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工程監理勞務合同 住宅工程監理合同(五篇)篇一
依據《_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_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第三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四條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第五條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通知與聯系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并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最新工程監理勞務合同 住宅工程監理合同(五篇)篇二
乙方:
茲為乙方推薦下列甲方產品和介紹客戶給甲方,雙方同意簽訂本居間合約書,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相關甲方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第二條服務區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薦產品的區域為_____地區。乙方若需增加區域,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有權隨時取消本合約。
2、乙方所介紹之客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繞過乙方向其銷售產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棄該客戶。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合約期限內不得推薦、介紹、代表、制造或銷售除e-saver節電裝置以外的任何節電產品。
第三條服務內容:
1、乙方推薦產品和介紹客戶給甲方,甲方視乙方要求協助接觸洽談。
2、甲方對乙方介紹之客戶提供(1)售前產品解說、客戶用電測量計算及產品導入方案規劃。(2)產品安裝、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產品節能主機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屬于甲方的財產,乙方不得為非履行本合約目的而使用。本合約終止時,乙方應主動歸還剩余資料給甲方。
第四條產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產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對銷售之客戶負責,與乙方無涉。
第五條付款:
1、甲方于買賣成立并交貨安裝驗收完畢且收到全部貨款后,三日內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后七日內按該筆貨款總價(未含稅)百分之_____給乙方作為傭金。
2、乙方居間活動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管轄法院和違約責任:
1、 乙方中的兩公司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違約均視為乙方兩公司的共同違約,甲方有權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兩公司追償。
2、 乙方履行本合約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約前)所獲得的甲方任何經營或技術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一旦乙方泄密,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另甲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3、本合約的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甲乙雙方如因本和約有關事項發生訴訟時,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
第七條合約期限:
1、本合約有效期限自公元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均無終止合約書表示時,本合約自動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況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約時,應于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后,終止本合約。
第八條合約生效:
1、本合約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約一式丙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立合約書人:
甲方:乙 方:
地址:地 址:
電話:電 話:
代表人:代表人:
蓋章:蓋 章:
最新工程監理勞務合同 住宅工程監理合同(五篇)篇三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留檔使用(必需真實有效)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 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 元,按年結算。每月_____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附:電表底數 度,水表底數 噸。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房租交清歸還乙方。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監理勞務合同 住宅工程監理合同(五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
乙方現向甲方租用該站大院內第_________號樓的第_________層共一間房做辦公或員工宿舍用,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該站大院內的第_________號樓的第_________層_________房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時房屋、水電狀況良好。
第二條 租期為壹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乙方在協議期滿后仍需繼續租用,甲方將給予優先考慮,協議另行簽訂。在租用期間,如甲方對該房屋有急用或建設需要時,甲方必需提前一個月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雙方本著友好互助的原則協商終止協議事宜,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搬遷,甲方退回押金,甲方不負責賠償因此所造成的乙方的其他損失。如乙方因自身原因無需繼續租賃,需終止協議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先知甲方,通過協商處理。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15天內向甲方交清所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否則將押金抵付。不足部分限期交付,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第三條 租金按第_________層樓共_________間,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衛生費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電費每度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包括線路損耗),水費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包括排污費)。如水電部門對收費標準有調整,甲方對原收費標準也作相應調整。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財務交納當月租金、衛生費和上月水電費,不得拖欠。如租金及其他費用拖欠超過五天以上的,按每日1%計收滯納金,超過壹個月不交租的,按違約處理,由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要求乙方限期交清所有欠款和搬遷,并不退回押金。如政府有關部門需對乙方征收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協議簽訂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三個月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協議期滿后退回押金。
第四條 乙方租用房屋時,甲方提供的房屋完好,通水電、門窗齊全,每間房屋無償配電表一個及每層樓總電表、水表各一個。屋內和走廊不準使用電爐和生火煮飯。如發現一次罰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發現二次以上加倍罰款并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造成損壞賠償部分,甲方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第五條 乙方租用的房屋,只限做辦公室、員工住宿用。乙方應做到遵紀守法,文明住宿。租用的房屋與本公司無關的人員不準入住或過夜。否則,后果自負。在租用的期間內如發生案件、事故等違法行為的,或因用電不當造成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損壞部分照價賠償或修復。租用后的內保、防火、衛生管理由乙方負責,并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如需要辦理暫住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證件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根據需要,乙方租用期內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增添管線或設施等,必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但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在協議終止時,如甲方認為必須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負責修復。房屋主體維修工程由甲方負責,其他維修(如墻壁、門窗、廁所、水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車輛需進出大院的,一律憑甲方進入證通行,工作人員從邊防大院北邊通道進出,不得從邊防大門進出。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邊防大院內的管理規定,不得在大院內大聲喧嘩、亂丟垃圾和影響他人工作和休息,甲方需無償提供場地給乙方的住宿員工停放單車,乙方員工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區域內停放。
第八條 乙方需裝電話、電視天線時,一切報裝手續和費用自理。
第九條 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雙方各自負責。
第十條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自備滅火器材及負責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乙方租用的房間及走廊、通道衛生由乙方負責,禁止將紙屑果皮及其他雜物往窗口、走廊亂扔,一經發現每次罰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發現兩次以上的,加倍罰款并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滿后失效。
第十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利、互助、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最新工程監理勞務合同 住宅工程監理合同(五篇)篇五
第十二條監理機構應及時將其授予現場主要監理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業主及被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監理機構可以通過書面文件發出或變更這種授權。現場監理人員在有效授權范圍內發出的指令、指示、簽證均被認為是監理機構所發出的。
第十三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規定外,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應將其設備、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條監理單位不得參與與監理合同規定相違背的任何活動。除業主同意外,監理機構及其人員也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業務有關的報酬。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注明保密的資料。
第五章業主的義務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所在地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十七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術報告、圖紙等工程資料。上述工程資料的提供方式、份數、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應在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八條業主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就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業主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監理方。若超過約定期限監理方未收到業主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業主對監理方的明確建議意見無異議,并將該建議意見視為業主的決定。
第十九條監理業務開展之前,業主應當將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以及委托監理單位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方及有關的第三方。其賦予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應在與被監理方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十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二十一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本合同附件約定的設備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有償或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這些人員應被視同為監理機構的成員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并對監理機構負責。
第六章監理單位的權利
(1)選擇工程設計、施工和供貨單位的建議權;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釋權;
(4)對設計和工程承建單位選擇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認權;
(5)就工程建設中有關事項向業主提出優化建議權;
(6)工程施工措施、計劃和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7)工程項目承建各方現場協調的主持權;
(8)按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
(11)有獨立處理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金額以下的工程變更的處置權;
(13)有權要求承建單位撤換不稱職的現場人員。
第二十四條監理機構收到業主或被監理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應及時核實并評價,再與雙方協商。當業主與被監理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提出書面處置意見。
第七章業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業主有權依據監理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業主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造價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六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主要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二十八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按合同附件的約定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第八章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三十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承擔履行本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業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如果因監理單位過錯而造成了業主直接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用總數,具體條款在專用條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條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不承擔責任。但應承擔監理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業主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監理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如果給監理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向監理單位進行賠償。
第十章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完成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務期滿終止。在監理過程中,如果業主要求延長監理服務期限,雙方應進一步商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服務期,并續簽合同服務期延長協議。
第三十六條由于業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單位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業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條如果因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監理合同需進行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監理合同變更或補充協議后,合同變更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變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將書面要求送達對方,以便對方有必要的考慮時間。
第三十八條業主如果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作出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同時由業主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當合同一方認為合同另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義務時,可向合同另一方發出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送達通知后28天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此后14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后出現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變化時,簽約雙方經協商后可對合同有關條款和文件作出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在監理合同服務期內,由于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業主提出合同終止的書面通知后,監理合同終止。已履行的監理服務部分按合同收取監理費用,未履行部分,經雙方協商,對善后工作給監理單位一定的補償。
由于監理單位的責任致使合同終止,監理單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監理業務期的費用。
第四十二條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章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第四十三條常規的監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四條如果業主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到實付之日止,除應當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應補償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五條如果業主對監理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費用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單位發出異議通知,但業主不得拖欠其他無異議費用或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條委托的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所必須并經業主同意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議
第四十七條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業主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業主應按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單位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所引起的損失、損害的賠償,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應當本著互相諒解、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達成一致形成合同爭議,根據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可提交國家水電主管部門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雙方仍應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