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樹木買賣合同糾紛 樹木買賣合同通用篇一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所種林木___________顆(占地三畝)出售給___________。
1、林木品種為:___________
2、林木價格:___________
3、林木數量:___________
4、總價款:___________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__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樹木買賣合同糾紛 樹木買賣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旺鄉馬營新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及馬營新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x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x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為乙方提供采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采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于采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采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采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并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樹木買賣合同糾紛 樹木買賣合同通用篇三
一、樹木的品種、價格及數量
(1)黃角樹:樹木規格直徑約________公分左右,不限樹冠的大小和樹高。
(2)數量:xxx。
(3)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共計人民幣________圓整。(:________元。)
二、樹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對樹冠進行修剪、對樹根進行切割,有可能對樹木周圍作物造成一定的損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因甲方要對樹桿進行草繩保護處理,所挖的樹木土球不小于70公分,并進行草繩纏繞保護,乙方要無條件的協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樹木的栽培現場對符合要求的樹木進行標識后支付________元的預付款。余xx在甲方驗收樹木完成并上車后就立即支付。
四、違約責任
(1)除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價款的20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即賠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預定的,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遲延履行超過定日期____日以上或有其他行為嚴重損害守約方利益導致守約放訂立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的義務。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樹木買賣合同糾紛 樹木買賣合同通用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甲方愿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舊廠區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采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采伐證等相關采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采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采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萬元的樹木價款,并預先繳納5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采伐完畢后,驗收合格后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采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采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200元人民幣。
7、采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__年月日前完成采伐工作,逾期按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采伐完畢后必須在2日內將采伐現場清理干凈。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樹木買賣合同糾紛 樹木買賣合同通用篇五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繼父能否成為監護人《民法通則》和相關司法解釋均未規定,繼父不能當然成為監護人,因此需要按照上述規定由法院指定監護人。
2.張波將所遺房產賣給張德生的行為無效。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第一款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進行的民事活動是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可以從行為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為,并預見相應的行為后果,以及行為標的數額等方面認定。
3.案例二中李某是否患有精神病,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須由法院指定的醫學鑒定部門鑒定并由法院宣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鑒定確認。
樹木買賣合同糾紛 樹木買賣合同通用篇六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旺鄉馬營新村十里河林場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村十里河大橋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樹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 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樹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為乙方提供采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采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于采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