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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一
我縣是一個山洪災害多發的縣份,境內山、塬、川、灘皆存,其中山區面積2272.57平方公里,占版圖總面積76.55%,由于山地、黃土臺塬地質環境較為脆弱,人類道路建設、采礦工程等活動頻繁,植被破壞嚴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質災害極為發育。加之特殊地埋位置,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山區多年平均降雨量865.22mm,暴雨多集中降在7、8、9三個月洪水泛濫,加劇了山洪災害、地質災害有逐年遞增趨勢,據調查統計,全縣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18處,有48戶147人居住在歷史洪水位線下的河邊及溝道口,嚴重的安全隱患點涉及7個鄉鎮,20個行政村,并威脅著部分地區人們的生命財產,影響制約著經濟的順利發展,為切實做好全縣山洪災害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對經濟發展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防總《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工作職責》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山洪災害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御預案。
當出現突發性局地山洪災害后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研究情況,根據險情、災情迅速作出決定,縣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預案,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按預案分工協作,所在鄉鎮政府及防汛單位具體實施。
1、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當河道出現突發性險情或出現突發性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水務局派員現場技術指導,制定方案,屬地鄉鎮負責組織實施。當發生突發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時,縣防汛指揮部發布命令,礦管辦(滑坡辦)派員現場技術指導、制定方案,屬地鄉鎮負責組織實施搶險。
(1)、縣氣象局負責誘發山洪災害的天氣監測和預報,提前做好強降雨和災害性天氣預報,為山洪災害防御提供氣象預報信息。
(2)、縣礦管辦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確定降雨可能誘發泥石流、滑坡等災害危險區域,分析標明災害可能發生的程度及影響范圍,把防災“明白卡”發放到村、戶,并加強監測預警,切實做好我縣礦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監督檢查工作和技術指導。
(3)、水務部門要做好山區洪水預報及各類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山區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
(4)、建設部門要全面掌握山洪災害易發地區群眾居住分布情況,加強城鄉居民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嚴格對山洪災害易發地區工程項目的規劃審批,使各類設施建設盡可能避開山洪災害危險區域。
(5)、民政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危險區群眾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農業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群眾籽種供應工作。
(7)、交通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道路的搶修疏通工作。
(8)、財政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資金扶持工作。
(9)、林業部門要做好山洪災害林木的搶護工作。
(10)、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的山洪災害。
(11)、縣糧食局、電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銷聯社、商業局、物資局、衛生局、廣電局、發改委、電信局、移動公司、教育局、經貿局、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縣防汛搶險應急預案職責執行。
2、鄉鎮工作職責:
(1)鄉鎮長對本轄區防汛工作負總責,全面廣泛深入宣傳防汛知識法律法規,做好廣大干部群眾抗洪搶險救災組織動員工作。
(2)及時組建搶險隊伍搶險抗災,落實防汛職責和任務。
(3)積極籌措防汛搶險所需物資。
(4)加強防汛值班,固定防汛專用電話,確保水情、雨情、險情、災情快速傳遞和防汛搶險指令的執行。
(5)及時如實統計,快速上報洪澇、地質災情。
如果發生山洪災害,所在鄉鎮政府應在6小時內,同時迅速上報縣防汛辦、縣礦管辦;如果發生山洪災害,山區鄉鎮政府應在4小時內、平原鄉鎮應在2小時內迅速報縣防汛辦。防汛辦、礦管辦、城鎮防汛辦在1小時內按程序報縣防汛指揮部領導和上級部門,積極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各鄉鎮政府要建立嚴格的防汛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領導手機要全天待機,保證防汛通訊聯絡暢通,并及時處理雨、水、險情警報。凡接到強降雨預報,要精心組織,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脅地區群眾做好防汛抗災準備。凡30分鐘內降雨超過10mm的地區,做好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準備,派員監測重點滑坡、泥石流多發區域的險情;凡1小時降雨量超過30mm的地區,要適時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各級黨政部門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果斷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抗洪搶險,盡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當突發性山洪地質災害發生時的報警按照《縣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縣突發性地質災害預案》規定的報警方式執行。
(2)、山區鄉鎮山洪暴發時采取鳴鑼報警方式。
1、一旦發生險情,在及時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的同時,當地應急搶險隊要迅速投入搶險救災,確保災區人民生命安全,盡量減少財產損失。
2、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體、建筑物等要落實專人進行監測、防御。
3、當發生災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4、如有人畜傷亡,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清理、掩埋人畜尸體。
5、對緊急轉移人員作好臨時安置,確保他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衛生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
1、汛前檢查
汛前,縣級有關部門及鄉鎮政府要對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登記造冊,限期處理,消除隱患問題,該搬遷的要及早搬遷,對一時難于解決的問題,要安排專人負責防守。
2、宣傳教育
要加強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的宣傳,向社會公布山洪災害危險區分布范圍和相應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山洪災害的防御知識,提高群眾防災,避災意識。如遇險情,做到防、撤、搶有序進行。并采用簽發明白卡、張貼公示、培訓宣講等方式廣泛向可能受災群眾預先交底告知。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山洪災害突發性強,點多分散,所以要將山洪災害的檢查監測、險情傳報、轉移、避險和防搶救災責任,落實到村、組、戶、人,各有關鄉鎮、部門要將山洪災害防御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要將各級責任人上報備案,并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統計報告制度,山洪災害發生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及時核實情況,如實統計上報。要嚴格防汛指揮部調度和汛情、災情反饋制度,所有防汛指揮部命令由防汛指揮機構下達,汛情信息由各級防汛指揮機構逐級反饋上報,要嚴肅防御山洪災害的工作紀律,對在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中擅離職守、推諉扯皮、指揮組織不力、監測預警不及時、防御措施不落實、阻礙防汛指令執行、隱瞞假報險情災情、貽誤避險撤離時機等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將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之規定,嚴肅查處。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二
一、預案編制總則
(一)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御山洪和地質災害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山洪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時有效的處置山洪與地質災害等突發性自然災害,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高州市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及高教辦[2011]187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二)山洪與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山洪與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山洪與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山洪與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
(三)山洪與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
臨災應急:出現山洪與地質災害臨災險情后,即進入臨災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
災害應急:發生山洪與地質災害后,即進入災害應急期,所采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防御山洪與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以人為本、快速反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部門協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則。
(五)本預案適用于分界一中緊急防災山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
二、防御山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煜彬
副組長:劉啟滄 江立海 鄧力熙 謝寶強
組員:彭志鋒 吳伯龍 陳云海 蘇龍琪 賴日興 冼延寬 鄧澤業劉秋實
三、學校山洪災害監測點
容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方有兩處:一是學校至墟出入路,二是金崗山到學校的路。
四、安全的轉移路線和避險地點
本校適宜于避險的最佳地點是教學樓前的空地和學校的球場。一旦發生山洪災害,當班的教師要帶領學生轉移到這個地點。
五、落實責任
各位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在平時的值日工作中增加一項新的任務:要落實隱患點監測、險情巡查、汛期值班、災害預警、災情速報及工作督查等制度。在主汛期,要對學校所有可能發生山洪與地質災害的隱患點和靠山的校舍進行一次實地檢查,對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要立即無條件停止使用已經確認的危房,密切注意并指派專人定期觀察使用中的破舊校舍。要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落實校舍的防雷措施,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校舍因強暴雨造成破壞。
六、應急準備
(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災物品、器械等物質儲備。
范落實校舍的防雷措施,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校舍因強暴雨造成破壞。
(三)設置分界一中臨災預警信號,要將涉及山洪與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分界一中防災手冊”,發到教師、學生手中,做好具體的防范工作。
六、防洪意識培養和教育
要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在師生中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應急預案和自救措施的宣傳和教育,及時開展預案的演練,以保證預案應急正常啟動;要以多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洪水、泥石流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增強師生的防范意識,提高師生應對事故和自救自護的能力。必要時要落實教師或家長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七、災害應急時的救災
如果發生災害,應做到如下幾項工作:
1、江立海副校長和陳云海主任應馬上吹響應急哨子,并通過學校的廣播系統通知正在上課的師生。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山洪與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師生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2、鄧力熙副校長和蘇龍琪主任應對災害隱患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其發展趨勢,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并做好災害突發的報警工作。
3、賴日興主任和冼延寬主任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應急避險工程,減輕和排除災害險情發展。
4、組長張煜彬校長要及時向鎮、局報告險情和搶險避災情況,取得指導和支援。
5、彭志鋒主任和吳伯龍主任應組織學生撤離及緊急搶險和急救隊伍,搶救被困學生和傷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6、鄧澤業主任和劉秋實團支部書記應維護治安,落實應急資金和物品,妥善安排受災師生生活,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協同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7、黃金培負責搶修受損毀的校舍、交通、通信、供水、供電和水利等工程設施,指導、幫助受災學校盡快恢復教育教學秩序。
八、附則
(一)本預案解釋權歸分界一中防御山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州市分界第一中學
2011年6月29日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三
我鄉位于豐都縣北岸,距縣城80公里。有小(二)型水庫4座,全鄉共有7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53個村民小組,總人口13443人,幅員面積51.6平方公里。
為做好防汛工作,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鄉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陳越祥
成 員:王榮輝、楊婭、王黎
組 長:負責全鄉防汛工作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相應防汛應急響應等級。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全鄉防汛工作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農服中心:負責防汛避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村的確定預警水位,確定各村的臨時安置點,重點抓好全鄉范圍內水庫、山坪塘等水利工程的汛前汛中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制訂度汛方案,負責防汛技術指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災核災,做好重點水利設施蓄水調度運行。
社事辦:負責災情統計和核查,及時向鄉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提供災情信息。
衛生院:做好全鄉范圍內的醫療藥品、器械的汛前安全,尤其要做好鄉村醫院(室)人、藥、器材的安全,組織醫護人員做好防汛突發應急事件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汛后要及時消毒防疫,杜絕疾病流行。
教管中心:負責全鄉內學校校舍安全和在校學生汛期安全,做好師生疏散工作。加強安全檢查,特別是危房的學校、教室,汛前要維修加固完善,確保學生、員工安全。
黨政辦:負責全鄉防汛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和宣傳工作。
財政辦:負責全鄉防汛工作經費安排。
各村村委:負責本村防汛物資、人員準備工作,根據歷史洪水情況,確定各村的預警水位,汛期安排各村值守人員,收集本村雨情、水情,第一時間處理防汛突發事件并做好上報工作。
根據天氣預報和本鄉范圍內的實際降雨情況,及時向各村發布預警;
橙色預警:有一個村進水時,由組長發布;
紅色預警:超過兩個村進水時,由組長發布。
藍色響應:鄉政府必須留有相應的值班人員,負責收集全鄉的雨情、水情。
黃色響應:全體鄉干部在崗在位,做好搶險準備,各聯系村干部進駐各聯系點;
紅色響應:第一時間上報縣防辦和縣領導,除留有相應的值守人員,全體鄉干部赴各受災點緊急處理災情,并根據實際情況,就近聯系各村居防汛應急小組和縣級搶險隊伍救援。
預警升降:隨著汛情預警信息的不斷變化,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織實時會商,認為防汛突發事件的影響與原預警影響有較大變化時,可改變預警級別,并發出新的預警信息。
預警結束:按照“誰發布、誰取消”執行。
善后處置工作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政府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政府相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各村對本村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匯總分析,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迅速將情況上報鄉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對各類防汛突發事件以及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任何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政府或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有權對鄉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進行舉報。
1.宣傳教育。由鄉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防汛、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重點地病險水庫、泥石流易發區等周邊的居民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防洪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培訓和演習。開展面向各村兩委人員的防汛突發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在培訓教材中,增加防汛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內容,以增加各村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知識和能力。
防汛工作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應急演習應包括演習準備、演習實施和演習總結三個階段,確保做好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理的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等各項工作;在群眾中普及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四
1)氣象信息的收集:暴風和暴雨季節,項目部均應設專人收集氣象信息,做好記錄,并張榜公布。
2)生產生活設施檢查:如刮暴風,項目部要對生產生活臨設進行加固處理,同時清理場內外排水溝道,保持暢通;對塔吊等大型設備的附著、迴轉、吊鉤等進行加固和處理,對場內機械設備防雷接地裝置做好檢查。
3)暴雨期間盡可能不安排混凝土連續澆注作業,如果施工必須,則應做好防雨措施(如隨澆注隨復蓋)和施工縫設置預案。
4)應急程序
(一)用電管理:暴風和暴雨期間,要加強用電管理。期間除了必須的生活用電外,工地實施用電管制,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啟動電源。
(二)人員疏散:特大暴風、暴雨期間,工地停工,人員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機械設備事故處理:如果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則按“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置。
6)恢復生產
暴風和暴雨災害后,分公司應急小組配合項目部立即做好災害損失統計,編制清單,提取物證,報顧客、監理、地方政府。
經顧客、監理認同后,項目部應立即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五
1.1總編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山洪災害應急、保障和防控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山洪災害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的消除山洪災害危害,避免和減輕山洪造成的損失,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保障本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杜絕群死群傷,根據《盧氏縣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礦區內山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是礦區山洪災害防御組織,協調本公司山洪災害應急工作的整體規劃和程序規范。
1.3預案有效期
本預案有效期為3年,特殊情況下及時予以修訂。
2.1社會經濟和河流情況
本公司位于潘河鄉清河村后清河組,公司有3個采礦區(清南、清北、前坪礦區)一個選廠一座尾礦庫,全公司有職工345人,礦區面積大約有8平方公里,清河從礦區穿過是全礦區的中間防洪河流。
2.2山體滑坡情況
本公司沒有發現山體滑坡跡象。
我公司危險區主要在清南礦區712、706、700、744以及尾礦庫。
4.1 人員組成
本公司山洪災害防御指揮部總指揮由鐘文均擔任,副總指揮由xxx擔任,成員為xxx、xxx、xxx、xxx、xxx、xxx等21人。同時成立一支由青壯年職工為主體的32人應急搶險隊伍,應急搶險隊長由xxx擔任。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指揮部確定雨量觀測員2名、水位觀測員2名,預警員(包括鳴鑼員、口哨員、手動警報器報警員)共9名,負責水雨情、險情的監測、發送及預警工作。
4.2 主要職責
4.2.1 相關機構職責如下
指揮部:在縣、鄉山洪災害防御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落實山洪災害防御避災躲災各項措施,掌握山洪險情動態,收集雨情、水情、災情等資料數據并上報,定期進行險工險段、山體開裂、滑坡等隱患的監測,動員和組織員工的安全轉移與避險,認真執行上級的命令,積極組織山洪災害防御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建設等。認真落實公司、各坑口、二級聯創機制,確保發生洪災后人員能夠及時轉移。在發生交通、通訊、電力中斷的緊急情況下,指揮做好本公司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和人員轉移工作。
應急搶險隊:在緊急情況下聽從命令,進行有序的搶險救援工作。
4.2.2 相關人員職責如下:
總指揮: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防御山洪的各項制度,組織做好宣傳和思想動員工作,增強廣大職工防御山洪的意識;負責組織開展本公司防御山洪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設,不斷提高防御山洪災害的能力。負責編制本公司的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并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貫徹執行上級調度命令。根據汛情,及時做出防御山洪災害工作部署,組織指揮本公司職工參加搶險;山洪災害發生后,立即組織、迅速開展救災工作,安排好職工生活,盡快恢復生產,保持社會穩定。
監測員:負責本公司的雨量、雨情、水位、險工險段、泥石流及滑坡點的監測工作。
預警員:在獲得險情監測信息或接到緊急避災轉移命令后,立即按預定信號發布報警信號。
5.1 監測內容
本公司的水雨情監測內容包括水位監測、降雨量監測、泥石流監測和滑坡監測。降雨量監測收集簡易雨量站的降雨量信息;水位監測收集河道水位資料,泥石流和滑坡監測負責監測由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資料。
5.2監測要求
監測要突出實時性、準確性,以便能提供實時的、可靠的監測資料,并及時將檢測結果上報給各級防汛指揮部。
5.3監測方式
監測采取群防群測為主的方式。通過利用現有雨量站、水位站進行監測,將監測到的數據及時報告到防汛指揮部。在發生暴雨時,要充分發揮群防群測的.作用,發現險情及時報告。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六
1.1 編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澇、山洪、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訂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流域規劃及城市防洪規劃等專業規劃;已批準的防洪調度方案、流域防洪預案及上一級或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的防洪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城市市區內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 城市概況
2.1 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與地貌特點,城區高程范圍,氣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與河道、水庫、湖泊等情況。
2.2 社會經濟
城區現狀總人口、非農業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重要交通干線、重要基礎設施等。
2.3 洪澇風險分析
暴雨、洪水、風暴潮主要特征、洪水傳播時間、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與地區組成,主要致災暴雨洪水來源及量級、發生頻率,城市歷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頻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漬澇、臺風暴潮可能致災影響淹沒范圍及風險分析,洪澇風險圖。
2.4 洪澇防御體系
城市防洪體系(堤防、水庫、湖泊、蓄滯洪區、分洪道等)與城區除澇排水設施(泵站、涵閘等),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現狀能力或防御標準。
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的薄弱環節,重要工程險段及病險涵閘,橋梁及河道違章建筑的阻水情況。
2.5 重點防護對象
黨政機關要地、部隊駐地、城市經濟中心、電臺、電視臺等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地鐵、地下商場、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設施,以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產或倉儲地,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3 組織體系與職責
3.1 指揮機構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城市防洪應急事務,并明確其主要職責。
3.2 成員單位職責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力求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避免職能交叉。
3.3 辦事機構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4 預防與預警
4.1 預防預警信息
分類明確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情信息的具體報送內容、負責報送單位、報送時限等,形成規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 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嚴重程度,合理劃分預警級別(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確定向社會發布的警示標志。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包括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料和通信準備,防汛檢查及日常管理,以及與相關行業應急預案的協調等。
4.3.2 江河洪水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3 山洪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山洪災害有關的暴雨、洪水、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建立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等。
4.3.4 暴雨漬澇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5 臺風暴潮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臺風暴潮有關的臺風暴潮信息、防洪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據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預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制訂城市市區不同量級江河洪水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如水庫、蓄滯洪區、分洪設施的調度運用等)。其中超標準洪水的防御方案應明確社會動員、臨時分蓄洪、群眾轉移安置等具體措施。
此外,還應針對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等造成的突發性洪水,制定相應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 山洪災害防御方案:根據山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規律,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山洪災害專防與群防相結合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
4.4.3 暴雨漬澇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城市市區漬澇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包括應急排水、交通臨時管制與疏導、工程搶修以及重要保護對象的防雨排澇方案等。
4.4.4 臺風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臺風暴潮條件下,城市應對臺風暴潮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如人員轉移的通知與落實、危舊建筑物和重要設施的防護等。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明確城市發生洪水、山洪災害、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時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總數(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行動的總體要求,以及應急響應發布單位等。
5.2 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明確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標準及對應的主要行動要求。
5.3 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5.3.1 江河洪水:明確不同量級江河洪水條件下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蓄滯洪區運用的準備和批準權限、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條件和發布權限等。
5.3.2 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明確出現前期征兆及發生險情后的緊急上報規定和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
5.3.3 山洪災害:明確發生山洪災害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發布山洪警報的標準及責任單位、人員轉移的主要原則、人員緊急搶救與救援等。
5.3.4 暴雨漬澇:明確發生暴雨漬澇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工程調度和設置臨時排澇設備的要求及責任單位、發布城市澇水限排指令的權限等。
5.3.5 臺風暴潮:明確發生臺風暴潮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如臺風暴潮監測與警報發布、人員與物資轉移、海上作業保護與搜救、重要保護對象的防護與搶險等。
5.4 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4.1 信息報送、處理:明確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含大面積停電、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災害)等信息報送、處理與反饋以及發布的原則和主要要求。
5.4.2 指揮和調度:明確應對災害的指揮和調度措施,以及發生重大災害時派赴工作組(含專家組)的要求等。
5.4.3 群眾轉移和安全:明確群眾轉移的原則和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 搶險與救災:明確險情和災情監控、搶護和救援的指導原則、工作程序和總體要求。
5.4.5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明確確保搶險人員自身安全和受威脅群眾人身安全的各項防護與醫療救護措施。
5.4.6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明確對重點地區或部位實施緊急控制以及動員社會力量的條件、權限和要求等。
5.5 應急響應結束
明確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和發布程序。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確保預案執行過程中通信與信息暢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黨政軍領導機關、現場指揮及其它重要場所的應急通訊保障方案,信息數據庫建設與網絡共享等。
6.2 搶險與救援保障
明確搶險救援裝備、技術力量、隊伍(含專業與非專業隊伍)、專家組在管理和啟動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類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基礎設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線搶險、搶修,以及人員救護等。
6.3 供電與運輸保障
明確對抗洪搶險、搶排積澇、救災現場等供電與運輸的主要保障措施、責任單位等。
6.4 治安與醫療保障
明確災區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保障要求。
6.5 物資與資金保障
明確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調撥程序與調運方式、防汛經費的安排、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等保障措施。
6.6 社會動員保障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動員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 宣傳、培訓和演習
明確城市防洪排澇宣傳、市民防洪減災教育、技術人員培訓、防汛減災演習等保障措施。
7 后期處置
7.1 災后救助
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救災工作的要求與職責。
7.2 搶險物資補充
明確如何根據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及時補充搶險物資的具體要求。
7.3 水毀工程修復
明確水利、供水、交通、電力、通信等工程或設施水毀修復的資金來源、時限等具體要求。
7.4 災后重建
明確相關工程或設施的災后重建標準、指導原則和實施措施等具體要求。
7.5 保險與補償
明確保險與補償的適用條件、承辦機構職責和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流程等。
7.6 調查與總結
明確調查與總結的適用條件、承辦單位、時限要求和審核程序等。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定義
對需要詮釋的名詞術語,給出準確的定義。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明確預案管理和更新的具體要求。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明確預案執行過程中相關獎勵與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
8.4 預案解釋部門
8.5 預案實施時間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七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村委會的主要領導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后,鎮防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并及時做好匯報。
2、干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后,再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后,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并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人武部負責所屬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并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群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民政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綜治辦、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干旱發生地的村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鎮財政所牽頭,水務站、民政辦、國土資源所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衛生保障。鎮衛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等單位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后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民政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了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鎮防指。
(七)災后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會、鎮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20人以上的搶險突擊隊,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鎮防指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八
為進一步落實市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使全體師生牢固樹立“隱患險于明大,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學校處置學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為加強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自然災害,將災害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因突發自然災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臺風、防雷電、防水災(暴雨、洪水)、防戰時的人身攻擊等氣象災害。
1、迅速報告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當事人、目擊者及領導要在第一事件內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報告。
2、主動搶險、迅速處理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立即盡最大可能展開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要把救助人員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實施救助,及時疏散處于危險之中的人員。
4、保護財產及設施安全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要積極搶救財產,盡一切可能確保重要物品及設施的安全,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成立自然災害現場指揮部,下設6個小組
總指揮:法人代表
副總指揮:園長、副園長、園長助理、安全主任
成員: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園醫、廚房班長、年級組長
搶險行動組
疏散引導組:
園長——負責指揮師生轉移到安全場所;
通訊聯絡組
副園長——負責對內對外的信息溝通和上報工作;
人員救護組
園醫——負責為現場傷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并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蓮塘醫院;
物品管理組
后勤保障組
后勤主任——負責為現場救護工作提供車輛、水、食物等服務工作。
綜合樓、學校操場
人員分工:
法人代表——負責抗自然災害全面工作,根據突發自然災害發生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核實災情,制定救災方案,負責重大問題的決策并落實救災措施。
安全主任——負責幼兒園內的一切設施安全。
園長——負責對全園師生的自然災害安全預防教育。
園長助理——負責學校操場、樹木、校內可移動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負責抗臺物資、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園長——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通報信息,抗自然災害值班人員名單安排,自然災害后的總結匯報工作。
學校接到上級發布做好緊急抗自然災害準備后,學校領導小組發布緊急抗自然災害令,啟動學校系統,布置抗自然災害工作,學校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課,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也可以報警求助。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事前做好學校校舍門窗、水電的安全調查工作,學校樹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災害后的損失調查。
1、加強領導,廣泛宣傳。園長為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成立學校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并明確人員具體職責;平時加強師生員工的安全常識教育,懂得火災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學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師生進行演練。
2、建立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警系統,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關注氣象預報,臺風暴雨來臨時,盡快落實迅情預警預報措施,做到提前預防,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正確應對,以期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堅決執行值班、報告制度。強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電話,24小時有人值班,領導小組成員的移動電話應保持隨時開機,保證通訊暢通。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預防,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正確應對,以期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搶險隊伍,醫務室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隨時待命,聽候調遣,準備處理突發事件。
5、加強安全檢查。每年學校對本單位的建筑物、高大樹木,排水設施,供電、供氣、電話線路等組織自查,針對出現的問題落實具體措施,確保預防工作的正常進行。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九
1.1編制目的
山洪災害是指山丘區由于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災害。為有效防御山洪災害的發生,確保我市南部山區安全度汛,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地理現狀,特制定我市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
1.2.2經過國家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防汛儲備物資驗收標準》。
1.2.3經過市政府批準的《滎陽市地質災害防御預案》。
1.3編制原則
1.3.1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
1.3.2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
1.3.3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1.1河流分布情況
我市地跨黃河、淮河兩大流域。全市有河流5條,其中黃河流域2條,淮河流域3條。黃河流域面積425.7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46%。淮河流域面積482.3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54%。
黃河水系
黃河流域包括我市環翠峪管委、劉河鎮、汜水鎮、王村鎮、高村鄉、廣武鎮一部分。黃河干流在我市境內長43公里,在境內的支流有汜水河和枯河。
汜水河:總長42公里,及時處理,同時對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工程、區域等安排專人負責防守。國土資源部門對全市山洪災害區域進行初步劃定,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山洪災害防御工作進行督查、督促。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篇十
1.1編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澇、山洪、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防洪法》、《水法》、《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訂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流域規劃及城市防洪規劃等專業規劃;已批準的防洪調度方案、流域防洪預案及上一級或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的防洪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城市市區內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城市概況
2.1自然地理
城市地理位置,地形與地貌特點,城區高程范圍,氣象水文特征;城市水系與河道、水庫、湖泊等情況。
2.2社會經濟
城區現狀總人口、非農業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重要交通干線、重要基礎設施等。
2.3洪澇風險分析
暴雨、洪水、風暴潮主要特征、洪水傳播時間、城市主要暴雨洪水成因與地區組成,主要致災暴雨洪水來源及量級、發生頻率,城市歷史洪水。主要控制站不同頻率洪水水位或高潮位、流量。洪水、暴雨漬澇、臺風暴潮可能致災影響淹沒范圍及風險分析,洪澇風險圖。
2.4洪澇防御體系
城市防洪體系(堤防、水庫、湖泊、蓄滯洪區、分洪道等)與城區除澇排水設施(泵站、涵閘等),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現狀能力或防御標準。
城市防洪、除澇排水、防臺風暴潮的薄弱環節,重要工程險段及病險涵閘,橋梁及河道違章建筑的阻水情況。
2.5重點防護對象
黨政機關要地、部隊駐地、城市經濟中心、電臺、電視臺等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地鐵、地下商場、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設施,以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設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產或倉儲地,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區等。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城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城市防洪應急事務,并明確其主要職責。
3.2成員單位職責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力求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避免職能交叉。
3.3辦事機構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分類明確城市氣象、水文、防洪與排澇工程險情、洪澇災情信息的具體報送內容、負責報送單位、報送時限等,形成規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預警級別劃分
根據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冰凌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的嚴重程度,合理劃分預警級別(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確定向社會發布的警示標志。
4.3預防預警行動
4.3.1預防預警準備:包括思想、組織、工程、預案、物料和通信準備,防汛檢查及日常管理,以及與相關行業應急預案的協調等。
4.3.2江河洪水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江河洪水、防洪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3山洪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山洪災害有關的暴雨、洪水、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建立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的預警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等。
4.3.4暴雨漬澇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暴雨漬澇、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3.5臺風暴潮災害預警行動:不同預警級別下與臺風暴潮有關的臺風暴潮信息、防洪排澇工程險情等預警信息的更新、發布、通報等具體要求。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根據城市所在的江河防洪預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制訂城市市區不同量級江河洪水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及相應的洪水調度方案(如水庫、蓄滯洪區、分洪設施的調度運用等)。其中超標準洪水的防御方案應明確社會動員、臨時分蓄洪、群眾轉移安置等具體措施。
此外,還應針對冰凌洪水以及由于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等造成的突發性洪水,制定相應的洪水防御方案。
4.4.2山洪災害防御方案:根據山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規律,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山洪災害專防與群防相結合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
4.4.3暴雨漬澇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暴雨及其地區組合條件下,城市市區漬澇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包括應急排水、交通臨時管制與疏導、工程搶修以及重要保護對象的防雨排澇方案等。
4.4.4臺風暴潮防御方案:制定不同量級臺風暴潮條件下,城市應對臺風暴潮的防御對策、措施和處理方案,如人員轉移的通知與落實、危舊建筑物和重要設施的防護等。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明確城市發生洪水、山洪災害、暴雨漬澇、臺風暴潮等災害事件時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總數(通常由重到輕分為i、ii、iii、iv四級),市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行動的總體要求,以及應急響應發布單位等。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明確應急響應行動的分級標準及對應的主要行動要求。
5.3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5.3.1江河洪水:明確不同量級江河洪水條件下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蓄滯洪區運用的準備和批準權限、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條件和發布權限等。
5.3.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明確出現前期征兆及發生險情后的緊急上報規定和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
5.3.3山洪災害:明確發生山洪災害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發布山洪警報的標準及責任單位、人員轉移的主要原則、人員緊急搶救與救援等。
5.3.4暴雨漬澇:明確發生暴雨漬澇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工程調度和設置臨時排澇設備的要求及責任單位、發布城市澇水限排指令的權限等。
5.3.5臺風暴潮:明確發生臺風暴潮時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如臺風暴潮監測與警報發布、人員與物資轉移、海上作業保護與搜救、重要保護對象的防護與搶險等。
5.4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4.1信息報送、處理:明確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含大面積停電、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災害)等信息報送、處理與反饋以及發布的原則和主要要求。
5.4.2指揮和調度:明確應對災害的指揮和調度措施,以及發生重大災害時派赴工作組(含專家組)的要求等。
5.4.3群眾轉移和安全:明確群眾轉移的原則和工作程序,以及相應的安全與生活保障措施等。
5.4.4搶險與救災:明確險情和災情監控、搶護和救援的指導原則、工作程序和總體要求。
5.4.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明確確保搶險人員自身安全和受威脅群眾人身安全的各項防護與醫療救護措施。
5.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明確對重點地區或部位實施緊急控制以及動員社會力量的條件、權限和要求等。
5.5應急響應結束
明確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和發布程序。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確保預案執行過程中通信與信息暢通的主要保障措施,如黨政軍領導機關、現場指揮及其它重要場所的應急通訊保障方案,信息數據庫建設與網絡共享等。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明確搶險救援裝備、技術力量、隊伍(含專業與非專業隊伍)、專家組在管理和啟動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各類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基礎設施、房屋建筑、交通干線搶險、搶修,以及人員救護等。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明確對抗洪搶險、搶排積澇、救災現場等供電與運輸的主要保障措施、責任單位等。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明確災區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保障要求。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明確防汛物資儲備管理、調撥程序與調運方式、防汛經費的安排、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等保障措施。
6.6社會動員保障
明確防汛指揮機構動員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明確城市防洪排澇宣傳、市民防洪減災教育、技術人員培訓、防汛減災演習等保障措施。
7后期處置
7.1災后救助
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救災工作的要求與職責。
7.2搶險物資補充
明確如何根據防汛搶險物資消耗情況,及時補充搶險物資的具體要求。
7.3水毀工程修復
明確水利、供水、交通、電力、通信等工程或設施水毀修復的資金來源、時限等具體要求。
7.4災后重建
明確相關工程或設施的災后重建標準、指導原則和實施措施等具體要求。
7.5保險與補償
明確保險與補償的適用條件、承辦機構職責和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流程等。
7.6調查與總結
明確調查與總結的適用條件、承辦單位、時限要求和審核程序等。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對需要詮釋的名詞術語,給出準確的定義。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明確預案管理和更新的具體要求。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明確預案執行過程中相關獎勵與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
8.4預案解釋部門
8.5預案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