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勞務居間合同協議篇一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甲方向乙方提供提供聯絡、簽約機會,促成簽定合同媒介服務。
2、乙方應提供簽定合同的有效文本及蓋有鮮章的復印件。
乙方自愿承諾與甲方簽定的合同總金額%作為居間勞務報酬。(以主合同簽定的總金額為準)
1、甲方末促成合同成立,所簽定的居間合同及乙方所承諾的勞務酬金無效。
2、如乙方的單位法人代表變更,受權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發生變更,所簽定的合同及承諾的事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諾的居間勞務報酬。
3、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必須屬實,方可促成合同簽定;若乙方蓄意避開甲方與發包方簽定合同,視為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乙方須同樣履行承諾支付甲方居間勞務報酬,否則甲方有權向人民申請強制執行。
1、乙方末按時間支付甲方居間勞務費,視為乙方違約;除繼續承擔應付款項外,同時還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按甲方應得勞務報酬總額的%乘以逾期天數計得金額,作為罰金迫加支付給甲方。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字蓋_(印)之日起生效。乙方提供與甲方簽定的主合同復印件(委托人蓋_簽字)一份,委托人付清全部居間勞務報酬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乙方(章_):_________甲方(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居間合同協議篇二
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居間規定,在互惠、互利、自愿、誠信的原則下,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甲、乙雙方做出不可撤銷的承諾。
1、土石方的開挖:
(1)石方按每1立方提取 元支付給乙方。
(2)土方按每1立方提取 元支付給乙方,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2、公路的修建:公路按 %提取支付給乙方。
3、綠化含《金果園》 %提取支付給乙方。
在開挖期間,如更換承包人,只要在此工程項目投入建設,居間費用仍由承包方承擔,無條件按約定付清乙方居間費。
二、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同時支付給乙方前期費用 萬
元整,在進場7天支付的費用中扣除。1、土石方甲方與業主方簽訂正式承包施工合同與協議進場后 天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余下的勞務居間費隨每月進度款按比例支付。2、公路的修建:甲方與業主簽訂正式承包施工合同與協議進場后 天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余下的勞務居間費隨每月進度款按比例支付。3、綠化建設:甲方與業主簽訂正式承包施工合同與協議后 天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余下的勞務居間費隨每月進度款按比例支付。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兌現居間費,如因甲方不履行承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發生嚴重糾紛,由乙方指定法律途徑仲裁。
五、本合同與甲方簽訂的施工合同與協議同時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承諾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效力均等。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勞務居間合同協議篇三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居間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取得勞務合作,并協助其與總包方簽訂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有效期
第三條 委托范圍及價格
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的工程為土方--元每方,礦--元每噸。乙方應當親自辦理本合同項下事項,乙方不得再就本合同事項轉委托他人辦理。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1、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
2、2、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1、真實、準確、完整地向甲方介紹工程的狀況。
2、2、按照甲方和總包方確認的服務和收費標準,為促進成交提供協助服務。
3、3、對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披露。在本合同履行完成或解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當將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
4、無論居間服務是否成功,乙方均不向甲方收取除本合同第六條明確約定的傭金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六條 傭金標準和支付方式
1.傭金支付標準如下:
2. 傭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促成甲方和總包方簽署正式合同后,有義務促成總包方按協議支付勞務費,乙方傭金按總包方付款進度比例支付。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勞務委托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拒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拒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其它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