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一種以規范行為和管理秩序為目的的制度,對組織和個人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定。規章制度的目的是維護組織的秩序和穩定,以下是我們組織的規章制度,請大家共同遵守。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一
垃圾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國家鼓勵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五條建筑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內的工程施工情況,制定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20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具體條件按照《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禁止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
第十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條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筑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
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第十四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確需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的,應當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糾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
第十九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二
一、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簽上注明。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
三、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五、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處理。
六、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盛裝達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七、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要及時消毒處理污染處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專職管理人員安全運送到醫療垃圾暫存站,認真做好交接、登記。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運送時應防止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九、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醫療廢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
十、醫療廢物專職人員及時做好和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轉運交接工作,及時對暫存站室內外進行沖刷、清掃和消毒,并保存相關記錄。
十一、各種登記資料,要記錄準確、詳細,妥善保管三年以備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個人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買賣、轉讓醫療垃圾。
十三、接觸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及有關文件,處理醫療廢物時應做好自身防護,如不慎被刺傷或污染應按規定做好清創、消毒及預防用藥。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三
第一條為凈化城市環境,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發生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垃圾產生源及垃圾排放》行業標準、衛生部《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我市轄區所有醫療、衛生防疫、病員休養、涉外賓館、醫學研究、洗浴、美容美發、禽獸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單位和從事特種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垃圾是指醫學研究和醫療過程中進行檢查、化驗、處置、婦產、手術和病理解剖中產生的人體污物和被人體分泌物污染的紗布、脫脂棉、衛生紙、護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嬰、截肢、器官等;各療養院、涉外賓館、公共浴池中休養員、外賓、顧客的遺棄物;禽獸疫病防治、屠宰過程中產生的動物尸體及其遺棄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廢棄物等。
第四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管理工作。
衛生、防環境保護等有關管理部門應各司其職,協同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加強對特種垃圾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在特種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唐山市特種垃圾處理行業規劃,制定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的管理規范;
三、對特種垃圾的排放、收集、運輸和處置進行監督管理;
四、受理違反特種垃圾管理規定行為的投訴,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第六條對特種垃圾必須按照國家環境保護、衛生防病的有關規定,毀型后采用高溫焚燒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滲井、簡易焚燒等方式自行處理。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準,不得從事特種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八條特種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必須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承擔。
從事特種垃圾處理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消毒服務衛生許可證》。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對特種垃圾的消毒工作進行監督監測。
第九條產生特種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制定內部特種垃圾管理制度,確定管理人員,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報產生特種垃圾的數量、種類等情況;
(四)負責收集其產生的特種垃圾,分類盛裝,放入專用塑料袋后投入專用收集容器內;
(五)保持專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種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將特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廢物內;
(八)不得任意遺棄特種垃圾。
第十條從事特種垃圾的運輸單位和個人,應提前向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提交運營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自有流動資金和注冊資金;
(二)車輛、設備的種類、數量和完好狀況;
(三)人員數量和構成情況。
第十一條特種垃圾收運過程中,嚴禁撒漏。專用收運車輛應定期清潔消毒。作業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后上崗,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運特種垃圾應定時、定點、定人,日產日清。
第十二條特種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和專用收運車輛應噴涂明顯標志和“特種垃圾專用車(桶)”、“注意安全、嚴禁混裝”字樣。
第十三條建設特種垃圾處理廠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資金來源及有關資信證明;
(三)處理方式、規模;
(四)項目立項申請及批復;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工藝方案和主要設備選型;
(七)環境評價報告;
(八)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和設備安裝實驗報告。
第十四條特種垃圾無害化處理廠,選址應合理,在城市下風向,遠離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廠容廠貌整潔;綠化面積不低于廠區總面積的30%;辦公區與焚燒區隔離;圍墻高度應在2.5米以上,煙囪高度應在20米以上。
嚴格執行國家《醫療垃圾焚燒環境衛生標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擴散。
焚燒處理廠運營后,每月應對排放煙氣和殘渣進行檢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并于每季度末將檢測報告上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
焚燒殘渣必須按環衛部門指定地點傾倒處理,不得亂倒。
第十五條特種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收費應當合理,收費范圍和標準應報市物價部門批準。
從事特種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對特種垃圾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揭發和控告。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不如實申報特種垃圾產生數量、種類等情況的;
(二)將特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點傾倒特種垃圾,污染環境的;
(四)不定期對專用收集容器和專用收運車輛進行清潔消毒的:
(五)不按規定地點設置專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辦理運營證,擅自清運、處理特種垃圾的,或不按環衛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運輸的`:
(七)收集容器破損或收運過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條特種垃圾處理廠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限期改正、停業整頓或責令拆除,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建立特種垃圾處理廠的:
(二)未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即投入生產或使用的;
(三)附屬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四)未經處理,擅自轉移特種垃圾的:
(五)違反規定標準收費的:
(六)焚燒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七)煙氣和殘渣排放不符合標準,造成環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處理特種垃圾的。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及其它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的執法人員應依法履行職責,對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唐山市城市建設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四
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美化校園,打造整潔文明的辦公教學環境,現下發我校《校園垃圾處理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各科室要配備垃圾桶,廢棄物品不得隨處亂丟,要裝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員放置到學校指定垃圾放置地點。科室內垃圾亂丟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丟棄的,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各區域衛生責任人每天負責清理樓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廢棄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點。如果樓道、操場等公共區域出現廢棄物未及時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生活區住戶要按照校創建辦要求,每天將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點,不得隨處亂丟。
校創建辦安排衛生督察員督促衛生值日人每天按時清理廢棄物品,并安排專人每天在廢棄物品放置處噴灑消毒藥水,若未及時清理或消毒,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
學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xx學校。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五
1、垃圾清運員必須具備愛崗敬業、認真負責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遵紀守法,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
2、每日上午對責任區內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進行清運。
3、保潔車輛、保潔工具,保持清潔,確保垃圾清運設備正常,規范安全使用,上班時間內必須穿環衛服。
4、做好本村(社區)群眾的宣傳引導工作,指導農戶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對群眾亂倒、亂放生活垃圾及時進行制止,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村兩委反映。
5、完成村兩委交辦的突擊清潔任務。
二、管理辦法。
1、清運員實行擇優上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簽訂一次,每季度進行考核,如工作責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務的,將進行及時調整,重新招聘。
2、清運員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規范作業,盡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標準和清運質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3、每季度考核由村兩委會組織召開村民組長會議,實行百分制考核。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六
目的:進一步規范、保潔、管理垃圾房,確保廠區環境干凈整潔;減少垃圾不分類對環境的影響。
范圍:適用于廠區垃圾房。
1.垃圾桶:員工投擲垃圾前,請將垃圾分類,并嚴格按照垃圾房標示牌進行投擲;。
2.木頭回收區:是指車間、廠區、宿舍等包裹物材產生的木頭。
3.紙箱紙板回收區:是指車間、廠區、宿舍等包裝物品的紙質材料。
4.泡沫回收區:是指車間、廠區、宿舍等軟質包裹物品或軟質填充空間的泡沫材料。包括:氣泡棉、泡沫紙、氣泡膜、海綿、包裝膜等。
5.塑料回收區:是指車間、廠區、宿舍等產生的塑料材質。
6.鐵皮回收區:是指車間、廠區、宿舍等產生金屬性材料。7.雜物間:是指儲藏廠區常用工具。包括:綠化修剪刀、鏟刀等。
1、清潔工身體有傷口時,要包扎好,避免感染。
2、垃圾車清運垃圾時,清潔工應注意自身安全。
3、垃圾房周圍不應有積水和結冰現象,清潔工應及時清除,以防滑倒摔傷自己和他人。
4、清潔工在對垃圾房進行清潔時,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類妥善處置。
1.垃圾房地面每天清掃,保持地面時刻保持干凈。
2.垃圾房內垃圾應做到日產日清,無垃圾溢出、殘留。
3.外墻面瓷磚和垃圾房門應保持清潔。
4.整理回收區材料,待滿倉前及時上報回收處理。
5.不得在垃圾房及其周圍焚燒垃圾。
6.每周對垃圾房進行一次消殺工作。
可回收廢品每月根據量不定期安排財務人員以及廠務人員一起確認并回收變賣處理。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七
為進一步完善我處“戶集、村收、處處理”的農村垃圾處理運行機制,加強全處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有效改善村處環境衛生狀況,創建環境優美、干凈整潔、舒適宜居的處、村環境,根據中共膠南市委辦公室、膠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南辦發【20xx】3號)文件要求,經辦事處政府研究,制訂如下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建設目標,按照“戶集、村收、處處理”的農村垃圾處理模式,本著布局合理、運轉有效、資源充分利用的原則,由處、村、戶三級負責,分級管理,加強農村垃圾收集處理工作,完善基礎設施,建立環衛隊伍,加大資金投入,落實運營經費,嚴格考核獎懲,逐步建立收集、運輸、處理、管理、監督于一體的農村垃圾處理管理機制,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常態化。
(一)責任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劃分垃圾收集和保潔工作責任范圍。
1、村莊內垃圾收集和保潔工作由各村負責督促管理。國道、省道、市道、處主次干道以及田間生產道路兩側的垃圾收集和保潔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村負責。
2、村集體、企業、群眾等產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處垃圾處理場,所在村負責督促管理。
3、辦事處垃圾收集和保潔工作由辦事處負責督促管理;處直各單位的垃圾處理由辦事處負責督促管理;全處范圍內的企業垃圾處理由處經濟辦負責督促管理;中小學校垃圾處理由處中心校負責督促管理,各學校負責收集并清運到臨近的垃圾中轉站或簡易垃圾填埋點。
4、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機構產生的污染垃圾由該機構進行消污處理后,送到臨近的垃圾中轉站或簡易垃圾填埋點。
5、未進入垃圾中轉站或簡易垃圾填埋點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單位負責清運到處垃圾處理場或簡易垃圾填埋點。辦事處共設立中轉鐵皮箱35處。
(二)運行機制。
按照處、村、戶三級聯動,分級負責的要求,實行戶集、村收、處處理的模式進行處理。
1、戶集。各村要給各家各戶統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戶自備垃圾桶,群眾負責自家房前屋后的衛生清掃,每天將垃圾按時送到指定地點。
2、村收。由各村根據自身實際,合理規劃建設垃圾中轉站或簡易垃圾填埋點,配置清運車。各村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環衛工人人數。環衛工人負責收集群眾垃圾桶內的垃圾,并做好村內外道路、公共場所的衛生保潔,要做到日產日清,按時將垃圾清運至垃圾中轉站或簡易垃圾填埋點。
3、辦事處處理。辦事處進一步規范處級環衛公司,安排專項資金,建設大型垃圾處理場。環衛公司負責將各村垃圾中轉站的垃圾統一清運至處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落實經費保障。
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向處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商戶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對于村垃圾處理經費,集體有經濟來源的,可自行解決;沒有集體經濟收入的,可采取收取群眾生活垃圾處理費方式解決。
(四)獎懲政策。
1、獎補。
20xx年處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對處村兩級垃圾收集處理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進行獎補,主要用于農村環衛工人工資補貼、垃圾中轉站和環衛公司垃圾運輸費用的獎補。
(1)環衛工人工資補貼。處政府對各村環衛人員按照該村總人數每月人均0.5元的標準補助進行補貼,每月發放一次。
(2)垃圾中轉站獎補。處政府鼓勵各村建設垃圾中轉站,垃圾中轉站由處政府會同市住建局規劃布點,垃圾中轉站土建工程由各村負責,垃圾中轉站設備費用由市處兩級共同承擔。
(3)處級環衛公司補貼。處政府對環衛公司車輛運輸、車輛維護及日常管理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補貼,確保環衛公司正常運轉。
2、處罰。
(1)凡主次干道、村莊內外、大街小巷、宅前屋后發現1處垃圾(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或農作物秸稈)罰村1000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每平方米為一處,農作物秸稈3平方米為一處)。所有罰款由處財政代扣。
(2)凡每次檢查被市通報處罰的,罰款由相應村承擔,處財政代扣。
(3)村垃圾收集處理機制運行經費的獎補,根據日常檢查情況及月考核結果,對未達到標準的扣除運行經費獎補資金,運行經費獎補資金扣完后累計扣罰。
我處垃圾集中處理工作具體分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7日)。各村要召開不同層次的動員會,充分利用橫幅、標語等方式大力宣傳垃圾處理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干部群眾參與垃圾處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逐步提高群眾的衛生保潔意識,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更好地推動該項工作的實施。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各村要組織群眾結合實際,以治臟治亂為重點,積極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活動,要徹底清理房前屋后、村內村外、道路兩側的雜草、雜物和垃圾,力爭通過大整治,使村莊的環境面貌有較大的改變。各單位也要開展集中整治活動,改善辦公和生產環境。
第三階段:規范管理階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按照“戶集、村收、處處理”的要求,做到每戶配置一個垃圾桶,有環衛隊伍,有垃圾處理制度,有垃圾處理設施,垃圾處理經費運行正常。確保垃圾有人收集,有人清運,及時得到處理。有條件的村要盡快建設垃圾中轉站,條件不允許的村要建設簡易垃圾填埋點。簡易垃圾填埋點的選擇要遠離村莊及主次干道,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各單位也要建立垃圾處理長效機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25日)。處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各村和單位垃圾集中處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檢查各村和單位環衛隊伍建設、垃圾處理制度制定、垃圾處理設施配備、垃圾處理經費運行、垃圾中轉站或簡易垃圾填埋點建設等情況。檢查驗收不符合標準的責令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且不再享受處政府關于垃圾處理的相關政策。
1、強化領導,明確責任。辦事處成立農村垃圾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該項工作的實施和組織領導。各包區領導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經常深入到村指導工作;各管理區、包村干部作為主要責任人,要深入一線督導工作進度,一線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圍繞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措施,明確工作時限,切實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落實,確保這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2、建立機制,長效管理。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重在實效,貴在堅持。一是各村要把落實垃圾處理經費來源作為建立長效機制的頭等大事來抓,確保垃圾處理工作正常開展。二是各村要加強對環衛工人的管理工作,建立定人、定崗、定責、定時的衛生保潔制度和垃圾收集處理制度,確保垃圾日產日清。三是各村要制定《村民衛生公約》,與各家各戶簽定“門前三包”責任書,細分衛生區。四是定期開展群眾衛生評比活動,鞏固保潔成果。對“衛生戶”、“文明戶”進行宣傳表揚,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通過評比活動來增強群眾衛生保潔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強化督查,兌現獎懲。要建立完善監管、考評、獎懲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處黨政辦、一體辦負責日常督導檢查工作,堅持一周一檢查,一月一考核,一年一總結,實行獎懲兌現。同時各村和各單位也要對環衛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努力形成上下聯動的考核激勵機制。
附件:鐵山街道辦事處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八
管轄范圍的垃圾筒及用戶生活垃圾。
垃圾筒及地面目視無污跡、周圍無積水、無腐爛變質發出的臭味,垃圾筒內平時的垃圾不能超過筒內容積的2/3。
1.手推式垃圾收集車兩部,車廂內設黑色大塑料袋,外部設帆布上蓋;。
2.3~5只大號垃圾筒;。
3.區外垃圾清運點安裝水龍頭一個,準備5米長膠管1條;。
4.拖把、地擦、拖把桶各1只。
(一)垃圾收集。
5.每日定于晚上20:00分開始逐戶上門收集垃圾;。
8.對于裝車時散落在地面的垃圾或汁液,要及時清掃或用拖把拖干凈;。
9.日常臨時清理的垃圾,同樣運送到清運點裝入大垃圾筒,并蓋好筒蓋,以防滋生蚊蟲;。
3、每日工作完成后將清潔好的工具有秩序地擺放在清潔器具存放點。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九
1、垃圾清運實行“專車專人,定時計量”的原則:運輸車輛全部采用專門購置的垃圾吊臂車配備專門的封閉垃圾箱;配備專業駕駛員;運輸車每天早晨6時(冬季7時)開始清運,確保9:00結束;對每個運輸垃圾數量統一計量,作為半年及年終考核依據。
2.拉運人員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駕駛員行為規范駕駛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每天出車前必須檢修車輛,要保證安全操作清運,如有特殊情況發生,要及時停運,在第一時間告知主管領導另作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2、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密閉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臺式車要用篷布遮蓋嚴實,運輸過程中嚴謹揚撒、泄漏。
3、在清運過程中,吊臂車只能運輸生活垃圾,嚴禁用于建筑垃圾、醫療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裝清運。
4、車廂內清運后不得有殘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車后,車輛要停放整齊,車體干凈衛生,無異味。
5、必須愛護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臺等環衛設施,愛護清運車輛,不得野蠻清運,惡意損壞設施及車輛。
6、為保護清運人員的健康,清運人員在工作時要有必要的勞保用品。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
一、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理工作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培訓后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主要培訓內容為《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包頭市傳染病防治條例》、《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場所消毒及個人防治知識。
二、給本單位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對收運的醫療垃圾進行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數量、交接時間、收運人簽名等項目,該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運人員出車前須檢查車輛密封情況,防止泄漏。在每次清運完醫療垃圾后,要沖洗車輛,并進行徹底消毒。
五、清運醫療垃圾的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指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不能隨意變動。
六、清運人員在接收醫療垃圾時,應檢查醫療垃圾是否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對包裝破損、污染的醫療廢物應要求醫療機構重新包裝、標識,對拒不按規定進行包裝的醫療機構,有權拒絕運送。
七、焚燒爐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穿全套防護服,并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八、對進廠的醫療垃圾及時進行消毒滅菌,當日運送到廠的醫療垃圾當日處理,未處理完的醫療垃圾暫時存放時間最多不得24小時,防止病菌的滋生、傳播。
九、每日作業結束后,對整個作業區域進行噴灑消毒滅菌工作。作業人員應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種設備應每日進行檢查、清洗、潤滑,定期進行保養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十一、處置車間存在可燃易爆氣體,場內嚴禁吸煙。
十二、廠內必須設置醫療廢物處置隔離區的明顯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十三、做好廠內的防火、防盜工作。節假日廠內要安排值班人員,隨時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一
根據政府的要求,為加快推進學院生活垃圾分類與源頭減量制度的實施,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強化學院在落實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培養全校師生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本制度。
1、可回收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廚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1、學校在宿舍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后勤處安排越溪環衛所處理。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廚余垃圾學院委托專業公司專門處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放置在紅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業集中統一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后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1、學工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后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并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并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校園生活垃圾精細化管理,強化源頭減量,提高師生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推進綠色生態校園的建設,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導則》《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校以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建立健全校園生活垃圾按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程分類體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循環利用,創造綠色、生態的校園環境。
第三條本校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資源化利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于本方案。本方案所稱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
第四條校內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綠色生活行動,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并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
第五條校生活內垃圾分類標準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四種類別進行分類。校園內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綠化垃圾及實驗室廢棄物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嚴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第六條學校成立校園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學校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秘書單位為后勤保衛處,具體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相關部門單位的主要任務職責如下:
(一)后勤保衛處。
1、負責校園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制度文件、工作機制及實施方案的擬定;
3、統籌校園垃圾分類收容器配置,負責校園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類運輸的管理;
(二)教師工作部、學生工作部,負責組織面向師生的垃圾分類教育、動員,結合志愿社團,協助該項工作的開展。對違反規定的師生進行教育及處理。
(三)后勤保衛處,負責監督和督促所管施工單位做好工程現場及臨時設施周邊的垃圾分類工作。
(四)后勤保衛處,負責對違反垃圾分類管理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身份查找、視頻資料留檔。
第七條學校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室外公共區域、學生宿舍、公共教學樓,物業公司、社會企業為直接責任人,食堂承包人為直接責任人,后勤保衛處相關監管辦公室為管理責任人。
(二)教學、實驗、辦公樓宇,使用單位為直接責任人,物業公司為管理責任人。
(三)工程現場及臨時設施周邊,施工單位為直接責任人,歸口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四)校內商鋪等經營場所,物業為直接責任人,歸口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五)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時,校內主辦方為直接責任人(如無校內主辦方,校內承辦方即為直接責任人),保衛處為管理責任人。
第八條學校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校內各區域出現生活垃圾的類別,相應配置垃圾收容器。
(一)教學、辦公樓宇,一樓配置一組四分類垃圾收容器,定時開放,其余各樓層配置干垃圾/可回收物兩分類垃圾收容器。禁止帶入食物的樓宇(如公共教學樓、圖書館等)不配置濕垃圾桶。
(二)宿舍樓宇,撤除樓宇下240l垃圾桶,及配置四分類垃圾收容器,由業務公司具體實施。
(三)食堂,餐具回收區配置干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三分類垃圾收容器。
(四)經營性商鋪,根據垃圾產生類別,配置相應垃圾收容器。
(五)校園道路、室外公共區域,利用現有垃圾桶,重新張貼干垃圾/可回收物兩分類標簽。
第九條落實生活垃圾分類“一嚴禁、兩分類、一鼓勵”(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干、濕垃圾兩分類,鼓勵將可回收物通過售賣方式納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內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學生和教工宿舍區。
宿舍內干濕分離,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單獨放置。師生定時帶到集中垃圾箱房分類投放。房間內產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到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區域。
(二)教學、實驗及辦公樓宇。
物業公司指導師生分類投放,各樓層垃圾桶由物業公司及時收集,并定時放置到樓宇外指定位置,干濕垃圾日產日清。
(三)餐廳食堂。
師生用餐完畢后,應將餐具和垃圾統一帶至餐具回收處分類投放。外帶食物殘余等濕垃圾也投至食堂濕垃圾桶統一處理。食堂濕垃圾對接上海疁域環衛公司日產日清,其余垃圾按規定投放。
(四)校內經營性單位。
校內經營性單位生活垃圾自產自清,分類收集后自行投放至垃圾房,不得將垃圾隨意傾倒、堆放。
(五)校園道路和室外公共區域。
校園道路垃圾桶由物業公司負責清運,并進行必要的二次分揀,對于垃圾易滿溢時間及區域,增加清運頻次。
第十條收集、運輸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
(一)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實行定期或者預約收集、運輸;。
(二)對濕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運輸;。
(三)對干垃圾實行定期收集、運輸;
(四)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具體清運地點和時間由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十一條各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使用有利于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第十二條鼓勵到食堂用餐,鼓勵外帶時自帶餐具,校內食堂和各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不得無償提供一次性餐具。
第十三條餐飲服務場所應張貼節儉標識,提醒師生按需取餐,減少浪費。校內快遞單位應鼓勵包裝循環使用,促進快遞包裝減量化。
第十四條學校鼓勵各單位、個人積極探索垃圾源頭減量的新方式。
第十五條學校對各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定期考評,對于工作效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廢舊家具和設備等大件報廢物資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單獨堆放,由后勤保衛處報相關部門及時清運處理;大件設備外包裝應由設備采購單位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除上述生活垃圾之外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單位外運,須設立集中臨時垃圾堆放點,并做好標牌告知施工項目、時間、建筑垃圾清運頻次等信息,由后勤保衛處監督、管理。
垃圾房的管理制度(優秀13篇)篇十三
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注明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等。
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醫療廢物暫存處設施、設備應嚴格按照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達到以下要求: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于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院醫療廢物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