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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一
現住xxxxx。(系申請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
現住xxxxx。(系申請人之母)
被申請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漢族,xxx廠退休工人,
現住xxxx
申請事項: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申請人不服xx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現已提出上訴。在一審審理中被申請人提交法庭xx市法醫鑒定中心()法檢字第號《法醫學鑒定書》,該鑒定依據被申訴人髖關節功能重度障礙這一傷情,比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分級》之規定,將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定為六級。申請人認為,本案被申請人的傷情是由于申請人在道路上行走時與我相撞而造成的,應屬交通事故,其評殘依法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之規定來進行。根據該規定,被申請人的傷情應屬或級傷殘。因此,現申請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法定代理人: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二
申請人:李__,男,漢族,住_縣_村_社,重新鑒定申請書范本。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申請人:胡__,女,漢族,住_縣_鎮_村_社。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毛__,__事務所律師。
楊__訴申請人財產損害糾紛一案,你院委托__市人民法院對楊__房屋損害原因及解決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申請人認為該鑒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鑒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請重新進行鑒定。
1、依據鑒定書認定的事實,不能得出其鑒定結果,明顯自相矛盾。該鑒定書第二頁上:“楊__房屋為剛性條石基礎,基礎底寬0.8至0.9m,埋深約1.2m(排水溝頂標高為標準);排水溝底為條石,計四層約1.2m(與楊__房基底同一標高)”.接著在分析楊__房屋受原因中稱:“由于申請人xx年建房施工條石排水溝時,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即基底附加壓力)”,鑒定材料《重新鑒定申請書范本》。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申請人修的排水溝的底基和楊__的房屋底基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現“溝底條石部分直接壓在楊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礎荷載”這種可能性呢?這充分表明了結論和事實不相符。
2.該鑒定書缺乏客觀公正性和完整性。因為房屋發生傾斜、沉降除了與地基有關外,與房屋自身的結構是否符合安全標準有十分重要的聯系,而該鑒定書,對原告楊__的房屋的建筑質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與其自己的房屋發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關聯性的問題卻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楊__房屋整體剛度較差”,對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一言帶過。而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的__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出具的:《關于楊__房屋的安全鑒定意見》中對原告楊__的房屋所發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確指出:“1.該房屋結構不符合規范要求;2.基礎主體施工質量較差”。由此可見該鑒定書的結論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該鑒定書應當是以“__市人民法院科學技術鑒定所”的名義制發,卻在鑒定書的頭上用:“__市人民法院(法院無法定的鑒定資格)的'名義發出,所以,該鑒定書的制作程序不當,有誤導之嫌。
綜上所述,由于__市人民法院法庭科學技術鑒定所出具的《技術鑒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鑒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對本案所涉損失的原因重新進行鑒定。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三
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今收到貴院化檢刑委代(20xx)211號告知書,得知周x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正在貴處審查起訴,現我作為本案被害人,依法申請對我的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進行重新鑒定,刑事重新鑒定申請書。
申請事由如下:
一、我已經在偵查階段辦案機關化州市**局東山***將(20xx)化公刑鑒字第153號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結論告知我的當日向其書面提出重新鑒定申請,偵查機關并在我的申請書加注了“同意申請”的意見(見附件)。但是,偵查機關并沒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安排重新鑒定?,F在我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八十二條關于審查起訴中的偵查監督的規定和第二百五十四條關于審查起訴中對被害人進行醫學鑒定的規定,向貴院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
二、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規定:胸部損傷引起血胸或者氣胸,并發生呼吸困難的,為重傷;或者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難的,為重傷。我的傷情同時具有氣胸、血胸、肋骨骨折諸要素,屬于胸部損傷嚴重,經胸部插管引流十多天才能排清破爛。經我今日咨詢我在化州市人民醫院的主治醫生楊水貴主任醫師(其過程附音像資料dvd一張),其最后結論是:根據呼吸指數(r)28-20次/分鐘及肺組織受壓55%兩個指標,醫學專業人士(包括法醫)足以認定“呼吸困難”;呼吸指數低至28次/分即為氣促、呼吸困難,肺組織受壓達到30%以上即表現呼吸困難。而這兩個指數在原鑒定書中都已經錄入(見原鑒定書),原法醫師卻認為沒有呼吸困難的記錄,原鑒定錯誤非常之明顯。申請人復印的病歷也有“氣促”“胸悶及呼吸困難”的記錄(見證據第3頁住院情況、第4頁住院病歷現病史),“病情記錄”也有相關記錄(醫院保存),鑒定材料《刑事重新鑒定申請書》。人身傷害鑒定應當根據受傷害時的情況(或者入院時的病情),并非治療后的情況。并且,傷情鑒定最主要應當依據生化指標,而不應當僅限于文字表述。
綜上,請貴單位依法安排重新鑒定。
申請人:
訴訟代理人:徐文勇
重新鑒定、勘驗申請書(辯護律師用)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律師。
申請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的規定,特提請對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簽名)
律師事務所: (蓋章)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四
靈山縣價格認證中心:
靈山縣地方稅務局:
本人于年月日把位于靈山縣靈城鎮三海雙鶴開發區七星區文峰路(土地使用證號:靈國用(2004)第01-1309b號,靈房權證靈山字第201129111號,土地面積:40.17平方米,建筑面積178.33平方米)的房屋賣給鄧鈴川,成交價人民幣30萬元整,分2次付款,待辦過戶手續,現因當事人對靈山縣價格認證中心對該房屋做出的評估結果(鑒定標的價格:人民幣461860元整)有異議,要求重新評估?,F將理由陳述如下:
1、此房產作為本人住宅,無出租收益,這份報告不應按收益性房地產的估價。
2、本房產屬于不規則建筑,俗稱三角屋,漏斗屋,按本地風俗風水不吉利,不能以附近方正樓房的均價來評估,加之建設時考慮不周,布局不合理,升值空間不大,影響本房屋價值。
3、目前此房產是附近最先建起的,位于兩條道路夾角,屋背無通道,兩邊暫時無房屋,若以后兩邊空地建房后,本建筑會被遮光、擋風,不利采光、通風。
本人希望貴單位能本著實事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充分尊重和保障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為此,本人特申請對本人的房屋進行重新評估,特此書面告知,請貴單位及時予以重鑒。
申請人:
日期: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五
尊敬的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給我到公司從事xxx工作的機會,對此,我感到無比的榮幸和激動。我一定會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在今后的工作中,好好表現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為公司明天的發展,貢獻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于xxxx年xx月xx日成為貴公司的試用員工,來到貴公司是我人生的重大轉折。也是我人生的一種機遇,更是一種挑戰。根據公司的需要,目前在公司任xx一職。我深知一名xx人員,不僅需要有耐心、細心,還要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能夠為自己的'工作負起全部責任,并在工作中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力爭使自己的工作登上一個新的臺階,為公司的發展打開一個更加廣闊的渠道。我深信自己一定能做到這些。
本人工作認真,極富工作熱情,善于與他人溝通,注重團隊的合作協調,責任感強。更關鍵的一點是,做一名xx人員是我一直以來最大的愿望,我愛好xx這一行,所以我自信,并能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積極配合各部門負責人,成功地完成各項工作。今后,我會更積極學習新知識,新技能,注重自身發展和進步,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努力成為公司所需要的合格人才。雖然我來公司時間不算長,但我已經深深被公司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所吸引。公司的領導注重人性化管理,工作環境寬松,在這樣的氛圍中,可以極大地激發我的自身潛力,使我以更積極的心態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
這段時間來我學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發展,我深深地感到驕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員工的身份在這里工作,實現自己的奮斗目標,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公司一起成長。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請領導給我繼續鍛煉自己、實現理想的機會。我會用謙虛的態度和飽滿的熱情做好我的本職工作,為公司創造價值,希望可以和公司一起成長。貢獻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來!
此致
敬禮!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六
申請人:杜正武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律師,系盜竊案件汪明(化名)的辯護人。
申請事項:申請人對[遂安價認鑒[20xx]047號]《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的鑒定結論不服,請求對本案涉案物品價值重新組織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查閱案件事實和材料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審查后認為,本案[遂安價認鑒[20xx]047號]《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存在若干重大違法和錯誤之處,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判決,特申請重新鑒定?!蛾P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遂安價認鑒[20xx]047號]的主要違法和錯誤之處如下:
一、鑒定人員沒有在鑒定結論書上簽字,該鑒定結論依法不產生法律效力。
《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簽名。”鑒定工作屬于人身信賴性極強的專門工作,委托人是基于對鑒定人員專業知識的信賴,而不僅是對鑒定機構的信賴,對鑒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應由鑒定人負責。為此《刑事訴訟法》才明確規定了必須由鑒定人簽名。本案中鑒定結論只有“遂寧市安居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的蓋章,而無具體的鑒定人員簽名,因此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于鑒定結論生效要件的法律規定。
二、鑒定人員超越鑒定權限出具鑒定結論,屬于違法鑒定,當屬無效。
根據《價格認證中心工作管理辦法》【(20xx)240號】第12條規定“價格鑒證人員暫分為價格鑒證復核裁定員、價格鑒證師、價格鑒證員。價格鑒證復核裁定員除具有價格鑒證師的上崗資格外,可從事價格鑒證的復核裁定業務,并具有在《價格鑒證復核結論書》上簽名的資格。價格鑒證師除具有價格鑒證員的上崗資格外,還具有主持內部審核、出庭質證、在對外的《價格鑒證結論書》上簽名等的資格。價格鑒證員,具有從事價格鑒證的上崗資格,并具有與價格鑒證師共同在內部的《價格鑒證技術報告書》上簽名的資格?!?/p>
根據該規定,價格鑒證人員共分為價格鑒證復核裁定員、價格鑒證師、價格鑒證員三個層次。只有具備價格“鑒證師”以上資質的鑒證人員,才有權在對外的《價格鑒證結論書》上簽名。價格“鑒證員”無權在《價格鑒證結論書》簽字,而本案《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便是由兩名僅取得“鑒證員”資格的人員出具的,因此“鑒證員”超越鑒證權限所出具的鑒定結論應屬于無效鑒定。
三、《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有意對鑒定人員資質進行虛假陳述,以掩蓋其鑒定人員不具有鑒定資格的事實。
遂寧市安居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知曉“價格鑒證員”無權在《價格鑒證結論書》上簽字的規定,故在本案《關于對涉案物品的價格鑒定結論書》第十三項中有意將唐勝恩的執業資格證名稱標識為“價格鑒證師”,而其提供的資質證表明其僅為“價格鑒證員”。同時,鑒定結論書所記錄的資格證書編號與唐勝恩真實的編號也不一致,鑒定結論書記載證書編號為:0010735,而唐勝恩的真實編號為:510838。另一位“鑒證員”楊樺則根本無權在本次鑒定結論書上簽字。
四、鑒定結論沒有考慮折舊因素,與被盜物品真實價值不符。
《鑒定結論書》記載價格鑒定所采用的方法是“市場法”,即以被盜物品成品在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格予以估價的,估價過程中沒有考慮折舊因素,對該問題辯護人已向本案鑒定人唐勝恩予以了核實。
據鳳平廠負責人王鳳蘭的《詢問筆錄》(第32頁第5行)記載所盜物品“都是以前老廠搬過來的舊貨都生銹了”??梢娫摮善芬崖短於逊哦嗄?,并且已經生銹,使用價值已大為降低。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第9項、10項、第11項的規定,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當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序進行折算。
即使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計算,庫存多年的工業品也應當計算折舊率。關于錳鐵已生銹的事實許勝志、舒萬華的《詢問筆錄》也都有類似陳述。而本次價格評估中卻沒有考慮折舊因素,因此評估價格與其真實價值不符。
五、《鑒定結論書》中關于鑒定結論這一關鍵性數據記錄錯誤,無法采信。
價格鑒定結論的總價這一關鍵性數據,小寫記錄為:55460元,大寫則為:伍仟伍佰肆拾陸元整。辯護人有理由相信大寫金額更為嚴肅和不容易出錯,同時考慮到刑事訴訟以有利于被告人為基本原則,本案在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更應當以大寫的“伍仟伍佰肆拾陸元整”做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六、鑒定結論書記載的物品明細存在錯誤,價格鑒定結論不可信。
200公斤一件的物品被記入本次被盜物品明顯有違常理。根據被告人的陳述,是由“何哥”一人將被盜物品從鐵欄桿里傳出來的,何哥并不是舉證冠軍,他不可能將200公斤重的物品從廠內搬出,并且是從鐵欄桿的縫隙里遞出來的,同時不造成鐵欄桿的損壞。很明顯該200公斤重的物品不可能是本次盜竊所得。鑒定結論明顯是將此前已存放于“廢品收購站”的其他物品計入了被盜物品,整個鑒定結論由此缺乏了可信性基礎。
綜上所述,基于本次鑒定結論存在以上六點嚴重違法和錯誤之處,本辯護人依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59條“對鑒定結論有疑問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或者鑒定機構,對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對本案涉案財物價值進行重新鑒定。為便于貴院查明案件事實和公正判決本案,懇請貴對本鑒定申請予以批準。
此致
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杜正武
20xx年4月30日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七
公司領導:
我叫________,男,____歲。系________車間職工。因我____年____月____日違反《________》(____)規定,公司作出了待崗處理。待崗以來,在領導和同志們的幫助下,我認真反省了自己的行為,認識到了自己錯誤的根源,通過待崗期間的學習,使我的政治覺悟的思想意識得到了很大提高。
特申請重新走上工作崗位,我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踏踏實實,任勞任怨,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務。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報答公司對我的關心和幫助,用自己的雙手為公司做出應有的貢獻。
申請人:_______。
申請時間:_______。
申請時間:_______。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八
重新鑒定申請書申請人:青島xx投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xx路xxx號xxx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0xxxx。
法定代表人:xxxx,執行董事。
請求事項:
對《協議書》中第一頁是否換頁變造形成重新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青島xxx集裝箱工程有限公司、xxx、案外人xxx、目標公司棗莊市xxx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書》,青島xxx集裝箱工程有限公司、xxx申請對該《協議書》中第一頁是否換頁變造形成進行鑒定,貴委依據青島xxx集裝箱工程有限公司、xxx的申請,委托天津市xx司法鑒定中心(以下簡稱“鑒定機構”)對《協議書》進行鑒定,并由鑒定機構作出《司法鑒定意見書》。
根據鑒定機構依據的《篡改(無損)文件鑒定技術規范》(gb/t37238-2018)4.5.5條的相關規定,換頁文件檢驗包括裝訂痕跡檢驗、印刷字跡檢驗、字跡色料檢驗、其他痕跡檢驗等,其中印刷字跡檢驗的技術要點,應包括但不限于:各頁印刷字跡反映出的印刷特征是否吻合、其他反映印刷文字制作工具特點的痕跡特征是否吻合等。字跡色料檢驗的技術要點,應包括但不限于:各頁字跡色料的表觀顏色、微觀形態有無差別、各頁字跡色料的理化特性及在紙張上的滲透、擴散、附著能力是否吻合等。
鑒定機構違反上述技術規范,沒有按照全部應當采取的技術要點進行檢驗。鑒定機構結合所謂“正常情況”作出判斷,屬于一般性的常識判斷,不能體現出其專業意見,所作出的結論性意見超出了其鑒定范圍。
鑒定能力,無法完成鑒定工作的;(四)……原鑒定方法有缺陷的。鑒定機構不進行事實判斷而進行常識判斷,超出了其鑒定能力;未按照技術規范要求對印刷字跡、色料等進行檢驗,僅憑頁邊距等武斷作出意見,鑒定方法存在嚴重缺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三)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惰b定意見書》僅依據頁邊距等直接得出“換頁”的結論明顯依據不足。
綜上,天津市xx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意見不足采信,申請人特申請重新鑒定,望依法批準。
此致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人:青島xx投資有限公司年月日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九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
該鑒定意見第1條“認為檢材上李x簽名字跡與樣本上李增壽字跡不是同一人所寫”。
被告認為:
一、鑒定人采用鑒定標準錯誤司法鑒定技術規sf/zjd020xx02-20xx《筆跡鑒定規范》已經于20xx年4月7日發布,并于20xx年04月7日生效。鑒定人對原告的簽名鑒定應適用該規范,而不應采用其它規范。其依據選擇,違反《司法鑒定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鑒定人鑒定程序有缺陷鑒定人沒有按照鑒定規范“了解和分析案情”,沒有了解鑒定對案件的意義,也沒有對于檢材的形成過程以及形成的關鍵環節沒有了解。
綜上所述,鑒定人的鑒定程序違法,形成鑒定結論的依據不足,其鑒定行為和過程《全國人大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十二條規定。經質證,相關證人證言證據足以推翻該鑒定報告第一項鑒定結論。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依法請求人民法院重新指定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請準許。
申請人:
20xx年2月5日。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十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碼:××。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碼:××。
20xx年5月7日,被申請人因故受傷,后原告于20xx年6月8日單方委托××司法鑒定所對其傷殘等級進行鑒定,司法鑒定所認定被申請人構成x級傷殘。該鑒定意見,程序存在嚴重違法。
首先,該鑒定意見系被申請人單方委托鑒定機構,未與包括申請人在內的其他當事人協商確定鑒定機構。
其次,被申請人用以鑒定的證據未經質證,不符合鑒定規定,即,司法鑒定所依據未經質證的證據所得出的鑒定意見應不予采納。
最后,被申請人受傷時間為20xx年5月7日,從某市二醫院出院時間為20xx年5月27日,而被申請人出示給貴院的證據中包括幾組出自別的醫院的診療發票。由此可見,被申請人在從某市二醫院出院后回到某地仍然在繼續進行治療,其診療活動并未終結。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鑒定所受理被申請人的鑒定申請時間是20xx年6月8日,但被申請人的診療活動于20xx年6月9日還尚未終結,這屬于嚴重程序違法。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4.2規定:鑒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本案中,被申請人自事故發生之日(20xx年5月7日)到鑒定意見作出之日(20xx年6月8日),恰好一個月時間,且治療活動未終結,根本不符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關于“鑒定時機”必須“治療終結或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的規定。
綜上,某司法鑒定所出具的某司鑒(20xx)臨鑒字第×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程序嚴重違法,其鑒定意見不應作為證據,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重新鑒定。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十一
申請事項:申請人不服xx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鑒定所(下稱鑒定所)所作(鄭)公(交)鑒(痕跡)字x號痕跡檢驗意見書,申請對xx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隊所委托鑒定事項重新鑒定,具體鑒定事項如下:
案涉二車輛送檢檢材痕跡檢驗及二車接觸方式。
事實與理由:
二、意見書中對檢材一的檢驗表述,刮擦痕跡距地高度為92.50cm.假若檢材一真實客觀,系申請人所駕駛車輛,但檢材中照片三有關卷尺只顯示部分刻度,并沒有從地面量起直至后防撞梁右側所應顯示的全部刻度,應顯示全部及局部卷尺刻度,從而作出刮擦痕跡真實距地高度方可令人信服,才可被認定。同理照片六所顯示刻度亦不能被認定,不足以令人信服。
三、兩車刮擦痕跡距地高度若并非意見書所述,二者存在較大差距,故并不能推斷出二車發生刮擦的可能性。
四、申請人所駕駛車輛,其外觀主色為橘黃色,非痕跡檢驗意見書中所描述的紅色,足以說明鑒定人員在鑒定時未確保檢材系申請人所實際駕駛車輛的照片,故該意見書并不能被認定。
五、意見書所述“大眾”牌不型普通客車,其刮檫部位粘附有紅色油漆物質,而申請人所駕駛的車輛為橘黃色,偌若二車發生擦碰,則“大眾”車輛刮擦部位應粘附橘黃色油漆物質,故與“大眾”車輛發生碰撞的系為紅色的車輛,而非申請人所駕駛車輛,申請人不應當對此次事故負責。
六、據“大眾”牌車主及交警部門均陳述,事發時有相應的視頻資料,申請人多次申請查看未果,意見書也未記載交警部門提交該份關鍵的視頻資料,請再次鑒定時來格要求交警部門提供視頻資料,以便更準確無誤地鑒定意見。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隊。
申請人: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十二
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許桂英訴申請人韓曉平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就《確認書》中許桂英字跡與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證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該所鑒定人對送檢檢材上的字跡與指印在顯微鏡下進行觀察、檢驗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鑒20xx文鑒字第067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確認許桂英字跡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請人認為:字跡筆畫邊緣呈鋸齒狀,表明檢材文字為噴墨打印機打印,這種打印機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積而成,油墨與印油能夠互溶,采用一般的顯微鏡觀察、檢驗的方法,無法準確確定字跡與指印形成的先后順序,鑒定方法不科學,所得出的鑒定結論錯誤;針對本案檢材特點,應采用瑩光法、剝離法、橫截面法三種方法相結合,綜合鑒別,鑒定確認文字與指印的形成順序。
所謂的瑩光法,就是用瑩光燈照射下,用瑩光顯微鏡觀查;所為的剝離法,就是將文字一層層剝離,如果是手印在前,應當越剝越紅,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則是越剝越黑;所為的橫截面法,就是將文字用刀切成兩部分,在顯微鏡下看切面的顏色,會出顏色變化,文字在前形成則上面紅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則下面紅上面黑;這三種方法相結合鑒定,得出的結論準確無誤。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申請貴院指定鑒定機關依據檢材特點,采用科學的瑩光法、剝離法、橫截面法重新鑒定。望貴院準許。
申請人:韓曉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十三
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今收到貴院化檢刑委代(20xx)211號告知書,得知周x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正在貴處審查起訴,現我作為本案被害人,依法申請對我的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進行重新鑒定,刑事重新鑒定申請書。
申請事由如下:
一、我已經在偵查階段辦案機關化州市**局東山***將(20xx)化公刑鑒字第153號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結論告知我的當日向其書面提出重新鑒定申請,偵查機關并在我的申請書加注了“同意申請”的意見(見附件)。但是,偵查機關并沒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安排重新鑒定?,F在我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八十二條關于審查起訴中的偵查監督的規定和第二百五十四條關于審查起訴中對被害人進行醫學鑒定的規定,向貴院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
二、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規定:胸部損傷引起血胸或者氣胸,并發生呼吸困難的,為重傷;或者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難的,為重傷。我的傷情同時具有氣胸、血胸、肋骨骨折諸要素,屬于胸部損傷嚴重,經胸部插管引流十多天才能排清破爛。經我今日咨詢我在化州市人民醫院的主治醫生楊水貴主任醫師(其過程附音像資料dvd一張),其最后結論是:根據呼吸指數(r)28-20次/分鐘及肺組織受壓55%兩個指標,醫學專業人士(包括法醫)足以認定“呼吸困難”;呼吸指數低至28次/分即為氣促、呼吸困難,肺組織受壓達到30%以上即表現呼吸困難。而這兩個指數在原鑒定書中都已經錄入(見原鑒定書),原法醫師卻認為沒有呼吸困難的記錄,原鑒定錯誤非常之明顯。申請人復印的病歷也有“氣促”“胸悶及呼吸困難”的記錄(見證據第3頁住院情況、第4頁住院病歷現病史),“病情記錄”也有相關記錄(醫院保存),鑒定材料《刑事重新鑒定申請書》。人身傷害鑒定應當根據受傷害時的情況(或者入院時的病情),并非治療后的情況。并且,傷情鑒定最主要應當依據生化指標,而不應當僅限于文字表述。
綜上,請貴單位依法安排重新鑒定。
申請人:
訴訟代理人:徐文勇。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律師。
申請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的規定,特提請對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重新鑒定、勘驗。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律師事務所:(蓋章)。
重新上學申請書(模板14篇)篇十四
因房屋租賃糾紛一案,申請人因不服濟南市某鑒定所的濟市某鑒字(20xx)民事36號涉案物品價格鑒定(認證)結論書的鑒定結論,現提出重新鑒定申請。
申請理由。
一、該鑒定書計算的墻面面積有誤。
首先,該鑒定書計算墻面面積的計算方式沒有科學依據,計算出的面積數額極不準確。該鑒定書用套內建筑面積乘以3得出墻面面積,該計算方式沒有科學依據,且沒有扣除天花板、墻體厚度、門、窗面積,計算極不準確。
其次,該鑒定書計算墻面面積時把所有墻面的面積都計算在內,但本案中,并不是所有的墻面都有污損,也不是整面墻都受到污損,該鑒定書沒有把未受到污損的墻面面積扣除。而且,該污損是正常使用過程中形成的,并不是故意損害造成的,該鑒定書沒有區分正常使用與故意損害,把所有污損都視為申請人故意造成的,造成鑒定結論不準確。
最后,天花板沒有污損,后陽臺墻面沒有污損,前陽臺的左右兩面的墻面也沒有污損,但該鑒定書沒有扣除該部分面積。
因此,該鑒定書計算的墻面面積與實際受到污損的墻面面積有很大差距,不能以此計算污損墻面的損失價值。
二、該鑒定書計算的前陽臺的損失價值有誤。
該鑒定書第4頁載明,“……,推拉門滑軌損壞,……,里外把手丟失?!备鶕摀p失情況,修理滑軌,安裝把手,就完全可以使推拉門正常使用,有必要更換整個推拉門嗎?該鑒定書卻要更換整個推拉門,并按門的面積計算滑軌和把手的損失,這既有夸大損失的嫌疑,也顯得荒唐可笑。
再者,該鑒定書計算的推拉門面積也與事實嚴重不符。該推拉門為進出前陽臺的門,一共安有兩個門,只有一個門不能關嚴。前陽臺的總寬度為4。56米,那么一個門的寬度(不扣墻體寬度)也僅為2。28米,而不是鑒定書上的4。06米。
因此,該鑒定書計算的推拉門的損失價值存在明顯錯誤。
三、該鑒定書計算的踢腳線的損失價值也存在明顯錯誤。
該鑒定書第4頁載明,“經過咨詢及市場調查,該房屋需要重新更換踢腳線的長度約為60m”,這實在荒唐可笑!損壞的踢腳線的長度應該是實地測量出來的,該鑒定機構不實地測量,而經過咨詢和市場調查得出長度,真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四、該鑒定書計算的衛生間、廚房、房間門及門壓條的修復價值,沒有表明損壞物品的數量,也沒有分別計算各個物品的損失,得出的損失價值不能令人信服。
五、該鑒定書鑒定的所有物品的單價,都是通過市場調查得到的,但其沒有出具被調查者的單位名稱、被調查單位出具的價格清單及材質、型號等詳細信息。申請人對該鑒定書所調查的市場價格有異議。
六、本鑒定書的鑒定標的是房屋損失修復價值,結合本案是房屋租賃糾紛的案情,該鑒定書應該鑒定的是,房屋現在的實際損失與房屋經過3年租賃使用后可能造成的合理損害之間的修復價值的多少,而不是使房屋修繕一新的修復價值的多少。該鑒定書做鑒定時的參照標準應該是房屋租賃使用3年后的合理狀態,而不是新房的狀態,該鑒定書把鑒定的參照標準弄錯了,以至于鑒定書的鑒定結論畸高。
七、該鑒定程序上存在瑕疵,鑒定人有過錯。該鑒定書上簽章的鑒定人員孫某,沒有進行現場勘察、測量,鑒定人存在過錯,鑒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該鑒定書不具有合法性。
八、該鑒定書形式上存在瑕疵?!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審判人員對鑒定人出具的鑒定書,應當審查是否具有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稱、委托鑒定的內容;(二)委托鑒定的材料;(三)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四)對鑒定過程的說明;(五)明確的鑒定結論;(六)對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七)鑒定人員及鑒定機構簽名蓋章?!痹撹b定書沒有附鑒定人員資格證明,無法證明該鑒定人員的鑒定資質,該鑒定書不具有合法性。
綜上所述,該鑒定書的鑒定方式不科學,鑒定人有過錯,導致鑒定結論不準確,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33條之規定特申請重新鑒定。
此致
濟南市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