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生產車間合同勞動合同篇一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x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名稱: 姓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地址: 現住址:經濟類型: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x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__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一)甲x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____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x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x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x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x雙方在____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本合同期滿或甲x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十
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或委托代理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機構(蓋章):鑒證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車間合同勞動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七、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生產車間合同勞動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
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 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范圍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生產車間合同勞動合同篇四
甲方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郵 編
乙方 性別 男 電 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生效,于 2020年10 月 ?1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南城都匯4a期
工程中擔任 水電工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15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月2200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15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每月15號發上月整月工資 ,年底全部清帳。 ?合同結束時全部結清。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車間合同勞動合同篇五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乙方(企業)員工人數:人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協商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六條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符合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本企業實行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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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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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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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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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保證員工每周休息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企業對在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