個不同的傾向,亦即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對立。羅馬法以所有權之絕對處分力為中心,強調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權是限制物權,乃為一時的限制所有權之支配權,限制物權消滅,則所有權自動的回復其完全支配力。因此產生于羅馬法的地上權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屬于土地”的附合原則,其以地上物為中心,如果沒有現實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認為有地上權的存在,強調對地上物的獨立權利。因繼受羅馬法的結果,德國、瑞士、奧地利民法的地上權都是以地上物為中心,認為沒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權,其本質在乎“有”而非“用”。與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國臺灣地區現行“民法”則是以“利用”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地上物的有無不是地上權的成立要件,地上權也不因地上物的滅失而消滅。
筆者認為,任何一項法律制度都應當同其社會經濟的現狀相適應,地上權本質從“有”到“用”的轉變也正是因為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而發生。我國新頒布的《物權法》沒有采用地上權的概念,與地上權概念最接近的應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實踐中,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人在權利期限內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無并不影響權利的存續或消滅,因此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本質在于“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權的設立不是以經濟利用為目的,考察我國的宅基地使用權分配制度,能夠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局限于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條件才可以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雖然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屬地上權性質,但我們沒必要將兩者的本質認定一致。《物權法》未采用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涵蓋入內正是由于兩者的制度差異太大,因此應當確定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新頒布的《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可見,占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里的國家有關規定所指為何呢?市場經濟是以分工為基礎的交換經濟,交換之所以能夠進行必須要滿足“有商品和貨幣、商品和貨幣所有者能自由處分”這兩個條件,物權法是以規范財產歸屬關系和保障財產歸屬秩序為任務的,其與債權法構成了現代市場經濟的兩大法律基礎,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用益物權編內,其也應屬于民事基本制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中規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謂“國家有關規定”應解釋為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現行的國家有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不能作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淵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對宅基地有關制度進行了規定,該法條只言明“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并沒有明確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反之該條肯定了農村村民可以出賣、出租住房。從理論而言,宅基地使用權系由我國學說所創造,傳統民法上與此相當的概念為地上權,而收益是傳統地上權制度的應有之意,因此,在無法律相反規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權可適用《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之規定,通過體系解釋的方法確定宅基地使用權收益的權能。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帶來的巨大利益可能會導致權力尋租、違規批發宅基地使用權情況的大量發生,對國家的土地政策造成沖擊,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以期杜絕上述現象,是通過侵犯農民房屋所有權的手段規避了本應通過其他手段實現土地控制的國家責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數量,應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分配、流轉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于保有地上物。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改變,一方面農村還實施著一貫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農村經濟又已融入了市場經濟之中。從這兩個方面出發,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應有兩層含義。
一層含義是保有農民的房屋,重點在于實現農民居有定所,相應的分配制度可分為原始取得和轉讓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中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批獲準從集體經濟組織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核批準購買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并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應明確的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這種分配是無償的,具有村民福利、社會保障的性質。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這種福利,集體經濟組織無須將有限的資源花費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不予批準。
另一層含義是保有房屋這一地上建筑物,重點在于物盡其用,使房屋在流轉中實現其交換價值,目前相應的流轉制度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對能否流轉法律也無禁止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給予其成員的福利,目的是為其成員建造房屋提供權利基礎。收益權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之一,體現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即是,農村村民出賣房屋的價款不僅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為農民在出賣房屋后不可能再申請到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限性必然會體現在房屋的市場價值中。由此,農村村民在房屋買賣中將宅基地使用權的福利性貨幣化,實現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收益權能,這也是宅基地使用權福利性的自然延伸。為了使買賣中實現的房屋價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會財富的浪費,在農民出賣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權應隨之轉移,但這種轉移與“房地一致”原則不同。“房地一致”原則是在房屋與土地使用權分開作為各自獨立的物權客體的情況下規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權從屬于房屋,是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應受房屋物理狀態的限制,當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蓋、改變結構等方式對房屋進行實質建設時,應認定地上物滅失,宅基地使用權保有地上物的存續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請求權要求占有人返還宅基地。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十
甲方:
乙方: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于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范施。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班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違規等。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的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甲乙雙方都應監督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5、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并按規定驗收后方可使用,嚴禁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情況的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地、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于現場機械、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對于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它工作,并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對于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并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架、護身欄桿、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串,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直至如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項目部。每次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人員每人每次50元罰款,班組長一次不到每人罰200元。
三、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500元并清出現場。
1、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桿。
2、2米以上,高處作業未系好安全帶。
3、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4、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5、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除蠻干。
6、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欄桿、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7、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未經甲方管理人員批準,隨意挪動或拆除。
四、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是在本工地內施工人員,走出大門,圍墻外發生不安全、人身傷亡事故,我鄖西億利建筑勞務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乙方必須向我鄖西億利建筑勞務公司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斗毆事件,責任自負,并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乙方人員處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人員和家屬不可以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5、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余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干凈、豎向報驗對無任何相應材料,并清掃周圍地面及鋼筋料場。木工:頂板,梁內,結構架內的材料、地面清理、拆模后材料清理及外架不能放任何材料。
混凝土:板面掃水放線后樓面清掃干凈,板摸后樓面清除落地混凝土,每次澆砼后施工面,車輛進出路面清掃,余料處理等。
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架、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后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十一
甲方(賣房人):,女,身份號:
乙方(購房人):,女,身份證號:
丙方(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__年5月1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沈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明知沈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于洪區變更為皇姑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十二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層______戶,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______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_______________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______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______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同時,本房屋目前尚處于出租狀態,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賃關系或把租賃權轉給乙方。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______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購房合同、售房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的字集錦(熱門13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一、轉讓價格:每平方900元,按實際平方計算。
二、門窗、水電及光纖不計價、天然氣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盡可能在國土局交房前將戶頭轉給乙方,經努力,實在轉不了戶頭就形成買賣關系所產生的費用,按規定甲乙雙方各承擔自己的繳納費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20 年8月9日向甲方繳納二萬元整,8月10日繳納二萬元整,作為該房定金、在20 年10月低付房款四萬元整,余款在交房時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第四條按期履行付款,所繳納四萬元定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在國土局交房后一月內未將該房交給乙方,甲方將乙方所繳納四萬元定金退給乙方,并再賠償四萬元違約金給乙方。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