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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勞動仲裁申請書濟南勞動仲裁申請書篇一
申請人:武漢市汽車工業配件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武漢市硚口區古田五路17號(三新材料產業孵化器后三樓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被申請人:王丙南,女,漢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碧湖社區14棟3-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硚勞仲裁字[20__]第198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仲裁所依據的事實不清。
申請人于20__年7月1日開始承接########清潔綜合服務項目。承接該項目后,申請人即于當日和第三人###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將該項目中的勞務工作分包給第三人。被申請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請的勞務人員。##仲裁委員會在沒有查清上述事實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是勞動關系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委員會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的請求沒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仲裁程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請書》,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參加了庭審、辯論,并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確認。但是在最后的裁決書中卻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沒有關于第三人裁決,也沒有說明理由。仲裁委的這種行為是嚴重違反法律關于仲裁程序規定的。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愿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山東勞動仲裁申請書濟南勞動仲裁申請書篇二
被申請人: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申請人:xx
xx年x月xx日
山東勞動仲裁申請書濟南勞動仲裁申請書篇三
申請人:銀某某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6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__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__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__年2月23日至20_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__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__年8月15日至20__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__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__年_月_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山東勞動仲裁申請書濟南勞動仲裁申請書篇四
聯系電話:xx-xx
委托代理人(特別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xx-x,聯系電話:xx-xx。
被申訴人:xx-x
住所地:xx-xx
聯系電話: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 21.75*(103天 7)*2}+20xx(3000 21.75*7*2 )=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11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20xx年10月11日,鑒于被申訴人新興公司遲遲沒有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為我繳納任何社會保險,我感到自己的權利嚴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訴人新興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在離開新興公司的那天,新興公司既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也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是一個月后向我補發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尚欠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工資4827元,對經濟補償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申訴人:
年 月 日
請求事項:
2015年8月20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公司副總經理及東北分公司總經理一職。工資待遇為:基本工資6000元/月;話費補助300元/月;出差飯費補助60元/天。另外,出差差旅費實報實銷。自申請人入職之日起,被申請人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支付工資,未繳納社會保險。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支付工資、繳納社保,均被無理拒絕。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續簽書面勞動合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繳納社會保險,無故、違法解除勞動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被申請人應承擔向申請人支付上述訴求款項共計 元的法律責任。
第 頁 共 頁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特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依法裁決。
此致
申請人:
年 月 日
第 頁 共 頁
一、由二被訴人補發申訴人從1996年8月1日至庭審之日的崗位工資20250元并由第一被訴人****公司從庭審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訴人支付崗位工資。
二、由被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原系第一被訴人下屬單位xx-x廠的職工,因當時的政策需要借調到****廠,在該廠一直在管理崗位,后期申訴人的崗位一直是該廠的第三產業鄉鎮企業負責人。在1996年8月申訴人到第一被訴人的下屬單位辦理內退手續,該單位卻把申訴人按照待崗職工處理,按照下崗職工的崗位工資38元/月計發,不認可其應有的崗位工資。2000年12月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也沒有認可其正式崗位的崗位工資待遇。
申訴人在借調之前的工作崗位為批料員,在借調之后的工作崗位是鄉鎮企業的負責人。xx-x廠現在是第二被訴人的下屬單位。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被訴人關于退休人員、其崗位工資在退休時應當享有的有關規定,申訴人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住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_____元(月平均工資________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費共________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_______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2、休息日加班費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____元;。
以上合計: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人:_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____年6月至201__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____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____年6月至201_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____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____年6月至201__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12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12個月__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申請人于2015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十堰市____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____年年――2015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____年年2月被十堰________勞務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車身廠工作,201__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
申請人:______,女,漢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一:____省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____年__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____年__月至__月未足額發放的工資____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____年__月____日至__月____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____年__月至20____年__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____年__月至20____年__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__年__月____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______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于20____年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____年__月____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系,也沒有結清20____年__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