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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一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落實學校門衛值班人員職責,確保師生身心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實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不經登記或者拒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2、除市、區教育局、教育廳有關領導或接受其他有關部門有組織的檢查人員以外,其余所有外來人員一律實行登記。
3、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值班人員首先通過電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聯系,得到證實和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進行認真的登記,辦完事宜后有接待人的簽名便條方可離開校園。
4、學生家長進入校園也要進行登記,并事先通過校內電話與相關接待教師取得聯系方可進入校園;接待結束后,門衛人員收到持有接待教師簽名的便條后允許離開。
5、夜間值班人員,不得隨意將自己的家屬或親戚、朋友留在學校住宿,白天和夜間都不得有外人在門房逗留。
6、記者采訪需出示證件和當地宣傳部門的介紹,并經校長同意方可進入校園,在校有關領導的陪同下進行采訪活動。其他人員要驗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或介紹經校長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嚴禁隨意將外來推銷各種資料、商品的人員進入校園。
8、外來車輛經許可后進入校園,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車號和其他相關證件要及時記錄在案。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二
1、學校保安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門衛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保安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保安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安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保安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保安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系工作,保安在問清情況后,向校長辦匯報,經同意后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保安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保安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保安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保安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規范員工聘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1錄用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外地戶口人員提供當地暫住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學歷/學位證、(原單位)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應在入職兩周內提交上述證件。
2.2員工錄用后,應到公司安排的醫院進行體檢,如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將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2.3員工錄用后,如發現其應聘時提供的證件或資料與事實不符,公司將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2.4公司招聘錄用員工采取回避原則,即各級管理人員親屬不能聘用在有直接利益關系的職位。
2.5公司鼓勵員工向急需招聘但市場人力資源緊缺的崗位推薦適合的人才,如被公司錄用,公司將酌情給予推薦獎勵。
2.6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公司會根據需要進行人力調配,部門及員工應從公司全局利益出發,予以支持:
(1)公司經營業務發生變化;
(2)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或部門職能發生變化;
(3)人才合理流動的需要。
3.1檔案管理:
(1)員工入職后需將檔案轉到公司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公司僅負責繳納指定管理機構的人事管理費用。
(2)綜合辦公室負責督促檔案管理機構規范檔案管理工作,并及時補充歸檔所需文件。
3.2勞動合同管理:
(1)全體員工應按《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法規與公司簽訂勞動 合同。員工應及時提供簽署合同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
(2)新簽勞動合同: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續簽勞動合同:員工合同到期,由綜合辦公室征求部門負責人和本人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與員工正式續簽合同。
4.1員工入職后應接受公司組織的“新員工培訓”。公司綜合辦公室以及用人部門將根據需要,采用抽查或全體新員工測試的形式,評價新員工對以下各方面的了解程度,并將評價結果作為試用期轉正審批條件之一。
4.2新員工應主動通過各種方式了解以下方面:
(1)公司背景、公司理念、發展史、主要業務形式;
(2) 本部門職能、發展方向和模式;
(3) 明確崗位專業要求及工作內容,;
(4)公司其他部門主要職能及溝通方式。
6.1員工試用期轉正有部門負責人提報和員工本人申請兩種形式。
6.2兩種形式均需附以下材料:員工本人試用期書面總結及轉正后工作設想、計劃,部門負責人應對試用期員工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 6.3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報綜合辦公室,校長批準后可轉正。
7工作表現評估
7.1部門負責人應對員工考核周期內的工作表現進行評估。
7.2評估結果作為員工獎金發放、晉升、調薪、培訓等的重要依據。
7.3任何員工在職位/職務變動時,均必須單獨進行考評,考評通過,變動方可生效。
8.1公司對員工聘用、晉升、調薪等任用采取適用原則、激勵原則和發展原則,促進員工結合公司人才需求進行個人職業發展規劃。
8.2培訓:
(2)綜合辦公室將根據培訓調查情況制定公司內部培訓計劃;
(3)凡參加社會公開培訓的課程,應與公司內本職工作有直接關系,報本部門、綜合辦公室以及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參加。
9.1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辭退而不做任何補償:
(1)試用期內被證明所報入職資料與實際不符,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不能勝任工作的;
(2)正式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的規章制度;
(3)觸犯國家、行業、地區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9.2辭職:
(3)除特殊情況外,員工工資、獎金只計發到離職日。
9.3擅自離崗:
(1)員工未經書面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2天或以上的行為,或辭職、辭退未在規定時間內辦完離職手續者,視為擅自離崗。
(2)員工擅自離崗后,其所在部門必須在確認員工擅自離崗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綜合辦公室。對于擅自離崗員工,公司將按該員工嚴重違反勞動合同和公司制度情況嚴肅處理,凍結其相關結算手續的辦理,同時公司視損害情況采取相應措施追究其責任。
9.4員工離職時,應履行下列手續:
(1)移交承擔的工作、合同、重要文件、商業秘密、技術資料等;
(2)結清欠款和預借款;
(3)經簽字確認的工作移交清單;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四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控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被聘用的`保安人員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和心理健康,同時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反應能力,道德品質良好,未受過行政、刑事處分。
二、嚴格履行有關學校保安工作的各項管理職責。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酗酒,不賭博。
三、工作時間內,必須穿著保安服裝,佩戴統一保安標志。
四、學校為保安人員提供的保安服裝,保安人員應妥善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按價賠償。
五、大門保衛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六、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接待來客(家長)要熱情、大方、禮貌,并問清來意。外來車輛不得擅自進入校園。
七、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八、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始終保持校門口周圍的清潔,校門口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如有不法人員進行搗亂、破壞,要及時打電話報告公安機關并通知學校有關管理人員。
九、按時開關校門,協助學校管理外宿、外出的學生并做好登記。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校門。上學和放學時間維持好校門前的秩序,學生請假,必須有假條才能放學生出校門。
十、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隨叫隨到。
十一、保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五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日,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非本校教職工及常住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
2、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表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說明事由,在征得學校值日教師同意后,在門衛室進行來訪登記,方可進校。
3、學生家長進校與老師交流或找孩子,必須事先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班主任告知門衛人員后,再登記進校。
4、家長送孩子上學只能到大門口,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幼兒園家長接送孩子進入校園,必須佩帶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嚴禁學生上學遲到,特殊情況遲到的,必須在門衛室填寫遲到情況說明,方可入校。年齡較小的由門衛人員送至班級,家長不得入內。
6、學生教學時間內一律不得外出,如身體不適需要離校的,由班主任將學生送至傳達室,填寫學生離校說明,由家長到傳達室接學生回家。提前離校的教師也要填寫說明。
8、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長需辦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時間不超過20分鐘。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六
1、值班人員認真組織指導學生午間活動、晚間活動、午間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務值班人員與生活老師要提前上崗,做好準備。值班人員必須在安頓好學生后方可離開中心。
3、學生未到未請假,值班人員或生活老師要主動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情況。
4、學生如身體不適,值班人員或生活老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或及時送醫院診治。
5、家長來訪,所有老師必須微笑服務,熱情接待,語言文明。多與家長溝通,對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和薄弱學科都要有比較詳細的了解。
6、經常聽取家長建議,了解家長需求。
7、科任老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作業輔導工作,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8、任何人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認真管理好學生,并與學生一起活動。
9、所有老師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對學生有耐心,不歧視、諷刺、斥責和體罰學生。
11、凡是學生經過的地方不亂堆放雜物,保持走道暢通。
12、中心老師要經常檢查宿舍、桌椅、電源等,發現損壞及時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師必須認真貫徹衛生系統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要進行相應體檢。所購物品要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14、廚房嚴禁學生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燒煤時注意空氣流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據國務院《外國文教專家工作試行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管理。
第三條“外籍專業人員”是指應聘在我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工作的外國專家、外籍教師及教學和項目管理人員。
第四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工作是我國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的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納入國家對聘用外國文教專家(即在我境內從事教育、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員)的管理系統,實施統一和歸口管理。
第五條 公立高等學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仍按照《高等學校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和外籍教師的規定》實施管理,未盡事宜執行本辦法。
第六條 國家教育委員會是全國各級各類教育的業務主管部門,國家外國專家局是全國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七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要有利于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有利于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質量。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應遵循按需聘請,保證質量,注重效益的原則。
第八條 實施學前教育和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原則上不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因特殊情況(如外語學校、執行友好城市協議的學校、擔任教學改革實驗任務的學校等)確需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擔任外語口語教學的,可個案申報,從嚴審批。
第九條 實施高中教育、高中后教育以及相應程度的職業、成人教育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確有需要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職業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可用于加強語言教學、專業理論教學、專業技能培訓以及課程和教材的研究開發,注意學習國際上先進的職業教育理論、教學模式和方法。成人教育聘用外籍專業人員主要用于崗位培訓和在職培訓。
第十條 嚴禁以聘有外國專家和外籍教師為招牌,高額收費招生,牟取暴利。
第十一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數量應與本單位中方人員的數量保持適當的比例。
第十二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擔任各級主要行政領導職務。
第十三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須達到《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認可標準》:
一、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狀況
1、聘用單位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能夠協調本單位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工作。
2、有固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工作,涉及其它職能部門的工作也有明確的`分工,有專職或兼職的工作人員。
3、管理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
4、為外籍專業人員配備業務素質良好的中方合作人員。
二、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運行狀況
1、外籍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健全,外籍專業人員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
2、聘用目標明確。
3、有教學(科研)評估和鑒定制度。
4、有請示報告和統計制度,按時上報各種材料和統計報表。
三、工作和生活的條件。
有基本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基本的外事接待、安全保衛能力(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具體標準)。
四、聘用經費的保障
1、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經費有保證。
2、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人均年經費不低于本地區規定數額。
3、外籍專業人員的工資能保證其基本生活開支。
五、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渠道情況
有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合法渠道并了解其主要業務活動情況。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的外事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各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門是所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工作的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外事辦公室是本地區聘用外國文教專家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達到我國對聘用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的標準,經國家外國專家局批準,取得《資格認可證書》后,方可開展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工作。
第十六條 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申請和審批依據以下程序:
一、擬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向其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門提出資格認可的申請。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的外事主管部門或國務院各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關聘用外籍專業人員資格認可的申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送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辦理認可手續。
國務院各部委的教育管理部門可以委托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代辦所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資格認可手續。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依據國家外國專家局、外交部、公安部聯合頒發的《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有關標準,對申請單位審核認可后,報國家外國專家局批準。
四、國家外國專家局審定批準申請單位的資格認可,簽發《資格認可證書》,必要時與國家教育委員會聯合審定。
第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其辦學申請正式注冊后,方可按照上述程序申請聘用專業人員。
第十八條 對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單位的處罰有警告和吊銷《資格認可證書》兩種。警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及聘用單位的主管部門批準,報國家外國專家局備案;吊銷《資格認可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事辦公室及聘用單位的主管部門提出,報國家外國專家局批準,同時抄報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國家外國專家局也可直接實施各項處罰。
對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單位的處罰主要依據有關法規和《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認可標準》,處罰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國家對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單位實行年檢注冊制度,獲當年注冊的《資格認可證書》為有效證書。持未獲當年注冊的證書或無證書聘用外籍專業人員的屬非法聘用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據相關法規執行處罰。
第二十條 已獲有效《資格認可證書》的單位與外方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獨立設置的教育機構,需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時,不需另行申辦資格認可證書;與外方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設置的教育機構,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時,須另行申辦《資格認可證書》。
第二十一條 境外組織和個人在我國境內開辦的招收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八
一、搞好流動人員的`登記。對安全小區的外來流動人員,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居住時間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帶好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委會進行登記,辦理臨時居住手續。
認真搞好協查。居委會干部應主動與街辦、派出所配合,與流動員戶口所在地和現在工作的單位(工地)主動聯系,全面了解掌握情況。
二、協助管理好重點人口。對流動人口中的重點人口。要積極協助片警建檔,小區要指定人員專門與住戶經常保持聯系,及時掌握了解情況。
三、法制教育。安全小區要經常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聯合開辦“法制夜?!保喠髋嘤柾鈦砹鲃尤丝?,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對出租戶也要經常組織教育,指導他們主動協助搞好流動人口管理。
四、計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抓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
學校外包人員管理制度篇九
學校安保(門衛)崗位是一個關系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衛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后方可上崗。安保人員要珍惜崗位,鉆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衛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規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于職守、嚴于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閑聊、不干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斗毆。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并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1、學校安保人員要心系崗位,用情職業,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接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核,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