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工作場所的安全,我們需要制定一份詳細的安全工作計劃。以下是一些常見的錯誤和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避免在編寫安全工作計劃時犯同樣的錯誤。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一
在縣委、縣*統一領導下,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以深入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主線,以“三基一化”為重點,以創建“*安暢通縣區”為契機,認真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和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為重點的系列整治行動,提高了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法制安全意識,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保證了校車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穩,為本縣創造了良好的校車安全和道路交通環境。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指導、協調、督促狠抓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校車安全是安全工作重中之重,高度重視校車安全工作,認真落實“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這個工作方針,把校車安全放在安全工作首位,指導、協調、督促狠抓落實。一是安委會辦公室下發《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及轉發上級關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下發轉發五份文件),提出具體校車安全工作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實實地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徹底排查,認真整改,消除隱患;二是多次召開教育局、交通局、安監局、交巡警大隊、城區初高中學校長聯席會議(召開四次),座談討論如何抓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城區初高中學生節假休息日放學乘車安全問題。解決了一些實際問題: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將各鎮園區不同方向的學生統計出來,并實施錯開放學時間段,避免學生放學乘車擁護混亂,由交通局統一調配運輸車輛,合理安排各方向學生能夠及時乘車,交巡警大隊出在學生放學乘車時間段出警維持秩序,由各學校統一安排教師指導學生列隊乘車;三是組織人員進行現場督促檢查(共聯合檢查四次),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協調處理,解決問題;四是抓好全縣學校安全知道教育培訓工作,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我們對全縣中小學校校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含幼兒園園長)進行了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上半年共培訓226人),效果明顯。
二、強化了校車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力度。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活動期間,要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一是要求學校、幼兒園通過與安全分管領導、司機、跟車老師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各自責任;二是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三是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完善的校車檔案,并有校車、駕駛員和跟車老師安全管理制度、學生日常乘車要有記錄;四是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校車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規定校車駕駛人員的資格條件,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參加車輛年審,加強車輛安全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每天的校車安全檢查,校車日常維修、檢查及定期檢修要有記錄,每次出車前和回校園后的安全檢查,做到小問題不放過,檢查不合格不上路;五是學校、幼兒園校車接送學生、幼兒,教師嚴格執行上班制度,認真清點學生、幼兒,注意管理好坐車學生、幼兒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兒無人接送,跟車的教師要負責到底,安全無誤地將幼兒送到家。
三、廣泛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和師生安全意識。一是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二是定期檢查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三是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五是以會代培,教育學校、幼兒園教師,必須協助跟車教師保護幼兒上下車,必須提前按時、定點清點上車人數;六是教育學生、幼兒上車坐穩,途中不準開車門,不準幼兒將手臂、頭伸出窗外;七是結合六月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廣泛進行宣傳校車安全知識,印發宣傳材料,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意識。
四、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檢查,強化日常安全工作管理。一是每月每季度進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二是定期召開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通報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計劃;三是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五、存在的問題:
1、城區初高中學校節假星期日,學生乘車擁擠問題,主要是放學高峰時段,突顯出車輛運力不足。
2、城區各初高中學校節假星期日放學,堅持科學的控制在同一時段放學的問題。
3、學校、幼兒園校車配置、性能、停放和駕駛人員資格審查及校車運行機制交通標志的設置等情況需要進一步規范和細化。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二
2017年,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安全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以__有關安全工作系列講話、批示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發展,以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為抓手,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推動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隊伍建設和保障體系建設。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校車制度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全區校車安全運行。
(一)積極推動各地建立校車聯席會議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_和自治區領導有關校車服務制度的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推動各地校車工作開展,切實加強安全監管,確保運營安全,要求各地各級政府部門,比照自治區政府《廳際校車服務實施方案》和《廳際校車聯席會議制度》的模式,建立本地的《校車服務實施方案》和《校車聯席會議制度》,召開當地校車局際聯席會議,明確各部門在校車管理上的職責,建立以政府為主導,教育部門牽頭多部門協調配合的齊抓共管局面,落實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校車安全防控體系,共同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積極探索科學、高效、簡便、易行的校車安全管理模式,強化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合力推行校車服務制度實施,同時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將保障校車安全運行作為新年的工作任務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并把校車安全管理納入相關單位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和學校安全管理重要工作范疇,實行長效管理,并要求各級政府牽頭發揮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的職能,確保校車安全運行。
為推動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各項措施機制,適時召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現場會,總結經驗,破解難題。進一步發揮校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職能,形成部門聯動機制,切實加強校車運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地教育部門主動建立與各部門之間的定期溝通協調和督辦機制,形成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三)進一步加大校車運營的交通治理,凈化道路交通環境。
制定切實可行舉措,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積極協調_門加大對違法車輛的監督管理,禁止違法校車上路行駛。切實加大對無牌、假牌、非法組裝車輛、報廢車輛等違法校車的查處力度,保持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環境處于良好狀態。認真做好校車運行線路的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排查整治危險地段,完善各類交通標志,對校車通行路段路面、路況、道路交通配套設施情況等落實專人管理,對排查中發現的視距不良、路況險要等路段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盡快進行修復。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三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2.健全乘車管理網絡。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學生排好隊等車,對違紀學生進行扣分處理。
4.每兩周召開一次跟車老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跟車老師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四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
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
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跟車老師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
查工作。
校車處20。
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作。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五
成員。
(一)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乘車管理細則》,全面貫徹落實校車管理細則。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1、召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2、組建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3、成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辦公室。
4、制定崗位責任制。
5、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6、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車管小組長。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10、向學生家長宣傳昌圖縣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入校內,在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1)早6:50—7:2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5:20——15:4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行車線路示意圖、學生安全教育等規章制度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德育處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車長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乘車安全教育責任狀》或《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一人或幾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10、將乘車安全教育納入到對學生良好行為習慣及思想道德品質的養成教育內容之中,使學生在乘車的過程中,同時也受到文明禮讓、守時守信、愛護公物、團結友愛、遵守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養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里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
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平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表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小車長、紅旗校車等活動,并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簽訂兩個協議書。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并存檔。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并保管。16、明確學校乘車安全重大事故處理工作預案。17、制定學校乘車安全工作計劃。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核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1)每周一次以班為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為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4)學校每周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并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1)學校要與學生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協助乘車學生家長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小車長,小組長。(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周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25、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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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六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于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會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一)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乘車管理細則》,全面貫徹落實校車管理細則。
(二)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崗位責任制。
5、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6、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車管小組長。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昌圖縣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入校內,在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50—7:2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5:20——15:4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信息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對照《校車管理手冊》,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行車線路示意圖、學生安全教育等規章制度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德育處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車長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乘車安全教育責任狀》或《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一人或幾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
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里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
12、落實領導定期跟車制度。學校領導要定期跟車考察,掌握車輛運行、學生秩序、路況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大雨大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有冰雪路面時,學校領導要跟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表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小車長、紅旗校車等活動,并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簽訂兩個協議書。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并存檔。
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并保管。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核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21、重新查驗校車《校車通行證》、駕駛員證件、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是否做好校車日常維護工作、是不配齊應急救援裝置。
22、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為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為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4)學校每周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并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與學生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協助乘車學生家長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小車長,小組長。
(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
(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周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25、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實。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七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政府關于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會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一)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乘車管理細則》,全面貫徹落實校車管理細則。
(二)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4、制定崗位責任制。
5、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6、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車管小組長。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昌圖縣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入校內,在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50—7:2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5:20——15:4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信息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平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對照《校車管理手冊》,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行車線路示意圖、學生安全教育等規章制度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德育處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車長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乘車安全教育責任狀》或《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一人或幾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
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里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
12、落實領導定期跟車制度。學校領導要定期跟車考察,掌握車輛運行、學生秩序、路況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大雨大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有冰雪路面時,學校領導要跟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平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表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小車長、紅旗校車等活動,并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簽訂兩個協議書。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家長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并存檔。
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并保管。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核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21、重新查驗校車《校車通行證》、駕駛員證件、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是否做好校車日常維護工作、是不配齊應急救援裝置。
22、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為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為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4)學校每周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并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與學生簽訂《乘車安全教育協議書》,協助乘車學生家長與車主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小車長,小組長。
(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
(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周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25、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實。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八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1、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隨車照管員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1、完善司機、隨車照管員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學生排好隊等車,對違紀學生進行扣分處理。
4、每兩周召開一次隨車照管員、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隨車照管員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九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
各村進一步完善小車安全領導小組,街辦兩委設專人負責小車安全工作,加強與公共事業局的溝通聯系,做到校車安全萬無一失。
二、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針對今年校車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落實到位。
實行校車安全責任制,街道與村居、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村居與校車司機、隨車人員簽訂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哪一環節出現問題,處理相關責任人。
四、加強培訓,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今年組織一次校車司機、隨車人員安全培訓,達到司機、隨車人員在遇到各種緊急情況時能夠不慌亂、處置措施得力的要求,并將校車安全匯報納入村兩委會重要議題。
五、加強日常檢查,安監所對全街道校車進行1月1次抽查、半年1次全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督促村居整改。
六、實行校車安全月報告制度,每月的5日將各村居的校車安全工作情況上報安監所,形成臺賬和網格化管理。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
第十四條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向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征求意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批準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的號牌號碼、車輛的所有人、駕駛人、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以及校車標牌發牌單位、有效期等事項。
第十七條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應當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第十八條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第十九條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第二十一條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校車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第二十二條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校車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承接校車維修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維修技術規范維修校車,并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所維修的校車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在質量保證期內對校車的維修質量負責。
第四章校車駕駛人。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一
第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的校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并強制報廢機動車;對駕駛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對車輛所有人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四十五條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或者個體經營者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情節嚴重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吊銷其經營許可證件。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十八條校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罰款:
(二)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
(三)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五)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重處罰。
第四十九條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罰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并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
第五十條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扣留車輛的,應當通知相關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轉運學生,并在違法狀態消除后立即發還被扣留車輛。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第五十三條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500元罰款。
隨車照管人員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的,由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處分或者予以解聘。
第五十四條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情節嚴重的,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銷其校車使用許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第五十五條學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除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導致發生學生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的學校的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責令暫停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并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
第五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致使本行政區域發生校車安全重大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七條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發生校車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則。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二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2、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幼兒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幼兒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每輛車每班次的各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家長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幼兒排好隊等車。
2、每周召開一次跟車教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3、每周五對乘車幼兒進行電話詢問幼兒乘車情況。
4、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三
在做工作計劃時要認真思考,好的工作計劃應像目錄樹一樣,層次分明,環環相扣,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用完整的工作計劃去指導我們的工作,會達到省時、省力,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工作計劃,歡迎大家查閱,希望大家喜歡!
《新綱要》指出:要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學習和生活活動,滿足幼兒各方面發展的需要,要讓幼兒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識,學習保護自己。在本學期里,為了使幼兒身心得到更好的發展,今后的工作開展的更好,我們特制定以下計劃。
一:教師應做到:
1.堅持每天晨檢。保證幼兒不帶危險物品入園。嚴格幼兒安全制度,預防燙傷、外傷、藥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
2.開飯時注意,預防燙傷幼兒。一定要把湯晾溫后再盛給幼兒,并為幼兒端到面前。
3、把好幼兒服藥關,藥一定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并寫好幼兒姓名。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
4、堅持每天午檢,防止幼兒帶異物入寢室,防止異物進入耳、鼻、口的現象發生。中午無論誰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兒,不忽視午休的幼兒,尤其是服藥幼兒。巡視幼兒是否有不良的睡眠習慣,如蒙頭并及時糾正。
5.保證教室的通風、干凈,保證區角材料的安全、衛生,定期消毒玩具。
6.及時預防傳染病的發生,保證一人一巾一杯。
7.嚴格書寫檢查記錄,及時清點人數和物品。
8.戶外活動時,教師認真檢查活動場地的安全性,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幼兒安全,活動后不遺忘幼兒物品。
9.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與家長密切配合,加強防范意識.
10.嚴格執行幼兒園接送規章制度。把孩子交到其父母的手中。
11.上下午班教師離園時在班內各處檢查,如:水、電、門、窗及貴重物品要入庫。
12.教師在工作中做到時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首位,眼睛不離開孩子,孩子到哪,教師的眼睛到哪。
二:在幼兒方面要做到:
1.加強常規教育,做到井然有序,能自覺的排隊洗手、喝水、小便等。
2.確保上下樓的安全,幼兒能做到不推拉、不跳臺階。
3.幼兒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東西,懂得不能隨便離開大人或集體。
4.幼兒知道不將手放在門縫間、桌子間、椅子間、以免受傷。
5.戶外活動玩大型玩具時,不推不擠,幼兒互相監督,拿器械時互相幫忙,保證幼兒安全。
6.知道不能碰電插座等電器,用剪刀時注意安全,知道正確的使用剪刀。
7.知道不把紙團、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把異物放到嘴巴里。
8.在教學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我們在工作中必須做到時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離開幼兒,孩子到哪,教師的眼睛就到哪。創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節,對幼兒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并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將各種活動在幼兒園一日生活、教育教學活動、游戲的各個環節中自然地進行,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幫助幼兒懂得自我保護的簡單知識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證幼兒的安全。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政府關于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落實好我校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組長:__。
副組長:__。
三、強化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沈陽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的通知》(沈政辦明電[20__]20號)文件精神及區政府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要求,切實加強校車運營安全監管,確保校車安全運營。
(二)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四、校車運行情況分析。
(一)我們已做如下工作:
3、制定崗位責任制。
4、召開全體教師參加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5、召開乘車學生安全教育大會。明確乘車紀律,每車推選一名校車安全員。
7、召開車主及司機人員會議,明確安全職責和學校對他們提出的要求。
8、簽訂學校與車主安全責任書。
9、簽訂學校與乘車學生及家長安全管理責任書。
10、向學生家長宣傳區校車管理有關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們的要求校車在校門口的停車場讓學生上、下車,分車不超員運營,在校大門口處由校車管人員檢查。
(1)早6:00—7:50校車按時把學生送入校內。屆時學校有專人負責,開校門,學生下車后司機或乘務員到校車管辦公室辦完離校手續再離校。
(2)晚上16:00——18:00校車在校內指定停車場分車接學生出校門。到校大門口后主動接受校車管理人員的檢查,確定無超員再出校門,并由司機或乘務員辦好交接單,方能離開學校。
(三)學校將定期召開校車管理會議,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改進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統一認識。本著“積極工作、相互協調、明確責任、重在落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則,全力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做實做細,確保學生安全上下學。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學校領導要親自掛帥,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統籌協調,組織落實,層層明確責任。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暢通信息渠道。在全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從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中去,利用校會、班隊會、晨會等平臺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做好對車主人員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結合我校實際,統籌安排,科學管理,爭取達到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
六、具體工作。
1、校安辦應加大人力投入,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2、根據上級要求,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乘車學生家長代表委員會、乘車學生分布及學生安全教育等規章制度且在主管領導辦公室上墻。
3、加強管理人員培訓,盡快熟悉管理業務,把工作做實做細。
4、落實校車管理校長總負責,分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安全主任主抓的層層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5、落實例會制度。學校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家長委員會會議、車主工作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車安全員會議等,并做好紀實工作。
6、校長與分管校級領導、中層負責領導、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
7、建立乘車安全警示制度:學校和班級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堅持每日放學了前1分鐘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實行交接單制度,執行“簽單制”。
9、做好校車進出校門的檢查工作。每天早晨,學校安排5到6人,逐個班次的乘車情況進行驗收,解決交接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并與司乘人員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字,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交接單上,保證交接時間人數的準確。車主認真、完整、具體的填寫好與學校的交接單。交接單保存規范工整,保存期為一年,存檔備查。
11、實行學生乘車自治管理。班級里每個班次的學生要有一名班級安全員,負責本班級這一班次學生的管理。每個候車點要有一名小組長,負責行車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學生管理者會議,不斷提高他們的工作水平。
12、落實領導定期跟車制度。學校領導要定期跟車考察,掌握車輛運行、學生秩序、路況等情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大雨大風、冰雪大霧等惡劣天氣及有冰雪路面時,學校領導要跟車考察,及時處理各種險情,確保平安。
13、及時開展安全乘車總結活動。對在乘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糾正,對表現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時表彰。每學期都要開展評選優秀小乘客、優秀安全員、紅旗校車等活動,并且將紅旗校車的情況反饋給主管部門。
14、學校要與每名乘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教育責任狀》,并存檔。
15、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乘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檔案資料在德育處單列,做到資料詳實準確、管理有序,要有專人負責整理并保管。
18、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19、完善校車審核查驗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校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縣校車辦通報,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0、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門負責校車管理人員每日堅持上崗,各負其責。
21、重新查驗校車《校車通行證》、駕駛員證件、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是否做好校車日常維護工作、是不配齊應急救援裝置。
22、認真落實《中小學生乘車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為單位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每月以校為單位進行一次乘車安全教育。
(2)學校充分利用板報、班報、廣播等手段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學校每月召開乘車學生家長代表會議,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4)學校每周召開一次乘車小組長會議,總結乘車情況并對小車長進行培訓。
(5)填寫好安全教育記錄。
23、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教育責任狀》。
(2)乘車學生分組明確,設有乘車安全員。
(3)每月初進行一次學生乘車人數的統計和調查。
(4)校車必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停車接送學生。
(5)學校中層以上領導每月跟車實地考察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6)乘車學生要排隊上下車,秩序井然,保持車內衛生,乘車時不許把手臂、頭伸出車窗外。
(7)落實學生乘車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4、設定好學生乘車乘降點和校內停車點。
以上未盡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實。希望用我們的工作把校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幼兒園有義務教育幼兒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幼兒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幼兒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幼兒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十、建立健全“家園聯系”制度,幼兒未按時到幼兒園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報告幼兒園;幼兒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幼兒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幼兒園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范停放車輛。
十二、幼兒園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幼兒園園長批準并報邛崍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幼兒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幼兒園的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障他們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屢有發生。因此,加強對幼兒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學生的交通安全雖不是全部在老師和家長的視線內,但在學習中若能經常灌輸學生的安全意識,那么交通事故同樣可以減到最低。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違章,預防交通事故,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擬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積極完成各項任務,進一步加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孩子發生交通事故,貫徹落實教育體育局《預防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通知》精神,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及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結合自身特點,認真組織實施。
二、組織領導。
組長:馬__(園長)。
成員:李__劉__王_。
三、工作目標。
落實“以人為本”教育理念,著力構建管理、教育、防范、應急、監管五大安全防范體系;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全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為教學的開展、質量的提高提供服務,為廣大學生創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確保全體同學健康成長,努力實現教育局提出的“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健康衛生、文明向上、和諧平安”的目標。
對孩子進行各事件的應急處理的教育,增強幼兒安全防范的能力。萬一發生安全事故,做到不驚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辦法保護自己。要使孩子增加對自己所處環境的了解,增強安全保護的意識,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認識: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幼兒園學生的安全牽動千家萬戶,事關幼兒切身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幸福、社會的穩定。我們要從關心祖國的未來、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孩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通過宣傳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班級的班主任要對本班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3.加強實踐督導。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素質教育重要內容,加強對交警和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督查,并將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交警部門對于幼兒的交通違法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在記錄下學生姓名、學校和班級等資料后教育放行,并將情況通報給我園,由我園對其進行安全教育。通過協作,促進警民關系健康發展。
五、計劃措施。
1.培養學生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使“三讓”(即:“車讓人,讓出一分文明;人讓車,讓出一分秩序;車讓車,讓出一分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通過主題班會、現場模擬演練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護自救和防護能力。
3.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認真開展深入家庭、社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
4.要教育學生家長做好監護工作。通過對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能力。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交通事故。
(1)要讓學生家長明確自己對自己的孩子在安全方面應該做好哪些工作。安全隱患在哪些方面,應該重點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2)了解和關心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為孩子提供必要地出行安全保障。
(3)幼兒園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同時,要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告訴家長。把學生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告訴家長,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
讓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讓家長真正擔負起自己應該擔負的監護責任。
5.加強實際管理,優化交通環境。安排好值班老師,并實地踏勘路線,確保學生接送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向相關部門反映,請相關部門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今年開學以來,我校依據市、區《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校上半年校車工作管理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健全制度,確保校車運營安全。
健全制度,是校車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近年來,我校在有關部門的關懷指導下,始終堅持制定各項校車管理制度,使我校校車的整治工作健康發展。
1、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校車管理工作是上級領導高度關注,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我校成立了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新明村副書記郭純生同志擔任;江義小學廖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的安全注冊主任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文件精神,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檢查。
2、確保制度上墻、管理規范。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確保校車安全運營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證。自專項工作整治以來,我校制定了《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校車考核方案》、《接送學生車輛重大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相關制度。
3、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在規范工作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這項工作做實、做細。年初,我校都按照區、鎮對校車整治的有關精神,與校車司機、隨車人員簽訂《校車行車安全工作責任書》,對在沒有按規定行使職責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二、加大投入、完善設施,改善校車運營環境。
在新明村委會的大力支持下,在今年初重新購買一臺64座的新校車,并在車內安裝gps衛星定位儀、車內監控、后車雷達,既方便了校車管理,又排除了安全隱患,使學生上下學乘坐校車安全系數高了。
三、排查隱患,加大整治校車違章力度。
平時要求司機做好出車前常規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修,平時嚴禁超載、超速,在行車途中要求學生扣好安全帶。
通過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使我校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校車駕駛員、學生、教師、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得到增強,校車管理規范有序。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四
第三十八條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校車服務提供者為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的,雙方可以約定由學校指派隨車照管人員。
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第三十九條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四十條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第四十一條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第四十二條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第七章法律責任。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五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校車,是指依照本條例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
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是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學生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及其教學點的設置、調整,應當充分聽取學生家長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
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國家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按照規定支持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支持校車服務所需的財政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支持校車服務的稅收優惠辦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稅收管理權限制定。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公安、交通運輸以及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國務院教育、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共同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實施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校車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校車服務方案,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以及本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
第六條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按照保障安全、經濟適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時修訂校車安全國家標準。
生產校車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保證所生產(包括改裝,下同)的校車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七條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政府、學校、社會和家庭的共同責任。社會各方面應當為校車通行提供便利,協助保障校車通行安全。
第八條縣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章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
校車安全工作計劃(精選16篇)篇十六
本學期我園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認真落實“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這個工作方針,把安全放在幼兒園工作首位狠抓落實。為了進一步落實文教辦對幼兒園校車安全大檢查的工作,強化我園的安全工作,增強教師和幼兒的安全意識,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保證幼兒快樂健康成長,我園針對自身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強化了幼兒園校車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力度。我園成立了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幼兒園通過與安全分管領導、司機、跟車老師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各自責任。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幼兒園還建立了完善的校車檔案,并有校車、駕駛員和跟車老師安全管理制度、幼兒日常乘車記錄。
(二)幼兒園嚴格落實校車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規定校車駕駛人員的資格條件,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參加車輛年審,加強車輛安全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每天的校車安全檢查,校車日常維修、檢查及定期檢修要有記錄,每次出車前和回園后的安全檢查,做到小問題不放過,檢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兒園校車接送幼兒,教師嚴格執行上班制度,認真清點幼兒,注意管理好坐車幼兒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兒無人接送,跟車的教師要負責到底,安全無誤地將幼兒送到家。
免碰傷,教師隨時在車內實施安全教育,司機必須做到定期對校車的排查和檢修,時時刻刻加強跟車教師對幼兒在車內的一切安全事項和指導。
行政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跟車教師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隨車老師:時刻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定期檢查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接送幼兒安全責任狀。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