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預購奔馳合同匯總篇一
采購方: (以下簡稱 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人:郵編:
供應商:
注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郵編:
絕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 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鑒于, 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雙方確認,本合同、 采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 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 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雙方進一步承認,在 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 采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對 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雙方簽字確認。 采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除本合同以及 采購條件外, 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 公司協商并在 公司登記其將向 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 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 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 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 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有效訂單一經按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 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款的規定通知。但若 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 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三個月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于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 公司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 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了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 公司提出,并經 公司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 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 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 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 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 價格)為 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并保證 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 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 公司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 公司供應商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 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 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 采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 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 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并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供應商應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供應商不得憑借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條的簽收向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接收主體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在驗收之后,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并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 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 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 或普通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 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除上述規定外,如 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 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 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并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 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 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除本合同第及條、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體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 公司。
如果貨物采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 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 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峻,和供應商按上述第條向 公司出具的 復印峻后,按 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戶。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 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 公司。
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 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定價優惠。貨物采購價格一般應以 采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 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 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 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后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 公司通知為準。
現金折扣。如 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 金額進行計算。
銷量折扣。根據 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 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 公司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持 公司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 公司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項目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于因 公司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 公司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 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 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并已將可能的環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2)進一步賠償 公司由于第三方權利的請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在本條款中,供應商對 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由于第三方權利請求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或檢測費、保全費、執行費、可得利潤的損失、交通費、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為此事的處理所支付的全部費用或減少的收入。
若無論因何種原因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采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應商應負責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零售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并承擔費用。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責任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有不同要求,供應商對其依據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提供的貨物應提供十二)個月的保修期。該保修期應自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向消費者出售并交付相關貨物之日起計算,并以向消費者就有關貨物出具的 上或銷售憑證的日期為準。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應商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中的瑕疵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賠償,則供應商按照第條規定執行從而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免受損失,除非供應商有證據證明該瑕疵完全由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造成。
(3) 公司應收回或購回已向消費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在此情況下,供應商應承擔 公司為收回或購回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并應按照本合同第(1)條的規定支付 有限公司違約金和賠償金。
(4)上述方法的選定應當以任何第三方或者 公司或者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仲裁部門的意思為準。
供應商應對其依據本合同供應的貨物在中國境內投保必要的產品責任險。但此等產品責任險不應影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從包括供應商在內的任何人處得到與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的質量有關的任何賠償。
為保障消費者利益,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在與相應的供應商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相應供應商的最后一筆貨款,該筆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但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第四章 供應商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首次訂貨或新開張
在 公司首次訂貨的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并自配人員協助 公司設計貨物在 公司指定的場地中擺放,并在 公司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必要的改建、裝修(應經過 公司書面同意,且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適于貨物的擺放。
若在訂單或 采購條件確認書中規定由供應商負責標注貨物的條形碼,則供應商在其交付貨物前完成條形碼標注,或在貨物交付后完成條形碼標注,并承擔相關費用。 供應商應對已約定由其完成的貨物標價和條形碼標注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標價和條形碼標注,供應商除應負責自行糾正并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清場和撤樣
(1) 供應商應在收到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后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要求清場景撤樣完畢,否則 公司有權代為清場景撤樣,引起的費用及 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
(2)如供應商在收到 有限公司發出要求清場或撤樣的通知時,如其進入 公司指定場地超過3個月,供應商則無權就根據本采購條件確認書第5條“店內費用”的規定所支付的有關費用要求補償。
展示與陳列:
(1) 公司有義務將供應商提供并經過自己選擇的貨物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2) 公司同時有權利根據銷售數據及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需求對所有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進行增刪。
(3)供應商可以對 公司的工作人員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工作人員未按上述陳列原則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4)供應商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 公司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的貨物陳列,如有違反一經發現 公司有權將予以涉及供應商進行人民幣5000元罰款,并要求辭退所涉及供應商所雇請的相關工作人員,直至清場的處理,但供應商根據本合同第18條進行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條防損
在 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后,同時與供應商確認以下防損協議:
杜絕場外交易保證:供應商必須保證主動履行防損協議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供應商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 公司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并禁止供應商的上述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且保留對供應商進行清場的權利。
供應商為促進銷售派駐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或商家的促銷人員,在未經 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該供應商及非 公司管理人員提供 公司其他供應商相關商品價格、銷售數據等相關信息。一經發現, 公司將以竊取商業機密禁止相關供應商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并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直至清場。
公司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給供應商的任何合同、圖紙、計算公式及其他任何與本合同提供貨物有關的信息及資料應始終歸 公司所有(下稱“專有信息”)。
如果供應商違反本條中規定的對專有信息的保密義務,供應商應支付 公司人民幣十萬元/次/項專有信息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處于持續狀態,則供應商應支付從持續違約階段的每個月初開始重新計算的累積違約金。供應商還應向 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訂單日期后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該事件是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發生在中國大陸區域外的罷工、示威、游行、戰爭等軍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應當被作為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
如果條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礙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履行該等義務的時間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相等于該等事件影響的時間。
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盡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并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后果減至最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發給另一方有關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倘若在上述通知發出日后三十日內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采用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應就仲裁費用及相關事項做出裁定。
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仲裁費和仲裁委員會要求的除仲裁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裁決,則應由敗訴方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勝訴方發生的與仲裁有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圍內的交通費、膳宿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 有限公司采購部、 有限公司財務部、供應商各執一份。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應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經雙方簽署只后方為有效并有約束力。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雙方應通過合理努力進行誠實信用的協商以達成有效并可執行的有效條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中雙方真實意思或法律和經濟的實質。如果雙方在兩個月內不能就有關替代條款達成協議,則應按本合同第23條規定的方式確定合理的替代條款。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規定因法律或法規的頒布而失去效力,且該規定對整個合同的執行不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則該規定的無效不得免除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得由于該規定的無效而剝奪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利益。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或行使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的,不能被解釋為它已放棄履行該規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規定,或已放棄行使該權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權利。
本合同所稱的賠償 公司損失均包括 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損失。本合同所規定的任何違約條款、處罰條款等若不足以彌補 公司損失的,供應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全部條款均適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購奔馳合同匯總篇二
根據_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墻壁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_______年1月30日前付伍萬元;其余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年4月30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志)。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于_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預購奔馳合同匯總篇三
賣方:
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地址:
第一條:合同車輛
乙方要求購買,甲方同意銷售的車輛,詳細情況如下
第二條:驗貨和提貨
1、在甲方所在地驗貨或交貨。只有在甲方收齊全部貨款后(若以匯票或支票結算時,應以全部貨款到達甲方賬戶為準),乙方才能提車,并簽收提車單。
2、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貨到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與風險由乙方承擔和負責。
3、乙方應于提貨當日對新購車輛進行仔細驗收,有異議時當場指出,經甲方確認后做出處理;而檢驗后無異議,甲方交給乙方有關單證,乙方計提貨時,視為標的物已完全轉移。
第三條:結算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作購買上述車輛的定金,余款(大寫:——元)。可按下列方式(1)余款于——年——月——日付清。(2)余款由乙方向銀行貸款的方式支付(若銀行不批準乙方的貸款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仍應付清余款)。
2、乙方若不需要甲方辦理上牌手續時,余款在提車時一起結清。
3、若需要甲方協助辦理上牌手續時,在取得車管部門出具的受理車輛辦牌回執(即該車的行駛證待辦憑證)時,一次幸福萬余款。
第四條:辦理上牌手續
1、如需辦理上牌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汽車上牌手續,在收齊乙方購車定金和其有效證件資料后,甲方于——個工作日內辦理好上牌手續(指取得上述待辦憑證)。
2、辦理上牌的過程中,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合同簽訂的——日內,應向甲方提供汽車上牌的有關資料,若乙方不能及時提供車輛上牌的有關資料,或不能親自到場協助上牌的有關環節而引致拖延上牌的時間,責任由乙方負責。
預購奔馳合同匯總篇四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根據《^v^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甲方確認,并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甲方自收貨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貨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承諾: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甲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預購奔馳合同匯總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專利證書,以保障乙方所售產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約經銷商的授權書;
3、甲方負責專人跟進乙方的工作并盡可能不定期派員到乙方處進行推廣培訓及促銷宣傳等指導工作。
5、甲方負責按照專賣店的統一供貨價向乙方及時供貨。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對安裝人員進行培訓;
8、按照協議內容,監督乙方的服務和銷售價格。
1、按照本協議的內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應當義務;
2、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拒絕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產品及相關服務;
3、按照本協議的內容,拒絕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貨款。
6、必須保證在銷售甲方產品時提供優質的服務;
7、對所安裝的客戶進行存檔,以每月25日為準交予甲方;
9、履行指導價格,不違反價格體系;
2、雙方約定的結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最長的有效期為兩年。
2、乙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終止協議;
3、本協議終止前,乙方須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現金方式結清所有貨款。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6、雙方若有異議可提請法律訴訟或申請仲裁,訴訟、仲裁地為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員會。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