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組織可以約束和規范成員的行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如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典型案例,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幫助。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一
1、設置專門人員負責醫用氧氣供應、使用及送氧設備的維修、氧氣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種儀器設置維修檔案和使用登記,各種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維護、保養、檢驗工作,設備維修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
3、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在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
4、認真做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重點及要害部門的安全,加強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砂桶等。杜絕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災害事故的發生。
5、認真做好醫用氧房的管理,必須遠離火源確保安全。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二
為規范氧氣、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現氧氣、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該辦法:。
1、氧氣、乙炔瓶進場后應分開放置,嚴禁在同一處存放,存放處必須保證空氣暢通,氣瓶不得接觸油污,嚴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準靠近帶電電線。
2、用完的氧氣、乙炔空瓶應做明標記。并分開擺放。
3、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車運輸,運輸前應旋緊瓶帽。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運輸過程中應檢查氧氣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備齊全、合格。
4、氣瓶在存放或使用過程中,嚴禁靠近熱源,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兩氣瓶間距為5m,與明火間距為10m,使用中必須配備氧氣瓶帽、防振圈、壓力表、回火閥,現場配備滅火器。
6、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氧氣、乙炔。
7、氣瓶嚴禁拋擲或劇烈滾動,不得安放在可能產生火星的電氣設備。
8、室外使用必須做好防曬防淋,嚴禁在太陽下暴曬。冬天使用氣瓶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敲擊瓶閥。
9、氧氣、乙炔瓶著火時,應立即關閉瓶閥,使火自行熄滅,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滅火器。切忌“嚴禁用鋪蓋法進行滅火”。
11、使用中應隨時觀察氣瓶、膠管狀態,有無漏氣現象,并保持噴口暢通。
12、乙炔氣瓶的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47mpa(1.5kgf/cm2),輸氣流速每瓶不得超過1.5~2m3/h。
13、氣瓶內的氣體不得全部用盡,氧氣瓶應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壓力;乙炔氣瓶必須留有不低于規定的剩余壓力。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三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二、氣瓶應有明顯的色標和防震圈,不靠近熱源,不在日光下爆曬,用后應放專用倉庫內。
三、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皮管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四、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五、氧氣瓶、氧化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六、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
七、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四
一、非庫房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二、嚴禁將火種、香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內。
三、進入庫房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棉制服裝。
四、不準使用金屬等物品敲擊氣瓶。
五、氣瓶必須定位、分間存放,空瓶和實瓶應分區存放,并有明顯的標識。
六、存放氣瓶時應旋緊瓶閥瓶帽,整齊堆放防止傾倒。
七、保持庫房清潔衛生通風良好,庫房周圍10米內嚴禁有明火。
八、庫房必須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具。
九、經常檢查庫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搬動、拆除庫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庫房內不得使用普通電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隨手關閉燈具。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五
本制度規定了設備、安全附件的使用、管理、檢修、事故處理等內容和要求。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1基礎管理
2.1.1設備管理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的完好,不斷改善和提高技術裝備條件,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
2.1.2堅持修理保養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一般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2.1.3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建立以安全技術負責人為首的設備管理網。由設備員全面負責管理,認真做好使用管理檢修潤滑事故處理等工作。
2.1.4建立設備臺帳和檔案,主要設備應明確專人管理(掛牌)。
2.1.5建立儀器儀表,安全附件臺帳和檔案。
2.1.6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及修理臺帳。
2.2使用和管理
2.2.1所有設備的操作人員,實行持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2.2.2設備操作人員,應對設備運行工況及時記錄。抄表的時間、項目應遵守操作規程的規定。抄表記錄應真實、及時、規范。
2.2.3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2.4設備運行中應進行點檢和巡檢,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及超負荷運行。
2.3檢查,檢驗和檢修。
2.3.1設備員應根據設備的實際狀況和安全附件的校驗周期,編制設備的檢修計劃,報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2.3.2設備的檢查,檢驗和修理,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和標準,確保質量和安全。
2.3.3壓力容器,液氧貯槽,槽車的內外部檢驗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
2.3.4氧氣瓶至少每三年送有資格的無縫氣瓶檢驗站進行檢驗,并作好記錄。
2.3.5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的校驗應符合計量部門的規定。溫度計,液位計等其他儀器儀表的.校驗(修理)按有關規程進行。
2.3.6避雷針,貯槽,管道等接地電阻由有檢測資格的專業部門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電阻值應在規定范圍內。
2.3.7設備的潤滑系統,應嚴格按設備說明書的要求添加和更換潤滑油。
2.3.8凡檢修保養與氧氣接觸的設備、儀器、儀表或另部件,嚴禁使用油脂。檢修使用的工具,更換的另配件應進行嚴格的脫脂。
2.4設備事故處理
2.4.1發生一般設備事故必須查明原因,作到“四不放過”。
2.4.2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定處理。
3.1設備運行記錄,保養情況,每周檢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
3.2發生設備事故的責任者,應賠償經濟損失,對觸犯法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六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七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瓶裝醫用氧的使用,加強氧氣瓶的管理,確保瓶裝氧氣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據《氣瓶安全監察規程》、《醫用氧氣》國家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氧氣瓶為我院固定資產,由氧房統一負責對我院所有氧氣瓶建檔、保管、定期檢驗,定期養護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護士長根據本科室的實際需要,固定一定數量的氧氣瓶在本科室以備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氣瓶清單經護士長和氧房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留存氧站備案。
三、各科室負責人、護士長應高度重視氣瓶的安全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氣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檢查鋼瓶氧氣使用情況,懸掛“有氧”“無氧”標識。發現無氧鋼瓶應及時與氧房進行調換,確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夠及時使用。
四、氣瓶在貯存、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固定在專用手推車上,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五、氧氣瓶為特殊設備,氧房和使用科室應妥善保存,嚴格管理,鋼瓶如丟失的,由保管科室負責賠付。
六、氧氣瓶只準在醫院各病區內、救護車輛上使用,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換、充裝氧氣瓶行為,違者按私收費處理。確需借用氧氣瓶到院外的,需經科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并預交1000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氣瓶應專瓶專用,不得充裝其它氣體、改變瓶體設置、顏色、用途等,否則應作為廢瓶處理,借出的氧氣瓶一個月內必須歸還,逾期不還或廢瓶的將扣除押金。
七、用氧科室除固定一定數量的基數氧瓶外,如果有臨時需要增加的,電話通知氧房,由氧房值班人員填寫科室臨時使用氧瓶報告單,交當班護士簽字接收,護士長確認。科室臨時借用的鋼瓶應在五天內歸還氧站。
八、每月的20日氧房對瓶裝氧氣購進量、各科使用量、庫存量進行盤點,每月匯總瓶裝氧氣消耗報表經護士長、分管院長簽字后分別報藥劑科、核算辦。
九、氧房應加強對氧瓶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和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各種手續規范。不定期對全院氧瓶安全性進行檢查,及時查找、發現、處理存在的隱患,確保氧氣的安全使用。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八
1、根據氣體的性質制定相應的運輸、使用、搬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氣瓶的人員須經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2、旋緊氣帽輕裝輕卸,嚴禁磕碰。
3、夏季運輸要采取防爆防曬措施。
4、運輸車上嚴禁煙火。
1、儲存氣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2、旋緊瓶帽,入庫前要驗收。
3、在夏季隨時注意室溫,必要時設法降溫。
4、氣瓶內溫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溫時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1、禁止敲擊碰撞。
2、氣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曬。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時,與乙炔氣瓶的間隔應在3米以外。
6、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
7、在接觸氣瓶時應仔細檢查所用工具、手套及雙手有無油脂,必須保證在無脂情況下操作。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九
1、非本崗位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本制氧裝置產品氣為氧氣,具有強助燃性,機房內以及機房周圍10米以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內嚴禁動火,禁止吸煙。
4、機房內外應放置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5、本裝置有壓力容器組成,應定期檢查系統中的安全閥。
6、應經常對制氧裝置管道及連接部分進行檢漏氣,不得有漏氣現象。
7、制氧裝置工作時,壓縮機的某些部位溫度較高,請不要觸摸,以免燙傷。
8、對制氧裝置進行維修時,必須切斷主電源,并確保系統無壓力后方可進行。
9、機房內應有足量的新鮮空氣送入,環境溫度宜小于35℃,環境濕度宜小于80%。
10、有關人員應詳細閱讀空壓機、冷干機、制氧逐級安裝使用說明書。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
1.1本制度規定了門衛的工作和要求。
1.2本制度適用于氧氣充裝站。
2.內容與要求
2.1門衛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做好防火及保衛工作。
2.2站內為重點防火部位,嚴禁一切煙火及火種帶入。
2.3機動車輛入站,應隨車配齊滅火器材。
2.4嚴禁氧氣瓶與其它相抵觸的氣體混裝出入站區。
2.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等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經登記后方可進站。
2.6外單位來站的車輛及人員應服從門衛人員管理,進出站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3.檢查與考核
3.1站長、安全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門衛的`工作,給予獎懲。不稱職者及時更換。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一
為了搞好氧氣瓶、乙炔氣瓶的運輸、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根據有關標準規定,結合總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移動運輸。
(1)、在移動運輸前,先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同時裝運其他可燃性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5)、裝運氧氣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定。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倉庫應陰涼,庫內不得有熱源,嚴禁明火,滿裝氣瓶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也不宜長期雨淋,夏季應有降溫措施。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1、移動運輸。
(1)、在移動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2)、裝運時,汽車裝乙炔瓶橫向排放,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氧氣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車搬運。
(4)、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6)、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7)、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8)、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定。
2、乙炔氣瓶保管與存放。
(1)、貯存間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
(2)貯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通暢,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3)、乙炔瓶貯存時,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4)、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貯存。
(5)貯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3、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1)、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3)、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立方米/時瓶。
(4)、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5)、使用時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6)、乙炔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1、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現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少于20瓶,應在現場或車間內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貯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貯存量不超過40瓶的乙炔瓶庫,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一般使用狀態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離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不使用狀態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為2米。存放的時候為分開存放(專庫專用)。
1、各子(分)公司經理是氧氣瓶、乙炔氣瓶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安全管理負領導責任。
2、各子(分)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對氧氣瓶、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3、由于管理不善,違背本規定運輸、儲存、使用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各子(分)公司要承擔主要經濟責任和相關的連帶責任。
4、由于氧氣瓶、乙炔氣瓶儲存不當,產生總公司被市消防部門懲罰的后果,氧氣瓶、乙炔氣瓶儲存不當的源公司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5、各子(分)公司要結合自己的生產實際,要靈活調度、適時調度、科學管理、認真操作,杜絕一切不良事故的發生。
1、本制度由技術質檢生產部20xx年5月提出并起草。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二
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場所。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在使用現場儲量不得超過5瓶。
嚴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應離開5m以上。
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靠近熱源,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檢查設備、導管、閥門是否漏氣時,必須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乙炔氣瓶應保持直立,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乙炔氣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
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冬季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5kgf/cm2,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應低于70%。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規定的剩余壓力。
移動氣瓶時,可以沿底部轉動,不得拖曳或滾動.
裝卸氣瓶時,應輕輕提放并應避免閥受力,如用吊車吊卸,應采用合適氧氣瓶之吊具(一般吊索,吊籃不適用)將瓶身穩置夾牢,保證中途不會滑落才可以.
氧氣瓶儲存庫室溫應保持40℃以下.
易燃性或爆炸性危險物料,如油類,電石及灌充有其他可燃性之容器等,不得同時堆放於氧氣瓶儲存庫內.氧氣瓶內,外部,閥等不得沾染油污雜質;如油質,油脂,電石,或其他危險物質.
氧氣瓶應遠離熱源或火源.
開啟氧氣瓶閥時,須站在瓶口背面,不可面對瓶口,并應慢慢旋開避免高壓氧氣之沖擊.
瓶內之氧氣不要用盡,應保留余氣.余氣壓力應不低於1.7kg/cm2.
氧氣不可替代壓縮空氣使用.
應避免氧氣瓶接觸電焊條或電路.
氧氣、乙炔皮管強度是不一樣的,氧氣皮管允許的工作壓力為1.5mpa,乙炔皮管允許的工作壓力為0.5mpa,每種皮管只能用于一種氣體,不能錯接或互換使用。同時氧氣、乙炔皮管的長度不能太短,一般為10-15米為宜。
不得使用裝過油類或修補過的氧氣、乙炔皮管,皮管在工作中應防止粘上油脂或觸及過熱金屬。
皮管兩端接頭的固定必須采用卡子卡緊,不得用鐵絲、繩子等代替。
氧氣、乙炔皮管在使用中若發生破裂或者著火時,應迅速折彎靠氣瓶一段皮管,將其熄滅。也可迅速關閉瓶閥停止供氣。
使用新皮管時應檢查內部是否積存橡膠或其他粉末,可用壓縮空氣吹干凈后使用。
附1:乙炔特性介紹。
乙炔屬于碳氫化合物,又名電石氣,化學分子式為c2h2。在常溫和常壓下是無色無味的氣體。
工業用乙炔因含有硫化氫(h2s)、磷化氫(ph3)和氨(nh3)等雜質,故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和一定的毒性。比空氣稍輕,微溶于水,能溶于苯、汽油,易溶于丙酮。
乙炔化學性質比較活潑,是可燃氣體,它與空氣混合燃燒時所產生的火焰溫度可達2350℃,乙炔與氧氣混合燃燒溫度可達3000~3300℃。易與空氣均勻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是不飽和的碳氫化合物,可發生分解反應和聚合反應,具有爆炸的危險性。與銅、銀接觸會生成乙炔銅(cu2c2)和乙炔銀(ag2c2)等爆炸化合物,當受到摩擦沖擊時就會發生爆炸。工業用乙炔含有磷化氫和硫化氫,磷化氫的自燃點較低,溫度為100~149℃時就會發生自燃,容易引起發生器乙炔和空氣混合氣的著火爆炸事故。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三
二、儲存和使用:
1、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氧乙炔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4)、氣瓶放置整齊,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2、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曝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應小于0.05mpa
(10)、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11)、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三、確保氣瓶安全五條紀律:
2、禁止用氧氣瓶充裝氫氣或其它氣體;
3、禁止用扳手及手錘等敲打旋轉瓶閥,防止閥門損壞氣瓶沖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場所或有危險作業現場,在操作使用氣瓶時,必須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一、氧氣房負責全院的氧氣供應工作要保證24小時供氧不間斷。
二、氧氣房是全院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設專人管理,負責全院的氧氣供應工作和氧氣房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做為長效機制,長抓不懈。
三、氧氣房負責同志要經常巡回,檢查供氧設備和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接到報告要立即組織人員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做好記錄。
四、氧氣房要保持清潔、通風嚴禁堆放各種雜物,并做好運行記錄。
五、氧氣房杜絕一切火源,不是本站工作人員嚴禁入內,本站工作人員嚴禁在站內吸煙。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四
醫院氧氣供搶救患者之用。氧氣瓶集中存放在氧氣間或分布在門診部、病區。氧氣是助燃危險品,氧氣間是要害部門,為了切實加強醫院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訂此制度。
1、氧氣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2、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合格證。運輸氧氣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3、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定期對氧氣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賬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4、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時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療供氧。
5、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運輸等由總務科負責,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由器械部負責。各病區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6、非醫療部門使用氧氣瓶,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務部核查確需使用報送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執行醫院的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五
一、儲存氧氣瓶、氮氣瓶庫房必須經環保、公安消防和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的批準。
二、氣瓶儲存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兩個,房門窗均需向外開,以便人員疏散和泄爆。儲存間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以減少爆炸事故發生時的.損壞。
三、儲存氣瓶的房間必須是單層建筑,其高度不應低于4m。屋頂應為輕鋼結構,并均應有天窗或自然排風筒。
四、對入庫的氣瓶,必須細致地的瓶檢查其外表面有瓶色、字樣、字色、色環是否與入庫單據相符。
五、檢查瓶帽、防震圈是否完整,氣瓶外表面有無影響氣瓶安全使用的缺陷,檢查瓶閥有無泄漏。
六、氣瓶入庫后應嚴格按氣體的性質、公稱工作壓力及空、重瓶分類存放于指定的柵欄里,用可移動的鐵鏈將柵欄口攔住。
七、氣瓶在庫房內就擺放整齊,并留有適當寬度有通道、明顯的“禁止煙火”等各類安全標志。在庫房的固定地點應備有專用滅火器、滅火工具等。
八、長途運輸氣瓶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懸掛標志。
九、夏季運輸氣瓶,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具有遮雨遮陽設備。
十、氣瓶屬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有危險品運輸標志,以引起過往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司機與裝卸、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氧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中心氧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氣體的性質制定相應的運輸、使用、搬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氣瓶的人員須經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2、旋緊氣帽輕裝輕卸,嚴禁磕碰。3、夏季運輸要采取防爆防曬措施。4、運輸車上嚴禁煙火。
1、購進醫用氧應當從具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證書》的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gsp證書》的經營企業購進具有批準文號的醫用氧,醫用氧的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嚴禁購進工業氧。
2、采購部門應嚴格審查供應商資質,建立醫用氧供應商檔案,包括《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證書》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gsp證書》、工商執照、銷售人員身份證等相關證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質量保證協議。
3.購進醫用氧應有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倉庫工作人員應認真對醫用氧進行驗收,驗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批號、有效期、檢驗合格證明,氧氣瓶的壓力等標識,并建立醫用氧購進驗收記錄,嚴把醫用氧的購進關。
1、儲存氣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2、旋緊瓶帽,入庫前要驗收。
3、在夏季隨時注意室溫,必要時設法降溫。
4、氣瓶內溫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溫時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1、禁止敲擊碰撞。
2、氣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曬。
4、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時,與乙炔氣瓶的間隔應在3米以外。
6、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
7、在接觸氣瓶時應仔細檢查所用工具、手套及雙手有無油脂,必須保證在無脂情況下操作。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七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八
1、煤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管理、操作、維護檢修及事故處理,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都應嚴格遵守國家標準局頒發的《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2、新建、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設施,未經驗收不得投產使用。
3、煤氣設備單位應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和企業實際情況,指定煤氣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
4、廠內煤氣設備、管道,各有關單位應按公司劃分的管理范圍,負責設專職或兼職人員加強管理。
5、從事煤氣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并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6、各種主要煤氣設備、裝置都應編號,并把標號示在明顯的部位。
7、煤氣區域要設置明顯的警告牌。非煤氣工作人員不得在煤氣區域穿行和逗留。
8、檢修與煤氣設施相聯系的其它設施時,要注意監測和實驗空氣中co的濃度,并采取預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設的煤氣設備,管道的安全距離(水平距離與高差)內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設施;緊張在煤氣管道會其支架上架設電線(供煤氣觀點本身使用的電線除外)或利用他們作為支撐安裝其它設施。
10、未經批準和未采取安全措施,嚴禁在煤氣設備、管道附近及煤氣區域內洞火及攜帶火種。使用煤氣時必須先點火后開煤氣,以防中毒與爆炸。在煤氣區域從事維護檢修等作業時,要采取預防煤氣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設專人監護。維護檢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鐵釘或帶有火種,不得進入該區域。
11、氧氣管網區域嚴禁動火,施工或檢修需動火時,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斷氣源,將動火段內氣體放散并置換,取空氣樣化驗,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經施工負責人及有關部門審核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12、嚴禁用氧氣吹掃平臺、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氣吹掃身上的灰塵。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范文(19篇)篇十九
1)氧氣瓶必須專庫存放,嚴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劑、油脂、易燃物混存。
2)庫房內采用防爆燈,位置較高的`應安裝避雷裝置。
3)氧氣瓶應設置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
4)嚴禁日光曝曬,嚴禁滾動、撞擊和劇烈震動。
5)庫內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