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一
1.采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詳見藥品采購清單(附件一),合計:品種為_____個,簽約金額為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含增值稅,稅率:_____%。
2.藥品的價格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中標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2)中標藥品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調整價格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及時調整中標供貨價格(原則上按中標供貨價格同比例調整)。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并與投標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批次檢驗記錄或合格證。
1.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協商。
并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配送由乙方負責。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供貨通知/省醫藥招標采購網上的采購計劃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后48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乙方負責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并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驗收方式 乙方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的當日,雙方現場進行數量和外觀驗收。
1.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采購中標的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中標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2.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并在貨物驗收入庫后___/ 日內結清貨款。
3.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于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4.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
5.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藥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標藥品。
6.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中標藥品時,不存在該藥品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7.乙方應對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于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8.乙方供應藥品在醫院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抽檢等檢查出現質量問題,屬生產經營企業責任的,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期限等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藥品貨款的50%;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后,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還應當履行應盡義務。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3.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每遲延支付7日,違約金為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為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當甲方未支付貨款金額達到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書面向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報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滿10日前,一方當事人就續約一事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履行期滿終止。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自動續約至下一輪招標采購合同生效之日止。
1.任何一方可選擇 合同簽訂地 人民法院;
2. / 仲裁委員會解決糾紛。
1.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已達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文件、資料、數據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于有利競爭地位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速遞在發送后第三天被視為送達;
(3)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當天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4.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一份,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成立。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不得違背招標文件及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由甲方在七日內將補充協議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談判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意向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為準。本合同與河南省醫療機構藥品購銷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二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三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產品
甲方提供的產品當符合以下要求:
1.產品名稱:_________
2.商標:_________
規格/型號/等級:_________
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
3.交易數量:_________噸
合理磅差以及損耗范圍: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元/噸總價款:_________
(1)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_________執行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_________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_________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e.協商約定質量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5.產品含礦量以及花色
含_________%
含_________%
花色:_________。
6.安全性能
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對使用、加工人的影響:_________
安全標識:_________
7.包裝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曬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塵要求:_________
防霉要求:_________
防銹要求:_________
防腐蝕要求:_________
外包裝標識要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運輸
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
始發地點:_________
到貨地點: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于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檢驗
自貨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檢驗人:_________
檢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檢驗方法:_________
檢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產品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產品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條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支付條件:_______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范風險)
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擔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其他擔保另立合同
第十條責任
甲方履行不能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甲方遲延交貨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遲延受領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遲延交付貨款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其他違約責任。
因產品引起的侵權責任的承擔依法律規定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乙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關于產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匯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四條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對產品向_________保險公司辦理_________保險,保險費由方負擔。
第十五條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
1.提貨單
2.發票(vat)
3.出廠檢驗合格證明
4.其他單據
乙方應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
1.匯票\本票\支票\信用證\轉帳憑單
第十七條保護商業秘密約定
第十八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時間(以最后簽字蓋章的為準):_________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四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五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
1. 產品名稱:電纜__
2. 規格/型號:____見購貨明細表_____
3. 原產地:___北京______
生產廠家:_北京華源高科電纜有限公司________
總價款: 叁佰玖拾貳萬五千元整______
4.質量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e.協商約定質量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產品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見明細表
5.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對操作人的影響:_________
數據安全:_________
安全標識: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產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6.包裝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曬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外包裝標識要求:_________
審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
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
始發地點:_________
到獲地點: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
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檢驗
自貨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檢驗人:_________
檢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檢驗方法:_________
檢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 產品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 %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產品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條 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售后服務
甲方負責對產品的安裝、調試、技術培訓,費用由 _________ 方負擔,這些工作應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產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內(時間)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工具、配件的供應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十一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責任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責任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關于產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匯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單據
甲方應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
(1)提貨單
(2)發票(vat)
(2)使用說明書
(4)保修單/三包服務憑單
(5)其他單據
乙方應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
匯票\本票\支票\信用證\轉帳憑單
第十七條 保護商業秘密約定
第十八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六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 礦石現貨的采購、洽談工作。
二、乙方積極為甲方組織貨源,協助甲方做好礦石運輸、和質量把關。并最大限度保證甲方 對礦石數量的要求。
三、甲方給予乙方每噸 元人民幣,作為乙方的采購傭金。
四、采購傭金的結算方式:
每1000噸結算一次。于甲方收滿1000噸礦石之日起,三日內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2、合約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取消乙方的采購代理權或把代理權轉給其他人。
如違約,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期內采購總額 的違約金,補償乙方。
六、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有效期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勞動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20 年 月日 簽約日期:20 年 月日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七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八
供方: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
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____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需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____份。
美發產品采購合同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9篇)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 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
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