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參考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組織內部的實際情況。了解和學習其他組織的規章制度經驗,可以為自己的組織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提供參考。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一
第一條、公司所有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按下列期限預先提出辭呈并交書面的申請。
1、經理(含)以上人員,應于離職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員,應于離職一月前提出。
凡經理以上人員自辭職申請上交起未滿二月擅自離開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員自辭職申請上交起未滿一月擅自離開公司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公司有權扣留其工資和風險金。
第二條、所有離職者經部門主管和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員工離職辦理表的相關內容進行手續辦理,待完善各項手續后方可離職。
第三條、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待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離職。
第四條、經批準離職人員,應在離職前辦妥業務移交手續,并經由部門主管監督交接完成后,可發給當月工資,未辦妥各項離職手續者,工資延發。
第五條工作移交時,接任員工對于移交事項查有遺漏或手續欠妥者,應會同主管、離職人員核對,自移交日起三日內補辦清楚。
第六條:凡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永不錄用。
1、不服從公司管理和安排,經勸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識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累計3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培訓的。
3、一年內發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計事故損失4萬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認真負責,服務態度極差,造成機械損失或重大投訴。
5、有嚴重經濟問題,搞徇si舞弊的。
6、擅自停運、堵站、堵路、聚眾鬧事、干擾他人正常經營,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或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務質量投訴,侮辱、謾罵、毆打乘客,情節嚴重的。
8、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以上的。
9、一年內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跡記錄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單的。
11、被行業主管部門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或從業資格證的。
12、嚴重違規經營的。
13、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14、造成重傷傷人事故的。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二
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投訴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員工基本規范、通訊設備管理制度、管理體系及重大事項決策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詳細內容此處略。
二、擬建立的質量手冊及程序文件。
包括質量手冊、文件控制程序文件、質量記錄程序文件、管理評審程序文件、人力資源程序文件、合同評審程序文件、物業接管程序文件、服務設計開發程序文件、采購程序文件、入住管理程序文件、內部審核程序文件、不合格程序文件、數據分析程序文件、糾正防措施程序文件等。詳細內容此處略。
三、擬建立的項目綜合服務工作手冊。
包括各級崗位職責工作手冊、受理事務作業規程、接待服務作業規程、服務質量意見征詢作業規程、交接班管理作業規程、跟班作業管理作業規程、監督投訴箱管理作業規程、受理服務設備使用管理作業規程、崗位工作質量標準與考核獎罰辦法、病區保潔作業規程、消毒隔離管理作業規程、醫用垃圾處理作業規程、保潔設備用品及工具使用規范管理作業規程、病房清潔作業規程、治療室清潔作業規程、手術室icu清潔作業規程、消殺管理作業規程、公共場所定期消毒作業規程、大堂走廊樓梯清潔作業規程、辦公室護士站會議室接待室值班室等清潔作業規程、洗手間清潔作業規程、配膳室清潔作業規程、處置室清潔室清潔作業規程、金融物資重地清潔作業規程、電器通訊設施清潔作業規程、室外清潔作業規程、化糞池排污水井清潔作業規程、垃圾站清潔作業規程、園藝綠化管理作業規程。詳細內容此處略。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三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為我公司提供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必須是遵守法律其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產或銷售單位。
二、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4)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三、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和項目部負責對以上產品進行監督和驗證。
四、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嚴禁購買,對收取供貨單位賄賂而購入不合格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2000-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直至移交司法機關。
七、凡提供不合格品進入我公司的供應單位嚴禁進入合格公司供方目錄,已進入的,堅決清除。
第八條從20××年3月10日起執行。對安全物資供應單位要求。
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4)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四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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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五
我校職工住房改革已于結束,按照國家《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閻辦發50號文件精神,校(1999)19號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標準價向成本價過度。從20xx年起取消所有福利分房及購房中的優惠政策。因此,學校今后對職工住房的管理應本著以上精神,進一步規范操作,嚴格管理。為明確職工住房分配條件,結合學校歷年分房辦法和現狀以及政府的有關政策,特制定本規定。
1、家在外地或遠郊區的單身職工,可分配單身宿舍。
2、在本校工作5年,家在外地或遠郊區的帶有哺乳嬰兒或子女的女職工及男方無工作的女職工,只能申請租用母子間。
3、家在本地的帶眷職工,有下列情況者,可申請購買家屬住宅:
1)、男、女雙方均為本單位的職工。
2)、男方為本單位的職工,其配偶在閻良城區工作的職工,必須持女方單位沒有享受住房證明。
3)、男方為本單位的職工,其配偶方為本城鎮居民且沒有工作的家屬。
4、按照國家1993(85)號文件規定:大專(不含職大、電大、夜大、函大等)以上學歷,且上學期間不計算工齡的,上學時間可以與工齡合并計算為分房年限,大專以下不再考慮。
5、現役軍人家屬的女職工,可享受與男職工同等待遇。
6、職工要房資格為工齡滿5年者。
7、排隊辦法:
1)、離退休職工(不含退養及退休前未分配住宅人員)按離退休前工齡計算。
2)、現任校領導。
3)、在職中干及享受高職待遇的`人員,在原分房年限基礎上加四年分房齡。
4)、因學校對特殊人員的需要,學校校長辦公會有權參照以上規定作特殊處理。
5)、職工按工齡、雙單職工、出生年月日的順序排隊,如果都相同用抽簽方法確定選房順序。
1、從20xx年起,職工購房無論新舊房,均以政府規定的價格購買(校內各類型房價附表后)。房屋的樓層調節率、朝向調節率等調節率數,均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2、職工換房、調離本校需退房、或其他原因需出售本人住房的,學校擁有優先購買權,學校收購該房價格與第一條相同,如學校放棄該權力,則房屋產權人有權處置該房屋產權。
3、職工買、賣房屋時,其個人室內裝修部分的價值,由購買、出售的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4、職工房屋產權變動,發生的有關費用、評估費、交易費、公證費、工本費等均由個人承擔,學校房管部門可協助辦理。
5、職工對已取得產權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賣,一經發現除收回原住房產權外,并追究責任,要按規定扣繳稅費,土地出讓金,并處以相應罰款。
6、職工對已取得產權的房屋,其配偶和子女享有繼承權。
7、對擁有產權的房屋管理按校20xx年4月1日下發的《關于房產管理的規定》執行,使用人必須到行管科辦理有關手續。
1、學校的公有房產地產歸學校所有,由學校統一管理。未經學校會議研究書面批準,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出租、轉讓、改變房屋的用途。
2、出租房屋時,房管部門必須到現場對房屋現狀進行鑒定,雙方簽字移交。經學校批準公有租用住房,先簽定租房合同、登記清楚房內設施狀況,先交納租賃保證金(現未交保證金的住戶,必須補交),其標準:樓房每平方米四十元,平房每平方米二十元。租賃合同解除時,查明房內設施狀況后,扣減損壞賠款,退還剩余租賃保證金。
3、對公有房屋的拆、改、裝修,必須在施工前向行管科書面申請經行管科基建技術部門認可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個人裝修,校不承擔折價款,可以拆除(他人接用該房時,雙方可以協調解決,也可以聘請政府評估機構評估,費用由原住戶承擔),但要恢復原狀,否則,承擔恢復、維修費用。
4、租金標準按區政府當年公布的租金標準計算。月租金等于當年租金標準乘以使用面積。租住時間以交退住房鑰匙算起,從下月工資中收房租。不足半月的,收半月房租,超過半月的收全月房租。退房時,交清已住天數房租,再辦理有關手續。
5、租用學校公房的職工,不得擅自將公房出租和轉讓,一經發現,學校予以收回,同時取消該職工的租房資格,并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6、在閻良城區已有住房的(無論是購買或租用的)一經證實,則取消在校內租用公房的資格。
7、單身職工及母子間公房住戶,不得在室內進行營業性活動或改變其用途。
1、職工確定購房后,房產證統一由區房改部門頒發,其辦證費用由房屋產權擁有者負擔,并與房屋管理部門簽定購房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的保證金。
2、職工住房標準,按以下執行:處級及高級職稱人員為100~120m,科級為80~100m,一般戶部職工為:60~80m。
3、職工住房公積金:職工購房可申請提前支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調離本校,其個人住房公積金可領取或進行轉存;職工退休時,個人公積金余款可一次性領取。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六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四、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個月可請四天假,以假條為準,假滿后主動銷假,超出四天,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資。病假例外。
六、與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時間。
七、違犯本規定依照《物業管理人員處罰辦法》執行。
環境衛生工作制度。
1、環衛人員必須保持小區干凈整潔,各個場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廢塑料袋等雜物。
2、環衛人員必須在上午8:00前清掃完畢,每天一小掃,三天一大掃。
3、環衛人員必須經常保持小區潔、凈、美,并負責督促拉垃圾人員勤拉,不堆積。雨天負責清掃道路積水,雪天主動配合其他人員清掃積雪。
4、嚴格執行物業制訂的衛生保潔程序,按時完成季節性、突擊性衛生清理任務。
5、認真巡查保持環境衛生,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
6、認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環衛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嚴格遵守物業制定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犯,輕者警告,重者辭退。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注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凈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
以上制度值班人員共同遵守,從9月15日起執行。
財務工作制度。
一、會計、出納在一區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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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二、嚴格建立兩帳,即會計帳、現金帳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按月公布帳目。
三、認真執行會計法,每月末向經理報表。
四、嚴格控制資金流向,不經批準禁止動用各項資金。
五、建立實物領取登記制,凡領取實物、工具的責任人必須交舊領新(原先沒有的除外)登記后方可領取,并對照檢查所領實物對路、合格與否。如有丟失或故意損壞,直接責任人照價賠償。
六、嚴格財務公開、公正、準確、保密制度,未經批準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數據,防止國外情報人員竊取經濟情報。
七、資金支出、收入必須以票據為準,經經理簽字后方可入帳,否則無效。嚴格登記出入各種票據編號,用完后及時收回。
八、會計負責記帳,出納負責現金保管,實行帳目、現金兩分離制度。
九、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請銷假制度。
十、參與收取各種規費和領導指定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十一、本制度從209月15日執行。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七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下面是一則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臨時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使臨時人員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員申請?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三個月以內),須雇用臨時人員從事時,應填具“人員增補申請書”注明工作內容、期間等呈經理核準外,送人事部門憑以招雇。
第三條 雇用限制?
(一)年未滿16歲者不得雇用。?
(二)經管財物、有價證券、倉儲、銷售及會計(除物品搬運、整理及報表抄寫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條 雇用?
(一)人事部門招雇臨時人員,應填“臨時人員雇用核定表”呈經理核準后雇用。?
(二)臨時人員到工時,人事部門應填“雇用資料表”一份留存備用。
第五條 投保?
在廠區工作的臨時人員應由人事部門辦理勞保投保后,始得入廠工作。
第六條 管理?
(一)臨時人員于工作期間可請公傷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喪假,其請假期間除公傷假外均不發給工資。
(二)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編制內助理員辦理。
二、員工繳存印鑒卡規定
(三)會計科及各該單位主管,應負責核對各員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五)員工于調職時原單位主管應將該員印鑒卡移交新單位主管保管。?
(六)員工于離職生效日期起,即為印鑒停止使用日期。?
(八)本規則經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三、員工守則(a)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 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 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 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 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八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四、員工守則(b)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復印件)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 、宿舍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四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
第五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每次扣100元,撥入福利金。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后,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 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 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 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 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八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 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 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八
摘要:。
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背景之下,我國建筑行業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建筑企業產業的數量增多,建筑行業各項工程質量在不斷提升。而建筑行業當中,各項建筑工程要順利開展,質量要落到實處,則離不開建筑各主體的配合與努力。尤其是在工程建設當中,建設單位對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本文則主要對當前我國建筑行業工程的安全管理現狀及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結合建設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深入分析其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關鍵詞:。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九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職責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職責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進取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我處理的故障盡量自我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景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堅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堅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職責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職責,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景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景報單位領導。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
1.1為加強對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1.2公司有義務、有權利負責對供應單位進行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認證考核。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分公司、項目部對供應單位的控制和管理。
2.1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要對供應單位的資格進行評價,公司建立合格供應單位名錄和合法的供貨范圍,從中選擇合適的供應單位。評價內容包括:。
2.1.1技術、生產管理和質量保證能力;。
2.1.2生產制造許可證和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經營許可及準用證明文件;。
2.1.3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2.2供貨合同中要約定安全物資的規格、型號、登記及品名;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貨合同簽訂前要按如下程序進行審核批準:分公司經營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各種資質資格,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技術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安全部門和質量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驗收準則和方法,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經理對分包合同進行批準,報公司市場經營部備案。
2.3安全物資進場后項目部應進行驗收,并形成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資應做好標識并清退出場。驗收的方法包括:查驗質量合格證明和質量檢驗報告;通過外觀檢查和規格檢查查看實物質量;按規定抽樣復試。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質量員、材料員、安全員會同供應單位負責人完成。
2.4供應單位的安全責任。
2.4.1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及防護用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2.4.2施工機械設備和配件及防護用品的生產制造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生產,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產、經營單位對提供的機械設備及配件及防護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4出租單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具備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2.4.5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單位在與承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檢測的內容一般包括:。
1外形、鋼結構、主要焊接部位;。
2各工作機構;。
3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險裝置及防護罩;。
4各電氣、液壓系統;。
5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1國家明令淘汰的;。
2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
3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定使用年限的;。
4檢測不合格的。
2.4.7從事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
2.4.8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2.4.9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2.4.10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2.4.11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2.5管理責任。
2.5.1按供應單位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的隸屬關系,各分公司、項目部必須負責做好供應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不得推脫或放棄管理。
2.5.2各單位要按規定核查供應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或行業有關部門規定的證書與其經營行為是否相符。
2.5.3各單位要建立供應單位管理記錄,健全施工現場管理資料。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屬項目部每月對分供方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3.2對違反本規定的分公司、項目部、供應單位或責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予以處罰。
本規定從20××年01月01日起執行。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1.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餐廳管理工作,給公司員工提供衛生、潔凈的就餐環境,充分保障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餐廳及公司內部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場所。
第二條管理機構。
公司____x負責對餐廳的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有關餐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法規。
2.在廣泛征詢員工意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4.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5.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第三條餐飲服務單位的義務。
1.按公司規定與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簽約后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
2.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衛生防疫、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合同。
3.以服務公司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4.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
5.保證食品質量,努力增加和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價格,文明服務。
6.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接受并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7.接受衛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
第四條具體服務要求。
1.衛生許可證應按時年檢,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2.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
3.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
4.保持餐廳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措施。
5.保證盛具、餐具的嚴格消毒,使用的洗滌劑、消毒液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6.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否則不得使用。
7.售飯前,炊管人員按時到達售飯窗口,工作服要穿戴整齊、干凈,胸前掛好服務牌。
8.售飯中,態度熱情、禮貌待人、說話客氣、一視同仁、打菜均勻、服務周到,不與就餐者爭吵或打架。
9.售飯后,做好飯后收尾工作,等就餐人員全部離開后,搞好環境衛生,及時關門上鎖。
第五條員工的權利義務。
1.員工有權就餐廳衛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并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復。
2.遵守餐廳秩序,按時就餐,排隊買飯,不插隊,不爭吵,不大聲喧嘩,不爭搶餐桌椅。
3.保持餐廳環境衛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亂潑臟東西,剩湯、剩菜倒入指定容器。
4.愛護公共設施,不在餐廳內外的門窗、玻璃、墻壁、桌椅等公共設施上隨意涂抹,亂貼亂畫,不準用腳踩餐桌椅,不能隨意挪動餐廳內的用具。
5.養成文明就餐習慣,勤儉節約,愛惜糧食,節約用水用電,禁止猜拳行令、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和一切不文明舉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如因餐廳衛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酌情予以罰款。
第七條解釋。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x所有。
第八條生效。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摘要]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預算管理改革的深入推進,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已經成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方法。文章針對基于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首先詳細介紹了基于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理論,進而分析了當前我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就優化完善事業單位預算與國有資產結合管理體系,提出了相應的建議措施。
[關鍵詞]預算管理畢業論文。
近年來,在我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改革推進過程中,也更加強調堅持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尤其是要求在事業單位資產的配置使用以及調劑處置等多方面,都要求進一步地將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通過預算的系統規范與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效益水平。目前在我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上,更加注重充分發揮預算管理在資產配置方面的作用,通過預算計劃,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流程、管理責任、信息化管理等進行約束和規范,并且進一步實現了國有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的精簡,對于確保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賬賬相符與賬實相符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以及公共預算管理改革的大背景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與預算的結合管理方面,同樣存在著較多的制約問題。
(1)在事業單位預算管理中未能充分體現國有資產管理目標。一些事業單位基于預算工作開展國有資產管理,未能在其中充分體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目標要求。有的管理中僅僅是強調了國有資產的安全可靠,而對國有資產的價值管理以及績效情況等重視不夠,特別是在科學合理的優化利用財政資金配置使用國有資產方面,缺乏相應的管理舉措。正是由于預算管理中對于國有資產績效評價的缺失,導致國有資產利用效率不高以及國有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2)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流程框架不夠完善。在將預算管理與國有資產管理相結合方面,部分事業單位預算編制過程中,受到國有資產管理檔案不完善、國有資產配置信息不準確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在資產的配置方面存在著隨意性較大的問題,特別是一些事業單位為了減少存量財政資金,不合理的配置造成出現了國有資產存量的問題,資產規模較大,財政資金效益未能充分體現。(3)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完善。一些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制度不夠健全完善,尤其是在國有資產的動態信息管理方面,對于國有資產的報損以及報廢等管理制度不全面,甚至存在著賬面與實際資產存在較大差距的問題。此外,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方面也缺乏相對較為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致使事業單位的預算得不到有效的執行,預算管理的約束力較差,不利于提高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1)準確定位預算管理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結合管理的基本目標要求。結合預算管理提高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構建科學合理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首先應該明確管理的基本目標要求。整體來說,將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結合,核心的目標要求是在資產配置管理方面科學合理的安排國家的公共財政資金。其次,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還應該注重將進一步提高資產管理績效作為資產管理的重要目標,實現財政資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這也是最基本的目標要求。此外,還應該重點確保實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別是要盡可能地減少閑置資產問題,增加國有資產的經營創收。
(2)提高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算編制水平。將預算與國有資產管理相結合,提高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整體管理水平,最基礎的工作就是提高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算的編制水平。在預算的編制上,可以將國有資產預算具體細分為非經營與經營性國有預算資產兩類。對于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應該嚴格按照事業單位的實際需求來確定,確實需要增加資產配置的,應該設置預算項目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配置;在所有資產的處置預算管理上,應該嚴格遵循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對于事業單位的一些專用設備,在預算的規劃設置上,可以通過市場租賃方式解決的,則應該增加租賃預算項目,不必購置。在經營性國有資產預算管理方面,則應該按照國有資產的原值、折舊率等計算折舊額等,進行資產預算的具體細化編制。
(3)優化事業單位預算與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的設置。將事業單位的預算工作與國有資產管理有機結合,最關鍵的在于將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進一步的細化,特別是對事業單位的資產配置財政經費以及國有資產運行維護經費等,需要單獨作細化處理,以便于國有資產管理的精細化。其次,應該注重將管理流程的優化,特別是對國有資產的購置、日常管理、運行維護、資產處置等方面的預算,采取責任化管理的措施,確保各項預算管理措施得到全面的落實。此外,在預算管理與國有資產管理結合方面,還應該按照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的細化預算編制定額,嚴格按照定額標準進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4)完善基于預算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健全的制度是確保預算管理與國有資產管理有機結合的遵循和指導,在制度建設方面,應該重點圍繞以下幾方面完善制度建設:在預算管理標準方面,應該與事業單位的實際發展等相結合,形成預算管理與單位發展的聯動管理機制;在資產管理標準方面,應該分資產的配置、資產運行維護費用、資產折舊標準、資產利用效率標準等幾方面進行明確的規定;在會計核算管理方面,應該按照預算管理與國有資產管理的實際需要,在事業單位內部建立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相結合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管理制度,為預算管理提供有效支持。此外,在制度的建設方面,還應該注重進一步的健全完善激勵約束管理機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的資產配置標準核定來進行預算管理績效考核,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準確的評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效益情況,對預算主體責任單位進行獎懲管理。
4結論。
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作,在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以及處置等各個環節,為了進一步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管理中均應該遵循預算管理的理念,科學合理的構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框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化水平以及執行力度,以提高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整體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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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州醫院家屬區物業管理委托昌吉市恒嘉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理。由家屬區業主代表委員會、醫院總務科、保衛科負責監督檢查。
第三條物業服務。
(一)房屋管理。
1、物業公司每年與業主簽訂一次《物業服務與管理協議》,便于物業管理處建立業主檔案。
3、占用公用空間堆積建筑垃圾不及時清運的。
4、改動和損壞了公用供水、供電、供暖、供氣管線,可能影響其他業主的;
5、破壞了房屋受力結構,造成了安全隱患的;
6、為保護屋頂防水層,嚴禁業主私自攀爬樓頂,如因此造成屋頂防水層滲漏,責任人必須承擔防水層修復費用,以及因此造成單位或其他業主的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7、本小區樓宇房屋分為公用和自用兩部分,公用部分的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其費用屬物業管理費用中范圍的,在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自用部分的維修由業主負責,業主可以選擇物業公司提供服務,也可以選擇社會服務單位提供服務,維修費用業主自理。
(二)衛生保潔。
1、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紙屑、積水、積雪。
2、根據小區實際合理布設垃圾箱、果皮箱。垃圾箱內垃圾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溢滿現象。垃圾站垃圾無外堆現象,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清運,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3、住宅樓樓道、扶手衛生每周清掃、擦拭一次,保持干凈整潔。
4、公共區域玻璃每年擦洗兩次。
5、根據實際開展對公共區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6、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對不聽勸告者上報醫院保衛科進行處理。
(三)庭院綠化。
1、禁止業主在綠化帶內種植蔬菜、飼養家禽。及時清除草坪雜草、雜物,有效控制雜草滋生。
2、根據氣候狀況和季節,適時對花草、樹木澆灌、施肥和松土,預防病蟲害。
3、根據庭院實際和經費情況,每年春季適時安排補植樹木花草,努力為住戶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
(四)公共秩序。
1、設立門衛室,配備專人24小時值勤,禁止收購乞討商販進入小區,無外來閑雜人員,確保小區安全,不發生任何被盜、被搶情況,現場無打架斗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請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機動車、非機動車按要求存放在各自區域。業主需交納機動車場地占用費。如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出現刮擦、丟失等現象,物業不予負責。
3、為緩解院區停車難問題,家屬區有停車位車輛不得將車輛停放在工作區停車場內,如經發現,扣罰車主200元。
第四條物業服務費及各項代收代付費用的繳納。
小區物業管理費按昌州計價費(20__)44號文件一級物業標準0。55元/月/平方米,按季度暫由醫院物資管理科收取。
2、機動車場地占用費。
機動車場地占用費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新發改法規【20__】3088號)文件的規定,小區車輛臨時停放每車每次2元(超過1小時);小區業主的車輛實行包月制,每車每月40元。業主車輛需在物業管理處登記造冊,由物業管理處為業主指定固定停車位,業主可在停車位自行安裝地鎖(費用自理)。機動車場地占用費每月由醫院保衛科審核后交財務科從業主當月工資中扣除。非本院職工機動車場地占用費由物業管理處報醫院物資管理科代為收繳。本院職工優先享有停車位使用權。
3、業主水、電費按相關部門物價標準收取。居民用電為0。55元/度,
商業用電為0。689元/度。電費每次購買最高不得超過300度,水、電費暫由醫院物資管理科收取。
注:物業費用支出情況由醫院總務科和業主委員會代表進行監督審查,按年公布物業費用支出情況。
第五條本辦法由醫院總務科負責解釋。
第六條本辦法自20__年4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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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規范本單位行為,確保實現公益目標,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名稱是。
第三條本單位類型是。
第四條本單位住所是。
第五條本單位經費來源是。
第六條本單位開辦資金為人民幣萬元。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
第九條本單位的宗旨是: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鼓勵先進,規范管理,提升服務形象,打造服務品牌,根據《溫州醫學院車隊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對駕駛員的考核與獎懲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標準統一、有獎有罰的原則。
第三條駕駛員的考核內容: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情況、履行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情況等。
第四條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擊檢查、師生問卷調查、受理投訴等。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每月匯總一次。
第五條對考核結果實行獎扣分制度,并作為發放崗位津貼、獎金、評選先進、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獎扣分標準按照《駕駛員考核獎扣分表》執行。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獎勵分值:
1.車輛服務得到處級及以上領導認可,并以書面形式建議后勤發展處予以表揚的;2.車輛服務質量調查滿意率高于95%的;3.在參加搶險救災或處理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4.積極為車隊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取得明顯效果的;5.積極參加各類比賽,并取得一定名次的;6.全年沒有被扣點數的;7.其他可予以表揚獎勵行為情形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事業編制的駕駛員退回人事處,學校聘用的駕駛員解除勞動合同:
3.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處理或報告,逃離現場,或故意破壞現場,偽造事實的;。
4.酒后駕車并發生交通事故的;。
5.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6.因駕駛員自身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機務事故,應承擔金額超過5000元的,或一年內發生2次機務事故的;。
8.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18分的。
第八條駕駛員每年12分的基準分,中途進入我校的駕駛員按照每月1分乘以當年所剩月份數為基準分。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基準分的,超過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發崗位津貼。試用期駕駛員試用期滿獎扣分累計超過5分的,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條駕駛員公車私用的,私自出車、借車的,每次處罰500元。
第十條駕駛員全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小于(含等于)3次的,年終發放安全獎500元。被評為溫州市安全駕駛員的,另行獎勵500元。
第十一條每年年終匯總一次駕駛員獎扣分數,并進行以下獎勵。
1.推選各級各類先進時,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分數高者優先推選。
2.設立年終獎。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選前3名,分別獎勵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條駕駛員的獎扣分由車隊長具體負責,并制表登記。發現違反規定的,應及時核實,按照規定獎扣分,并書面通知駕駛員本人。被獎扣分的駕駛員,如對獎扣分有異議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后勤發展處申請復議。
第十三條本實施辦法由后勤發展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實施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實行。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勞動保障年審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們對20xx年度勞動與社會保障情況進行了自查。從自查情況來看,我公司較好地遵守了國家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覺維護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企業基本情況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銅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銅陵有色公司為積極響應省、市做大做強銅產業的號召,大幅提升銅冶煉工藝技術水平而投資組建的新企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43.82億元,年產40萬噸陰極銅。公司坐落在銅陵市循環經濟工業園,20xx年投料試生產。勞動規章作為新成立的銅陵有色股份公司下屬分公司,我們適用有色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勞動保障方面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根據《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員工聘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工業衛生、員工獎懲等進行了規定,起到了維護企業與員工雙方合法權益、保證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的實際效果。
用工情況截止20xx年底,公司擁有從業人員315人。公司嚴格遵守國家《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以及女職工保護規定,從未招收使用過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未派女工到國家規定不適合女工工作的崗位從事勞動和工作,注意女工三期的.特殊生理保護。
勞動合同20xx年,公司招聘應屆大學畢業生13人,從有色集團公司有關單位分批引進部分人員,全年簽訂勞動合同58人,解除勞動合同5人,終止勞動合同0人(調至有色集團公司其他二級單位45人、退休0人)。以上合同均至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進行了備案。一年來,公司嚴格履行合同,未因合同履行產生過糾紛。
社會保險公司按有色集團公司及市社保的有關規定,為全部應參保人員辦理了社會保險,參保率達100%。其中四名人員參加了市社保。一年來,公司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從未發生拖欠行為。
工作時間我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確保員工兩個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少于12小時。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休息休假。
工資支付員工月最低工資收入均超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在工資支付上,從來沒有克扣或拖欠員工工資情況。公司嚴格控制員工加班,除高級管理員工外,對確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發放加班工資;在平時公休日加班加點的,盡可能安排調休,對不能調休的,發放加班工資。
技術工種技術工種自20xx年初試生產以來,根據國家規定和銅陵有色(集團)公司總體安排,公司開展了員工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經過培訓考核,共有3名火法精煉工(其中高級技師1人,技師2人)、3名煙氣制酸高級技師(其中高級技師2人,技師1人)、1名熱力司爐技師、2名氣體深冷技師、2名化學檢驗技師、2名磨礦分級工、2名電解精煉中級工通過了考核鑒定。此外,根據公司連續生產、員工無法大量脫產培訓的實際情況,對起重機械、電動葫蘆、壓力容器、電氣、等158名特殊工種人員,采取業余時間培訓考核的方式,定期進行評審。在已開展鑒定和評審的技術工種中,員工的持證上崗率已近100%。
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文本經職工大會通過,于20xx年1月8日由公司工會代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生效后及時向全體職工公布。
總之,在20xx年,金冠銅業分公司始終堅持規范勞動保障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勞企關系融洽,從未發生勞動糾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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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四)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國有資產占用費;。
(五)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按照規定報告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三章資產使用。
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要建立國有資產臺帳,定期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特殊情況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當事先報市財政局審核批準。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所獲得的收入,應當及時上繳財政,實行專戶管理。國有資產占用費按懷政辦發〔20xx〕14號規定征收。
第四章資產配置與調劑。
第十一條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按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從實際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購置必須納入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采購。屬于基建工程類資產配置,必須公開招標,并由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預、決算評審。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對上級部門直接配置、獎勵、調撥的資產,接受捐贈、利用上級補助或者其他收入購置的資產以及其他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應當及時入賬,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經批準設立臨時機構使用的資產,機構設立和撤銷時,應當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對資產的安全和完整負責。
第十三條調劑使用或者處置行政事業單位中超標準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閑置的國有資產,由市政府決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同時建立大型儀器、設備等資產的共享、共用機制。
第五章資產處置。
第十四條國有資產處置,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國有資產的無償轉讓、有償轉讓、置換、對外捐贈、報廢、報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十五條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公開原則。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資產處置的依據、過程和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二)先審批后處置原則。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
(三)“三統一”原則。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實行資產統一公開處置、收益統一上繳、資金統一調控。國有資產處置由市財政局具體組織實施。占用、使用單位負責提出處置申請和提供相關資料,不直接參與資產的處置。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權歸市政府,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的決定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行政事業單位的土地、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
(二)閑置的資產;因技術原因并經過科學論證,確需報廢、淘汰的資產。
(三)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改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的資產。
(四)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
(五)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
(六)其他按國家和市政府規定需要進行處置的資產。
第十八條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履行下列審批手續:
(二)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四)市財政局審核后出具批復意見,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等資產處置的,市財政局應當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批準或經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
第十九條國有資產處置由市財政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市財政局組織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
(三)市財政局委托市房產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或其他拍賣公司依法拍賣處置。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或者資料:
(一)資產處置申請及《**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審批表》;。
(六)其他依法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市財政局對資料齊全、符合有關規定的.申請,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出具批復文件或者在《**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審批表》上簽署意見。
(三)轉讓標的應當以資產評估價值作為作價參考依據,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價值;。
(五)行政事業單位根據市財政局出具的批復文件或者簽署意見的《**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審批表》,按規定辦理賬戶、資產等有關手續的調整。
第二十三條工商、發改、規劃、國土資源、房產、公安交警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未經審批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的,相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審批、權證變更、注銷等手續。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于國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規定繳存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專戶,由市政府按規定統一安排使用。
第六章資產統計與清查。
第二十五條國有資產實行年度統計和報告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年度向市財政局報送資產統計報告,并對其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變動、處置等情況做出文字分析說明。
市財政局應當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統計報告進行批復,必要時可以委托有關單位進行審計。
第二十六條財政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結束后應當向市政府報告資產清查情況。
第七章資產登記。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登記,并由市財政局核發統一印制的產權登記證。
(一)新設立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辦理產權登記;。
(三)因終止或者依法被撤銷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辦理產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八條產權登記實行年審制度,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八章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堅持單位內部監督與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檢查相結合。
第三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在占有、使用國有資產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追究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一)未履行職責,資產管理混亂,造成損失的;。
(二)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造成資產流失的;。
(三)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
(四)擅自轉移、轉讓、處置資產的;。
(五)擅自提供擔保的;。
(六)未按規定繳納國有資產收益的。
第三十一條對未經批準擅自將國有資產出租、出借以及拒不申報或弄虛作假、瞞報、少報的單位,由市財政局責令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并追繳應繳的國有資產占用費。
對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國有資產占用費的行政事業單位,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財政局可以停撥或者緩撥其經費。
第三十二條財政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施行。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中央級各類事業單位。
第三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應遵循權屬清晰、安全完整、風險控制、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四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包括單位自用、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等,國有資產使用應首先保證事業發展的需要。
第五條財政部、中央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權限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等事項進行審批(審核)或備案。中央級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的具體管理。
第六條財政部、主管部門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事項的批復,以及中央級事業單位報主管部門備案的文件,是中央級事業單位辦理產權登記和賬務處理的重要依據。賬務處理按照國家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對本單位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資產實行專項管理,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
第八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應按照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時將資產變動信息錄入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
第九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擬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的國有資產的權屬應當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資產不得進行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
第二章資產自用。
第十條中央級事業單位資產自用管理應本著實物量和價值量并重的原則,對實物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完善資產管理賬表及有關資料,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并對資產丟失、毀損等情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條中央級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自用資產的驗收、領用、使用、保管和維護等內部管理流程,并加強審計監督和績效考評。
第十二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單位購置、接受捐贈、無償劃撥等方式獲得的資產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嚴把數量、質量關,驗收合格后送達具體使用部門;自建資產應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竣工財務決算編報以及按要求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中央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資產的相關憑證或文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三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建立資產領用交回制度。資產領用應經主管領導批準。資產出庫時保管人員應及時辦理出庫手續。辦公用資產應落實到人,使用人員離職時,所用資產應按規定交回。
第十四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認真做好自用資產使用管理,經常檢查并改善資產使用狀況,減少資產的非正常損耗,做到高效節約、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國有資產使用過程中的損失和浪費。
第十五條財政部、主管部門應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央級事業單位實行國有資產共享共用,建立資產共享共用與資產績效、資產配置、單位預算掛鉤的聯動機制。中央級事業單位應積極推進本單位國有資產的共享共用工作,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第十六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和保護,并結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第十七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建立資產統計報告制度,定期向單位領導報送資產統計報告,及時反映本單位資產使用以及變動情況。
第三章對外投資。
第十八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單項或批量價值(賬面原值,下同)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800萬元)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單項或批量價值在800萬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并于批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文件(一式三份)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在科學論證、公開決策的基礎上提出對外投資申請,附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主管部門應對中央級事業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決策過程的合規性、擬投資項目資金來源的合理性等進行審查,并報財政部審批或者備案。
中央級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效益情況是主管部門審核新增對外投資事項的參考依據。主管部門要嚴格控制資產負債率過高的中央級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行為。
第二十條中央級事業單位申請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應提供如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三)中央級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六)擬創辦經濟實體的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下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七)中央級事業單位與擬合作方簽訂的合作意向書、協議草案或合同草案;。
(八)中央級事業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
(九)經中介機構審計的擬合作方上年財務報表;。
(十)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中央級事業單位轉讓(減持)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按照《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中央級事業單位經批準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對外投資的,應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擬投資資產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事項按規定履行備案或核準手續。
第二十三條中央級事業單位不得從事以下對外投資事項:
(一)買賣期貨、股票,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利用國外貸款的事業單位,在國外債務尚未清償前利用該貸款形成的資產對外投資;。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二十四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在保證單位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貨幣性資金對外投資。不得利用財政撥款和財政撥款結余對外投資。
第二十五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加強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六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境外投資的,應遵循國家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十七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的管理,依法履行出資人的職能。
第二十八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應按照預算管理及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投資的考核。中央級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內控機制和保值增值機制,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出租、出借。
第三十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資產單項或批量價值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800萬元)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資產單項或批量價值在800萬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并于1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一式三份)報財政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應在嚴格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申請,附相關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主管部門應對中央級事業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決策過程的合規性進行審查,按規定報財政部審批或者備案。
第三十二條中央級事業單位申請出租、出借國有資產,應提供如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一)中央級事業單位擬出租、出借事項的書面申請;。
(三)中央級事業單位進行出租、出借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中央級事業單位同意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的內部決議或會議紀要復印件;。
(六)其他材料。
(一)已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三)產權有爭議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四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原則上應采取公開招租的形式確定出租的價格,必要時可采取評審或者資產評估的辦法確定出租的價格。中央級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第三十五條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應按照預算管理及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財政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行為及其收入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
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對所在地的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財政部批復的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文件,應抄送相關的專員辦;中央級事業單位收到主管部門對其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的批復文件后,應將復印件報當地專員辦備案。
(一)未按規定權限申報,擅自對規定限額以上的國有資產進行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
(二)對不符合規定的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事項予以審批;。
(三)串通作弊,暗箱操作,違規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出租、出借;。
(四)其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單位資產損失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主管部門、中央級事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所投資全資企業和控股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中央級事業單位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終了后,按照財政部規定的部門決算報表格式、內容和要求,對其國有資產使用情況做出報告,報主管部門的同時抄送當地專員辦備案,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報財政部。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并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按照本辦法執行。
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中央級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中央級事業單位,其國有資產使用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包括駐外機構)國有資產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授予所屬事業單位一定限額的國有資產使用權限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四條對涉及國家安全的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活動,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和泄密。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9月1日起施行。此前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單位公車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為規范員工的行為,保證員工行為與公司政策、規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創造和諧、融洽的勞動關系。
2、適用于xxx有限公司。
第二節職責權限。
1.職責與權限。
1.1行政人事部:勞動關系管理的統籌部門,負責編制、改進勞動關系管理的相關制度,統籌勞動關系管理。
1.2其他部門:在行政人事部門指導下,正確開展勞動關系管理工作。
1、勞動關系分類。
勞動關系管理、獎勵與違紀事件處理、健康管理、特殊時期員工關系管理等。
2.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公司實際情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2.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核準。
2.3.勞動合同辦理時間:
新入職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在職員工:合同期滿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會該員工直屬部門,根據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公司用人狀況并結合該員工的意愿,共同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如果繼續聘用,則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否則合同期滿自動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2.3.3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信息錄入電腦系統,便于集中、規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對已給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3、勞動關系證明。
行政人事部應員工本人的要求,經調查核實后為員工開具相關證明,包括工作證明、離職證明和退社保證明。
4、勞動爭議處理。
4.1勞動爭議是企業運轉過程中產生的正常現象,各級管理人員要本著沉著、冷靜、務實、靈活的原則,規避法律風險,妥善處理勞動爭議。
4.2勞動爭議的情形:因職工重大違紀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等。
4.3處理勞動爭議的原則:著重調解;及時處理;依法處理;積極配合。
5、員工意見管理。
5.1.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財富,加強對員工意見的管理,可集思廣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開發人力資源,并可有效化解員工矛盾。
5.2.離職面談:離職面談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優秀人才,并可從側面找出公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為以后的工作改進提供獨特視角。
6.1.員工投訴:規范投訴管理,妥善解決員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內部違規事件,維護公正,以保證公司整體工作的全面健康運作。
6.2.投訴原則:內容客觀、真實、具體;處理公正、及時、務實;逐級投訴,不提倡越級投訴;提倡署名投訴。
6.3.投訴范圍:員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損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行為;其它違規、違法行為。
6.4.投訴方式:口頭投訴;書面投訴。
6.5.投訴程序:向直接上級申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間接上級申訴――解決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決不成的,由總經理裁決。
6.6.投訴處理:
6.6.3.投訴受理部門對投訴事件及投訴人負有保密的責任;
6.6.4.檢舉揭發對公司有重大損害的違法違紀行為的個人,根據《獎懲制度》規定,將得到相應獎勵;對泄露投訴人資料、打擊報復投訴人的行為,將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對性質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員工糾紛調解。
控制事發現場局面,避免糾紛繼續升級。特別在發生打架、斗毆時要首先制止雙方,調查事實真相,分清責任。通過聽取當事人的陳述、找相關人員了解等方式調查清楚事實真相后,分析糾紛雙方的責任,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做好糾紛雙方的思想工作,使員工能自覺的接受處理結果,對糾紛事件備案并跟蹤調解效果,為以后工作提供參考。
8、健康管理。
8.1社會保險: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員工保險由行政人事部辦理。
8.2身體保健:員工體檢、健康宣傳、建立員工健康檔案。
9、特殊時期勞動關系管理。
9.1特殊時期類型:公司架構變動、人員調整、勞動訴訟、員工傷亡及員工受到嚴重騷擾事件、天災(傳染病、臺風、暴雨等)。
9.2特殊事件處理原則:
9.2.3最糟后果預測:預測事件可能會有的最糟結果,然后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