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一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二
甲方:深圳齊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托運方)
乙方: (承運方)
為加強貨物運輸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速流動資金周轉,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全國運輸代理之一,負責甲方指定區域的汽車,火車運輸,并本著互惠互利原則,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包裝
1、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主要運輸方式)或火車發運甲方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包括文管類、文具類、oa周邊辦公用品、oa機器耗材、展柜等產品(皆非危險品)
2、以上產品均用硬頁紙箱盒包裝并加塑料封箱帶,承運人只接受包裝完整的產品。
第二條:提貨、運輸、收貨、簽收
1、除甲方另有通知外,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到甲方公司倉庫提貨裝車,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
2、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貨抵達收貨地點時,必須要求收貨方在簽收單上按實際情況簽收 貨物的數量、品種、日期,收貨人簽署全名或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乙方每月在結算運費 前把簽收單返回給甲方。
3、乙方負責將甲方托運的貨物按時、按量、安全地從甲方倉庫或指定的其他提貨點把 貨物從銅盂運至甲方發貨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甲方委托承運的貨物保證在交付時質量完好,包裝嚴緊,標志清晰并符合國家貨物運輸標準。
2、 承運貨物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詳細的貨物名稱、數量、收貨人、收貨地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3、 貨物托運后,在未到達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權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該次托運義務,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4、 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服務不周之處,并要求乙方限時改正。
5、 甲方依約按時支付乙方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提貨時,應認真清點貨物的數量,并在甲方的發貨單承運人欄簽收。
2、 乙方必須將貨物安全、快捷、準確地在協商規定的日期內運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各地到貨天數見貨物運輸價格表),如延期到達,甲方有權拒付當次運費,并將視情節輕重予以乙方100元-1000元的罰款;如因乙方運輸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串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在裝載甲方貨物時,必須輕搬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乙方須確保甲方的貨物安全完整不受損壞。
4、 因乙方拖延運輸時間,造成收貨方拒收貨物或另作加急處理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對于約定送貨上門客戶,乙方負責將甲方委托的商品送貨上門,如有客戶投訴沒有送貨上門,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次運費。
6、 隨時應甲方要求跟蹤貨物的走向。
7、 乙方在承運貨物時,在沒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能將一票貨物分車承運。
8、 乙方應及時將簽收單返給甲方核對,以便于計算運費。
9、 貨物在乙方提貨后至甲方客戶收貨前須確保承運貨物的安全,如出現貨損、貨差,乙方負責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
10、乙方必須對甲方所托運貨物品名、數量及客戶資料予以保密,如發生泄露,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作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拒付乙方未付的所有運費,抵做乙方的違約金。
第五條:保險
1、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貨物運價含保險,貨物承運交接后,如遇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理賠。
2、保險額的賠付由當月的運費抵扣,賠償金額按甲方貨物出廠價格計算,如單位價格 (每箱)超20xx元,則乙方向甲方另加收超出部分0.3%的保險費。
第六條:運費及結算方式
1、 本合同運價為門到門價格,具體運費、雜費詳見貨物運輸價格表。
價表為準。
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有權拒付運費。
4、 乙方上述相關手續和票據應在每月10前交付甲方,如遇延遲則付款時間順延。在乙方按時完成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付清運費,則乙方每天按未結款額的1‰收取滯納金。
5、 因市場價格變化較大(因國家調整公路、鐵路運價等),根據國家運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作相應的價格調整,并由雙方蓋章確認生效。
6、 本合同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計價并以人民幣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違約金為人民幣伍萬元。
2、 甲、乙雙方沒有履行各自的責任和任務,給一方造成損失,除追究損失外,雙方均可提出中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3、 乙方在運作中,每月超過3次的客戶投訴或發錯貨2次以上,甲方有權中止合同而不用作任何的賠償。
4、 沒能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而中止合同者,必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5、 甲方貨物在乙方運輸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不屬于乙方賠償范圍,但乙方有責任采取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并向甲方提供當地公證機關簽發有關險情的有效證明。
6、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乙方兩天內沒有安排發貨,或多于約定天數的一半(最多不能延遲3天)的時間送達貨物,均視為乙方違約。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中止
1、 任何一方因需要變更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和補充時,應得到雙方協商書面簽署同意并于確認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因業務中途中止,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文本、時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指定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此前所有同類協議同時作廢。
3、本合同附表貨物運輸價格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有權根據運輸的實際情況對乙方運送區域進行調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時間: 時間: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三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為了明確職責,雙方本著平等一致、互惠互利、不違反市場運作規律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及方式。
二、服務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無異議,本合同將自動順延。在合同期間每次運輸時間以乙方的“貨物托運單”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安全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在運到目的地前,甲方需要變更收貨人或到貨地點取消托運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要向乙方支付相公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運雜費用,并按照規定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托運貨物。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向甲方,收貨人收取運雜費用,在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提取貨物時,乙方在甲方聯系后,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收取保管費用,在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貨物,乙方有權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安全及時運到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通知。
五、違約責任
a)甲方責任
2、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物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側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b)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應償付甲方違約金相公費用。
2、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及到達收貨地點(合理浮動時間為1-2天),超過3天以上到達托運方指定地點時,承運方應按運貨物總運費30%作為給托運方的賠償金。承運方在運輸途中出現不可抗拒因素時不適合本條約定,但承運方必需在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的第一時間通知托運方,并積極處理或委托第三方物流運輸公司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
5、甲方應對所托運貨物進行投保,保險費率為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破損、污染、淋濕和遺失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投保金額予以賠償的權利。乙方應在確定損失價值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承付賠償金。如果甲方未進行投保,則依托運單相關條款作為理賠依據。
6、當甲方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時,乙方無權隨意對甲方客戶做出承諾,而應該立即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此事。
六、信息保密與資費結算
1、運輸路線、運輸時間的規定,價格、送貨方式詳見雙方合同及附表。附表是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信息保密:雙方將收到或接觸到對方的客戶信息或重要資料,乙方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表達同意的情況,不得向第三方公開此信息,否則因此而造成一方的損失由對方承擔,并且受損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乙方按照行業收費標準收費,并向甲方提供承運價格表。如運價需要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乙方可按市場動態和運力等情況對價格進行調整并按新的承運價格執行協議。
4、運費結算方式:□現金、□到付(收貨人付款)、□欠款
注:欠款客戶當月1至30日(為一個結算期)所產生的欠款應于次月日前結清,逾期按當月運費的____/天賠償乙方的違約損失,甲方不得以任何條件為由拒付運費,否則乙方有權留置本批或下一批相等價值的貨物,直至償清為止。
5、本合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商確認后以補充合約方式簽訂。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對本合同有異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泉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四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以下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運輸貨物的____%進行支付。
2、運完付____%為質保金,視收貨單位設備款支付情況按比例同步支付。
1、每批貨物發運前,乙方至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一式五聯),后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完畢后在產品發運單第三聯(成品庫)簽收。
2、乙方隨車帶產品發運單前二聯,其中收貨單位聯交收貨單位驗收用,回單聯經收貨單位簽收后返回。本合同貨物全部運完后憑回單結算運費。
3、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后,須在半個工作日內到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并最遲在兩天內到甲方指定的倉庫裝車發運,并及時通知收貨單位做好接貨卸車準備工作。若乙方逾期裝車發運,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需支付____元/天違約金給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遲裝車發運,則乙方必須于次日裝車發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批貨物的發運單,自行組織該批貨物的發運,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在乙方運輸總價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時發運而引起收貨單位投訴,造成甲方信譽損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甲方有權中止雙方的運輸合同。
4、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運輸前針對本合同承運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設備價格____萬元的____%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甲方倉庫到合同指定到達地交貨后____天止。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乙方發生的環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負。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存____份,乙方存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五
乙方(承運人):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六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1、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______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七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托運方簽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托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并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托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并送到裝貨地點 .
2、 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托運人。
三、違約責任。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托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托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并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托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托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八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九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二條 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三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六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簡單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篇十
編號:
應列入本托運計劃表的主要貨物是:
1. 重點工程及重點廠礦企業需運輸的貨物及重點港、站集散的貨物; 2. 大宗貨物及一級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長大、笨重物品; 3. 季節性貨物和節日市場供應的主要商品。
甲 no.00001 自編號:
托運人: 車屬單位: 牌照號:
托運人(單位): 經辦人: 電話: 地址: 運單編號:
〔說明〕1. 填在一張貨運單內的貨物必須是屬同一托運人。對拼裝分卸貨物,應將每一拼裝 或分卸情況在運單記事欄內注明。易腐蝕、易碎貨物、易泄漏的液體、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 及性質相抵觸、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不得用同一張運單托運。托運人、承運人修改運單時, 需簽字蓋章。
1 受理存根;○2 托運回執。 2. 本運單一式2份:○
3.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由廈門 仲裁委員會仲裁。
物品清單
起運地點: 運單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