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對于商業活動來說尤為重要,能夠確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在撰寫合同協議時,可以參考以下范文,以了解一些常見的合同條款和格式。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一
行為療法作為一種心理治療方法,強調人的行為與思維之間的相互影響,通過對行為的調節和改變來達到治療的目的。在我接受行為療法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行為療法的獨特魅力和有效性。
第二段:認知重組的作用。
行為療法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認知重組。通過認知重組,我學會了將負面和消極的思維轉變為積極和有益的思考模式。在過去,我經常陷入自我否定和悲觀的態度中,這使得我無法積極面對生活中的挑戰。然而,通過行為療法,我逐漸明白了自己負面思維的來源并學會了調整它們。例如,我以前常常會認為自己無能為力,無法解決問題,但現在我能夠積極思考并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認知重組的訓練使我學會了改變我的思維方式,并在面對壓力和困難時更加樂觀和自信。
第三段:行為實驗的實踐。
行為療法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行為實驗。行為實驗讓我能夠通過真實的實踐來驗證和改變我的行為模式。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我對于公眾演講的恐懼。在過去,每當需要面對人群演講時,我都會感到非常緊張和害怕。通過行為實驗,我逐漸改變了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我開始主動參加一些小型的演講活動,并逐漸增加了自己的參與度。通過反復實踐和積極的反饋,我逐漸克服了公眾演講的恐懼,對于未來的演講更加自信。
第四段:行為替代技巧的應用。
行為療法還教會了我行為替代技巧的應用。在過去,我經常遇到情緒失控的情況,無法自制自己的行為。然而,通過行為療法的訓練,我學會了一些應對技巧,以便在出現負面情緒時更好地控制自己。例如,當我感到憤怒或焦慮時,現在我會嘗試進行深呼吸、冥想或進行一些體力活動來緩解自身的負面情緒。這些行為替代技巧的應用使我在情緒波動時更加冷靜和理智,幫助我更好地與他人進行溝通和交流。
第五段:行為療法的啟示與總結。
通過接受行為療法,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和思維是可以被改變和調節的。行為療法的訓練讓我能夠更好地認識自己、調整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通過認知重組、行為實驗和行為替代技巧的應用,我逐漸改變了自己消極的思維,學會了更好地處理負面情緒,并且更加自信地與他人交流和互動。行為療法的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了思維與行為之間的相互聯系,以及通過改變行為可以有效改變思維的重要性。我相信,通過堅持行為療法的訓練和應用,在未來的生活中我會變得越來越積極、樂觀和自信。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財政部門監督行為,加強財政管理,保障財政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維護國家財經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財政管理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對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監督對象)涉及財政、財務、會計等事項實施監督適用本辦法。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派出機構在規定職權范圍內依法實施監督。
第三條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財政管理體制、財務隸屬關系對財政、財務等事項實施監督;按照行政區域對會計事項實施監督。
上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財政部門監督工作的指導;下級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
第四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應當堅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相結合,建立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
第五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應當與財政管理相結合,將監督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根據監督結果完善相關政策、加強財政管理。
第六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績效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第七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實施監督,提高監督效率。
監督機構人員。
第八條財政部門的監督職責由本部門專職監督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共同履行;由專職監督機構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規范程序、統一行政處罰。
第九條專職監督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監督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監督工作規劃;。
(二)參與擬定涉及監督職責的財稅政策及法律制度;。
(三)牽頭擬定本部門年度監督計劃;。
(四)組織實施涉及重大事項的專項監督;。
(五)向業務管理機構反饋監督結果及意見;。
(六)組織實施本部門內部監督檢查。
第十條業務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監督職責:
(一)在履行財政、財務、會計等管理職責過程中加強日常監督;。
(二)配合專職監督機構進行專項監督;。
(三)根據監督結果完善相關財政政策;。
(四)向專職監督機構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第十一條專職監督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應當協調配合、信息共享。
第十二條實施監督的財政部門工作人員(以下簡稱監督人員)應當具備與財政監督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監督人員應當廉潔自律,秉公執法,保守秘密。
第十三條監督人員與監督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監督對象有權申請有利害關系的監督人員回避。
監督人員的回避,由財政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十四條監督人員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受法律保護。
對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監督對象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阻撓、拖延;不得對監督人員打擊報復。
第十五條財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協助監督工作。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所聘機構和人員的統一管理。
監督范圍權限。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依法對下列事項實施監督:
(一)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
(三)稅收收入、政府非稅收入等政府性資金的征收、管理情況;。
(四)國庫集中收付、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管理使用情況;。
(五)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金融類、文化企業等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
(七)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八)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贈款的管理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設立及執業情況的監督,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實施。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監督對象按照要求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的資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過程中,發現監督對象制定或者執行的規定與國家相關規定相抵觸的,可以根據職權予以糾正或者建議有權機關予以糾正。
第十九條對監督對象財政違法行為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及其執行情況,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財政部門可以公開。
第二十條對有關財政違法行為的舉報,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監督方式程序。
第二十一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可以采取監控、督促、調查、核查、審查、檢查、評價等方法。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可以采取專項監督和日常監督相結合的方式。
專項監督應當結合年度監督計劃,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日常監督應當結合履行財政、財務、會計等管理職責,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應當依法對財政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處罰;對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移送有權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實施監督,應當加強與監察、審計等有關機關的溝通和協作。有關機關已經作出的調查、檢查、審計結論能夠滿足本部門履行職責需要的,應當加以利用。
財政部門履行監督職責,可以提請有關機關予以協助。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監督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拒絕、阻撓、拖延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的;。
(二)不如實提供有關資料的;。
(三)對監督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第二十六條監督人員實施監督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二十七條監督對象對處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國家工作人員對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附則。
第二十八條鄉鎮財政機構在規定職權范圍內,或者受上級政府財政部門委托,依法實施監督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5月1日起施行。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三
宜賓縣人民檢察院:
貴院審查起訴中的犯罪嫌疑人郭xx涉嫌合同詐騙一案,根據法律規定,郭xx委托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為其辯護人。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查閱了郭xx提供的相關材料,向嫌疑人了解了案情經過,并到貴院查閱復印了起訴意見書,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以下辯護意見,供貴院審查案件時參考:辯護人認為,犯罪嫌疑人郭xx在本案中的行為不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其行為不能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規定,所謂“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郭xx的行為在主、客觀方面均不符合該罪構成要件的要求。
一、主觀方面,郭xx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可見,謝xx向郭xx的賬號轉賬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行為,實際上系履行其與項目部簽訂的協議中約定的保證金支付義務,項目部也認可郭xx代其收取保證金。
(二)根據xx公司與發包人xx公司的合同約定,xx公司需向其繳納保證金。該項目內部分包后,xx公司要求謝xx繳納保證金符合建設工程行業業務習慣。由此可見,郭xx并沒有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而收取保證金。從保證金的性質來說,就是發包方要求承包方為工程順利實施并驗收合格提供的一種擔保,且當條件成就的情況下,接受保證金一方須向繳納保證金一方退還。項目部收到謝xx支付的保證金后,會將該款項支付給xx公司,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自然予以退還。實際上,xx公司承包到相關工程后再將工程原封不動地轉包給謝xx,讓謝xx代為享有和履行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作為xx公司的合法授權代表郭xx,在本案中的所作所為純屬建筑工程施工市場上的慣常行為。
除了他們之間的協議之后再退還。該內部承包協議簽訂于2011年4月14日,謝xx在時隔僅僅三天未經與項目部充分協商溝通就徑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其所為意在借刑事立案偵查而逃避民事違約責任的嫌疑甚大。
(四)從郭xx與賈xx等人以及他所做的其他工程項目的情況也可以表明他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將郭xx與賈xx等人簽訂協議又解除協議的事實列出,并認為可能與本案存在關聯性實屬明顯錯誤。其一,郭xx與賈xx等人簽訂協議又解除協議,純屬民事行為,與本案沒有任何聯系;其二,郭xx在與賈xx解除合同后且與謝xx簽訂合同之前,其私人帳戶上尚有二百萬余元的存款余額,完全有經濟實力退還賈xx的保證金;其三,郭xx不僅全額退還了賈xx的一百萬元保證金,還在賈xx未能正式開工但確有損失的情況下,給予了他二十三萬元補償金(賈xx出具了收條);其四,郭xx在近十年間,大大小小做過十余個工程,從來沒有發生過類似的爭議或糾紛。
二、客觀方面,犯罪嫌疑人郭xx并未實施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財物的行為。
堡坎、場地平整、土石方挖運等建筑施工工程發包給后者系客觀事實。xx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與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分包協議,將部分工程分包給xx公司,協議中約定xx公司應支付兩百萬元保證金也系客觀事實。對此,謝xx及其岳父在簽約之前專門單獨到實地進行過考察。
(二)xx公司委托郭xx作為授權代表具體負責該項目并出具了授權委托書,也同樣合法有效。在xx公司與xx公司簽署的合同上,郭xx作為公司代表簽字,爾后郭xx再作為xx公司代表與謝xx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梢?,郭xx在本案中的身份系xx公司項目負責人,其行為包括簽訂內部承包協議等行為均系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并且沒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
(三)xx公司遂寧項目部實際存在,其成立和運行并不違反法律規定。xx公司成立遂寧項目部后,其印章也在xx縣公安局備案。因此,該項目部具備與他人簽署內部承包協議的合法資格。
(四)xx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與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分包合同,系附條件生效合同,且公安機關立案時(甚至是現在)只有條件成就,就會生效。該合同中關于生效條件的原文表述是:“雙方簽訂協議并完成相關手續后七日內保證金匯至甲方賬戶后本協議生效”。根據文意,該合同生效的條件有三:
1、雙方簽訂協議;
2、完成相關手續;
3、保證金匯至xx公司。
賬戶。可以看出,第一個條件已經成就,第二、三個條件尚未成就。第二個條件的成就需要合同雙方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沒有時間限制。第三個條件有時間限制和基礎,是在第一、二個條件成就之后的七日以內。實際上,該合同尚未完全生效主要在于沒有時間限制的第二個條件尚未成就。所以,即便是在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情況下,謝xx與其岳父仍然希望和愿意繼續和xx公司項目部合作,簽訂補充協議,就在于他們知道xx公司直到現在也未將工程包給第三方,xx公司和xx公司的那份分包合同完全可以履行,而并不是已經失效或者無效。
以上可見,郭xx在與謝xx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并沒有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謝xx在本案中也并沒有基于錯誤的認識而交出自己的財物。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犯罪嫌疑人郭xx在本案中無論是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的表現和行為,均不符合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其行為不能構成犯罪。
xx律師事務所。
xx律師。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四
作為一種心理治療方法,行為療法已經被廣泛應用和證明其有效性。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我對行為療法有了一些心得體會。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五個方面的觀點,以幫助更多人了解和受益于行為療法。
首先,行為療法教會我如何減少負面行為。在過去,我常常陷入一些不良習慣或消極行為中,比如拖延、情緒暴發等。通過行為療法,我學會了分析和認識這些負面行為的觸發因素,并設立了具體的目標和技巧來減少這些不良習慣。例如,我通過設立時間表和制定獎勵機制,成功地改善了我的拖延習慣。這個過程讓我意識到,不良行為可以通過自我觀察和自我控制得以改變。
其次,行為療法幫助我處理并克服恐懼和焦慮。許多人都有不同的恐懼和焦慮癥狀,比如社交恐懼、特定物體的恐懼等。通過行為療法,我學會了逐漸面對并接受我的恐懼,并采取一些正向的行動來減輕和緩解焦慮。例如,我曾經有嚴重的公眾演講恐懼癥,但通過行為療法中的思維重構和暴露練習,我逐漸學會了冷靜自信地面對公眾演講,并且成功克服了這個障礙。
第三,行為療法使我更加關注和重視積極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只關注于問題和缺陷,并忽視了積極的一面。通過行為療法,我學會了重視和強化積極的行為。例如,我曾經總是抱怨和消極思考,但通過行為療法中的自我觀察和替代行為,我開始更加關注和培養樂觀的思維方式,并且得到了積極的回饋和改變。
第四,行為療法加強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良好的人際交往是我們成功而幸福的關鍵。但是,許多人在人際交往中遇到了困難,比如不善表達、缺乏自信等。通過行為療法,我學會了改善我的溝通技巧,包括積極傾聽和表達、非語言溝通等。這讓我在與他人的交往中更加自信和順利,有效地改善了我的人際關系。
最后,行為療法教會我如何有條理地制定目標和管理時間。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感到時間不夠用,缺乏效率。通過行為療法,我學會了設立具體的目標,并制定可行的計劃來實現這些目標。我建立了一套時間管理的技巧,比如番茄工作法和時間日志等,讓我更好地管理我的時間和提高工作效率。這是一種非常實用和有效的方法,幫助我更好地組織我的生活。
總而言之,行為療法是一種非常有價值和實用的心理治療方法。通過學習和應用行為療法,我成功地減少了負面行為,處理了恐懼和焦慮,重視了積極行為,改善了人際交往能力,以及制定了目標和管理時間。這些經驗和體會對于我個人的成長和幸福有著重要意義,我相信對于更多的人來說,行為療法也可以帶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五
第一段:引言(100字)。
行為療法是一種心理療法,將注意力放在個人行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上,通過改變行為來改善心理狀態。經過我一段時間的實踐和體驗,我深深體會到行為療法的獨特之處和其帶給我的好處。下面我將分享我的心得和體會。
第二段:理解行為療法(200字)。
在行為療法中,減少或增加行為是改變心理狀態的核心手段。我曾經有一個壞習慣,每天下午茶時間都喜歡吃很多零食,導致晚上對正餐沒有胃口。我意識到這個行為對我的身體不利,便開始嘗試減少零食的攝入。在行為療法的指導下,我用堅果和水果替代了零食,并且設立了一個每天只能吃一份零食的限制。通過逐漸減少零食的攝入,我逐漸改變了自己的飲食習慣,不再對過度食用零食感到渴望,晚餐也變得規律而健康。
第三段:認識觸發因素(300字)。
行為療法強調定位行為觸發因素,觸發因素是指導致特定行為的原因。對于我來說,焦慮是帶來很多不好行為的觸發因素。當我感到焦慮時,我經常選擇不健康的方式來排解,比如大吃一頓或者購物發泄。當我開始運用行為療法時,我開始關注自己的焦慮情緒,試圖找到其他能夠轉移注意力和緩解壓力的途徑。我發現鍛煉和冥想對緩解我的焦慮有很大幫助,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壓力釋放機制。同時,我也學會了通過思維轉變來改變過度焦慮的狀態,讓自己更加冷靜和理性地面對問題。
第四段:建立目標和獎勵機制(300字)。
在行為療法中,建立目標和獎勵機制對于改變行為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我而言,每星期至少做一次戶外運動成為了我的目標。為了激勵自己堅持運動,我給自己設定了獎勵機制,比如每完成一個星期運動目標,我會買一樣心儀已久的小物件作為獎勵。這不僅讓我更有動力堅持鍛煉,也給了我一種自我滿足的成就感。通過這一過程,我發現設定目標和獎勵機制可以幫助我更加有效地改變和鞏固自己的行為,成為了我行為改變的重要策略。
第五段:行為療法對生活的影響(300字)。
行為療法不僅僅改變了我原本想要改變的特定行為,更深遠地影響了我的生活方式。通過行為療法,我學會了如何面對挫折和應對壓力,我也更加關注自己的身體健康和心理狀態。我開始傾聽自己的內心,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來應對問題,而不是盲目地采取自己熟悉的不健康方式。行為療法讓我明白了改變行為的重要性和潛力,改變自己的行為可以引發巨大的正向循環,讓自己的生活更加積極和健康。
總結(100字)。
行為療法不僅僅幫助我改變特定的行為,更是教會我如何認識和管理自己的情緒,如何設定目標和激勵自己,以及如何建立正向的生活方式。通過行為療法的實踐,我意識到自己是行為的主宰者,我可以通過改變行為來改變生活。在未來的日子里,我會繼續運用行為療法的原理和技巧,持續改進自己的行為,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扶養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孤寡老人的合法權益,使孤寡老人安度晚年,經扶養人與被扶養人協商,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扶養人的義務和權利。
1.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扶養人與被扶養人的扶養關系即行成立,扶養人必須認真履行扶養義務。
2.扶養人負責被扶養人生養死葬,接受被扶養人為家庭成員共同生活,保證被扶養人生活一般不低于扶養人生活水平。
扶養人不得歧視、虐待和遺棄被扶養人、
3.扶養人負責耕種被扶養人的責任田或口糧田,并依照有關規定交納被扶養人應當承擔的各種費用。
4.被扶養人死亡后,其遺產(1)(2)(3)歸扶養人所有,其他人不得侵占。
5.扶養人因喪失扶養能力,有權提出解除本協議。
二、被扶養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有要求扶養人履行扶養義務的權利。
2.要自覺接受扶養人的扶養,共同維護好家庭關系。
3.對協議規定的遺贈財產,被扶養人生前有繼續使用的權利,但未經撫養人的同意,不得將遺贈財產變賣或贈與他人。
4.被扶養人因扶養人不履行扶養義務,有權提出解除本協議。
三、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并經公證,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2.扶養人未按協議規定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違反協議規定處分擬遺贈財產的,扶養人或被扶養人有權向協議監督機關申請解除本協議書。
解除協議書,對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不予補償。
3.扶養人對被扶養人有虐待遺棄行為的,協議監督機關應批評教育或在職權范圍內予以行政制裁;對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觸犯刑律的,應支持起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本協議的解除應向原承辦公證處備案。
五、本協議的監督執行機關為被扶養人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
本協議一式四份,扶養人、被扶養人、監督機關各一份,公證處備存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七
在經濟生活中,交易無所不在,與交易相伴的。
合同。
行為無所不在,在簽訂、履行合同中,你可能會遇到合同欺詐或者毀約行為,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下面是辦法的詳細內容。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推行行政指導,督促、引導當事人依法訂立、履行合同,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欺詐行為:
(一)偽造合同;。
(二)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
(三)虛構合同標的或者虛構貨源、銷售渠道誘人訂立、履行合同;。
(四)發布或者利用虛假信息,誘人訂立合同;。
(七)惡意設置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條款,造成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
(八)編造虛假理由中止(終止)合同,騙取財物;。
(九)提供虛假擔保;。
(十)采用其他欺詐手段訂立、履行合同。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一)以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二)以惡意串通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非法買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買賣的財物;。
(四)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國家指令性合同義務;。
(五)其他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實施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提供證明、執照、印章、賬戶及其他便利條件。
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
(一)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三)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
(一)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
(二)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規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當事人合同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經督促、引導,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合同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八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合同違法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推行行政指導,督促、引導當事人依法訂立、履行合同,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欺詐行為:
(一)偽造合同;。
(二)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
(三)虛構合同標的或者虛構貨源、銷售渠道誘人訂立、履行合同;。
(四)發布或者利用虛假信息,誘人訂立合同;。
(七)惡意設置事實上不能履行的條款,造成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合同;。
(八)編造虛假理由中止(終止)合同,騙取財物;。
(九)提供虛假擔保;。
(十)采用其他欺詐手段訂立、履行合同。
當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實施下列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一)以。
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二)以惡意串通手段訂立、履行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非法買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買賣的財物;。
(四)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國家指令性合同義務;。
(五)其他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實施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違法行為,提供證明、執照、印章、賬戶及其他便利條件。
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責任:
(一)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責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
(三)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
(四)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加重消費者下列責任:
(一)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者合理數額;。
(二)承擔應當由格式條款提供方承擔的經營風險責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規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責任。
經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
(一)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請求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五)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消費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當事人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當事人合同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經督促、引導,能夠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合同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3日起施行。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九
答: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國務院關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上述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合同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處理。
在之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違法行為的監管,主要依據《關于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的暫行規定》。20,上述規定被廢止,因而現形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合同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理既無法律法規級的規范,也無規章進行規范的狀態。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交易無所不在,與交易相伴的合同行為無所不在。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欺詐;采用惡意串通、賄賂等手段簽訂合同;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的權利、加重消費者的責任等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對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依法履行職責,依據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并通過規章的實施,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問:辦法調整的范圍是什么?
答:通過對合同活動的調查和研究,我們認識到,當事人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類較為突出:首先,利用合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即合同欺詐;第二,利用合同,采用賄賂、脅迫、惡意串通等方法,牟取非法利益;第三,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
據此,辦法調整的范圍及主要內容也相應分成以上三個基本部分,并根據每類合同違法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作出了具體規定。
問:制定辦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我國現實的市場交易活動中,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常常有不平等現象,一方時常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之間不能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不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這樣的合同活動不僅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而且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的安全和效率,干擾正常的經濟秩序。
據此,在制定辦法過程中,我們確定并遵循以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為核心;以保障交易安全、維護經濟秩序為基本原則。
答:在我國現實的合同活動中,私權的濫用、甚至被惡意使用的情況比較突出,這種狀況干擾合同意思自治、侵犯合同自由、破壞合同公平,不僅導致合同糾紛頻繁發生,而且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對經濟秩序也造成惡劣影響。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國務院專司合同行為監管的行政機關,一方面要在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和采納的前提下,根據合同當事人的利益要求,對合同活動給予行政指導;另一方面,要依法對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的合同違法行為給予監督處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行為實施的行政指導及行政處罰都需要針對具體的合同民事活動。這種對合同民事活動的介入是為了促進和保障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及合同公平,是為了保護交易的公平和安全,是為了充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這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社會公眾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
鑒于此,辦法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做出了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另一方面還做出了“推行行政指導”的規定。
問:針對有關單位與個人,為合同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答:由于在合同中實施的欺詐、賄賂、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為他人的上述合同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其性質也是惡劣的,應該被禁止。
因此,在辦法中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此類行為,從事此類行為也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十
摘要: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制度,即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是指允許經核準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一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并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其資本利得、股息等經審核后可轉換為外匯匯出的一種市場開放模式。摘要: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以證券投資基金和qfii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逐漸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中外投資機構卻是“志同道不同”,二者有著不同的投資理念和方法。文章將主要闡述qfii與國內投資基金的投資差異,并從差異中分析國內基金在操作中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
qfii制度是一種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過渡性制度。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中,由于貨幣市場沒有實現完全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外資的介入極有可能對其證券市場帶來較大的負面沖擊。為了防范這種風險,qfii制度隨即應運而生。
一、qfii在我國的發展。
瑞銀華寶于7月9日第一次下單買下寶鋼股份、上港集箱、外運發展和中興通訊這四只股票,這標志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正式進入我國證券市場。之后高盛、蓋茨基金、美國景順資產管理公司、法國興業銀行等都陸續參與到了我國證券市場。在之后政府的審批速度明顯加快,僅就批準了18家,新增共計34億美元的額度。
國家外匯管理局共批準6家qfii機構合計9.5億美元的投資額度。12月9日為進一步提高我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水平qfii總投資額度擴大至300億美元。截至20末已累計批準49家qfii共99.95億美元的投資額度累計匯入資金99.26億美元結匯約787.71億元人民幣。qfii額度還會繼續增加203月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已成為我國第53家qfii。
二、我國國內基金的發展。
我國基金業發展概括為三個階段:到的頭三年是起步階段,市場中只有10家基金公司,產品以封閉式基金為主,基金運作的相關制度開始建立;20到是第二個階段,《證券投資基金法》頒布實施,各類基金產品相繼面世,基金公司的運作與管理也逐步完善;20以來基金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伴隨著資本市場改革的深化,資本市場發展開始提速,基金業也在這一時期快速發展,資產管理規模迅速擴張。
年我國首支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的發行,拉開了開放式基金迅速發展的大幕,華安基金初始募集資金為50億元。20以來,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我國基金行業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投資基金踴躍,基金資產規模成倍擴大。根據證監會提供的數據,在年9月21日到10月底的一個多月時間里,沒有新的基金發行,但是基金總規模增長1591億份,基金資產凈值增長9.56%。據統計,截至10月底,我國59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基金341只,基金總規模為20553.38億份,基金資產凈值達33120.02億元,分別為年初的2.8倍和3.8倍。
三、qfii和國內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分析。
隨著qfii的逐步進入以及我國股市近年來的持續高漲,qfii與基金兩大主力機構都積極搶占a股最優資產,以期獲取豐厚利潤。但從投資表現來看,兩大機構既有共同之處,也在一些投資方法和行為上存在差異。
v一wqfii與國內基金的投資相似分析。
從分享投資經濟成長收益的角度分析,qfii與國內基金在行業配置和個股選擇上都傾向于國家的重點行業、優質企業,以最大程度地保證資金的安全性,也有助于實現收益的最大化。
首先是具有全球產業競爭比較優勢的產業。從全球產業發展的角度來考慮行業的配置,選擇具有全球產業競爭優勢的產業作為投資對象是不僅是qfii的理性選擇,也是國內基金所秉承的。
其次,從資本逐利性和安全性的角度看,壟斷性行業存在的超額利潤和相對低的風險會吸引機構投資者的注意力,這些壟斷性的產業可分為具有自然壟斷特點的產業和自然資源類產業,以及政府管制的壟斷產業。
消費品行業也是他們選擇的重要產業門類。消費品產業的長期增長潛力極大,一些具有品牌優勢的消費品公司有望成為機構選擇的目標。
v二wqfii和國內投資基金的投資差異分析。
1、qfii的投資視野與國內基金差異。當前全球經濟來看,最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就是亞洲經濟,而亞洲經濟里面最讓qfii著迷的顯然非我國莫屬。對我國內地證券市場的投資是qfii資產全球戰略配置的一部分,因此qfii的投資行為遠比內地機構投資者顯得高瞻遠矚。在qfii的`眼中,除了看好我國經濟的長遠發展外,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及其引致的匯率變動帶來對以人民幣計價資產價值的重估。而由于目前一些法規條款的限制,國內機構投資者尚不能做到從全球范圍來選擇投資方向,這樣也就限制了國內機構的投資視野,只能從a股里面縱向比較尋找機會,而不能像qfii那樣大范圍的橫向比較。
2、qfii的投資周期與國內基金差異。境外機構投資者大都來自成熟資本市場,有著豐富的投資經歷,心態較為成熟,因此在委托資金給qfii這些機構時,不會表現出像某些國內投資者那樣的急功近利心態,一般投資周期都是幾年甚至十幾年,追求的是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而不是短期暴利。反觀國內,一般機構投資者都有年度業績指標,普通投資者也不自覺不自覺地依靠每年機構的業績來“打分”,作為經營這些資金的職業經理人來講,不可避免會受到會計年度考核的壓力。因而大多國內基金的投資周期多為3-5年。
3、qfii的研究方式與國內機構的差異。在研究方面與國外機構之間的距離非常明顯。國外的研究和國內很不同,首先是人員眾多,頂級投行的分析員數量都很龐大,每年的資金投入巨大。在研究上則分得很專業。幾個分析師看一個行業,每個人鉚定幾個上市公司,甚至只有3-5家公司,可能比一般的管理層對公司還了解。此外,他們研究的年限非常長。在國外,一般以上才能稱得上資深分析師。國內3-5年便已經成為資深的研究員了。4、qfii的投資策略與國內基金的差異。國際投資者在完成準備工作后,一般會進行長期投資,因為在一個陌生的市場環境中從事短線投機不是理性的做法。qfii作為國際投資者,其進入國內市場的初衷是分享我國經濟增長利益,因此,這決定了qfii必然以公司基本面和發展前景為投資基礎,長期持股,以獲取企業增長的回報。國內基金則更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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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上市公司的市場表現與市場熱度,其投資的長期性要低于qfii。投資策略的不同從二者的換手率上便可看出。qfii在操作上一直保持著較低的換手率。而國內基金換手率總體上一直高于qfii。
四、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的問題與對策。
(一)問題。
1、高換手未必就有高收益。在業績排名靠前的基金中,有些換手率并不高,換手率居前的基金,業績并不靠前。如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其在選股并持有方面表現出相當優秀的能力,旗下上投阿爾法、上投優勢基金均整體體現出了相當低的換手率,而收益卻遠遠超出許多國內基金產品的特點。我國基金的年度換手率是世界罕見的,頻繁的短線交易不僅與其本身所標榜的長期投資理念相去甚遠外,而且過度頻繁的交易必然會增加交易費用,判斷失誤的概率也相當大,這都將侵蝕收益,傷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據有關機構統計顯示,按照年基金平均股票換手情況計算,因印花稅上調直接導致基民平均少賺1%左右。對于投資換手率達到1000%的幾只基金的基民來說,損失在4%以上。
2、國內基金過于注重上市公司市場表現。國內證券投資基金偏好于市場面表現活躍、股價波動性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其選股存在一定的追漲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和成長性要求較低。這種將上市公司的市場表現看高于其基本面的行為在牛市行情中可能會為基金公司帶來可觀的收益,但實際上必將導致投資行為與價值投資理念的背離。隨著上市公司股價的價值回歸,這種操作策略的風險會不斷加大,更會對我國基金公司的長期發展產生制約。
3、開放式投資基金的投資策略趨同。目前國內開放式基金雖然存在多種風格,如價值優化型、價值投資型、穩健成長型、積極成長型、收益型、成長型、指數型、平衡型等,但大部分開放式基金往往會拋開其表明的投資風格而選擇積極的資產配置策略,積極的股票選擇策略,在實際投資活動中,投資目標轉換頻繁,即積極尋找熱點行業,熱點板塊,這種投資策略在市場行情較好時可能會取得較好的收益,但實際上則隱藏著較大的風險。因為與基金所標榜的投資風格不一致甚至是相背離的策略不僅會有損基金未來的發展,還會對基金投資者的利益造成損害,以致失去投資者對基金公司的信任,而這種信任又恰好是基金賴以生存的根本。
(二)對策。
1、以“價值投資”為投資理念。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理財工具,本來就是一種規避短線交易風險的分散組合投資品種。作為一種分享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的理財品種,應重點挖掘潛力公司。所以國內基金實現優秀業績的關鍵是始終堅持以“價值投資”為投資理念,按照價值和成長性雙重標準嚴格篩選高質量的價值型公司和高質量的成長型公司作為投資對象。
2、實行積極的風格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基金的投資業績。對于基金的風格,無論是成長型還是價值型,必須要顯著,體現自己的特點,使基金的投資策略應與基金風格相符合。例如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成長型基金是具有風險偏好性的資金的投資選擇,因而應選擇投資市場中有較大升值潛力的小公司股票和一些新興行業的股票。而以追求穩定的經常性收入為基本目標的價值型基金是風險厭惡性的資金的投資選擇,應當以大盤藍籌股、公司債、政府債券等穩定收益證券為投資對象。
3、以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為基礎?;鸾浝響谂cqfii的共存和競爭中找出自身的不足。畢竟一味地追逐股票的市場表現以及市場板塊輪動時的不同熱度并不是提升基金自身的競爭力的根本策略。根本的策略還是需要回到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進行分析,從基本面中找到理想的投資對象,避免過分的投機行為。同時基金公司也需加強基金管理人、基金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促進基金業健康快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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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十一
管理是一門藝術,管理行為也要講求一些藝術和技巧,對于屬于這個“藝術圈”的東西,有時候我們也可以用美學的視角來分析看待,美學視角不同于真善標準,真善只對管理行為本身做明確的對錯好壞判斷,而美學視角卻不只停留在行為本身,它透過審美形態的延伸,可以借助喜與悲、美與丑、荒誕與崇高的表現存在,折射出管理行為背后所傳達的一種形態訴說與本真深意,這其中,尤以荒誕和崇高兩種延伸的美學形態,更可以讓管理行為分析顯得愈加意蘊深長。
你說,卓別林的《摩登時代》是喜劇還是悲劇?你一定說是喜劇,沒錯,卓別林扮演的這個到處擰螺絲帽的工人著實好笑,冷漠、麻木、機械化了的行為慣性竟讓他把婦人胸前的紐扣也當成螺絲帽來擰,這樣一個蹩腳的形象、這樣一個行為表現,的確讓大家笑出了眼淚。然后笑過之余,你的心里是否還留存一絲別樣的感覺?看到卓別林面無表情的擰螺絲,你是否也感覺到了他的那種無望、無奈與對時代的無力反抗?是的,這是因為你用心感受到了卓別林塑造的工人行為背后的深意——資本家的貪婪、工人意識的不自覺使得那個年代的管理環境沒有關懷、沒有休養生息、沒有對人的尊重,有的就是資本家對利潤無休止的追逐,導致的只是工人的長期勞累與精神緊張,卓別林的形象正是這樣一個時代與企業壓榨下的產物。領悟到此,你笑的還那么輕快嗎?恐怕是笑中帶淚,喜中有悲吧。我來告訴你,這就是荒誕,一種人與世界、社會的最深的矛盾,它不同于荒謬的無理性存在,荒誕是非理性的,它通過展現與人敵對的東西,向人們傳達一種更為深遠、不可言說的悲。
社會保障體系與社會關懷就是這樣嗎?職業病鑒定的管理制度與操作程序到見真章的時候,就都不如在患者身上直接劃一刀管用了嗎?用人企業到履行員工勞動保護的時候,就真可以人為的屏蔽掉先進儀器給出的科學結論嗎?其實,答案都可以是否定的,之所以沒有出現這個否定答案,反而上演了一場“開胸驗肺”的原因,就在于管理制度沒落實、管理程序沒執行、勞動保護沒監督,還有就是一些人的良心真的給昧了。
看罷上面的例子,關照下內心,一種深深的無奈,切切的悲油然而生,不得不眼淚并著憤怒的低吼一聲:荒誕之極!
痛定思痛。評說荒誕的管理行為是為了人們對矛盾的正視,這種人與世界、社會的沖突或許我們還無力平息,但管理行為施動者——企業抑或社會還是應當存有一種悲天憫人之心,讓原本剛性的管理也可以與柔性的人本化共同敞開存在,讓原本可以皆大歡喜解決的管理事件不再通過荒誕,一步步走向悲的一面。除此,談及管理行為中的荒誕,也是為了告訴我們,相對于荒誕,還有一種美好存在,這種存在就是管理行為中的崇高。
崇高,美學視角下,它不在對象,而在人類自身的精神,它是人對自身力量勝利的愉快,是對自己本身的使命的崇敬。按照這個闡釋,從當前的管理實踐中,我們尚未找到真正意義上的崇高行為,但我們找到了傾向,一種“走近崇高”的精神與行為傾向,這就是踐行社會責任的管理行為。
面對現在各種危機爆發的時代,產品危機、信任危機、公關危機讓不少企業低下曾經高昂的頭,急于撇清自己與危機的關系、找一個回身的余地,或是矢口否認,或是嫁禍于人,危機給社會大眾帶來的戰栗以及危機處理中企業的逃避態度一度讓人們對企業界開始質疑。然而,就在這個時代矛盾的當口,一些企業與個人挑起了社會責任大旗,以法律標準為最低線、以道德標準為最高線,以社會責任為己任,憑借一股熱情真摯的企業家精神和倫理風尚,推動社會責任體系的執行與完善。其實,對于實施這些管理行為的企業或個人而言,社會責任的承擔已經與他們財政數字的增長排序毫無關聯了,與其休戚相關的,反而是一份永恒的價值追求與持久地精神動力。也正因為此,我們可以把這種踐行社會責任的管理行為視為“走近崇高”,因為它已然詮釋著崇高的深層底蘊,即在矛盾、沖突的境域下,仍堅持一種令人崇敬的價值追求。平衡的狀態下,最佳的境界是優美;只有在矛盾的狀態下,沖突與堅持、壓力與自身精神追求的碰撞,才能生動呈現精神與力量的動態表現,才能讓人領悟崇高是從矛盾與掙扎中走出,社會責任管理行為是在危機時代、乃至后危機時代,真正有大使命感的企業與個人才能做出的力量行為。
談了這么多,實際上,就是借美學分析,品了一下管理的味道;借荒誕與崇高,看了管理行為的另一個角度。其實,沉靜下來,簡單回味,結論很簡單:矛盾構成了這個世界,沒有了矛盾,世界也就失去了絢爛紛呈的色彩。我們不必為看到管理行為的荒誕而自慚形穢,也不必為擁有管理行為中的些許崇高而驕傲不已,管理行為中的荒誕只是演進中的一個過程,只有崇高才會成為管理行為最終的價值追求。
我們還是應當擁有一顆樂觀的心,就像能樂觀的等待種子發芽開花一樣,能夠樂觀的等待管理行為由荒誕逐步走向崇高。經歷過風雨,花朵才能經得起更多搖曳;經歷過荒誕,崇高的意義才能被更深的把握?;恼Q與崇高,只是一個思想的距離。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十二
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市場交易的愈加繁榮。搭售,這種最初被視為商業習慣的經濟行為,因其慢慢產生了限制競爭的負面效果,脫離了傳統交易習慣的范疇,開始受到國家法律的規制。中國關于搭售行為的規定主要出現在《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中。
[關鍵詞]搭售行為;法律規制;比較研究。
一、搭售行為的分類。
搭售行為在實踐中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因此,有許多學者根據它們各自的特點,對其做出為不同的分類方式。以下介紹幾種比較普遍的分類方式:
第一種,以明示和默示作為劃分標準,可以將搭售行為分為顯性搭售與隱性搭售。這種分類方式是一種典型的形式上的分類方式。因為它是以明示和默示作為劃分標準,所以在實際中很容易通過字面表述來進行判斷。
第二種,以形式和實質作為劃分標準,可以將搭售行為分為合約型搭售與事實型搭售。合約型搭售是指明確以合約的形式確定下來的搭售。事實型搭售是在雖無合約的情況下,通過一系列事實仍可推定搭售存在的搭售。在實際生活中經常會出現事實型搭售行為,因此,從形式和實質角度對搭售行為進行分類,對判斷搭售行為合法性與否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種,由于現實中的搭售行為不能被前面的分類方式所包括,針對這種復雜性,有學者提出了封閉式搭售與開放式搭售的分類方式。
生活中經常會遇到商家的多種促銷方式,例如,餅干買三贈一、牛奶買一箱送一袋、洗發水和護發水包裝在一起同時出售、在購買商品價錢達到一定數額后可以添幾元錢換購其他商品等等。那么,如何理解這些促銷活動?這些活動是否都屬于搭售行為?是否都應該在法律規定中予以制止?在此,有必要理清另一種與搭售行為近似的商業行為――捆綁銷售。
認為捆綁銷售與搭售行為是不同銷售行為的學者主要理由為:第一,捆綁銷售的產品之間的組合比例與搭售產品與被搭售產品之間的組合比例是不同的。在搭售行為中,搭售產品與被搭售產品之間的比例是按照賣方最佳利益做出的,一般是一個固定的比例,而捆綁銷售則不是。第二,捆綁銷售的產品之間往往具有互補關系,而搭售與被搭售產品之間不一定具有互補關系。第三,兩件產品在組合銷售與分開銷售兩種情況的價格是不同的。捆綁銷售產品的價格要比產品分開銷售的價格要低,而搭售產品的目的則在于提高市場的占有率。第四,兩種銷售方式對消費者的消費利益不同。消費者在購買捆綁銷售的`產品時,是為獲取更為優惠的價格自愿購買的,而搭售行為卻是一種強迫購買者購買的行為。筆者認為,評判的依據應以消費者是否自愿為前提,同時是否最終真正獲益為標準。
區分搭售行為與贈予商品行為相對容易,即以確認贈品是否需要支付相應對價作為判斷標準。需要支付對價的是搭售,不需要支付對價的是贈予行為。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經常會出現以贈品的名義搭售商品的商業行為。對于這種商業行為是否為搭售行為的判斷較為困難。一般來講,出售一件商品附帶贈品時,如果其商品的售價高于本身產品的正常價格,則超出的價格應視為贈品的對價,此時的贈予商品行為實為搭售行為。
全線逼銷,是指賣方(產品生產商和供應商)要求買方必須購買其不同生產線的全部產品,借以實現規模效應,以此來增加銷量,提高市場占有率。全線逼銷與搭售行為在一定程度都具有強迫買方交易的性質,但是它們還是具有不同特征的兩種不同的商業行為,其主要區別體現在:第一,有無限制競爭性不同。搭售行為往往具有限制競爭的性質,而全線逼銷僅要求買方購買賣方不同生產線的全部產品,對于是否可以購買其他生產商的同類產品沒有要求,因此,全線逼銷不具有限制競爭的性質。第二,強制購買商品數量不同。不同的搭售行為主體,其強制買方購買第二種商品的數量因其情況的差別會有所不同,而全線逼銷在賣強迫買方購買商品的數量方面是不變的,即由其生產的所有系列產品。
五、搭售的具體表現及危害。
搭售行為的通常表現是發生在買賣交易過程中,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要求購買者必須接受另一種商品或接受另一種服務。此外,搭售行為還經常通過限定銷售對象、限定銷售地區、限定轉售價格以及獨家經銷限制等形式表現出來。
搭售行為之所以要受到規制,是因為其對市場競爭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對社會正常經濟活動帶來危害。比如它會影響市場上競爭對手們的公平競爭,會阻礙新興產品進入市場流通領域,會剝奪消費者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等??梢姡钍坌袨橐环矫嬗绊懙奖淮钍郛a品的市場競爭,侵害了自由競爭狀態;另一方面則壓抑或減縮交易相對人的自由,迫使其違背意愿進行交易,而交易相對人在市場上能否自由且自主地從事交易,乃是競爭機制的重要基礎。因此,為了維護公平自由的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各國法律都對搭售行為進行了規制,我國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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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楠楠(1987―),女,本溪市南芬區人民檢察院科員。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十三
思維阻斷療法認為,如果人的外在行為能通過抑制來加以阻止,那么,內隱的行為也能通過抑制來阻止直至消失。
第一階段的治療程序如下:
1.指導患者進入放松狀態;
2.患者關注那些使自己煩惱的想法、念頭或思維活動;
4.讓患者在自己有清楚的想像活動時就堅起食指示意;
這種意外的刺激能將患者從自己的強迫性思維觀念中拖回來。
6.重復上述步驟。
在第一階段中,治療的進展可根據患者進入想像潛伏期的延長來評定。所謂想像潛伏期,是指從讓患者開始想像那些東西到他豎起食指示意所經過的時間。如果治療有效,潛伏期應該延長第一階段的“阻斷”次數,應根據這種潛伏期的變化來確定。在心理醫生發現潛伏期變長了,且患者覺得想起那些東西沒有困難時,即可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的治療程序與第一階段的程序大體相同,只是在第5步中,心理醫生不再使用任何輔助手段,只是大喝一聲“停止”。如果這一階段的治療也有了效果,治療可進入第三階段。
第三階段,心理醫生不再大喝一聲“停止”,而是由患者大聲命令自己“停止”。
第四階段,心理醫生讓患者改用小聲命令自己“停止”。
第五階段,當思維意象清楚時,患者在心里對自己下命令“停止”。在上述每一階段中,最好進行20次阻斷,從而保證治療產生效果。
現在臨床上使用思維阻斷技術與其他療法一同使用,效果更佳。上例結合了自我觀察療法,在每一次阻斷嘗試之間,讓患者想像愉快情境,幫助病人放松;用電擊代替心理醫生的當頭棒喝,與厭惡療法一并使用,有更大的治療效果。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十四
畢業了,必須要提交畢業論文,合格方可畢業?,F在的畢業論文要求挺高的,需要有理論部分,實際應用部分。畢業生們最好需要有充分的時間做好準備,寫出有質量的論文。下面給大家提供論文范文一篇——淺談交往行為理論與翻譯中的角色定位,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論文摘要:傳統翻譯理論認為,著者、譯者和讀者之間呈不平等關系,譯者處于“一仆事二主”的尷尬地位。根據哈貝馬斯的交往行為理論,翻譯應該是主體間的交往與對話,因而譯者與著者和讀者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在翻譯中應尊重譯者的主體性和不同的譯本,從而促進交往的達成。
論文關鍵詞:交往行為理論;翻譯;譯者;平等;主體性。
一、戴著鐐銬的譯者。
綜觀西方的思想史,可以發現心物分離的二元對立是西方哲學的主要特點?!拔鞣饺说木袷澜缋?,始終蘊含著強烈的二元對立色彩,比如理性與非理性、理性與信仰等諸多命題?!薄@種主客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滲透在西方思想文化的各個方面,如宗教、哲學、文學等領域。在翻譯界,主客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同樣成為主宰。
譯者與著者之間的關系是主客對立的關系,譯者永遠在著者的陰影下工作。以傳統的“信、達、雅”“忠實”“通順”等翻譯標準為例,就是要求譯者成為隱身人,成為機械的語言工作者,完全以著者為核心,以全面而忠實地傳達著者的語言與風格為目的。
這樣的標準集中于對外在規則的探討與確立,語言成了一種純粹反映客觀世界和表達思想的鏡像,譯者則成為失去主體的機械的模仿者。這種理性傳統使得譯者片面追求“語言表達的確定性、唯一性和精確性”,希望通過設立普遍標準而使翻譯規范化。這樣的主客對立的研究范式使得譯者處于從屬地位,也使得翻譯走向單純的技巧探索。
譯者與讀者間之間同樣是不平等的。在譯者與讀者的關系中,譯者在翻譯時除了考慮是否按照標準運用語言、忠實原著外,還要考慮他的接受群體,并依據讀者的需要決定自己采用什么樣的翻譯方法。比如傾向于“歸化”的譯者考慮的是這樣的譯文更符合譯人語的習慣,因此會幫助讀者理解;而傾向于“異化”的譯者是因為相信讀者對外來文化的接受能力。總之,讀者的接受能力和喜好口味是譯者所關心的焦點所在。
這樣,著者就成為譯者極盡所能“盡忠”的對象,讀者在譯者眼里又是盡力想要討好的對象?!按髦備D跳舞”是多年來翻譯界對譯者地位的一種認同,有些觀點甚至認為這是對譯者的一種贊美。而實際上,譯者這種“一仆事二主”的尷尬地位是導致翻譯舍本逐末、單純追求外部標準、忽視翻譯的本質與目的的根源。從根本上說,這是把翻譯剝離出來作為孤立的客觀對象進行研究的方法。事實上翻譯不是孤立的行為,不是單純的語言轉換,而是一種對話;它不是一種“主體一客體”的行為,而是“主體一主體”的行為??傊g過程不是一種單純的來料加工的生產過程,是以人為主體的交往過程。譯者作為翻譯過程中聯結兩個主體的重要媒介,更應該充分發揮其主體作用。
二、哈貝馬斯交往理性的啟示。
1.交往理性的提出。
人類的發展過程可以概括為通過理性去了解自然、征服自然的過程。這種理性傳統一直以來把人從世界中剝離出來。近代的科學實證的理性至上觀點更是把主體的人與生活世界分離開來,人被抽象出來作為一個思維主體,世界則是這個思維主體的認識對象,二者之間的關系是對立的。這種理性傳統在人文科學領域也泛濫已久,甚至連人與人之間的主體問的關系也降格為主客體關系。當理性深入人類生活的一切領域,那時的理性不再是一種思想方式,而變成一種無所不在的****。許多哲人意識到理性帶來的暴力,于是當代西方思潮一度矯枉過正地攻擊理性,并把推崇非理性、反理性認為是抗拒工具理性異化的手段。
哈貝馬斯針對理性泛濫、非理性矯枉過正的問題,提出了交往理性。他認為哲學的危機不是理性的泛濫而是理性的匱乏,認為現代社會的核心問題是工具理性侵入到一切領域,而人與人之間的主體交往關系不應受工具理性的控制,應按照交往理性進行。勞動生產過程崇尚工具理性無可非議,在這個過程中人作為主體,致力于征服作為客體的物與自然。然而人與人的主體之間卻不應該是主客對立的關系,應該是通過對話達成共識,也就是一種交往行為。交往行為不是條分縷析的認知,不應該被機械僵化的工具理性所控制,不應因為拘泥于外在規則的理性解析而使交往無法達成,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是為了溝通和理解。這種交往行為不是要完全摒棄理性傳統,而是希望以人文理性取代機械的工具理性。所以,交往理性在肯定理性的前提下,肯定人的主體地位,讓具有人文關懷的理性成為人類交往能夠達成的基礎,而不是成為障礙。
2.交往理性與翻譯。
翻譯研究在工具理性的侵襲下,一直以來以制定機械的翻譯標準為主要目標,譯者則在工具理性的壓制下成為“譯匠”。“這一觀念(技術理性)波及到人文社科領域之后,人們在翻譯研究中便制定出一系列的翻譯標準、原則、方法和技巧,并將它們奉為金科玉律,尊為亙古不變的定理和公式,從而使譯者在翻譯時的手腳受到了鉗制,主觀能動性也無法得以自由發揮?!笔聦嵣希g是一種典型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行為,它的終極目的是促成一種獨特的交往,這種交往是在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國家的人之間進行的。“人類活動的層面可以根據交往性活動的觀念來進行劃分,與其他種類的活動相比,交往性活動是為了達到意見的一致?!边@也就是說,交往性活動是為了不同背景、不同意見的人進行交流,最終達成一致的看法。由于語言的障礙,這種特殊的交往需要有人來承擔橋梁的作用。譯者的作用就是進行語言轉換,由此達成不同語言、不同國家的人的交往。
哈貝馬斯在談到語言的轉換時說:“語言所發揮的是一種轉換功能:由于諸如感覺、需求以及情感等心理過程被轉移到了語言的主體間性結構中,因此,內在事件和內在經歷就轉變成了意向內涵,而認知則轉變成了陳述,需求和感覺則轉變成了規范期待。”譯者在翻譯中就是發揮語言的這種轉換功能,這種語言的轉換必然包含譯者的情感、個性等主體內容,因此不可能完全以外在技巧的標準要求和評價譯者。譯者一方面應當遵循翻譯的基本規范,方面不能忽視自己的交往主體的作用?!肮愸R斯的語言觀是把言語視為言語行為,這個行為施行時,包括兩個部分,即施行部分和陳述部分。譯文只是陳述部分,其施行部分則是譯者的文化立場、目的性、審美傾向、個人偏好、譯文讀者對象的選擇定位等等?!狈g的標準問題之所以長期糾纏不清,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只把翻譯視為單純的語言轉換活動,而忽視了施行部分即譯者的主體性。
行為合同療法(匯總15篇)篇十五
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投資是指一定的經濟主體為了獲取預期不確定的收益或社會效益而將現期的一定資財(有形或無形)轉化為資本的過程。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于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于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由借款雙方約定,可有償亦可無償。約定有償的,必須在事先的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
投資是指一定的經濟主體為了獲取預期不確定的收益或社會效益而將現期的一定資財(有形或無形)轉化為資本的過程。其基本特征是:
(3)投資所獲取的效益是未來時期的預期效益,而且是不確知的。故投資具有風險性;。
(5)投資所形成的資本有多種形態,如真實資本與金融資本,其表現形式為有形的實物或無形的權證。
投資與借貸雖都是一定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但其在性質、來源、運用及目的等方面又有著本質的區別,具體表現在:
(7)投資收回的是效益,而投資本身一般是不能收回的(聯營除外),“抽逃出資”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嚴重的則構成犯罪;借貸則是可以而且是應該收回的。
投資承擔有虧損的風險,而借貸則可通過擔保、債務轉移等來減少風險,投資則不可。
四、“名為投資實為借貸”的幾種表現形式。
(4)“投資協議”中規定了投資收回的期限,而且還有擔保的,則應視為借貸;(5)投資者一般享有對投資項目的收益、表決和知情權等權利,而借貸一般不享有此權利。
五、共同投資合同范本。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